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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21—1094
【介绍】: 宋鄂州江夏人,字当世。仁宗皇祐元年进士第一。以将作监丞通判荆南府。还,直集贤院,判吏部南曹,同修起居注。出知扬州、江宁府,还为翰林学士,知开封府。神宗立,改御史中丞。反对王安石变法,数论其更张失当。熙宁三年,除枢密副使,进参知政事。荐苏轼、刘攽掌外制。为吕惠卿谮劾,罢知亳州。徙知成都府,安抚蕃部。哲宗即位,拜保宁军节度使,知大名府。以太子少师致仕。卒谥文简。有《灊山集》。
全宋诗
冯京(一○二一~一○九四),字当世,鄂州江夏(今湖北武昌)人,一说咸宁(今属湖北)人。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进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六)。通判荆南军还,直集贤院,判吏部南曹,同修起居注,试知制诰。岳父富弼当政,避嫌出知扬州,改江宁府,以翰林侍读学士召还,纠察在京刑狱。为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出知太原府。神宗立,复为翰林学士,改御史中丞。熙宁三年(一○七○),擢枢密副使(同上书卷二一三)。四年,进参知政事。因数论新法,出知亳州,历渭州、成都府、河阳府。哲宗即位,拜保宁军节度使、知大名府,改镇彰德。晚年为中太一宫使兼侍讲,改宣徽南院使。以太子少师致仕。绍圣元年卒,年七十四。谥文简。有《灊山集》(《鹤林玉露》乙编卷四),已佚。事见《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六《冯文简公京传》。《宋史》卷三一七有传。今录诗七首。
黄鹤楼志·人物篇
冯京(1021—1094) 北宋官员。
字当世。
鄂州江夏(今湖北武昌)人,一说咸宁人。
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己丑科状元,为宋朝最后一位三元(解元、会元、状元)及第的状元。
历官翰林学士、扬州知州、枢密副使、成都知府、宣徽南院使、保宁军节度使,以太子少师致仕。
因反对王安石变法,罢知亳州、成都等地。
卒后追赠司徒,谥文简。
有《灊山集》(已佚)。
曾向苏轼讲述黄鹤楼的有关故事,苏轼据之作《李公择求黄鹤楼诗因记旧所闻于冯当世者》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