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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二八三 第 x 页
永乐大典卷之二千二百八十三 六模
湖〈湖州府九祭坛湖州府吴兴续志国之祭祀。有报有祈肃肃坛壝蒇事以时。叙祭坛社稷坛旧志在清源门外祥符寺东。皇朝洪武二年。改筑于迎禧门外一里馀社稷各一坛。周以垣墙。坛四面各置门神厨库房宰牲房。各三间。中为宰牲池。前凿洗牲池。每岁春秋二仲月上戊日。守土官率属官致祭。配以后稷勾龙氏。每位羊一。豕一。 风云雷雨山川坛。旧志所无。元置风师坛于东门颜鲁公祠南。雷雨师坛于西门社坛之东。皇朝创建。风云雷两坛一于定安门外一里许。山川坛一于岘山之巅。洪武六年十月。以山川坛合于风云雷雨共为一坛。屋宇门池与社稷同。每岁春秋二仲月择日。守土官率属官致祭。每位羊一。豕一。 郡厉坛。宋及元皆无之。洪武三年创建。以祭鬼神之无祀者。筑坛于临湖门外半里许。周以垣墙。前设门不建屋宇。建碑刻祭文于上。每岁清明日。中元日。十月一日。守土官率属官致祭以城隍神主之。羊三。豕三。仍给米三石。炊饭以祭乡厉坛。宋及元皆无之。皇朝令在城乡村每百家筑坛一所。以祭鬼神之无祀者。每岁清明后三日。中元日。十月三日。备𡙡饭聚于一坛祭祀。其处分见各县。吴兴志政和元年四月。敕旨颁社稷坛壝式图。知州事章援按图重建刻石。立于斋厅。淳熙三年。知州事巩湘重修。统记云。社稷坛二所。一在乌程县西一里一在太湖。坛在乌程县东北三十里今废。每遇春秋二社祠于县西。社坛即今处也。又括地志云。乌程县东一里。孙皓宅前有大社树。今眺谷桥北有社庙巷。乌程县吴兴志社坛在县治南一里。见续图经。今在县西南二里高巷。吴兴续志社稷山川风云雷雨师。并邑厉随郡。致祭不别建坛 乡厉坛旧志所无洪武三年创建。每岁清明后三日中元日。十月三日。令民聚𡙡饭于坛以祭鬼神之无祀者。在城乡都共四百六十二所。 在城八所 乌程界一所 仓场界一所 南门界一所 西市界一所 南市界一所石鼎界一所鹅行界一所 中书界一所 乡都四百五十四所 一都三所 二都五所 三都四所 四都五所 五都三所 六都四所七都八所 八都三所 九都四所 十都四所 十一都四所 十二都二所 十三都三所 十四都五所 十五都二所 十六都七所十七都四所 十八都二所 十九都三所 二十都八所 二十一都三所 二十二都四所 二十三都十一所 二十四都九所 二十五都一十所 二十六都四所 二十七都十一所 二十八都十四所二十九都十二所 三十都十六所 三十一都八所 三十二都十二所 三十三都二十五所 三十四都六所 三十五都十五所 三十六都十所 三十七都十一所 三十八都十一所 三十九都十一所四十都四所 四十一都十六所 四十二都十五所 四十三都十五所 四十四都十三所 四十五都十七所 四十六都二十二所四十七都十一所 四十八都十六所 四十九都九所 五十都十所五十一都九所 五十二都八所 五十三都三所 乌镇一所归安县吴兴志社在县东一里望州桥下。 邑厉坛倚郭县不设。附郡厉坛同祭。吴兴续志山川风云雷雨坛。社坛。已见郡志 乡厉坛。 洪武二年始置。今乡村每一百家。筑坛一所。以祀鬼神之无祀者。每岁以清明后三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初三日各备𡙡饭聚于一坛致祭县境 四十四都为坛四百七十有七 其在城者一十三所 归安界三所 崇新界一所 迎春界一所 中界二所 济川界一所 报恩界一所 崇节界二所 飞英界一所 鱼楼界一所 其在乡村者四百七十七所一都十六所 二都一十七所 三都十九所 四都十一所 五都十九所 六都二十所 七都十五所 八都八所 九都六所 十都八所 十一都十一所 十二都八所 十三都十五所 十四都二十三所 十五都二十所 十六都一十五所 十七都十三所 十八都一十九所 十九都九所 二十都十所 二十一都三十二所 二十二都二十所 二十三都三所 二十四都十七所 二十五都十所 二十六都十三所 二十七都十四所 二十八都八所 二十九都六所三十都十二所 三十一都八所 三十二都九所 三十三都四所三十四都六所 三十五都一所 三十六都一所 三十七都二所三十八都一所 三十九都二所 四十都四所 四十一都三所 四十二都三所 四十三都三所 四十四都六所长兴县吴兴志社坛在县西二里南瞰箬溪上流吴兴续志社稷坛旧志在县西南一里馀元仍其旧皇朝洪武二年。更置于县之西北凡二坛周以垣墙四面各置门神厨库房宰牲房各三间。宰牲小池一。洗牲池一以后稷勾龙氏配飨每岁春秋二仲月上戊日。守土官率其属致祭。每位羊一豕一。 风云雷雨山川坛旧志无。元置雷雨师坛与社稷坛并风师坛于东北已废。洪武二年。创建风云雷雨坛一。山川坛一。于县城南洪武六年十月合为一坛屋宇门池制度与社稷同。每岁春秋二仲月择日。守土官率所属致祭。每位羊一豕一 邑厉坛旧无 洪武三年始建于县城北以祀鬼神之无祀者为坛一。周以垣墙。前置门。中立碑石刻祭文于上每岁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十月一日。守土官率属致祭。设城隍神位于坛之上。东西设鬼神位。祭用羊三。豕三。官给米三石为祭食。 乡厉坛旧无。 洪武三年。始令乡村每百家为坛一所。以祀鬼神之无祀者。每岁清明后三日。七月十五日。十月三日。乡民各具𡙡饭聚于一坛祭祀。共坛二百四十五所。 至德乡一十一所。 一都一所 二都二所 三都一所 四都一所 五都一所 六都二所 七都一所 八都二所 安化乡一十所 一都四所 二都一所 三都一所 四都一所 五都二所 六都一所 白乌乡一十所 一都三所 二都二所 三都二所 四都三所 吉祥乡九所一二都三所 三都二所 四都一所 五都一所 六都二所 顺泰乡九所 一都二所 二都三所 三都一所 四都一所 五都一所 六都一所尚吴乡一十七所 一都二所 二都三所 三都二所 四都三所五都三所 六都一所 七都一所 八都二所 清泉乡三十五所一都五所 二都八所 三都六所 四都五所 五都二所 六都三所 七都三所 八都三所 惟新乡二十三所 一都一所 二都一所 三都二所 四都一所 五都二所 六都二所 七都一所八都三所 九都七所 十都三所 嘉会乡一十八所 一二都一所三都三所 四都三所 五都一所 六都二所 七都一所 八十一都二所 九都三所 十都二所 平辽乡二十二所 一都三所二都二所 三都三所 四都一所 五都二所 六都二所 八七都二所 南八都二所 九都二所 十都二所 十一都一所 顺灵乡一十二所 一都三所 二都三所 三都四所 四都二所 方山乡二十所 一都三所 三都四所 三都三所 四都二所 五都七所六都一所 晏子乡一十四所 一都三所 二都三所 三都三所四都二所 五都三所 谢公乡二十一所 一都四所 二都三所三都五所 四都五所 五都二所 六都二所 荆溪乡一十四所一都一所 二都一所 三都一所 四都一所 五都一所 六都一所 七都一所 八都三所 九都一所十都三所武康县吴兴续志社坛旧志在县西一里馀英溪上。元仍其旧皇朝洪武二年。更置于县之西北。社稷各为一坛配以后稷勾龙之神。周围垣墙。四面各置门。神厨库房宰牲房各三问中凿宰牲池。前为洗牲池。每岁春秋二仲月上戊日。县官率其属致祭。每位羊一。豕一。 风云雷雨山川坛旧志所无。元置雷雨师坛与社稷并。风师坛于东北郊。 洪武二年建风云雷雨坛一。山川坛一。于县西南二百步。洪武六年。十月合为一坛。屋宇门池制度与社稷同。每岁春秋二仲月择日。县官率其属致祭。每位羊一。豕一。 邑厉坛旧志所无。 洪武三年始建于县之东北。以祭鬼神之无祀者。为坛一所。周以垣墙。前立门。中建碑上刻祭文。每岁清明中元日。十月朔日。县官率其属致祭。设城隍神于坛之上。东西设鬼神之位。祭用羊三。豕三。官给米三石为祭食。 乡厉坛旧志所无。皇朝令乡村每百家筑坛一所。以祭鬼神之无祀者。每岁清明后三日。中元日。十月三日。乡民各具𡙡饭聚于一坛以祭。计为坛七十所。 一都三所二都九所 三都上管四所 三都下管四所 四都上管五所 四都下管四所 五都上管二所 五都下管三所 六都上管三所 六都下管一所 七都二所 八都一所 九都一所 十都二所 十一都二所 十二都三所 十三都一所 十四都上管二所 十四都下管一所 十五都上管三所 十五都下管二所 十六都上管三所十六都下管二所十七都上管二所十七都下管二所十八都三所南界一所北界一所德清县吴兴续志社稷坛。旧在县西南一百五十步。市亭山之北。元因其旧。皇朝。洪武二年。改置于县西门外缭以周垣。四向立门。中为二坛。神厨库房宰牲房各三间。洗牲宰牲二池并井。制度并如定式。每岁春秋二仲月上戊日。县官率其属致祭。配以后稷勾龙之神。每位羊一。豕一 风云雷雨山川坛旧志所无。元惟以立春前丑日祭风伯。以申日祭雨师并于社坛之侧。皇朝创建风云雷雨坛一在县西南门外市亭山之南即旧三皇庙基山川坛一在县南门外吴羌山阴。洪武六年十月以山川坛合于风云雷雨共为一坛。房屋坛壝。并如社稷之制。每岁春秋二仲月择日。县官率其属致祭。每位羊一。豕一。邑厉坛旧志所无。 洪武三年始建以祭鬼神之无祀者置坛一。于县北门外。周筑墙垣。前立门。中树碑。上刻祭文。每岁清明日。中元日。十月一日。县官率属致祭。设城隍神位于坛以主其祭。下设鬼神之位于两旁。用羊三。豕三。仍给米三石为祭饭。 乡厉坛旧志所无。皇朝令乡村每百家筑坛一所。以祭鬼神之无祀者。每岁以清明后三日。中元日。十月三日。乡民各具𡙡饭。聚于一坛以祭。计为坛二十三所。 一都一所 二都一所 三都一所 四都一所 五都一所 六都一所 七都一所 八都一所 九都一所 十都一所 十一都一所 十二都一所 十三都上管一所 十三都下管一所 十四都上管一所 十四都下管一所 十五都东管一所 十五都西管一所 十六都东管一所 十六都西管一所 十七都一所 十八都东管一所 十八都西管一所安吉县吴兴续志社稷坛。旧在县西南一里。石磬岩东。元移置县西半里。皇朝洪武二年。仍建于旧基之侧。为门四座。缭以垣墙。中设二坛。配以勾芒勾龙之神。中设石主。左建神厨库房宰牲房各三间。中设宰牲池。前有洗牲池。每岁春秋二仲月上戊日。县官率其属致祭。每位羊一。豕一。 风云雷雨山川坛。旧志所无 洪武二年。置山川坛于南门外半里。置风云雷雨坛山川坛之左。洪武六年。以风云雷雨合于山川为一。坛制并与社稷同。每岁于春秋二仲月择日。县官率其属致祭每位羊一。豕一。 邑厉坛旧志所无 洪武三年。始建于县北门外。以祭鬼神之无祀者。为坛一所周以垣墙。前立门。门中立碑上刻祭文每岁清明日。中元日。十月一日。县官率其属致祭设城隍位于坛之上东西设鬼神位祭用羊三。豕三。仍给米三石为饭以祭 乡厉坛旧志所无。 洪武三年始建。令乡村每百家筑坛一所以祭鬼神之无祀者。每岁清明后三日。中元日。十月三日。乡民各备𡙡饭聚于一坛以祭计为坛一十六所。 顺安乡一所 孝丰乡一所 梅溪乡一所 广苕乡一所 零奕乡一所 定福乡一所 凤亭乡一所 金石乡一所 昆山乡一所 铜山乡一所 安福乡一所天日乡一所浮玉乡一所 鱼池乡一所 太平乡一所 移风乡一所官制湖州府。吴兴续志节镇府郡官。 国之大政。惟民与兵。爰考兹郡官秩号名。叙节镇府郡官。 旧志湖州唐为忠国军置刺史。五代为宣德军置节度使。宋改昭庆军郡守以知。军州事为御。元为路隶江浙行省。建万户府守镇城池。与路官分涖军民之政。节镇官不复设置。元末兵兴立分省督兵守镇。后为张士诚所据。调省官一员。总兵开省。势侔藩镇然非常制兹不及详。皇朝置守禦千户。所掌军政隶大都督府。 湖州路。元置达鲁花赤总管府从三品。置达鲁花赤一员。以蒙古色目人为之。总管一员秩皆从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治中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推官二员从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承发。架间一员。正九品。皇朝府从三品。置知府一员。同知。通判。各一员。洪武元年。以钱榖繁夥。添设同知。通判。各一员。寻复其旧。推官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品级等第与元同。洪武九年九月。改衙门为正四品。知府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推官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从八品。洪武十。年六月。又改经历从七品。知事。从八品。照磨正九品。 湖州守禦千户所秩正五品。正千户一员。正五品。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镇抚二员从六品。吏目一员。授省劄百户无定员。秩正六品。 乌程归安二县官。见各县下。府学元设教授一员。从八品。学正学录各一员授省劄。训导六员。印为教授掌之司钱粮出纳。学正学录掌课讲。皇朝设教授一员。训导四员。先试职三年。教授授省劄。训导授府付。身候考覈有成。然后实授。教授正九品。训导授省劄。 司狱司。元设司狱一员。秩正九品今同。 税课司。宋为都税务。置监都税务。文武官各一员元为在城务置提领一员秩俱正九品。副使一员。从九品。皇朝随府者为税课司。置大使一员秩正九品。副使二员。从九品。后又增设副使一员 永宁泰定二仓元设监支纳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正九品副使一员。从九品皇朝不设监支纳每仓大使一员。正九品。副使一员。从九品。 军资库元设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秩与仓同今改。丰德库不设官。府经历掌其印行用库元设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皇朝设大使一员正九品。副使一员从九品。 织染局。生帛局军器杂造局元各设局。使一员正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皇朝革生帛局。其织染杂造二局。各设大。使一员正九品。副使一员从九品。苕溪驿丞一员。元为在城站提领。皇朝为驿丞俱授省劄。今兼递运所。惠民药局。元以官医提领掌之。皇朝设提领二员。各门兵马。皇朝所设授省劄。洪武二年为事革不复再设。今以百户领军士。分掌各门镇守。湖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元置达鲁花赤一员。秩正三品副万户一员秩从三品。金牌各有等差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今不复设。 八奕千户所元每奕置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金银牌面各有等差。上千户所为上秩。从四品。 冀宁。大同。汴梁。三所为中秩。正五品崇德。杭州福州。嘉兴。四所为下秩从五品。上所达鲁花赤。正千户。俱。从四品。副千户正五品。中所达鲁花赤。正千户。俱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下所达鲁花赤。正千户。俱从五品。副千户正六品。每所弹压一员。上所从八品。中所正九品。下所从九品首领官。上所提控案牍一员。馀皆吏目俱授省劄。百户无定员。上百户从六品。下百户正七品。皆悬银牌今不复设。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元设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秩皆从五品。同提举一员。秩从六品。副提举一员。秩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授省劄。已革镇抚所。元设镇抚二员。秩正五品。都目一员授省劄。今不复设。 益昌库。元设库。使一员。正九品。库副一员从九品。已革。 录事司元设达鲁花赤录事。各一员正八品。判官一员正九品。典史一员授省劄。今不复设。 安定书院。元设山长一员。授省劄。训导二员。今不复设。 蒙古字学元置教授。学正。学录。各一员。秩与儒学同。今不复设 医学。阴阳学元置教授一员。从八品。学正。学录。各一员授省劄。今不。复设。官医提领所元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今不复设。 各衙门吏役。及守禦军将之数。旧志甚略。今举其槩。以系于官之后。 湖州府元为下路。通事译史各一名。司吏二十五名。典吏五十名。皇朝司吏十四名。典吏二十八名。 守禦千户所司吏一名。每百户立总旗二名。小旗十名。军人一百名。洪武十年。计所部军士。实在七百二十三名。请粮卷内之数。 府学元设直学一名。司吏二名。安定书院。元设直学一名。司吏一名。今不复设蒙古阴阳医学。元各设司吏一名。俱革。丰德库。元设司库二名。攒司一名。今设攒典一名。 行用库。元设司库二名。烂钞司库一名。攒司一名今设司吏一名。攒典二名。 税课司。元设司吏一名攒典二名今同。 司狱司。元设狱典一名。今同 泰定永宁二仓元各设仓攒一名今各设攒典一名 织染局。杂造局各设攒典一名苕溪驿吏一名 府前急递铺长一名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炮手上万户府元置司吏六名。千户所各置司吏上所四名中所三名下所二名今不复设录事司元设司吏七名。今不。复设。 官医提领所元设司吏一名今不复设。 茶园提举司。元置司吏四名。今不。复设。 益昌库。元置库子一名攒司一名。今不。复设。 蒙古字学。医学。阴阳学。元置司吏二名。今不复设本府知府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推官正七品经历司。经历正八品知事正九品照磨所照磨从九品检校未入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儒学教授从九品训导未入流僧纲司。都纲。从九品副都纲未入流道纪司都纪从九品副都纪未入流阴阳学正术从九品医学正科。从九品织染局大使。从九品副使未入流泰定仓大使从九品副使未入流税课司大使。从九品副使未入流苕溪驿丞未入流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百户正六品所镇抚。从六品吏目。从九品吴兴志昭庆军有节度使。又有承宣使。观察使。节度使。始置于唐景云中。唐制掌总军旅颛诛杀。辞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立六纛。入境州县筑节楼。迎以鼓角。视事之日判三案。其后有特节为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者。正节度也。诸王拜节度大。使者。皆留京师。 朝节度使。政和间始正名。率遥领不预事。今惟奏状。及系朝省文字则列衔。 属官唐制有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等。今惟置判官掌书记。 承宣。使本唐节度留后。政和七年始改为承宣使。 观察使始置于唐至德中。今监司之职。其权甚重。行部所过。刺史始见皆戎服。趋庭致礼。本朝用为武臣。遥带本州有观察使印。郡文书壅并。与州印并行用。属官亦同节度使。今惟置支使。与书记不并置。有出身带书记。无出身带支。使。吴兴郡有爵封。宋食邑千户封郡侯。二千户封郡公。皇之近属尊行封郡王。若皇子出閤亦封郡王。 上湖州唐武德令。三万户以上为上州。永卫令损万户显庆仍前。开元十八年增为四万雄望等同上州刺史一人从三品职同尹牧掌宣德化。行县录囚恤𩹌寡宋朝艺祖开基革五代藩镇之患。名诸镇率赐第留京师分遣朝臣出守列郡号知军州事兼兵民之政焉州自唐末为节镇遴选守臣高宗龙渡遂为辅郡非位通显才望相副者。不授服色。未赐紫者借紫服绿者隔借。 通判军州事。唐制上州有别驾一人为上佐。宋朝乾德初始置州通判以贰郡政藩府或置两员。小郡或不置。本州今二员内一员添差 签书节度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号两使职官。书记以下皆选人授。惟节度判官旧制以京官以上充。故曰签书日入郡之签𠫇治事焉签判本一员。今添差一员书记支使不并置。 州学教授唐初郡置经学博士。德宗时曰文学元和中废。上州置助教一人宋庆历中始诏诸郡立学委转运使及长吏于州县官内奏选为教授若少文学可差即令本处举行义之人在学。见实录至熙宁中始专致教授官郡学初建以胡安定主之庆历四年。以试大理评事。授州学教授。有诰在学秘书丞致仕朱临继之主学于后率用它官兼领崇宁初行舍法州置教授自王升始 录事参军掌正违失莅符印。司理参军掌刑狱。司户参军掌账籍。司法参军掌丽法总曰曹官宋循习唐制上州各置一员特改司士曰司理而司功。司仓。司田。司兵不置也。录事多兼右院开宝初。诏诸州置司寇参军。以新进士及选人资序相当者注授又诏诸州三万户以上置录事。司户司法各一员一万户以上司户兼司法。五千户以上司户兼知录事。实录唐志所载州官自别驾以下有长史司马。司功。司户。司仓司田。司兵。司法。司士。市令。各一人。录事三人。下参四人。共十七人。开元六典制也。大历八年颜真𡖖为刺史。撰衔书。题天下放生池额。恩敕批答碑阴载州官姓名。别驾司户司法各四人。长史司马录事司士各三人。司田二人。司功。司兵。司仓。参军。各一人。共三十人。邑官称是五邑。令有二员者。丞有四员者。簿有二员者。尉有六员者。别驾长史司马司户司法之数。若此之多。自太宗定制之后。已有员外。置又有特置同正员之类。肃代之际。兵与多故。铨法素坏。官员益滥。若今添差及不釐务之类。在唐时悉著阶位。所以若此。 右文官自知州事以下。 两浙西路副总管铃辖。宋朝总管旧曰部署。避英宗讳改其副总管。以观察。使铃辖。亦宋朝置。诸路帅臣或带都铃辖。或以都铃辖兼知州馀官为副。与副总管但以资历差本州。非屯驻重兵之地。其驻劄官随时特差或不釐务皆不常置。 监湖州驻劄。 分都监一员。 州铃辖一员。兵马都监。监押共叁员。大使臣以上为都。小使臣为监押。 右武官监都酒务监。户部胆军库。文武各一员 监都税务。文武官各一员。宋朝重监当率以京朝官为之盖当全盛时财赋。易办。且有优赏。今遂为繁难猥冗之职惟铨法京官初任人必注授。及到官后。往往为缘故差出及经营摄易独武官或选人急禄与考第者。始安于职任。排岸司官二员。 右文武官通差。江浙须知一额设诸衙门柒拾柒处。官吏叁伯贰拾贰员名正官壹伯肆拾员。 首领官壹拾陆员。 吏员人等。壹伯陆拾陆名。有俸衙门伍拾处官吏贰伯参拾贰员名 官柒拾玖员。 首领官壹拾肆员 吏壹伯叁拾玖名。 管民官。叁拾陆处。官吏壹伯玖拾捌员名。官陆拾壹员。 首领官壹拾肆员。 吏员人等。壹伯贰拾叁名。 本路系上路。官吏肆拾贰员名。 官柒员。 达鲁花赤壹员月俸中统钞壹定叁拾两职田捌顷总管壹员月俸中统钞壹定叁拾两职田捌顷。 同知壹员。月俸中统钞肆拾两。职中肆顷。 治中壹员。月俸中统钞叁拾两。职田叁顷。 判官壹员。月俸中统钞。贰拾两。职田贰顷伍拾亩。 推官贰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玖两。职田贰顷。 首领官叁员。 经历壹员月俸中统钞壹拾柒两。职田贰顷。 知事壹员月俸中统钞壹拾贰两。职田壹顷。 提控。案牍。兼照磨承发。架阁壹员月俸中统钞壹拾两。职田壹顷。吏员叁拾贰员名。每名月俸至元钞捌两。米捌斗。 司吏叁拾名。 通事壹名。 译史壹名。合属叁拾伍处。官吏壹伯伍拾陆员名。 官伍拾肆员。 首领官壹拾壹员。 吏员玖拾壹名。 州。中州壹处。长兴州。官吏贰拾员名。 官陆员。 达鲁花赤壹员。月俸中统钞肆拾两。职田肆顷。 知州壹员。月俸中统钞肆拾两。职田肆顷。 同知贰员。每员月俸中统钞贰拾两职田贰顷。 判官贰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伍两。职田壹顷伍拾亩。 首领官贰员。 提控案牍壹员。月俸中统钞壹拾两。职田壹顷。 都目壹员。月俸中统钞捌两。职田伍拾亩。 吏。司吏壹拾贰名。每名月俸至元钞柒两。米柒斗。 县伍处。并尉司伍处计壹拾处。官吏柒拾玖员名正官贰拾贰员。 首领官捌员。 司吏肆拾玖名。 上县贰处并尉司贰处。计肆处官吏叁拾陆员名。 乌程县。 归安县。 官壹拾员。 达鲁花赤每县壹员。计贰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捌两。职田贰顷。 县尹每县壹员。计贰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捌两。职田贰顷。 县丞每县壹员计贰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参两。职田壹顷伍拾亩。 主簿每县壹员。计贰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贰两。职田壹顷。 县尉每县壹员。计贰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壹两。职田壹顷。 首领官典史。每县贰员计肆员。每员月俸至元钞柒两。米柒斗。 司吏贰拾贰名。每名月俸至元钞陆两。米陆斗。 县吏每县壹拾名。计贰拾名。 尉吏。每县壹名。计贰名。 中县叁处。并尉司叁处。计陆处。官吏肆拾叁员名。 德清县。 武康县。 安吉县官壹拾贰员。 达鲁花赤每县壹员。计叁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捌两。职田贰顷。 县尹每县壹员。计叁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捌两。职田贰顷。 主簿每县壹员。计叁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贰两。职田壹顷县尉每县壹员。计叁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壹两。职田壹顷。 首领官典史肆名每名月俸至元钞柒两米柒斗 德清县设贰名 武康。安吉贰县各设壹名。计贰名。 司吏贰拾柒名每名月俸至元钞陆两。米陆斗县吏贰拾肆名。 德清县壹拾名 武康。要吉。贰县各柒名计壹拾肆名尉吏。每县壹名。计叁名。 录事司壹处官吏壹拾壹员名。 官叁员达鲁花赤壹员。月俸中统钞壹拾伍两。职田壹顷伍拾亩。 录事壹员。月俸中统钞壹拾伍两。职田壹顷伍拾亩。 判官壹员。月俸中统钞壹拾贰两。职田壹顷。 首领官典史壹名月俸至元钞柒两米柒斗。 司吏柒名每名月俸至元钞陆两米陆斗。 司狱司。官吏贰员名。 官司狱壹员月俸中统钞壹拾贰两。职田壹顷。 吏。典吏壹名月俸至元钞陆两米陆斗巡检司贰拾贰处。官吏肆拾肆员名。 乌程县陆处。 移风后潘 南浔 永新 乌镇 管界 常乐乡 归安县四处 千金 琏市 施渚 湖秀 长兴州肆处。 合溪 四安 和平 皋塘 德清县叁处荷浦 新市 下塘 武康县壹处。上柏 安吉县四处 安平 幽岭 独松 梅溪 官巡捡每处壹员计贰拾贰员每员月俸中统钞壹拾两。职田壹顷。 司吏每处壹名。计贰拾贰名。每名月俸至元钞陆两。米陆斗 学校壹拾叁处。官吏贰拾捌员名。 官壹拾伍员。 吏壹拾叁名儒学玖处。官吏贰拾肆员名。 官壹拾壹员。 吏壹拾叁名。 路学壹处官吏陆员。 官叁员。 教授壹员。月俸至元钞伍两。米伍石。 学正壹员。月俸至元钞叁两。米叁石 学录壹员。月俸至元钞贰两。米贰石。 吏叁名。 直学壹名。月俸至元钞壹两。米壹石。 司吏贰名。每石月俸米肆斗伍升。 州学。长兴州系中州壹处。官吏叁员名。 官。教授壹员。月俸至元钞伍两。米伍石。 吏贰名。 直学壹名。月俸至元钞壹两。米壹石。 司吏壹名。月俸米肆斗伍升。 书院壹处。安定书院官吏叁员名。 官山长壹员。月俸至元钞叁两米叁石。 吏贰名。 直学壹名。月俸至元钞壹两。米壹石。 司吏壹名。月俸米肆斗伍升。 县镇学陆处官吏壹拾贰员名。县学伍处。 乌程县。 归安县。 德清县。 武康县。 安吉县。 镇学壹处。南浔镇 官。教谕每处壹员计陆员。每员月俸至元钞贰两。米贰石。吏司吏每处壹名。计陆名。每名月俸米肆斗伍升。 蒙古学贰处官贰员。 路学教授壹员月俸至元钞壹拾贰两。 州学。长兴州壹处。教授壹员。月俸至元钞壹拾两。 医学贰处官贰员 路学教授壹员。月俸至元钞壹拾贰两 州学长兴州壹处教授壹员。月俸至元钞壹拾两 管钱榖半准行用库壹处。官攒六员名。 官叁员。 提领壹员。月俸至元钞贰拾肆两伍钱。 大使壹员月俸至元钞壹拾柒两伍钱 副使壹员。月俸至元钞壹拾两伍钱。 吏叁名。 攒司壹名月俸至元钞叁两伍钱。 司库贰名。每名月俸至元钞叁两伍钱 无俸衙门贰拾柒处。官吏玖拾员名。官陆拾壹员。 首领官贰员。 吏贰拾柒名。 税务壹拾陆处。办课钞。玖仟叁伯叁拾贰定。肆拾两玖钱叁分壹釐。 官攒陆拾柒员名。 官肆拾捌员。攒司壹拾玖名。 壹阡定之上叁处。官攒壹拾伍员名。 官玖员。 受敕提领大使陆员。 提领每处壹员。计叁员。 大使每处一员计叁员。 省除副使每处壹员。计参员。 攒司每处贰名。计陆名。 在城税司。办钞壹千壹伯伍拾伍定。壹拾壹两。 南浔务办钞壹千玖伯定。肆拾捌两贰钱叁分肆釐。 武康县务。办钞壹千壹伯柒拾伍定肆拾玖两贰钱伍分 伍伯定之上伍处。官攒贰拾员名。 官壹拾伍员。 受敕提领大使壹拾员。 提领每处壹员。计伍员。 大使每处壹员。计伍员。 省除副使每处壹员。 计伍员。攒司每处壹名。计伍名。 安吉县务。办钞捌伯陆拾壹定贰拾壹两贰钱伍分 千金务办钞捌佰壹拾肆定叁拾贰两柒钱陆分柒釐。 四安务。办钞陆伯捌拾伍定。壹拾壹两。 上柏务。办钞陆伯陆拾捌定。叁拾叁两壹钱。 德清县务。办钞伍伯壹拾玖定。叁拾叁两捌钱。壹分贰釐。 壹佰定之上院务捌处。官攒叁拾贰员名。 官贰拾肆员。 攒司捌名。 受敕务壹处。长兴州务办钞叁伯壹拾柒定贰拾伍两伍分。官攒肆员名。 官叁员。 受敕提领大使贰员。 提领壹员。 大使壹员。 省除副使壹员。 攒司壹名。 省除提领大使。副使院务。柒处官攒贰拾捌员名。 官贰拾壹员。 提领每处壹员。计柒员。 大使每处壹员。计柒员。 副使每处壹员。计柒员。 攒司每处壹名。计柒名 官泽务。办钞肆伯叁拾捌定。贰拾两贰钱伍分。 新市务。办钞肆伯贰拾陆定。叁拾捌两陆钱。捌分陆釐。 至德务。办钞叁伯肆拾叁定。壹两陆钱。柒分伍釐。 菁山务。办钞贰伯伍拾伍定。叁拾贰两参钱壹分。 下渚务。办钞贰佰伍拾定。叁拾柒两伍分贰釐。 合溪务。办钞贰伯定。壹拾壹两。 和平务。办钞壹伯贰拾定叁拾肆两肆钱。玖分伍釐。 局院。织染生帛局贰处。官吏壹拾员名 织染局。 生帛局。 官肆员。 局使每处壹员。计贰员 局副每处壹员。计贰员。 典史每处壹名。计贰名。 司吏每处贰名。计肆名。 仓伍处。官攒肆员名。 官叁员。 攒司壹名。 路差壹处永宁仓。官攒肆员名 官叁员。 省差贰员。 监支纳壹员。 大使壹员。 路差副使壹员。 攒典壹名。 州县际留仓肆处。本处官吏自行收受不设官攒 长兴州 乌程县 归安县 德清县 库本路军资库壹处官吏陆员名 官参员。 省差贰员。 监支纳壹员 大使壹员 路差副使壹员。 吏叁名。 攒司壹名。 司库贰名 站赤水站叁处提领叁员管舡贰拾只。站户壹伯陆拾户。 在城站壹员。 德清皇华站壹员 南浔站壹员乌程县。吴兴续志在元为上县设达鲁花赤。县尹各一员从六品。县丞一员正八品主簿一员从八品。县尉一员从九品典史省注。皇朝设知县一员初验粮为上粮。从六品。洪武九年。例为正七品。县丞主簿初各设一员洪武元年。各添设一员。三年仍复旧制。县丞初为从七品。今为正八品。主簿从八品。典史一员省注。县学元设教谕一员省注皇朝因之试职三年授吏部札付考覈有成。然后实授省劄。训导初设四名。后裁减二名。 南浔务。元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今不复置。菁山务。元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今不复置。 官泽税课局。元为务。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皇朝为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巡检司。设巡检一员。正九品。今与元同。南寻泽元为站。设提领一员。 茶园提领所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今不复置。 吏役旧志不书。今附见于邑官之后县。元设司吏十名。承发书状各一名。皇朝初设司吏。吴元年添设二名。洪武元年。复添四名。共十名承发书状各一名。巡检司。元设司吏一名。今同。 税务元设攒典一名。今为局设司吏二名。攒典二名。 县学元设司吏一名。今不复置。 本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典史未入流。儒学教谕未入流。训导未入流。官泽税课局大使未入流。大钱湖口巡检司巡检。从九品后潘村巡检司巡检。从九品河泊所官未入流。吴兴志知县事。汉曰令长。本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自吴以来见于史。传者皆曰乌程。令则万户以上也。汉令秩千石。至六百石。魏分九品。唐六典。诸州上县令从六品上宋初因之。建隆三年始以出朝官知县事近制。从政郎以下为令从事郎以上为知县事。乌程为壮县。隆兴中在四十大县之数。知县事皆堂除政绩显著者。召赴都堂审察。以阶六院六察云。吏额曹司十六名四名有请贴司二十名。乡司十二名。厅司十四名。六名有请。于力五十名承汉有之百官表谓县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前汉黄霸传有许丞如淳曰许县丞也后汉张玄建武中为陈仓县丞是也。唐制上县丞一人从八品下大历八年。颜鲁公放生池碑阴记内有乌程丞。吉佶。徐彦云李抱虚。凡三人而淳化中无之。旧图经止有县令。主簿尉廨。近制京官以上曰。知县丞主簿自汉置。宋因之。后汉缪彤仕县为主簿。仇览为考城主簿是也。唐上县主簿人正九品下。唐大历中有李翼。国初有陆东。 尉自汉有之。唐上县置二员。从九品下。开元中。上县万户以上增一人。分主六曹事。大历中颜鲁公。放生池碑阴有顾察薛希。镐吕。遥杨使。四人。升望碑载尉亦三人。今置一员。管弓手一百二十五人。 监乌青墩镇税。兼烟火公事一员。多差文臣京官。 大钱管界巡检一员。多差武官。大使臣正副使。归安县吴兴续志县元设达鲁花赤一员。县尹一员。俱正六品。县丞一员。正七品。主簿一员。正八品。典史一员省注。皇朝设知县一员。正七品。县丞一员。正八品。主簿一员。从八品。典史一员省注。尉司元设县尉一员。正九品。今不。复置。 巡检司元设千金。施渚。湖秀。琏市。四处。正九品。皇朝止设上沃埠。琏市。二处。品级如旧。 税务元设千金务。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授敕牒副使一员省注。皇朝改干金税课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省注。 茶园提领所元设正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今不复置。 儒学元设教谕一员省注。皇朝教谕一员。实授省注。试职部劄。训导二员。实授省注。职府付身。 各处吏役旧志不载。今附于各官之后。 县元设司吏一十名。贴书二十名承发书状各一名。皇朝设司吏一十名典吏二十名。承发书状各一名。 尉司元设司吏一名。贴书二名。今不复巡检司。元每处设司吏一名。今同。 税务。元设千金务攒典一名。今改为千金税课局。设司吏二名。攒典四名。 儒学元设学吏一名。今革。急递铺元设邮。长一名。今设铺长一名。 本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典史。未入流。儒学教谕未入流。训导未入流。千金税课局大使未入流琏市巡检司。巡检从九品。河泊所官未入流。吴兴志知县事一员。吏部尚左注京官以上人。吏额押司录事二名曹司十七名。贴司十二名。免役常平案二名手力节级𠫇子七名长行四十三名。丞一员京官曰知县丞 主簿一员 尉一员。管弓于十。将一百四十五名施渚镇监官一员。系文官管专拦三名。湖秀两界。巡检一员系武官寨在射村管土军九十名。长兴县吴兴续志长兴旧不置兵守止以州倅兼捕盗而已元至正十六年为张士诚所据丁酉年二月。皇朝大兵。由广德四安克长兴遂置长兴翼。开元帅。府总兵元帅一员。耿炳文。副元帅三员。费聚。刘成。李景原。所属管军总管府。甲辰年改翼为兴武卫亲军指挥使司分司。升炳文为指挥使。聚为同知指挥司事。所属有千户。百户所。乙巳年改为长兴卫指挥。使司。官仍旧。吴元年丁未。进炳文佥大都督府事。升聚为指挥使总本卫兵。东征湖州。洪武四年司革立千户所洪武八年。移镇湖州。仍立百户所守长兴。其县改为州。复改为县。详载置沿革下。 长兴守禦百户所。皇朝置百户一员。秩正六品。县元为长兴州。置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员。秩皆正五品。同知二员。秩皆从六品。判官二员。秩皆从七品。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皆授省劄。皇朝置知州。同知。判官。提控。案牍。各一员。品秩如旧。今。复为县。设知县一员。秩正七品。县丞一员。秩正八品。主簿一员。秩从八品。典史一员。受省劄。巡检司。元设巡检一员。从九品。今仍其旧。 永丰仓。皇朝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已革。税务。元每务设提领大使各一员。秩皆九品。皇朝为税课局。设大。便副使各一员。俱省注。 儒学。元设州教授一员。秩从九品。训导二员。皇朝初设州。学正一员受省劄。洪武三年。州复为县。改设教谕一员。试职受部符。实受之后受省札。训导四员。寻裁减二员。 东湖书院。元设山长一员。受省札。今不复置。 蒙古字学。元设教授一员。秩正九品。今不复置。医学元设教授一员。学正一员。学录一员。今不。复置。皇朝止设惠民药局。官医二名。 阴阳学。元设教授一员。学正一员。秩与蒙古字学同。今不复置。各衙门吏设。旧志不载。今续附于县官之后。 州元设司吏一十二名。承发一名。书状一名。贴书二十四名。今设司吏四名。贴书八名。承发一名。书状一名。 县皇朝司吏六名。承发一名。书状一名。贴书一十二名。百户所。皇朝司吏一名。总旗二名。小旗一十名。 巡检司。每司元设吏一名。今仍其旧。 税务元设攒司一名。攒典一名。今税课局设司吏一名。攒典二名。急递铺元设邮长一名。今设铺长一名。 本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典史未入流。儒学教谕未入流训导未入流。僧会司。僧会未入流道会司。道会未入流。阴阳学。训术未入流。医学训科未入流。税课局大使未入流。四安巡检司巡检。从九品。皋塘巡检司。巡检从九品。河泊所官未入流。吴兴志知县事一员。 丞一员。 主簿一员。 尉一员。 监县郭酒税务一员。 监四安镇一员。左选。 四安管界巡检一员。元在吕山后移四安。监合溪犒。赏酒库一员。 监和平犒。赏酒库一员 本县吏额管典押二名。印典二名。长行九名。共十四名。乡书手十五名。诸色役人管手力四十五名。弓手九十名。杂职六名。县镇所由四名。栏头四名。保正一百五名。承帖人一百五名。武康县。吴兴续志县元设达鲁花赤一员。县尹一员。皆从七品。主簿一员。从八品。县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省注。皇朝置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各一员。洪武九年。以各县同为正七品。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从八品。典史授省札。 巡检元设一员。正九品。皇朝设巡检一员正九品。儒学元设教谕一员。训导二员。今教谕一员。训导四员。后裁减二员。试职教谕授部符。训导授府付。身俟考覆实授。然后教谕训导俱授省劄。医学教谕一员元置。今不复设。 税务元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皇朝改为税课局。大使副。使各一员。俱省注。 吏役旧志甚略。今录元。至今之制以附于后。 县元设司吏六名。承发书状各一名。贴书一十二名。皇朝司吏承发书状。与元同。典吏一十二名。 巡检司元设司吏一名。今同。税务元设攒典一名。皇朝为局。设司吏一名。攒典二名。 儒学元设司吏一名。今不。复置。 尉司元设司吏一名。今不。复置。 急递铺元设邮长一名。今设铺长一名。 本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典史未入流。儒学教谕未入流。训导未入流。僧会司。僧会。未入流。道会司道会。未入流。阴阳学训术。未入流。医学训科。未入流。税课局大使。未入流。河泊所官。未入流。吴兴志武康县邑官。知县事一员。自秦曰令。唐上县令从六品上。国初始命朝官。知县事。近制以京官以上注。选人亦破格注授。从政郎以下曰县令。 丞一员唐上县丞一人。从八品下。大历中。有时尚素。郑若水。汤延祚。三员。京官以上曰知县丞。 主簿一员。唐上县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大历中有孙泌。叶迅。二员馀美志云。县旧不置丞簿。宋朝崇宁二年。始命邑无大小皆置丞以丞兼簿。大观四年例省。政和六年复置丞兼簿。既而罢丞簿。复归尉。建炎初始命县。满万户置丞。馀并罢。绍兴五年始命置簿。尉一员。唐上县置二员。从九品下。大历中有陈演长孙瑀。杜重英。吕液。四员。监税务一员。监酒库一员德清县吴兴续志县元设达鲁花赤。县尹各一员。正七品。主簿一员。从八品。县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二员省注皇朝不设达鲁花赤。并县尉。增置县丞一员。改县尹为知县。馀同元制。洪武元年以钱粮数多。添设丞簿各一员。寻复罢之。洪武九年。以各县同为正七品。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从八品。典史授省劄。 镇守千户一员。元于炮手万户府。调拨。每岁一代已革。 巡检各司一员。正九品今与元同。 税务元设提领一员。授敕牒大。使一员。授敕牒副。使一员省注。皇朝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并授省札。 儒学元设教谕一员。省注。训导二员。今设教谕一员。训导四员。后裁革二员。试职教谕授部符。训导授府付。身候考覈实授。然后教谕训导。俱授省劄。 茶园所。正副同提领三员。俱授宣徵院劄付。元至正十六年革去。医学教谕一员。元置。今不复设吏役旧志不载。今附见于官之后。县元设司吏一十名。贴书四十名。书状承发各一名。皇朝司吏。承发。书状。与元同。典吏二十名。 尉司元司吏一名。今不复设。巡检司。元每处司吏一名今同。 税务元设攒典一名。皇朝增设司丈一名。攒典二名。 急递铺元设邮。长一名。今设铺长一名。本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典史未入流。儒学教谕未入流。训导未入流。僧会司僧会。未入流。道会司道会。未入流。阴阳学训术未入流。医学训科。未入流。税课局大使。未入流。新市巡检司巡检。从九品下塘巡检司巡检。从九品。河泊所官。未入流。吴兴志知县事一员。丞一员唐有丞。陆造。钱箕。两员。 主簿一员。 尉一员。唐有尉孙演。李光之桂林三员。 监税务一员。 监新市镇一员。 下塘巡检一员。安吉县吴兴续志旧志。汉唐以来。县镇官俱不载。元以湖炮万户府。调拨千户一员守禦。皇朝丁酉置安吉。奕总管府设总管一员。后置元帅府。设元帅三员。甲辰年罢革遂不复设。 县元设达鲁花赤一员。县尹一员。秩皆正七品。主簿一员从八口。典史一员省注。皇朝设知县一员秩正七品。县丞一员。正八品。主簿一员。从八品典史一员省注尉司元设县尉一员。正九品。已革。 巡检司元设巡检一员正九品今同 县学元设教谕一员。省注今设教谕一员。训导四员后裁减二员试职教谕授部符训导授府付。身考覈实授俱授省劄。 税务元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授敕牒副使一员。省注。令为税课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省注。 茶园所。元设正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授宣徵院劄付已革。 惠民药局。今设官医二员。各属吏役旧志不载。今录于官之后。 县元设司吏七名。典吏一十四名。书状承发各一名。今设司吏六名典吏一十二名书状。 承发各一名。 尉司元设司吏一名。已革。 巡检司。元设司吏一名。今同。 县学元设学吏一名。今不复设。 税务元设攒典一名。今局设司吏一名。攒典二名。 茶园所。元设司吏二名。已革。 急递铺。元设邮长一名。 今设铺长一名。本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典史未入流。儒学教谕。未入流。训导未入流。僧会司僧会。未入流。道会司道会。未入流。阴阳学训术。未入流。医学训科。未入流。税课局大使。未入流。独松巡检司巡检。从九品。天目山。巡检司巡检。从九品河泊所官。未入流。吴兴志知县事一员以京官。以上注选人亦破格受。唐杨宥曹友谌。二员并注。丞一员。京官以上曰知县丞。唐时有摄丞。杨齐光。康造主簿一员。唐时有卢胜。详见武康县下。 尉一员。唐时有杜轸。程希俊。马伯珍。卢弼。李湮。审审。 监税务一员监梅溪酒税一员。 幽岭巡检一员。〉



永乐大典卷之二千二百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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