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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五○七 第 x 页
永乐大典卷之七千五百七 十八阳
仓〈常平仓二中书备对常平免役坊场河渡。经略司常平 平籴折纳附。赈济。 义仓户绝田 水利田 方田 职田。 公使。 司农寺。熙宁九年帐府界诸路提举司常平管。钱物数 旧管。 钱三百九十三万一千二百七十贯物解一千一百三十七万。四千四百二十六石两 赐到钱一百九十八万四千二百贯 借到钱一百二十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已还二十五万四千五百三十七贯。未还六十七万一千八百四十四贯。除破二十八万三千六百一十七贯。斛斗一十七万三千一百七十八石。未还二万石。已还一十五万三千一百七十九石。九年帐。应在一千一百六十二万六百三十三贯石疋两斤束。道带。席团。经略司在内。细数载本门其祠部交子九百六十五道。见出卖。银钱。斛疋。帛。一千七十八万九千二百五十一贯石疋两。 丝。绵三十七万九百七十六两。 茶一百五十团。 盐一千三百九十席 祠部交子。交引。共一千三百二十九道。 稍草。四十五万七千五百三十五束。 二百一十四万二千六百七十贯石疋两。已俵未催。九百四十七万六千九百九十八贯石疋两。欠阁借支。见在三千七百三十九万四千二百八十九贯石疋两斤束道件。经略在内。细数在本门。金。银。钱。斛。疋。帛。三千二百八十三万五千三百四十贯石疋两件。 丝。绵。五十八万五千九百六十九两。 盐。一万五千六百四十五斤。真珠。一千三百一十三颗。祠部交子。交引。共一万五千二百九十六道。柴蒿草。三百九十四万七百二十六束。 一千六百八十六万二百一十三贯石存留一半 一千九百四万八千九百贯石等。合支帐。免役司农寺。熙宁九年。帐府界诸路。免役应管钱物数。 元敷年额。一千二百三十四万三千六百七十贯。年支。九百二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五贯。宽剩。三百八万五千二十二贯。 九年帐。 收一千四十一万四千五百五十三贯石疋两。 金。银钱。斛。疋。帛。一千四十一万四千三百五十二贯石疋两。 丝。绵。二百一两。 支金银。钱。斛。银楪子。六百四十八万七千六百八十八贯石两 应在钱银斛斗疋帛二百六十九万三千二十买疋石两。 见在八百八十七万九千二百六十七贯石疋两片束张道。 钱斛银。绢八百八十七万五千七百六十四疋贯两石 丝绵一千四百五十六两。 草。一千九百七十五束。 交于。交引七十二道。 坊场河渡司农寺熙宁九年。帐府界诸路坊场河渡应管。钱物数 坊场河渡等。共二万六千六百六处。 一界钱。一千二万五百八十四贯文。 绢。一百四十七疋。 九年帐。收三百八十六万五千三百八十贯石疋道两。 钱。斛。疋帛金钱。三百八十二万九千七百三十九贯石疋两丝。交子。五千一百七十六两道 草。三万四百六十五束支一百七十四万八百四十贯石疋道两。 钱。斛。金银。紬绢。一百七十三万六千四百九十七贯石疋两。丝交子。四千三百四十三道两。 应在四百四十万一千七十四贯石疋束。 钱。斛疋帛四百三十九万七千九百八十五贯石疋。 草。三千八十九束。 见在三百六十四万五百八十七贯石疋两。 丝交子。二千三百一十二道 草。三万一百一十七束。 钱斛。金。银。疋帛。三百六十万八千一百五十八贯疋两。开封府界。 旧管。 钱二千六百贯文。 斛斗。七十六万七千二百四十石。 九年帐。 应在四十五万四千九百七十五贯石两。 银八两。 钱二十八万一千七百九十二贯 斛斗。一十七万三千一百七十五石。四万四千六百二十三贯石已俵未催。 四十一万三百五十二贯石两。欠阁借。 见在八十九万六十贯石疋两束。 银九十七两。 钱。三十七万五千七十六贯。 斛斗。四十九万五千四百六十二石。 绢四疋。 草。一万九千四百二十一束。 七十八万六十二贯石存留一半。 一十万九千九百九十八贯石疋两束。合支俵。 免役元数敷年额。二万八千五百九十二贯。 年支。二万三百六十一贯文。 宽剩。八千二百三十一贯文。 九年帐。 收一十一万二千九百五十三贯。 支七万七千一百四贯。 应在一万七千四百九十四贯。 一万五千二百二贯九年未纳。二千二百九十二贯诸杂未纳。 见在钱八万九百五十七贯文。 坊场河渡。一千五百七十一处。一界二十七万六千五百九十二贯。 九年帐。收五万四千九百二十四贯文。 支二万三千四百八十四贯文。 应在七万七千六百八十一贯文。 见在五万八千六百三十贯文。京东东路。 旧管。 钱。二十六万四千二十四贯。 斛斗。六十万三千五百一十一石。 赐到一十一万九千七百七贯。 九年。 应在三十八万四千八十六贯石疋。 钱。二十五万六千二百一十六贯文。 斛斗。一十二万五百三十六石。 绢。七千三百三十五疋。 一十四万六千一百四十一贯石疋已俵未催。 二十三万七千九百四十六贯石。欠阁借攴。见在二百二十九万二千一百九十二贯疋两端。 金四两。 银。九百二十五两。 钱。一百二十五万六千八百二十六贯文。 斛斗。八十八万四百六十六石。 绢。八万六千一百八十九疋。 紬。一万五千三百五十九疋。 布。二万三千七百五十三疋。 绵。二万八千六百七十两。 一百八万一千三百一贯石。存留一半。 免役。邹乡村坊郭。以人户家业。贯百田土。折亩敷出。一百二十一万八百九十一贯。疋两端。合支俵。 元敷年额。七十三万二千八百三十八贯。 年支。四十四万六千二十八贯文。宽剩。二十八万六千八百一十贯文。 九年帐。收五十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七贯两。 钱。五十一万三千三百一十八贯文。 丝绵。一百五十九两支二十八万五千五百八十一贯文。 应在钱。九万二百八十七贯。未纳二万一千九百八十五贯文。八年已前役钱。 五千五万三百五十六贯。九年役钱。 一万二千九百四十六贯。借支兑拨。未还等钱。 见在钱丝绵。三十九万四千二百七十一贯两。 钱。三十九万四千九十三贯。 丝绵。一百七十八两。坊场。一千二百一十一处。一界八十一万九千五百二十七贯文。 九年帐。 收钱斛金银。二十六万一千七百八十六贯石两。 支钱金银。二十八万三千七百二十九贯。 应在钱。三十五万七千八百三十六贯。见在钱斛金银。二十一万五千二十九贯石两。京西北路。 旧管。 钱。九万四千五百二十二贯。斛斗。八十九万二千七百四十四石。 赐至钱。四十三万四百六十七贯。 九年帐 收钱斛。二十九万三千六百九十六贯石。 钱。一十五万七千八百五十八贯斛斗。一十三万五千八百三十八石。 斛斗。一十石。 支三十二万一千八百八十六贯。 应在一十万二百六十六贯。 钱九万九千四百一十一贯文。 九千七百六十三贯。八年已前钱。六万五千一百五十六贯九年。二万四千四百九十二贯。借拨未还。斛斗。八百五十五石 见在钱。绢丝绵六十一万一千一百七贯疋两。 钱。六十一万七百八十八贯绢一疋。 丝绵。三百一十八两。 坊场河渡一千五百一十二处一界三十七万四千二百八十七贯 九年帐。 收钱斛。一十九万八百六贯石。支四万九百九贯文。 应见一十八万。一千七百三十贯文。 见在钱斛银。二十五万五千二百三十三贯石两。京西南路。 旧管。 钱。三万二千三百五十九贯。 斛斗。二十八万一千九百七十四石。 九年帐。 应在二十四万九千三百二十九贯石疋两。银。一百八十八两。 钱。一十七万五千四百五十四贯文。 斛斗。七万三千六百三十三石。 丝。五十四两。 五万五千八百二十二贯石两。已俵未催。 一十九万三千五百七贯石。欠阁借支。见在五千三万六千四百九十一贯石疋两。 金。五两。 银。三百七十九两。 钱。三十八万四千六百四十二贯文。 斛斗。一十四万七千八百三十五石。 绢。二十五疋紬。四十五疋。 布。七端。 丝。二千三百九十九两。 蒿。五百五十束。草六百束。 三十六万八千八百四贯石。存留一半。 一十六万七千六百八十七贯石。合支俵。 免役。乡村主户。品。量家业。分等坊郭户。依科配体例。敷出乡村。客户物力。及主户第三等已上者。依主户例。 元敷年额。二十九万二千九百六十三贯文。 年支。二十万八千七百九十四贯文。宽剩八万四千一百六十九贯文。 九年帐。 收。二十八万三千九百六十二贯文。 支二十万三千三百六十贯文。 应在钱。三万三千一百二十贯文。 一千七百二贯。𠋣阁七年。并八年。已前役钱。一万六百三十九贯。九年分。 一万三千七百七十九贯。宽剩。并不说年分名目。宽剩桩留等。钱。 见在钱粮。二十三万二千七百七十贯两。 钱。二十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贯文。 银。二两。 坊场河渡一千二百五十九处。一界三十八万五千八百二十五贯文 九年帐。 收钱斛斗。一十六万三千九百九十八贯石。 支金银钱。四万五贯两 应在一十六万一千四百八十八贯文。 见在钱斛银。一十二万九千八十五贯石两。京东西路 旧管。 钱一十三万二千七百九十六贯文。 斛斗。六十九万二百九十一石。 赐到钱二十万三千二百七十四贯文。 九年帐。应在三十六万一千七百一十六贯石两疋 钱。二十八万六千七百三十二贯 斛斗六万五千三百九十二石 绢七百九十三疋。 紬。二百三十疋 丝线八千五百六十九两 九万一千五百五十五贯石已俵未催。 二十七万一百六十一贯石疋两欠阁借支 见在一百八十五万二千六百八十五贯石疋两束 金三十六两 银。三十五两 钱。一百二十万九千七百五十四贯文 斛斗六十三万七千九石 绢。四十一疋。 紬。一百四十七疋 丝绵四百五十七两 草。一万二千一百三十六束。 九十九万七千六百九十八贯石存留一半 八十五万四千九百八十七贯石疋两。合支俵 免役乡村坊郭人户家业。贯百田土。折亩敷出。 元敷年额。七十二万五千五百九十二贯 年支四十四万七千八百四贯文。 宽剩。二十七万七千七百八十八贯文 九年帐。 收四十七万四千六百六贯 支三十万四百七十贯文。 应在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七贯文。 三千八百五十八贯。八年免役。 五千六百五十六贯未纳。 宽剩阙乏。大支小纳等钱。见在钱斛三千六百二十六贯石。钱三十六万七千五百八十一贯。 斛斗。四十五石。 坊场河渡。一千八百三十四处。一界七十四万二千六百一十四贯。 九年帐。 收金银钱。二十四万五千九百五十五贯两。 支金银钱。一十二万二千五百九十五贯两。 应在一十九万五千六百三十七贯文。 见在金银钱。一十九万九百二十五贯两。两浙路。 旧管。 钱。三十九万六千五百九十贯。 斛斗。八十五万四。百三石。 九年帐。 应在九十三万二千八百七十七贯石疋两。 银。七百八十二两。 钱。七十五万三千一百一十三贯。 斛斗。一十七万八千九百七十一石。 绢。一十一疋。 二十五万三千六百二十三贯石疋两。已俵未催。 六十七万九千二百五十四贯石。欠阁借支。见在一百四十三万八千三百二十五贯石疋两。 银。四千二百四十四两。 钱。一百万四千九百七十三贯。 斛斗。四十万九千五百二十九两石。 绢。七千五十四疋。 紬。三百八十九疋。 布。一十三疋。 丝绵。二千五百二十九两。九十一万九千五百九十贯石。存留一半。五十一万八千七百三十五贯石疋两。欠阁借支。 免役。以家产贯石百分七十五。则出钱。近准朝旨。于乡村以田土物刀贯百税钱。苗来顷亩均定。元敷年额。一百四十万七千五百五十九贯。 年支。一百一十七万三千七百六十七贯 宽剩。二十五万三千七百九十二贯。 九年帐。 收八十万五千八百四十四贯。 支六十八万九千二十贯。 应在三十三万一千二百二十六贯。三万四千七百七十二贯八年以前役钱。 二十二万四千七百一十一贯九年未纳役钱 七万一千七百四十三贯。杂支及借出。未还纳钱。见在五十四万一千六百五十二贯。 坊场河渡。一千二百三十八处。一界九十三万三千五百六十四贯。 九年帐。 支金银钱。二十三万九千九百七十一贯两。 支钱银。一十一万九千八百七十两。 应在四十万三千五十贯。见在钱金银。二十六万五千七十二贯两。秦凤等路。 旧管。 钱。一十万二千一百六贯。 斛斗。一十四万八千一百一石。 九年帐。 应在二十四万四千三百四十六贯石疋。 钱。二十万八千八贯。 斛斗。二万四千九百五十九石。 绢。一万一千三百七十九疋。 五万五千八百七十九贯石。已俵未催。 一十八万九千四百六十七贯石疋。欠阁借支。 见在一百七万二千六百六十一贯石疋两束个。 金。二两。 银。八十四两。 钱。五十九万五千二百三贯文。 斛斗。三十三万七百九十二石。 绢。二万四百八十六疋。 真珠。一千三百一十个。 草。一十一万八千四百八十四束。 四十八万六千八十二贯石。存留一半。 五十八万六千五百七十九贯石疋等。合支俵。 免役。以乡村人户。已经方田处。田色顷亩。均北三等。以上别敷物刀钱。未经方田处。候将来方田了日。依已方田县分。其坊郭以家业均出。 元敷年额。四十万六百贯。内五千八百二十三贯。数不及年额。 年三十三万八千八百二贯。 宽剩。六万一千七百九十八贯。 九年帐。 收四十一万三千四百二十三贯。 支二十五万九千四百三十一贯。 应在四万八千三百五十八贯。 九千四百五十贯。八年已前役钱。 三万四百一十二贯。九年役钱。 八千四百九十六贯。诸杂已纳未纳。青苗脚剩。借拨等钱。 见在钱。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五十七贯。 坊场河渡。二千一百七十五处。一界二千八万三千八百二十八贯。 九年帐。 收一十五万八千二百三十五贯石束道。 钱斛。一十五万七千九百八十贯石。 草。二百四十束。交子。一十一道。 支钱斛。五万一千四百五十九贯石。 应在一十八万二千二十九贯。 见在一十四万三十四贯石两束道。 钱银斛斗。一十三万九千四百五贯石两。 草。二百四十四束。 交子。三百八十五道。淮南东路。 旧管。 钱。一十五万六千四百二十七贯。 斛斗。五十四万六千六百二十八石。 赐到钱。一十九万三千九百一十五贯。 借到钱一十八万八千七百二十九贯。未还。 九年帐。 应在三十二万六百四十五贯石。 钱。二十二万六千九百七十五贯。 斛斗。九万三千六百七十石。 八万一千三百七贯石。已俵未催。 二十三万九千三百三十八贯石。欠阁借支。 见在。一百四十万二千五百五十四贯石疋两。 银。二百四十四两。 钱。六十六万三千四百八十六贯。 斛斗。七十二万八千二百四十九石。 绢。二百三十八疋。 紬。一百四十一疋。 布。八十疋。丝绵。一万一百一十六两。 九十万八千九百五十二贯石。存留一半。四十九万三千六百二贯石疋两。合支俵。 免役。以乡村人户物业。纽成贯百均出。 元敷年额。六十八万六千五百九十九贯。 年支。五十七万一千一百六十七贯。 宽剩。一十一万五千四百三十二贯。 九年帐。收四十九万四千八百三十贯。 支三十万六千九百五十八贯。 应在。一十七万六百五十三贯石。 五千一百六十六贯。八年以前。 一十一万六千九百五十七贯。九年止役钱。 三千五十六贯。未纳杂钱。 斛斗。四百七十四石。借出未还。见在钱。二十三万二千二十六贯。 坊场河渡。二千三百四十一处。一界六十万四千三百九十四贯。 九年帐。 收一十九万四千八百一十九贯石两。 钱斛。一十九万三千六百七十贯石。 丝。一千一百四十九两。 支一十五万五千九百四十七贯。 应在一十六万五千四十三贯。 见在。一十四万五千一百八十六贯石两。钱斛。一十四万四千三十七贯石。 丝。一千一百四十九两。淮南西路。 旧管。九万三千六百四十三贯。 斛斗。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六十石。 赐到钱。五万六千八百一十八贯。 借到钱斛。二十三万二千二百五十三贯石。 钱。一十一万一千二百七十贯。未还。 斛斗。一十二万九百八十三石。 应在。五十二万五千九百三十一贯石两疋。 银。七十两。 钱。三十四万五千六百三十四贯。 斛斗。一十四万五千八百九石。绢。一百三十二疋。 紬。二十五疋。 布。三疋。 丝绵。三万四千二百五十八两。 八万四千八百九十七贯两。已俵未催。 四十四万一千三十四贯石疋两。欠借支。。见在。一百三十九万九百九十七贯石疋两束。 金。一十二两。 银。六百三十三两。 钱。七十二万五千五百三十九贯。 斛斗。六十二万三千四百八十九石。 绢。一千四百七十八疋。 紬。一千七百二十四疋。 绫四疋。 絁一疋。 布六百八十一疋。 丝绵。三万七千一百四十六两。 草。二百九十束。 七十八万八千八十六贯石存留一半。 六十万二千九百一十一贯石疋两束。合支俵。 免役以乡村人户田土家业纽成贯百等第均出坊郭亦以家业纽贯百等第均定等第。 元敷年额。五十四万四千二百四十七贯 年支四十五万五千一百九十六贯。 宽剩八万九千五十一贯。 九年帐 收三十四万八千二百贯。 支二十四万二千一百四十五贯 应在钱一十四万一千八十六贯。 五万七百五十八贯八年以前钱。 七万一千九百三十七贯。九年。 一万八千三百九十一贯借拨。 见在钱。二十万三千三百贯坊场河渡。一千五百九十五处一界三十七万四千六百四贯九年帐收九万九千六百八十六贯。 支九千五百六十一贯 应在。三十万三千四百三十八贯。 见在。一十一万六千二十一贯荆湖南路。 旧管。 钱。七万一千一百五贯。 斛斗。二十二万八千八百九十八石。 九年帐。 应在。三十二万七千四十三贯石。 钱。二十万六千九百八十贯。 斛斗。一十二万六十三石。 三万一百五贯。已俵未催。二十九万六千九百三十八贯石。欠阁借支。 见在。五十七万五千四百三十六贯石两。银。三百九十二两钱。五十四万一千四十八贯。斛斗。三万三千九百九十六石。二十七万九百三十九贯石。存留一半。 二十九万五千七百九十七贯石两。合支俵。 免役。谭衡永邵全州桂阳。监以田亩。道柳州以税钱于五等上均敷。第一等户。更出物力钱。坊郭以家业均出。 元敷年额。三十六万八千一十二贯。 年支。二十万三千九百二十九贯。 宽剩。一十六万四千八十三贯。 九年帐。 收三十九万五千八百八十三贯。 支一十八万九千三百九十一贯。 应在钱一十一万二千二百三十贯。 三千六十四贯。八年以前钱。 二万九千一百六十贯。八年以前钱。 八万六贯。诸杂未纳。。见在。六十六万七千八十四贯石两。 钱。六十六万六千八百三十八贯。 米。二百四十一石。银楪子。五十六片。 坊场河渡。三百三十处。一界八万二千六百一十二贯。 九年帐。 收三万七千五百二十九贯。 支一万五千一百二十三贯。 应在。三万一千六百六十四贯。。见在钱银。六万五千九百六十二贯荆湖北路。 旧管。 钱。二十万八千三百七十四贯 。斛斗二十三万六千八百五十五石。 借到斛斗。三万二千一百九十六石。未还。 九年帐应在。四十五万五百四十贯石疋两。 银。七百六十二两。 钱。三十八万五千九百二十八贯。 斛斗。五万七千七百七十四石。 绢。二千六百八十四疋。 紬。九百四十三疋。 布。一百一十四疋。 绵。二千三百三十五两。 三十八万二千四百七十二贯石疋两。尺阁借支。 见在。五十万三千九百八十九贯石疋两。 银。三百五十两。 钱。二十八万四千八百九十贯。 斛斗。一十九万八千二百七十二石。 绢。六千一十疋。 紬。二千四百九疋。 布。三百二十三疋。 丝绵。一万一千七百三十六两。 二十七万三千三百一十八贯石。存留一半。 二十三万六百七十一贯石两疋。合支俵。 免役。以人户逐等。物力均出。 元敷年额。三十八万一千七百四十四贯。 年支。二十五万六千四百八十六贯。 宽剩。一十二万五千二百五十八贯。 九年帐。 收三十一万六百六十四贯。 支二十五万三千三十二贯。 应在。二十七万三千二百八十九贯疋。 二万五千一百九十六贯。八年欠。 一十五万八千五百七十六贯。九年欠。 八万九千五百一十七贯。杂欠。 钱。八万九千四百八十四贯。 紬。三十三疋。。见在。二十万七百一十九贯石。 钱。二十万七百一十九贯。 米。二石。坊场河渡。八百一十五处。一界二十五万一千五百三十七贯。 九年帐。收钱银。七万九千八百三十八贯两。 支一万二千七百四十二贯。 应在。二十三万四千五百六十三贯。 见在银钱。三万六千六百一十八贯两。江南东路。 旧管。 钱。一十六万四千七百四十九贯。 物斛。二十二万五千七百七十三石两。 赐到钱。一十六万八千七百四十九贯。 借到钱。三十六万贯。 一十五万一千五百二十一贯。已还。 一十九万八千四百七十九贯。未还。 九年帐。 应在。五十三万九千一百四贯石疋两。银六十两。 钱。二十六万八千七百四十二贯。 斛斗。六万五百三石。绢。九百七十一疋。 紬。一千一百八十六疋。 布。八疋。 丝绵。二十万七千六百三十四两。 七万一千六十八贯石疋两。已俵未催。 四十六万八千三十六贯石疋两。欠阁借支。。见在。一百三十六万一千二百二十八贯石疋两片。 金。二十一两。 银。三千三百六十一两。 钱。八十六万五千七百七十六贯。 斛斗。一十二万一千一百八十一石。 绢。三万二千八百四十疋。 紬。三万六千六百九十四疋。 绫。五百三十一疋。 布。一千八十疋。 丝绵。三十万四千九十九两。 盐。一万五千六百四十五斤。 五十九万四千四百九十八贯石。存留一半。 七十六万六千七百三十贯石疋两。合支俵。 免役。乡村以人户税钱。坊郭以家业钱数。均出元敷年额。四十九万六百九贯。 年支。三十九万九百五十三贯。 宽剩九万九千六百五十六贯。 应在。一十八万八千六百一十八贯。 二万五千七百九十四贯。八年以前钱。 八万七千一百六贯。九年分钱。及有不开年分钱在内。 七万五千七百一十八贯。诸般未拨纳摏留钱。 见在钱。二十六万七千六百八十二贯。 坊场河渡。六百四十一处。一界二十四万四千四百三十一贯。 九年帐。 收钱紬绢金银。八万三千五百九十五贯疋两。 支钱金银。四万九千三百八十六贯两。 应在钱绢。七万五千一十四贯疋。。见在钱金银紬绢。五万一千八百一十四贯疋两。江南西路。 旧管。 钱。一十万七千七百九十八贯。 斛斗。四十六万二千三百一十四石。 九年帐。 应在。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八十贯石两银一十万七百六十七两。 钱。二十二万七千七百二十八贯。斛斗。二十一万七千三百九十三石。 一十三万四千七十二贯石。已俵未还。四十一万一千八百一十六贯石两欠阁借支 见在。六十五万五千六百七十七贯两石疋。 银。五百五十二两 钱四十七万四千四百七贯。斛斗。一十七万九千三百九十七石。 绢。九百六十四疋。 紬。三百五十一疋。 丝。六两。 三十一万四千九百九十五贯石两。存留一半。 三十六万六百八十二疋两石。 免役。以乡村税钱均出。其坊郭以活业钱出定。 元敷年额。三十二万九千四十九贯。 年额支。二十六万四千四十九贯。 宽剩。一十万五千贯。 九年帐。 收三十九万六百六十一贯疋。钱。三十九万六百三十九贯。 绢。二十二疋。 支一十九万九千二百五十九贯。 应在。二十九万六千五百九贯石。 钱。二十九万六千四百六十三贯。 二万六千三百七十七贯。八年钱。 六万三千七百四十贯九年钱。 二十万六千三百四十六贯借支未还等钱 米。四十六石。 见在。五十三万四千三百八十六贯石疋两片。钱。五十三万三十一贯。米。三百七十四石。 绢。三十七疋。 银。五百五十两。 银楪子。四百二十四片。 坊场河渡。三百八十处。一界二万一千二百三十九贯。 九年帐收五千五百三十一贯。 应在。一万二千七百七十八贯。 见在。四千九百贯。广南东路。 旧管。 钱八万七千四百三十贯。 斛斗。九万一千九百二十三石。 九年帐。 应在。一十九万六千四百八十八贯石。 钱。一十五万九千七百一十三贯。斛斗。三万六千七百七十五石。 二万六千五百八十七贯石。已俵未催。 一十六万九千九百一贯石。欠阁借支。 见在。六十四万三百九十九贯石两。 银。二百一十九两。 钱。五十七万三千一百六十二贯。 斛斗六万七千一十八石。 四十万三千二百八十二贯石。存留一半。 二十三万七千一百一十七贯石两合俵支 免役。乡村以税钱坊郭以物力。均出。 元敷年额。一十七万九千六贯。 年支。一十三万六千八百一十四贯。 宽剩四万二千一百九十二贯。 九年帐。 收二十三万三百五十四贯 支一十四万六千八百六十一贯。应在。一十五万九千二百二十贯。 三百四贯。八年以前钱。 三万八百一十二贯。九年钱。 一十二万八千一百四贯。借拨未还。。见在八万七千五百一十七贯两。 钱。八万七千五百一十二贯。 银。五两。 河渡三处。一界一百二十三贯文。 九年帐。 收九十六贯。 支无。 应在。九十四贯。。见在。一百七十贯广南西路。 旧管。 钱。五万七千八百四十三贯。 物斛。九万九千五百八十七石两。 九年帐。 收九十六贯。 支无。 应在。一十八万五千五百八十四贯。。见在。二十万六百七十一石贯。 钱。一十八万五千五百八十四贯。 斛斗。一万五千八十七石。 二万七千五百四十八贯。已俵未催。 一十七万三千一百二十三贯。欠阁借支。。见在。二十三万三千五百五十八贯石两道个。 金。一十三两。 银。七百五十三两。 钱。一十八万六千二百四十四贯。 斛斗。四万六千五百三十九石。 真珠三颗。祠部六道。 一十四万二千九百五贯石。存留一半。 九万六百五十三贯石两道颗。合依俵。 免役。乡村以税钱组出。坊郭以等第物力均出。元敷年额。二十一万二千一百九十一贯。年支。一十五万一千三百九十三贯。 宽剩。六万七百九十八贯。 九年帐。 收二十万六千三百九十六贯。 支一十三万四千八百六十六贯。应在。一十四万五千五百八十七贯。 二万八千二百六十八贯。九年钱。 一十一万七千三百一十九贯。借支兑拨。未还纳。 见在。一十万二千二百五十五贯。 坊场河渡。二百八十五处。一界六万八千七百二十八贯。 九年帐。 收一万八千六百九十八贯。 支二千九百三十二贯。 应在。一万三千五百七十二贯。 见在。八千五十三贯。福建路。 旧管。钱。四十一万八千四十九贯。 斛斗。四十一万二千六百一石。 九年帐。 应在。一十五万五千七百七十九贯石两。 银。三两。钱。一十万三千二百六十三贯。 斛斗。五万二千五百一十三石。 五万三千四百四十三贯石。已俵未催。 一十万二千三百三十六贯石两。欠阁借支。 见在。七十一万四千四百五十二贯石两。 金。五十二两。 银。三万七百二十一两。 钱。五十一万六千三百三十贯。 斛斗。一十六万七千三百四十九石。 三十六万九千九百五十六贯石。存留一半。 三十四万四千四百九十六贯石两。合支俵。 免役。乡村以产钱。坊郭以物力房店钱数均出。 元敷年额。三十六万八千三百五十九贯。 年支。三十五万五千六十九贯。 宽剩。一十一万三千二百九十贯。 九年帐。收三十七万四千三百九十八贯。 支一十八万九千一百八十六贯。应在钱。九万三千五百一十四贯。 七千七百二十三贯。八年以前役钱。六万二千三百三十四贯。九年役钱。 二万三千四百五十七贯。借拨未纳。青苗等钱。见在钱。五十三万六十五贯。 酒坊三处。一界八十贯。 九年帐。 收二十贯。 支无。 应在无。。见在二十贯。河东路。 旧管。 钱。一十六万二千四百一十七贯。 斛斗。九十六万五千二十九石。 赐到钱。四十四万一千四百七十一贯。 九年帐。 应在一百六万四千六百八十三贯石束两。 银。三千二百六十八两。 钱。三十九万四千一百九十二贯。 斛斗。三十一万五千五百四十三石。 草。三十五万一千六百八十束。 六万九千七百五十八贯。已俵未催。 九十九万四千九百二十五贯石两束。欠阁借支。 见在。二百四十一万二千九百八十贯石疋两端束。 金。六两。 银。四百八十一两。钱。七十三万九千四百二十贯。斛斗。一百四十三万七千三百六十五石。 绢。一千三十七疋。 絁。一万七百七十二疋。 纳。二百一十疋。 布。三百六十六疋端。 丝绵。七千一百二十九两。 草。二十一万六千二百四束。 一百一十五万六千四百九十六贯石。存留一半。 一百二十五万六千四百八十四贯石疋束两。合支俵。 免役。乡村逐色地上估价。兼物力高下每贯差除出钱。其坊郭以物力出钱。 元敷年额。五十一万三千四百五十一贯。 年支。二十九万七千三百七十八贯。 宽剩。二十一万六千七十三贯。 九年帐。 收五十二万五千三百七十二贯石两。 银五两。钱。五十二万五千二百三十七贯。 斛斗。一百二十五石。绵五两。 支二十九万六千二百五贯石片。 银楪子。六片。 钱。二十九万四千五百四十五贯。 斛斗。一千六百五十四石。 应在。一十万二千三百五十六贯石两。 钱。九万九千六百一十四贯文。 一千六百四贯。八年已前未纳。 一万七千九百六贯。九年未纳。 八万四十四贯。借支兑那未还。未纳钱。 斛斗一千二百九十六石兑与省仓。 银一千四百一十六两见在。五十七万二千九百三十五贯石疋两束。 钱。五十三万六千九百六十二贯。 斛斗五千九百八石。 疋帛二万疋。 银一万两。 绵四两草六十束。 坊场河渡。一千七百六十九处。一界一十四万五千八百三十五贯 九年。 收钱斛。六万一千八百二十三贯石。 支钱斛。四千四百七十七贯石。 应在。八万三千三百三十九贯石束。 钱斛八万一千九百八十贯。 草。一千三百五十九束。 见在八万五千三百五十贯石束。 钱斛。八万五千二百八十三贯石。 草。六十七束。河北东路 旧管。 钱。三十六万六千六百一十八贯。 斛斗六十五万五千六百一十二石。 赐到钱。一十三万二千五百一十三贯 借到钱五十二万贯石 钱五十万贯 斛斗二万石。 二十八万三千六百一十七贯准 朝旨支过司农寺粳米价钱除破一十二万七千五贯已还。一十一万九千三百七十八贯石未还 九年帐 应在一百三十六万三千九百九十八贯石疋两道束。 钱八十六万一千四百一十七贯。斛斗。四十二万三千八百七十二石。 绢九千九百一十五疋绫八疋。紬六十九疋。 丝绵。一万一百二十两。 交引。四十七道。 草。五万八千五百五十束。 二十一万一千六百八贯石疋等已俵未催。一百一十五万二千九百三十六贯疋等。欠阁借支。 见在。六百七十八万四千二十五贯石疋两道束。 银。五十八两。钱。一百五十八万五贯文。 斛斗二百三十万八千四百一十四石。 绢。一万七千三百三十二疋。 紬。二千五十一疋 绫。二百四十九疋。 丝绵。七万六千三百七十七两。 交引一百四十一道 草二百七十九万八百九十三束 一百一十一万七千五百四贯石。存留一半。 五百六十六万六千五百二十一贯石疋两等。合支俵 免役。乡村以人户产业物力。参合一处分等第。坊郭亦依等第均出。客户有物力者。比附主户所在等第出钱。 元敷年额。五十八万一千三十四贯文年支。四十八万三千四贯文。 宽剥。一十万六百九十九贯文。 九年帐 收五十一万三千一十四贯石两。 钱。五十一万二千二百八十一贯 斛斗。六百九十六石。 绵。三十七两 支三十一万九千六百七十二贯文。 应在五万五百一十贯文。三千七百九十四贯八年已前未纳役钱。 三万一千四百七十八贯。九年未纳役钱。一万五千二百三十八贯借支未还。 见在。四十六万二千一百八十一贯石疋𥿄。 钱。四十五万三千七百一十二贯。 斛斗。八千三百七十二石。 交引。一十纸。 绢八十六疋。 坊场河渡。二千三百七十五处。一界三十三万五千八百二十九贯文。 九年帐。 收钱斛。一十五万九千八百七贯石。 支钱斛。一十二万八百六十七贯石。 应在。二十二万八千八百六十七贯石束。 钱斛。二十二万七千一百三十七贯石。 草。一千七百三十束。 见在钱斛。一十五万二千六百二十三贯石。河北西路。 旧管。 钱。三十二万一千八百六十九贯文。 斛斗。八十五万一千三百五十六石 赐到钱。一十七万五千二百八十七贯。 九年帐。 应在。九十四万六千五贯石两束。 钱。四十八万四千一百三十三贯文。 斛斗。三十万六千八百五十七石。 丝绵。一十万七千九百九十六两。 草。四万七千二十九束。 七万七千二百三十六贯石。已俵未雇。八十六万八千七百六十九贯石两束。欠阁借支。 见在。三百四十万二千二百九贯石两束。 钱。二百二十七万二千六十六贯文。 斛斗。一百七十八万七千六百三石。 绢。一万九千一百二十七疋。 紬。二千八百五十疋。 布。一疋。 绵丝。二万九千七百四十七两。 祠部。九十六道。草。二十九万七百一十九束。一百五十六万四千五百六十七贯石。存留一半。 一百八十三万七千六百四十二贯石两束道。合支俵。 免役。乡村以人户产业物力。参合一处分等第。坊邪依等第均出。客户有物力者。比附所在主户等第出钱。元敷年额。六十二万二千五百六十六贯。年支。四十七万三千一百四十五贯。 宽剩。一十四万九千四百二十一贯九年帐 收六十二万八千九百三贯石 钱六十二万七千八百五十一贯。 斛斗。一千五十二石。 支三千万九千七百七十九贯石。应在钱。九万一千四百八十七贯。 八千二百五十四贯。八年已前役钱。五万六千六百九十三贯。九年役钱。 二万六千五百四十贯。出息本钱。并借出未还。见在五十九万四千八百七十五贯石束。 钱五十九万四百八十七贯。 斛斗。一百二十七石。 出剩草。二百六十一束。 坊场河渡。一千八百三十八处。一界二十二。万六千六十五贯。九年帐。 收一十四万八百一十七贯石东。 钱斛。一十万一千九百四十一石贯。草。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六束。 支钱斛。一万八千六百六贯石。应在。五万三千五百五十贯。 见在。二十三万五千六百七十一贯石束。 钱斛二十万六千七百九十五贯石。草。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六束永兴军等路。 旧管。钱。二十万五千四百六十一贯文。斛斗。六十三万四千九百六十三石。 赐到钱。一万二千贯文。 借到钱。一十一万三万六千一十一贯已还。 七万三千九百八十九贯。未还。 九年帐。应在。八十四万七千八百三十九贯石疋道束。 钱。七十九万四千六百六十八贯。 斛斗。五万一千三百六十六石。 绢。一千四百九十八疋交子。三十道。 草。二百七十六束。 一十三万四千九百一十贯石。已俵未催。 七十一万二千九百二十九贯石疋道束。欠阁借支。 见在。二百三十三万六百九十四贯石疋两道束。 绢。三千七百四疋。 祠部。三十九道。 交子。七百四十二道。 稍。二百八十六束。 草。三十六万五百束。一百五十二万五千六十二贯石。存留一半。 八十万五千六百三十二贯石两道束。合支俵。 免役。卿村人户已经方田处。田色顷亩。均出第三第以上别数物力钱。未经方田处。随逐处事体均定。候将来方田了日。已方田县分。其坊郭人户。纫计家业。贯百均定。 元敷年额。六十六万一千八百六十一贯。 年支五十四万八千六百五十二贯。宽剩。一十一万三千二百九贯。 九年帐。 收九十五万四千一百三十二贯 支五十二万六百三十四贯。 应在九万一千八百八十一贯。 钱。九万一千八百四贯。 一万七千七百六十六贯。八年已前未纳。 一万七百五十八贯。九年分未纳。 六万三千二百八十贯借拨兑那。借支未还。 斛斗。七十七石。见在。七十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一贯石束。 钱。七十三万二千六十六贯。 斛斗。三万九千一百八十二石。 草。一千六百五十三束。坊场河渡。一千八百二十四处。一界四十万六千一百四十四贯文。 九年帐。 收一十八万八百四十二贯石束。 钱。一十六万二千三百四十三贯 斛斗一万七千一百五十四石 草。一千三百四十五束。 支钱二万一千八百三十贯 应在一十八万六千四百三十二贯。 见在一十八万二千四百八十五贯石束道。 钱一十六万六百四十一贯 斛斗二万九百六石 草九百三束 交子八道。夔州路。 旧管。 钱。七万六千五百七贯。 斛斗七万八千五百九十六石 九年帐 应在。二万九千四百三十四贯石疋两。 钱二万七千九百一十四贯 斛斗一千三百三十八石 绢二十疋。 丝一十两。 茶一百五十一团。 二万七千二百八十一贯石两。已俵未催。 二千一百五十二贯石两。欠阁借支。 见在。三十四万四千七百五十九贯石疋两金。二十七两。 银。五千七十四两。 钱二十七万一千二百一十贯 斛斗。六万五千六百三十五石。 绢。二千四百三十疋。 紬一百四十五疋布。八十二疋 丝。一百八十三两 一十九万七千五百二十九贯石存留一半。 一十四万七千二百三十贯石疋两。合支俵。 免役。乡村坊郭以人户物力。田段房店价直。每贯上定出。 元敷年额。二十三万九百八十一贯。 年支。一十八万八千四百二十五贯。 宽剩四万二千五百五十六贯 九年帐。 收二十二万八千九百三十六贯两 钱。二十二万八千六百二十四贯。 金。五两。 银。三百七两。 支一十七万七千九百一十八贯。钱。一十七万七千六百八十五贯 金。四两 银二百二十九两。 应在。四千一百二十八贯 一百二十四贯九年后钱。 四十四贯系追偷盗役钱。 应副军前支用。并收籴粮米纳等钱。 见在二十万一千九百二十五贯两。 坊场河渡。六十四处。一界一千六十二贯 九年帐 收一千五十五贯。支二贯。 应在一百一十四贯。 见在一千三百九十六贯。利州路。 旧管。 钱。三十三万七千二百一贯。 物斛。二十四万九千一百五十六两石。 九年帐。 应在。一十万一百四十一贯石道。 钱。九万一千二百八十九贯。 斛斗。八千七百二十一石 交子。一百三十一道。五万九千一百三十八贯石。已俵未催。 四万一千三贯石道。欠閤借支见在九十二万六千四百三十八贯石 金。三十二两。 银五千四百二十六两 钱五十八万五百四十一贯 斛斗。二百三万九千二百六十四石。 绢。三万四千一百一十五疋 紬。二千二百三十二疋。 丝绵七万四千八百二十八两 四十六万一千九百四十六贯石。存留一半。四十七万四千四百九十二贯石疋。合支俵 免役。乡村与元府兴文州。以田亩利剑龙注巴州三泉县。以家业贯百料出。坊郭以家业出钱。 元敷年额二十万五千七百二十贯 年支。一十五万七千一十九贯 宽剩四万八千七百一贯。 九年帐。 收四十二万九百七十五贯。 支一十七万三千四百二贯。 应在钱。一万四千三十九贯。 三百八十八贯八年以前钱。 八千五百三十七贯九年未纳。 五千一百一十四贯诸杂未纳 见在二十四万六千八百九十九贯疋两 钱二十四万五千五百七十七贯。 绢三百三十七疋。 紬二十九疋 丝绵九百五十六两 坊场三百五十七处一界三十七万七千九贯 九年帐 收金银钱绢。一十四万九千二百一十贯疋两 支七万五千八百六十五贯石疋两道 钱金银绢七万五千八百六十三贯疋两 交子二道 应在钱绢。五万六千一百三十二贯疋 见在金银钱一十五万七千九百三十一贯两梓州路。 旧管 钱五万七千九百一十七贯 物斛。二十一万八千三百五十九石两。 赐到一十万贯文 九年帐。 应在一十三万八千六百一十六贯石道。 祠部交子九百六十五道。见出卖钱。 钱一十二万一千九百四十七贯 斛斗。一万五千五百七十四石。 祠部交子。共一千九十五道 一十万八千二百六贯石道。已俵未催。 二万九千四百四十五贯石道欠阁借支。 见在。八十二万一千二百三十贯石疋两道束。 金。九两。 银。七百八十九两。 钱六十四万三千一百一十七贯斛斗。一十七万二百九石 绢。二千一百二十六疋。 紬。五百一十三疋丝。四百六十六两。 交子。三千九百一道 草一百束。 四十六万四千二百八十九贯石疋两。存留一半。 三十五万六千九百四十一贯石疋两束合支俵。 免役梓遂州。乡村坊郭。并用丁产簿等第。均出乡村果。普州以税钱荣州以岁收租课戎州以税色轻重管渠州以税钱沿估钱。广安军。岳池祈明两县。以税钱公纽钱。渠江县。分五等均出富顺监合昌军以种子。怀安军以税钱水夫。资泸州以田地家产钱坊郭并以家。元敷年额。五十万四千二百二十二贯。 年支。三十四万三千四百五十六贯 宽剩一十六万七百六十六贯 九年帐 收三十四万六十六贯支二十三万一千二百四十五贯。 应支。三万八千五百六十五贯。 九百六十五贯。八年以前钱。 三万六千七百四贯。九年钱。 八百九十六贯。未纳杂钱。。见在。二十四万三千七百八十二贯疋石两道。 钱。二十四万二千九百七十九贯。 斛斗。四百二十一石。 银。二百五十五两。绢。六十六疋。 交子。六十一道。 坊场。五百三十四处。一界五十八万六千二十四贯。 绢。一百四十七疋。 九年帐。 收三十三万二千五十三贯石疋两道。 钱斛金银紬绢。二十二万八千三十六贯石疋两。 丝。一千六百七十七两。 交子。二千三百三十九道。 支一十八万六百九十四贯石疋两道。 钱金银紬绢。一十七万六千三百五十三贯疋两。 丝二千三百二十一两。 交子二千二十道。 应在钱绢。四十一万八千八百五十贯疋。 见在。二十一万九千五百八十六贯石疋两道。 钱斛金银紬绢。二十一万八千八百一十六贯石疋两。 丝。一百三十四两。 交子。六百三十六道。成都府路。 旧管。 九年帐。 应在。一十二万三千五百七十贯石道。钱。一十万二千八百六十八贯。 斛斗。二万六百七十七石。 交子。二十五道。 二万五千四百五十贯石已俵未催 九万八千一百二十贯石道。欠阁借支。。见在。一百七十万八千八百六贯石两道。 金头银脚。骨垛金渡。银镮等四件。 银。二千七十四两。 钱。三十六万八千一十五贯。斛斗。一百三十二万三千三百四十七石。 绢。二千八百六十二疋 紬二千六百七十四疋。 绵。四十三两。 交子。九千七百八十七道。 八十二万六贯石。存留一半。 八十八万八千八百贯石两事件合支俵。 免役。乡村成都府。彭。汉。功。蜀。凌。简嘉。眉。雅州永康军。以私钱均出绵州召西魏城罗红彰明西昌龙安神泉等县。据逐等家业钱数。盐泉县据税色。其坊郭以物力出钱。 元敷年额。一百三十五万一千二百九十一贯。 年支。一百万九千六百贯。 宽剩。二十五万一千六百九十一贯。 九年帐。收六十六万九百四十九贯。 支四十三万一千九百四十五贯 应在钱。五万二千七百三十三贯。 一千九百七十一贯。八年役钱。 六千二百八十八贯。九年役钱。 四万三千七百一十五贯。那借支官布那借支客人。入纳交子。未拨还等钱。 七百五十九万。入借拨数。 见在钱三十六万九千二百三十二贯。 坊场河渡。一千六百五十三处一界二百四十八万三千六百一十九贯 九年帐。 牧金银钱绢。一百万四千四百八十七贯石疋两。 支金银钱绢。四十八万九千八百二十四贯疋两应在金银钱绢。九十七万八千六百六十八贯疋两。 见在金银钱绢九十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七贯疋两。 应在见在八十五万七千七百六十三贯石疋两束道。鄜延路。 九年帐。 应在。二十七万九千一百七贯石。 钱。一十万七千一百二十一贯。 斛斗。一十六万二百一十九石。 绢。三百七十七疋。盐抄。一千三百九十席。二万一百九十一贯石。已俵未催。 二十八万八千九百一十六贯石席。欠阁借支。。见在。五十七万八千六百五十六贯石疋两束道。 银。一百二十五两。 钱。一十九万二千三十四贯 斛斗。三十八万四千九十五石。 绢。四百九十六疋。 空名祠部。五百八十四道。 草。一千三百二十二束。 应在。见在。五十九万四千五百六十二贯石疋两束。环庆路。 九年帐。 应在。二十七万八千一百七十七贯石。 钱五万六千五百二十二贯。 斛斗。二十二万一千六百五十五石。八千八百六十五贯。已俵未催。 二十六万九千三百一十二贯石。欠阁借支。 见在。三十万六千三百八十五贯石疋两束。 银。二两。 钱。五万六千五百四十三贯。 斛斗。三十万六千三百八十五贯石疋两束。 绢。一万六百四十八疋。 紬。九千五百八疋。 草。一十二万四千九百三十二束。 应在见在。一十三万二千一百二十九贯石疋。河东路。 九年帐 应在二万四千五百四十九贯石疋 钱五千八百一十七贯。 斛斗。一万七百四十七石。 绢七千二百四十疋 紬七百四十五疋。 三千三百三十一贯石已俵未催。 二万一千一十八贯疋欠阁借支。。见在。一十万七千五百八十贯石疋。 钱。二万八千二十贯斛斗三万七千八百五十八石。 绢一万二千六百五十八疋 紬。二万九千四十四疋。 应在。见在。六十万九千七百八十四贯石。泾原路。 九年帐。 应在。二十二万九千六百八十九贯石。借与域寨。番部种牛具助少。欠钱五万七百三十六贯。 斛斗。一十七万一千九百五十三石 见在。三十八万九十五贯石钱。九万五千三百三十六贯。斛斗二十八万四千七百五十九石。 应在见在。一十一万四千一百七十贯石疋。秦凤路 九年帐。 应在一万一千七百一十贯石。 钱。九千九百一十九贯。 斛斗一千七百九十一石 三千四百九十二贯石。已俵未催八千二百一十八贯石。欠阁借支。 见在。一十万二千四百六十贯石。钱。六万五百二十九贯。 斛斗。四万一千九百三十一石。金陵志常平仓。通典曰。晋曰常平仓。后无闻。梁亦曰常平仓。不籴粜。陈因之。隋书食货志曰。京都有台城内仓常平仓。东宫仓。江宁县志常平仓。金陵新志曰。至元五年。因监察御史建言。于录事司西北隅旧广储仓地屋建。溧水志常平仓。在县北六十步。唐大和六年置。 宋开宝八年重修。原系赡留仓。 政和二年。改为常平仓。 绍兴八年。知县李朝正重建。 元常平仓。在州治正𠫇东。镇江志常平仓。在府治南润之有仓。自齐始。齐永明中。天下米榖布帛贱。上欲拟常平仓。市积为储。六年下诏。尚书右丞李圭之等。参议。出库钱五千万。于京师市米。买丝绵。绢布扬州出钱千九百一十万。南徐州。二百万。各于郡所市粜。 金坛县常平仓。在县治东南五十步。 丹阳县常平仓。在县东北一里。普宁寺北。毗陵志宜兴县常平仓。元附无锡州。至正辛巳。移置本州东隅壬辰兵毁。 本朝创于县治西。名大军仓。苏州府志常平仓义仓。续会要淳熙十三年十二月。提举罗点言平江府常平归仁两仓。贮米之数当一路之半而仓屋倾斜。乞于本府见桩管官钱内支拨一万贯措置起盖三十间收贮米斛从之按常平之名始于汉耿寿昌。所请以榖贱增价以籴榖贵减价以粜。义仓则昉于隋。度支尚书长孙平。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以下贫富为差储之闾巷。以备水旱灾伤之岁。即赈贫民。唐志云。义仓以备岁不足。常平以均贵贱宋景德三年。初立常平于两浙庆历初。王琪请建义仓。始诏天下亦置之常平仓。在顾亭桥。 崇明县常平仓在州治前捕盗司之东。 昆山县常平仓。在县西南二百八十五步。 嘉定县常平仓。与捕盗司相直。太平州图经志常平仓。在省仓内。松江府志常平仓。在旧县。即今郡治。南一百五十步。宋元祐元年建。乾道八年废。并入济民仓。后为支盐官廨舍。今俱废。宣城志常平仓。在东仓门。景德三年。臣僚请于京陕河南北江淮两浙。各置常平仓。缘边州不置。每岁夏秋加钱收籴。贵则减价出粜康定元年。诏复义仓。熙宁四年。河北提刑王广廉。乞将天下广惠仓。并入常平。诏从之。绍兴二年。有司请复常平法。德音宣谕常平之法岁久多弊令复置官。可明谕天下。宝祐惟扬志常平省仓。旧名南仓。在今登贤坊之南。 乾道四年。帅守莫公湪建。淳熙十五年。帅守郑公兴裔修。并建门屋三楹。岁久颓圮。 绍定间。制使翟公朝宗葺而新之。又刱屋四十楹。仪真志杨子县常平仓。旧在县西南。与广惠仓相直。后附于州仓。山阳志山阳县常平仓。在广储新仓之东。秋浦新志常平仓。在县廊之西。合肥新志舒城县常平仓。在县治西庑。绍兴癸丑。宰沈圻建。今废。临安志杭州府。常平仓。在镇城仓东。淳祐三年。赵安抚。与重建。临县常平仓。在县南六十步。 盐官县常平仓。在县西一十五步。唐正元十年置。 于潜县常平仓。在县治东。昌化县常平仓。在际留仓后。吴兴续志常平仓。旧志在永宁仓内。今并入永宁仓。 德清县常平仓。旧志在县南达尊坊。元以储际留粮米。至正十六年兵废。今其址为射圃。湖州志武康县。常平仓。旧志在县仪门外之西。元仍其旧。皇朝洪武十年。令各县际留粮米。为一岁支用。遂即其基建仓。绍兴府会稽志常平仓。在省仓东。 常平仓。在府衙东二百步。四明续志至正元年九日。奉省劄。钦遵诏旨。设主常平仓。榖贱则增价以籴。贵则减价以粜。随宜以济其民。今各处没官则产。系官赃罚。阙官子粒。并入粟补官。散济不尽钞数。从宜举行将元拨籴粜数目。立仓处所每季登答申呈。以凭点视。常平仓。未立处所。元统二年。发下官本。中统钞一百二十一定。四十三两三钱三分。每年照时直籴榖。就于广盈仓收贮。别无定额。又常平仓。在际留仓西敖。元统二年为始。拨到中统钞本。七十三定一十一两九钱八厘。每年籴榖收贮。遇年饥。照减时价出粜。金华府东阳志常平仓。在县西七十二步。二仓。宣和五年。知县求移忠建。又常平仓。在州治西。附于际留仓。永康志常平仓。在县治西六十步。与际留仓相对。义乌县志常平仓。在县治西廊。处州府志常平仓。百榖秋成。价贱官增价而籴以利农。春夏之交。价贵。官减价而粜。以利不给之民。官钱常不亏。农民两得其便。汉宣帝。唐太宗。尝行之。宋太宗复置。仁宗又令没官户绝田产。出租榖别储名广惠仓。以备赈济。熙宁青苗法行。卖广专仓田钱入常平。高宗建炎初。复常平法。嘉定间。令元租户承佃。岁取米榖。令项桩管以为常平之助。归附后。常平田悉入官。至大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钦奉诏书内一款。节该路府州县。设立常平仓以权物价。丰年收籴粟麦米榖。值青黄不接之时。比附时估。减价出粜。以遏沸涌。各处便宜。摽拨官仓。如无仓敖去处。官为起盖。钦此。又一款。节诙常平仓。设官二员。钦此。温州志常平仓。在州仓后。汉耿寿昌奏令郡邑。立常平仓。民便之。 唐太宗复置粟藏九年。米藏五年。下湿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以旧易新。 宋太宗颁置。以省仓南廊敖为常平仓。绍兴间。赵守不群。异其门南出别揭额。贮米二万四千斛。 元至大二年给常平本钞。本路以平定仓东北二带为之。今废。南昌志南昌府。常。平仓旧在州衙西北一百五十步。今附惠民仓。吉水志常平仓。在足食仓。之侧。太和志常平仓。在县仓之西。旧止四敖。嘉泰元年。丞沈准增置四敖。永丰志常平仓。在省仓之后新喻县志常平仓。在县西。馀干县志常平仓。在白云城。宋景德置。寻废。杜师旦兴焉。凡岁丰。官以时价籴贮之。歉以元价粜给于民。元。乌枢重建。寻燬。常平仓。朝廷所以惠民而利害。又在守令之贤否。不可不审。章贡志常平仓。官给钞一千二百定。收籴米三千石。贮仓。以备荒。今废。信丰县志常平仓。在县治之东南。临川志常平仓。分南北。南仓在县南。岳庙之左。北仓在县北。城隍庙之左。又常平仓。在南仓之西。又常平仓。在县治之北。临汝门外。新淦县志常平仓。在省仓西。新昌县志常平仓二。在鼓楼门之左右。今皆废。宜春志常平仓在县治内。淳熙十年。知县孙逢吉。添置五仓。在县郭之南岸。浮梁志常平仓。在县西十步。长沙府湘潭志常平仓。在县市西。广惠寺左湘阴县古罗志常平仓。在湘阴县。省仓西。长沙县绿江志常平仓。在县衙两庑。澧阳志常平仓。在州完之东。赵侯鼐建衡阳志衡阳府。常平仓。在行衙之南。 安仁县。常平仓。在县治之西。嘉定元年。刘强学建。鄱阳县志常平仓。在县仓东。沅州志沅州府。常平仓。在子城内西南。常德志常平仓。在桃源县东五十步。旧二仓。同一所。有侵移之患。林农丞岳为常平使。命别建。武陵图经武陵县。常平仓。在武陵县皇华坊。凡九敖。中为厅。曰稷思堂。取思饥溺由已之义。遇省仓受苗。则拨常平米来储之。以供水旱之赈济。赈粜。及月支贫民之阙食者。武冈州志常平仓。在州治后。夷陵志常平仓。旧附州仓。宝庆丙戌。仓使林公岳。行下州县。特立常平仓。以防侵移。守高公叔献择地于州仓西北。安泰坊内。创建。郡阳志宝庆府常平仓。在府仓之西。淳祐五年。通判潘忠恕重建。建安府崇安志常平仓。在省仓之东浦城志浦安县常平仓。在县治外之西。建安志浦城人黄静。宋政和中。自置常平仓于迁阳镇。以惠艰食之民。而请于朝。从之。静于是出钱数千缗为粜本。以永利民。其仓自为之记。延平府常平仓。在省仓西。 顺昌县常平仓。在县西。 将乐县常平仓。在县东北。临汀志临汀县常平仓。在省仓内。 武平县常平仓。旧在县西。今移禅果寺。法堂东偏漳州志漳州府常平仓。在州省仓之中廊。分六敖。以绥万邦。屡丰年为号。每敖三间。属提举使司。以司法掌之莆阳志兴化府常平仓。在都仓之北。景德三年置。旧门西向。绍兴元年。知军事赵充励重修。门移于都仓之侧。南向。松溪志松溪县常平仓。在县中门外东偏。南安志常平仓。在鼓楼之西偏琼州府南宁军志受纳常平仓。在东庑下列之。彰德府志伏恩常平仓。在安阳县唐宋常平仓。在临漳县。汾州志介休县常平仓。在县衙东南。平遥县。常平仓。在县衙门西。 孝义县常平仓。在县衙东。江阳谱泸州常平仓。附州仓之左。凡七敖。有门通教场以便月支诸军廪给。南雄郡志常平仓。在府治西南。建武志重修邕州志常平仓。在省仓之内连桂州志常平仓就人户苗头内。纳义仓米储蓄。以备凶荒绍庆志常平仓。在城东门外。新安志绩溪县常平仓。在县东北。际留仓。在治西义仓。每都一所共一十六所。总收稻。榖。三千三百八十二石七斗四升六合。寻废。休宁县常平仓。在县东南隅。一在县楼西。东偏。郴州志永兴县常平仓。在县治东。江少虞类苑宋何浃。以录事参军。提举梓州路常平仓等所。至暴横。摇挞吏民以立威。皆窜匿无地。气凌提转。直出其上。公牒州县云。未得当司指挥。其提转牒。皆不得施行。转运使李竦。判官陈充。与之议事不合。辄叱骂之。知州诣之白事。下马于门外。循廊而进。至于坐榻之侧。亦不为起。欲废广安军。众议以为旁去他州远不可废。有章辟方得其父集贤校理。何涉所撰鼓角楼记。以呈之曰。先君子亦具言置军要害之意。浃曰。凡事当从公论。何足凭也。李竦等。具奏其状。诏罢归。浃缘道上奏讼竦等无所不道。至京师下开封府鞠问。浃索纸万幅以答款。府司以数百幅给之乃一纸书一字。坐上书诈不实。凡一百四十事。由是停官。时所遣提举官。大扺狂妄作威。而浃最为甚。涑水记闻。宋史汪纲传。纲知高邮军。以功增一秩。提举淮东常平。淮米越江有禁。纲念淮民有警。则室庐莫保。岁凶则转徙无归。丰年可以少苏。重以苛禁。自分畛域。岂为民父母哉。请下金陵籴三十万。以通淮西之运。京口籴五十万。以通准东之运。 又𡊮甫传。甫知衢州。移提举江东常适岁旱。亟发库庾之积。凡州县窠名隶仓司者。无新旧皆住催。为钱六万一千缗。米十有三万七千。麦五千八百石。遣官分行赈济。饥者予粟。病者予药。尽籍之单弱者。市民之失业者皆曲轸之。又告于朝曰。江东或水而旱。或旱而水。重以两雪。连月道殣相望。至有举家𥺹籍而死者。此去麦熟而赊。事势益急。诏给度牒。百道助费。时江闽寇迫饶信。虑民情易动。分牒谕安之。檄诸郡官。制司问于朝。为保境捍患之图。寇遂不犯。 游陆。传。陆为江西常平提举。江西水灾。奏拨义仓赈济檄诸郡发粟以与民。 程师孟传。夔部无常平粟。建请置仓。适凶岁赈民不足。即矫发他储。不俟报。吏惧。白不可。师孟曰。必俟报。饿者尽死矣。竟发之。 李繁。传。提举常平。岁凶年。先事发廪蠲租。所活百七十万人。杨龟山语录常平法州县寺舍。岁用有馀。则以归官。赈民之穷饿者。余为浏阳日。方为立法。使行旅之疾病。饥踣于道者。随所在申县。县令寺舍饮食之。欲人之入于吾境者。无不得其所也。其事未及行。而余以罪去。至今以为恨。通鉴长编中书奏。乞常平钱榖。岁给有馀。而民有缓急阙乏。许令已若保人物产为抵而贷之。诏常平钱榖。岁若给外有馀。又诱致赊请。是不容仓库积有存积。必使尽散在民间。如此。徒其蕃息虚名。甚不副元法。 国之财用。取具本意自今仓库。当留一年馀。方给散。戊辰修史传刘宰。调真州法曹。常平仓坏米半损。请于部。。使者及郡。重建仓馀五十敖。又请常平钱。视米平则籴。昂则下其直以粜。储之曰常平外仓。遂为仪真无穷之惠。金史常平仓。世宗大定十四年。尝定制诏中外行之。其法寻废。章宗明昌元年八月。御史请复设。敕省臣详议以闻。省臣言大定旧制。丰年则增市价十之二以杂。俭岁则减市价十之一以出。平岁则已。夫所以丰则增价以收者。恐物贱伤农。俭则减价以出者。恐物贵伤民。增之。损之。以平粟价。故谓常平。非谓使天下之民。专仰给于此也。今天下生齿至众。如欲计口使馀一年之储。则不惟数多难办。又虑出不以时。而致腐败也。况复有司抑配之弊。殊非经久之计。如计诸郡县验户口。例以月支三斗为率。每口但储三月。已及千万数。亦足以平物价。救荒凶矣。若令诸处。自官兵三年食外。可充三月之。食者。免籴。其不及者。俟丰年籴之。庶可久行也。然立法之始。贵在必行。其令提刑司各路计司兼领之。郡县吏沮格者。紏能推行者加擢用。若中都路年榖不熟之所。则依常平法。减其价三之一以粜。诏从之。三年八月。敕常平仓。丰籴俭粜。有司奉行。勤惰褒罚之制。其遍谕诸路。其奉行灭裂者。提刑司紏察以闻。又谓宰臣曰。随处常平仓。往往有名无实。况远县人。岂肯跋涉。直就州府粜籴。可各县置仓。命州府县官。兼提控管勾。遂定制。县距州六十里内。就州仓。六十里外。则特置旧。拟备户口三月之粮。恐数多致损改。令户二万以上。备三万石。一万以上。备二万石。一万以下。五千以上。备万五千石。五千户以下。备五千石。河南陕西屯军贮粮之县。不在是数。州县有仓仍旧。否则刱置。郡县吏受代。所籴粟无坏。一月内交割给由。如无同管勾。亦准上交割。违限。委州府并提刑司差官催督监交本处岁丰。而收籴不及一分者。本等内降提刑司体察。直申尚书省。至日斟酌黜陟。九月敕置常平仓之地。令州府官提举之。县官兼董其事。以所籴多寡约量升降为永制。又谕尚书省曰。上京路诸县。未有常平仓。如亦可置定其当。备粟数以闻。四年十月尚书省奏。今上京蒲与速频冒懒胡里改等路。猛安谋克民户。计一十七万六千有馀。每岁收税粟。二十万五千馀石。所支者六万六千馀石。总其见数。二百四十七万六千馀石。臣等以为此地收多支少。遇灾足以赈济。似不必置。遂止五年九月尚书省奏。明昌三年。始设常平仓。定其永制。天下常平仓。总五百一十九处。见积粟。三千七百八十六万三千馀石。可备官兵五年之食。米。八百一十馀万石。可备四年之用。而见在钱。总三千三百四十三万贯有奇。仅支二年以上。见钱既少。且比年稍丰。而米价犹贵。若复预籴。恐价腾踊。于民未便。遂诏权罢。中外常平仓和籴。俟官钱羡馀日举行。章宗纪。明昌元年八月。诏设常平仓。 三年十月。敕置常平仓处。并令州府官以本职提举。县官兼管勾其事。以所籴多寡。约量升降。以为永制。宋会要元世祖至元六年始立常平仓其法丰年米贱官为增价籴之歉年米贵官为减价粜之于是八年以和籴粮及诸河仓所拨粮贮焉二十三年定铁法又以铁课籴粮充焉元朝典章设立常平仓事。至元十九年。御史台。咨奉中书省劄付。至元八年。奏准随路常平仓。收籴粮斛。钦此札付户部。行下合属。验每月时估。以十分为率。添答二分。常川收籴。委各处正官。不妨本职提点。并不得桩配百姓。近年以来。有司灭裂。加之势要人等。把柄行市。积塌收籴。侵公害私。除别行禁约外。都省今拟依旧设立。用官降一样斛褴升斗。验各处按月时估。依上添答价直。常川收籴。画便支价。并无减剋。贫家阙食者。仰令依例出粜。委自本处正官。不妨本职提调。据合设仓官攒典斗脚。就于近上不作过犯内公同选差。除免各户杂役。仍按月将先发价钞。已未收籴支纳。见在数目。开坐申部呈省。除劄付户部。各路宣慰司。依上施行外。虑中间作弊。仰行依各道按察司。体察施行。元史武宗纪二年九月。随处路府州县。设立常平仓。以权物价。丰年收籴粟麦米榖。值青黄不接之时。比附时估。减价出粜。以遏沸涌。戊寅。御史台。言常平仓。本以益民。然岁不登。遽立之。必反害民。罢之。 本纪天历二年。文宗命所官司。设置常平仓。 奸臣传。卢世荣奏。国家虽有常平仓。实无所蓄。臣将不费一钱。但尽禁权势所擅。产铁之所。官立炉鼓铸为器鬻之。以所得利合常平盐课。籴粟积于仓。待贵时粜之。必能使物价恒贱。而获厚利。元王恽秋涧集论钞息复立常平仓事状。 切惟天灾莫重于凶歉。国计无先于贮储。盖储有馀。则国用足。国用足。则民赖以足。今天下大约公私之间。曾无蓄积以备凶年。况即目自中都而南。蝗旱水涝。十有馀路。虽未至甚。万一失所。官须存恤。然不过发仓廪。免租税。重于赈济而已。此特救荒于一时。其于经国远图。则未也。以愚见。莫若复先帝常平之制。就各路已有之仓。令有司预为脩理。讲明定法。不使有名无实。昔唐以税茶等钱为义仓之本。深为便益。参详合无亦将随路平准行用钞库工墨钞息。增馀。见在等钞。分摽州郡。作常平粟本。就令本路转运司。兼以提举收籴。勾。当。续用逐年所得钱数。源源不已。则三年之间。百万石之粟。可不劳而办。是常有一年之蓄矣。又会验得常平仓。国家自丁巳年初立。明年戊午宣德西京等处。霜损田禾。榖价腾踊。百姓阙食。官为减价出粜。民赖以安。此先事之效也。兼安便官民。其利有五。且不动官本。无害经费。取办于息。取息之法。又无窒碍。一利也。岁或饥馑。就未全济。使民心先安。大有指拟。不必家至户到。感念恩惠。二利也。其力穑之家。又知国家贵榖贱货。务农大本。使趍末之徒。争缘南亩。不致有过贱伤农之叹。三利也。至若军旅。调度。粮饷为先。比岁军兴。动辄和籴。若常平一立。除屯田粮。及正税外。复有百万馀石之榖。积于中而壮于外。时和岁丰。民无所仰。权以济军。虽。调度加倍。民无和籴之扰。军免阙食之虞。四利也。岁稍不丰。平价出粜。钞本不失。人赖以安。使市𠪨之徒。绝幸灾贪利之心。贫乏之家。脱转死流移之苦。五利也。若夫平籴常平富人社义等法。历代相沿。莫能变易。能一旦举而复行。则天下幸甚。所谓不害经费。为国远图。良以此也。据此合行呈覆。 又。论宣课折纳米粟实常平仓状。切见随路起盖常平仓敖。二千馀间。已是功毕。今秋丰收。见得官为和籴。以实廪庾。然有未使者。如近年上都中兴西京等处。和籴粮斛。所委官吏。往往作弊。官钱既为欺隐。粮斛又不数足。随复差辍省部官打算追徵。经隔数年。不能结绝。不惟官司紊烦。公家急无所济。体访得去岁尚书省。为山东道军阙乏粮储。将附近州郡课程。折纳米粟接济。甚是便益。合无照依已行事理。趁夏麦收成。及向前秋收。将农民六色课程。约量折纳粟豆等物。公私实为两使。免致有欺隐紊烦之毙。据此合行举呈。宋曾巩元丰类藁提举常平制一 朕悯农之不易。故择材谞之臣。分部四出。以平其政令。而佐其衣食之业。尔以能闻当是任属。其务知朕之意在于惠民往慎厥司慰彼黎庶。 又提举常平制二 朕悯夫农之艰且勤。故详为劝助之政。又择能吏分部四出。使推而行之。尔以材闻。预在兹选。其思宣布朕恩。使敦本业之民。安其田里。而足于衣食则尔为能称其职。可不勉欤翟忠惠先生集湖南常平王本。除京畿路提举常平。邓益京西路提举常平制。 朕推哀矜恤隐之德畀于将命喻指之臣。使推斯意。以致斯事。夫能体朕德意鲜矣昔成王之告康叔。未有若汝封之心。朕心朕德惟乃知。以成王咨嗟勤恳如是。夫能喻上所欲。推以置人腹心难矣哉。尔等。咸朕识擢。无忘训饬。 又朝请郎黄静福建常平制。 汝出于闽粤俾汝将事徒以汝能识民情伪。知吏宽猛夫以王命督察郡国。固已荣矣而况怀𥾣以归郡邸。持节以见关吏。岂非昔人所贤而于汝为宠乎。 又应安道除淮东路常平制。 朕建劭农之官。修水土之政为复除以惠鳏寡。均地赋以宽民力。有不顺成。荒政毕举。靡所道矣。汝以才选。奉若成宪。则为。称职。曾巩元丰类藁奏。论常年三等粜籴斛斗不便状。 当州检会。昨准本路提刑司牒。准司农寺牒。准熙宁元年六月九日。中书劄子节文。委逐路提刑司。下州军监县。各令供析。十五年以来。斛斗价分为平。及贵贱三等。开坐闻奏。仍乞付寺置簿抄录。遇州县斛㪷及贱价。即收籴入。贵价即出粜。及平价。则粜籴俱止。每遇合当粜籴。便令所在州军。及时施行。具价直申提刑者。州司承准。已勘会到十五年斛㪷价例。分为平及贵贱三等。每㪷钱数。于熙宁元年十一月初四日。开坐具状申奏去讫。当州勘会逐年。每至秋成。据见管籴到常平仓米钱。估定在市酌中。实直时价。收籴斛㪷。桩管准备。向去物贵。出粜救济饥民。自今年春夏以来。里外米价增贵。小民艰食。已依条于在州。及外县镇。委官置场。出粜常平仓米救济。止令都粜过四万七千八百七十一硕收钱桩管应副秋成依例收籴斛㪷准备来年春夏米价踊贵。时出粜以济饥殍。今来司农寺起请。分为平及贵贱三等。贵粜贱籴。平价粜籴俱止。当州上项年内。贵价每斗七十五文。平价七十文。贱价六十文。至六十二文。九十八陌。若今秋米价。高于所定贱价每斗或至六十四五文以上。合依上条不该收籴。如每斗至七十文价。粜籴俱止。缘本州今来出籴斛斗至多。州城诸县里外。所阙常平仓米若不趁时收籴贮积窃虑来年春夏。正当民间阙绝之际。官司无米支粜。小民。失所。州司兼检准编敕节文。常平仓斛㪷。若年丰物贱。即于市价上添钱收籴。如年俭物贵。即相度在市实直价例。特与减钱出粜。不得亏损元籴之价。又条常平仓斗斛。每年约定合粜数目遇秋冬斛斗价平时广谋籴。缘本州今年秋籴斛斗在近。窃虑计置失时别致误事。伏乞朝廷详察。早降旨挥。许依旧条施行。 贴黄。 窃详旧法。但视时之美恶。而敛散天下之粟。不为一定之制。可谓约束之文甚简。而弥纶之意甚周。今法必取十五年之州县开仓乡聚。漕致同时出粜。一㪷为钱七十有五。所出者几五万硕。所以平已踊之价。济艰食之人。窃惟圣恩。至深至厚。此可谓不易之良法也。今所粜粟几五万硕之钱。向冬收成。正当广籴。以准备来日之害若使拘于价平而不籴。或拘于价贱而不粜。使藏有积滞之钱。而仓无储贮之粟。于以虑患圆微。不亦阙乎。使来岁万一。或有水旱之忧。未知何以救之。此为吏者。所以不敢坐视而宴然也。伏惟圣恩财择。幸听用旧无拘以新制。使幽远之人。偏蒙上赐。实天下之幸。王内输奏议奏为乞罢散青苗钱。依今年二月九日敕条行旧常平仓法事状。六月八日。臣闻粜甚贵伤人。甚贱伤农古今之通患也。故李悝耿寿昌为平粜常平之法。以救其弊。不惟当时人以为便。而后世有赖焉。 神宗临御之初柄。臣建议废常平旧法。以散青苗钱。缙绅之公。论。莫不以为非。而主议者持之甚坚。先帝圣明。心知其故虽重违之。而至于数年之后。乃奋然独断。令常平钱斛存留一半。遇斛斗价贵。减市价出粜。收成时。添市价收籴。此有以见先帝知常平旧法之不可废也。然青苗钱未遂全罢者。以主议之大臣犹在。而附会者胶固其说未可以遽破而已。今二圣临御。善政无不行。弊事无不革。宜有以成先帝之志矣。今年二月九日。敕节文提举官钱榖。委提点刑狱交割主管。依旧常平仓法。命下之日。四方叹颂。以陛下圣德隆厚。前古之良法。先帝之素志。信可以行之于今日矣。曾未数月遽复变易。而所谓青苗钱者。方且著为新令。以其事物论深以为。而莫知其故。臣窃料议者不过谓青苗既不立。额而取。人情愿坐而得息。有利而无害云尔。果如此议。臣请言其不然也。夫取债出息。贫下无知之民所甚欲也。初无故而得钱。孰非情愿迨乎收敛之际。即须追呼督促。胁以鞭笞威以枷棝。而后本息可得也。且又将新盖旧积累浸多。则以逃亡自捐之故。而虐及妻孥。累及同保者。相望于道路矣当太平无事之时。而使其民无辜陷溺有至于此。可不为之痛惜哉。然则青苗之所谓利者。果在于利民。即非民之所利则其说既见于前矣。如曰利国。则历古以来利不及民。而国能独利者。未之有也。必民利而后国利焉。此惟常平旧法有之。而非青苗钱之所能致也。夫粜甚贵伤人。甚贱伤农。人伤则离散。民伤则国贫。乃必然之理也。人果伤而离散矣。区区青苗之钱。能使之不离散乎。农果伤而国贫矣。琐琐二分之息。能使之不贫乎。故不若榖贱不至于伤农。而民敦本。民敦本则田野辟。而赋税增也。榖贵不至于伤人。则民乐业。民乐业则百货出而无求不得也。夫如是。则下何假于借贷之物。而上何慕于二分之息乎。故曰。民利而后国利。惟常平旧法有之。而非青苗钱之所能致也。臣。窃惟先帝存留常平一半钱斛。以行旧法。诚务在于平榖价矣。然今天下郡县犹不免乐岁粒米狼戾。价甚贱而不售。凶年榖腾踊。民阻饥而死亡者何耶盖郡县之吏。妄意朝廷之法。惟急于为利。故于青苗新令。则竞务力行。于粜籴旧条。则仅同虚设。而又常平钱斛既分。以为青苗之本。则可充粜籴者。自已不多。是以榖价低昂。而终未见其平也。臣伏望朝廷罢散青苗钱。依今年二月九日。敕行旧常平仓法。以成先帝之素志。无使郡县之吏。以利心期朝廷。而废善法也。惟圣慈详酌。蚤赐旨撝施行。 贴黄。 先帝用大臣之议。行青苗之法。偶以一二言事臣僚。所论过差。尝行降黜。及行法数年之后。左右前后之人。及诸路监司守令等。岂复有议青苗法者哉。惟颂赞之言。则日闻于前矣。然先帝乃奋然不谋群臣。令常平存留一半钱斛。以行籴籴旧法者。盖已深知青苗钱之为弊。而察粜籴旧法之为善也。若其后臣僚。有能将顺。乞尽罢青苗。行常平旧法。则先帝岂不听从。以存留一半钱斛之意而观之可知矣。惟圣慈详察。陈次升谠论奏。论常平状。臣窃以朝廷修复常平。免役坊场保甲之法。实欲便民。以固邦本。访闻远方官吏。未喻旨意。尚循夙昔之弊。常平反散。州县或泥旧额。所俵虽有增减。不敢过少。所请之人未必皆愿。或有愿请之人。官司不支。以至免役。坊场保甲。亦有违戾。盖远方不晓朝廷美意。含胡推行。纵知失当。莫敢申禀。法行之初。若有窒碍。便行究正。则。易为力。已定之后。虽欲改更。则难为功。臣伏见近者修立先帝遣官按察之制。伏望圣慈。早降睿旨。遣官按察。宣谕上意。询考下情。讲求利害。以成一代良法。庶使万世无弊。生灵蒙福。不胜幸甚。取进止。范太史集论常平劄子。 臣窃以当今天下之患。在于公私俱无蓄积。无以待水旱凶歉。一时不雨。则民饥馑流亡。昨眷夏旱。京西陕艰食尤甚。唐邓人民相食。遗弃男女。流离道路。其存者食犬彘之食。饥民群行。劫米坐法配流者。系累相属。幸而得麦。民复有生望。故大盗不作耳。然转于沟壑。与配隶远方者。已不可胜数。仁圣在上。岂不哀闵。而为之计虑哉。夫以数月不两。适当青黄不接之际。民已如此。若不幸复有方二三千里之水旱。将何以救之。自中夏以来。雨水不至过多。秋成可望。诸郡虽有被冰灾之处。然约计之收熟之处必多。年榖稍丰。则公私逋负督迫。民间速欲得钱。无由贮积。必至甚贱。此农民所以丰凶皆困也。自非朝廷广谋收籴。以时发饮。则无以平籴济民。今诸路提刑司。积常平钱犹多。窃恐自罢散青苗钱以来。常平之法尚未修复如旧。臣愚。欲乞速降指挥诸路提刑司。乘今秋丰稔榖贱之时。尽以所有之钱。增价收籴。使不至于甚贱伤农。来春榖贵。则减价出粜。使不至于甚贵伤民。若正以常平钱收籴。恐亦未广。陛下诚能出内库金帛数十万。以为籴本。专以备水旱凶荒。发。饮以时。则官本常存。而民被惠泽。无穷济民之命。无大于此。祖宗置内藏库。本以备军旅非常之用。仁宗尝出钱一百万缗。以助常平籴本。此仁恩所以深结于民心也。夫财出于民。复以济民。但使民存不至流亡。则今散之。明年复有。何患乎无财也。前年冬大寒。陛下出钱十万缗。散之穷民。民苦于寒。陛下不忍坐视其死捐以与之。诚知民为国本。不可不爱惜也。况籴本常不动而可以利民。上是以内库之钱。借之外路。又有先朝。故事。何惮而不为乎。如以臣言为然。乞早赐施行。取进止。 又再论。常平劄子。臣窃以为国之本。在于务农。务农之本。在于贵榖。舜咨十二牧曰。食哉惟时。洪范八政。以食为首。孔子曰。所重民食。蓄积者邦国之大本。生民之大命也。臣伏见累年以来。天灾流行。年榖不熟。昨春夏之交天久不雨。陛下忧劳吴食于上。大臣惶恐请罪于下。岂非以仓廪空虚。民无所食。盗贼并起。将有不可知之变哉。一朝得雨。报赛神祗。则君臣释然相庆。不复以民食为念矣。夫岁之有丰凶。天之常也。丰年常少。凶年常多。水旱之灾。尧汤所不能免。然而国不困。民不亡者。有蓄积以为之备也。昨春夏未雨之时。民以无复生理。幸而得麦。出于望外。岂可常思侥倖天灾之不成也。臣访闻诸路今秋可望大熟。民间不惟速欲得钱。必至甚贱。又小民不为远虑。一熟。则轻贱五榖。粒米狼戾。古之圣王知其如此。是故操。敛散之术以权之。管子曰。民有馀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民轻重之权在上。则其利不入于兼并之家。而农民常得其平。此所以家给人足也。至于衰世。丰不知。敛。凶不知散。故其政荒其民流。孟子曰。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如此者其国几何而不亡也。今天下背本趋未。民惟视上之所好。若朝廷以农为急。乃可以使民务本。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人贵之者。好之者众也。诚使贵玉榖。而贱金玉。则民岂有不以榖为重者哉。布帛不可一日而阙。亦皆人力之所为。至于五榖。天不生。地不长。则非人力所能致也。昔梁武帝。享国几五十年。江南久安。风俗奢侈。不务蓄积。侯景之乱。连年旱蝗。富民皆怀金玉。衣锦绮。相枕藉而死。唐末。高骈乱。淮南扬州。米斗至直钱五十千。皆史册所载。古有此事安知来世之必无也。今夫夏则蓄炭。冬则蓄冰。凡民皆能知之。至于丰年。则不知为凶岁之备。盖以五榖为常有。而轻之耳。古人旱则备水。水则备旱。丰登则备凶歉。知天时之有必至也。惟陛下留意于务农贵榖。修常平之政。以厚天下。取进止。欧阳公集乞重定进纳常平仓思泽奏劄。 臣等勘会本司。近。为诸州军。有人户进纳常平仓斛斗。检会到元降敕命内。定到等第恩泽太优。比省仓进纳军储数目。全然数少。窃以募民入粟。鬻以官爵。盖是国家权宜。不得已之事。苟遇军须阙乏。不欲科率人民。权许兼。并之家进纳。诱以官爵。盖备一时缓急之用。其常平食。乃馀力惠民之所及。岂容兼并之家。缘此侥倖恩泽。兼虑豪民见常平仓纳物不多。见得恩泽。一向只就常平仓进纳。更无进纳军储之人。失权宜鬻爵之本意。本司。为见有此不便。曾具状申奏。乞增起常平仓进纳物数。与省仓进纳一般。所贵杜绝侥倖。兼不妨招诱进纳军储。具状申奏多日。至今未蒙降下指挥。后来累准提刑司牒。诸处渐有人户进纳常平斛斗。盖。为恩泽侥倖。所以人户各来进纳。本司。为已有申奏起请。乞增数目。见听候朝旨。已各牒逐处。且令未得受纳。伺候朝廷降下指挥。今再具画一常平仓。并省仓进纳军储数目。酬奖次第。伏乞朝。廷比类裁酌体认。本司见止住人户进纳。伺候敕旨。次乞早降敕命指挥。孙觌鸿庆居士集给事中上殿乞复常平劄子。臣伏见神宗皇帝。脩讲常平之政。置提举官。行其法于天下。尔时钱榖充斥府县。大县至百万。小县犹六七十万。贯朽粟陈。不可胜。校。臣又闻役法初行。取宽剩钱不得过二分。以备水旱。至元丰八年。计所积有三千馀万贯石。元祐二年。京束转运。使范纯粹。欲以此钱米买田举行。熙宁给田募役。如边郡招弓箭手之法。是时宽剩钱米。尚有此数。则常平之积。在天下不可胜。校可见矣。崇宁中。始取充学校养士。居养安济。漏泽园等费。政和以来。又取以供花石应奉之资。横费三十年。所丧十八。迩者议臣追咎熙丰。改作遽罢提举官。而常平之财所存十二。犹以亿万计。一旦斥罢。委弃它司。争取妄用。遂至扫地。甚可惜也。然而转运。使漕挽军储上供之外。趣了目前。已号称职。无一金之藏。它日朝廷有大水旱。招集流亡。有大举措。缮治宫阙。经画残破。召募军马。以备不时缓急之须。则非转运。使之所能办。方时多事财用为急。比见朝廷遣诸路抚谕。添置发运副使。措置递马。催发纲运。不免差官。夫岂得已。所谓常平提举官尤不可已也。伏望圣慈明诏三省。选用老成之士。追复常平提举官。申讲补助之政。增广蓄积之备。使司不得侵。而异日有所恃。以为万世无穷之基。陈造江湖长翁集常平劄子。 臣伏见两淮国北门藩垣之地。所不可轻。而频年水旱。民不聊生。去年赤地千里。淮民无食。官中举行荒政。而储蓄不多。无以尽。称君父忧恤赤子之意。且淮地米麦之外。他无所产。向来丰岁。米麦价贱。农伤已甚。不幸水旱。民就饥罢。官中束手无策救拯。则是岁之丰凶。皆不免病民。民情安否。固圉谋敌之本。奈何置不为虑。救此之弊。岂真无术。窃惟古法。可万世常行无毙者。惟汉耿寿昌常平。丰年增价。而籴。凶歉减价而粜。农未兼利。官无费。外此利之未究。其害随之。欲望陛下捐楮劵各百万。付之提举司。丰年而籴。稍高其直。不幸水旱准直出之。价稍增。则农无榖贱不售之病。粜不出元直。则农末俱济。且今楮劵在两淮甚重。此策若行。民得所用。而此百万之劵。常在一路。或丰或凶。皆被其利。此最民法。无可议者。如行之有利。推以及他路将无不可。国家逐路置常平。使者。各有桩积钱米。然岁既久。米多陈腐虚数。淮南铁钱久积将遂蠹坏。不可复留。行之又不能尽两汉。敛散之法。据空籍贮长物将以备凶年。坐视实惠。及民尚鲜。今据已行之法。又加以此策毕举。丰凶。敛散之术国家初无费耗。而恩德可以沦浃斯民。益侈亿万年无疆之休。实基于此矣。李忠定公集。论常平劄子。 臣闻火旱金穰。天有常数。虽尧汤不能无水旱。而能不。为水旱所困者。人事脩而蓄积备也。传曰。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况年岁之储。尚有阙乎。祖宗常平之政。实用古制。丰年则增价以籴。不使伤农。凶年则损价以粜。不使艰食。仓廪有蓄。而民无饥困之患。敕令备具。禁制严密。诚良法也。建炎以来。罢提举官而以茶盐司兼之。奉法不谨。浸以隳坏。常平诸色钱物。州县那移。朝廷刬刷所馀无几。丰年粒米狼戾。则无钱以籴。凶年民有饥色。则无米以粜法存而人不举。可胜。叹哉。去岁之旱。绵亘数路江湖为甚。而福建广南次之。官吏坐视民之流移。而无以赈贷。则常平之政不脩之过也。臣愚。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改提举茶盐官为提举常平茶盐等事。勿使视之为兼职。恬不加恤。责其遵奉法令。不得少有违戾。自今州县不得那移。朝廷不复刬刷。依旧推行。粜籴之政。敢有违戾。重寘典宪庶几良法复举。民受其赐天下幸甚。慕容彦逢摛文堂集理会常平劄子。 臣。窃惟神考立常平之法。加惠元元。意旨深远。着令完具。而吏或不虔。便文自营驯致蠹耗。出多人寡。近因臣寮建言。申严约束。务绝奸弊惠及细民。臣愚以谓唯纳欠多寡。最见推行之实。使任职者。悉心奉法。计置及时。官无抑勒留难。下无诡冒违法之人。则良民输纳。自无稽违。岂出多入寡之弊。臣欲乞应敛常平钱榖。逐岁于令佐印纸内批书纳欠分数。候三考满日。别立殿最之法庶几知所劝沮。罔或偷惰。如蒙圣允。即乞诏有司施行周益公大全集提举常平。 御笔。三月十二日。司马光与王安石书内追还常平广惠仓使者当时法意与今之提举常平官事体异同卿奏来。 回奏 臣伏准御笔。询问司马光与王安石书内追还常平广惠仓使者当时法意。与今之提举常平官事体异同。臣谨按常平起于汉宣帝。义仓起于隋开皇。本朝太祖皇帝建隆二年。首诏州县各置义仓。凡收二税。每石别输一斗。太宗皇帝淳化中。置常平仓于京师。岁丰增价以籴。岁敛减价以粜。真宗皇帝咸平中。推其法于诸路。其后废置不一。大略如此。神宗皇帝即位。深以务农重榖。足国裕民为意。而大臣王安石用心太过。又不能博询众谋。熙宁二年十二月。乃乞差官提举诸路常平广惠仓。兼干农田水利差役事。每路各二员。以朝官为之。又差同管干一员。以京官为之。或置二员。开封府界一员。凡四十一人。各付以条目。大要主于散青苗钱。十户以上为一保。三等以上。人为甲头。坊郭有物业抵当。愿请钱者。五家为一保。依青苗例支借。各计数收息。而所遣之人。多欺诞躁进。所至逼迫。守令惟恐散钱之不多。水利之不速。差役之不成。良法美意。繇此背驰。十二月苏轼即上书。论其事。中外之臣。如韩琦张方平范镇等。亦皆以为言。三年正月神宗皇帝诏曰。诸路常平广惠仓。给散青苗钱。本为惠恤贫乏。并取民情愿。今虑官吏不体此意。迫呼均配抑勒。翻成搔扰。其令诸路提点刑狱觉察。违者禁止。立以名闻。敢沮遏愿请者。案罚亦如之。当是时。司马光为翰林学士。论辨尤力。三月诏除光副枢。光以未罢青苗。不肯受命。乃移书安石。至于再三乞追还。使者。此其事之本末也。常平设官。实起于此。法非不善。所以纷纷者。正坐强以青苗钱。与民小人得之。随以妄用。况官吏侵剋。其毙不一。既无偿纳。必至破家。又农田水利差役。杂然纷更。失在欲速。光乞追回。盖知民不便故也。今提举职事与当时并同。缘不散青苗钱。又水利差役等行之有序。未尝强民。且所用之人。不敢邀功妄作。又每路止一员。上上相安。有利无害。所患鲜能职思其忧。为国长虑。仰副 圣主孜孜为民之意。若更精择而临遣之。善不可加。臣备位政涂。每以不能仰助选抡为愧。谨因圣问。辄并陈述。伏乞睿照。王之坚集常平粜籴乞克除头子钱。 臣契勘常平之法。榖贱则增价而粜。贵则损价而粜。朝廷之法务在惠民。伏睹常平令诸给纳。及折博粜籴。并计价收头子钱。臣愚以谓凶年贱粜。所以赈饥。丰年贵籴。所以利农。与其他给纳不同理宜优恤。今榖价转贱。农家尤苦乏钱。欲乞州县常平仓。丰年收粜。凶年赈粜。其头子钱。并与除免。庶几良法美意。纤悉毕及于民。汉唐制度论汉常平 汉有赈民之惠。而无救荒之政。夫天灾流行。国家代有苟俟其已甚而后为之计。则流民失业。道路相望。救之亦已晚矣。汉于灾伤之民。非不加恤也。关中饥。则令民就食蜀汉。山东饥。则令民就食江淮。江南水潦。则下巴蜀之粟以赈济之。关东饥则转漕旁郡钱榖以相救。此何异于移民移粟者也。至成帝流民。有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沆关者。诏勿苛留。有欲入关者。籍其姓名而纳之。夫一郡之灾。则有一郡之粟以济之。蓄于未然。积于有素。先事而为之备。则水旱不能为之灾。何至移民易粟于仓卒之际。而听其流离转徙于四方也耶。尝观汲黯矫制发粟。以救河内之民。切谓诸郡无粟也。或者俟命于君。而民之枵腹不能待也。否则窖粟以自殖。而有司莫以告也。夫以伤水旱者。万家饥。或至于相食。郡太守不以告。而天子不之知。使汲黯必侠请命而后发河内之仓。则饥民必将流入于关中。其必馁且死也决矣。耿寿昌常平之置。其策非不善。而其意则在于边储。而非以为救荒设。饥民未有蒙其利者。至元帝。而其仓亦竟罢矣。以是知汉之常平。与今日之意不同。故终于救荒之政不讲。而临时经画非有长计。此有志于古者。所以不能不叹息于汉也。杜衍集上仁宗乞详定常平制度。 臣闻农者国之本。不可不劝其业。榖者民之命。不可不为之储。盖岁有丰凶。榖有贵贱。计本量委。欲及其时。散滞取羸。宜究其术。前志曰。欲人务农。人有所利。粟有所归。谓官以法收之也。今豪民富家。乘时贱收。拙业之人。旋致罄竭。及穑事不兴。小有水旱。则稽货不出。须其翔踊。以谋厚利。农民贵籴。才充口腹。往复受弊。无复穷已。虽劝课之官。家至日见。亦奚益于事哉。管子曰。今有缓急。物有轻重。人君不治。则蓄贾游市。乘人不给。百倍其利矣。又曰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藏。藏镪千万。千室之邑。必有千种之藏。藏镪百万。由此言之。则平籴常平之制。其来久矣。非始于汉宣之世也。国家列郡。置常平仓。所以利农民备饥岁也。然而有名无实者。制度不立耳。臣以谓立制度。在乎量州郡之远迩。计户口之众寡。取贱出贵。差。别。其饥熟。信赏必罚。责课于官吏。出纳无壅。增减有制。本息之数勿假以供军。敛导之时禁其争利。至于蜀汉狭境。交广宽乡。或通川易地之殊。或边郡岩邑之异。各立条教。以节盈虚。限回易之岁时。虞其损败。制主兴之侵刻。督以严科。则瘠瘦可充。饥馑有备也。今则不然。九榖散于穰岁而不能储峙。兆民困于凶年。而无以振业。饶赡之道固若斯乎。诚严刺州郡。㨿本处有无。见管常平仓钱斛。今后渐令随户口趁额收籴。转运司不得以运军须为名。奏乞假借。其逐处。合备贯石数目。若有缺少。令多方计度。供给。傥有全然少本。无可圆融之处伏乞霈然下诏。出府库乳香。犀角。真珠之类。相度。随处减价。出卖添备仓本。上以章去奢崇俭之仁。下以成敦本惠民之道。俟州郡有本息增羡之处。令外计远近均融各足其额。除边远之郡。及山险之地。籴贮不得过定额外。沿路州府。亦许就贱多籴。仍先乞指挥有司。将见行常平仓条贯。并臣此劄子。重别详定。具为条件。务令精密。经久为例。并立定逐州军。合籴额数。画一开坐。闻奏朝廷。更为裁酌颁行。此法之设。盖以仰兼并。惠贫弱。苟行之必信。守之必坚。本息渐增。则公私获利矣。比夫义社之制。别生赋。敛。官吏侵削。急速假借。害大利小。创于隋时。而唐戴冑者。犹请复之。颇得其利。矧兼惠农末振塞利孔之术。可忽其名而不务乎。议者若云圣朝。不当以出息为名。此又不稽其实者也。周公制民贷者。以国服为之息。又贷万泉者入息五百。亦取之以其道耳。必也仓储充羡。国用富强。虽有凶荒。不至捐瘠。则仁圣域民之道。莫大于此也。臣以狂瞽。辄效涓埃。冒渎威颜。伏深殒越。胡祗遹紫山集有司不立常平权衡高下。一出于编民。物有馀则贱。不足则贵。固物之情也。然而乘时徽利。贱入而贵出。亦市井之薄俗。近岁农民亦为垄断之态。宁取倍息之称。而不卖榖麦。欲乘其雨不时降。新不接旧。物价为之踊贵而售也。是以今农物价若干。日夕物价若子。朝贵暮贱。朝贱暮贵。若翻覆乎。乘其逐末者。日求升合而素无蓄积耳。有司略不介意。坐视其纷纷无定。偷薄奸弊。日其一日。然则古人常平权衡。可不设欤。近为民户张忠。买到军户王赟地二顷五十亩。又令张忠重。纳地税事。申部除豁。不惟不准。五致符下本路问罪。今来若不再行申呈。地一也。而曰军地民地。税粮一也。而曰丁粮地粮。是盖因人以立名。因名以责实。因人以推收。义例甚明。当丁税者。不纳地税。当地税者。不纳丁税。自立此格例以来。未有并当重。当者也。近年以来。破壤格例。既纳丁粮。因买得地税之地。而并当地税。或地税之家。买得丁粮之地。而并纳丁粮。如此重并。府司屡申终不开除。反致取招问罪。不惟案牍繁乱。名实混肴。军民重并。使国家号令不一。前后失信。省部见小利而不究大体以琐屑俗吏之言为可听。俗吏不惟不知义理。且如一话一言。先自差失。何以言之。所以名曰丁粮地粮者。地随人变。非人随地变也。今曰随地推收。先自失言。合曰丁粮地粮随人推收。则不待解说而事自明白政自归一。民卖与军地。除四顷之外纳地税。军卖与民地。不问多宽止纳丁粮。岂不简易正大。不费辞说。若中间作奸造弊伪不以实。严立罪责。各有所归。则自无诈冒。伏乞照详。唐仲友说斋集汉常平仓记。 汉宣帝兴于闾关。入纂大统。生民疾苦。靡不周知。及亲万机励精政事。选择良二千石。布列郡国。若王成。黄霸。龚遂。召信臣之徒。率能劳徕流民劝课穑事。百姓安土。时和岁丰。虽多黍多稌。百室以盈。然榖石五钱。农人少利粤五凤纪元之四年。大司农中丞臣寿昌。言岁漕关东榖厥费不资宜籴三辅洪农。河东。上党。大元郡榖。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天子可其奏。于是近郡馀粟灌输上都。大费既省而农无贱出之患寿昌遂请推广其法。筑仓边郡。榖贱则增价而籴。榖贵则减价而粜。名之曰常平仓用俾农末兼利家给人足。天子嘉其功。遂下明诏。赐寿昌爵关内侯以答显庸。宜有翰墨登载本末。史阙未补。敢摭实而言曰。国之大本在民。人之大命在榖。榖甚贵病末。甚贱伤农。末病则人散。农伤则国贫。善为国者。必使人不离而农益劝。设有甚贵贱而君不理。则豪商富室。操其赢赀。因民之不给。以牟百倍之利。乐。岁则乘急贱收。凶年则固闭不出。斯民反覆受毙。亡有已时。欲其安业。不可得也。将使利出一孔。而民不困。莫若。调其贵贱。而御之以准。故管仲通轻重之权。九合诸侯。范蠡用计然之策。破吴霸越。李悝行平籴之法。魏国富强。明效大验。可考不诬。惟汉受命传嗣七世。务农振乏。汪意匪懈。今布令典。章章具存。独常平之法未克举行。宣帝综核名实。吏称其职。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寿昌以能商功利得幸于上。遂乃斟酌前人之法而用之。言听计行。为万世利。若夫。十两五风。年榖顺成。千仓万箱。充衍盈溢。则是仓敛之以重榖有所藏。民不告病。设或火旱水毁。五榖不登。室如垂磬。民有饥色。则是仓散之以轻。榖有所出。民不乏食。轻重敛散。各以其时。虽有金之贾。且不能徼利以困民。寿昌之蒙显赏。不亦宜乎。尝试论之。天下有大利。致之者圣也。人臣有良策。行之者君也。宣帝在位十六年矣。数。下恩泽诏书。遣。使者循行郡国。冠盖相望。损膳省宰减乐。人使就农。假公田贷种食。弛池篽与贫民。所以周急继困。慰安元元。便利百姓之道甚备。然惠而不费。养而不穷。未有若常平仓之善者。繄谁之力哉。寿昌建议之初廷臣有吝一时之烦费者。将沮其谋。惟帝决信不疑。卒能行良策而致大利。然则是仓之兴实帝明。断之力也。呜呼仁哉若夫筑治有所。蓄藏有数。出纳有节。籍在大农兹得以略姑记其为民之意示后人云。合肥新志李从天圣梁县新建常平仓记。盖闻在天成象。娄南六星主仓榖之所藏。天时不齐。洪范八庶察旸燠之失序。谅匪储备曷禦赫𡨼况乎公刘之厚民也。乃积乃仓。后稷之配天也。维秬维秠。管子衍轻重之说抑其豪强李悝评贵贱之宜。肇兹平籴。是知有国有家者必贵五榖而贱金玉。使菽粟而如水火既齐。人之粒。易得也。则礼节兴而狱讼息矣。皇宋重业熙昌浃字嘉靖。懿纲槩举。醲化广被。五风十雨载扬壤歌。千仓万箱。铺昭年瑞。京坻之咏。逾乎周公。阙于汉。犹每岁诏大司农恪治藏之任益神宗嫌名存救之术。上自邦畿。下及郡邑。咸听细密之礼用分旰异阙鸿惠之钦恤。而下户之欣赖也。长淮之滨。合肥之壤。大小之山。邻其境上下之驿达其路。有属县曰浚遒。寔楚白公之阙侯之疏。封占数之氓。一万三千户。给公之榖。五万六千斛。邑既剧矣务则纷然。操刀学制。治之者罕得其中。食𣞵怀音阙其毙。天圣八年夏。今神牧秘阁中山公辍蓬观之清秩莅价藩之剧。任。同判宫赞东平。公以博望苑之良阙刺史之重。委二公继踵而徕。同谋而治。撤帷视事。祓心惠民。无淹不振。有冤必雪。首询兹邑。号曰难治。会今茂宰延平刘君。绍纳驷之闳。被简铜之命。从获佐焉。及之职。二公并言昔子路为蒲大夫。孔子曰。蒲多壮士。又难治。唯恭以敬。可以执勇。宽以正。可以比众。恭正以静。可以报上。此邑之难治也。用是道足以保民。是岁六月宰君与从。同日而莅局。协力究心。亡李冠之忌。拾遗兴滞。弭秕稗之政。历季孟而事稍济。盖禀二公之成训也。宰君一日顾从曰。朝。家屡降天旨。以常平仓为急务。吾邑之廪。或附于客馆。或顿于县第。或论于佛刹。深贻燥湿之忧。岂善陈因之计。盍构广庑。用藏嘉榖从对曰。仁者之言。其利博哉。然则鸠工力役。必有明据。治材胥宇。安得虚发。请按国语以制之。一曰其所不夺穑地。二曰其为不匮财用。三曰其事不烦官业。四曰其日不废时务。四者备矣。然后图之。宰君曰善。初仓之建也。得县牙西南一隙地。前抵达衢。后界。曲渚。灌木森以不刊。庶草郁而勿剪。公田而赋薄。人用而土舛。遂筑以基之。其所不夺穑地一也。当抡材也。或出于邑吏或纳于里胥。欣欣而子来。熙熙而日用。何尝诛求于齿徒。竭耗于泉府。其为不匮财用二也。选总领以监之。列簿书以绳之。程其工以督之。悦其民以使之。鞅掌之际。敢堕厥职。蜲蛇之馀。乃抚其众。其事不烦官业三也。百种之工。千夫之役。伺农之隙。计日而更。执斫者忘劳。运甓者任力。罔坠于四业。允洽于众心。其日不废时务四也。掠前之美。不劳而成。悉由郡政之洪荫。而县尹之矢陈也。东西敖屋前楹各六北敖屋三虚其中以容官守出纳之位凿其池。以蓄水。备火灾也。耸其亭。以来风。逃署气也。南设双扉。司启闭也。周置缭垣。禦寇盗也。今年夏五月。厥工告毕。墁饰皆完。宰君曰。是仓也。但以常平目之。亭曰锦漪。又曰子之文。尝誉于荐绅间。宜笔其事。以垂不朽。从闻命。怵愓避席谯让不获已而述之。若以勒翠琰流丽藻。固无取焉耳。时天圣九祀。龙集辛未。秋七月十有九日记。文林郎试秘书省校书郎守主簿李从撰文。宣德郎行大理评事知县事刘宗孟书并篆额。右班殿直监在县茶盐酒税张雅。承务郎行县尉裴继周。东头供奉官兵马监押兼在城巡检冯文聪节度推官。朝奉郎试大理评事韩汎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权节度掌书记施元。长。节度判官朝散大夫。试大理司直。兼侍御史李惟。宣德郎。守太子右赞宫大夫。同判军州。兼管内劝农事。骑都尉借绯吕长吉。朝奉郎。尚书祠部员外郎。秘阁校理知军州。兼管内劝农提举庐寿八州军。兵甲巡检公事轻重都尉。赐绯鱼袋借紫刘爽。皇兄保信军节度观察留守后乐安郡公立石。都梁志宋郑汝谐建常平仓记。 国朝熙宁中。整齐百度。诸道始建。使者董常平事。金榖之凡最。悉于使者而听焉擅出入者。论之如律。守臣以无能专辄。故视常平之储。几若外廪。有弗给。则私识诸籍。冒禁貤用。否则一切置诸意虑之外。米腐弗易。室倾弗支。诿曰宪文具在。是有所失费。使者不吾理也。何所取偿焉。苟幸岁月无他谴苛。以引去则已。汝谐假守都梁。甫视事。则访常平仓所在。吏以圯告。其储盖附于省仓云。闰其数。亏于籍者馀二千斛。诘之。则曰耗于奸蠹。非一日之积。前便者行部。尝督过三移鞠于旁郡。有司务为谩。狱成迫以虚数闻。即日露其状于。使者。悉寘于罪。乃即仓之故基而经营之。夷高增庳。陶瓦伐木。为屋十有二楹。峙于东西。下版以欲湿。旁垣以防穿。中为公廨以栖官吏役。始于庚子之八月。讫于十有一月。弗亟集以病役夫也。楚俗无良材。工习简陋。虽今程督稍异旧制。不能保其久而不圯也。姑纪其略。以诏来者嗣葺其废云。淳熙八年四月括苍郑汝谐记。 又东阳宰徐润别创常平仓记。 黔巑山广田稀。小歉即赈贷。先备尤急。常平旧有敖。始 淳熙庚子太守郑公。今甲子一周。地卑土湿。固创始所弗暇视漏。忽颠循至极坏。则累后人。故实庆至嘉熙。庾台三遣官检核。腐败耗析一万三千斛有奇。督责严峻。官吏惶骇。往往咎敖。润一日步自营虞从旁得高燥地请于州。别刱立敖。间架。中规度。杗桶扂楔颇坚。去地二尺方施板。状如阁惩革湿腐。以两年义米实二敖属。庾台备奉御笔。诸常平米非侵欺盗用。委系陈腐。听保明申省。与斟酌蠲放。遂条具颠末申台。奏于朝正月旦恭奉圣旨。特蠲八千二百斛。湛恩汪濊。官吏上下欢呼倾戴。先是干系人。填纳钱褚四千馀贯。黄堂赵公。首籴一千五百斛。贮四敖。又将以次尽籴以贮。而语润曰。子之志勤矣。且不自伐而托于我。虽然。土木其能恃以为远乎。惟寿昌故知千载犹在。相与祖而行。则久无毙。闻者韪之。公讳希珫。乙未进士。嘉熙四年六月。郡丞东阳徐润记。〉


永乐大典卷之七千五百七
重 录 总 校 官 侍 郎 〈臣 高 拱〉
学 士 〈臣 胡正蒙〉
分 校 官 修 撰 〈臣 丁士美〉
书 写 儒 士 〈臣 章伯辉〉
圈 点 监 生 〈臣 马宗孝臣 扈进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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