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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 第 1a 页
栾城集卷第四十四
 御史中丞论时事劄子五首
  论所言不行劄子
臣七月二十四日今月初八日两次面奏熙河路范
育种谊等违背大信贪功生事以速边患乞移降佗
路更选帅臣俾之镇守(臣)方奏对间蒙太皇太后再
三宣谕以臣言为是然至今多日但见种朴一人移
泾原路句当公事至于育谊并未见移动臣窃㐲思
念人臣言事不患圣意不回患在圣意巳回而大(臣)
固执事辄中止何者圣意不回惟当再三开陈期(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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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若圣意已回而大臣不可事不得行则是君权已
移上下倒置虽欲纳忠何益于事此臣所以昼夜忧
惧欲言而复止者也昔齐桓公游于郭问郭公之所
以亡其父老对曰以善善而恶恶桓公曰善善而恶
恶此贤君也而何故亡父老曰善善而不能用恶恶
而不能去此其所以亡也今陛下以臣言为是而不
用以大臣为非而必听臣窃惑之且陛下虽处帏幄
之中实揽人主之事今依违退托专听大臣事有未
安谁受其弊故(臣)以为居其位而不任其事任其事
而不断其是非者古今未尝有也(臣)以非才误蒙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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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尽忠献言上牾大臣下牾边吏其所以再三论列
不为身计者诚以为外可以利民而内可以报国故
也今所言不从空结怨怒无补于国(臣)虽狂愚何苦
而为此哉(臣)恐忠(臣)自此结舌不敢复以至言间于
陛下矣去年之冬陛下知回河之失深诏大臣罢东
流之役天语恻怛中外具闻而大臣奉行不得其半
虽罢回河之名仍存减水之实锯牙马头率皆如故
意幸涨水之至河或可回然今日观之终复何益是
以众议皆谓陛下圣明察物照见千里之外而号令
不行未见成效是时(臣)奉使契丹还奏其事此章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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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覆视也今熙河边事大略类此若使圣意又为
大臣所沮则君权愈夺(臣)势愈张养之不巳后新益
甚及其事极难忍而后制之则伤君臣之恩失朝廷
之体不若今制其渐使事无所失而臣亦获安之为
善也(臣)不胜区区为国远虑触冒忌讳皆俟斧钺取
进止
  论渠阳蛮事劄子
臣窃见朝廷近差唐义问处置渠阳寨夷人事议者
以为义间文吏无佗才能不习边事去年受命废渠
阳军为夷人所围穷困危蹙计无所出时知沆州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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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在围中为设诡计诈欺诸夷言义问当为奏复军
额及乞为酋长改官夷人信之聚厅事前监令发奏
义问假此仅得脱归寻遣急递追还前奏言既不验
诸夷具知其诈后来每(作/每)过义问指挥沿边不得申
报今朝廷复以边事专委义问深虑无益有损是时
(臣)以未知义问为人既见朝廷再加选用疑亦可使
今访闻边奏沓至义问所遣东南第七将王安入界
阵亡其所陷没将校非一(臣)方知众议果信不妄兼
访闻得见今作过杨晟台等手下兵丁虽止(六/五)千人
然种族蟠踞溪洞众极不少晟台桀点屡经背叛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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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奸便加以山溪重复道路崄绝汉兵虽有精甲利
械势无所施若措置得所本无能为或经画乖方实
亦未易扑减义问前来举动已为夷虏所轻今复经
败衄实难倚仗盖古今命将必因巳试之效内为兵
民所信外为蛮夷所畏威名巳著故功效可期今警
急屡闻死伤巳甚谓宜别加选任以遏寇攘(臣)窃见
知潭州谢麟屡经蛮事颇有勤绩溪洞之间伏其智
勇众议皆谓欲制群蛮未见有如麟者伏乞指挥密
院捡会麟前后履历功状如众言不虚乞赐委用庶
几蛮寇可速平定臣区区忧国辄采公议以补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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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进止
   贴黄湖北渠阳与湖南莳竹本羁縻徽城州
   也访闻昔虽置为州县然与沅州等处事体
   不同盖沅州等处昔皆用兵诛锄首领或徙
   置内地荡平巢穴故所置州县久远得安今
   渠阳莳竹虽名州县而夷人住坐一皆如故
   城池之外即非吾土道路所由并系夷界平
   时军食吏廪空竭两路今欲举而弃之实中
   国之利也然其兵民屯聚商贾出入金钱盐
   币贸易不绝夷人由此致富一朝废罢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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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失此其所以尽死争占而不巳者也自来
   废罢堡寨全护兵民捍禦追袭其事非易况
   今夷人阻截道路兵未得进若不得良将处
   置实恐为患不浅又其种族遍据诸洞跨涉
   湖南北广西三路凡有措置当使二路同之
   只如渠阳莳竹唇齿相依若渠阳先废群夷
   并力以攻莳竹势难独存今朝廷独使湖北
   处置疑其事有未尽今若别遣官经制宜令
   通管一路边事所贵诸处利害不至抵牾
 乞令两制共议纳后礼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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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见今月五日诏书节文以皇帝尚虚中壸令太
常礼官参考古今与故著为成式臣谨案通礼纳皇
后最为嘉礼之重自天圣以来逮今六十馀年在朝
臣僚及太常官吏无复亲经其事者兹礼至大宜加
重慎窃见近岁议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宝册冠
服仪卫等事皆令翰林学士两省给舍与礼官同议
今来皇帝昏礼所以承宗庙奉两宫予四海其事甚
重伏乞仍令翰林学士以下共加详议盖慎始所以
敬终而正家所以齐天下不可忽也取进止
  再言渠阳边事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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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前月二十四日面进劄子以唐义问处置渠阳蛮
事前后乖方致东南第亡将王安入界阵亡恐边患
滋长乙速选差谙知用兵之人往代其任寻又闻义
问兵败之后奏乞弃埍城寨与夷人讲和其为谙弱
谬妄取笑夷虏如此然其事已著伏计朝廷必不复
用然外人窃见召还彭孙妄意朝廷欲付湖北边事
兼孙亦以此自任群议汹汹皆所不晓谨案孙劫窃
之馀贼性不改前后委任欺罔贪盗靡所不为今若
付以兵柄深恐涂炭湖北非州郡所能禁止盖蛮人
背叛不过侵挠边城若使彭孙作过腹心郡县并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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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毒前者误用义问止旅败事今者若用彭孙凶崄
多端事有不可知者以臣愚见虽知朝廷必不肯轻
用此人然众所共忧不敢默巳若待既用而后献言
实恐于事有损伏乞圣慈检会臣前奏早赐施行取
进止
   贴黄臣窃以边臣处事乖方军民性命所系
   差之顷刻所害不小今义问谬妄有迹败衄
   巳见而朝廷重难易置久而不决边民何辜
   坐受涂炭若非圣慈悯恻早与指挥臣恐湖
   北之忧未可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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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衙前及诸役人不便劄子
(臣)近奏乞修完弊政以塞异同之议其一谓诸州衙
前臣请先谕今昔差顾衙前利害之实盖定差乡户
人有家业欺诈逃亡之弊比之顾募浮浪其势必少
此则差衙前之利也然而每差乡户必有避免纠决
比至差定州县曹吏乞取不赀及被差使先入重难
若使顾募惯熟之人费用一分则乡差生疏之人非
二三分不了由此破荡家产嘉祐以前衙前之苦民
极畏之此则差衙前之害也若顾募情愿自非惯熟
必不肯投州县吏人知其熟事乞取自少及至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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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知空使费亦有常虽经重难自无破产之患此则
顾衙前之利也然浮浪之人家产单薄侵盗之弊必
甚于乡差熙宁以来多患于此此则顾衙前之弊也
然则差衙前之弊害在私家而顾衙前之弊害在官
府若差法必行则私家之害无法可救若顾法必用
则官府之弊有法可止何者嘉祐以前长名衙前除
差三大户外许免其馀色役今若许顾募衙前依昔
日长名免役之法则上等人户谁不愿投诸州衙前
例得实户则所谓官府之害坐而自除(臣)窃谓虽三
代圣人其法不能无弊是以易贡为助易助为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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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因时施宜无害于民而巳今差法行于祖宗顾法
行于先帝取其便于民者而用之此三代变法之比
也谨具条例如后
 元祐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敕诸路衙前规绳令逐
   州当职官员体究利害委是难以招募处郎
   以旧支顾食钱参酌量添入合销重难分数
   勾集衙众参定优重之实申转运司审察施
   行讫保明申户部点检
 元祐三年六月三日敕应投名衙前并依旧与免
   本户色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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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祐三年六月三日敕诸处乡户衙前役满未有
   人抵替者并且依见行招募法支顾食支酬
   钱如愿招募者听仍依条与免本户身役不
   愿招募者速招人抵替(去役满二字/十月一日敕除)
 元祐三年闰十二月十九日敕诸路监司勘会衙
   前有招募未足去处躬亲与当职官员同共
   体究利害如委有妨害事节及优重未均或
   合以旧支顾食钱添入重难分数并依五月
   二十八日敕命指挥勾集衙众参定一面施
   行讫修入衙规仍分明晓谕限半年招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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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名替放乡差人户了当如限满尚有不足
   去处即具的实事由申户部看详施行
 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敕诸州衙前投名不足去
   处见役年满乡差衙前并行替放且依旧条
   差役更不支钱如愿投充长名及向去招募
   到人其顾食支酬钱即全行支给却罢差充
   其投募长名之人并与免本户役钱二十贯
   文如所纳数少不系出纳役钱之人即许计
   会六色合纳役钱之人依数免放
  臣看详元祐三年闰十二月以前所定衙前条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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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颇巳完备亦近人情只缘诸州招募未是见
   在乡差衙前不得替罢议者特以为言即议
   改更却行差法(臣)尝略闻建议大意止谓雇
   人不足良由人户欲要高价不肯投募以俟
   添钱故令投募者并得顾食支酬等钱而被
   差者一钱不得为此诱胁之术欲使招顾得
   行然不知州县官吏利在差人向者法不得
   差故勉行顾法今既立差法差人既足虽有
   顾法其势必不行矣臣以为将钱顾人正如
   出钱买物钱物相当理无不得纵使一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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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善价馀人安肯坐而待之哉彼诱胁之术
   盖商贾小数不足为朝廷大法也今者巳行
   此法其事可验大扺欲顾之心无由复得而
   巳差之势遂不可回加以卖坊埸钱自此有
   入无出差人既依嘉祐而支酬不复其故万
   口怨咨皆言朝廷直取此钱欲作佗用本求
   利民之誉更得剥下之谤此最立法之病也
   而况长名衙前若免户役之费动累百千今
   每岁止免二十千彼亦何赖于此乎况非见
   纳役钱人户又须取之佗人收索之间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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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得诉讼之端由此必甚凡此皆非所以便
   民也(臣)今欲乞应招募衙前并依上件元祐
   三年闰十二月以前条贯其元祐四年八月
   十八日敕更不施行其招顾未足州郡所差
   乡户且令依旧招募候招募到从下户先入
   役者替放与折当合入役次仍令诸州军所
   定衙规比元丰年雇食支酬钱数别无增添
   者监司不得曲加问难盖元丰以前屡经裁
   损纵有些小优润数亦不多所贵民间易为
   应募仍限指挥到日限半年依前指挥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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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户部
   贴黄户部近乞衙前依旧乡差比顾役衙(支/前)
   五分雇食支酬钱(臣)谓官自有坊场钱可以
   支顾必不以减半为利(民/而)间不免差役之害
   不若以(顾/钱)人仍免户役可得实户之为利也
 元祐四年五月十一日敕诸路收到助役钱只许
   支充应系补助役人费用不得别将支用候
   岁终除支外尚有宽剩钱数令封桩户房置
   簿诸候路逐年申到数目揭贴仍令户部指
   挥诸路提刑司依封桩钱物法条式施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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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具帐限次年春季申户部缴申尚书省
 元祐四年六月九日初坊场钱并依上件助役钱
   巳得指挥令封桩户房一就置簿揭贴
 臣看详诸路坊场嘉祐以前并以支酬长名衙前
   熙宁以后并出卖得钱为雇役衙前顾食支
   酬之费未有以供佗用者也至于人户所出
   役钱本以补助户少役多县分顾募役人亦
   非国家经费所入之数今自二圣临御改更
   宿弊大抵皆是捐利以予民而独于衙前坊
   场及人户助役支用之馀收入封桩以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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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缓急之用民愚无知但见损下益上非己
   之利必致怨谤况所顾衙前钱数一定无复
   减损而坊场败折所入净利有减无增人户
   色役频烦日益不易若亟收羡数不以及民
   必失民望臣观此法止是官吏以聚敛为功
   欲因增羡觊幸酬赏而巳非二圣仁民爱物
   之意也(臣)今欲乞一皆仍旧只以准备补助
   役人若欲岁知其数宜令提刑司申上户部
   右曹置籍揭贴勿申都省充封桩钱数以解
   天下之惑且使衙前役人两得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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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谓诸州县役人(臣)前已具论差顾役人利害以
谓差役之利利在上等下等人户而顾役之利利在
中等既利害相半则兼行差顾为利实多然则祖宗
旧法与先帝近制要为皆有所去取唯当问人情之
所便更不当以新旧彼我为意有所偏系也(臣)观前
后役法皆由(臣)僚意有所执或自前曾经议论欲遂
成其说或见今观望上下有所希合致令所立之法
不得通济谨具条例如后
 元祐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官户等助役钱遂
   州除依条支用外以实数十外量留一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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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其馀钱勘会管下诸县合役空闲户不及
   二番处将州手分散从官承符人招募抵替
   乡差人户
 元祐三年五月十五日敕役钱除令招募役人支
   使外有宽剩钱数许一路通那支用
 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敕诸州役除吏人衙前外
   其馀应系合差州役人年满本州于替期前
   行下合干县分差充本县先于本等内揭簿
   定差如无空闲及三年户即于次等差又无
   空闲及三年户本县方具目今未有可充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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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户保明申州支钱顾募
 臣看详三番之法似疏而易行三年之法似密而
   难用何者人户物力厚薄等第高下丁口进
   减及充役年限久近率皆不齐而槩言三番
   此所谓似疏也然而逐等合役人数若干可
   役人户若干揭簿可指自非造薄别无增减
   逐县先供番数在州遇州彼有阙当差当顾
   不待下县州自可见人户晏然不知而胥吏
   无以寒热此所谓易行也州役有阙每须下
   县覈实无空闲三年人户然后得顾此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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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密也然而每有一阙县吏得以起动人户
   虽空闲未及三年非贿不免虽巳及三年得
   贿或止加以三番之法本约六年以来今无
   故辄减其半民情不悦此所谓难行也臣今
   欲乞复行三番旧法仍约定每番止于三年
   及令人户逐等各计番数(差次等之法盖所/不用本等不足即)
(乡也/以优狭)使宽乡虽闲得六年以上而法不禁
   狭乡虽闲止三年以下而民不怨则善矣又
   臣以为助役钱本出于民除留准备一分外
   当尽用顾役以助民力盖取之于民而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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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民民情乃悦今此法许以雇州役而不及
   县役若役钱不足则已若役钱有馀而止顾
   州役非通法也(臣)窃见梓州路转运副使吕
   陶奏朝廷立法既令空闲户不及三番处并
   顾州役则是欲减合差之役令人户空闲须
   及三番今除巳顾州役外尚有空闲不及一
   番两番三番处即差役年辰愈近民力愈不
   易理合将助役钱为顾县役令人户空闲及
   得三番则法意均一民力宽纾本路年收助
   役四万四千四十贯有零除当晋一分及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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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州役外尚馀宽剩钱三万一千一百一十
   贯有零今若更将一万二千五百五十贯有
   零顾止件不及三番以下县役尚有宽剩一
   万八千五百六十贯有零委是不致妨阙又
   如陜州吕大忠奏陜州所统七县除忧县外
   大槩户少役多且以平陆一县言之每揭簿
   定差本等不足须及次等又不足则迤逦攒
   那遂至下等县役既无指定空闲年月之文
   役满遇阙便即再差则上户无有休息若稍
   宽上户则下户反应重役臣自到任以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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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役法未便士莫不窃议于其家农莫不窃
   议于其野人人共知而州县观望惟务迁就
   庶几推行而终有窒碍乞下有司早议成法
   臣详观大忠之言虽不陈措置之方大约与
   吕陶之意不异访闻诸路事体大略亦与二
   人所言不殊(臣)敛乞诸路役钱除通那支顾
   不及三番处州役外仍许通那顾不及一番
   以上县役令人户皆及三番而止其钱少路
   分则随钱所及而止(臣)尝谓几内天下根本
   其民与外道均出助役钱止以顾法止于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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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 役使畿内人户出钱而不得顾役反不及诸
   路之优今若通顾县役则畿内之民与诸道
   均被其赐此又均一之一端也
   贴黄户部见立法诸州助役钱晋一分准备
   外尽数支顾州役此法比旧虽巳甚宽然臣
   谓不限不及三番然后许顾即宽乡愈宽狭
   乡自狭未若限以不及三番通顾州县役之
   为均也
 元祐差役敕人户差役除耆长户长壮丁须正身
   充役其馀公人如愿雇人充代者并许任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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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选顾经官陈状委保替名祗应其顾直钱物
   听臣私下商量
 臣看详元丰以前官顾役人皆有定下钱数不至
   过多今既行差役法仍许所差之人不愿身
   充亦得顾募盖所以从民之便也然私下顾
   人为弊不一或官吏苛虐必使顾募其人或
   所顾顽狡百端取其顾直官中所使要以皆
   非税户正身而横使民间分外糜费虽条约
   颇严然州县施行岂得如法其弊终在见今
   州役如承符等皆官自顾人至于县役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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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自顾议者之意但欲苟存差役之虚名
   而不顾民间之实病非通法也(臣)欲乞应州
   县诸役所差人如欲顾人并许依元丰以前
   官顾钱数纳钱入官官为雇人一如旧法据
   前后臣庶上言乞行比法者非一乞令户部
   检会足见人情共愿非一人私说也
 元祐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诸县空闲户不及
   三番处将州手分招募抵替乡差人户
 元祐三年五月十六日敕州手分不以诸县空闲
   户及与不及三番处并招募替放乡差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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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祐四年七月二十七日都省批状据户部状契
   勘朝旨州手分系差到人并许支钱招顾抵
   替外有系投名旧人愿住即不该支给顾钱
   检会前后累据京东京西淮南路转运并京
   东京西河北利州河东路提刑司及环复密
   济黄滑唐陈邓郑秦瀛定州河阳颖昌府各
   申陈据旧吏人词诉不请顾钱事理不均勘
   会诸州吏人除江南东西两浙福建广南东
   西巳有投名人数足外馀路逐州军有投名
   不足抽差人数盖乡村人户素多不闲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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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不谙公家行遣决第于应役之际惟惮差充
   人吏其承符散从之类只是身自出力可以
   自充是致无投募手分处惟手分最为重役
   本部今相度诸州吏人除自来巳有人投名
   数足处外应有抽差人数见行雇募处并以
   见支雇钱裁减均那不限旧新人并行支给
   如委的数少向去招募不行即从本州当职
   官员参酌案分繁简相度量添即不得过旧
   日募法顾直之数仍开具立定所支钱数案
   分等第则例保明申提刑司审察诣实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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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施行若助役钱有阙剩即从本同通一路移
   那应副支使候施行讫依此开折保明申户
   部点检状后批勘会昨户部申请乞以招募
   投名人分数支给食钱尚虑不均别有弊倖
   今来却乞不限新旧人一槩并行支给比前
   申请尤更侥倖七月七日退送户部子细看
   详合如何立法得为允当及可以情愿使人
   投募具状申尚书省者本部勘会诸州军吏
   人见今有招募数足又有招募不足去处及
   旧人投名不支顾钱投名替乡差人即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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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 逐处申陈不一即未审诸路逐州军的实利
   害因依今欲乞下诸路转运提刑司契勘委
   自逐司子细体究详具逐州确实利害因依
   相度合如何惜置施行具诣实保明事状连
   书申部候到类聚参较别行立法申都省候
   指挥状后批七月一十七日送户部依折申
 臣看详四方风俗不同吴蜀等处家习书算故小
   民愿充州县手分不待招募人争为之至于
   三路等处民间不谙书算嘉祐以前皆系乡
   差人户所惮以为重于衙前自熙宁以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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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顾募虽不免取受然非顾不行今朝廷役
   法兼行差顾苟有钱可顾其义当先顾役之
   重者今三路等处实以州手分为重则雇役
   之所当先也然近法雇州手分止于替乡差
   其非替乡差者皆不得顾夫所谓非替乡差
   者皆旧人职名巳高或本是税户苟欲免差
   者也若使所职轻重一般而有禄无禄顿异
   人情不安必有辞罢者矣纵不辞罢将来老
   疾事故无愿投者必不免雇故不若早立一
   法均行顾募之为善也且民间谙习书算行
卷四十四 第 19b 页
   遣之人除投充手分之外其实亦无佗业不
   为手分亦将何为今但比元丰旧法量支役
   钱理无不至详观前件户部所陈词理巳尽
   朝廷抑而不用实为未便自令诸路相度以
   来略无报应足见于户部所请之外别无可
   擘昼矣臣欲乞指挥三路等处州手分除招
   募巳及九分外馀并比元丰旧支顾钱分案
   分轻重量加裁损立定钱数召募施行馀依
   户部前来所请
   贴黄朝廷向申明投名州手分非替乡差不
卷四十四 第 20a 页
   支顾钱因令州役承符人等非替乡差亦不
   得支今州手分既不分新旧一例支钱则承
   符人等亦当如此
右臣窃见元祐以来朝廷改更弊政如青苗市易保
甲等事一皆刬削而天下卒无一人以为非者至于
改募役为差役建议之始异论巳多逮今五年终云
未便盖事之当否众口必公虽古圣人孰敢违众故
臣愿朝廷采此众志立成定法臣昔于元祐三年任
户部侍郎窃见朝廷始议兼行差顾二法使天下以
六色助役钱雇募州役是时特出朝旨不问有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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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必行巳而众皆称便何者非常之原凡人不晓或
暗昧不瞩至理或偏系不肯公言俟其同心事何由
济故臣今所言欲乞出自圣断与大臣热议如有可
采依三年例断而行之所贵天下之民速蒙利泽不
然使中外杂议动经岁月大法无由得成而民被其
害未有巳也臣不胜区区不知言之烦渎死罪死罪
进取止
栾城集卷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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