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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全唐文卷五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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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愈(十七)

** 河中府法曹张君墓碣铭

有女奴抱婴儿来。致其主夫人之语曰。妾张圆之妻刘也。
妾夫常语妾云。吾常获私于夫子。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
文辞者。凡所言必传世行后。今妾不幸。夫逢盗死途中。将
以日月葬。妾重哀其生志不就。恐死遂沈泯。敢以其稚子
汴见。先生将赐之铭。是其死不为辱。而名永长存。所以盖
覆其遗允子若孙。且死万一能有知。将不悼其不幸于土
中矣。又曰。妾夫在岭南时。尝疾病。泣语曰。吾志非不如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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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吾才岂不如今人。而至于是。而死于是耶。若尔吾哀。必
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愈既哭吊辞。遂叙次其族世
名字事始终而铭曰。君字直之。祖欢。父孝新。皆为官汴宋
閒。君尝读书。为文辞。有气。有吏才。尝感激欲自奋拔。树功
名以见世。初举进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军节度使。得官
至监察御史。坐事贬岭南。再迁至河中府法曹参军。摄虞
乡令。有能名。进摄河东令。又有名。遂署河东从事。绛州阙
刺史。摄绛州事。能闻朝廷。元和四年秋。有事适东方。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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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壬辰。死于汴城西双邱。年四十有七。明年一月日。葬
河南偃师。妻彭城人。世有衣冠。祖好顺。泗州刺史。父泳。卒
蕲州别驾。女四人。男一人。婴儿汴也。是为铭。

** 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

公讳启。字某。河南人。其大王父融。王父琯。仍父子为宰相。
融相天后。事远不大传。琯相元宗肃宗。处艰难中。与道进
退。薨赠太尉。流声于兹。父乘。仕至秘书少监。赠太子詹事。
公胚胎前光。生长食息。不离典训之内。目擩耳染。不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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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始为凤翔府参军。尚少。人吏迎观望见。咸曰。真房太尉
家子孙也。不敢弄以事。转同州澄城丞。益自饰理。同官惮
伏。卫晏使岭南黜陟。求佐得公。擢摘良奸。南土大喜。还进
昭应主簿。裴冑领湖南。表公为佐。拜监察御史。部无遗事。
冑迁江西。又以节镇江陵。公一随迁佐冑。累功进至刑部
员外郎。赐五品服。副冑使事为上介。上闻其名。徵拜虞部
员外。在省籍籍。迁万年令。果辩憿绝。贞元末。王叔文用事。
材公之为。举以为容州经略使。拜御史中丞。服佩视三品。
管有岭外十三州之地。林蛮洞蜒。守条死要。不相渔劫。税
节赋时。公私有馀。削衣贬食。不立资遗。以班亲旧朋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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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在容九年。迁领桂州。封清河郡公。食邑三千户。中人使
授命书。应待失礼。客主违言。徵贰太仆。未至。贬虔州长史。
而坐使者。以疾卒官。年五十九。其子越。能辑父事无失。谨
谨致孝。既葬。碣墓请铭。铭曰。

房氏二相。厥家以闻。条叶被泽。况公其孙。公初为吏。亦以
门庇。佐使于南。乃始已致。既办万年。命屏容服。功绪卓殊。
氓獠循业。维不顺随。失署亡资。非公之怨。铭以著之。

** 柳子厚墓志铭

子厚讳宗元。七世祖庆。为拓跋魏侍中。封济阴公。曾伯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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奭。为唐宰相。与褚遂良韩瑗俱得罪武后。死高宗朝。皇考
讳镇。以事母弃太常博士。求为县令江南。其后以不能媚
权贵。失御史。权贵人死。乃复拜侍御史。号为刚直。所与游
皆当世名人。子厚少精敏。无不通达。逮其父时。虽少年已
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崭然见头角。众谓柳氏有子矣。其后
以博学宏词授集贤殿正字。俊杰廉悍。议论證据今古。出
入经史百子。踔厉风发。率常屈其座人。名声大振。一时皆
慕与之交。诸公要人。争欲令出我门下。交口荐誉之。贞元
十九年。由蓝田尉拜监察御史。顺宗即位。拜礼部员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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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用事者得罪。例出为刺史。未至。又例贬州司马。居閒益
自刻苦。务记览为词章。汎滥停蓄。为深博无涯涘。一自肆
于山水閒。元和中。尝例召至京师。又偕出为刺史。而子厚
得柳州。既至叹曰。是岂不足为政耶。因其土俗。为设教禁。
州人顺赖。其俗以男女质钱。约不时赎。子本相侔。则没为
奴婢。子厚与设方计。悉令赎归。其尤贫力不能者。令书其
佣。足相当。则使归其质。观察使下其法于他州。比一岁。免
而归者且千人。衡湘以南为进士者。皆以子厚为师。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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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词者。悉有法度可观。其召至京师
而复为刺史也。中山刘梦得禹锡亦在遣中。当诣播州。子
厚泣曰。播州非人所居。而梦得亲在堂。吾不忍梦得之穷。
无辞以白其大人。且万无母子俱往理。请于朝。将拜疏愿
以柳易播。虽重得罪。死不恨。遇有以梦得事白上者。梦得
于是改刺连州。呜呼。士穷乃见节义。今夫平居里巷相慕
悦。酒食游戏相徵逐。诩诩强笑语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
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真若可信。一旦临小
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
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禽兽夷狄所不忍为。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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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自视以为得计。闻子厚之风。亦可以少愧矣。子厚前时
少年。勇于为人。不自贵重顾藉。谓功业可立就。故坐废退。
既退。又无相知有气力得位者推挽。故卒死于穷裔。材不
为世用。道不行于时也。使子厚在台省时。自持其身己能
如司马刺史时。亦自不斥。斥时有人力能举之。且必复用
不穷。然子厚斥不久。穷不极。虽有出于人。其文学辞章。必
不能自力以致。必传于后如今。无疑也。虽使子厚得所愿。
为将相于一时。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子厚
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以十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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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归葬万年先人墓侧。子厚有子男二人。长曰周六。始
四岁。季曰周七。子厚卒乃生。女子二人。皆幼。其得归葬也。
费皆出观察使河东裴君行立。行立有节概。重然诺。与子
厚结交。子厚亦为之尽。竟赖其力。葬子厚于万年之墓者。
舅弟卢遵。遵涿人。性谨慎。学问不厌。自子厚之斥。遵从而
家焉。逮其死不去。既往葬子厚。又将经纪其家。庶几有始
终者。铭曰。

是惟子厚之室。既固既安。以利其嗣人。

** 昭武校尉守左金吾卫将军李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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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讳道古。字某。曹成王子。其先王明。以太宗子王曹。绝辄
复封。五世而至成王。成王讳皋。有功建中贞元閒。以多才
能能行赏诛为名。至今追数当时内外文武大臣。成王必
在其閒。公以进士举及第。献文舆三十卷。拜校书郎集贤
学士。四迁至宗正丞。宪宗即位。选擢宗室。迁尚书司门员
外郎。以选为利随唐睦州刺史。迁少宗正。元和九年。以御
史中丞持节镇黔中。十一年来朝。迁镇鄂州。以鄂岳道兵
会平淮西。以功加御史大夫。十三年徵拜宗正。转左金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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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即位。以先朝时尝信佞人柳泌能烧水银为不死药。荐
之。泌以故起闾阎氓为刺史。不效。贬循州司马。其年九月
三日。以疾卒于贬所。年五十三。长庆元年诏曰。左降而死
者。还其官以葬。遂以其年某月日。葬于东都某县。公三娶。
元配韦氏讳修。修生子纮。纮为进士学。女贡。嫁崔氏。夫人
隋雍州牧郧公叔裕五世孙。父士佺。蓬山令。次配崔氏。讳
药。生绰绍绾。女会。嫁郑氏。季毗。夫人父昭。尝为京兆尹。今
夫人韦氏。无子。父光宪。光禄卿。其葬用古今礼。以元配韦
氏夫人祔。而葬次配崔氏夫人于其域。异墓。公宗室子。生
而贵富。能学问。以中科取名。善自倾下。以交豪杰。身死。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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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以葬。铭曰。

太支于今。其尚有封。当公弟兄。未续又亡。其迁于南。年及
始衰。虽黜不复。而以丧归。海丰弥弥。万年于畿。载其始终。
以哀表之。

** 朝散大夫尚书库部郎中郑君墓志铭

君讳偫。字宏之。世为荥阳人。其祖于元魏时有假封襄城
公者。子孙因称以自别。曾祖匡时。晋州霍邑令。祖千寻。彭
州九陇丞。父迪。鄂州唐年令。娶河南独孤氏女。生二子。君
其季也。以进士选吏部考功。所试判为上等。授正字。自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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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尉拜监察御史。佐鄂岳使。裴均之为江陵。以殿中侍御
史佐其军。均之徵也。迁虞部员外郎。均镇襄阳。复以君为
襄府左司马刑部员外郎。副其支度使事。均卒。李夷代之。
因以故职留君。岁馀。拜复州刺史。迁祠部郎中。会衢州无
刺史。方选人。君愿行。宰相即以君应诏。治衢五年。复入为
库部郎中。行及扬州。遇疾。居月馀。以长庆元年八月二十
四日卒。春秋六十。即以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从葬于郑
州广武原先人之墓次。君天性和乐。居家事人。与待交游。
初持一心。未尝变节。有所缓急曲直薄厚疏数也。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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翕翕热。亦不为崖岸斩绝之行。俸禄入门。与其所过逢吹
笙弹筝。饮酒舞歌。诙调醉呼。连日夜不厌。费尽不复顾问。
或分挈以去。一无所爱惜。不为后日毫发计留也。遇其空
无时。客至清坐相看。或竟日不能设食。客主各自引退。亦
不为辞谢。与之游者。自少及老。未尝见其颜色有若忧叹
者。岂列禦寇庄周等所谓近于道者耶。其治官守身。又极
谨慎。不挂于过差。去官而人民思之。身死而亲故无所怨
议。哭之皆哀。又可尚也。初娶吏部侍郎京兆韦肇女。生二
女一男。长女嫁京兆韦词。次嫁兰陵萧瓒。后娶河南少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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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郡李则女。生一女二男。其馀男二人女四人。皆幼。嗣子
退思。韦氏生也。铭曰。

再鸣以文进涂辟。佐三府治蔼厥迹。郎官郡守愈著白。洞
然浑朴绝瑕谪。甲子一终返元宅。

** 朝散大夫越州刺史薛公墓志铭

公讳戎。字元夫。其上祖懿。为晋安西将军。实始居河东。公
之四世祖嗣汾阴公。讳德儒。为隋襄城郡书佐以卒。襄城
有子二人皆贵。其后皆蕃以大。而其季尤盛。官至邠州刺
史。邠州讳宝允。有子九人。皆有名位。其最季讳缣。为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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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以卒。河南有子四人。其长讳同。卒官湖州长史。赠刑部
尚书。尚书娶吴郡陆景融女。有子五人。皆有名迹。其达者
四人。公于伦次为中子。仁孝慈爱。忠厚而好学。不应徵举。
沈浮闾巷閒。不以事自累为贵。常州刺史李衡迁江西观
察使。曰。州客至多。莫贤元夫。吾得与之俱。足矣。即署公府
中职。公不辞让。年四十馀。始脱褐衣为吏。衡迁给事中。齐
映自桂州以故相代衡为江西。公因留佐映治。映卒。湖南
使李巽福建使柳冕交表奏公自佐。诏以公与冕。在冕府
累迁殿中侍御史。冕使公摄泉州。冕文书所条下有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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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公辄正之。冕恶其异于己。怀之未发也。遇马总以郑滑
府佐忤中贵人。贬为泉州别驾。冕意欲除总附上意为事。
使公桉置其罪。公叹曰。公乃以是待我。我始不愿仕者。正
为此耳。不许。冕遂大怒。囚公于浮屠寺。而致总狱。事闻远
近。值冕亦病且死。不得已俱释之。冕死。后使至。奏公自副。
又副使事于浙东府。转侍御史。元和四年。徵拜尚书刑部
员外郎。迁河南令。历衢湖常三州刺史。所至以廉直宽大
为称。朝廷嘉之。某年。拜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东观察
使。至则悉除去烦弊。俭出薄入。以致和富。部刺史得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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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无所牵制。四境之内。竟岁无一事。公笃于恩义。尽用其
禄以周亲旧之急。有馀。颁施之内外。亲无疏远。皆家归之。
疾病去官。长庆元年九月庚申。至于苏州以卒。春秋七十
五。奏至。天子为之罢朝。赠左散骑常侍。使临吊祭之。士大
夫多相吊者。以其年十一月庚申。葬于河南偃师先人之
兆次。以韦氏夫人祔。公凡再娶。先夫人京兆韦氏。后夫人
赵郡李氏。皆先卒。子男二人。曰沂曰洽。长生九岁而幼七
岁矣。女四人。皆已嫁。愈既与公诸昆弟善。又尝代公令河
南。公之葬也。故公弟集贤殿学士尚书刑部侍郎放属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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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铭。其文曰。

薛氏近世。莫盛公门。公伦五人。咸有显闻。公之初志。不以
事累。僶俛以随。亦贵于位。无怨无恶。中以自宝。不能百年。
曷足谓寿。公宜有后。有二稚子。其佑成之。公食庙祀。

** 楚国夫人墓志铭

楚国夫人姓翟氏。故检校御史大夫宋州刺史良佐之女。
今司徒兼中书令许国公之妻。前鄜坊节度使散骑常侍
兼御史大夫公武之母。夫人在家。以孝友聪明为父母所
偏爱。选所宜归。以适韩氏。韩氏族大且贵。又太尉刘公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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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尊显。夫人入门。上下莫不赞贺。事皇姑齐国太夫人。
肃恭诚至。奉养不怠。皇姑以夫人能尽妇道。称之六亲。其
事夫义以顺。其教子爱以公。司徒公曰。我之能守贵富不
危溢者。楚国有助焉耳。大夫领梁偏师。卒就蔡功。受节居
藩。为邦家令人。父母之教然也。夫人以元和十四年十一
月一日。薨于鄜之公府。春秋若干。大夫委节去位。奉丧以
居东都。诏起之。辞以羸毁。不任即命。又加喻勉。固不变。天
子嗟叹之。长庆二年三月某日。葬夫人于洛阳北山。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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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子。长曰肃元。为太子司议郎以卒。赠尚书主客郎中。
其次大夫公武也。铭曰。

翟氏之先。盖出宗周。璜显于魏。以佐文侯。高陵相汉。义以
家酬。迁于南阳。始自郎苗。逮魏晋宋。代不绝史。以至夫人。
太守之子。司徒之妻。大夫之母。公居河东。子在鄜畤。为王
屏翰。有壤千里。公曰姑止。以承我祀。子曰母兮。莫我抚已。
文驷雕轩。往来有炜。莫尊于母。莫荣于妻。从古迄今。孰盛
与夷。用昭厥裔。篆此铭诗。

** 国子司业窦公墓志铭

国子司业窦公。讳牟。字某。六代祖敬远。尝封西河公。大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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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昌司马。比四代仍袭爵名。同昌讳允。生皇考讳叔向。官
至左拾遗溧水令。赠工部尚书。尚书于大历初名能为诗
文。及公为文。亦最长于诗。孝谨厚重。举进士登第。佐六府
五公。八迁至检校虞部郎中。元和五年。真拜尚书虞部郎
中。转洛阳令都官郎中泽州刺史。以至司业。年七十四。长
庆二年二月丙寅。以疾卒。其年八月某日。葬河南偃师先
公尚书之兆次。初公善事继母。家居未出。学问于江东。尚
幼也。名声词章。行于京师。人迟其至。及公就进士。且试。其
辈皆曰。莫先窦生。于时公舅袁高为给事中。方有重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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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贤公。然实未尝以干有司。公一举成名而东。遇其党。必
曰。非我之才。维吾舅之私。其佐昭义军也。遇其将死。公权
代领。以定其危。后将卢从史。重公不遣。奏进官职。公视从
史益骄不逊。伪疾经年。舆归东都。从史卒败死。公不以觉
微避去为贤告人。公始佐崔大夫纵留守东都。后佐留守
司徒馀庆。历六府五公。文武细粗不同。自始及终。于公无
所悔望有彼此言者。六府从事。几且百人。有愿奸易险。贤
不肖不同。公一接以和与信。卒莫与公有怨嫌者。其为郎
官令守。慎法宽惠不刻。教诲于国学也。严以有礼。扶善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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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益明上下之分。以躬先之。恂恂恺悌。得师之道。公一兄
三弟。常偫庠巩。常进士。水部员外郎朗夔江抚四州刺史。
偫以处士徵。自吏部郎中拜御史中丞。出帅黔容以卒。庠
三佐大府。自奉先令为登州刺史。巩亦进士。以御史佐淄
青府。皆有才名。公子三人。长曰周馀。好善学文。能谨谨致
孝。述父之志。曲而不黩。次曰某曰某。皆以进士贡。女子三
人。愈少公十九岁。以童子得见。于今四十年。始以师视公。
而终以兄事焉。公待我一以朋友。不以幼壮先后致异。公
可谓笃厚文行君子矣。其铭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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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缗窦逃闵腹子。夏以再家窦为氏。圣愕旋河犊引比。相
婴拨汉纳孔轨。后去观津。而家平陵。遥遥厥绪。夫子是承。
我敬其人。我怀其德。作诗孔哀。质于幽刻。

** 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墓志铭

孔子之后三十八世。有孙曰戣。字君严。事唐为尚书左丞。
年七十三。三上书去官。天子以为礼部尚书。禄之终身。而
不敢烦以政。吏部侍郎韩愈常贤其能。谓曰。公尚壮。上三
留。奚去之果。曰。吾敢要君。吾年至。一宜去。吾为左丞。不能
进退郎官。惟相之为。二宜去。愈又曰。古之老于乡者。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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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非自苦。闾井田宅具在。亲戚之不仕与倦而归者。不在
东阡在北陌。可杖屦来往也。今异于是。公谁与居。且公虽
贵而无留资。何恃而归。曰。吾负二宜去。尚奚顾子言。愈面
叹曰。公于是乎贤远于人。明日奏疏曰。臣与孔戣同在南
省。数与相见。戣为人守节清苦。论议正平。年才七十。筋力
耳目。未尝衰老。忧国忘家。用意至到。如戣辈在朝不过三
数人。陛下不宜苟顺其求。不留自助也。不报。明年。长庆四
年正月己未。公年七十四。告薨于家。赠兵部尚书。公始以
进士佐三府。官至殿中侍御史。元和元年以大理正徵。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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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江州刺史谏议大夫。事有害于正者。无所不言。加皇太
子侍读。改给事中。言京兆尹阿纵罪人。诏夺京兆尹三月
之俸。权知尚书右丞。明年拜右丞。改华州刺史。明州岁贡
海虫淡菜蛤蚶可食之属。自海抵京师。道路水陆递夫积
功。岁为四十三万六千人。奏疏罢之。下邽令笞外桉小儿。
系御史狱。公上疏理之。诏释下邽令。而以华州刺史为大
理卿。十二年自国子祭酒拜御史大夫岭南节度等使。约
以取足境内。诸州负钱至二百万。悉放不收。蕃舶之至泊
步。有下碇之税。始至有阅货之燕。犀珠磊落。贿及仆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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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罢之。绝海之商。有死于吾地者。官藏其货。满三月。无妻
子之请者。尽没有之。公曰。海道以年计往复。何月之拘。苟
有验者。悉推与之。无算远近。厚守宰俸而严其法。岭南以
口为货。其荒阻处。父子相缚为奴。公一禁之。有随公吏得
无名儿。蓄不言官。有讼者。公召杀之。山谷诸黄。世自聚为
豪。观吏厚薄缓急。或叛或从。容桂二管利其虏掠。请合兵
讨之。冀一有功。有所指取。当是时。天子以武定淮西河南
北用事者以破诸黄为类。向意助之。公屡言远人急之则
惜性命。相屯聚为寇。缓之则自相怨恨而散。此禽兽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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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计利害。不足与论是非。天子入先言。遂敛兵江西岳
鄂湖南岭南。会容桂之吏以讨之。被雾露毒。相枕藉死。百
无一二还。安南乘势杀都护李象古。桂将裴行立容将杨
旻皆无功。数月自死。岭南嚣然。祠部岁下广州祭南海庙。
庙入海口。为州者皆惮之。不自奉事。常称疾。命从事自代。
惟公岁常自行。官吏刻石。为诗美之。十五年迁尚书吏部
侍郎。公之北归。不载南物。奴婢之籍。不增一人。长庆元年
改右散骑常侍。二年而为尚书左丞。曾祖讳务本。沧州东
光令。祖讳如圭。海州司户参军。赠尚书工部郎中。皇考讳
卷五六三 第 16a 页
岑父。秘书省著作佐郎。赠尚书左仆射。公夫人京兆韦氏。
父种。大理评事。有四子。长曰温质。四门博士。遵孺遵宪温
裕。皆明经。女子长嫁中书舍人平阳路隋。其季者幼。公之
昆弟五人。载戡戢瞿[:#AS-FBED:●]戈。公于次为第二。公之薨。戢自湖
南入为少府监。其年八月甲申。戢与公子葬公于河南河
阴广武原先公仆射墓之左。铭曰。

孔氏卅八。吾见其孙。白而长身。寡笑与言。其尚类也。莫与
之伦。德则多有。请考于文。

** 江南西道观察使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墓志铭

卷五六三 第 16b 页

公讳仲舒。字宏中。少孤。奉其母居江南。游学有名。贞元十
年以贤良方正拜左拾遗。改右补阙礼部考功吏部三员
外郎。贬连州司户参军。夔州司马。佐江陵使。改祠部员外
郎。复除吏部员外郎。迁职方郎中知制诰。出为峡州刺史。
迁庐州。未至。丁母忧。服阕。改婺州苏州刺史。徵拜中书舍
人。既至。谓人曰。吾老。不乐与少年治文书。得一道。有地六
七郡。为之三年。贫可富。乱可治。身安功立。无愧于国家可
也。日日语人。丞相闻问语验。即除江南西道观察使兼御
卷五六三 第 17a 页
史中丞。至则奏罢榷酒钱九千万。以其利与民。又罢军吏
官债五千万。悉焚簿文书。又出库钱二千万。以丐贫民遭
旱不能供税者。禁浮屠及老子为僧道士。不得于吾界内
因山野立浮屠老子象。以其诳丐渔利。夺编人之产。在官
四年。数其蓄积。钱馀于库。米馀于廪。朝廷选公卿于外。将
徵以为左丞。吏部已用薛尚书代之矣。长庆三年十一月
十七日。未命而薨。年六十二。天子为之罢朝。赠左散骑常
侍。远近相吊。以四年二月某日。葬于河南某县先茔之侧。
公之为拾遗。朝退。天子谓宰相曰。第几人非王某耶。是时
卷五六三 第 17b 页
公方与阳城更疏论裴延龄诈妄。士大夫重之。为考功吏
部郎也。下莫敢有欺犯之者。非其人。虽与同列。未尝比数
收拾。故遭谗而贬。在制诰尽力直友人之屈。不以权臣为
意。又被谗而出。元和初。婺州大旱。人饿死。户口亡十七八。
公居五年。完富如初。桉劾偫吏。奏其赃罪。州部清整。加赐
金紫。其在苏州。治称第一。公所至辄先求人利害废置所
宜。闭閤草奏。又具为科条。与人吏约。事备。一旦张下。民无
不抃叫喜悦。或初若小烦。旬岁皆称其便。公所为文章无
世俗气。其所树立。殆不可学。曾祖讳元暕。比部员外郎。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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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景肃。丹阳太守。考讳政。襄邓等州防禦使鄂州采访使。
赠工部尚书。公先妣渤海李氏。赠渤海郡太君。公娶其舅
女。有子男七人。初哲贞宏泰复洄。初进士及第。哲文学俱
善。其馀幼也。长女婿刘仁师。高陵令。次女婿李行修。尚书
刑部员外郎。铭曰。

气锐而坚。又刚以严。哲人之常。爱人尽已。不倦以止。乃吏
之方。与其友处。顺若妇女。何德之光。墓其有石。我最其绩。
万世之藏。

** 殿中少监马君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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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讳继祖。司徒赠太师北平庄武王之孙。少府监赠太子
少傅讳畅之子。生四岁。以门功拜太子舍人。积三十四年。
五转而至殿中少监。年三十七以卒。有男八人。女二人。始
予初冠。应进士贡在京师。穷不自存。以故人稚弟拜北平
王于马前。王问而怜之。因得见于安邑里第。王轸其寒饥。
赐食与衣。召二子使为之主。其季遇我特厚。少府监赠太
子少傅者也。姆抱幼子立侧。眉眼如画。发漆黑。肌肉玉雪
可念。殿中君也。当是时。见王于北亭。犹高山深林钜谷。龙
虎变化不测。杰魁人也。退见少傅。翠竹碧梧。鸾鹄停峙。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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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其业者也。幼子娟好静秀。瑶环瑜珥。兰茁其芽。称其家
儿也。后四五年。吾成进士。去而东游。哭北平王于客舍。后
十五六年。吾为尚书都官郎分司东都。而分府少傅卒。哭
之。又十馀年至今。哭少监焉。呜呼。吾未耋老。自始至今。未
四十年。而哭其祖子孙三世。于人世何如也。人欲久不死。
而观居此世者何也。

** 南阳樊绍述墓志铭

樊绍述既卒且葬。愈将铭之。从其家求书。得书号魁纪公
者三十卷。曰樊子者又三十卷。春秋集传十五卷。表笺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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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书序传记纪志说论今文赞铭凡二百九十一篇。道路
所遇及器物门里杂铭二百二十。赋十。诗七百一十九。曰。
多矣哉。古未尝有也。然而必出于已。不袭蹈前人一言一
句。又何其难也。必出入仁义。其富若生蓄。万物毕具。海含
地负。放恣横从。无所统纪。然而不烦于绳削而自合也。呜
呼。绍述于斯术。其可谓至于斯极者矣。生而其家富贵。长
而不有其藏一钱。妻子告不足。顾且笑曰。我道盖是也。皆
应曰然。无不意满。尝以金部郎中告哀南方。还言某师不
治。罢之。以此出为[:#AS-92F9:⿰帛⿱丿糸]州刺史。一年徵拜左司郎中。又出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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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州。[:#AS-92F9:⿰帛⿱丿糸]绛之人。至今皆曰于我有德。以为谏议大夫。命且
下。遂病以卒。年若干。绍述讳宗师。父讳泽。尝帅襄阳江陵。
官至右仆射。赠某官。祖某官。讳泳。自祖及绍述三世。皆以
军谋堪将帅策上第以进。绍述无所不学。于辞于声。天得
也。在众若无能者。尝与观乐。问曰何如。曰后当然。已而果
然。铭曰。

惟古于词必已出。降而不能乃剽贼。后皆指前公相袭。从
汉迄今用一律。寥寥久哉莫觉属。神徂圣伏道绝塞。既极
乃通发绍述。文从字顺各识职。有欲求之此其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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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大夫陕府左司马李公墓志铭

公讳郱。字某。雍王绘之后。王孙道明。唐初以属封淮阳王。
又追王其祖父。曰雍王长平王。淮阳王生景融。景融亲益
疏不王。生务该。务该生思一。思一生岌。比四世。官不过县
令州佐。然益读书为行。为士大夫家。岌为蜀州晋原尉。生
公。未晬以卒。无家。母抱置之姑氏以去。姑怜而食之。至五
六岁。自问知本末。因不复与偫儿戏。常默默独处曰。吾独
无父母。不力学问自立。不名为人。年十四五。能闇记论语
尚书毛诗左氏文选。凡百馀万言。凛然殊异。姑氏子弟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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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为敌。浸传之闻诸父。诸父泣曰。吾兄尚有子耶。迎归而
坐问之。应对横从无难。诸父悲喜。顾语偫子弟曰。吾为汝
得师。于是纵学无不观。以朝邑员外尉选。鲁公真卿第其
所试文上等。擢为同官正尉。曰。文如李尉。乃可望此。其后
比以书判拔萃选为万年尉。为华州录事参军。争事于刺
史。去官为陆浑令。河南尹郑馀庆荐之朝。拜南郑令。尹家
奴以书抵县请事。公走府出其书。投之尹前。尹惭其庭中
人曰。令辱我。令辱我。且曰令退。遂怨之。拾掇三年无所得。
拜宗正丞。宰相以文理白为资州刺史。公喜曰。吾将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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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谗宰相者言之上曰。是与其故。故得用。改拜陜府左司
马。公又喜曰。是官无所职。吾其不以吏事受责死矣。长庆
元年正月丙辰。以疾卒。春秋七十三。公内外行完。洁白奋
厉。再成有家。士大夫谈之。夫人博陵崔氏。朝邑令友之之
女。其曾伯父元炜。有功中宗时。夫人高明。遇子妇有节法。
进见侍侧。肃如也。七男三女。邠为澄城主簿。其嫡激鄜城
令。放芮城尉。汉监察御史。浐滉潘皆进士。及公之存。内外
孙十有五人。五月庚申。葬华阴县东若干里。汉韩氏婿也。
故予与为铭。其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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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下而微。既极复飞。其自公始。公多孙子。将复庙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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