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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熙亮(1834年-1886年),越南河内省怀德府寿昌县永昌总南鱼村(今属河内市还剑郡南门坊南鱼街)人,明命十五年(1834年)出生。嗣德十一年(1858年),参加河内场乡试,考中举人。嗣德十五年(1862年),考中副榜。范熙亮初授翰林院检讨,充任集贤院起名注,后任安勇知县。嗣德二十年(1867年),召还,改为户部员外郎,升户部郎中。嗣德二十三年(1870年),升授光禄寺少卿,办理刑部事务。同年冬,充任如清乙副使,出使清朝。回国后升光禄寺卿,仍办理刑部事务。嗣德二十六年(1873年),出领乂安布政使。当时北圻动乱,乂安有民众响应,范熙亮因未能压制而被夺职,发往三宣军次效力,权充帮办。不久代理军次赞襄,但随即因病回乡治疗。嗣德三十六年(1883年),范熙亮起复,权领宁平按察使,不久又权领巡抚。建福元年(1884年),再度因病去职。同庆元年(1886年),范熙亮因病去世,寿五十三岁。成泰九年(1897年),追复光禄寺卿一职。
登黄鹤楼 晚清 · 范熙亮
七言律诗 押元韵 录入来源:黄鹤楼志·艺文·诗歌·国外
红羊洗尽劫尘痕,黄鹤重新胜迹存。
鄂郢繁华双过眼,东南形势一凭轩。
仙人已去云千载,骚客闲游代几樽。
江汉肃清堪纵望,远来不负此停辕。
按:《北溟雏羽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