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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一百四十四卷目录

 祀典总部汇考八
  礼记〈曲礼 王制 月令 曾子问 礼运 礼器 郊特牲 少仪 祭法 表记〉
  尔雅〈释天 祭名〉
  许慎说文〈祭名〉
  蔡邕独断〈五祀之别名 六号之别名 祭宗庙礼牲之别名 太祝掌六祝之辞〉

礼仪典第一百四十四卷

祀典总部汇考八

《礼记》《曲礼》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
〈陈注〉疏曰:祭天地、社稷、山川、四方百物及七祀之属,皆有尸外神,不问同姓异姓,但卜之吉,则可为尸。祭胜国之社稷,则士师为尸,惟祭殇无尸。 吕氏曰:抱孙不抱子,古礼经语也。曾子问曰:孙幼,则使人抱之。抱孙之为言生于孙,幼且明,尸必以孙以昭穆之同也。古之祭祀,必有尸。尸,神象也。主人之事尸,以子事父也。尸必筮求诸神,而不敢专也。在散齐之日,或道遇之,故有为尸下之礼。大夫士言见君,言知者,盖君或不能尽识。有以告,则下之,致其敬也。尸不下君而式之者,庙门之外,尸尊未全,不敢亢礼而答之。故式之而已。亢礼而答,则下之矣。如在庙中,主人拜,无不答也。古者,车中以式为敬。式,车前横木也。冯之以礼人首,必小俛以是为敬。式视马尾俯首之节也。几尊者,所冯以养安也。故尸之乘车用之。

齐者不乐不吊。
〈陈注〉吕氏曰:古之有敬事者,必齐。齐者,致精明之德也。乐则散,哀则动,皆有害于齐也。不乐不吊者,全其齐之志也。

临祭不惰,祭服敝则焚之,祭器敝则埋之,龟筴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
〈陈注〉吕氏曰:人所用,则焚之。焚之,阳也。鬼神所用,则埋之。埋之,阴也。

凡祭于公者,必自彻其俎。
〈陈注〉疏曰:此谓士助君祭也。若大夫以上,则君使人归其俎。若大夫以下,自祭其庙,则使人归宾俎。吕氏曰:执臣子之敬,毋敢视宾客,故自彻其俎以出也。

践阼,临祭祀,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
〈陈注〉践,履也。阼,主阶也。履主阶而行事,故曰践阼也。宗庙之事,为内。郊社之事,为外。祝辞称孝王某者,事亲之辞。嗣王某者,事神之辞也。

临诸侯,畛于鬼神,曰有天王某甫。
〈陈注〉天子巡狩而至诸侯之国,必使祝史,致鬼神当祭者之祭。以不亲往,故祝辞称字曰:某甫。甫者,丈夫之美称也。 方氏曰:望秩之礼,必于野外。故以畛言之。畛,田间道也。祭于畛,而谓之畛,犹祭于郊而谓之郊也。天子适诸侯,非其常,盖有时矣。故于是特言有焉。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
〈陈注〉吕氏曰:此章泛论祭祀之法。冬日至祭天,夏日至祭地,四时各祭其方以迎气,又各望祭其方之山川。五祀则春祭户,夏祭灶,季夏祭中霤,秋祭门,冬祭行。此所谓岁遍。诸侯有国,国必有方,祭其所居之方而已。非所居之方,及山川不在境内者,皆不得祭。故曰方祀。《祭法》:天子立七祀,加以司命泰厉。诸侯五祀,有司命公厉而无户灶。大夫三祀,有族厉而无中霤户灶。士二祀,则门行而已。是法考于经,皆不合。曾子问:天子未殡,五祀之祭不行。《士丧礼》祷于五祀,则自天子至士,皆祭五祀。《祭法》言涉怪妄不经,至于所称庙制,亦不与诸经合。〈大全〉严陵方氏曰:德有隆杀,故所祭之神有大小。业有广狭,故所祭之神有远近也。

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陈注〉吕氏曰:废之莫敢举,如已毁之宗庙,变置之社稷,不可复祀也。举之莫敢废,如已修之坛墠而辄毁,已正之昭穆而辄变也。非所祭而祭之,如法不得祭,与不当祭而祭之者也。鲁立武宫,立炀宫,举其废也。跻僖公,废其举也。鲁之郊禘与祀文王,祀爰居祭所,不当祭也。淫,过也。以过事神,神弗享也。故无福。

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
〈陈注〉毛色纯而不杂曰牺,养于涤者曰肥,求得而用
之曰索。疏曰:此谓天子、大夫、士也。若诸侯,大夫即用少牢,士则用特牲。其丧祭则大夫亦得用牛,士亦用羊豕。故《杂记》云: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祔,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特牲卒哭,成事祔皆少牢是也。

《王制》

祭用数之仂。
〈陈注〉总计一岁经用之数,而用其十分之一,以行常祭之礼也。

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丧用三年之仂。
〈陈注〉丧凶事,祭吉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故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者,不敢以卑废尊也。未葬以前,常属绋于輴车,以备火灾。丧在内而行祭于外,是踰越丧绋而往也。丧三年而除,中间礼事繁难,故总计三岁经用之数,而用其十之一也。〈大全〉邵氏曰:祭用经用之什一者,不敢略于神也。丧用三年之仂,抑亦送死之礼,尤所不当略乎。

丧祭,用不足曰暴,有馀曰浩,祭,丰年不奢,凶年不俭。
〈陈注〉暴者,残败之义,言不齐整也。浩者,汎滥之义,所谓以美没礼也。惟其制用,有一定之则。是以岁有丰凶,而礼无奢俭。

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后者。
〈陈注〉视三公,视诸侯,谓视其饔饩牢礼之多寡,以为牲器之数也。因国,谓所建国之地,因先代所都之故墟也。今无主祭之子孙,则在王畿者,天子祭之。在侯邦者,诸侯祭之。以其昔尝有功德于民,不宜绝其祀也。《周官》制度云:五祀见于《周礼》《礼记》《仪礼》,杂出于史传者,多矣。独《祭法》加为七,《左传》《家语》以为重。该修熙句龙之五官,《月令》以为门、行、户、灶、中霤。然则所谓五祀者,名虽同而祭各有所主也。郑氏以七祀为周制,五祀为商制。然《大宗伯》亦云:祭社稷五祀,《仪礼》:士疾病,祷五祀。则五祀无尊卑隆杀之辨矣。愚意,郑氏已是臆说,《祭法》之言,亦未可深信。〈大全〉马氏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所以报本反始,抑以防僭乱之阶也。

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寝不踰庙。
〈陈注〉羞不踰牲者,如牲是羊,则不以牛肉为庶羞也。此三者,皆薄于奉己,厚于事神也。

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
〈陈注〉大夫有田禄,则不假借祭器于人。无田禄者,不设祭器,则假之可也。

《月令》

孟春之月,乃修祭典,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仲春之月,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
〈陈注〉不用牲,谓祈祷小祀耳。如太牢祀高禖,乃大典礼,不在此限。稍重者,用圭璧。稍轻者,则以皮币更易之也。

季夏之月,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刍,以养牺牲,令民无不咸出其力,以共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以祠宗庙社稷之灵,以为民祈福。
〈陈注〉四监,即《周官》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官也。敛此刍为养牺牲之用,各有常数,故云秩刍也。

仲秋之月,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按刍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类,量大小,视长短,皆中度,五者备当,上帝其飨。
〈陈注〉宰,主牲者。祝,告神者。全谓色不杂,具谓体无损也。物色或骍或黝,阳祀用骍牲,阴祀用黝牲。比类者,比附阴阳之类而用之也。五者悉备,而当于事,上帝且歆飨之矣。况群神乎。

季冬之月,乃命四监,收秩薪柴,以共郊庙,及百祀之薪燎。
乃命太史,次诸侯之列,赋之牺牲,以共皇天上帝社稷之飨,乃命同姓之邦,共寝庙之刍豢,命宰历卿大夫,至于庶民,土田之数,而赋牺牲,以共山林名川之祀,凡在天下九州之民者,无不咸献其力,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

《曾子问》

曾子问曰:祭,如之何则不行旅酬之事矣,孔子曰:闻之小祥者,主人练祭而不旅,奠酬于宾,宾弗举,礼也,昔者鲁昭公练而举酬行旅,非礼也,孝公大祥,奠酬弗举,亦非礼也。
曾子问曰:相识有丧服,可以与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
〈大全〉严陵方氏曰:此所谓祭盖吉祭也。故虽缌麻之轻,亦不与。

曾子问曰:天子尝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陈,天子崩,后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曾子问曰:当祭而日食,大庙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接祭而已矣,如牲至未杀,则废。
〈陈注〉接,捷也,速疾之义。此言宗庙之祭,遇此变异,则减略节文,务在速毕。无迎尸于奥,及迎尸入坐等礼仪。

天子崩,未殡,五祀之祭不行,既殡而祭,其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自启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已葬而祭,祝毕献而已。
〈陈注〉天子诸侯之祭,礼亡,不可闻其详矣。先儒以大夫士祭礼推之,士祭尸九饭,大夫祭尸十一饭,则知诸侯十三饭,天子十五饭也。五祀,外神不可以己私丧,久废其祭。若当祭之时,而天子崩,则止而不行。俟殡讫,乃祭。然其礼则杀矣。侑,劝也。尸入,迎尸而入坐也。三饭,不侑者尸三饭,告饱则止。祝更不劝侑其食,使满足当饭之数也。酳,食毕,而以酒漱口也。按《特牲礼》:尸九饭毕,主人酌酒酳尸,尸饮卒爵酢主人,主人受酢,饮毕,酌献祝。祝饮毕,主人又酌献佐食。今云酳不酢者,无酢主人以下等事也。此是言殡后祭五祀之礼。又言自启殡往葬,及葬毕,反哭其间,亦不祭五祀。直待葬后,乃祭。其礼又不同。盖葬后,哀稍杀,渐向吉,故祝侑尸食至十五饭,摄主酳尸,尸饮卒爵而酢摄主,摄主饮毕,酌而献祝,祝受而饮毕,则止,无献佐食以下之事。故云:祝毕献而已。已,止也。

曾子问曰: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陈,闻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自薨比至于殡,自启至于反哭,奉帅天子。
〈陈注〉诸侯既殡,而祭社稷,或五祀,亦如天子殡后祭五祀之礼。其葬后而祭社稷、五祀者,亦如天子葬后,祭五祀之礼。

曾子问曰:大夫之祭,鼎俎既陈,笾豆既设,不得成礼,废者几,孔子曰:九,请问之,曰: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君之太庙火,日食,三年之丧,齐衰,大功,皆废,外丧自齐衰以下,行也,其齐衰之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缌,室中之事而已矣,士之所以异者,缌不祭,所以祭,于死者无服,则祭。
〈陈注〉此言大夫宗庙之祭。

《礼运》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故元酒在室,醴盏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作其祝号,元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与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浣帛,醴盏以献,荐其燔炙,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是谓合莫。然后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铏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此礼之大成也。
〈陈注〉太古无酒,用水,行礼后,王重古,故尊之名为元酒。祭则设于室内,而近北也。醴,犹体也,酒之一宿者。《周礼》谓之醴齐,盏即《周礼》盎齐,盎犹翁也。成而翁翁然。葱,白色也。此二者,以后世所为贱之,陈列虽在室内,而稍南近户,故云醴盏在户也。粢醍,即《周礼》醍齐,酒成而红赤色也。又卑之,列于堂。澄酒,即《周礼》沈齐,成而滓沈也。又在堂之下矣。此五者,各以等杀设之。祝为主人告神之辞,嘏为尸致福于主人之辞。上神,在天之神也。《祭统》云: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是正君臣之义。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是笃父子也。睦兄弟者,主人献长兄弟及众兄弟之礼,齐上下者,献与馂,各有次序无遗缺也。夫妇有所者,君在阼,夫人在房。及致爵之类也。《周礼》祝号有六,一神号,二鬼号,三祇号,四牲号,五号,六币号。作其祝号者,造为鬼神及牲玉美号之辞,祝史称之,以告鬼神也。每祭,必设元酒,其实不用之,以酌荐其血毛,谓杀牲之时,取血及毛入以告神于室也。腥其俎,谓牲既杀,以俎盛肉进于尸前也。祭元酒,荐血毛、腥俎,此三者,是法上古之礼。孰其殽以下,是中古之礼。殽,骨体也。以汤爓为熟。越席,蒲席也。疏布,粗布也。幂,覆尊也。《周礼》:越席、疏布,祭天用之,此以为宗庙之用。记者,杂陈之也。浣帛,谓祭服以湅染之,帛制之也。醴盏以献者,朝践荐血腥时,用醴馈食。荐熟时,用盏也。荐其燔炙者,燔肉炙肝也。《特牲礼》:主人献尸,宾长以肝,从主妇献尸。宾长以燔从也。第一君献,第二夫人献,第三君献,第四夫人献。故云君与夫人交献也。此以上至孰其殽,是法中古之礼,皆所以嘉
善于死者之魂魄,而求以契合于冥漠之中也。然后退而合亨,谓先荐爓未是熟物,今乃退取向爓肉,更合而烹煮之,使熟而可食也。又尸俎惟载右体,其馀不载者,及左体等亦于镬中烹煮之,故云合烹也。体其犬豕牛羊者,随其牲之大小烹熟,乃体别骨之贵贱,以为众俎,用供尸及待宾客兄弟等也。此是祭末飨燕之众俎,非尸前之正俎也。簠,盛稻粱之器。簋,盛黍稷之器。竹曰笾,木曰豆,铏如鼎而小,孝事祖宗之道,慈爱子孙之道也。合亨以下,当世之礼也。祥,犹善也。

《礼器》

君子曰:祭祀不祈,不麾蚤,不乐葆大,不善嘉事,牲不及肥大,荐不美多品。
〈陈注〉君子曰,记者谓也。祭有常礼,不为祈私福也。《周礼》:大祝掌六祈,小祝有祈福祥之文,皆是有故则行之,不在常祀之列。麾,快也。祭有常时,不以先时为快。葆,犹褒也。器币之大小长短,自有定制,不以褒大为可乐也。嘉事,冠昏之礼,奠告有常仪,不为善之而更设他祭。牲不及肥大,及犹至也。如郊牛之角、茧、栗,宗庙角握,社稷角尺,各有所宜用,不必须并及肥大也。荐祭之品味有定数,不以多品为美也。〈大全〉长乐陈氏曰:君子之于祭祀也,宁神而已,故不祈。因时而已,故不麾蚤。

三代之礼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周坐尸,诏侑武方,其礼亦然,其道一也,夏立尸而卒祭,殷坐尸,周旅酬六尸,曾子曰:《周礼》共犹醵与。
君子曰: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
〈陈注〉近者,为亵。远者,为敬。凡行礼之事,与人情所欲者,相近则非。礼之极至者,其事本多端,此独举血腥爓熟四者之祭,以明之者,礼莫重于祭故也。郊,祭天也。郊祀与大飨三献,皆有血腥爓熟。此各言者,据先设者为主也。郊则先设血,后设腥,爓熟大飨,祫祭宗庙也。腥,生肉也。去人情稍近。郊先荐血,大飨则迎尸时,血与腥同时荐献,酌酒以荐献也。祭社稷及五祀,其礼皆三献,故因名其祭为三献也。爓,沈肉于汤也,其色略变,去人情渐近矣。此祭血腥与爓一时同荐,但当先者设之在前,当后者设之居后。据宗伯社稷、五祀,初祭降神时,已埋血,据此则正祭荐爓时,又荐血也。一献,祭群,小祀也。祀卑,酒惟一献,用熟肉,无血腥爓三者。盖熟肉是人情所食,最为亵近,以其神卑,则体宜轻也。

一献质,三献文,五献察,七献神。
〈陈注〉献,酌酒以荐也。祭群小祀,则一献,其礼质略。祭社稷、五祀,三献,其神稍尊,故有文饰。五献,祭四望山川之礼也。察者,显盛详著之貌。祭先公之庙,则七献,礼重,心肃洋洋乎,其如在之神也。

《郊特牲》

孔子曰:三日齐,一日用之,犹恐不敬,二日伐鼓,何居。
〈陈注〉齐者,不听乐,恐散其志虑也。今三日之间,乃二日击鼓,其义何所处乎。〈大全〉方氏曰:《家语》云:季桓子将祭,齐三日,而二日钟鼓之音不绝,盖其事矣。

恒豆之菹,水草之和气也,其醢,陆产之物也,加豆,陆产也,其醢,水物也。
〈疏〉《正义》曰:此一节,总明祭祀笾豆、酒醴、莞簟、尊彝、醯醢、鸾刀之属,明其尚质所用之宜。〈陈注〉恒豆,每日常进之豆也。《周礼》醢人所掌朝事之豆。注谓清朝未食,先进口食也。菹,酢菜也。水草,昌本茆菹之类。加豆,《周礼注》谓:尸既食,后亚献尸,所加进之豆。但醢人所掌,是天子之礼,此言诸侯之礼,物既不同,此朝事之豆,与祭礼馈食荐熟之豆,俱为恒豆,而加豆则祭末酳尸所用也。水物,若蠃醢鱼醢是也。菹醢,皆以豆盛之。

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也,不敢用常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神明之义也,非食味之道也,先王之荐,可食也,而不可耆也,卷冕路车,可陈也,而不可好也,武壮,而不可乐也,宗庙之威,而不可安也,宗庙之器,可用也,而不可更其利也,所以交于神明者,不可同于所安乐之义也。
〈陈注〉不可耆,谓食之有节,不可贪爱。旧说谓:质而无味,不能悦口。不可好,谓尊严之服器,不可以供玩爱。武万舞,大武也,以示壮勇之容,不可常为娱乐。宗庙,威严之地,不可寝处以自安。宗庙行礼之器,不可利用以为便。交神明之义如此。

酒醴之美,元酒明水之尚,贵五味之本也,黼黻文绣之美,疏布之尚,反女功之始也,莞簟之安,而蒲越,槁秸之尚,明之也,大羹不和,贵其质也,大圭不琢,美其质也,丹漆雕几之美,素车之乘,尊其朴也,贵其质而已矣,所以交于神明者,不可同于所安亵之甚也,如是而后宜。
〈陈注〉明之,昭其礼之异也。雕,刻镂之也。几漆,饰之畿
限也。

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黄目,郁气之上尊也,黄者中也,目者,气之清明者也,言酌于中而清明于外也。
〈陈注〉黄目,黄彝也,卣罍之类,以黄金镂其外,以为目,因名焉。用贮郁鬯之酒,有芬芳之气,故云郁气。中,中央之色也。

祭天,扫地而祭焉。于其质而已矣,醯醢之美,而煎盐之尚,贵天产也,割刀之用,而鸾刀之贵,贵其义也,声和而后断也。
〈陈注〉盐以煎鍊而成,故曰煎盐。必用鸾刀者,取其鸾铃之声,调和而后断割其肉也。贵其义,是贵声和之义。

祭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
〈陈注〉此泛言祭礼,又有此三者之例。如《周礼》所云:祈福祥,求永贞,祈年于田祖。《诗》言春夏祈谷之类,是祈也。报谓获福而报之,祭礼多是报本之义。由,用也。辟读为弭,如周所谓弭灾兵,远罪疾之类。由弭者,用此以消弭之也。〈大全〉延平周氏曰:祈也,报也,人情之所不能免者。圣人有以节文之也。

齐之元也,以阴幽思也,故君子三日齐,必见其所祭者。
〈陈注〉齐而元冠元衣,顺鬼神幽黯之意。且以致其阴幽之思也。见其所祭之亲,精诚之感也。〈大全〉严陵方氏曰:凡物之理,阴则静,阳则动。幽则深,浅则明。天机之动,不足以守静。天机之浅,不足以极深。而哀乐欲恶,贰其心矣。岂所以致其思哉。故必贵乎以阴幽也。君子之服,象其德。齐之服其色若是,岂不宜哉。故君子三日齐,必见其所祭者,以其静而深故也。为神而齐,必见其所祭之神。为鬼而齐,必见其所祭之鬼。

《少仪》

凡祭于室中,堂上无跣,燕则有之。
〈陈注〉凡祭,通言君臣上下之祭也。跣,脱屦也。祭礼主敬,凡祭在室中者,非惟室中不脱屦,堂上亦不敢脱屦。燕则有之者,谓行燕礼,则堂上可跣也。又按下大夫及士,阴阳二厌及燕尸,皆于室中。上大夫阴厌及祭在室,若摈尸则于堂。

《祭法》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禦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
〈陈注〉厉山氏,一云烈山氏,炎帝神农也。其后世子孙有名柱者,能殖百谷,作农官,因名农稷谷神也。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
〈陈注〉《左传》言共工氏以水纪官,在炎帝之前,太昊之后。

帝喾能序星辰以著众。
〈陈注〉序星辰,知推步之法也。著众,谓使民占星象,而知休作之候也。

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
〈陈注〉能赏,当其功也。均刑法,当其罪也。以义终,禅位得人也。

舜勤众事而野死,鲧鄣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菑,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财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表记》

子言之,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无非卜筮之用,不敢以其私亵事上帝,是以不犯日月,不违卜筮,卜筮不相袭也。
〈注〉日月,谓冬夏至、正月及四时也。所不违者,日与牲尸也。〈陈注〉刘氏曰:此段经文,言事天地神明,无非卜筮之用。而又云大事有时日。吕氏以为,冬夏至,祀天地四时,迎气用四立,他祭祀之当卜日者,不可犯,此素定之日,非此则其他自不可违卜筮也。然《曲礼》止云:大飨不问卜。《周官》大宰祀五帝,卜日,祀大神示,亦如之。大卜,大祭祀,视高命龟。春秋鲁礼又有卜郊之文。《郊特牲》又有郊用辛之语。是盖互相牴牾,未有定说。又如卜筮不相袭,大事卜,小事筮。而《洪范》有龟从筮从,龟从筮逆之文。簭人有凡国之大事,先簭而后卜。太卜又凡事涖卜,又如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而《特牲社》用甲召诰,丁巳郊,戊午社洛诰,戊辰烝祭。岁凡此皆不合礼家之说,未知所以一之也。姑阙,以俟知者。〈大全〉蓝田吕氏曰:郊所以事上帝,卜日而用之,不敢必其期也。卜牲而养之,不敢必其物也。是乃不敢以私亵事
之也。 张子曰:不犯日月,谓不使祭日相见犯。若一时有两祭,则必相回互,使之不相妨。

大事有时日,小事无时日,有筮,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不违龟筮,子曰:牲牷礼乐齐盛,是以无害乎,鬼神无怨乎百姓。
〈陈注〉大事,祭大神也。小事,祭小神也。不违龟筮四字,当在牲牷礼乐齐盛之下。以其一听于龟筮,故神人之心皆顺也。〈大全〉马氏曰:外事,阳也,而刚亦阳也,故用刚日。内事,阴也,而柔亦阴也,故用柔日。以郊为外事矣,而用辛。以社为内事矣,而用甲。说者以天地至尊之祭,不可同于外内,其说似得之矣。严陵方氏曰:牲牷,天产。齐盛,地产。礼者,威仪。乐者,节奏。于物则有天产、地产,于事则有威仪、节奏。事物虽尽,苟或有违于龟筮焉,又乌能幽无鬼神之害明,无百姓之怨乎。故先王之于祭祀,不特卜日,而又卜尸,不特卜尸,而又卜牲也。违龟筮而百姓怨者,书不云乎:询谋佥同,鬼神其依。则以鬼神依人而行故也。

《尔雅》《释天》

春祭曰祠。
〈注〉祠之言食。

夏祭曰礿。
〈注〉新菜可汋。

秋祭曰尝。
〈注〉尝新谷。

冬祭曰蒸。
〈注〉进品物也。

祭天曰燔柴。
〈注〉既祭,积薪烧之。

祭地曰瘗薶。
〈注〉既祭,埋藏之。

祭山曰庪县。
〈注〉或庪或县,置之方山。《山海经》曰:县以吉玉是也。

祭川曰浮沈。
〈注〉投祭水中,或浮或沈。

祭星曰布。
〈注〉布散祭于地。

祭风曰磔。
〈注〉今俗,当大道中磔狗,云以止风此其象。

是禷是祃,师祭也。
〈注〉师出,征伐类。于上帝祃,于所征之地。

既伯既祷,马祭也。
〈注〉伯,祭马祖也。将用马力,必先祭其先。

禘,大祭也。
〈注〉五年一大祭。

绎,又祭也。
〈注〉祭之明日,寻绎复祭。

周曰绎。
〈注〉《春秋经》曰:壬午犹绎。

商曰彤。
〈注〉《书》曰:高宗肜日。

夏曰复胙。
〈注〉未见义所出。〈疏〉此别四时及三代诸祭名也。春祭曰祠,夏祭曰礿,秋祭曰尝,冬祭曰蒸者,此四时之祭名也。郭云:祠之言食。礿,新菜可汋。尝,尝新谷。蒸,进品物也。此皆周礼也。殷以上则礿、禘、蒸、尝,王制文是也。至周公,则去夏禘之名,以春礿当之,更名春曰祠,故《禘祫志》云:王制,记先王之法,度宗庙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蒸。祫为大祭,于夏,于秋,于冬。周公制礼,乃改夏为礿禘,又为大祭。《祭义注》云:周以禘为殷祭,更名春曰祠,是祠礿尝蒸之名,周公制礼所改也。若然《诗·小雅》云:礿祠蒸尝,于公先王。此文王之诗,所以已得有制礼,所改之名者,然王者因革与世而迁事,虽制礼大定,要亦所改有渐。《易》曰:不如西邻之礿祭。郑注为夏祭之名,则文王时已改。言周公者,据制礼大定言之耳。祭天曰燔柴者,祭天名燔柴。《祭法》云:燔柴于泰坛,祭天也。郭云:既祭,积薪烧之。《大宗伯》云: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郑云:禋之言烟,周人尚臭。烟,气之臭闻者。槱,积也。《诗》曰:芃芃棫朴,薪之槱之。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所以报阳也。然则祭天之礼,积柴以实牲体,玉帛而燔之,使烟气之臭,上达于天,因名祭天曰燔柴也。一祭地曰瘗薶者,祭地名瘗薶。《祭法》云:瘗埋,于泰圻祭地也。然则祭神州地祇于北郊,瘗缯埋牲,因名祭地曰瘗埋。李巡曰:祭地以玉埋地中,曰瘗埋。孙炎曰:瘗者,翳也。既祭,翳藏地中。一祭山曰庪县者,庪县,祭山之名也。庪谓埋藏之。《大宗伯》云:以薶沈祭山林川泽。郑注云:祭山林曰埋是也。县谓县其牲币
于山林中,因名祭山曰庪县。郭云:或庪或县,置之于山是也。又云:《山海经》曰:县以吉玉是也者,按《中山经》云:历儿冢也。其祠礼毛太牢之具,县以吉玉。彼注云:县祭山之名是也。一祭川曰浮沈者,浮沈,祭川之名也。郭云:投祭水中,或浮或沈。《大宗伯》云:以埋沈祭山林川泽。郑注云:祭川泽曰沈,顺其性之舍藏是也。祭星曰布者,李巡曰:祭星者,以祭布露地,故曰布。孙炎曰:既祭布,散于地,似星布列也。郭云:布散于地。一祭风曰磔者,磔谓披磔牲体,象风之散物,因名云。郭云:今俗当大道中磔狗,云以止风,此其象。一是类是祃师祭也者,是类是祃。《诗·大雅》皇矣篇文也。师祭也,作者所以解诗也。言用师出征之祭名也。郭云:师出征伐,类于上帝,祃于所征之地者。《王制》云: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祃于所征之地是也。言类乎上帝,则类祭,祭天也。祭天而谓之类者,《尚书·夏侯》欧阳说以事类祭之,在南方,就南郊祭之。《春官·肆师》注云:类礼依郊祀而为之,是用《尚书》说为义也。祃之所祭,其神不明。《肆师》云:凡四时之田猎,祭表貉,则为位。注云:貉,师祭也。于立表处,为师祭。祭造军法者,祷气势之增倍也。其神盖蚩尤,或曰黄帝。又甸祝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杜子春云:貉,兵祭也。田以讲武治兵,故有兵祭习兵之礼。故貉祭祷气势之十百而多获。由此二注言之,则祃祭造兵为军法者,为表,以祭之祃。《周礼》作貉,貉又或为貊字,古今之异也。貉之言百祭祀此神,求获百倍。既伯既祷马祭也者,既伯既祷。《诗·小雅》吉日篇文也。马祭也作者,所以释诗也。《毛传》云:伯,马祖也,重物慎微,将用马力,必先为之祷其祖。祷,祷获也。郭云:伯祭马祖也,将用马力,必先祭其先。知伯是祭马祖者,为马而祭,故知马祖谓之伯也。伯,长也。马祖始是长也。郑注《周礼》云:马祖,天驷房也。彼注云:龙为天马,故房四星谓之天驷。马,国之大用,王者重之。故《夏官》校人春祭马祖,夏祭先牧,秋祭马社,冬祭马步。注云:马祖,天驷。先牧,始养马者。马社,始乘马者。马步,神为灾害马者。既四时各有所为祭之,马祖祭之在春,其常也。而将用马力,则又用彼礼以祷之。禘,大祭也者,经传之文,称禘非一,其义各殊。《论语》云:禘自既灌及春秋,禘于太庙,谓太庙之祭也。《丧服小记》云:王者禘其所自出也。及《大传》云:礼不王不禘,谓祭感生之帝于南郊也。《祭法》云:周人禘喾而郊稷,谓祭昊天于圜丘也。以此比馀处为大祭,总得谓禘。宗庙谓之禘者,禘,谛也,言使昭穆之次,审谛而不乱也。祭天谓之禘者,亦言使典礼谛也。郭云:五年一大祭者,出《礼记》文,知非祭天之禘者,以此文下云绎又祭也,为宗庙之祭。知此亦宗庙之祭也。一绎又祭也者,又复也。绎复祭之名也。郭云:祭之明日,寻绎复祭。《公羊传》云:绎者何,祭之明日也。《谷梁传》云:绎者,祭之旦日之享宾也。天子、诸侯谓之为绎少牢馈食大夫之礼也。谓之宾尸与祭同日,若然是亦与宾尸事不同矣。而《诗·颂·丝衣序》云:绎宾尸者,绎祭之礼,主为宾事此尸,但天子诸侯礼大,异日为之别为立名,谓之为绎。言其寻绎昨日。卿大夫礼小,同日为之,不别立名,直指其事,谓之宾尸耳。此序言绎者,是此祭之名,宾尸是此祭之事,故特详其文也。然又祭之名,三代各异。周名绎,商名肜,夏名复胙。郭云:《春秋经》曰:壬午犹绎者,宣八年经文也。又云:《书》曰:高宗肜日。《商书篇》也。孙炎云:肜者,相寻不绝之意。夏曰复胙者,郭云未见义所出。以夏之典训,无言复胙名者,是未见义所出也。诗传及诗笺亦无此一句。说者云:胙是祭肉也。以祭之旦日,复陈其祭肉以宾尸也。未知然否。

《祭名》

春猎为蒐。
〈注〉搜索,取不任者。

夏猎为苗。
〈注〉为苗稼除害。

秋猎为狝。
〈注〉顺杀气也。

冬猎为狩。
〈注〉得兽取之,无所择。

宵田为獠。
〈注〉《管子》曰:獠猎毕弋。今江东亦呼猎为獠,或曰即今夜猎载炉照也。

火田为狩。
〈注〉放火烧草,猎亦为狩。

乃立冢土,戎丑攸行。
〈注〉冢土大社,戎丑大众。

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
〈注〉有事祭也,《周官》所谓宜乎社。

振旅阗阗,出为治兵,尚威武也。入为振旅,反尊卑也。
〈注〉振旅,整众。阗阗,群行声。幼贱在前,贵勇力也。尊老在前,复常仪也。

《许慎说文》《祭名》

除恶之祭曰祓,会福之祭曰禬,告事求福曰祷,道上之祭曰禓。〈阳〉洁意以享曰禋,以事类祭神曰禷,祭司命曰,祭豕先曰,月祭曰祽。

《蔡邕独断》《五祀之别名》

法施于民则祀,以死勤事则祀,以劳定国则祀,能禦大灾则祀,能捍大患则祀。

《六号之别名》

神号,尊其名,更为美称。若曰皇天上帝也。鬼号,若曰皇祖伯某。祇号,若曰后土地祇也。牲号,牛曰一元大武,羊曰柔毛之属也。齐号,黍曰芗合,粱曰香萁之属也。币号,玉曰嘉玉,币曰量币之属也。

《祭宗庙礼牲之别名》

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鬣,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雉曰疏趾,兔曰明视。
凡祭号牲物,异于人者,所以尊鬼神也。脯曰尹祭槁,鱼曰商祭鲜,鱼曰脡祭,水曰清涤,酒曰清酌,黍曰芗合,粱曰香萁,稻曰嘉疏,盐曰咸鹾,玉曰嘉玉,币曰量币。
《大祝掌六祝之辞》
顺祝,愿丰年也。年祝,求永贞也。告祝,祈福祥也。化祝,弭灾兵也。瑞祝,逆时雨,宁风旱也。策祝,远罪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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