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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全唐文卷八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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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昭

昭字潜夫。本名昭远。避汉祖讳止称昭。仕后唐。累迁礼部
侍郎。入晋。历尚书右丞。汉初为吏部侍郎。乾祐二年加检
校礼部尚书。周广顺初拜户部尚书。显德元年迁兵部。恭
帝即位。封舒国公。入宋。开宝五年卒。

** 进所撰兵法表

臣本书生。不娴武艺。空忝穰苴之位。惭无却縠之能。遽捧
纶言。令纂兵法。虽彊三宫之说。何称九天之谋。伏惟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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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斗缵戎。金楼聚学。九舜十尧之典。不足揣摩。三门五将
之书。无烦接要。而犹申旦不寐。乙夜纵观。留连于尺籍伍
符。探赜于枫天枣地。以为人情贵耳而贱目。儒者是古而
非今。以韩白之智有馀。英卫之才不足。宁误滋水钓翁之
学。今乃椎轮。圮桥神叟之言。已为糟粕。无足师模于钤算。
聊可挹酌于源流。爰命下臣。撮其枢要。臣逖观前代兵家
所著。篇部颇多。自唐末乱离。图书流落。今兰台秘府。目录
空存。其馀讨论。固难详悉。今秖据臣家所有之书。摭其兵
要。自军旅制置。选练教习。安营结阵。命将出师。诡谲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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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利害。赏罚告誓。攻守巧拙。星气风角。阴阳课式等。都
四十二门。离为十卷。管窥蠡测。莫知穹渤之高深。兽走犬
驰。且副蒐苗之指使。既成卷部。须有签题。臣伏见前代奉
诏撰论。皆目为制旨。今辄准故事。题为制旨兵法。臣留司
都下。不敢辄去班行。谨差私吏赍诣行阙陈进。

** 覆议册四庙奏

臣前月中预都省集议宗庙事。伏见议状。于亲庙外请别
立始祖一庙。近奉中书门下牒。再令百官于都省议定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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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者。臣读十四代史书。见二千年故事。观诸家宗庙。都无
始祖之称。惟殷周二代。以稷契为太祖。礼记曰。天子七庙。
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郑元注云。此周制也。七者。太
祖后稷及文王武王与四亲庙也。又曰。殷人六庙。契及汤
与二昭二穆也。夏后氏立五庙。不立太庙。唯禹与二昭二
穆而已。据王制郑元所释。即殷周以稷契为太祖。夏后氏
无太祖。亦无追谥之庙。自殷周以来。时更十代。皆于亲庙
之中。以有功者为太祖。无追崇始祖之例。共引今古。即恐
词繁。事要證明。须陈梗概。汉以高祖父太上皇执嘉无社
稷功。不立庙号。高帝自为高祖。魏以曹公相汉垂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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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封于魏。故为太祖。晋以宣王辅魏室有功。立为高祖。以
景帝始封于晋。故为太祖。宋氏先世。官阀卑微。虽追崇帝
号。刘裕自为高祖。南齐高帝之父。位至右将军。生无封爵。
不得为太祖。高帝自为太祖。梁武帝父顺之。佐祐齐室封
侯。位至领军丹阳尹。虽不受封于梁。亦为太祖。陈武帝父
文赞。生无名位。以武帝功。梁室赠侍中。封义兴公。及武帝
即位。亦追为太祖。周闵帝以父泰相西魏。经营王业。始封
于周。故为太祖。隋文帝父忠。辅周室有大功。始封于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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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太祖。唐祖神尧祖父虎。为周上柱国。隋代追封唐公。故
为太祖。唐末梁氏朱氏有帝位。变四庙。朱公先世无名位。
虽追册四庙。不立太祖。朱公自为太祖。此则前代追册太
祖。不出亲庙之成例也。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汉魏之制。
非有功德不得立为祖宗。殷周受命。以稷契有大功于唐
虞之际。故追尊为太祖。自秦汉之后。其礼不然。虽祖有功。
乃须亲庙。今亦粗言往例。以取證明。秦称造父之后。不以
造父为始祖。汉称唐尧刘累之后。不以尧累为始祖。魏称
曹参之后。不以参为始祖。晋称赵将司马卬之后。不以卬
为始祖。宋称汉楚元王之后。不以元王为始祖。齐梁皆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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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何之后。不以何为始祖。陈称太邱长陈寔之后。不以寔
为始祖。元魏称李陵之后。不以陵为始祖。后周称神农之
后。不以神农为始祖。隋称杨震之后。不以震为始祖。唐称
皋陶老子之后。不以皋陶老子为始祖。唯唐高宗皇帝则
天武后临朝。革唐称周。更立七庙。仍追册周文王姬昌为
始祖。此盖当时附丽之徒。不谙故实。武立姬庙。乖越以来。
曲台之人。到今嗤诮。臣远观秦汉。下洎周隋。礼乐衣冠。声
名文物。未有如唐室之盛也。武德议庙之初。英才间出。温
魏颜虞通今古。封萧薛杜达礼仪。制度宪章。必有师法。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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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先祖之仪。起于周代。据史记及礼经云。武王缵太王王
季文王之绪。一戎衣而有天下。尊为天子。宗庙享之。周公
成文武之德。追王太王王季。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又曰。郊
祀后稷以配天。据此言之。周武虽祀七世。追为王号者。但
四世而已。故自东汉以来。有国之初。多从四庙。从周制也。
况殷因夏礼。汉习秦仪。无劳博访之文。宜约已成之制。请
依隋唐有国之初。创立四庙。推四世之中名位高者为太
祖。谨议以闻。

** 请押班宰相等不随庶官俱拜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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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常参官每日于正衙立班。阁门使宣不坐后。百寮俱
拜。旧制唯押班宰相押楼御史通事舍人。各缘提举赞扬。
所以不随庶官俱拜。自唐天成末。议者不悉朝仪。遽违旧
典。遂令押班之职。一例折腰。此则深忽礼文。殊乖故实。且
宰相居庶寮之首。御史持百职之纲。严肃禁庭。纠绳班列。
虑于拜揖之际。或爽进退之宜。于是凝立静观。检其去就。
若令旅拜旅揖。实恐非宜。况事要酌中。恭须近礼。人臣爱
主。不在于斯。其通事舍人。职司赞导。比者两班进退。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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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仪。今则在文班武班之前。居一品二品之上。端笏齐拜。
礼实未闻。其押班宰相押楼御史通事舍人。并请依天成
三年以前礼例施行。无至差忒。

** 修太祖实录奏

撰汉书者先为项传。编蜀记者首序刘璋。所贵神器之传
授有因。历数之推迁得序。伏缘汉隐帝君临在太祖之前。
其历试之绩。并在汉隐帝朝内。请先修隐帝实录。以全太
祖之事功。又梁末主之上有郢王友圭。篡弑君位。未有记
录。请依宋书刘劭例。书为元凶友圭。其末主请依古义。书
为梁废帝。其书曰后梁实录。唐末主之前。应顺帝在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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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出奔。亦未编记。请书为前废帝。清泰主为后废帝。其书
并为实录。兼请于诸道搜索图记。

** 覆减祀祭用犊奏

今月十二日。伏蒙宸慈召对。面奉圣旨。以每年祀祭。多用
太牢。念其耕稼之勤。更备牺牲之用。比诸豢养。特可悯伤。
令臣寻讨故事。可以他牲代否。臣仰禀纶言。退寻礼籍。三
牲八簋之制。五典六乐之文。著在典彝。迭相沿袭。累经朝
代。无所改更。臣闻古者燔黍捭豚。尚多质略。近则梁武[:#AS-8456:⿺麦丏]
牲笋脯。不可宗师。虽好生之德则然。于奉先之议太劣。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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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主于敬。孝本因心。黍稷非馨。鬼神飨德。不必牲牢之巨
细。笾豆之方圆。苟血祀长保于宗祧。而牲俎何须于茧栗。
但以国之大事。儒者久行。易以他牢。恐未为便。以臣愚见。
其南北郊宗庙社稷朝日夕月等大祠。如皇帝亲行事。备
用三牲。如有司摄行事。则用少牢以下。虽非旧典。贵减牺
牛。

** 请汴州街城门权挂一宫门牌额奏

汴州在梁室朱氏称制之年。有京都之号。及唐庄宗平河
南。复废为宣武军。至明宗行幸之时。掌事者因缘修葺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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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遂挂梁室时宫殿门牌额。当时识者。或窃非之。一昨车
驾省方。暂居梁苑。臣观衙城内斋阁牌额。一如明宗行幸
之时。无都号而有殿名。恐非典据。臣窃寻秦汉以来。寰海
之内。銮舆所至。多立宫名。近代隋室。于扬州立江都宫。太
原立汾阳宫。岐州立仁寿宫。唐朝于太原立晋阳宫。同州
立长春宫。岐州立九成宫。宫中殿阁。皆题署牌额。以类皇
居。臣伏准故事。请于汴州衙城门权挂一宫门牌额。则其
馀斋阁。并可以取便为名。庶使天下式噡。稍为宜称者。

** 请改定十道图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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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铨见行用十道图。除旧雒都并都外。有新升京都及节
度防禦团练等。名目不一。又自明宗已来。回避庙讳。所改
州县名。多未结入十道图。铨司入官之时。格式旋简元敕
施行。未曾添入十道图。无所准的。请下当司改定。

** 进大周刑统奏

侍御史知杂事张湜等九人奉诏编集刑书。悉有条贯。兵
部尚书张昭等一十人参详旨要。更加损益。臣质臣溥据
文评议。备见精审。其所编集者。用律为主。辞旨之有难解
者。释以疏意。义理之有易了者。略其疏文。式令之有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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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次之。格敕之有废置者又次之。事有不便于今。该说未
尽者。别立新条于本条之下。其有文理深古。虑人疑惑者。
别以朱字训释。至于朝廷之禁令。州县之常科。各以类分。
悉令编附。所冀发函展卷。纲目无遗。究本讨源。刑政咸在。
其所编集。勒成一部。别有目录。凡二十一卷。刑名之要。尽
统于兹。目之为大周刑统。欲请颁行天下。与疏律令式通
行。其刑法统类开成格编敕等。采掇既尽。不在法司行使
之限。自来有宣命指挥公事。及三司临时条法。州县见今
施行。不在编集之数。应该京百司公事。逐司各有见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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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望令本司删集。送中书门下。详议闻奏。

** 奏改乐章疏

昔周公相成王。制礼作乐。殿庭遍奏六代舞。所谓云门大
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周室既衰。王纲不振。诸乐多废。
惟大韶大武二曲存焉。秦汉以来。名为二舞。文舞韶也。武
舞武也。汉时改为文始五行之舞。历代因而不改。贞观作
乐之时。祖孝孙改隋文舞为治康之舞。武舞为凯安之舞。
贞观中有秦王破阵乐功成庆善乐二舞。乐府又用为二
舞。是舞有四焉。前朝行用年深。不可遽废。俟国家偃伯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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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即别召工师。更其节奏。今改其名。具书如左。祖孝孙所
定二舞名。文舞曰治康之舞。请改治安之舞。武舞曰凯安
之舞。请改为振德之舞。贞观中二舞名。文舞功成庆善乐。
前朝名九功舞。请改为观象之舞。秦王破阵乐。前朝名为
七德舞。请改为讲功之舞。其治安振德二舞。请依旧郊庙
行用。以文舞降神。武舞送神。其观象讲功二舞。请依旧宴
会行用。

** 请改十二和乐奏

昔周朝奏六代之乐。即今二舞之类是也。其宾祭常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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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九夏之乐。即肆夏皇夏等是也。梁武帝善音乐。改九夏
为十二雅。前朝祖孝孙改雅为和。示不相沿也。臣今改和
为成。取韶乐九成之义也。十二成乐曲名。祭天神奏豫和
之乐。请改为禋成。祭地祇奏顺和。请改为顺成。祭宗庙奏
永和。请改为裕成。祭天地宗庙登歌奏肃和。请改为肃成。
皇帝临轩奏大和。请改为政成。王公出入奏舒和。请改为
弼成。皇帝食举及饮宴奏休和。请改为德成。皇帝受朝皇
后入宫奏正和。请改为扆成。皇太子轩悬出入奏成和。请
改为允成。元日冬至皇帝礼会登歌奏昭和。请改为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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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庙俎入奏雍和。请改为骍成。皇帝祭享酌献读祝文及
饮福受胙奏寿和。请改为寿成。祖孝孙元定十二和曲。开
元朝又奏三和。遂有十五和之名。凡制作礼法。动依典故。
梁置十二雅。盖取十二天之成数。契八音十二律之变。辄
益三和。有乖稽古。又缘祠祭所用。不可尽去。臣取其一焉。
祭孔宣父齐太公庙降神奏宣和。请为师雅之乐。三公升
殿会讫下阶履行奏祴和。请废。同用弼成。享先农耕耤奏
丰和。请废。同用顺成。已上四舞十二成雅乐等曲。今具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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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用处所及乐章首数。一一条例在下。

** 详定雅乐疏

昔帝鸿氏之制乐也。将以范围天地。协和人神。候八节之
风声。测四时之正气。器之清浊。不可以笔授。声之善否。不
可以口传。故凫氏铸金。伶伦截竹。为律吕相生之算。宫商
正和之音。乃播之于管弦。宣之于钟石。然后覆载之情訢
合。阴阳之气和同。八风从律而不奸。五色成文而不乱。空
桑孤竹之韵。足以礼神。云门大夏之容。无亏观德。然月律
有旋宫之法。备于太师之职。经秦灭学。雅道陵夷。汉初制
氏所调。惟存鼓舞旋宫十二均。更用之法。世莫得闻。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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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时。京房善易。别音探求古义。以周官均法。每月更用五
音。乃立准调。旋相为宫。成六十调。又以日法析为三百六
十传于乐府。而编悬复旧。律吕无差。遭汉中微。雅音沦缺。
京房准法。屡有言者。事终不成。钱褒空记其名。沈重但条
其说。六十律法。寂寥不传。梁武帝素精音律。自造四通十
二律。以鼓八音。又引古五正二变之音。旋相为宫。得八十
四调。与律准所调。音同数异。侯景之乱。其音又绝。隋朝初
定雅乐。偫党沮议。历载不成。而沛公郑译因龟兹琵琶七
音。以应月律。五正二变。七调克谐。旋相为宫。复为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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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工人万宝常又减其丝数。稍全古淡。隋高祖不重雅乐。
令儒官集议。博士何妥駮奏。其郑万所奏八十四调并废。
隋氏郊庙所奏。惟黄钟一均。与五郊迎气。杂用蕤宾。但七
调而已。其馀五钟。悬而不作。三朝宴乐。用缦乐九部。迄于
革命。未能改更。唐太宗受命。旧工祖孝孙张文收整比郑
译万宝常所均七音八十四调。方得丝管并施。钟石俱奏。
七始之音复振。四庙之韵皆调。自安史乱离。咸秦荡覆。崇
牙树羽之器。扫地无馀。戛击搏拊之工。穷年不嗣。郊庙所
奏。何异南箕。波荡不迁。知音始绝。臣等窃以音之所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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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心。夔旷不能常泰。人亡则音息。世乱则乐崩。若不深
知礼乐之情。安能明制作之本。陛下心苞万化。学富三雍。
观兵耀武之功。已光鸿业。尊祖礼神之致。尤轸皇情。乃眷
奉常。痛沦乐职。亲阅四悬之器。思复九奏之音。爰命廷臣。
重调钟律。枢密使王朴。采京房之准法。练梁武之通音。考
郑译宝常之七均。校孝孙文收之九变。积累黍以审其度。
听声诗以测其情。依权衡嘉量之前文。得备数和声之大
旨。施于钟虡。足洽箫韶。臣等今月十九日于太常寺集。命
大乐令贾峻奏王朴新法。黄钟调七均。音律和谐。不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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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其馀十一管诸调。望依新法教习。以备礼寺视用。其五
郊天地宗庙社稷三朝大礼。合用十二管诸调。并载唐史。
开元礼近代常行。广顺中。太常卿边蔚奉敕定前件祠祭
朝会舞名乐曲歌词。寺司合有簿籍。伏恐所定与新法曲
调声韵不协。请下太常寺检详校试。如或乖舛。请本寺依
新法声调。别撰乐章舞曲。令歌者诵习。永为一代之法。以
光六乐之书。

** 陈治道疏

臣闻安不忘危。治不忘乱者。先儒之丕训。靡不有初。鲜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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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终者。前经之至戒。究观例辟。莫不以骄矜怠惰。有亏盛
德。恭惟太宗贞观之初。元宗开元之际。焦劳庶政。以致太
平。及国富兵消。年高志逸。乃忽守约之道。或贻执简之讥。
陛下以慈俭化天下。以礼法检臣邻。绌奸邪之党。延正直
之论。务遵纯俭。以节浮费。信赏必罚。至公无私。其创业垂
统之规。如贞观开元之始。愿陛下有始有终。无荒无怠。臣
又伏念保邦之道。有八审焉。愿为陛下陈之。夫委任审于
材器。听受审于忠邪。出令审于烦苛。兴师审于德力。赏罚
审于喜怒。毁誉审于爱憎。议论审于贤愚。嬖宠审于奸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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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是八审。以决万机。庶可以臻至治。

** 谏畋猎疏

太祖初镇太原。每年打鹿于北鄙。先帝在位。暇日射雁于
近郊。此盖军务之馀。畋游自适。洎先帝膺图启祚。向明御
宇。则宜易彼诸侯之事。肃乎万乘之仪。而犹因习旧风。失
其威重。驰逐原兽。殆无虚日。臣愚以为事有可畏者四焉。
洛都旧制。宫城与禁苑相连。人君宴游。不离苑囿。御马来
往。辇路坦夷。不涉荒郊。何忧蹶失。今则驱驰骖服。涉历榛
芜。此后节气严凝。径涂冻滑。万一有衔橛之变。陛下纵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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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柰宗庙社稷何。所可畏者一也。又陛下新有四海。宜以
德服万邦。今则江岭未平。淮夷尚梗。彼初闻陛下革先朝
之失政。还太古之淳风。御物以慈。节财以俭。有典有则。不
矜不骄。彼必有三苗率服之心。七旬来格之意。如闻陛下
暂游近甸。彼即以为复好畋游。所可畏者二也。臣又闻作
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何如。且打鹿射雁之事
新。败轨倾辀之辙在。常宜取鉴。不可因循。所可畏者三也。
臣又闻作事可法。贻厥孙谋。若以陛下齐圣广渊之机。聪
明神光之量。奚可以宴游蒐狩之事。少累圣明。所谓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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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广眉。城外加半额。为法之弊。靡不由兹。所可畏者四也。
伏望陛下居高虑远。慎始图终。思创业之艰难。知守成之
不易。念老氏驰骋之戒。树文王忠厚之基。约三驱之旧章。
定四时之游幸。始出有节。后不敢违。谨奏。

** 请妙选东宫师傅疏

臣闻周家创业七百年。汉氏延洪四百载。非惟天命。抑亦
人谋。臣虽至愚。粗闻其要。叨居谏列。备敢奏陈。古者人君
即位之后。立嫡以为储闱。列土而封子弟。既尊之以名品。
复教之以训词。则骄奢淫逸不萌于心。仁知贤明以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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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良繇择正人以为师傅。闻善事益其聪明。假使中材。亦
成良器。凡人善恶之性。多因染习而成。将创无穷。所宜重
甚。窃以元良宗子。邦国本根。或陛下未欲封崇。先宜教导。
所贵识古今之成败。知稼穑之艰难。使骄纵不期于心。正
道尝闻于耳。辄条刍管。仰渎冕旒。事具于后。一。帝王之子。
生长深宫。爰自幼冲。便居逸乐。目厌雕华之玩。耳烦丝竹
之音。所谓不与骄期。而骄自至。倘非天生聪惠。神授贤明。
持此骄盈。焉能无惑。苟不预为教导。何以致之盘维。臣窃
见先帝时。皇弟皇子。尽喜俳优。闻无稽玩物之言。则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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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耳。告致理经邦之说。则俛目嚬眉。入则务饰姬姜。出则
思参仆马。亲宾满座。无非优笑之徒。食客盈门。罕有贤能
之士。以此知识。以此宗师。必若托以维城。付之主鬯。无难
亡之国。无不破之家。其则非遥。可谓殷鉴。臣请诸皇子各
遵古议。置师傅之官。如陛下厚之以渥恩。课之以训导。令
皇子屈身师事。每日讲说善道。一日之中。但记一事。一岁
之内。所记渐多。每至月终。令师傅具录闻奏。或皇子上谒
之时。陛下更令侍臣面问。十中得五。为益良多。何必读书。
自然博识。既达安危之理。兼知成败之繇。主鬯维城。何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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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臣虽识短。事系远图。伏乞陛下询于公卿。以为可否。
一。臣闻古之人君即位。而册太子。封拜诸王。究其所繇。盖
有深旨。一则欲尊储闱而作磐石。系我宗枝。一则欲分嫡
庶而辨亲疏。各归名分。使庶不乱嫡。疏不间亲。礼秩有常。
邪慝不作。臣窃见近代圣后贤君。或有失于此道。以此邦
家搆患。衅隙萌生。昔隋祖聪明。炀帝亦倾于杨勇。太宗睿
圣。魏王终覆于承乾。臣每读古书。深悲其事。愿于圣代。无
此厉阶。其于卜贰封崇。在臣不敢轻议。臣请诸皇子于恩
泽赐与之间。婚姻省侍之际。依嫡庶而为礼秩。据亲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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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节文。示以等威。绝其侥倖。保宗之道。莫大于斯。一。臣闻
上圣之才。不修崇而合道。中人之性。随染习而无常。是故
告以话言。束之名教。犹蹈覆车之辙。不师铭座之言。而况
左右全阙正人。染习不闻善事。欲求贤行。其可得乎。伏见
近代师傅之官。所设备员而已。未闻调护太子。训导诸王。
坐食俸钱。诚为尸禄。臣请皇子中当为储位者。虽未封拜。
先要切磋。应在朝官寮师傅之官。请每日谒见皇子。或讲
论时政。或习熟礼容。日增月修。有益无损。在臣愚识。以此
为忧。伏乞陛下付公卿详议。以为可否。伏惟皇帝陛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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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拜善。道在励精。行慈俭而爱生灵。正赏罚而激贞滥。内
外皆无阙政。左右尽是贤臣。谏者无以措词。多士惟期自
励。臣岂合遽陈狂瞽。辄犯宸严。但以恩未报于君亲。事实
关于国本。庶裨万一。聊罄再三。

** 请尊师傅讲论经义疏

臣闻江海不让于细流。所以成其大。山岳不让其撮土。所
以成其高。王者不倦昌言。所以成其圣。臣历观前代。乃至
近朝。遍阅圣君。无不好学。故楚灵王军中决胜。不忘倚相
之书。汉高帝马上争衡。犹听陆生之说。遂得宸谋益治。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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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延长。伏惟皇帝陛下缵禹丕图。受尧成法。春秋鼎盛。四
聪不惑于咨询。廊庙谋深。六艺何妨于讲习。古者或立儒
宫。或开文馆。旁求岩穴之士。延纳草泽之才。虽有前规。伏
恐未暇。况国家设官分职。选贤任能。有辅弼讲其国经。有
师傅启其言路。可以谈天人之际。可以陈理乱之繇。但能
属耳于典谟。何必服膺于卷轴。伏望陛下听政之馀。数召
近臣。讨论经义。所冀熟三纲五常之要。穷九畴八政之源。
纵无取于儒冠。犹冀贤于博奕。

** 请复法官弹劾故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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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闻谏官进言。御史持法。实人君之耳目。正邦国之纪纲。
自本朝以来。尤重其任。今之选授。莫匪端良。然则弹奏之
间。尚未申于才用。使谏诤之道。或未罄于箴规。俾七人徒
历于清华。三院但循于资级。考其志业。孰测短长。臣请依
本朝故实。许御史以法冠弹事。谏官逐月给谏纸。政事有
所不便。并许陈闻。所冀履班行者。不负于君亲。有才业者。
自分于泾渭。庶几举职。免有旷官。

** 请以旧法用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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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唐初刘洎马周。起于徒步。太宗权用为相。其后柳璨朱
朴。方居下僚。昭宗亦加大用。此四士者。受知于明主。然太
宗用之而国兴。昭宗用之而国亡。士之难知如此。臣愿陛
下存旧法而用人。当以此四士为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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