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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一百三十三卷目录

 吊哭部汇考二
  辽〈总一则 太宗天显一则 会同一则 穆宗应历四则 景宗保宁一则 圣宗统和二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大中祥符二则 景德一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明道一则 庆历二则 嘉祐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理宗宝庆一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卫绍王至宁一则〉
  明〈太祖洪武二则〉
 吊哭部汇考三
  礼记〈曲礼 檀弓 曾子问 文王世子 玉藻 丧服小记 少仪 杂记 丧大记 奔丧〉
  荀子〈大略〉
  太平御览〈贺循丧服要记 谢兹丧服图 皇览逸礼〉

礼仪典第一百三十三卷

吊哭部汇考二

辽制吊临舆服之制。
《辽史·仪卫志》:汉舆,四望车,一名明远车,拜陵、临吊则用之。金饰,青油纁,朱里通幰。驾牛,馀同安车。皇太子四望车,吊临用之。金饰,紫油纁通幰。驾一马。
太宗天显八年,唐主嗣源殂。九年,唐遣使告哀,即日遣弟吊祭。
《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会同五年,晋来告哀,遣使往吊。
《辽史·太宗本纪》:会同五年六月乙丑,晋主敬瑭殂。戊辰,晋遣使告哀,辍朝七日。庚午,遣使往晋吊祭。秋七月庚寅,晋遣金吾卫大将军梁言、判四方馆事朱崇节来谢。丁未,晋遣使以祖母哀来告。八月癸酉,遣天成军节度使萧拜石吊祭于晋。十二月癸亥,晋遣使来谢。
穆宗应历元年九月,以世宗忧告哀于汉。十一月,汉、周、南唐各遣使来吊。
《辽史·穆宗本纪》:天禄五年九月癸亥,世宗遇害。丁卯,即皇帝位,改元应历。是月,遣刘承训告哀于汉。冬十一月,汉、周、南唐各遣使来吊。
应历五年十一月乙未朔,汉主崇殂,子承钧遣使来告,且求嗣立;遣使吊祭,遂封册之。
《辽史·穆宗本纪》云云。
应历十六年十月庚辰,汉主有母丧,遣使赙吊。按《辽史·穆宗本纪》云云。
应历十八年秋七月辛丑,汉主承钧殂,子继元立,来告,遣使吊祭。
《辽史·穆宗本纪》云云。
景宗保宁八年十一月丙子,宋主匡引殂,其弟炅自立,遣使来告。辛卯,遣郎君王六、挞马涅木古等使宋吊慰。
《辽史·景宗本纪》云云。 按《礼志》:宋使告哀仪:皇帝素冠服,臣僚皂袍、綎带。宋使奉书右入。丹墀内立。西上閤门使右阶下殿,受书匣;上殿,栏内鞠躬,奏封全。开封,于殿西案授宰相读讫,皇帝举哀。舍人引使者右阶上,栏内俛跪,附奏起居讫,俛兴,立。皇帝宣问南朝皇帝圣躬万福,使者跪奏来时皇帝圣躬万福,起,退。舍人引使者右阶下殿,于丹墀西,面东鞠躬。通事舍人通使者名某祗候见,再拜。不出班,奏圣躬万福,再拜。出班,谢面天颜,再拜。又出班,谢远接、抚问、汤药,再拜。赞祗候,引出,就幕次,宣赐衣物。引从人入,通名拜,奏圣躬万福,出就幕,赐衣,如使者之仪。又引使者入,面殿鞠躬,赞谢恩。再赞有敕赐宴,再拜。赞祗候,出就幕次宴。引从人谢恩,拜敕赐宴,皆如初。宴毕,归馆。
圣宗统和十五年,高丽遣韩彦敬奉币吊越国公主之丧。
《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二十八年,宋、夏、高丽遣使来吊皇太后之丧。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二十七年十二月,皇太后崩于行宫,遣使报哀于宋、夏、高丽。二十八年二月丙戌,宋遣王随、王儒等来吊祭。己亥,高丽遣魏守愚等来吊祭。 按《礼志》:宋使祭奠吊慰仪:太皇太后至菆涂殿,服丧服。太后于北间南面垂帘坐,皇帝于南间北面坐。宋使至幕次,宣赐素服、皂带。更衣讫,引南北臣僚入班,立定。可矮敦以下,并上殿依位立。先引祭奠使副捧祭文南洞门入,殿上下臣僚举哀,至丹墀立定。西上閤门使自南阶下,受祭文,上殿启封,置于香案,哭止。祭奠礼物列殿前。引使副南阶上殿,至褥位立,揖,再拜。引太使近前上香,退,再拜。太使近前跪,捧台盏,进奠酒三,教坊奏乐,退,再拜,揖中书二舍人跪捧祭文,引太使近前俛伏跪,读讫,举哀。引使副下殿立定,哭止。礼物担床出毕,引使副近南,面北立勾吊慰,使副南洞门入。四使同见大行皇帝灵,再拜。引出,归幕次。皇太后别殿坐,服丧服。先引北南面臣僚并于殿上下依位立,吊慰使副捧书匣右入,当殿立。閤门使右下殿受书匣,上殿奏封全。开读讫,引使副南阶上殿,传达吊慰讫,退,下殿立。引礼物担床过毕,引使副近南,北面立。勾祭奠使副入。四使同见。鞠躬,再拜。不出班,奏圣躬万福,再拜。出班,谢面天颜,又再拜,立定。宣徽传圣旨抚问,就位谢,再拜。引出,归幕次。皇帝御南殿,服丧服。使副入见,如见皇太后仪,加谢远接、抚问、汤药,再拜。次宣赐使副并从人,祭奠使副别赐读祭文例物。即日就馆赐宴。高丽、夏国奉吊、进赙等使礼,略如之。道宗崩,天祚皇帝问礼于耶律固。宋国遣使吊及致祭、归赗,皇帝丧服,御游仙之北别殿。使入门,皇帝哭。使者诣柩前上香,读祭文讫,又哭。有司读遗诏,恸哭。使者出,少顷,复入,陈赙赗于柩前,皇帝入临哭。退,更衣,御游仙殿南之幄殿。使者入见且辞,敕有司赐宴于馆。

太祖建隆四年,慕容延钊卒,帝素服发哀。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礼志》:举哀挂服。尚舍设次于广德殿或讲武殿、大明殿,其后皆于后苑壬地。前一日,所司预设举哀所幕殿,周以帘帷,色用青素。其日,皇帝常服乘舆诣幕殿,侍臣奏请降舆,俟时释常服,服素服,白罗衫、黑银腰带、素纱软脚幞头。太常博士引太常卿当御座前跪,奏请皇帝为某官薨举哀,又请举哭,十五举音,又奏请可止。中书、门下、文武百官进名于崇政殿门外奉慰。皇帝释素服,服常服,乘舆还内。建隆四年,山南东道节度使慕容延钊卒,太祖素服发哀。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实称卒,罢宴吊临。
《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七年冬十月,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窦称卒。 按《礼志》:太平兴国七年十月,中书言:今月七日乾明节,选定二十二日大宴。二十日,参知政事窦称卒,明日,皇帝亲幸其第,临丧恸哭,设奠还宫,即令罢宴。有司奏:伏以百司告备,六乐在庭,睿圣至仁,闻哀而罢,是以显君父爱慈之道,励臣子忠孝之心。伏请宣付史馆,传录美实。诏可。
真宗咸平二年,杨砺卒,即日吊临。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车驾临奠。《太常新礼》:宰相、枢密、宣徽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驸马都尉薨,皆临幸奠酹,及发引,乘舆或再往。咸平二年,工部侍郎、枢密副使杨砺卒,即日冒雨临其丧。
景德元年,李沆薨,诏择日举哀。
《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秋七月,李沆薨。 按《礼志》:李沆薨,礼官言:举哀品秩,虽载礼典,伏缘国朝惟赵普、曹彬曾行兹礼,今望裁自圣恩。诏特择日举哀。自后宰臣薨,皆用此礼。
大中祥符元年,李继和卒,即日吊临。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大中祥符元年,殿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李继和卒,真宗将临其丧,以问宰臣,对曰:继和以品秩实无此礼。陛下敦序外族,先朝亦尝临杜审琼之丧,于礼无嫌。帝然之,即日幸其第。
大中祥符二年,辽遣使告哀,诏礼官定仪注以闻。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冬十二月甲辰,契丹国母萧氏卒,辍视朝。 按《礼志》:凡外国丧,告哀使者至,有司择日设次于内东门之北隅,命官摄太常卿及博士赞礼。俟太常卿奏请,即向其国而哭之,五举音而止。皇帝未释素服,人使朝见,不宣班,不舞蹈,不谢面天颜,引当殿,喝拜,两拜,奏圣躬万福。又喝拜,两拜,随拜万岁。或增赐茶药及传宣抚问,即出班致词,讫,归位。又喝拜,两拜,随拜万岁。喝祇候,退。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北朝皇太后凶讣,遣使来告哀。诏遣官迓之,废朝七日,择日备礼举哀成服,礼官详定仪注以闻。其日,皇帝常服乘舆诣幕殿,俟时释常服,服素服,白罗衫、黑银带、素纱软脚幞头。太常卿跪,奏请皇帝为北朝皇太后凶讣至挂服,又奏请五举音。文武百僚进名奉慰,退幕殿。仍遣使祭奠吊慰。
天禧元年,季秋大享明堂,王旦薨,诏既祠后成服发。哀
《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秋九月己酉,王旦薨。按《礼志》:天禧元年,太尉王旦薨,时季秋大享明堂,其日发哀,真宗疑之。礼官言:祠事在质明之前,成服于既祠之后,于礼无嫌。诏可。
仁宗天圣九年,契丹使来告哀,为发哀苑中,并遣使吊祭。
《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九年秋七月,契丹使来告其主隆绪殂,遣使祭奠吊慰。 按《礼志》:天圣八年六月,契丹使来告哀。礼官详定:北朝凶讣,宜于西上閤门引来使奉书,令閤门使一员跪受承进,宰臣、枢密使已下待制已上,并就都亭驿吊慰。七月一日,使者耶律乞石至,帝与皇太后发哀苑中,使者自驿赴左掖门入,至左升龙门下马,入北偏门阶下,行至右升龙北偏门,入朝堂西偏门,至文德殿门上奉书。太常博士二员与礼直官赞引入文德殿西偏门阶下,面北跪,进书。閤门使跪受承进。太常博士、礼直官退。使者入西上閤门殿后偏门,入宣祐西偏门,行赴内东门柱廊中间,过幕次祗候,朝见讫,赴崇政殿门幕次祗候,朝见皇太后讫,出。三日,近臣慰乞石于驿。
明道元年,赵德明卒,辍朝举哀。
《宋史·仁宗本纪》:明道元年冬十一月,延州言夏王赵德明卒。 按《礼志》:明道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敕:夏王赵德明薨,辍朝三日,令司天监定举哀挂服日辰。其日,乘舆至幕殿,服素服。太常博士引太常卿当御坐前跪,奏请皇帝为夏王赵德明薨举哀,又奏请十五举音,又奏请可止。文武百僚进名奉慰。告哀使、副以下朝见,首领并从人作两班见。先首领见,两拜后,班首奏圣躬万福。又两拜,随拜万岁。喝赐例物酒食,跪受。起,又两拜,随拜万岁。喝各祗候,退。从人仪同。是日,皇太后至幕殿,释常服,白罗大袖、白罗大带,举哀如皇帝仪。其遣使致祭吊慰,如契丹。
庆历元年,定临群臣丧仪制。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康定二年〈是年十一月改元庆历〉,右正言、知制诰吴育奏:臣窃见车驾每有临奠臣僚、宗戚之家,皆即时出幸,道路不戒,羽卫不全,从官奔驰,众目惊异。万乘法驾,岂慎重之意乎。虽震悼方切于皇慈;而举动贵合乎经礼。臣窃详《通礼》旧仪,盖俟丧家成服,然后临奠,于事不迫,在礼亦宜。臣愚欲乞今后车驾如有临奠去处,乞俟本家既敛成服,然后出幸,则恩意容与,详而得中,警跸羽仪,备之有素。事下礼官议:遭丧之家,有出殡日乃成服者,恐至时难行临奠。请自今圣驾临奠臣僚、宗戚之家,若奏讣在交未前,即传宣閤门,只于当日令所属候仪卫备,奏请车驾出幸;若奏讣在交未后,即次日临奠。庶使羽卫整肃,于事为宜。诏可。其仪:乘舆自内出,千牛将军四人执戈,一人执桃,一人执茢,前导。车驾将至所幸之第,赞礼者引丧主哭于大门内,望见乘舆,止哭,再拜,立于庭。皇帝至幕殿,改素服就临,丧主内外再拜。皇帝哭,十五举音,丧主内外皆哭。皇帝诣祭所三奠酒,丧主已下再拜。皇帝退,止哭。从官进名奉慰。皇帝改常服还内。《通礼》著:皇帝临诸王、妃、主、外祖父母、皇帝父母、宗戚、贵臣等丧,出宫服常服,至所临处变服素服。《天圣丧葬令》:皇帝临臣之丧,一品服锡衰,三品已上缌衰,四品已下疑衰。皇太子临吊三师、三少则锡衰,宫臣四品以上缌衰,五品以下疑衰。庆历五年,定大臣丧,辍朝之制。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辍朝之制。《礼院例册》:文武官一品、二品丧,辍视朝二日,于便殿举哀挂服。文武官三品丧,辍视朝一日,不哀挂服。然其车驾临问并特辍朝日数,各系圣恩。一品、二品丧皆以翰林学士已下为监护葬事,以内侍都知已下为同监护葬事。葬日,辍视朝一日,皆取旨后行。庆历五年四月,礼院奏:准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知院曾公亮奏:朝廷行辍朝礼,并乞以闻哀之明日辍朝,其假日便以充数,仍为永例。如值其日前殿须坐,则礼有重轻,自可略轻而为重,更不行辍朝之礼。臣今看详公亮所奏,诚于辍朝之间适宜顺变。然虑君臣恩礼之情有所未尽,欲乞除人使见辞、春秋二宴合当举乐,即于次日辍朝,馀乞依公亮所奏。诏可。
嘉祐三年,契丹使来告哀,遣使祭吊。
《宋史·仁宗本纪》:嘉祐三年二月,契丹使来告其祖母哀,辍视朝七日,遣使祭奠吊慰。 按《礼志》:嘉祐三年正月,契丹告国母哀。使人到阙入见,皇帝问云:卿离北朝日,侄皇帝悲苦之中,圣躬万福。朝辞日,即云:皇帝传语北朝侄皇帝,婶太皇太后上仙,远劳人使讣告。春寒,善保圣躬。中书、枢密以下、待制以上赴驿吊慰,云:窃审北朝太皇太后上仙,伏惟悲苦。五月,献遗留物。
高宗绍兴二十五年,秦桧薨,车驾临吊。
《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五年冬十月丙申夕,秦桧薨。十一月乙巳,追封桧申王,赐神道碑,额为决策元功,精忠全德。甲子,幸秦桧第临奠。
理宗宝庆元年春正月,济王竑讣闻,特辍视朝。
《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熙宗皇统元年,梁、宋国王宗干及纪王宗彊薨,辍朝临吊。
《金史·熙宗本纪》:皇统元年夏五月己酉,太师领三省事梁宋国王宗干薨。庚戊,上亲临,日官奏,戌亥不宜哭泣。上曰:君臣之义,骨肉之亲,岂可避之。遂哭之恸,命辍朝七日。六月壬辰,有司请举乐,上以宗干新丧,不允。甲午,纪王宗彊薨。上亲临,辍朝如宗干丧。
卫绍王至宁元年,宣宗即位,临奠于卫绍王第。
《金史·卫绍王本纪》不载。 按《宣宗本纪》:至宁元年八月,即皇帝位。九月,临奠于卫绍王第。有司奏,旧礼当设坐哭。上命撤坐,伏哭尽哀。

太祖洪武二年,鄂国公常遇春卒于军。命议举哀,亲临吊之。
《续文献通考》:洪武二年六月,征虏左副将军、中书平章军国重事,鄂国公常遇春卒于军,讣闻上命礼部,议举哀丧至龙江,上亲出祭之。
洪武十八年,魏国公徐达讣闻亲临哭之。
《大政纪》:洪武十八年二月乙未,魏国公徐达卒。特追封中山王,谥武宁。
《续文献通考》:太祖闻中山王讣,至披发徒步往哭。又亲至龙江迎祭。国初优礼大臣如此。

吊哭部汇考三

《礼记》

《曲礼》

齐者不乐不吊。
〈陈注〉吕氏曰:乐则散,哀则动,皆有害于齐也。不乐不吊,全其齐之志也。

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
〈陈注〉方氏曰:不知生而吊之,则其吊也近于谄。不知死而伤之,则其伤也近于伪。 应氏曰:吊者,礼之恤乎外。伤者,情之痛于中。

吊丧弗能赙,不问其所费。
〈陈注〉以货财助丧事曰赙。不能则不问者,以徒问为可愧也。

临丧不笑,望柩不歌,入临不翔。
〈陈注〉不歌与不笑,义同临哭也。不翔,不为容也。

《檀弓》

死而不吊者,三,畏,厌,溺。
〈陈注〉方氏曰:战陈无勇,非孝也。其有畏而死者乎。君子不立岩墙之下,其有厌而死者乎。孝子舟而不游,其有溺而死者乎。三者皆非正命,故先王制礼,在所不吊。 应氏曰:情之厚者,岂容不吊。但其辞未易致耳。若为国而死于兵,亦无不吊之理。若齐庄公之于杞梁之妻,未常不吊也。

夫子曰:始死,羔裘元冠者,易之而已,羔裘元冠。夫子不以吊。
〈陈注〉疏曰:养疾者,朝服。羔裘元冠,即朝服也。始死,则去朝服,著深衣。时有不易者,又有小敛后,羔裘吊者。记者因引孔子行礼之事言之。

有殡,闻远兄弟之丧,虽缌必往,非兄弟,虽邻不往。
〈陈注〉三年之丧,在殡,不得出吊。然于兄弟,则恩义存焉。故虽缌服,兄弟之异居而远者,亦当往哭其丧。若非兄弟,则虽近,不往。

所识,其兄弟不同居者皆吊。
〈陈注〉冯氏曰:上二句,既主生者出吊往哭为义,则下一句文义当同,所识当为句,若所知之谓也。死者,既吾之所知识,则其兄弟,虽与死者不同居,我皆当吊之,所以成往来之义也。

天子之哭诸侯也。爵弁绖,缁衣。〈缁音缁〉
〈陈注〉爵弁、缁衣,本士之祭服。爵弁,弁之色如爵也。缁衣,丝衣也。 郑氏曰:绖,衍字也。《周礼》:王吊诸侯,弁绖缌衰。 疏曰:天子至尊,不见尸柩,不吊。服此遥哭之,故不服缌衰,而服爵弁缁衣也。

或曰:使有司哭之。
〈陈注〉郑氏曰:非也。哀戚之事,不可虚。〈大全〉庐陵胡氏曰:诸侯薨,在国,天子遥哭之,不亲见尸柩,故不服缌衰吊,而服士之祭服。有司哭之,非也。

唯天子之丧,有别姓而哭。
〈陈注〉分别同姓、异姓、庶姓,使各相从而为位以哭也。

士备入而后朝夕踊。
〈陈注〉国君之丧诸臣,有朝夕哭踊之礼。虽依次居位踊,踊必相视为节,不容有先后也。士卑,其入恒后。士皆入,则无不在者矣。故举士入为毕而后踊焉。

君于大夫,将葬,吊于宫,及出,命引之,三步则止,如是者三,君退,朝亦如之,哀次亦如之。
〈陈注〉吊于宫,于其殡宫也。出柩,已行也。孝子攀号不忍,君命引之,夺其情也。引者三步即止,君又命引之,如是者三,柩车遂行。君即退去。君来时,不必恒在殡宫,或当柩朝庙之时,亦如之。或已出大门,至平日待宾客次舍之处,孝子哀而暂停柩车,则亦如之。

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吊于人,是日不乐,妇人不越疆而吊人,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
〈陈注〉大夫吊,吊于士也。大夫虽尊,然当主人有小敛、大敛或殡之事而至,则殡者以其事告之。辞犹告也。若非当事之时,则孝子下堂迎之,妇人无外事,故不越疆而吊。是日,不乐,不饮酒食肉,皆为馀哀未忘。

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
〈陈注〉引,引柩车之索也。绋,引棺索也。 疏曰:吊葬本为助执事,故必相助引柩车。凡执引用人,贵贱有数,数足则馀人皆散行,从柩至下柩窆时,则不限人数,皆悉执绋也。引者,长远之名,故在车。车行远也。绋是拨举之义,故在棺,棺惟拨举,不长远也。

丧公吊之,必有拜者,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吊曰:寡君承事,主人曰临。
〈陈注〉此谓国君吊其诸臣之丧。吊后,主人当亲往拜谢。丧家若无主后,必使以次疏亲往拜。若又无疏亲,则死者之朋友,及同州同里及丧家典舍之人往拜亦可也。寡君承事,言来承助丧事。此君语摈者传命以入之辞。主人曰临者,谢辱临之重也。

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
〈陈注〉蒉尚画宫受吊,不如杞梁之妻知礼,而此言吊于路,何也。盖有爵者之丧,当以礼吊。此谓臣民之微贱者耳。礼不下庶人也。言必使人吊者,是汎言众人之丧也。

大夫之丧,庶子不受吊。
〈陈注〉大夫之丧,适子为主拜宾,或以他故不在,则庶子不敢受吊,不敢以卑贱为有爵者之丧主也。

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哭之适室,子为主,袒免哭踊。夫入门右,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狎则入哭,父在,哭于妻之室,非为父后者,哭诸异室。
〈陈注〉此闻妻兄弟之丧,而未往吊,时礼也。父在,己之父也。为父,后妻之父也。门外之人,以来吊者告,若是交游习狎之人,则径入哭之,情义然也。 疏曰:女子子适人者,为昆弟之为父后者,不降,以其正故也。故姊妹之夫,为之哭于适室之中庭。子为主者,甥服舅缌,故命己子为主,受吊拜宾也。袒免哭踊者,冠尊不居肉袒之上,必先去冠而加免,故凡哭哀则踊,踊必先袒,袒必先免。故袒免哭踊也。夫入门右者,谓此子之父,即哭妻兄弟者。

有殡,闻远兄弟之丧,哭于侧室,无侧室,哭于门内之右,同国则往哭之。
〈陈注〉侧室,燕寝之旁室也。门内,大门之内也。上篇言有殡,闻远兄弟之丧,虽缌必往,其亦谓同国欤。方氏曰:哭于侧室,欲其远殡宫也。于门内之右者,不居主位,示为之变也。同国则往者以其不远也。

反哭之吊也。哀之至也。反而亡焉。失之矣。于是为甚。
〈陈注〉宾之吊者,升自西阶,曰如之何。主人拜稽颡。当此之时,亡矣,失矣,不可复见吾亲矣。哀痛于是为甚也。宾吊毕而出,主人送于门外,遂适殡宫,即先时所殡正寝之堂也。

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悫,吾从周。
〈陈注〉殷之礼,窆毕,宾就墓所吊主人。《周礼》则俟主人反哭而后吊。孔子谓殷礼太质悫者,盖亲之在土,固为可哀,不若求亲于平生居止之所,而不得,其哀为尤甚也。故吊于墓者,不若吊于家者之情文为兼尽,故欲从周也。

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所以异于生也。丧有死之道焉。先王之所难言也。
〈陈注〉桃性辟恶,鬼神畏之。茢,苕帚也,所以除秽。巫执桃,祝执茢,小臣执戈,盖为其有凶邪之气,可恶,故以此三物辟韨之也。

《曾子问》

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曾子问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齐衰而吊。夫死亦如之。
〈陈注〉夫死,女以斩衰往吊。

曾子问曰:三年之丧,吊乎,孔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
〈陈注〉练,小祥也。旅,众也。群立旅行,言及他事,则为忘哀,况于吊乎。

《文王世子》

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至于赗赙承含,皆有正焉。
〈陈注〉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亲尽,袒免而已。六世以往吊而已矣。当吊而不吊,当免而不免,皆为废礼。故有司者罚之,所以肃礼教也。赗以车马,赙以货财,含以珠玉,襚以衣服。四者,总谓之赠。随其亲疏,各有正礼。

公族,狱成,有司谳于公,致刑于甸人。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
〈陈注〉素服不举,为之变其常礼,示悯恻也。如其亲疏之伦,而不为吊服者,以不亲往故也。但居外不听乐,及赙赠之类,仍依亲疏之等耳。亲哭之者,为位于异姓之庙,而素服以哭之也。天子、诸侯绝旁亲,故知此言无服,是不为吊服。

敬吊临赙赗,睦友之道也。
〈陈注〉族人有丧,君必敬谨其吊临赙赗之礼者,是皆和睦友爱族人之道也。

公族之罪,刑于隐。弗吊,弗为服,哭于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素服居外,不听乐,私丧之也。骨肉之亲无绝也。
〈陈注〉刑已当罪而犹私丧之者,以骨肉之亲,虽陷刑戮,无断绝之礼也。

《玉藻》

裘之裼也。见美也。吊则袭,不尽饰也。君在则裼,尽饰也。
〈陈注〉此言裼袭之异,宜见美,谓裼衣上虽加他服,犹必开露,以见示裼衣之美。吊丧袭裘,惟小敛后,则然。尽饰者,尽其文饰之道,以为敬。吊主于哀,故敬不在美。君在,则当以尽饰为敬也。

《丧服小记》

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亦不锡衰。
〈陈注〉锡者,治其布,使滑易也。国君自吊其臣,则素弁环绖锡衰。吊异国臣,则皮弁锡衰也。人君来吊,虽非服免之时,必为之免,以尊重人君故也。礼既殡而成服,此言未丧服,谓未成服也。

《少仪》

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
〈陈注〉其辞云:某愿比于将命者,丧不主相见来,欲比方于执事之人也。童子未成人,其辞则云:某愿听事于将命者,谓来听主人以事见使令也。

适公卿之丧,则曰听役于司徒。
〈陈注〉孟献子之丧,司徒旅归四布。则公卿之丧,司徒掌其事也。故云:某愿听役于司徒。

臣致襚于君,则曰致废衣于贾人,敌者曰襚,亲者兄弟,不以襚进。
〈陈注〉以衣送死者,谓之襚。称废衣者,不敢必用之,以敛将废弃之也。贾人,识物价贵贱,而主君之衣物者也。敌者,则直以襚言矣。凡致襚,若非亲者,则须摈者。传辞将进以为礼。若亲者,兄弟之类,但直将进而陈之,不须执以将命,故云不以襚进也。《士丧礼》:大功以上,同财之亲,襚不将命,即陈于房中。小功以下,及同姓等,皆将命。

臣为君丧,纳货贝于君,则曰纳甸于有司,赗马入庙门,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入庙门。
〈陈注〉纳,入也。甸,田也。臣受君之田邑,此纳者,田野所出,故云纳甸也。赗马以送死者,故可入庙门。赙马与币,所以助主人丧事之用,故不入庙门。大白之旗与兵车,虽并为送丧之用,以其本战伐之具,故亦不可入于庙门。此谓国君之丧。邻国有以此为赗者,亦或本国自有之也。

赙者既致命,坐委之,摈者举之,主人无亲受也。
〈陈注〉来赙者,既致其主之命,即跪而委置其物于地。摈者乃举而取之。主人不亲受,异于吉事也。

尊长于己踰等,丧俟事,不犆吊。〈犆音特〉
〈陈注〉于尊者之丧,则待主人哭之时而往。不非时特吊。

《杂记》

大夫之哭大夫弁绖,大夫与殡亦弁绖。
〈陈注〉大夫之丧既成服,而大夫往吊,则身著锡衰,首加弁绖。弁绖者,如爵弁而素,加以环绖也。若与其殡事是未成服之时也,首亦弁绖,但不锡衰耳。不锡衰,则皮弁服也。

诸侯相襚,以后路与冕服,先路与褒衣不以襚。
〈陈注〉后路,贰车也。贰车在后,故曰后路。冕服,上冕之后次冕也。上公以鷩冕为次,侯伯以毳冕为次,子男以絺冕为次。先路,正路也。褒衣者,始命为诸侯之衣。及朝觐时,天子所加赐之衣也。相襚不可用己之正车服者,以彼不用之以为正也。

君若载而后吊之,则主人东面而拜,门右北面而踊,出待,反而后奠。
〈陈注〉此谓君来吊臣之丧,而柩已朝庙毕,载在柩车。君既吊,位在车之东,则主人在车西,东面而拜。门右,祖庙门之西偏也。自内出,则右在西。孝子既拜君,从位而立,故于门内西偏,北面而哭踊,为礼也。踊毕,先出门,以待拜送,不敢必君之久留也。君命之反还丧所,即设奠以告死者,使知君之来吊也。

吊者即位于门西,东面,其介在其东南,北面西上,西于门,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某请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阶,东面致命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颡,吊者降反位。
〈陈注〉此言列国遣使吊丧之礼。吊者,君所遣来之使也。介,副也。门西,主国大门之西也。西上者,介非一人,其长者在西,近正使也。西于门,不敢当门之中也。主孤,西面立于阼阶之下也。相者,受命相礼者,受主人之命也。如何不淑,慰问之辞,言何为而罹此凶祸也。须,待也。凶礼不出迎,故云须矣。主人升堂由阼阶而升也。降反位,降阶而出复门外之位也。

含者执璧,将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子拜稽颡,含者坐委于殡东南,有苇席,既葬,蒲席,降出反位,宰夫朝服即丧屦,升自西阶,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阶以东。
〈陈注〉此言列国致含之礼。含玉之形制如璧。旧注云:分寸大小未闻。坐委,跪而致之也。未葬之前,设苇席以承之。既葬,则设蒲席承之。邻国有远近,故有葬后来致含者。降出反位,谓含者委璧讫,降阶而复门外之位也。上文吊者为正使,此含者乃其介耳。凡初遭丧,则主人不亲受,使大夫受于殡宫。此遭丧已久,故嗣子亲受之,然后宰夫取而藏之也。朝服,吉服也。执玉不麻,故著朝服,以在丧,不可纯变吉,故仍其丧屦。坐取璧,亦跪而取之也。以东,藏于内也。

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襚者执冕服,左执领,右执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颡,委衣于殡东,襚者降,受爵弁服于门内霤,将命,子拜稽颡如初,受皮弁服于中庭,自西阶受朝服,自堂受元端,将命,子拜稽颡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举以东,降自西阶,其举亦西面。
〈陈注〉此言列国致襚之礼。衣服曰襚,委于殡东,即委璧之席上也。左执领,则领向南。此襚者既致冕服讫,复降而出,取爵弁服,以进至门之内,霤而将命。子拜如初者,如受冕服之礼也。受讫,襚者又出取皮弁服,及朝服,及元端服。每服进受之礼,皆如初。但受之之所不同耳。致五服皆毕,襚者乃降出反位,而宰夫五人各举一服以东。而其举之也,亦如襚者之西面焉。

上介赗,执圭将命曰:寡君使某赗,相者入告,反命曰:孤须矣。陈乘黄大路于中庭,北辀,执圭将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颡,坐委于殡东南隅,宰举以东。
〈陈注〉此言列国致赗之礼。车马曰赗,乘黄四黄马也。大路,车也。北辀,车之辀辕北向也。客使,上介所役使之人也。为客所使,故曰客使。自,率也。下谓马也。由,在也。路即大路也。陈车,北辕毕,赗者执圭升堂致命,而客之从者,率马设在车之西也。车亦此从者,设之子拜之后,赗客即跪而置其圭于殡东南隅之席上,而宰举之以东,而藏于内也。又按《觐礼》:车在西,统于宾也。《既夕礼》:车以西为上者,为死者而设于鬼神之位也。此赗礼车马,为助主人送葬而设,统于主人,故车在东也。〈大全〉严陵方氏曰: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此言赗礼,故陈乘黄大路于中庭。

凡将命,乡殡将命,子拜稽颡,西面而坐委之,宰举璧与圭,宰夫举襚,升自西阶,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阶。
〈陈注〉凡将命者,总言上文吊含襚赗将命之礼也。乡殡者,立于殡之西南,而面东北,以向殡也。将命之时,子拜稽颡毕,客即西向跪,而委其所执之物。其含璧与圭,则宰举之。襚衣,则宰夫举之。而其举也,皆自西阶升,而西面以跪而取之,乃自西阶以降也。〈大全〉山阴陆氏曰:此吊仪也。始云:寡君使某吊。已而曰:寡君使某含。寡君使某襚。寡君使某赗。又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执绋。则吊临含襚赗,皆相将赠,赙亦应尔。而今不录,不与录也。故曰:玩好曰赠,货财曰赙。

赗者出,反位于门外。
上客临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执綍,相者反命曰:孤某须矣。临者入门右,介者皆从之,立于其左,东上,宗人纳宾,升,受命于君,降曰:孤敢辞吾子之辱,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某,毋敢视宾客,敢辞,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辞,吾子之辱,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某,毋敢视宾客,敢固辞,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辞,吾子之辱,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视宾客,是以敢固辞,固辞不获命,敢不敬从,客立于门西,介立于门左,东上,孤降自阼阶拜之,升哭,与客拾踊三,客出,送于门外,拜稽颡。
〈陈注〉上客,即前章所云吊者,盖邻国来吊之正使也。吊含襚赗皆毕,自行临哭之礼。若《聘礼》之有私觌,
然盖私礼尔。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礼也。今此客入门之右,是不敢以宾礼自居也。宗人,掌礼之官。欲纳此吊,宾先受纳。宾之命于主国嗣君,然后降而请于客,使之复门左之宾位也。宗人以客答之辞,入告于君,而反命于客。如是者三,客乃自称使臣,而从其命。于是立于门西之宾位。主君自阼阶降而拜之,主客俱升堂,哭而更踊者三,所谓成踊也。客出,送而拜之,谢其劳辱也。〈大全〉山阴陆氏曰:临应,亲至。故其辞如此。据寡君使某吊,使某含,使某襚,使某赗。不云不得承事,其遣上客,亦以此赗称,上介亚于此欤。若陈乘黄大路于中庭,盖亦重礼也。言执绋,容外客临有葬而至者也。含不及敛,不及事矣。襚不及殡,不及事矣。赗不及葬,不及事矣。虽然,犹愈乎否。宾升,受命于君变。子称君容,外客临,有不及事。既葬,与踰年而复至者也。

其国有君丧,不敢受吊。
〈陈注〉言卿大夫以下有君丧,而又有亲丧,则不敢受他国宾客之吊。尊君故也。

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
〈陈注〉疏曰:小祥后衰与大功同,故曰功衰。如有五服之亲丧,而往哭,不著己之功衰,而依彼亲之节以服之也。不吊与往哭二者,贵贱皆同之。

期之丧,十一月而练,练则吊。
〈陈注〉郑氏曰:凡齐衰十一月,皆可以出吊。又曰:此为父在为母。

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
〈陈注〉既葬大功者,言己有大功之丧。已葬也,吊哭而退,谓往吊他人之丧。则吊哭既毕,即退去,不待其主人袭敛等事也。

期之丧未葬,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
〈陈注〉《仪礼·丧服传》:姑姊妹适人无主者,侄与兄弟为之齐衰,不杖期。此言期之丧,正谓此也。虽未葬,亦可出吊,但哭而退,不听事也。此丧既葬,受以大功之衰,谓之功衰。此后吊于人,可以待主人袭敛等事,但不亲自执其事耳。

小功缌执事不与于礼。
〈陈注〉执事,谓摈相也。礼:馈,奠也。轻服,可以为人摈相。摈相事轻故也。馈奠之礼重,故不与。

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祔而退。
〈陈注〉此言吊丧之礼,恩义有厚薄,故去留有迟速。相趋者,古人以趋示敬,言此吊者与主人昔尝有相趋之敬,故来吊丧,以情轻,故柩出庙之宫门,即退去也。相揖者,己尝相会相识,故待柩至大门外之哀,次而退也。相问遗者,是有往来恩义,故待窆毕而退。尝执贽行相见之礼者,情又加重,故待孝子反哭于家,乃退。朋友,恩义更重,故待虞祭祔祭毕,而后退也。

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陈注〉言吊丧者,是为相助。凡役,非徒随从主人而已。故年四十以下者,力壮,皆当执綍。同乡之人,五十者,始衰之年,故随主人反哭。而四十者,待土盈圹,乃去。

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
〈陈注〉诸侯薨,邻国遣使来先吊,次含,次襚,次赗,次临。四者之礼,一日毕行。

妇人非三年之丧,不踰封而吊,如三年之丧,则君夫人归。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夫人至,入自闱门,升自侧阶,君在阼,其他如奔丧礼然。
〈陈注〉三年之丧,父母之丧也。女嫁者,为父母期,此以本亲言也。踰封,越疆也。言国君夫人奔父母之丧,用诸侯吊礼,主国待之,亦用待诸侯之礼。闱门,非正门,宫中往来之门也。侧阶,非正阶,东房之房阶也。此皆异于女宾,主国君在阼阶上不降迎也。奔丧,谓哭踊髽麻之类。

《丧大记》

君之丧未小敛,为寄公国宾出,大夫之丧未小敛,为君命出,士之丧,于大夫,不当敛则出,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阶,君拜寄公国宾于位,大夫于君命,迎于寝门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不逆于门外。
〈陈注〉寄公,诸侯失国而寄托邻国者也。国宾,他国来聘之卿大夫也。出,出迎也。为君命出,谓君有命,及门则出也。《檀弓》云: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辞,告也。故不当敛时,则亦出迎拜寄公、国宾于位者。寄公位在门西,国宾位在门东,主人于庭,各向其位
而拜之也。《士丧礼》云:宾有大夫,则特拜之,即位于西阶下,东面,不踊。

夫人为寄公夫人出,命妇为夫人之命出,士妻不当敛,则为命妇出。
〈陈注〉妇人不下堂,此谓自房而出,拜于堂上也。

主人即位,袭带绖踊,母之丧,即位而免,乃奠,吊者袭裘,加武,带绖,与主人拾踊。
〈陈注〉主人拜宾后,即阼阶下之位。乃奠者,谓小敛奠。吊者,小敛后来,则掩袭裘上之裼衣,加素弁于吉冠之武。武,冠下卷也。带绖者,要带首绖,有朋友之恩,则加带于绖。无朋友之恩,则无带,惟绖而已。拾踊,更踊也。

大夫士既殡,而君往焉。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礼,俟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祝代之先,君释菜于门内,祝先升自阼阶,负墉南面,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执戈立于前,二人立于后,摈者进,主人拜稽颡,君称言,视祝而踊,主人踊。
〈陈注〉大夫士之丧,君或以他故不及敛者,则殡后亦往先使告戒主人,使知之。主人具盛馔之奠,身自出候于门外,见君车,前之马首,入,立于门东北面。巫本在君之前,今巫止不入,祝乃代巫,先君而入。君释菜以礼门神之时,祝先由东阶以升。负墉南面者,在房户之东背壁,而向南也。主人拜稽颡者,以君之临丧,故于庭中北面拜而稽颡也。君称言者,君举其所来之言,谓吊辞也。祝相君之礼,称言毕,而祝踊。故君视祝而踊。君踊毕,主人乃踊也。

大夫则奠可也。士则出俟于门外,命之反奠,乃反奠,卒奠,主人先俟于门外,君退,主人送于门外,拜稽颡。
〈陈注〉若君所临是大夫丧,则踊毕,即释此殷奠于殡可也。若是士丧,则主人卑,不敢留君待奠,故先出俟于门,谓君将去也。君使人命其反而奠,乃反奠。奠毕,主人又先俟于门外。君去,即拜以送也。奠毕,出俟。大夫与士皆然。

君于大夫,在殡,三往焉。士,在殡,一往焉。君吊则复殡服。
〈陈注〉殡后,主人已成服,而君始来吊。主人则还著殡时未成服之服,盖苴绖免布深衣也。不散带,故《小记》云: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一则不敢谓君之吊后时,又且以君来,故新其礼也。

夫人吊于大夫士,主人出迎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夫人入升堂即位,主妇降自西阶,拜稽颡于下。夫人视世子而踊,奠如君至之礼。夫人退,主妇送于门内,拜稽颡,主人送于大门之外,不拜。
〈陈注〉夫人吊,则主妇为丧主。故主妇之待夫人,犹主人之待君也。世子,夫人之世子也。夫人来吊,则世子在前导引,其礼如祝之导君。故夫人视世子而踊也。主人送而不拜者,丧无二主。主妇已拜,主人不当拜也。〈大全〉金华应氏曰:君臣之际,犹家人也。君于外内妇既殡,往夫人于大夫士之家,亦往吊之。然则吊内子士妻之礼,亦在其中矣。主人迎而先入门右,夫人升而自阼阶。待夫人,犹待君也。主妇拜稽颡于下,执妾礼,犹臣礼也。夫人之行,世子实待之。世子视祝而踊,夫人则视世子而踊也。退则送于门外,妇人迎送不下堂,而特至门者,为所尊变也。其来也,主人迎于门外,送亦如之。所以代主妇而伸敬也。门外者,男子之所有事,妇人迎送不出门。虽对所尊,而不敢变也。古之君臣犹一体也,头目手足,疾痛惨楚,彼此无不相应。君臣犹一家也,父兄子弟,吉凶休戚,上下无不相关。视之如一体,故疾,则君三问,再问。丧则君或抚,或踊。真若吾手足之亏折焉。视之如一家,故君丧,则大夫士位乎东,世妇士妻位于西,不翅父兄之痛也。及臣之有故,则君视之,夫人视之,世子视之,真若子弟之失亡焉。然诸妇之至,君所惟丧祭为然。诗曰:诸宰君妇,废彻不迟。诸侯非问疾吊丧,则不入诸臣之家。夫人之行,必与世子偕,其动也不苟矣。

大夫君,不迎于门外,入即位于堂下,主人北面,众主人南面,妇人即位于房中,若有君命,命夫命妇之命,四邻宾客,其君后主人而拜。
〈陈注〉大夫之臣,亦以大夫为君,故曰大夫君也。言此大夫君之吊其臣丧也。主人不迎于门外,此君入而即堂下之位,位在阼阶下,西向。主人在其位之南而北面也。此大夫君来吊之时,若有本国之君命,或有国中大夫及命妇之命,或邻国卿大夫遣使来吊者,此大夫君必代主人拜命及拜宾。以丧用尊者主其礼故也。然此君终不敢如国君,专代为主,必以主人在己后,待此君拜竟,主人复拜也。
石梁王氏曰:后主人者,己在前拜,使主人陪后。

君吊,见尸柩而后踊。
〈陈注〉前章既殡而君往,是不见尸柩也。乃视祝而踊。此言见尸柩而踊,似与前文异。旧说殡而未涂,则
踊。涂后,乃不踊。未知是否。

大夫士,若君不戒而往,不具殷奠,君退必奠。
〈陈注〉以君之来告于死者,且以为荣也。

《奔丧》

哭父之党于庙,母妻之党于寝,师于庙门外,朋友于寝门外,所识于野,张帷,凡为位不奠。
〈陈注〉《檀弓》云:师吾哭诸寝。又云:有殡,闻远兄弟之丧,哭于侧室。若无殡,则在寝矣。旧说异代之礼,所以不同。不然,记者所闻或误欤。 郑氏曰:不奠,以其精神不存乎是也。〈大全〉严陵方氏曰:庙者,神之所居,有尊之道,故哭。父之党于庙寝者,人之所居,有亲之道,故哭。母妻之党于寝,师以道之尊,而有别于父,故于庙门外。朋友以德之亲,而有别于母妻,故于寝门外。所识则非亲特与之相识而已,故于野,以示其远焉。 张子曰:为位者,为哭位也。然亦有神位不奠者,奠则久奠也。在他所,则难为久奠。《丧礼》则于殡常奠丧不剥奠,为其久设也。脯醢之奠,则易之。又曰:为位不奠,谓之不祭则不可,但恐不如丧奠,以新易旧,如此久设也。

所识者吊,先哭于家而后之墓,皆为之成踊,从主人北面而踊。
〈陈注〉己所知识之人死,而往吊之,时已在葬后矣。必先哭于其家者,情虽由于死者,而礼则施于生者故也。主人墓在西向,宾北面,向墓而踊。固宾主拾之,然必主人先,而宾从之。故曰从主人也。言皆者,必于家于墓皆踊也。

《荀子》《大略》

君于大夫,三问其疾,三临其丧;于士,一问,一临。诸侯非问疾吊丧不之臣之家。

《太平御览》《贺循丧服要记》

始吊,朝服,元端之服也。皮弁绖,素弁而加环绖也。始死而往朝服者,主人未变,宾未可以变也。
古之吊者,皆因朝夕哭而入吊。宾至,主人即出中门外,西面,北上拜。宾入门,即位于堂下,当阶西面。宾即位,皆哭。哭止,主拜之。
大夫吊于大夫,始死而往,朝服裼裘如吉时也。当敛之时而至,则弁绖,服皮弁之服以袭裘也。主人成服而往,则皮弁绖而加锡衰也。大夫于士有朋友之恩,乃得弁绖。

《谢兹丧服图》

天王吊三公,及三孤弁绖锡衰。吊六卿,弁绖锡衰。吊大夫,弁绖疑衰。吊士,弁绖缌衰。吊畿内诸侯,弁绖缌衰。

《皇览逸礼》

君使大夫吊于国君,礼锡衰,衰裳,弁绖有绖焉。下大夫为介,亦如之。士介者,将命者,缌麻裳弁绖。异姓葛,同姓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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