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百三十三卷目录
陵寝祀典部汇考一
周〈总一则〉
后汉〈总一则 世祖建武三则 明帝永平三则 章帝建初一则 和帝永元三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建光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二则 永和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延熹三则 灵帝建宁二则 熹平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齐王嘉平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惠帝永平一则 成帝一则 穆帝永和四则 孝武帝太元六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一则 义熙一则〉
宋〈少帝景平一则 文帝元嘉二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郁林王隆昌一则〉
梁〈武帝大同一则〉
北魏〈明元帝永兴一则 太武帝始光一则 孝文帝太和五则 宣武帝景明二则〉
北周〈孝闵帝一则 明帝一则〉
唐〈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永徽四则 显庆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景龙二则 元宗开元七则 天宝六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二则 宪宗元和二则 敬宗宝历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一则 废帝清泰一则〉
后晋〈出帝天福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周〈总一则〉
后汉〈总一则 世祖建武三则 明帝永平三则 章帝建初一则 和帝永元三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建光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二则 永和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延熹三则 灵帝建宁二则 熹平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齐王嘉平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惠帝永平一则 成帝一则 穆帝永和四则 孝武帝太元六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一则 义熙一则〉
宋〈少帝景平一则 文帝元嘉二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郁林王隆昌一则〉
梁〈武帝大同一则〉
北魏〈明元帝永兴一则 太武帝始光一则 孝文帝太和五则 宣武帝景明二则〉
北周〈孝闵帝一则 明帝一则〉
唐〈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永徽四则 显庆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景龙二则 元宗开元七则 天宝六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二则 宪宗元和二则 敬宗宝历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一则 废帝清泰一则〉
后晋〈出帝天福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礼仪典第二百三十三卷
陵寝祀典部汇考一
周
周设尸以墓祭。按《周礼·春官》:冢人,凡祭墓为尸。
郑司农曰:为尸,冢人为尸。 郑康成曰:祭墓为尸,或祷祈焉。 王昭禹曰:凡祭墓为尸,非特甫竁为之尸。 张氏曰:墓祭,非古也。体魄则降,知气在上。故立之主以祀之,以致其精神之极,而谨藏其体魄,以竭其深长之思。此古人明于鬼神之情状,而笃于孝爱之诚实者也。然考之《周礼》,则有冢人之官。凡祭于墓为尸,是则成周之盛,亦有祭于墓者。虽非制礼之本经,而出于人情之所不忍,而于义理,不至于甚害。则先王亦从而许之。其必立之尸者,乃所以致其精神,而示享之者,非体魄之谓。其为义抑精矣。
后汉
后汉制,立秋,斩牲以荐陵庙。按《后汉书·礼仪志》:立秋之日,自郊礼毕,始扬威武,斩牲于郊东门,以荐陵庙。其仪:乘舆御戎路,白马朱鬣,躬执弩射牲。牲以鹿麛。太宰令、谒者各一人,载获车驰,驷送陵庙。
世祖建武六年,有事于十一陵。
按《后汉书·世祖本纪》:建武六年夏四月丙子,幸长安,始谒高庙,遂有事于十一陵。
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文帝霸陵,景帝阳陵,武帝茂陵,昭帝平陵,宣帝杜陵,元帝渭陵,成帝延陵,哀帝义陵,平帝康陵。
按《祭祀志》:古不墓祭,汉诸陵皆有园寝,承秦所为也。说者以为古宗庙前制庙,后制寝,以象人之居前有朝,后有寝也。《月令》有先荐寝庙,《诗》称寝庙奕奕,言相通也。庙以藏主,以四时祭。寝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以荐新物。秦始出寝,起于墓侧,汉因而弗改,故陵上称寝殿,起居衣服象生人之具,古寝之意也。建武以来,关西诸陵以转久远,但四时特牲祠;帝每幸长安谒诸陵,乃太牢祠。
建武十年秋八月己亥,幸长安,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
按《后汉书·世祖本纪》云云。
建武十八年三月壬午,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按《后汉书·世祖本纪》云云。
明帝永平元年,朝于原陵,如元会仪。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元年春正月,帝率公卿已下朝于原陵,如元会仪。
汉官仪曰: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寝于墓侧,汉因而不改。诸陵寝皆以晦、望、二十四气、三伏、社、腊及四时上饭。其亲陵所宫人,随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陈庄具。天子以正月上园陵,公卿百官及诸侯王、郡国计吏皆当轩下,占其郡国谷价,四方改易,欲先帝魂魄知之也。
按《礼仪志》:正月上丁,祠南郊。礼毕,次北郊,明堂,高庙,世祖庙,谓之五供。五供毕,以次上陵。西都旧有上陵。东都之仪,百官、四姓亲家妇女、公主、诸王大夫、外国朝者侍子、郡国计吏会陵。昼漏上水,大鸿胪设九宾,随立寝殿前。钟鸣,谒者治礼引客,群臣就位如仪。乘舆自东厢下,太常导出,西向拜,止旋升阼阶,拜神坐。退坐东厢,西向。侍中、尚书、陛者皆神坐后。公卿群臣谒神坐,太官上食,太常乐奏食举,《文始》、《五行》之舞。礼乐阕,君臣受赐食毕,郡国上计吏以次前,当神轩占其郡谷价,民所疾苦,欲神知其动静。孝子事亲尽礼,敬爱之心也。周遍如礼。最后亲陵,遣计吏,赐之带佩。八月饮酎,上陵,礼亦如之。
丁孚《汉仪》曰:酎金律,文帝所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酎酒。因合诸侯助祭,贡金。《汉律·金布令》曰:皇帝斋宿,亲帅群臣承祠宗庙。群臣宜分奉请,诸侯列侯各以民口数率千口,奉金四两奇。不满千口至五百口,亦四两。皆会酎少府受。又大鸿胪食邑九真、交阯、日南者,用犀角,长九寸以上。若玳瑁甲一,郁林用象牙,长三尺以上,若翡翠,各二十,准以当金。《汉旧仪》曰:皇帝惟八月酎车驾,夕牲牛,以绛衣之。皇帝暮视牲,以鉴燧取水于月,以火燧取火于日,为明水火。左袒,以水沃牛右肩,手执鸾刀,以切牛尾荐之,而即更衣巾,侍上熟,乃祀之。
永平二年,有事于十一陵。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二年冬十月甲子,西巡狩,幸长安,祠高庙,遂有事于十一陵。历览馆邑,会郡县吏,劳赐作乐。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祠萧何、霍光。帝谒园陵,过式其墓。
永平三年,车驾从皇太后幸章陵。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三年冬十月甲子,车驾从皇太后幸章陵,观旧庐。十二月戊辰,至自章陵。
章帝建初七年,有事于十一陵。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七年冬十月癸丑,西巡狩,幸长安。丙辰,祠高庙,遂有事于十一陵。遣使者祠太上皇于万年。
三辅黄图曰,高祖初都洛阳,太上皇崩,葬栎阳北原陵,号万年,仍令置万年县,故祭祀焉。
和帝永元三年十一月癸卯,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永元九年,追尊皇妣为皇后,别就陵寝祭之。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九年九月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怀梁皇后于西陵。 按《祭祀志》:章帝临崩,遗诏无起寝庙,庙如先帝故事。和帝即位不敢违,上尊号曰肃宗。后帝承尊,皆藏主于世祖庙,积多无别,是后显宗但为陵寝之号。永元中,帝追尊其母梁贵人曰恭怀皇后陵。以窦后配食章帝,恭怀皇后别就陵寝祭之。
永元十五年,帝幸章陵。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十五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旧宅。癸丑,祠园庙,会宗室于旧庐,劳赐作乐。
殇帝延平元年,帝崩,不祔庙,祭于陵寝。
按《后汉书·殇帝本纪》:延平元年八月,帝崩。 按《祭祀志》:殇帝生三百馀日而崩,邓太后摄政,以尚婴孙,故不列于庙,就陵寝祭之而已。
安帝建光元年,追尊祖妣为皇后,陵曰敬北,就祭于陵寝。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建光元年三月戊申,追尊祖妣宋贵人曰敬隐皇后。 按《祭祀志》:安帝以清河孝王子即位,建光元年,追尊其祖母宋贵人曰敬隐后,陵曰敬北陵。亦就陵寝祭,太常领如西陵。
延光三年,有事于十一陵。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三年冬十月,行幸长安。闰月乙未,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历观上林、昆明池。遣使者祠太上皇于万年。
顺帝永建二年,葬恭悯皇后于恭北陵,就祭于陵所。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二年夏六月乙酉,追尊谥皇妣李氏为恭悯皇后,葬于恭北陵。 按《祭祀志》:顺
帝即位,追尊其母为恭悯后,陵曰恭北陵。就陵寝祭,如敬北陵。
永建三年,茂陵灾,遣使祭告。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三年秋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帝缟素避正殿。辛亥,使太常王龚持节告祀茂陵。
永和二年,有事于十一陵。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二年冬十月甲申,行幸长安。十一月丙午,祠高庙。丁未,遂有事十一陵。
质帝本初元年,桓帝即位,依故事祭冲质帝于陵寝,并追尊祖考,陵曰乐成,曰博陵,祠以太牢。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不载。 按《桓帝本纪》:本初元年,即皇帝位。冬十月甲午,尊皇母匽氏为孝崇博园贵人。
博本汉蠡吾县之地也。帝既追尊父为孝崇皇,其陵曰博陵,置园庙焉,故曰博园。
按《祭祀志》:冲质帝皆小崩,梁太后摄政,以殇帝故事,就陵寝祭。凡祠庙讫,三公分祭之。桓帝以河间孝王孙蠡吾侯即位,亦追尊祖考,王国奉祀。 按《河间孝王开传》:梁冀立桓帝。梁太后诏追尊河间孝王为孝穆皇,夫人赵氏为孝穆后,庙曰清庙,陵曰乐成陵;蠡吾先侯曰孝崇皇,庙曰烈庙,陵曰博陵。皆置令、丞,使司徒持节奉策书、玺绶,祠以太牢。
桓帝延熹元年六月丙戌,分中山置博陵郡,以奉孝崇皇园陵。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延熹二年,有事于十一陵。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二年冬十月壬申,行幸长安。十一月庚子,遂有事于十一陵。十二月己巳,至自长安,赐园陵人粟五斛。
延熹七年,有事于园庙。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七年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庚申,幸章陵,祠旧宅,遂有事于园庙,赐守令以下各有差。
灵帝建宁元年,诏追尊祖考,陵曰敦陵,曰慎陵,使司徒持节,祠以太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元年闰二月甲午,追尊皇祖为孝元皇,夫人夏氏为孝元皇后,考为孝仁皇,夫人董氏为慎园贵人。 按《河间孝王开传》:建宁元年,窦太后诏追尊皇祖淑为孝元皇,夫人夏氏曰孝元后,陵曰敦陵;皇考长为孝仁皇,夫人董氏为慎园贵人,陵曰慎陵。皆置令、丞,使司徒持节之河间奉策书、玺绶,祠以太牢,常以岁时遣中常侍持节之河间奉祠。
建宁五年,车驾上原陵。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礼仪志注谢承汉书》曰:建宁五年正月,车驾上原陵,蔡邕为司徒掾从公行到陵。见其仪,忾然谓同坐者曰:闻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礼,始为可损。今见威仪,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恻隐,不可易。旧或曰:本意云。何昔京师在长安时,其礼不可尽得闻也。光武即世,始葬于此,明帝嗣位踰年,群臣朝正,感先帝不复闻见此礼,乃帅公卿百寮,就园陵而创焉。尚书陛西陛为神坐,天子事亡如事存之意。苟先帝有瓜葛之属,男女毕会,王侯大夫郡国计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几先帝神魂闻之。今者,日月久远,后生非时。人但见其礼,不知其哀。以明帝圣孝之心,亲服三年。久在园陵,初兴此仪,仰察几筵,下顾群臣悲切之心,必不可堪。邕见太傅胡广曰:国家礼有烦而不可省者,不知先帝用心周密之至于此也。广曰:然子宜载之,以示学者。邕退而记焉。鱼豢曰:孝明以正月旦,百官及四方来朝者,上原陵朝礼,是谓甚违古,不墓祭之义。臣昭以为,邕之言然。 按《祭祀志》:雒阳诸陵至灵帝,皆以晦望二十四气伏腊及四时祠。庙日上饭,太官送用物,园令、食监典省,其亲陵所宫人随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陈严具。
熹平四年,延陵灾,遣使告祭。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四年五月,延园陵灾,遣使者持节告祠延陵。
成帝陵也。
魏
文帝黄初三年,诏毁高陵祭殿。按《三国·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礼志》:古无墓祭之礼。汉承秦,皆有园寝。正月上丁,祠南郊礼毕,次北郊、明堂、高庙、世祖祠庙,谓之五供。魏武葬高陵,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至文帝黄初三年,乃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古不墓祭,皆设于庙。高陵上殿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
齐王嘉平元年春正月甲午,车驾谒高平陵。
按《三国·魏志·齐王本纪》云云。
按《晋书·礼志》:齐王在位九年,始一谒高平陵。
晋
武帝泰始二年,诏以衰绖谒山陵。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礼志》:泰始二年八月,诏书曰:此上旬,先帝弃天下日也,便以周年。吾焭焭,当复何时壹得叙人子情邪。思慕烦毒,欲诣陵瞻侍,以尽哀愤。主者奏行备。太宰司马孚、尚书令裴秀、尚书仆射武陔等奏:陛下至孝蒸蒸,哀思罔极。衰麻虽除,毁悴过礼,疏食粗服,有损神和。今虽秋节,尚有馀暑,谒见山陵,悲感摧伤,群下窃用悚息。平议以为宜惟远体,降抑圣情,以慰万国。诏曰:孤焭忽尔,日月已周,痛慕摧感,永无逮及。欲奉瞻山陵,以叙哀愤。体气自佳,其又已凉,便当行,不得如所奏也。主者便具行备。又诏曰:昔者哀适三十日,便为梓宫所弃,遂离衰绖,感痛岂可胜言。顾汉文不使天下尽哀,亦先帝至谦之志,是以自割,不以副诸君子。有三年之爱,而身体廓然,当见山陵,何心而无服,其以衰绖行。孚等重奏:臣闻上古丧期无数,后世乃有年月之渐。汉文帝随时之义,制为短丧,传之于后。陛下以社稷宗庙之重,万方亿兆之故,既从权制,释降衰麻;群臣庶僚吉服。今者谒陵,以叙哀慕,若加衰绖,近臣期服,当复受制进退无当,不敢奉诏。诏曰:亦知不在此麻布耳。然人子情思,为欲令哀丧之物在身,盖近情也。群臣自当案旧制。期服之义,非先帝意也。孚等又奏:臣闻圣人制作,必从时宜。故五帝殊乐,三王异礼。此古今所以不同,质文所以迭用也。陛下随时之宜,既降心克己,俯就权制;既除衰麻,而行心丧之礼。今复制服,义无所依。若君服而臣不服,虽先帝厚恩,亦未之敢安也。参量平议,宜如前奏。臣等敢固以请。诏曰:患情不能企及耳,衣服何在。诸君勤勤之至,岂苟相违。泰始四年秋七月己卯,谒崇阳陵。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惠帝永平元年春正月,诏子弟及群官并不得谒陵。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礼志》:宣帝遗诏:子弟群官,皆不得谒陵。于是景、文遵旨。至武帝犹再谒崇阳
陵,一谒峻平陵,然遂不敢谒高原陵。至惠帝复止也。
成帝 年,罢中宫拜陵,以为永制。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元帝崩后,诸公始有谒陵辞告之事。盖由眷同友执,率情而举,非洛京之旧也。成帝时,中宫亦年年拜陵,议者以为非礼,于是遂止,以为永制。
穆帝永和七年,遣赵拔修复山陵。
按《晋书·穆帝本纪》:永和七年九月,峻阳、太阳二陵崩。甲辰,帝素服临于太极殿三日,遣兼太常赵拔修复山陵。
永和八年,遣王惠如洛阳卫五陵。
按《晋书·穆帝本纪》:永和八年二月,峻平、崇阳二陵崩。戊辰,帝临三日,遣殿中都尉王惠如洛阳,以卫五陵。永和九年春正月丙寅,皇太后与帝同拜建平陵。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按《礼志》:穆帝时,褚太后临朝,又拜陵,帝幼故也。
永和十二年,有事于五陵。
按《晋书·穆帝本纪》:永和十二年十一月,遣兼司空、散骑常侍车灌,龙骧将军袁真等持节如洛阳,修五陵。十二月庚戌,以有事于五陵,告于太庙,帝及群臣皆服缌,于太极殿临三日。
孝武帝太元元年春正月甲子,谒建平等四陵。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四年春正月丙子,谒建平等七陵。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五年春正月乙巳,谒崇平陵。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九年春正月辛亥,谒建平等四陵。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十年春正月甲午,谒诸陵。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十一年正月,谒诸陵。六月,遣杨亮卫山陵。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十一年春正月乙酉,谒诸陵。六月庚寅,以前辅国将军杨亮为西戎校尉、雍州刺史,镇卫山陵。
安帝隆安 年,司马道子始请朔望诸节,谒于陵所。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孝武崩,骠骑将军司马道子曰:今虽权制服,至于朔望诸节,自应展情
陵所,以一周为断。于是至陵,变服单衣,烦黩无准,非礼意也。
元兴元年,桓谦奏罢拜陵。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元兴元年,尚书左仆射桓谦奏:百僚拜陵,起于中兴,非晋旧典,积习生常,遂为近法。寻武皇帝诏,乃不使人主诸王拜陵,岂惟百僚。谓宜遵奉。于是施行。及义熙初,又复江左之旧。
义熙十二年,遣使修谒五陵。
按《晋书·安帝本纪》:义熙十二年冬十月己丑,遣兼司空、高密王恢之修谒五陵。
宋
少帝景平二年,文帝谒初宁陵。按《宋书·少帝本纪》不载。 按《文帝本纪》:景平二年七月,少帝废。百官备法驾奉迎。八月丙申,车驾至京城。丁酉,谒初宁陵,还于中堂即皇帝位。
文帝元嘉四年,谒京陵。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四年二月乙卯,行幸丹徒,谒京陵。
元嘉二十六年二月,谒京陵。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二十六年二月己亥,车驾陆道幸丹徒,谒京陵。 按《礼志》:自元嘉以来,每岁正月,舆驾必谒初宁陵,复汉仪也。世祖、太宗亦每岁拜初宁、长宁陵。
南齐
武帝永明九年,诏陵寝,停小行,唯二州一大行。按《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九年夏四月乙亥,有司奏:旧格一年两过行陵,三月十五日曹郎以下小行,九月十五日司空以下大行。今长停小行,唯二州一大行。诏曰:可。
郁林王隆昌元年正月戊午,车驾拜景安陵。
按《南齐书·郁林王本纪》云云。
梁
武帝大同十年,幸兰陵,谒建宁陵。按《梁书·武帝本纪》:大同十年三月甲午,舆驾幸兰陵,谒建宁陵。辛丑,至修陵。壬寅,诏曰:朕自违桑梓,五十馀载,乃眷东顾,靡日不思。今四方款关,海外有截,狱讼稍简,国务小閒,始获展敬园陵,但增感恸。故乡老少,接踵远至,情貌孜孜,若归于父,宜有以慰其此心。并可锡位一阶,并加颁赉。所经县邑,无出今年租赋。监所责民,蠲复二年。并普赉内外从官军主左右钱米各有差。因作《还旧乡》诗。癸卯,诏园陵职司,恭事勤劳,并锡位一阶,并加沾赉。庚戌,幸回宾亭,宴帝乡故老,及所经近县奉迎候者少长数千人,各赉钱二千。夏四月乙卯,舆驾至自兰陵。诏鳏寡孤独尤贫者赡恤各有差。
北魏
明元帝永兴三年五月丁卯,车驾谒金陵于盛乐。按《北魏书·明元帝本纪》云云。
太武帝始光三年,谒陵庙。
按《北魏书·太武帝本纪》:始光三年六月,幸云中旧宫,谒陵庙。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三月谒永固陵四月再谒永固陵七月又谒永固陵十月复谒永固陵
按《北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有四年九月,太皇太后冯氏崩。葬于永固陵。十五年三月甲辰,车驾谒永固陵。夏四月癸亥,帝始进蔬食。乙丑,谒永固陵。秋七月乙丑,谒永固陵。冬十月庚寅,车驾谒永固陵。太和十有六年,帝哭于永固陵。
按《北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有六年九月辛未,帝以文明太皇太后再周忌日,哭于陵左,绝膳三日,哭不辍声。
按《杜佑·通典》:太和十六年九月辛未,孝文帝哭于文明太后陵左,终日不绝声。素幂越席为次,侍臣侍哭。壬申,孝文又哭如昨。帝二日不御食。癸酉,朝中夕三时,哭拜于陵前。夜宿鉴元殿,是夜彻次。甲戌,帝拜哭辞陵,还永乐宫。
太和十有七年,帝南伐。八月丁亥,帝辞永固陵。按《北魏书·孝文帝本纪》云云。
太和十有八年闰二月甲戌,谒永固陵。秋七月戊戌,谒金陵。八月庚午,谒永固陵。
按《北魏书·孝文帝本纪》云云。
太和二十有一年二月甲戌,谒永固陵。三月辛卯,谒金陵。
按《北魏书·孝文帝本纪》云云。
宣武帝景明元年春正月壬寅,车驾谒长陵。冬十月丁卯朔,车驾谒长陵。
按《北魏书·宣武帝本纪》云云。
景明二年春正月丙申朔,车驾谒长陵。
按《北魏书·宣武帝本纪》云云。
北周
孝闵帝元年,谒成陵。按《周书·孝闵帝本纪》:元年夏四月壬午,谒成陵。乙酉,还宫。
明帝元年十二月庚午,谒成陵。
按《周书·明帝本纪》云云。
唐
太宗贞观十三年,拜献陵。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三年正月乙巳,拜献陵,赦三原及行从,免县人今岁租赋,赐宿卫陵邑郎将、三原令爵一级。丁未,至自献陵。 按《礼乐志》:皇帝谒陵,行宫距陵十里,设坐于斋室,设小次于陵所道西南,大次于寝西南。侍臣次于大次西南,陪位者次又于西南,皆东向。文官于北,武官于南,朝集使又于其南,皆相地之宜。前行二日,遣太尉告于庙。皇帝至行宫,即斋室。陵令以玉册进署。设御位于陵东南隅,西向,有冈麓之阂,则随地之宜。又设位于寝宫之殿东陛之东南,西向。尊坫陈于堂户东南。百官、行从、宗室、客使位神道左右,寝宫则分方序立大次前。其日,未明五刻,陈黄麾大仗于陵寝。三刻,行事官及宗室亲五等、诸亲三等以上并客使之当陪者就位。皇帝素服乘马,华盖、伞、扇,侍臣骑从,诣小次。步出次,至位,再拜。又再拜。在位皆再拜,又再拜。少选,太常卿请辞,皇帝再拜,又再拜。奉礼曰:奉辞。在位者再拜。皇帝还小次,乘马诣大次,仗卫列立以俟行。百官、宗室、诸亲、客使序立次前。皇帝步至寝宫南门,仗卫止。乃入,繇东序进殿陛东南位,再拜;升自东阶,北向,再拜,又再拜。入省服玩,抆拭帐箦,进太牢之馔,加珍羞。皇帝出尊所,酌酒,入,三奠爵,北向立。太祝二人持玉册于户外,东向跪读。皇帝再拜,又再拜,乃出户,当前北向立。太常卿请辞,皇帝再拜,出东门,还大次,宿行宫。若太子、诸王、公主陪葬柏城者,皆祭寝殿东庑;功臣陪葬者,祭东序。为位奠馔,以有司行事。或皇后从谒,则设大次寝宫东,先朝妃嫔次于大次南,大长公主、诸亲命妇之次又于其南,皆东向。以行帷具障谒所,内谒者设皇后位于寝宫东,大次前,少东。先朝妃嫔位西南,各于次东,司赞位妃嫔东北,皆东向。皇帝既发行宫,皇后乘四望车之大次,改服假髻,白练单衣。内典引导妃嫔以下就位。皇后再拜,陪者皆拜。少选,遂辞,又拜,陪者皆拜。皇后还寝东大次,陪者退。皇后钿钗礼衣,乘舆诣寝宫,先朝妃嫔、大长公主以下从。至北门,降舆,入大次,诣寝殿前西阶之西,妃嫔、公主位于西,司赞位妃嫔东北,皆东向。皇后再拜,在位者皆拜。皇后由西阶入室,诣先帝前再拜,复诣先后前再拜,进省先后服玩,退西厢,东向立,进食。皇帝出,乃降西阶位。辞,再拜,妃嫔皆拜。诣大次更衣,皇帝过,乃出寝宫北门,乘车还。天子不躬谒,则以太常卿行陵。所司撰日,车府令具轺车一马清道,青衣、团扇、曲盖伞,列俟于太常寺门。设次陵南百步道东,西向。右校令具薙器以备汛扫。太常卿公服乘车,奉礼郎以下从。至次,设卿位兆门外之左,陵官位卿东南,执事又于其南,皆西向。奉礼郎位陵官之西,赞引二人居南。太常卿以下再拜,在位皆拜。谒者导卿,赞引导众官入,奉行、复位皆拜。出,乘车之它陵。有芟治,则命之。凡园陵之制,皇祖以上至太祖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腊、社各一祭。皇考陵,朔、望及节祭,而日进食。又荐新于诸陵,其物五十有六品。始将进御,所司必先以送太常与尚食,滋味荐之,如宗庙。贞观十三年,太宗谒献陵,帝至小次,降舆,纳履,入阙门,西向再拜,恸哭俯伏殆不能兴。礼毕,改服入寝宫,执馔以荐。阅高祖及太穆后服御,悲感左右。步出司马北门,泥行二百步。
按《百官志》:膳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陵庙之牲
豆酒膳。诸司供奉口味,躬鐍其舆乃遣,进胙亦如之。非大礼、大庆不献食,不进口味。凡羊,至厨而乳者释之长生。大齐日,尚食进蔬食,释所杀羊为长生供奉。凡献食、进口味,不杀犊。尚食有猝须别索,必奏覆,月终而会之。凡尚食进食,以种取而别尝之。殿中省主膳上食于诸陵,以番上下,四时遣食医、主食各一人莅之。
按《旧唐书·礼仪志》:太宗皇帝践祚之初,悉兴文教,乃诏中书令房元龄、秘书监魏徵等礼官学士,修改旧礼。元龄等始与礼官议。太常行山陵、天子上陵之礼。太宗称善,颁于内外行焉。
高宗永徽元年,吐火罗献大鸟,命献于昭陵。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高宗本纪》:永徽元年五月,吐火罗遣使献大鸟如驼,食铜铁,上遣献于昭陵。
永徽二年,有司请昭陵上食如献陵礼,从之。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永徽二年,有司言:先帝时,献陵既三年,惟朔、望、冬至、夏伏、腊、清明、社上食,今昭陵丧期毕,请上食如献陵。从之。
永徽五年十二月戊午,发京师谒昭陵。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高宗本纪》云云。永徽六年正月壬申,拜昭陵。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六年正月壬申,拜昭陵,赦醴泉及行从,免县今岁租、调,陵所宿卫进爵一级,令、丞加一阶。癸酉,以少牢祭陪葬者。甲戌,至自昭陵。 按《礼乐志》:永徽六年正月朔,高宗谒昭陵,行哭就位,再拜擗踊毕,易服谒寝宫。入寝哭踊,进东阶,西向拜号,久,乃荐太牢之馔,加珍羞,拜哭奠馔。阅服御而后辞,行哭出寝北门,御小辇还。
显庆五年,诏岁春、秋季三公一巡陵。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显庆五年,诏岁春、秋季一巡,宜以三公行陵,太常少卿贰之,太常给卤簿,仍著于令。
中宗嗣圣 年,〈即武后 年〉 令以四季月、生日、忌日遣使诣陵。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始,《贞观礼》岁以春、秋仲月巡陵,至武后时,乃以四季月、生日、忌日遣使诣陵起居。
景龙二年,敕乾陵二忌以内使朝奉,他陵停四季等祭。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景龙二年,右台侍御史唐绍上书曰:礼不祭墓,唐家之制,春、秋仲月以使具卤簿衣冠巡陵。天授之后,乃有起居,遂为故事。夫起居者,参候动止,事生之道,非陵寝法。请停四季及生日、忌日、节日起居,准式二时巡陵。手敕曰:乾陵岁冬至、寒食以外使,二忌以内使朝奉。他陵如绍奏。
景龙 年令乾陵朝晡进奠昭献二陵日一进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献、昭、乾陵皆日祭。太常博士彭景直上疏曰:礼无日祭陵,惟宗庙月有祭。故王者设庙、祧、坛、墠为亲疏多少之数,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又谯周《祭志》: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祖、考之庙,皆月朔加荐,以象平生朔食,谓之月祭,二祧之庙无月祭。则古皆无日祭者。今诸陵朔、望食,则近于古之殷事;诸节日食,近于古之荐新。郑注《礼记》:殷事,月朔、半荐新之奠也。又:既大祥即四时焉。此其祭皆在庙,近代始以朔、望诸节祭陵寝,唯四时及腊五享庙。考经据礼,固无日祭于陵。唯汉七庙议,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庙,园各有寝、便殿,故日祭于寝,月祭于便殿。元帝时,贡禹以礼节烦数,愿罢郡国庙。丞相韦元成等又议七庙外,寝园皆无复。议者亦以祭不欲数,宜复古四时祭于庙。后刘歆引《春秋传》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祀,二祧则时享,坛、墠则岁贡。后汉陵寝之祭无传焉。魏、晋以降,皆不祭墓。国家诸陵日祭请停如礼。疏奏,天子以语侍臣曰:礼官言诸陵不当日进食。夫礼以人情沿革,何专古为。乾陵宜朝晡进奠如故。昭、献二陵日一进,或所司苦于费,可减朕常膳为之。 按《彭景直传》:中宗景龙末,景直为太常博士。时献、昭、乾三陵皆日祭,景直上言:宜罢诸陵日祭。帝不从。
元宗开元十五年,敕宣、光二陵州县岁一巡,凡公卿巡陵具仗出城。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开元十五年敕:宣皇帝、光皇帝陵,以县令检校,州长官岁一巡。又敕:岁春、秋巡陵,公卿具仗出城,至陵十里复。
开元十七年,有事于诸陵。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十七年十一月丙申,拜桥陵,赦奉先县。戊戌,拜定陵。己亥,拜献陵。壬寅,拜昭陵。乙巳,拜乾陵。戊申,至自乾陵,大赦。免今岁税之半。赐文武官阶、爵,侍老帛。旌表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终身勿事。 按《礼乐志》:开元十七年,元宗谒桥陵,至壖垣西阙下马,望陵涕泗,行及神武门,号恸再拜。且以三府兵马供卫,遂谒定陵、献陵、昭陵、乾陵乃还。
开元二十年,《开元礼》成,定拜陵之制。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开元礼》。二十年九月,颁所司行用焉。
按《开元礼》:皇帝将拜陵,所司承制,内外宣摄,随职供办。前发二日,太尉告太庙如常仪。将作先修理拜谒之所及寝宫,务极洁敬,不得喧杂。尚舍直长去陵十里所设行宫,奉御铺御座斋室如常仪。守宫设从驾百官及皇亲诸客使位及次如常仪。尚舍又于拜陵所道西量设小次,又于寝宫前之西南设大次东向如常仪。守宫量设侍臣次于大次西南,设群官应陪位者次于侍臣次之西南,随地之宜,皆东向北上,文官在北,武官在南,朝集使于武官之南。尚食先备太牢之馔,珍羞庶品,务极丰洁。
太常涤盏牲牢及粢盛,光禄、司农及长祠人供办如式。
拜谒前一日,皇帝至行宫,诣斋室,仗卫如式。陵令以玉册进,御署讫,近臣奉出,陵令受讫,奉礼设御位于陵东南隅,西向。
其有山谷隐映,则随地设位,望陵而拜。
又设位于寝宫之内寝殿东阶之东南,西向。又设百官位于陵所,行从官及皇亲诸亲并客使等分方位于神道左右;寝宫则于大次之前,分方序立如常,并随地之宜。拜谒日未明五刻,诸卫量设黄麾仗于陵寝陈布。
其陵寝旧宿卫人,各依本职掌,不得移动。
未明三刻,行从百官及诸皇亲五等已上、诸亲三等以上并客使等应陪位者俱就位。侍中版奏:请中严。
其布位及进严典仪赞相设之。
近仗就陈如常。未明一刻,侍中版奏:外办。皇帝素服乘马以出,敕侍臣上马,曲直华盖伞扇侍卫如常仪,诣陵西南小次,所控马以入。少顷,侍中版奏:外办。皇帝步出次,博士引太常卿,太常卿前导,皇帝至位。太常卿前奏:请再拜。
博士与太常卿退立于后。
皇帝再拜。太常卿又前奏:请再拜。皇帝又再拜。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陪位者皆再拜,又再拜讫。
凡赞拜进退,皆通事舍人赞相,以后准此。
少顷,太常卿前奏:请辞。皇帝再拜,又再拜。奉礼曰:奉辞。赞者承传,陪位者再拜,又再拜。太常卿引皇帝还小次,乘马出次,敕侍臣上马,仪仗侍卫诣寝宫。皇帝从陵回诣大次,乘马以入,其仗卫等各立以俟,其行从百官及皇亲诸亲并客使等,并依位序立于大次之前。所司严洁具酒馔。侍中版奏:外办。皇帝步出大次,博士引太常卿,太常卿前导,皇帝至寝宫南门,仗卫停于门外。
其应从入之官,临时奏听进止。
博士引太常卿,太常卿前导,皇帝入内门,取东廊进至寝殿东阶之东南,西向立定。太常卿前奏再拜讫,引皇帝升东阶,当神座前,北面再拜讫,又当皇后神座前再拜讫,入,进省服玩,拂拭床帐。敕所由进太牢之馔,加备珍羞陈设。
若有太子、诸王、公主陪葬柏城内者,并于寝殿东廊下所司致祭,功臣陪葬者,于东廊下各奠馔布位,量定献官行事。
太常卿引皇帝出,诣酒樽所,酌酒进。
其樽坫陈于堂户外之东南如常仪。
皇帝入奠酒三爵讫,当神座前北面立。太祝二人对持玉册于室户外之右,东向,一太祝东向跪读文讫,皇帝再拜,又再拜。若更进奠服玩,即躬自执陈。讫,太常卿引皇帝出户,当神座前北面立。太常卿奏:请辞。皇帝再拜,又再拜。讫,太常卿引皇帝出中门,太常卿前奏:请权停。
其从官及行事官并出大门外奉候。
其守宫使、内侍官引内官率寝宫内人谒见讫,皇帝出,侍卫如常仪,还大次。少顷,若犹宿,即乘马还行宫。若更向前陵,即于大次更进发。
皆近侍先奏取进北,与仗卫计会。
皇后拜陵。所司先设大次于寝宫之东,随地之宜,东向,铺御座如常。入设先朝妃嫔次于大次之南。守宫设大长公主、长公主及诸亲妇人、命妇等次于妃嫔之南,皆东向。及拜谒之处,皆障以行帷。前一日,内谒者设中宫御位于寝宫东次前近东,东向。又设先朝妃嫔以下位于御位西南,各于其次之东,皆重行东面,以北为上。司赞位于妃嫔东北,东面,掌赞二人在南,差退。皇帝发行宫后,皇后乘四望车如常行之式,发行,之大次,改服假髻、白练单衣服。内典引各引妃嫔以下就位立讫,内侍版奏:外办。司宫引尚宫,尚宫引皇后
每尚宫前导,皆司宫先引。
出就位。
尚服负琮宝以从之如式。
立定,尚仪前奏:再拜。退复位。皇后再拜。司赞曰:再拜。掌赞承传,诸陪位者皆再拜。少顷,尚仪又前奏:请再拜辞。皇后再拜。司赞曰:再拜。掌赞承传,诸陪位者皆再拜。尚宫引皇后还大次,谒寝宫如常仪。皇后初还大次,内典引各引陪位者退。皇后拜陵讫,于寝宫东大次改服钿钗礼衣。
若服常服,临时听进止。
乘舆诣寝宫,司服负琮宝以从,侍卫如常,先朝妃嫔、大长公主、长公主陪后如常式。至宫北门,降舆入大次。皇帝既入寝宫,尚宫引皇后侍从如常。诣寝殿前西阶之西,东面立。其妃嫔、公主等陪从立于皇后之南,皆东面北上。又设司赞位于妃嫔东北,东面;掌赞二人在南,差退。在位者立定,尚仪前奏:再拜。皇后再拜。司赞曰:再拜。掌赞承传,妃嫔以下皆再拜。讫,尚宫引皇后升自西阶,入室。
妃嫔公主等仍立于阶下。
诣先帝神座前,北面再拜。讫,尚宫又引皇后诣先帝皇后神座前,北面再拜。讫,复引皇后进省先后服玩。讫,引退西厢东面立。进食讫,皇帝出,尚宫引皇后从出,降自西阶,复阶下位。尚仪奏:再拜。讫,司赞曰:再拜。掌赞承传,请皇帝之大次更衣,妃嫔以下皆更衣。皇后出寝宫北门,乘四望车还行宫,侍从如来仪。 太常卿行诸陵。所司先择吉日。行日之朝,车府令具轺车,驾一马,清道。青衣、团扇、曲盖、伞扇俱诣太常寺门布列以候。守宫先于陵南百步道东设次,西向北上。右校令具剪除利器以备洒扫。太常卿公服乘车,奉礼以下公服陪从,到次降车。奉礼设卿位于北门外之左,西向,陵官在卿位东南,执事官又于其南,俱西面北上。设奉礼位在陵官之西,西面,赞者二人在南,少退。谒者引太常卿出次就位,赞引诸官以次就位。立定,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在位者俱再拜。谒者引太常卿,赞引引诸官以次入奉行毕,谒者引复位。奉礼曰:再拜。赞者,皆再拜。谒者引太常卿,赞引引诸官各就便坐。少顷,乘车发行次,诣诸陵奉行如上仪。若应须洒扫及芟薙修理,皆即随事处分。
开元二十三年,诏定五陵,岁时祀典。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开元二十三年,诏:献、昭、乾、定、桥五陵,朔、望上食,岁冬至、寒食各日设一祭。若节与朔、望、忌日合,即准节祭料。桥陵日进半羊食。开元二十五年,敕诸陵并隶宗正寺。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二十五年秋七月己卯,敕诸陵庙并隶宗正寺,其宗正寺官员,自今并以宗枝为之。
开元二十七年,敕公卿巡陵乘辂。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开元二十七年,敕公卿巡陵乘辂,其令太仆寺,陵给辂二乘及仗。开元二十八年,诏:宣、光、景、元诸帝陵,置署官、陵户,春、秋,分命巡谒。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开元二十八年,制:以宣皇帝、光皇帝、景皇帝、元皇帝追尊号谥有制,而陵寝所奉未称。建初、启运陵如兴宁、永康陵,置署官、陵户,春、秋仲月,分命公卿巡谒。
天宝元年诏:建初、启运、兴宁、永康陵,岁时进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开元三十年诏:建初、启运、兴宁、永康陵,岁四时、八节,所司与陵署具进食。〈按开元三十年即天宝元年。〉
天宝二年,始以九月朔,及寒食五月五日荐衣、扇杂物于诸陵。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天宝二年,始以九月朔荐衣于诸陵。又常以寒食荐饧粥、鸡毬、雷车,五月五日荐衣、扇。
按《杜佑·通典》:天宝二年七月敕:朕承丕业,肃恭祀事,至于诸节,常修荐享。且诗著授衣,令存休浣,在于臣子,犹及恩私,恭事园陵,未标令式。自今以后,每至九月一日,荐衣于陵寝。贻范千载,庶展孝思。且仲夏端午,事无典实,传之浅俗,遂乃移风,况乎以孝道人,因亲设教,变游衣于汉纪,成献服于礼文,宜宣示庶寮,令知朕意。
天宝九载十一月己丑,制自今巡陵为朝拜。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元宗本纪》云云。天宝十载春正月,置内官,供洒扫诸陵庙。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元宗本纪》云云。天宝十二载夏五月辛亥,诏诸陵署依旧隶太常寺。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元宗本纪》云云。天宝十三载,改五陵署为台,官为台令。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陵司旧曰署,天宝十三载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官为台令,升旧一阶。是后诸陵署皆称台。
代宗大历十四年,德宗即位,始命皇族赴山陵,罢泰陵日荐。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德宗本纪》:大历十四年五月,即皇帝位。六月癸丑,命皇族五等以上居四方者,家一人赴山陵。 按《礼乐志》:大历十四年,礼仪使颜真卿奏:今元陵请朔、望、节祭,日荐,如故事;泰陵惟朔、望、岁冬至、寒食、伏、腊、社一祭,而罢日食。制曰:可。
德宗贞元四年,更定公卿岁时拜陵礼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贞元四年,国子祭酒包佶言:岁二月、八月,公卿朝拜诸陵,陵台所由导至陵下,礼略,无以尽恭。于是太常约旧礼草定曰:所司先撰吉日,公卿辂车、卤簿就太常寺发,抵陵南道东设次,西向北上。公卿既至次,奉礼郎设位北门外之左,陵官位其东南,执事官又于其南。谒者导公卿,典引导众官就位,皆拜。公卿、众官以次奉行,拜而还。故事,朝陵公卿发,天子视事不废。
贞元十六年,始以拜陵官发,不视事。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贞元十六年,拜陵官发,会董晋卒,废朝。是后公卿发,乃因之不视事。
宪宗元和元年,罢崇陵日祭。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元和元年,礼仪使杜黄裳请如故事,丰陵日祭,崇陵惟祭朔、望、节日、伏、腊。
元和二年,始定诸陵以朔、望奠,亲陵以朝晡奠,馀并停。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礼乐志》:元和二年,宰臣建言:礼有著定,后世徇一时之慕,过于烦,黩故陵庙有荐新,而节有遣使,请岁太庙以时享,朔、望上食,诸陵以朔、望奠,亲陵以朝晡奠,其馀享及忌日告陵皆停。
敬宗宝历二年,太常奏停孝敬四陵朝拜。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宝历二年二月,太常奏,追尊孝敬皇帝以下四陵,昔年追尊大号,皆是恩制,缘情而行,当时已不合经典,今乃二时朝拜,上拟祖宗,切以情礼之差,过犹不及,谨按礼记及历代礼文,并国朝故事,帝旁亲无服,又云,五代五亲服尽,伏以四陵亲非祖宗,事无故实,缘情权制,礼合变更,有司因循,尚为常典,况今宗庙之上,迁代已远,尊卑降杀,朝拜须停,敕旨依奏。
孝敬皇帝恭陵,让皇帝惠陵,奉天皇帝齐陵,承文皇帝顺陵。
宣宗大中十二年二月,停光陵朝拜及守陵宫人。
按《唐书·宣宗本纪》云云。
懿宗咸通四年二月,拜十六陵。
按《唐书·懿宗本纪》云云。
后梁
太祖开平三年二月,敕修陵园宫殿,以县令兼陵台令。按《五代史·梁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三年二月丙午,宗正寺请修兴极、永安、光天、咸宁陵,并合添修上下宫殿、栽植松柏。制可。癸亥,敕:丰沛之基,寝园所在,悽怆动关于情理,充奉自系于国章。宜设陵台,兼升县。其辉州砀山县宜升为赤县,仍以本县令兼四陵台令。
后唐
庄宗同光三年六月,敕修关内诸陵,并令修寿陵等十陵。按《五代史·唐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同光三年六月,敕:关内诸陵,顷因丧乱,历遭穿发,多未掩修。其宫殿法物等,各令奉陵州府据所管陵园修制,仍四时各依例荐飨。逐陵各差近陵百姓二十户放杂差役以备洒扫。其寿陵等一十陵,亦一例修掩,量差陵户。仍授尚书工部郎中李途京兆少尹,完修奉诸陵使。
废帝清泰三年,北幸,遂谒陵所。
按《五代史·唐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清泰三年,车驾北幸路当徽陵乃至陵所朝谒。
后晋
出帝天福八年,寒食,望祭显陵。按《五代史·晋本纪》:天福八年二月庚午,寒食,望祭显陵于南庄,焚御衣、纸钱。
焚衣野祭之类,皆闾巷人之事也,用之天子见礼乐坏甚。
后周
世宗显德元年,拜嵩陵。按《五代史·周本纪》:显德元年三月,攻汉。六月乙巳,班师。乙丑,次新郑,遂拜嵩陵。
按《文献通考》:显德元年六月,车驾征太原回,拜嵩陵。至陵所,哀泣,感左右,祭奠而退。赐奉陵将士及近郊人金帛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