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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全唐文卷五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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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十九)
** 秘书少监赠绛州刺史独孤府君墓志铭
君讳郁。字古风。河南人。常州刺史赠礼部侍郎宪公讳及
之第二子。宪公躬孝。践行笃实。而辨于文。劝饬指诲。以进
后生。名声垂延。绍德惟克。君生之年。宪公没世。与其兄朗
畜于伯父氏。始微有知。则好学问。咨禀教饬。不烦提谕。月
开日益。卓然早成。年二十四。登进士第。时故相太常权公
掌出诏文。望临一时。登君于门。归以其子。选授奉礼郎。杨
于陵为华州。署君镇国军判官。奏授协律郎。朋游益附。华
** 秘书少监赠绛州刺史独孤府君墓志铭
君讳郁。字古风。河南人。常州刺史赠礼部侍郎宪公讳及
之第二子。宪公躬孝。践行笃实。而辨于文。劝饬指诲。以进
后生。名声垂延。绍德惟克。君生之年。宪公没世。与其兄朗
畜于伯父氏。始微有知。则好学问。咨禀教饬。不烦提谕。月
开日益。卓然早成。年二十四。登进士第。时故相太常权公
掌出诏文。望临一时。登君于门。归以其子。选授奉礼郎。杨
于陵为华州。署君镇国军判官。奏授协律郎。朋游益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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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弥大。元和元年对诏策。拜右拾遗。二年兼职史馆。四年
迁右补阙。诏中贵人承璀将兵诛王承宗河北。君奏疏谏。
召见问状。有言动听。其后上将有所相。不可于众。君与起
居舍人李约交章指摘。事以不行。五年迁起居郎。为翰林
学士。愈被亲信。有所补助。权公既相。君以嫌自列。改尚书
考功员外郎。复史馆职。七年以考功知制诰。入谢。因赐五
品服。八年迁驾部郎中。职如初。权公去相。复入翰林。九年
以疾罢。寻迁秘书少监。即閒于郊。十年正月。病遂殆。甲午
迁右补阙。诏中贵人承璀将兵诛王承宗河北。君奏疏谏。
召见问状。有言动听。其后上将有所相。不可于众。君与起
居舍人李约交章指摘。事以不行。五年迁起居郎。为翰林
学士。愈被亲信。有所补助。权公既相。君以嫌自列。改尚书
考功员外郎。复史馆职。七年以考功知制诰。入谢。因赐五
品服。八年迁驾部郎中。职如初。权公去相。复入翰林。九年
以疾罢。寻迁秘书少监。即閒于郊。十年正月。病遂殆。甲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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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归。卒于其家。赠绛州刺史。年四十。男子二人。长曰某。早
死。次曰天官。始十岁。有至性。闻呼父官与闻吊客至。辄号
泣以绝。女子一人。夫人天水权氏。赠太子太保贞孝公皋
之承孙。故相今太常德舆之女。允庆配良。是似是宜。四月
己酉。其兄右拾遗朗。以丧东葬河南寿安之甘泉乡家茔
宪公墓侧。将以五月壬申窆。谓愈曰。子知吾弟久。敢属以
铭。铭曰。
于古风。襮顺而里方。不耀其章。其刚不伤。戴美世令。而年
再不赢。惟后之成。
死。次曰天官。始十岁。有至性。闻呼父官与闻吊客至。辄号
泣以绝。女子一人。夫人天水权氏。赠太子太保贞孝公皋
之承孙。故相今太常德舆之女。允庆配良。是似是宜。四月
己酉。其兄右拾遗朗。以丧东葬河南寿安之甘泉乡家茔
宪公墓侧。将以五月壬申窆。谓愈曰。子知吾弟久。敢属以
铭。铭曰。
于古风。襮顺而里方。不耀其章。其刚不伤。戴美世令。而年
再不赢。惟后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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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
尚书虞部员外郎安定张君。讳季友。字孝权。年五十四。病
卒东都。明年。兄子涂与其弟庾掞等。护柩归葬长安县马
额原夫人北海唐氏之封。前事。涂进韩氏门。伏哭庭下曰。
叔父且死。几于不能言矣。张目而言曰。吾不可无告韩君。
别藏而不得韩君记。犹不葬也。涂为书致吾意。已而自署
其末与封。敢告以请。愈既与为礼。发书云云。其末有复语
千万永诀八字。名日月与封。皆孝权迹。孝权与余同年进
士。其上世有皓者。当宇文时。为车骑大将军鄜城太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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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河北。谥曰忠。公至孝权。閒五世矣。孝权大父讳孝先。太
子通事舍人。父讳庭光。赠绥州刺史。绥州之卒。孝权盖尚
小。母曰太原县君。卒既葬。孝权守墓。树松柏。三年而后归。
选为河南府文学。去官。徐州使拜章请为判官。授协律郎。
孝权始不痛绝。诏下大悔。即诈称疾。不言三年。元和初。徐
使死。孝权疾即日已。试判入高等。授鄠县尉。明年。故相赵
宗儒镇荆南。以孝权为判官。拜监察御史。经二年。拜真御
史。明年。分司东台。转殿中。桉皇甫氏子母病不侍。走京师
求试职。宰相怒曰。吾故皇甫氏。御史助所善相戏法侮我。
子通事舍人。父讳庭光。赠绥州刺史。绥州之卒。孝权盖尚
小。母曰太原县君。卒既葬。孝权守墓。树松柏。三年而后归。
选为河南府文学。去官。徐州使拜章请为判官。授协律郎。
孝权始不痛绝。诏下大悔。即诈称疾。不言三年。元和初。徐
使死。孝权疾即日已。试判入高等。授鄠县尉。明年。故相赵
宗儒镇荆南。以孝权为判官。拜监察御史。经二年。拜真御
史。明年。分司东台。转殿中。桉皇甫氏子母病不侍。走京师
求试职。宰相怒曰。吾故皇甫氏。御史助所善相戏法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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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媪何疾。衔未决。皇甫母病果死。得解。迁留司虞部员
外郎。孝权为人孝谨。与人语。恐伤之。而时嶷嶷有立。与孝
权游者极众。而独以其死累余。可尚也已。是为铭。(铭亡)
** 检校尚书左仆射右龙武军统军刘公墓志铭
公讳昌裔。字光后。本彭城人。曾大父讳承庆。朔州刺史。大
父巨敖。好读老子庄周书。为太原晋阳令。再世官北方。乐
其土俗。遂著籍太原之阳曲。曰。自吾为此邑人可也。何必
彭城。父讼。赠右散骑常侍。公少好学问。始为儿时。重迟不
戏。恒若有所思念计画。及壮自试。以开吐蕃说干边将。不
外郎。孝权为人孝谨。与人语。恐伤之。而时嶷嶷有立。与孝
权游者极众。而独以其死累余。可尚也已。是为铭。(铭亡)
** 检校尚书左仆射右龙武军统军刘公墓志铭
公讳昌裔。字光后。本彭城人。曾大父讳承庆。朔州刺史。大
父巨敖。好读老子庄周书。为太原晋阳令。再世官北方。乐
其土俗。遂著籍太原之阳曲。曰。自吾为此邑人可也。何必
彭城。父讼。赠右散骑常侍。公少好学问。始为儿时。重迟不
戏。恒若有所思念计画。及壮自试。以开吐蕃说干边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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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入三蜀。从道士游。久之。蜀人苦杨琳寇掠。公单船往说。
琳感欷。虽不即降。约其徒不得为虐。琳降。公常随琳不去。
琳死。脱身亡。沈浮河朔之閒。建中中。曲环招起之。为环檄
李纳。指摘切刻。纳悔恐动心。恒魏皆疑惑气懈。环封奏其
本。德宗称焉。环之会下濮州。战白塔。救宁陵襄邑。击李希
烈陈州城下。公常在军閒。环领陈许军。公因为陈许从事。
以前后功。累迁检校兵部郎中御史中丞营田副使。吴少
诚乘环丧。引兵叩城。留后上官说咨公以城守。所以能擒
诛叛将。为抗拒。令敌人不得其便。围解。拜陈州刺史。韩全
琳感欷。虽不即降。约其徒不得为虐。琳降。公常随琳不去。
琳死。脱身亡。沈浮河朔之閒。建中中。曲环招起之。为环檄
李纳。指摘切刻。纳悔恐动心。恒魏皆疑惑气懈。环封奏其
本。德宗称焉。环之会下濮州。战白塔。救宁陵襄邑。击李希
烈陈州城下。公常在军閒。环领陈许军。公因为陈许从事。
以前后功。累迁检校兵部郎中御史中丞营田副使。吴少
诚乘环丧。引兵叩城。留后上官说咨公以城守。所以能擒
诛叛将。为抗拒。令敌人不得其便。围解。拜陈州刺史。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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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败。引军走陈州。求入保。公自城上揖谢全义曰。公受命
诣蔡。何为来陈。公无恐。贼必不敢至我城下。明日。领骑步
十馀抵全义营。全义惊喜。迎拜叹息。殊不敢以不见舍望
公。改授陈许军司马。上官说死。拜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工
部尚书。代说为节度使。命界上吏不得犯蔡州人。曰。俱天
子人。奚为相伤。少诚吏有来犯者。捕得缚送。曰。妄称彼人。
公宜自治之。少诚惭其军。亦禁界上暴者。两界耕桑交迹。
吏不何问。封彭城郡开国公。就拜尚书右仆射。元和七年
得疾。视政不时。八年五月。涌水出他界。过其地。防穿不补。
诣蔡。何为来陈。公无恐。贼必不敢至我城下。明日。领骑步
十馀抵全义营。全义惊喜。迎拜叹息。殊不敢以不见舍望
公。改授陈许军司马。上官说死。拜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工
部尚书。代说为节度使。命界上吏不得犯蔡州人。曰。俱天
子人。奚为相伤。少诚吏有来犯者。捕得缚送。曰。妄称彼人。
公宜自治之。少诚惭其军。亦禁界上暴者。两界耕桑交迹。
吏不何问。封彭城郡开国公。就拜尚书右仆射。元和七年
得疾。视政不时。八年五月。涌水出他界。过其地。防穿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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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邑屋。流杀居人。拜疏请去职即罪。诏还京师。即其日与
使者俱西。大热。旦暮驰不息。疾大发。左右手辔止之。公不
肯曰。吾恐不得生谢天子。上益遣使者劳问。敕无亟行。至
则不得朝矣。天子以为恭。即其家拜检校左仆射右龙武
军统军知军事。十一月某甲子薨。年六十二。上为之一日
不视朝。赠潞州大都督。命郎吊其家。明年某月某甲子。葬
河南某县某乡某原。公不好音声。不大为居宅。于诸帅中
独然。夫人邠国夫人武功苏氏。子四人。嗣子光禄主簿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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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于樊宗师。士大夫多称之。长子元一。朴直忠厚。便弓马。
为淮南军衙门将。次子景阳景长。皆举进士。葬得日。相与
选使者哭拜阶上。使来乞铭。铭曰。
提将之符。尸我一方。配古侯公。维德不爽。我铭不亡。后人
之庆。
** 监察御史卫府君墓志铭
君讳某。字某。中书舍人御史中丞讳某之子。赠太子洗马
讳某之孙。家世习儒学词章。昆弟三人。俱传父祖业。从进
士举。君独不与俗为事。乐弛置自便。父中丞薨。既三年。与
其弟中行别曰。若既克自敬勤。及先人存。趾美进士。续闻
为淮南军衙门将。次子景阳景长。皆举进士。葬得日。相与
选使者哭拜阶上。使来乞铭。铭曰。
提将之符。尸我一方。配古侯公。维德不爽。我铭不亡。后人
之庆。
** 监察御史卫府君墓志铭
君讳某。字某。中书舍人御史中丞讳某之子。赠太子洗马
讳某之孙。家世习儒学词章。昆弟三人。俱传父祖业。从进
士举。君独不与俗为事。乐弛置自便。父中丞薨。既三年。与
其弟中行别曰。若既克自敬勤。及先人存。趾美进士。续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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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宗。惟服任遂功。为孝子在不怠。我恨己不及。假令今得。
不足自贳。我闻南方多水银丹砂。杂他奇药。爊为黄金。可
饵以不死。今于若丐我。我即去。遂踰岭阨南出。药贵不可
得。以干容帅。帅且曰。若能从事于我。可一日具。许之。得药
试如方。不效。曰。方良是。我治之未至耳。留三年。药终不能
为黄金。而佐帅政成。以功再迁监察御史。帅迁于桂。从之。
帅坐事免。君摄其治。历三时。夷人称便。新帅将奏功。君舍
去。南海马大夫使谓君曰。幸尚可成。两济其利。君虽益厌。
然不能无万一冀。至南海。未几竟死。年五十三。子曰某。元
不足自贳。我闻南方多水银丹砂。杂他奇药。爊为黄金。可
饵以不死。今于若丐我。我即去。遂踰岭阨南出。药贵不可
得。以干容帅。帅且曰。若能从事于我。可一日具。许之。得药
试如方。不效。曰。方良是。我治之未至耳。留三年。药终不能
为黄金。而佐帅政成。以功再迁监察御史。帅迁于桂。从之。
帅坐事免。君摄其治。历三时。夷人称便。新帅将奏功。君舍
去。南海马大夫使谓君曰。幸尚可成。两济其利。君虽益厌。
然不能无万一冀。至南海。未几竟死。年五十三。子曰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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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十年十二月某日。归葬河南某县某乡某村附先茔。于
时中行为尚书兵部郎。号名人。而与余善。请铭。铭曰。
嗟惟君。笃所信。要无有。弊精神。以弃馀。贾于人。脱外累。自
贵珍。讯来世。述墓文。
** 河南令张君墓志铭
君讳署。字某。河閒人。大父利贞。有名元宗世。为御史中丞。
举弹无所避。由是出为陈留守。领河南道采访处置使。数
岁卒官。皇考讳郇。以儒学进。官至侍御史。君方质有气。形
貌魁硕。长于文词。以进士举博学宏词。为校书郎。自京兆
时中行为尚书兵部郎。号名人。而与余善。请铭。铭曰。
嗟惟君。笃所信。要无有。弊精神。以弃馀。贾于人。脱外累。自
贵珍。讯来世。述墓文。
** 河南令张君墓志铭
君讳署。字某。河閒人。大父利贞。有名元宗世。为御史中丞。
举弹无所避。由是出为陈留守。领河南道采访处置使。数
岁卒官。皇考讳郇。以儒学进。官至侍御史。君方质有气。形
貌魁硕。长于文词。以进士举博学宏词。为校书郎。自京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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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尉拜监察御史。为幸臣所谗。与同辈韩愈李方叔三
人俱为县令南方。三年逢恩。俱徙掾江陵。半岁。邕管奏君
为判官。改殿中侍御史。不行。拜京兆府司录。诸曹白事。不
敢平面视。共食公堂。抑首促促就哺歠。揖起趋去。无敢阑
语。县令丞尉畏如严京兆。事以办治。京兆改凤翔尹。以节
镇京西。请与君俱。改礼部员外郎。为观察使判官。帅他迁。
君不乐久去京师。谢归。用前能拜三原令。岁馀。迁尚书刑
部员外郎。守法争谏。棘棘不阿。改虔州刺史。民俗相朋党。
不诉杀牛。牛以大耗。又多捕生鸟爵鱼鳖。可食与不可食
人俱为县令南方。三年逢恩。俱徙掾江陵。半岁。邕管奏君
为判官。改殿中侍御史。不行。拜京兆府司录。诸曹白事。不
敢平面视。共食公堂。抑首促促就哺歠。揖起趋去。无敢阑
语。县令丞尉畏如严京兆。事以办治。京兆改凤翔尹。以节
镇京西。请与君俱。改礼部员外郎。为观察使判官。帅他迁。
君不乐久去京师。谢归。用前能拜三原令。岁馀。迁尚书刑
部员外郎。守法争谏。棘棘不阿。改虔州刺史。民俗相朋党。
不诉杀牛。牛以大耗。又多捕生鸟爵鱼鳖。可食与不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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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买卖。时节脱放。期为福祥。君视事。一皆禁督立绝。使通
经吏与诸生之旁大郡。学乡饮酒丧婚礼。张施讲说。民吏
观听从化大喜。度支符州。折民户租。岁徵[:#AS-92F9:⿰帛⿱丿糸]六千屯。比郡
承命惶怖。立期日。惟恐不及事被罪。君独疏言。治迫岭下。
民不识蚕桑。月馀免符下。民相扶携。守州门叫欢为贺。改
澧州刺史。民税出杂产物与钱。尚书有经数。观察使牒州。
徵民钱倍经。君曰。刺史可为法。不可贪官害民。留噤不肯
从。竟以代罢。观察使使剧吏案簿书十日。不得毫毛罪。改
河南令。而河南尹适君平生所不好者。君年且老。当日日
经吏与诸生之旁大郡。学乡饮酒丧婚礼。张施讲说。民吏
观听从化大喜。度支符州。折民户租。岁徵[:#AS-92F9:⿰帛⿱丿糸]六千屯。比郡
承命惶怖。立期日。惟恐不及事被罪。君独疏言。治迫岭下。
民不识蚕桑。月馀免符下。民相扶携。守州门叫欢为贺。改
澧州刺史。民税出杂产物与钱。尚书有经数。观察使牒州。
徵民钱倍经。君曰。刺史可为法。不可贪官害民。留噤不肯
从。竟以代罢。观察使使剧吏案簿书十日。不得毫毛罪。改
河南令。而河南尹适君平生所不好者。君年且老。当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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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走仰望阶下。不得已就官。数月。大不适。即以病辞免。公
卿欲其一至京师。君以再不得意于守令。恨曰。义不可更
辱。又奚为于京师閒。竟闭门死。年六十。君娶河东柳氏女。
二子升奴胡师。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某所。其兄将作少
监昔。请铭于右庶子韩愈。愈前与君为御史。被谗俱为县
令南方者也。最为知君。铭曰。
谁之不如。而不公卿。奚养之违。以不久生。惟其颃颃。以世
厥声。
** 凤翔陇州节度使李公墓志铭
卿欲其一至京师。君以再不得意于守令。恨曰。义不可更
辱。又奚为于京师閒。竟闭门死。年六十。君娶河东柳氏女。
二子升奴胡师。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某所。其兄将作少
监昔。请铭于右庶子韩愈。愈前与君为御史。被谗俱为县
令南方者也。最为知君。铭曰。
谁之不如。而不公卿。奚养之违。以不久生。惟其颃颃。以世
厥声。
** 凤翔陇州节度使李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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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讳惟。字某。司空平章事赠太傅之子。太傅初姓张氏。肃
宗时。举恒赵深冀易定六州战卒五万人马五千匹以归
听命。天子嘉之。赐姓曰李。更其名曰宝臣。立其军。号之曰
成德。由是姓李氏。太傅薨。公兄弟让嗣。公竟弃其家。自归
京师。及兄死家覆。有司设防守。德宗如奉天。守卒出。公即
驰归。与母韩国夫人郑氏拜诀。属家徒随走所幸。道与贼
遇。七斗乃至。有功迁太子谕德。加御史中丞。从幸梁州。天
黑失道。识焦中人声。得见德宗于盩厔西。上曰。卿有母。可
随我耶。曰。臣以死从卫。及幸还。录功封武安郡王。号元
卷五六五 第 9a 页
从功臣。图其形御阁。而以神威将军居北军卫。久乃加御
史大夫。丁韩国忧去官。累迁神威大将军。加工刑二曹尚
书天威统军。又改户部尚书金吾大将军。有长上万国俊
者。以军势夺兴平人地。吏惮莫敢治。及公为金吾。兴平人
曰。久闻李将军为人公平。庶能直吾屈。即赍县牒来见。公
发视。立杖国俊废之。以地还兴平人。闻者莫不称叹。于是
天子以公材果可任用。治人将兵。无所不宜。元和六年。即
以公为凤翔陇州节度使户部尚书兼凤翔尹。陇州地与
吐蕃接。旧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吏不得息。公以为国
史大夫。丁韩国忧去官。累迁神威大将军。加工刑二曹尚
书天威统军。又改户部尚书金吾大将军。有长上万国俊
者。以军势夺兴平人地。吏惮莫敢治。及公为金吾。兴平人
曰。久闻李将军为人公平。庶能直吾屈。即赍县牒来见。公
发视。立杖国俊废之。以地还兴平人。闻者莫不称叹。于是
天子以公材果可任用。治人将兵。无所不宜。元和六年。即
以公为凤翔陇州节度使户部尚书兼凤翔尹。陇州地与
吐蕃接。旧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吏不得息。公以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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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于夷狄。当用长算。边将当承上旨。谨条教。蓄财谷。完吏
农力以俟。不宜规小利。起事盗恩。禁不得妄入其地。益市
耕牛。铸镈钐钜斸。以给农之不能自具者。丁壮兴励。岁增
田数十万亩。连八岁五种俱熟。公私有馀。贩者负入褒斜。
船循渭而下。首尾相继不绝。十三年。公与忠武军节度使
司空光颜邠宁节度使尚书钊俱来朝。上为之燕三殿。张
百戏。公卿侍臣咸与。既事敕还。公因进曰。臣幸得宿卫四
十馀年。今年老斥外任。不胜慕恋。愿得死辇下。天子加慰
遣焉。还镇告疾。其夏五月戊子薨。年五十五。讣至。上悼怆
农力以俟。不宜规小利。起事盗恩。禁不得妄入其地。益市
耕牛。铸镈钐钜斸。以给农之不能自具者。丁壮兴励。岁增
田数十万亩。连八岁五种俱熟。公私有馀。贩者负入褒斜。
船循渭而下。首尾相继不绝。十三年。公与忠武军节度使
司空光颜邠宁节度使尚书钊俱来朝。上为之燕三殿。张
百戏。公卿侍臣咸与。既事敕还。公因进曰。臣幸得宿卫四
十馀年。今年老斥外任。不胜慕恋。愿得死辇下。天子加慰
遣焉。还镇告疾。其夏五月戊子薨。年五十五。讣至。上悼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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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朝。遣郎中临吊。赠尚书左仆射。以其年十一月景申。葬
万年凤栖原。夫人博陵郡崔氏。河阳尉镐之孙。大理评事
可观之女。贤有法度。公有四子。长曰元孙。三原尉。次曰元
质。彭之濛阳尉。曰元立。兴平尉。曰元本。河南参军。皆愿敏
好善。元立元本皆崔氏出。葬得日。嗣子元立与其昆弟四
人请铭于韩氏曰。先人常有托于夫子也。愈曰。太傅功在
史氏纪。仆射以孤童囚羁京师。卒能以忠为节。自显取爵
位。立名绩。使天下拭目观。父母与荣焉。既忠又孝。法宜铭。
铭曰。
万年凤栖原。夫人博陵郡崔氏。河阳尉镐之孙。大理评事
可观之女。贤有法度。公有四子。长曰元孙。三原尉。次曰元
质。彭之濛阳尉。曰元立。兴平尉。曰元本。河南参军。皆愿敏
好善。元立元本皆崔氏出。葬得日。嗣子元立与其昆弟四
人请铭于韩氏曰。先人常有托于夫子也。愈曰。太傅功在
史氏纪。仆射以孤童囚羁京师。卒能以忠为节。自显取爵
位。立名绩。使天下拭目观。父母与荣焉。既忠又孝。法宜铭。
铭曰。
卷五六五 第 10b 页
太傅之显。自其躬兴。仆射童羁。孰与之朋。遭国之难。以节
自发。致其勤艰。以复考烈。孝由忠立。爵名随之。铭此元石。
维昧之诒。
** 河南少尹裴君墓志铭
公讳复。字茂绍。河东人。曾大父元。大理正。大父旷。御史中
丞京畿采访使。父虬。以有气略敢谏诤为谏议大夫。引正
大疑。有宠代宗朝。屡辞官不肯拜。卒赠工部尚书。公举贤
良。拜同官尉。仆射南阳公开府徐州。召公主书记。三迁至
侍御史。入朝历殿中侍御史。累迁至刑部郎中。疾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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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少尹。舆至官。若干日卒。实元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享年五十。夫人博陵崔氏。少府监颋之女。男三人。璟质皆
既冠。其季始六岁。曰充郎。卜葬。得公卒之四月壬寅。遂以
其日葬东都芒山之阴杜翟村。公幼有文。年十四。上时雨
诗。代宗以为能。将召入为翰林学士。尚书公请免曰。愿使
卒学。丁后母丧。上使临吊。又诏尚书公曰。父忠而子果孝。
吾加赐以厉天下。终丧必且以为翰林。其在徐州府。能勤
而有劳。在朝以恭俭守其职。居丧必有闻。待诸弟友以善
教。馆嫠妹。畜孤甥。能别而有恩。历十一官而无宅于都。无
享年五十。夫人博陵崔氏。少府监颋之女。男三人。璟质皆
既冠。其季始六岁。曰充郎。卜葬。得公卒之四月壬寅。遂以
其日葬东都芒山之阴杜翟村。公幼有文。年十四。上时雨
诗。代宗以为能。将召入为翰林学士。尚书公请免曰。愿使
卒学。丁后母丧。上使临吊。又诏尚书公曰。父忠而子果孝。
吾加赐以厉天下。终丧必且以为翰林。其在徐州府。能勤
而有劳。在朝以恭俭守其职。居丧必有闻。待诸弟友以善
教。馆嫠妹。畜孤甥。能别而有恩。历十一官而无宅于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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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于野。无遗资以为葬。斯其可铭也已。铭曰。
裴为显姓。入唐尤盛。支分族离。各为大家。惟公之系。德隆
位细。曰子曰孙。厥声世继。晋阳之色。愉愉翼翼。无外无私。
幼壮若一。何寿之不遐。而禄之不多。谓必有后。其又信然
耶。
** 国子助教河东薛君墓志铭
君讳公达。字大顺。薛姓。曾祖曰希庄。抚州刺史。赠大理卿。
祖曰元晖。果州流溪县丞。赠左散骑常侍。父曰播。尚书礼
部侍郎。侍郎命君后兄据。据为尚书水部郎中。赠给事中。
裴为显姓。入唐尤盛。支分族离。各为大家。惟公之系。德隆
位细。曰子曰孙。厥声世继。晋阳之色。愉愉翼翼。无外无私。
幼壮若一。何寿之不遐。而禄之不多。谓必有后。其又信然
耶。
** 国子助教河东薛君墓志铭
君讳公达。字大顺。薛姓。曾祖曰希庄。抚州刺史。赠大理卿。
祖曰元晖。果州流溪县丞。赠左散骑常侍。父曰播。尚书礼
部侍郎。侍郎命君后兄据。据为尚书水部郎中。赠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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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少气高。为文有气力。务出于奇。以不同俗为主。始举进
士。不与先辈揖。作胡马及圜丘诗。京师人未见其书。皆口
相传以熟。及擢第。补家令主簿。佐凤翔军。军帅武人。君为
作书奏。读不识句。传一幕以为笑。不为变。后九月九日大
会射。设标的高出百数十尺。令曰。中。酬锦与金若干。一军
尽射。莫能中。君执弓腰二矢。指一矢以兴。揖其帅曰。请以
为公欢。遂适射所。一座皆起随之。射三发。连三中。的坏不
可复射。中辄一军大呼以笑。连三大呼笑。帅益不喜。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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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后佐河阳军任事。去害兴利。功为多。拜协律郎。益弃
奇与人为同。今天子修太学官。有公卿言。诏拜国子助教。
分教东都生。元和四年。年三十七。二月十四日疾暴卒。君
再娶。初娶琅邪王氏。后娶京兆韦氏。凡产四男五女。男生
辄即死。自给事至君后再绝。皆有名。遗言曰。以公仪之子
已已后我。其年闰三月廿一日。弟试太子通事舍人公仪
京兆府司录公干以君之丧归。以五月十五日葬于京兆
府万年县少陵原。合祔王夫人茔。铭曰。
宦不遂。归讥于时。身不得年。又将尤谁。世再绝而绍。祭以
不隳。
奇与人为同。今天子修太学官。有公卿言。诏拜国子助教。
分教东都生。元和四年。年三十七。二月十四日疾暴卒。君
再娶。初娶琅邪王氏。后娶京兆韦氏。凡产四男五女。男生
辄即死。自给事至君后再绝。皆有名。遗言曰。以公仪之子
已已后我。其年闰三月廿一日。弟试太子通事舍人公仪
京兆府司录公干以君之丧归。以五月十五日葬于京兆
府万年县少陵原。合祔王夫人茔。铭曰。
宦不遂。归讥于时。身不得年。又将尤谁。世再绝而绍。祭以
不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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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墓志铭
夫人讳丛。字茂之。姓韦氏。其上七世祖父封龙门公。龙门
之后世。率相继为显官。夫人曾祖父讳伯阳。自万年令为
太原少尹副留守北都。卒赠秘书监。其大王父迢。以都官
郎为岭南军司马。卒赠同州刺史。王考夏卿。以太子少保
卒赠左仆射。仆射娶裴氏皋女。皋为给事中。皋父宰相耀
卿。夫人于仆射为季女。爱之。选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稹
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其后遂以能直言策第一。拜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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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遗。果直言失官。又起为御史。举职无所顾。夫人固前受
教于贤父母。得其良夫。又及教于先姑氏。率所事所言。皆
从仪法。年二十七。以元和四年七月九日卒。卒三月。得其
年之十月十三日葬咸阳。从先舅姑兆。铭曰。
诗歌硕人。爰叙宗亲。女子之事。有以荣身。夫人之先。累公
累卿。有赫外祖。相我唐明。归逢其良。夫夫妇妇。独不与年。
而卒以夭。实生五子。一女之存。铭于好辞。以永于闻。
** 登封县尉卢殷墓志
元和五年十月日。范阳卢殷以故登封县尉卒登封。年六
十五。君能为诗。自少至老。诗可录传者。在纸凡千馀篇。无
教于贤父母。得其良夫。又及教于先姑氏。率所事所言。皆
从仪法。年二十七。以元和四年七月九日卒。卒三月。得其
年之十月十三日葬咸阳。从先舅姑兆。铭曰。
诗歌硕人。爰叙宗亲。女子之事。有以荣身。夫人之先。累公
累卿。有赫外祖。相我唐明。归逢其良。夫夫妇妇。独不与年。
而卒以夭。实生五子。一女之存。铭于好辞。以永于闻。
** 登封县尉卢殷墓志
元和五年十月日。范阳卢殷以故登封县尉卒登封。年六
十五。君能为诗。自少至老。诗可录传者。在纸凡千馀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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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不读。然止用以资为诗。与谏议大夫孟协律孟郊监察
御史冯宿好。期相推挽。卒以病不能为官。在登封尽写所
为诗。抵故宰相东都留守郑公馀庆。留守数以帛米周其
家。书荐宰相。宰相不能用。竟饥寒死登封。将死。自为书告
留守与河南尹。乞葬已。又为诗与常所来往河南令韩愈
曰。为我具棺。留守尹为具凡葬事。韩愈与买棺。又为作铭。
十一月某日。葬嵩下郑夫人墓中。君始娶荥阳郑氏。后娶
陇西李氏。生男辄死。卒无子。女一人。学浮屠法。不嫁。为比
邱尼云。
御史冯宿好。期相推挽。卒以病不能为官。在登封尽写所
为诗。抵故宰相东都留守郑公馀庆。留守数以帛米周其
家。书荐宰相。宰相不能用。竟饥寒死登封。将死。自为书告
留守与河南尹。乞葬已。又为诗与常所来往河南令韩愈
曰。为我具棺。留守尹为具凡葬事。韩愈与买棺。又为作铭。
十一月某日。葬嵩下郑夫人墓中。君始娶荥阳郑氏。后娶
陇西李氏。生男辄死。卒无子。女一人。学浮屠法。不嫁。为比
邱尼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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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元少尹房君墓志铭
房故为官族。称世有人。自太尉琯以德行为相。相元宗肃
宗。名声益彰彻大行。世号其门为太尉家。宗族子弟皆法
象其贤。公曾祖讳元静。尚书膳部郎中。历资泾隰四州刺
史。太尉之叔父也。祖讳肱。为虢州司马。父讳峦。都水使者。
皆名能守家法。公讳武。字某。以明经历官至兴元少尹。谨
饬畏慎。年七十三。以其官终。幼壮为良子弟。老为贤父兄。
历十二官。处事无纤毫过差。尝以殿中侍御史副丹阳军
使。其后为盩厔令施州刺史。丹阳盩厔施州吏民。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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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娶荥阳郑氏女。生男六人。其长曰次卿。次卿有大才。
不能俯仰顺时。年四十馀。尚守京兆兴平尉。然其友皆曰
房氏有子也。次曰次公次膺次回次衡次元。始学而未仕。
女三人。皆嫁为士人妻。初公之在施州。夫人卒焉。殡于江
陵。元和五年。次卿与其偫弟奉公之丧。自兴元至。堂殡于
伊水之南。六年正月。次公奉夫人之丧。自江陵至。遂以其
月十四日。合葬河南缑氏之高龙原。公母弟式。自给事中
为河南尹。孝友慈良。尽费其财以奉公葬。未葬之一月。诏
以河南为御史中丞领宣州观察使。将行。召河南令韩愈。
不能俯仰顺时。年四十馀。尚守京兆兴平尉。然其友皆曰
房氏有子也。次曰次公次膺次回次衡次元。始学而未仕。
女三人。皆嫁为士人妻。初公之在施州。夫人卒焉。殡于江
陵。元和五年。次卿与其偫弟奉公之丧。自兴元至。堂殡于
伊水之南。六年正月。次公奉夫人之丧。自江陵至。遂以其
月十四日。合葬河南缑氏之高龙原。公母弟式。自给事中
为河南尹。孝友慈良。尽费其财以奉公葬。未葬之一月。诏
以河南为御史中丞领宣州观察使。将行。召河南令韩愈。
卷五六五 第 15b 页
泣谓曰。吾兄之葬于是。而吾为尹于是。吾以为得尽其道
于吾兄也。今压于上命。不得视吾兄之棺入此土也。岂非
天耶。子与吾儿次卿游。我重知子。凡吾兄之终事。将子是
托焉。愈既不获辞。既助其凡役事。退又为铭云。
有位有年。有弟有子。从先人葬。是谓受祉。
** 河南少尹李公墓志铭
元和七年二月一日。河南少尹李公卒。年五十八。敛之三
月某甲子。葬河南伊阙鸣皋山下。前事之月。其子道敏哭
再拜授使者公行状。以币走京师。乞铭于博士韩愈曰。少
于吾兄也。今压于上命。不得视吾兄之棺入此土也。岂非
天耶。子与吾儿次卿游。我重知子。凡吾兄之终事。将子是
托焉。愈既不获辞。既助其凡役事。退又为铭云。
有位有年。有弟有子。从先人葬。是谓受祉。
** 河南少尹李公墓志铭
元和七年二月一日。河南少尹李公卒。年五十八。敛之三
月某甲子。葬河南伊阙鸣皋山下。前事之月。其子道敏哭
再拜授使者公行状。以币走京师。乞铭于博士韩愈曰。少
卷五六五 第 16a 页
尹将以某月日葬。宜有铭。其不肖嗣道敏。杖而执事。不敢
违次。不得跣以请。愈曰。公行应铭法。子又礼葬。敢不诺而
铭诸。公讳素。字某。生七岁丧其父。贫不能家。母夫人提以
归。教育于其外氏。以明经选主虢之宏农簿。又尉陕之芮
城。李丞相泌观察陕虢。以材署运使从事。以课迁尉京兆
鄠。考满。以书判出其伦。选主万年簿。而母夫人固在。食其
禄。母夫人卒三年。改尉长安。迁监察御史。奏贬九卿一人。
改詹事丞。迁殿中侍御史。由度支员外郎选令万年。公主
夺驿田。京兆尹符县割之。公不与。改度支郎中。使侍郎介
违次。不得跣以请。愈曰。公行应铭法。子又礼葬。敢不诺而
铭诸。公讳素。字某。生七岁丧其父。贫不能家。母夫人提以
归。教育于其外氏。以明经选主虢之宏农簿。又尉陕之芮
城。李丞相泌观察陕虢。以材署运使从事。以课迁尉京兆
鄠。考满。以书判出其伦。选主万年簿。而母夫人固在。食其
禄。母夫人卒三年。改尉长安。迁监察御史。奏贬九卿一人。
改詹事丞。迁殿中侍御史。由度支员外郎选令万年。公主
夺驿田。京兆尹符县割之。公不与。改度支郎中。使侍郎介
卷五六五 第 16b 页
恃。不礼其属大夫士。擅喜怒赏罚。公独入让。不受。刘辟平。
上以蜀赏高崇文。尚书省以崇文幕府争盐井因革便不
便。命公使崇文。崇文命幕府。惟公命从。即其日事已。疏奏。
侍郎外称其能。竟坐前敢抗已。衢州饥。择刺史。侍郎曰。莫
如郎李某。遂刺衢州。至一月。迁苏州。李锜前反权将之戍
诸州者。刺史至。敛手无敢与敌。公至十二日。锜反。公将左
右与贼战州门。不胜。贼呼入。公端立责以义。皆敛兵立。不
逼。锜命械致公军。将斩以徇。及境。锜适败缚。公脱械还走
州。贼急卒不暇走死。民抱扶迎尽出。天子使贵人持紫
上以蜀赏高崇文。尚书省以崇文幕府争盐井因革便不
便。命公使崇文。崇文命幕府。惟公命从。即其日事已。疏奏。
侍郎外称其能。竟坐前敢抗已。衢州饥。择刺史。侍郎曰。莫
如郎李某。遂刺衢州。至一月。迁苏州。李锜前反权将之戍
诸州者。刺史至。敛手无敢与敌。公至十二日。锜反。公将左
右与贼战州门。不胜。贼呼入。公端立责以义。皆敛兵立。不
逼。锜命械致公军。将斩以徇。及境。锜适败缚。公脱械还走
州。贼急卒不暇走死。民抱扶迎尽出。天子使贵人持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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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金鱼以赐。居三年。州称治。拜河南少尹。行大尹事。吕氏
子炅弃其妻。著道士衣冠谢母曰。当学仙王屋山。去数月
复出。閒诣公。公立之府门外。使吏卒脱道士冠。给冠带送
付其母。黜属令二人以赃。减民赋钱岁五千万。请缓民输
期一月。诏天下输皆缓一月。公一断治不收声。事常出名
上。曾祖宏泰。州刺史。祖乾秀。伊阙令。父燮。宣州长史。赠绛
州刺史。母夫人燉煌张氏。其舅参有大名。公之配曰彭城
刘氏夫人。夫人先卒。其葬以夫人祔。夫人曾祖曰子元。祖
曰餗。皆有大名。公之子男四人。长曰道敏。举进士。其次曰
子炅弃其妻。著道士衣冠谢母曰。当学仙王屋山。去数月
复出。閒诣公。公立之府门外。使吏卒脱道士冠。给冠带送
付其母。黜属令二人以赃。减民赋钱岁五千万。请缓民输
期一月。诏天下输皆缓一月。公一断治不收声。事常出名
上。曾祖宏泰。州刺史。祖乾秀。伊阙令。父燮。宣州长史。赠绛
州刺史。母夫人燉煌张氏。其舅参有大名。公之配曰彭城
刘氏夫人。夫人先卒。其葬以夫人祔。夫人曾祖曰子元。祖
曰餗。皆有大名。公之子男四人。长曰道敏。举进士。其次曰
卷五六五 第 17b 页
道枢。其次曰道本道易。皆好学而文。女一人。嫁苏之海盐
尉韦潜。自州而下。皆葬鸣皋山下。铭曰。
高其山而坎其中。以为公之宫。奈何乎公。
尉韦潜。自州而下。皆葬鸣皋山下。铭曰。
高其山而坎其中。以为公之宫。奈何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