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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粤诗
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何太学招同明府张公光禄王公饮海珠寺 明末清初 · 欧必元
七言律诗 押阳韵
尼珠曾现海遐荒,况有招提在上方。
取醉不辞光禄酒,披襟时散令公香。
天边暝色迷欹岸,窗外潮声送夕阳。
江夏最怜鹦鹉赋,莫教人笑祢衡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