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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全唐文卷一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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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唐明宗(六)
** 令道路置碑晓谕路人敕
朕闻教化之本。礼让为先。欲设规程。在循典故。盖以中兴
之始。兆庶初安。将使知方。所以渐诱。准仪制令。道路街巷。
贱避贵。少避长。重避轻。去避来。有此四事。承前每于道途
立碑刻字。令路人皆得闻见。宜令三京诸道州府各遍下
管内县镇。准旧例于道路明置碑。雕刻四件事文字。兼于
要会坊门及诸桥柱刻碑。晓谕路人。委本县所繇官司共
** 令道路置碑晓谕路人敕
朕闻教化之本。礼让为先。欲设规程。在循典故。盖以中兴
之始。兆庶初安。将使知方。所以渐诱。准仪制令。道路街巷。
贱避贵。少避长。重避轻。去避来。有此四事。承前每于道途
立碑刻字。令路人皆得闻见。宜令三京诸道州府各遍下
管内县镇。准旧例于道路明置碑。雕刻四件事文字。兼于
要会坊门及诸桥柱刻碑。晓谕路人。委本县所繇官司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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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巡察。有敢犯者。科违敕之罪。贵在所为易。所化宏多。
既礼教兴行。则风俗淳厚。庶皆顺序。益致和平。
** 许致仕太傅王建立太子少保朱汉宾还乡敕
凡为食禄。无不尽忠。既以悬车。永期乐道。若妨养性。岂是
优贤。况非系滞之名。宜遂逍遥之便。宜依。
** 武职银青阶准文资赐紫例不得奏为州县官敕
诸道奏荐州县官。前衔内有赐紫金鱼袋。先于长兴元年
敕。州县官若循常例。十六考方得叙绯。傥或巳佩金章。固
难却为令录。必若藉其才器。则可别任职资。文资官结衔
既礼教兴行。则风俗淳厚。庶皆顺序。益致和平。
** 许致仕太傅王建立太子少保朱汉宾还乡敕
凡为食禄。无不尽忠。既以悬车。永期乐道。若妨养性。岂是
优贤。况非系滞之名。宜遂逍遥之便。宜依。
** 武职银青阶准文资赐紫例不得奏为州县官敕
诸道奏荐州县官。前衔内有赐紫金鱼袋。先于长兴元年
敕。州县官若循常例。十六考方得叙绯。傥或巳佩金章。固
难却为令录。必若藉其才器。则可别任职资。文资官结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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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巳有金紫。尚不许荐为州县官。其武职银青阶。亦宜条
理。诸道详文资赐紫例。不得奏为州县官。
** 增大理寺御史台俸钱敕
刑法之司。朝廷重委。是以前王应运。必繇狱讼所归。庶物
无冤。然后阴阳式序。岂独系于彼相。实亦赖于有司。冀致
和平。共期仁寿。宜示优崇之道。以明奖激之方。此后大理
寺官员。宜同台省官吏升进。其法直官比礼直官任使。庶
皆知劝。咸切奉公。如有能雪冤疑。则别议超擢。苟舞弄文
法。必举宪章。明悬黜陟之科。贵益公忠之恳。御史台每月
理。诸道详文资赐紫例。不得奏为州县官。
** 增大理寺御史台俸钱敕
刑法之司。朝廷重委。是以前王应运。必繇狱讼所归。庶物
无冤。然后阴阳式序。岂独系于彼相。实亦赖于有司。冀致
和平。共期仁寿。宜示优崇之道。以明奖激之方。此后大理
寺官员。宜同台省官吏升进。其法直官比礼直官任使。庶
皆知劝。咸切奉公。如有能雪冤疑。则别议超擢。苟舞弄文
法。必举宪章。明悬黜陟之科。贵益公忠之恳。御史台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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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钱三百贯。充曹司人力纸笔粮课。其大理寺先支钱二
十贯文。与台中比类全少。刑部一司。则未曾支给。宜于两
班罚钱及三京诸道赃罚钱内。每月支钱一百贯文赐两
司。其刑部官吏人力不多。兼使纸笔较少。宜于所赐一贯
内。三分支与一分。
** 令大理寺断狱取最后敕定罪敕
大理寺每有详断刑狱案牍。准律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
又称准格详狱。一切取最后敕为定。后敕合破前格。今后
凡有刑狱。先引律令格式有无正文。然后详检后敕。须是
十贯文。与台中比类全少。刑部一司。则未曾支给。宜于两
班罚钱及三京诸道赃罚钱内。每月支钱一百贯文赐两
司。其刑部官吏人力不多。兼使纸笔较少。宜于所赐一贯
内。三分支与一分。
** 令大理寺断狱取最后敕定罪敕
大理寺每有详断刑狱案牍。准律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
又称准格详狱。一切取最后敕为定。后敕合破前格。今后
凡有刑狱。先引律令格式有无正文。然后详检后敕。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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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条件同。即以后敕定罪。敕内无正条。即以格文定罪。
格外又无正条。即比附定刑。先自后敕为比。事实无疑。方
得定罪。或虑律令难明。录奏取裁。仍当比事平情。取法直
官不隐法文状在案。本断官祗据僭状书法定罪。不得辄
使文章及有徵引。刑部详覆官法直官亦准此。兼自此御
史台大理寺准推断刑狱之际。刑法官及诸朝臣。不得以
见所推断人罪名。合使条格。奏请改易。刑法中或有不便
于事者。任其奏闻。馀依李延范所奏。
** 禁营田听税户越境耕占敕
格外又无正条。即比附定刑。先自后敕为比。事实无疑。方
得定罪。或虑律令难明。录奏取裁。仍当比事平情。取法直
官不隐法文状在案。本断官祗据僭状书法定罪。不得辄
使文章及有徵引。刑部详覆官法直官亦准此。兼自此御
史台大理寺准推断刑狱之际。刑法官及诸朝臣。不得以
见所推断人罪名。合使条格。奏请改易。刑法中或有不便
于事者。任其奏闻。馀依李延范所奏。
** 禁营田听税户越境耕占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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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置营田。比召浮客。若取编户。实紊常规。如有系税之人。
宜令却还本县。应诸州府营田。务只许耕无主荒田。及召
浮客。此后若敢违越。官吏并投名税户。重加惩断。
** 放鹰隼敕
驰骋畋猎。圣人每抑其心。奇兽珍禽。明王不畜于国。朕猥
将寡薄。虔奉宗祧。览前代之兴亡。思昔人之取舍。所以寻
颁明诏。遍谕遐方。推好生恶杀之仁。罢雕鹗鹰鹯之贡。一
则杜盘游之渐。一则遂飞走之情。近日诸色人。不禀诏条。
频献鹰隼。既不能守兹近敕。则何以示彼后人。颇为踰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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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行止绝。其五坊见在鹰隼之类。并宜就山林解放。此后
诸色人等。并不得辄将进献。仰閤门使。凡有此色贡奉表
章。不得引进。
** 敦劝孝义敕
王者以孝理万邦。化敷兆庶。每勋贤而按部。专行赏以宣
风。其在惩劝知方。统临得术。比屋有可安之俗。六亲无不
和之人。刘虔膺曾州县为官。见乡闾弊事。宜加条理。免乱
彝章。宜令诸道长吏严行诫约。如有违者。准法加刑。
** 七十巳上人不得概注散官敕
诸色人等。并不得辄将进献。仰閤门使。凡有此色贡奉表
章。不得引进。
** 敦劝孝义敕
王者以孝理万邦。化敷兆庶。每勋贤而按部。专行赏以宣
风。其在惩劝知方。统临得术。比屋有可安之俗。六亲无不
和之人。刘虔膺曾州县为官。见乡闾弊事。宜加条理。免乱
彝章。宜令诸道长吏严行诫约。如有违者。准法加刑。
** 七十巳上人不得概注散官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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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年为政莅事。或有昏蒙。老成之人。安知不可师范。宜令
铨司。此后有全不任待者。即别以优散官资注拟。
** 禁州县交通富民敕
凡曰士流。州县尽应饶假。诈称门族。长吏岂肯延容。应是
户人。皆编部籍。如或为其家富。邀坐公厅。显从宾主之仪。
颇辱朝廷之任。所在必无此事。其中或有如斯。须重衣冠。
以敦风俗。州县官或与富百姓同坐交通者。随处纠察使
知。事若不虚。当行严断。其妄称士族者。亦议科罪。
** 处分献策人韩滔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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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纳言路广。进策人多。别出试题。盖防假手。韩滔独隳众
例。辄出已怀。敢以閒词。有违明敕。而又情惟自衒。事匪合
宜。朝堂干禄之时。尚犹倔强。州县亲人之处。可任作为。便
合举违敕之科。加不恭之罪。缘当诞月。刑法务宽。宜殿一
选。
** 施行恩荫敕
皇王御宇。切在推恩。臣下尽忠。皆思励节。显祖宗于奕世。
耀妻子以荣家。位有高低。事无偏党。方当景运。务洽群心。
将宏莫大之规。宜定维新之制。自此在朝臣寮。及藩侯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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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据理例合得追赠者。新授命后。便于所司投状。旋与施
行。封妻荫子。准格合得者亦施行。兼自中兴巳来。外官曾
任朝班。据在朝时品秩格例。合得封赠叙封。未沾恩命者。
并与施行。其叙封妻室品荫子孙等。仍命所司一一具格
式申奏。其或应得而不与之者。罪在所司官吏。其馀进为
斋郎。遇有员阙。据资荫合得先受官者。先与收补。后受官
者。据月日依次第施行。如或徇私。公然越次。本人本司官
吏。当行责罚。仍令御史台常加访察。不得辄有违越。庶激
为臣为子。尽孝尽忠。各守公方。共裨皇化。
行。封妻荫子。准格合得者亦施行。兼自中兴巳来。外官曾
任朝班。据在朝时品秩格例。合得封赠叙封。未沾恩命者。
并与施行。其叙封妻室品荫子孙等。仍命所司一一具格
式申奏。其或应得而不与之者。罪在所司官吏。其馀进为
斋郎。遇有员阙。据资荫合得先受官者。先与收补。后受官
者。据月日依次第施行。如或徇私。公然越次。本人本司官
吏。当行责罚。仍令御史台常加访察。不得辄有违越。庶激
为臣为子。尽孝尽忠。各守公方。共裨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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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升转官年数敕
阙员有限。人数常多。须以高低。定其等级。起今后两使判
官罢任后。宜一年外与比拟。书记支使防禦团练判官。二
年外与比拟。两使推巡防禦团练推官军事判官等。三年
后与比拟。仍每遇除授。量与改转官资或职次。其有殊常
勤绩者。与议优升。若有文学智术。超迈群伦。或为众所称。
或良知迥举。察验的实者。不拘年月之限。其才器卑低。阶
缘得事者。宜量事于州县中比拟。若州县官中。有文学雄
奥。识量优深。亦量才于班行及诸道判官比拟任使。况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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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之内。多是勤苦立身。每于调集之时。皆有等差选限。
准兹幕吏。难使雷同。所贵皆免湮沈。递承驱策。
** 答礼院奏衣服制度敕
礼院所奏。内外臣僚所衣朱紫服饰。不越时宜。将健衣装。
各立军号。一切仍旧。其经商百姓。不得著色样绫罗。及紫
皂杂色衣服金色带等。宜依。
** 疏理选曹并免落第人来年再纳文解敕
守选之辈。例是艰贫。合格之时。渐多衰老。更添杂犯。转见
忧嗟。方当开泰之期。宜轸单寒之众。自今后合格选人历
准兹幕吏。难使雷同。所贵皆免湮沈。递承驱策。
** 答礼院奏衣服制度敕
礼院所奏。内外臣僚所衣朱紫服饰。不越时宜。将健衣装。
各立军号。一切仍旧。其经商百姓。不得著色样绫罗。及紫
皂杂色衣服金色带等。宜依。
** 疏理选曹并免落第人来年再纳文解敕
守选之辈。例是艰贫。合格之时。渐多衰老。更添杂犯。转见
忧嗟。方当开泰之期。宜轸单寒之众。自今后合格选人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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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无违碍者。并仰吏部南曹判成。如文解差错。不合式样。
罪在发解官吏。兼贡举之人。辛勤颇甚。每年随计。终日食
贫。须宽奖劝之门。俾释羁栖之叹。今年落第举人。所司巳
纳家状者。次年便赴所司就试。并免再取文解。兼下纳文
解之时。不在拘以三旬。但十月内到者。并与收受。
** 禁村店要津置阑头敕
比置关防津铺。为要禁察奸凶。如或纵舍贼徒。透漏商税。
既亏职分。难逭刑章。若敢阻滞行人。侥求润已。但有发觉。
并以枉法赃论。宜令诸道。常切指挥。无使违犯。
罪在发解官吏。兼贡举之人。辛勤颇甚。每年随计。终日食
贫。须宽奖劝之门。俾释羁栖之叹。今年落第举人。所司巳
纳家状者。次年便赴所司就试。并免再取文解。兼下纳文
解之时。不在拘以三旬。但十月内到者。并与收受。
** 禁村店要津置阑头敕
比置关防津铺。为要禁察奸凶。如或纵舍贼徒。透漏商税。
既亏职分。难逭刑章。若敢阻滞行人。侥求润已。但有发觉。
并以枉法赃论。宜令诸道。常切指挥。无使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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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诏依石经文字刻九经印板敕
教导之本。经籍为宗。兵革以来。庠序多废。纵能传授。罕克
精研。由是豕亥有差。鲁鱼为弊。苟一言致误。则大义全乖。
傥不讨详。渐当纰缪。宜令国学集博士儒徒。将西京石经
本。各以所业本经句度。抄写注出。子细勘读。然后召雇能
雕字匠人。各随部帙刻印板。广颁天下。如诸色人要写经
书。并须依所印敕本。不得更使杂本交错。所贵经书广布。
儒教大行。
** 定出选门除官年限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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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资朝官及诸道节度观察判官。近敕罢任一周年后。方
许求官。其出选门官。虽准格例送名。未定除官年限。自此
应出选门官。亦宜罢任后周年。方许拟议。仍本官自于所
司投状磨勘。申送中书门下。
** 论诉人不许淹滞敕
近日累据御史台奏陈状诉屈人。据状内皆是勘责多时。
却晓示陈状人送本道。依次第论对。及州府追到支證。本
人又不到彼处。恐紊规绳。须行条理。宜令御史台。今后诸
色人论讼。称已经州府断遣后抑屈。更不再牒本道勘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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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可据状施行。若未经州府论诉。蓦越陈状。即须留本人
据事理诘勘。如实未经本处诉论。便可具事由。勒本道进
奏官差人赍牒监送本处。就关连人勘断后申奏。仍不得
虚有禁系。
** 定节度等使在朝班位敕
诸道节度都护防禦团练等使及刺史到朝廷。未有班位
定规。起今后不带使相节度使班位。可取使相班为例。据
检校官高者为上。如检校同。即以先授者为上。其诸州防
禦团练使刺史亦准此。仍前资居见任之下。
据事理诘勘。如实未经本处诉论。便可具事由。勒本道进
奏官差人赍牒监送本处。就关连人勘断后申奏。仍不得
虚有禁系。
** 定节度等使在朝班位敕
诸道节度都护防禦团练等使及刺史到朝廷。未有班位
定规。起今后不带使相节度使班位。可取使相班为例。据
检校官高者为上。如检校同。即以先授者为上。其诸州防
禦团练使刺史亦准此。仍前资居见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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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分李咸雍敕
李咸雍既是书生。合知礼范。凡关事理。祗可披论。尚书省
前。岂是喧呼之所。主司在内。何兴诟骂之言。虽妄指陈。实
为凶恶。苟无惩诫。难例辈流。宜令御史台监送本贯。重处
色役。
** 委马缟等勘诸经敕
近以遍注石经。雕刻印板。委国学每经差专知业博士儒
徒五六人勘读并注。今更于朝官内别差五人充详勘官。
太子宾客马缟太常丞陈观祠部员外郎兼太常博士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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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太常博士路航屯田员外郎田敏等。朕以正经事大。不
同诸书。虽巳委国学差官勘注。盖缘文字极多。尚恐偶有
差误。马缟巳下。皆是硕儒。各专经业。更令详勘。贵必精研。
兼宜委国子监于诸色选人中。召能书人谨楷写出。续付
匠人雕刻。每五百纸与减一选。所减等第。优与选转官资。
** 许客户于坊市修营屋宇敕
凡兴舍宇。务广人烟。既闻完葺之期。式叶绥安之道。况京
城之内。巳有条流。县邑之中。可援事例。应诸县有临街店
舍田地。宜准敕许人收买。依限修盖。其佐官宅基。旧属县
同诸书。虽巳委国学差官勘注。盖缘文字极多。尚恐偶有
差误。马缟巳下。皆是硕儒。各专经业。更令详勘。贵必精研。
兼宜委国子监于诸色选人中。召能书人谨楷写出。续付
匠人雕刻。每五百纸与减一选。所减等第。优与选转官资。
** 许客户于坊市修营屋宇敕
凡兴舍宇。务广人烟。既闻完葺之期。式叶绥安之道。况京
城之内。巳有条流。县邑之中。可援事例。应诸县有临街店
舍田地。宜准敕许人收买。依限修盖。其佐官宅基。旧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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廨宇。并寺院伽蓝地。如人户巳盖造屋舍居止。不在起移
之限。便任永远为主。如更别占据空地。作园圃及种莳苗
稼。仍仰县司与寺家决定。办得修盖。即许识认。
** 每年二月初禁止弋猎敕
春夏之交。长育是务。眷彼含灵之类。方资亭育之功。先有
条流。解放弹鹰隼。自此凡罗网射生。并诸弋猎之具。比至
春初。并宜止绝。如有违犯。仰随处官吏。便科违诏之罪。起
今后。每年至于二月初。便依此敕。晓示中外。盖循旧制。重
布新规。宣谕万邦。永为常式。
之限。便任永远为主。如更别占据空地。作园圃及种莳苗
稼。仍仰县司与寺家决定。办得修盖。即许识认。
** 每年二月初禁止弋猎敕
春夏之交。长育是务。眷彼含灵之类。方资亭育之功。先有
条流。解放弹鹰隼。自此凡罗网射生。并诸弋猎之具。比至
春初。并宜止绝。如有违犯。仰随处官吏。便科违诏之罪。起
今后。每年至于二月初。便依此敕。晓示中外。盖循旧制。重
布新规。宣谕万邦。永为常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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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诸道进州县图经敕
宜令诸道州府。据所管州县先各进图经一本。并须点勘
文字。无令差误。所有装写工价。并以州县杂罚钱充。不得
配率人户。其閒或有古今事迹。地里山川。地土所宜。风俗
所尚。皆须备载。不得漏略。限至年终进纳。其画图纸到。
图经别敕处分。
** 减进策选数敕
朕大启四门。无遗片善。冀有智能之士。来陈利害之言。是
命擢量。贵行酬奖。须论条件。以定等差。应进策人等。若是
卷一一一 第 11a 页
选人。所进策内。一件可行与减两选。两件减四选。三件巳
上。便依资与官。如无选可减。及所欠选数则少。可行事件
则多。据等级更优与处分。如是诸色举人。贡院自考试本
业格式。不在进策之限。如有智谋宏远。文艺优长。或一言
可以兴邦。一事可以济国。是为奇杰。难预品量。待有献投。
旋令拟议。
** 宥龙[:#AS-84EC:⿰⻖⿱步马]等家口敕
龙[:#AS-84EC:⿰⻖⿱步马]毛璋陶[:#AS-8F79:●]曹廷隐成景宏等。或子或弟。本无相及之
刑。寻示宽恩。各免连坐。止令州府。别系职官。而闻收管巳
上。便依资与官。如无选可减。及所欠选数则少。可行事件
则多。据等级更优与处分。如是诸色举人。贡院自考试本
业格式。不在进策之限。如有智谋宏远。文艺优长。或一言
可以兴邦。一事可以济国。是为奇杰。难预品量。待有献投。
旋令拟议。
** 宥龙[:#AS-84EC:⿰⻖⿱步马]等家口敕
龙[:#AS-84EC:⿰⻖⿱步马]毛璋陶[:#AS-8F79:●]曹廷隐成景宏等。或子或弟。本无相及之
刑。寻示宽恩。各免连坐。止令州府。别系职官。而闻收管巳
卷一一一 第 11b 页
来。縻系之后。颇极穷困。宜放营生。仰逐处开落姓名。仍给
公凭。放逐稳便。
** 科决丁延徽等敕
国计之重。军食为先。比防主守之隐欺。遂致监临之钤辖。
丁延徽选从禁职。委以仓储。盖藉忠勤。特添俸给。所宜廉
慎。以副指挥。而敢与专知官田继勋杜延德副知官赵德
遵杨仁祚等相徇私情。擅出官物。脚夫论告。赃状分明。及
遣推穷。即称贷借。按正律则罪加于凡盗。准后敕则名犯
于极刑。况两司详。再经议谳。定法既当于不滥。惩奸断
公凭。放逐稳便。
** 科决丁延徽等敕
国计之重。军食为先。比防主守之隐欺。遂致监临之钤辖。
丁延徽选从禁职。委以仓储。盖藉忠勤。特添俸给。所宜廉
慎。以副指挥。而敢与专知官田继勋杜延德副知官赵德
遵杨仁祚等相徇私情。擅出官物。脚夫论告。赃状分明。及
遣推穷。即称贷借。按正律则罪加于凡盗。准后敕则名犯
于极刑。况两司详。再经议谳。定法既当于不滥。惩奸断
卷一一一 第 12a 页
在于必行。又据宰臣所问五条。康澄继陈两表。虽为滞狱。
且贵尽心。但丁延徽所出军须。巳离当处。本无文纪。岂是
公官。宜同入已而论。难逭灭身之罪。宜依两司详议断遣
处分。其丁延徽田继勋赃满二十匹。并决重杖一顿处死。
杜延德巳下。各依本罪决杖配流。赏元告人绢二十匹。
** 复乡饮酒礼敕
诸科举人。常年荐送。先令行乡饮酒之礼。凡预举人。列从
乡赋。遂奏鹿鸣之什。俾腾龙化之津。雅音既动于笙簧。厚
礼复陈于筐筥。行兹盛事。克振儒风。宜令复行乡饮酒之
且贵尽心。但丁延徽所出军须。巳离当处。本无文纪。岂是
公官。宜同入已而论。难逭灭身之罪。宜依两司详议断遣
处分。其丁延徽田继勋赃满二十匹。并决重杖一顿处死。
杜延德巳下。各依本罪决杖配流。赏元告人绢二十匹。
** 复乡饮酒礼敕
诸科举人。常年荐送。先令行乡饮酒之礼。凡预举人。列从
乡赋。遂奏鹿鸣之什。俾腾龙化之津。雅音既动于笙簧。厚
礼复陈于筐筥。行兹盛事。克振儒风。宜令复行乡饮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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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太常草定仪注。颁下诸州。预前肄习。解送举人之时。便
行此礼。其仪速具闻奏。
行此礼。其仪速具闻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