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十五卷目录
冠礼部汇考一
周〈总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惠帝一则 景帝一则 昭帝元凤一则 宣帝五凤一则 元帝竟宁一则〉
后汉〈和帝永元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献帝兴平一则 建安一则〉
魏〈齐王芳正始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咸宁一则 惠帝永平一则 成帝咸康一则 穆帝升平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安帝隆安一则〉
宋〈文帝元嘉二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明帝建武一则 永泰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陈〈文帝天嘉一则 后主至德一则〉
北魏〈高祖太和一则 肃宗正光一则〉
北齐〈后主天统一则〉
周〈总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惠帝一则 景帝一则 昭帝元凤一则 宣帝五凤一则 元帝竟宁一则〉
后汉〈和帝永元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献帝兴平一则 建安一则〉
魏〈齐王芳正始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咸宁一则 惠帝永平一则 成帝咸康一则 穆帝升平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安帝隆安一则〉
宋〈文帝元嘉二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明帝建武一则 永泰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陈〈文帝天嘉一则 后主至德一则〉
北魏〈高祖太和一则 肃宗正光一则〉
北齐〈后主天统一则〉
礼仪典第十五卷
冠礼部汇考一
周
古者二十而冠。周制,大宗伯掌之,以亲万民。按《礼记·曲礼》:二十曰弱,冠。
〈孔疏〉二十曰弱冠者,二十成人,初加冠礼,体犹未壮,故曰弱也。至二十九,通得名弱冠,以其血气未定故也。
按《周礼·春官》:大宗伯之职,以嘉礼,亲万民。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
〈订义〉郑锷曰:昏者,礼之本。冠者,礼之始。昏则亲男女之情,冠则成男女之德也。
按《仪礼》:士冠礼。
〈注〉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元冠朝服,则是仕于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积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冠礼于五礼,属嘉礼。〈疏〉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为士身加冠。又《大戴礼·公冠篇》及下诸侯有冠礼,亦据诸侯身自加冠。二十而冠者,郑据《曲礼》:二十曰弱冠,故云年二十而冠。其大夫始仕者二十,已冠,讫五十乃爵命为大夫。故大夫无冠礼。若诸侯,则十二而冠。故《左传·襄九年》:晋侯与诸侯伐郑,还,公送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注云:沙随在成十六年,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是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十二而冠。故《尚书·金縢》云:王与大夫尽弁。时成王年十五,云王与大夫尽弁,则知天子亦十二而冠矣。又《大戴礼》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传》云:冠而生子,礼也。是殷之诸侯,亦十二而冠。若夏之天子、诸侯,与殷天子,亦十二而冠,可知。若天子之子,则亦二十而冠。天子、诸侯冠,自有天子、诸侯冠礼。故《大戴礼》有《公冠篇》,天子自然有冠礼。但《仪礼》之内亡耳。士既三加为大夫,早冠者亦依士礼三加。若天子、诸侯礼,则多矣。故《大戴·公冠篇》云:公冠四加者,缁布皮弁爵弁。后加元冕。天子亦四加后当加衮冕矣。案下文云:天子之元子犹士,天子无生而贵者,则天子之子虽早冠,亦用士礼而冠。案《家语·冠颂》云:王太子之冠,拟冠则天子,元子亦拟诸侯四加,若然诸侯之子,不得四加,与士同三加可知。
筮于庙门。
〈注〉冠必筮日于庙门者,重以成人之礼,成子孙也。庙谓祢庙不于堂者,嫌蓍之灵由庙神。
主人元冠朝服,缁带素韠,即位于门东西面,有司如主人服,即位于西方,东面北上,筮与席。所卦者,具馔于西塾,布席于门中,闑西阈外。西面,筮人执筴抽上韇,兼执之,进受命于主人,宰自右,少退赞命。筮人许诺,右还,即席,坐西面,卦者在左,卒筮书卦,执以示主人,主人受视反之。筮人,还东面,旅占卒,进告吉。若不吉,则筮远日,如初仪。彻筮席,宗人告事毕。
〈注〉主人将冠者之父兄也。元冠,委貌也。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也。衣不言色者,衣与冠同也。缁带,黑绘带也。士带博二寸,再缭四寸,屈垂三尺。素韠,白韦韠也。长三尺,上广一尺,下广二尺,其颈五寸,肩革带博三寸。有司群吏有事者,谓主人之吏,所自辟除府史以下也。筮所以问吉凶,谓蓍也。所卦者,所以画地记爻。馔,陈也。具,俱也。西塾,门外西堂也。闑,门橛也。阈,阃也。筮人,有司主三易者。韇,藏筴之器也。宰,有司主政教者也。赞,佐也。命,告也。佐主人告所以筮也。即,就也。东面受命,右还北行,就席卦者,有司主画地识爻者也。旅,众也。还与其属共占之,远日旬之外。宗人,有司主礼者也。
主人戒宾,宾礼辞许,主人再拜,宾答拜,主人退,宾拜
送。前期三日筮宾,如求日之仪,乃宿宾。宾如主人服,出门左,西面再拜。主人东面答拜,乃宿宾,宾许,主人再拜,宾答拜,主人退,宾拜送。宿赞冠者一人,亦如之。
〈注〉戒,告也。宾,主人之僚友。古者,有吉事,则乐与贤者欢成之。有凶事,则欲与贤者哀戚之。今将冠子,故告僚友,使来礼。辞,一辞而许也。再辞而许,曰固辞,三辞曰终辞,不许也。前期三日,空二日也。筮宾,筮其可使冠子者宿进也。宿者,必先戒,戒不必宿。其不宿者,为众宾,或悉来,或否。主人朝服,赞冠者,佐宾,为冠事者,谓宾。若他官之属中士,若下士也。宿之以筮,宾之明日。〈疏〉再举宿宾之文,上据摈者,传辞宾出与主人相见,此经据主人自致辞也。
厥明夕为期,于庙门之外,主人立于门东,兄弟在其南。少退,西面北上,有司皆如宿服,立于西方,东面北上,摈者请期,宰告曰质明行事,告兄弟及有司。告事毕,摈者告期于宾之家。
〈注〉宿服,朝服,告兄弟及有司摈者告也。告事毕,宗人告也。〈疏〉上文陈兄弟及有司位次,则兄弟及有司亦庙门之外矣。必告之者,礼取审慎之义故也。上摈者,请期此摈者告,可知知宗人告事毕者,亦以上文筮日时,宗人告事得知也。
夙兴,设洗直于东荣,南北以堂深,水在洗东。
〈注〉洗,承盥洗者,弃水器也。士用铁,荣屋翼也。周制,自卿大夫以下,其室为夏屋,水器尊卑,皆用金罍,及大小异。
陈服于房中西墉下。东领北上。
〈疏〉自此至东而论,陈设衣服器物之等,以待冠者。
爵弁,服纁裳,纯衣,缁带,𩎟韐。
〈注〉此与君祭之服爵,弁者冕之次,其色赤而微黑,如爵头然。或谓之緅,其布三十升,纁裳浅绛,裳凡染绛,一入谓之縓,再入谓之赪,三人谓之纁。朱则四入,与纯衣、丝衣也。馀衣皆用布,唯冕与爵弁服用丝耳。先裳后衣者,欲令下近缁,明衣与带同色。𩎟韐,缊韨也。士缊韨而幽衡,合韦为之士,染以茅蒐,因以名焉。今齐人名茜为𩎟韐韨之制,似韠冠弁者,不与衣陈而言于上,以冠名服耳。
皮弁,服素积,缁带,素韠。
〈注〉此与君视朔之服也。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积,犹辟也。以素为裳,辟蹙其要中,皮弁之衣用布,亦十五升其色象焉。
元端,元裳,黄裳,杂裳,可也。缁带爵韠。
〈注〉此莫夕于朝之服,元端即朝服之衣,易其裳耳。上士元裳,中士黄裳,下士杂裳。杂裳者,前元后黄。士皆爵韦为韠,不以元冠名服者,是为缁布冠陈之。《玉藻》曰:韠君朱,大夫素,士爵韦。
缁布冠缺项青组,缨属于缺,缁纚广终幅,长六尺,皮弁笄,爵弁笄,缁组纮纁边,同箧。
〈注〉缺读如有頍者。弁之頍缁,布冠无笄者,著頍围发际,结项中,隅为四缀,以固冠也。项中有,亦由固頍为之耳。今未冠笄者,著卷帻頍,象之所生也。滕薛名帼,为頍属,犹著纚,今之帻梁也。终,充也,纚一幅,长六尺,足以韬发而结之矣。笄,今之簪,有笄者,屈组为纮,垂为饰。无笄者,缨而结其绦,纁边组侧赤也。同箧。谓此以上凡六物,隋方曰箧。
栉实于箪,蒲筵二在南,侧尊一甒,醴在服北,有篚实,勺觯,角柶,脯醢南上。
〈注〉箪,司也。筵,席也。侧犹特也。无偶曰侧,置酒曰尊。侧者无元酒,服北者纁裳北也。篚,竹器,如笭者勺尊升,所以𣂏酒也。爵三升曰觯,柶状如匕,以角为之者,欲滑也。南上者篚,次尊笾豆,次篚。古文甒作庑。〈疏〉《曲礼》:圆曰箪,方曰笥,举其类也。《周礼》:敷陈曰筵,籍之曰席,筵二者一为冠子,即下云筵于东序少北是也。一为醴子,即下云筵于户西南面是也。
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匴,执以待于西坫南。南面东上,宾升则东面。
〈注〉爵弁者,制如冕,黑色,但无缫耳。《周礼》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綦,象邸玉笄。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皮弁,各以其等为之。则士之皮弁,又无玉,象邸饰缁布冠。今小吏冠,其遗象也。匴,竹器名,今之冠箱也。执之者,有司也。坫,在堂角。〈疏〉上文直举冠以表服,其冠实不陈,此专为冠言之。
主人元端爵韠,立于阼阶下,直东序西面,兄弟毕袗元,立于洗东。西面北上,摈者元端,负东塾,将冠者,采衣紒,在房中南面宾如主人服,赞者元端从之,立于外门之外。
〈注〉元端,士入庙之服也。阼犹酢也。东阶,所以答酢宾客也。堂东西墙,谓之序。兄弟,主人亲戚也。毕犹尽也,袗同也。元者,元衣元裳也。缁带韠位在洗东,退于主人,不爵韠者,降于主人也。古文袗作均,采衣,未冠者所服。《玉藻》曰:童子之饰也。缁,布衣。锦,缘
锦。绅,并纽锦。束发,皆朱锦也。紒,结发。古文紒为结。外门,大门外。〈疏〉宾如主人服者,以其宾与主人尊卑同,故得如之。赞者,皆降主人一等,其衣冠虽同,其裳则异,故不得如主人服。故别元端也。
摈者告,主人迎出门左,西面再拜,宾答拜,主人揖赞者,与宾揖先入。
〈注〉告者,出请入告左东也。出以东为左,入以东为右。赞者,贱揖之而已。又与宾揖先入道之赞者,随宾。〈疏〉前为宾拜讫,今又揖者,主人将先入,故又与宾揖,乃入也。不见更与赞者为礼,故知随宾入也。
每曲揖,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
〈注〉周左宗庙入外门,将东曲,揖直庙将北曲,又揖入门,将右曲。揖将北曲,揖当碑揖。
主人升立于序端西面,宾西序东面,赞者盥于洗西,升立于房中,西面南上,主人之赞者,筵于东序,少北西面,将冠者,出房南面。
〈注〉主人宾俱升立相乡,盥于洗西,由宾阶升也。立于房中,近其事也。南上尊于主人之赞者,主人之赞者,其属中士,若下士筵布席也。东序,主人位也。适子冠于阼少,北辟主人,南面立于房外之西,待宾命。
赞者奠纚笄栉于筵南端,宾揖将冠者,将冠者即筵坐,赞者坐栉设纚。
〈注〉赞者,宾之赞冠者也。奠,停也。〈疏〉前頍项以下六物,同一箧,陈于房。今将用之,故赞冠者取置于将冠之席南,拟用不言缨纮等四物,大略其实皆有可知。不言栉盛于箪,今亦并箪将来,置于席南端也。服不将来置于席南者,皆加冠讫,适房中隐处。加服讫,乃见容体也。
宾降,主人降,宾辞,主人对,宾盥卒,壹揖,壹让,升,主人升,复初位。
〈注〉主人降,为宾将盥,不敢安位也。辞对之辞未闻,揖让皆一者降于初。
宾筵前坐正纚,兴,降西阶一等,执冠者升一等,东面授宾。
〈注〉正纚者,将加冠宜亲之兴起也。降,下也。下一等,升一等,则中等相授,冠缁布冠也。〈疏〉赞者,前已设纚讫,今宾复出正之者,虽旧设已正,以亲加冠,故纚亦宜亲之也。天子之堂,九尺,九等为阶。诸侯七尺,七等阶。大夫五尺,五等阶。士三尺,三等阶。故郑以中等解之也。下文有皮弁、爵弁,知此是缁布冠也。
宾右手执项,左手执前进容,乃祝坐如初。乃冠,兴,复位,赞者卒。
〈注〉进容者,行翔而前鸧焉。至则立祝,坐如初坐筵前兴起也。复位西序,东面,卒谓设缺项结缨也。〈疏〉礼云:室中不翔,则堂下固得翔矣。又云:大夫济济,士跄跄,此进容是士,故知行翔而前跄焉。下云:坐如初,则祝时立可知。下文皮弁赞者,卒纮,此谓缁布冠无笄,纮直頍项,青组缨,属于頍,故卒者终頍项与结缨也。
冠者兴。宾揖之适房,服元端爵韠。出房南面。
〈注〉复出房南面者一加礼成观众以容体
宾揖之,即筵坐栉,设笄,宾盥正,纚如初。降二等,受皮弁,右执项,左执前进祝,加之如初。复位,赞者卒纮。
〈疏〉此当第二加皮弁之节云。即筵坐栉者,坐讫,当脱缁布冠,乃更栉也。云设笄者,凡诸设笄,有二种,一是紒内安发之笄,一是皮弁爵弁,及六冕固冠之笄。今此栉讫,未加冠,即言设笄者,宜是紒内安发之笄也。若安发之笄,则缁布冠亦宜有之。前栉讫,不言设笄者,以其固冠之笄。缁布冠无笄,而皮弁爵弁有笄。上文已陈讫,今若缁布冠亦言设笄,即与皮弁爵弁相乱。故缁布冠不言设笄,其实亦有也。若然缁布冠,不言设笄,而言设纚皮弁冠,言设笄,不言设纚,互见为义,明皆有也。其于固冠之笄,则于宾加弁时,自设之,可知。
兴,宾揖之适房,服素积素韠,容,出房南面。
〈疏〉上陈服皮弁,云缁带素韠。此不言缁带者,上惟有一带,不言可知。上加缁布冠时,直言出房南面,不言容,此则言容,以再加弥成,其仪益繁,故言容。其实彼出亦是容。
宾降三等,受爵弁加之。服纁裳𩎟韐,其他如加皮弁之仪。
〈注〉降三等,下至地也。他谓卒纮容出。
彻皮弁冠栉筵,入于房,筵于户西南面。
〈注〉彻者,赞冠者,主人之赞者,为之筵主人之赞者。户西,室户西。〈疏〉冠即缁布冠。不言缁布冠者,可知故也皮弁具言者,以有爵弁之嫌,然不言爵弁者,著之以受醴,至见母兄弟姑姊讫,乃易服故也。云彻者,赞冠者,主人之赞者为之者,以其赞冠者奠栉,主人之赞者设筵,故知还遣之也。知主人之赞
者,设筵者,以上文筵于东序,已遣主人之赞,故知此亦主人之赞者也。
赞者洗于房中,侧酌醴,加柶覆之面叶。
〈注〉洗盥而洗爵者,昏礼房中之洗在北堂,直室东隅,篚在洗东北面盥侧。酌者,言无为之荐者面前也。叶柶大端,赞酌者,宾尊不入房。〈疏〉凡洗爵者,必先盥,盥有不洗爵者。此经直云洗明盥手,乃洗爵,故郑云:盥而洗爵,引昏礼房中之洗,至北面盥者,證房中有洗之事。若然前设洗于庭者,不为醴,以庭中有洗醴尊也。云侧酌者,言无为之荐者,谓无人为之荐脯醢,还是此赞者。故下直言荐脯醢,不言别有他人,明还是赞者也。昏礼赞酌醴,是赞者自酌自荐,经虽不言侧酌,侧自明也。云叶柶大端者,谓扱醴之面柄细,故以为柶大端,此与昏礼宾皆云面叶者,此以宾尊不入户,赞者面叶授宾,宾得面枋授冠者,冠者得之面叶,以扱醴而祭昏礼,宾亦主人尊不入房。赞者面叶以授主人,主人面枋以授宾,宾得面叶以扱祭至于聘礼。礼宾宰夫实觯,以醴加柶于觯面枋,授公者,凡醴皆设柶聘礼,宰夫不讶授,公侧授醴,则还面枋以授宾,故面枋也。
宾揖冠者就筵。筵西南面,宾受醴于户东,加柶面枋,筵前北面。
〈注〉户东,室户东。今文枋为柄。
冠者筵西拜受觯,宾东面答拜。
〈注〉筵西拜,南面拜也。宾还答拜于西序之位,东面者,明成人与为礼,异于答主人。〈疏〉异于答主人者,按乡饮酒,乡射宾于西阶北面,答主人拜,今此以西序东面拜,故云异于答主人。
荐脯醢。
〈疏〉上文赞者酌醴,是赞冠者,此荐亦是赞冠者也。
冠者即筵坐,左执觯,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兴,筵末坐啐醴,捷柶兴,降,筵坐,奠觯拜,执觯兴,宾答拜。
〈注〉捷柶,扱柶于醴中,其拜皆如初。〈疏〉此啐醴不拜,既爵者,以其不卒爵,故不拜也。
冠者奠觯于荐东,降。筵北面坐,取脯,降自西阶,适东壁,北面见于母。
〈注〉荐东,荐左,凡奠爵,将举者于右,不举者于左。适东壁者,出闱门也。时母在闱门之外,妇人入庙由闱门。
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
〈注〉妇人于丈夫,虽其子,犹侠拜。
宾降直西序东面,主人降,复初位。
〈注〉初位,初至阶让升之位。
冠者立于西阶东南面,宾字之,冠者对。
〈注〉对,应也。其辞未闻。〈疏〉下有宾祝辞,不见冠者应辞。
宾出,主人送于庙门外。请醴宾,宾礼辞,许,宾就次。
〈注〉不出外门,将醴之,此醴当作礼次门外更衣处也。必帷幕簟席为之。
冠者见于兄弟,兄弟再拜,冠者答拜。见赞者,西面拜,亦如之。入见姑姊如见母。
〈注〉见赞者,西面拜,则见兄弟东面拜赞者,后宾出入入寝门也。庙在寝门外,如见母者,亦北面,姑与姊亦侠拜也。不见,妹妹卑。〈疏〉兄弟位在东方,赞冠者,则宾之类。故赞者,东面也。言赞者先拜,冠者答之也。不见父与宾者,盖冠毕则已见也。
乃易服,服元冠元端爵韠,奠挚见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
〈注〉易服,不朝服者,非朝事也。摰,雉也。乡先生,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疏〉朝服,与元端同。元端则元裳、黄裳、杂裳。黑履者,朝服元冠、元端虽同,但裳以素而履色白也。
乃醴宾以一献之礼。
〈注〉一献者,主人献宾而已。即燕,无亚献者。献酢酬宾,主人各两爵而礼成。士礼一献,卿大夫三献,宾醴不用柶者,泲其醴内则曰饮,重醴清糟。凡醴事,质者用糟,文者用清。
主人酬宾,束帛俪皮。
〈注〉饮宾客而从之以财货,曰酬。所以申畅厚意,束帛十端也。俪皮,两鹿皮也。
赞者皆与。赞冠者为介,宾出,主人送于外门外,再拜,归宾俎。
〈注〉赞者,众宾也。皆与亦饮酒为众宾,介宾之辅,以赞为之,尊之饮酒之礼。贤者为宾,其次为介一献之礼,有荐有俎,其牲未闻。使人归诸宾家也。〈疏〉宾不言荐脯醢者,案舅姑共飨,妇以一献,有姑荐则此一献,亦有荐脯醢可知。经有俎,必有特牲,但乡饮酒乡射,取择人而用狗,此冠礼无择人之义,则不用狗,但无正文。故云其牲未闻也。
若不醴,则醮用酒。
〈注〉若不醴,谓国有旧俗可行,圣人用焉,不改者也。酌而无酬酢,曰醮,醴亦当为礼。〈疏〉此以上说《周礼》冠子之法,此以下至取笾脯以降,如初说夏殷冠子之法云。若不醴,则醮用酒者,案上文适子冠于阼,三加讫,一醴于客位,是周法。今云若不醴则醮用酒,非周法,故知先王法矣。故郑云:若不醴,谓国有旧俗可行,圣人用焉,不改旧也。无酬酢曰醮,郑唯据此文而言所以然者,以周法用醮,无酬酢曰醮。案《曲礼》云:长者举未釂。郑注云:尽爵曰釂,是醮不专于无酬酢者。若然醴亦无酬酢,不为醮名者。但醴,太古之物,自然质,无酬酢。此醮用酒,酒本有酬酢,故无酬酢得名醮也。云醴亦当为礼者,亦上请醴宾之醴,故破之也。
尊于房户之间,两甒有禁,元酒在西,加勺南枋。
〈注〉房户间者,房西室户东也。禁,承尊之器也。名之为禁者,因为酒戒也。元酒,新水也。虽今不用,犹设之,不忘古也。〈疏〉醴不言禁,醴非饮醉之物,故不设戒,为此用酒。酒是所饮之物,恐醉,因而禁之。故云因为酒戒。若然元酒非饮,亦为禁者,以元酒对正酒,不可一有一无,故亦同有禁也。
洗有篚,在西,南顺。
〈注〉洗,庭洗,当东荣南北,以堂深篚,亦以盛勺觯陈于洗,西南顺北为上也。〈疏〉知洗,庭洗者,上周法用醴之时,醴之尊在房。今醮用酒,与常饮酒同,故洗亦当在庭。是以下云宾降,取爵于篚,卒洗,升酌。故知洗在庭也。设洗法在设尊前,此洗亦当在设尊前设之。故此直言洗,有篚在西,不言设也。若然上不言设洗者,以其上云醮用酒,即连云尊文势如此,故不言设洗云。当东荣南北,以堂深者,上已有文也。云篚亦以盛勺觯者,周法用醴在房,庭洗无篚,此用酒庭洗,有篚,故周公设经辨其异者。但醴篚在房,以盛勺觯,此庭洗篚亦盛勺觯,故云亦也。云西南顺北为上也者,席之制有首尾者,据识之先后,为首尾。此篚亦云上者,应亦有记识为上下,以其南顺之言,故北为上也。
始加。醮用脯醢,宾降,取爵于篚,辞,降如初。卒洗,升酌。
〈注〉始加者,言一加一醮也。加冠于东序,醮之于户西同耳。始醮亦荐脯醢宾。降者,爵在庭,酒在堂,将自酌也。辞降如初,如将冠时,降盥,辞主人降也。凡荐,出自东房。〈疏〉始加荐,用脯醢者,此言与周别之事。周家三加讫,乃一醴于客位,用脯醢,此始加讫,即醮于客位,用脯醢,是其不同也。但言始加醮,用脯醢者,言商与周异之意,其实未行事。是以下乃始云宾降,取爵于篚也。云加冠于东序,醮之于户西同耳者,经不见者,嫌与周异,故辨之。其经不言冠者,醮之处,即与周同,故经不言也。云始醮亦荐脯醢者,以其经云荐用脯醢泛言。若醮用酒,未著其节,故亦如上。周家三加始荐脯醢,云宾降者,爵在庭,酒在堂,将自酌也者,决周家醴在房,赞者酌授宾,宾不亲酌。此则宾亲酌酒洗爵,故有升降也。云辞降如初,如将冠时,降盥,辞主人降也者,欲见用醴时,直有将冠时宾降,无宾降,取爵以其酌在房故也。今云如初者,谓如将冠降盥之事也。云凡荐出自东房者,用醴时尊在房,脯醢出自东房,醮用酒,酒尊在堂,脯醢亦出自东房。乡饮酒、乡射、特牲、少牢荐者,皆出东房。故云凡以该之也。
冠者拜受,宾答拜如初。
〈注〉赞者筵于户西,宾升揖冠者,就筵乃酌。冠者南面拜受,宾授爵东面答拜,如醴,礼也。于宾答拜,赞者则亦荐之。〈疏〉此经略言拜受答拜,不言处所面位。言如初者,以其虽用酒与周异,自外与周同。故直言如初也。于宾答拜赞者,则亦荐之者,经直云拜受答拜如初,亦不言出荐之时节。故郑别言之,亦当如周家醴子时荐也。
冠者升筵坐,左执爵,右祭脯醢,祭酒,兴。筵末坐啐酒,降筵拜。宾答拜。冠者奠爵于荐东。立于筵西。
〈注〉冠者立,俟宾命,宾揖之,则就东序之筵。〈疏〉经虽用醴酒不同,其于行事与周礼醴子同,但位有异。彼一加讫,入房,易服讫,出房,立待宾客命。此则醮讫,立于席西,待宾命,为异。皆为更加皮弁也。云兴筵末,坐啐酒者,为醮于客位,敬之故也。
彻荐爵,筵尊不彻。
〈注〉彻荐与爵者,辟后加也。不彻筵尊三加,可相因由便也。
加皮弁如初仪。再醮摄酒,其他皆如初。
〈注〉摄,犹整也。整酒谓挠之。〈疏〉谓更挠搅、添益、整顿,示新也。
加爵弁如初仪,三醮,有乾肉,折俎哜之,其他如初。北面取脯见于母。
〈疏〉前三醮有脯醢,更加此乾肉折俎,言哜之者,谓至齿尝之案下。若杀再醮,不言摄,此经再醮,言摄
三醮,不言摄,则再醮之后,皆有摄。互文以见义也。云取脯见于母者,亦适东壁侠拜,与周同。大物解肆乾之,谓之乾肉。薄析,曰脯棰之而施姜桂,曰腵修,乾肉与脯修别。若今梁州鸟翅,或为豚解而七体以乾之,谓之乾肉。及用之,将升于俎,则节析为二十一体,与燕礼同。故总名乾肉折俎也。
若杀,则特豚载合升,离肺实于鼎设扃鼏。
〈注〉特豚,一豚也。凡牲皆用左胖煮,于镬曰亨,在鼎曰升,在俎曰载。载合升者,明亨与载皆合左右胖。离,割也。割肺者,使可祭也,可哜也。〈疏〉上醮子用乾肉,不杀。自此至取笾脯以降,论夏殷醮子杀牲之事。杀言若者,是不定之辞。杀与不杀,俱得云若也。云载合升者,在鼎曰升,在俎曰载,载在后,今先言载,后言升,又合字在载升之间,通言之者,欲见在俎在镬俱曰合也。云设扃鼏者,以茅覆鼏,长则束其本,短则编其中。案《冬官》匠人庙门,容大扃七个。注云:大扃,牛鼎之扃,长三尺。又曰:闱门容小扃,参个。注云:小扃,膷鼎之扃,长二尺。皆依汉礼而知。今此豚鼎之扃,当用小扃。凡牲皆用左胖者,案特牲少牢皆用右胖。少仪云:太牢则以牛左肩,折九个为归胙,用左则用左而祭之。乡饮酒乡射主人用右体,主人亦与祭同。用右者,皆据周而言也。此云用左,郑据夏殷之法与周异也。
始醮,如初。
〈注〉亦荐脯醢,彻荐爵,筵尊不彻矣。
再醮,两豆,葵菹蠃醢,两笾栗脯。
〈疏〉此二豆二笾增数者,为有杀牲,故盛其馔也。
三醮,摄酒如再醮,加俎哜之,皆如初哜肺。
〈注〉摄酒,如再醮,则再醮亦摄之矣。加俎哜之哜,当为祭字之误也。祭俎如初,如祭脯醢。〈疏〉祭俎如初,如祭脯醢者,以三醮,唯祭俎之肺,不复祭脯醢也。若然前不杀之时一醮,彻脯醢为辟,再醮之脯醢,至再醮,不言彻脯醢者,以三醮上唯加乾肉,不荐脯醢,故不彻也。今杀亦然。一醮彻荐爵,至再醮,亦不彻荐,唯彻爵而已。亦为三醮,以不加笾豆加牲俎,是以祝辞一醮,亦云嘉荐。至三醮者,直云笾豆,有楚楚陈列貌,是三醮不加笾豆,明文也。
卒醮,取笾脯以降,如初。
〈疏〉此取笾脯见母,与前不异。上周法与不杀皆不云笾者,上皆直荐脯醢,不云笾豆。此若杀云两边,故云笾脯。然既杀有俎肉,而取脯者,见其得礼而已。故不取俎肉。如若得束帛者,不须取脯,是以《冠礼》礼宾得束帛,皆不取脯也。
若孤子,则父兄戒宿。
〈注〉父兄,诸父诸兄。〈疏〉上陈,士有父加冠礼讫,自此至东塾北面,论士之无父,自有加冠之法也。周公作文于此,乃见之者,欲见周与夏殷孤子,同冠于阼阶,礼之于客位,唯一醮三醴不同耳。
冠之日,主人紒而迎宾,拜揖让立于序端,皆如冠主,礼于阼。
〈注〉冠主,冠者亲父,若宗兄也。〈疏〉主人紒而迎宾者,即上采衣紒是也。云拜揖让,立于序端者,谓主人出先拜,宾答拜讫,揖让而入于庙门。既入门,又三揖。至阶,又三让而升堂。乃立于东序端,宾升,立西序端,一皆如上。父兄为主人礼于阼者,别言其异者也。
凡拜,北面于阼阶上,宾亦北面于西阶上答拜。
〈疏〉此亦异于父在者。云凡拜者,谓初拜至及啐拜之等。宾主皆北面与父在时,拜于筵西,南面。宾拜于序端,东面,为异也。
若杀,则举鼎陈于门外,直东塾北面。
〈注〉孤子得申礼盛之,父在,有鼎,不陈于门外。〈疏〉云若杀者,有则杀,无则已。故云若,不定之辞也。言举鼎者,谓于庙门外之东壁,镬所举至庙门外之东,直东塾三鼎,豚鱼腊鼎,皆北向相重而列之也。凡陈鼎在外者,宾客之礼也。在内者,私家之礼也。是在外者为盛也。
若庶子,则冠于房外南面,遂醮焉。
〈注〉房外谓尊东也,不于阼阶,非代也。不醮于客位,成而不尊。〈疏〉上已言三代适子冠礼讫,此经论庶子加冠法也。周公作经于三代之下言之,则三代庶子冠礼,皆于房外同用醮矣。但不知三代庶子,各用几醮耳。今于周之适子,三加一醴。夏殷适子,三加三醮。是以下文祝辞,醴一而醮三,皆为三代而为言。至于三代庶子,皆不见别辞。则周之庶子,宜依适子,用一醮。夏殷庶子,亦依三醮。三代适子,有祝辞。若庶子则无。故下文注云:凡醮者,不祝。
冠者母不在,则使人受脯于西阶下。
〈疏〉礼,母死,则不得使人受脯。今言不在者,或归宁,或疾病也。使人受脯,为母生在。于后见之。
戒宾曰:某有子,某将加布于其首,愿吾子之教之也。宾对曰:某不敏,恐不能共事,以病吾子,敢辞。主人曰:某犹愿吾子之终教之也。宾对曰:吾子重有命,某敢不从。宿曰:某将加布于某之首,吾子将莅之。敢宿宾对曰:某敢不夙兴。始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维祺,介尔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耇无疆,受天之庆。醴辞曰:甘醴惟厚,嘉荐令芳,拜受祭之,以定尔祥,承天之休,寿考不忘。醮辞曰:旨酒既清,嘉荐亶时,始加元服,兄弟具来孝反时格,永乃保之。再醮曰:旨酒既湑,嘉荐伊脯,乃申尔服,礼仪有序,祭此嘉爵,承天之祜。三醮曰:旨酒令芳,笾豆有楚,咸加尔服,肴升折俎,承天之庆,受福无疆。字辞曰:礼仪既备,令月吉日,昭告尔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于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
〈疏〉周公设经,直见行事,恐失次第,不言其辞。今行事既终,总见戒宾醮及为字之辞。
屦夏用葛,元端黑屦,青絇繶纯,纯博寸。
〈注〉屦者,顺裳色,元端,黑屦,以元裳为正也。絇之言拘也,以为行戒状如刀衣,鼻在屦头繶缝中紃也。纯,缘也。三者皆青。博,广也。〈疏〉自此至繐屦,论三服之屦,不于上与服同陈者。一则屦用皮,用葛,冬夏不同。二则屦在下,不宜与服同列。故退在于此。此言夏用葛,下云冬皮,则春宜从夏,秋宜从冬。故举冬夏寒暑,极时而言。屦顺裳色者,礼之通例。衣与冠同,屦与裳同。元端有元裳、黄裳、杂裳。经唯云元端,黑屦,与元裳同色。不取黄裳、杂裳。故云以元裳为正也。
素积白屦,以魁柎之,缁絇繶纯,纯博寸。
〈注〉魁蜃蛤柎注也〈疏〉以蛤灰涂注于上使色白也
爵弁纁屦,黑絇繶纯,纯博寸。
〈注〉爵弁屦,以黑为饰。爵弁尊其屦,饰以缋次。〈疏〉按此三服见屦不同,何者。元端以衣见屦,以元端有黄裳之等,不得举裳见屦,故举元端见屦也。皮弁以素积见屦,屦裳同色,是其正也。爵弁既不举裳,又不举衣,而以爵弁见屦者,上陈服已言纁裳,裳色自显,以与六冕同,元衣纁裳,与冕服之嫌,故不以衣裳而以首服见屦也。
冬皮屦可也。不屦繐屦。
〈注〉繐屦丧屦也〈疏〉言此者欲见大功未可以冠子
按《大戴礼·公符篇》:成王冠,周公使祝雍祝王曰:达而勿多也。祝雍曰:使王近于民,远于年,啬于时,惠于财,亲贤使能。
秦
始皇九年四月己酉,王冠,带剑。按《史记·始皇本纪》云云。
汉
惠帝四年三月,皇帝冠。按《汉书·惠帝本纪》:四年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按《唐·杜佑·通典》:汉改皇帝冠为加元服。惠帝加元服,用正月甲子若丙子为吾。
景帝后三年正月,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昭帝元凤四年,帝加元服,见于高庙。
按《汉书·昭帝本纪》:元凤四年,帝加元服,见于高庙。赐诸侯王、丞相、大将军、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赋。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
按《后汉书·礼仪志注·博物记》曰:孝昭帝冠辞曰:陛下摛显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禄,钦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郊域,秉率百福之休灵,始加昭明之元服,推远冲孺之幼志,蕴积文武之就德,肃勤高祖之清庙,六合之内,靡不蒙德永永,与天无极。
宣帝五凤元年,皇太子冠。
按《汉书·宣帝本纪》:五凤元年,皇太子冠。皇太后赐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帛,人百匹,大夫人八十匹。又赐列侯嗣子爵五大夫,男子为父后者爵一级。
元帝竟宁元年,皇太子冠。
按《汉书·元帝本纪》:竟宁元年,皇太子冠。赐列侯嗣子爵五大夫,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
后汉
和帝永元三年春,皇帝加元服,赐诸侯王、公以下有差。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三年,皇帝加元服,赐诸侯王、公、将军、特进、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孙在京师奉朝请者黄金,将、大夫、郎吏、从官帛。赐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郡国中都官系囚死罪赎缣,至司寇作及亡命,各有差。庚辰,赐京师民酺,布两户共一匹。
按《礼仪志》:正月甲子若丙子为吉日,可加元服,仪
从《冠礼》。乘舆初缁布进贤,次爵弁,次武弁,次通天。以据,皆于高祖庙如礼谒。王公以下,初加进贤而已。按《杜佑·通典》:后汉何休冠仪约制:将冠子者具衣冠。冠者父兄若诸父宗族之尊者一人为主,主人告所素敬僚友一人为冠宾。必自告其家,告曰:某之子某若弟某长矣,将加冠于首,愿吾子教之。宾既许,主人自定吉日。先冠一日,宿告宾曰:请以明日行事。宾曰:敢不从命。主人洒埽,内外皆肃。执事者于两楹间,为冠者设北向筵,又设宾东向筵,两筵相接。授冠以箧器设于两筵。又设樽爵于东方。冠者如常服,待命于房。夙兴,宾到,迎延揖让如常。坐定,执事白:请行事。主人跪告宾曰:请劳吾子。宾跪答曰:敬诺。宾起,立西序,东面听命之礼宾。冠者兴,西向拜宾,宾答拜讫,命就筵。宾主各还坐,冠者北向筵坐,伏。宾跪曰:吾子之使,请将命。主人跪答曰:劳吾子。宾起,就东向筵。执事者执爵,跪向冠者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冠者即坐,宾跪加冠讫,冠者执爵酹地,然后啐酒,讫,宾兴,复还本坐,主人亦起,乃俱坐。冠者还房,自整饰,出拜父,父为起,若诸父、群从及兄应答拜者,答拜如常。入拜母,母答拜。其馀兄弟姑姊妹,皆相拜如常。主人命冠者出,更设酬为劝,乃罢。异日有祭事白告祖考者,自如旧祭礼常仪。
安帝永初三年,帝加元服,赐王、公以下有差。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三年,皇帝加元服。大赦,赐王、主、贵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男子为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二级;流民欲占者人一级。
顺帝永建四年正月,帝加元服,赐王、主、公卿以下有差。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四年,帝加元服。赐王、主、贵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赐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为父后、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人帛一匹。
按《晋书·礼志》:五礼之别,其五曰嘉。周末崩离,宾射宴飨之则罕复能行,冠婚饮食之法又多迁变。周礼虽有服冕之数,而无天子冠文。仪礼云,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王、郑皆以为夏末上下相乱,篡弑由生,故作公侯冠礼,则明无天子冠礼之审也。大夫又无冠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周人年五十而有贤才,则试以大夫之事,犹行士礼也。故筮日筮宾,冠于阼以著代,醮于客位,三加弥尊,皆士礼耳。然汉代以来,天子诸侯颇采其仪。正月甲子若景子为吉日,可加元服,仪从冠礼是也。汉顺帝冠,又兼用曹褒新礼,乘舆初加缁布进贤,次爵弁、武弁,次通天,皆于高庙,以礼谒见世祖庙。王公以下,初加进贤而已。按此文,始冠缁布,从古制也,冠于宗庙是也。
桓帝建和二年春,皇帝加元服,大赦,赐王、公以下有差。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二年,皇帝加元服,大赦天下。赐河间、渤海二王黄金各百斤,彭城诸国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将、大夫、郎吏、从官、四姓及梁邓小侯、诸大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赐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绵三斤。
灵帝建宁四年,帝加元服。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四年,帝加元服,大赦天下。赐公卿以下各有差,唯党人不赦。
献帝兴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帝加元服。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礼仪志注·献帝传》:兴平元年,帝加元服,司徒淳于嘉为宾,加赐元纁驷马。贵人、公主、卿、司隶、城门五校、及侍中、尚书、给事黄门侍郎各一人为太子舍人。
建安十八年正月,济北王冠。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礼仪志注·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八年正月,济北王加冠户外,以见父母。给事黄门侍郎刘瞻兼侍中,假貂蝉加济北王给之。
魏
齐王芳正始四年,帝加元服。按《三国·魏志·齐王本纪》:正始四年,帝加元服,赐群臣各有差。
按《晋书·礼志》:魏天子冠一加。其说曰,士礼三加,加有成也。至于天子诸侯无加数之文者,将以践阼临下,尊极德备,岂得与士同也。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孙毓以为一加再加,皆非也。
晋
武帝泰始七年,皇太子冠,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礼志》:惠帝之为太子,将冠,武帝临轩,使兼司徒高阳王圭加冠,兼光禄大夫屯骑校尉华廙赞冠。
泰始十年,制诸王十五而冠,不遣使命。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泰始十年,南宫王承年十五,依旧应冠。有司奏议:礼,十五成童,国君十五而生子,以明可冠之宜。又汉魏遣使冠诸王,非古典。于是制王十五而冠,不复加使命。王彪之云,礼、传冠皆在庙。按武帝既加元服,车驾出拜于太庙,以告成也。盖亦犹拟在庙之仪。
咸宁二年,遣使冠汝南王柬。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礼醮辞曰:令月吉日,以岁之正,以月之令。按鲁襄公冠以冬,汉惠帝冠以三月,明无定月。而后汉以来,帝加元服咸以正月。及咸宁二年秋闰九月,遣使冠汝南王柬,此则必非岁首。
惠帝永平元年,皇太子冠,见于太庙。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礼志》:冠礼于庙,然武、惠冠太子,太子皆即庙见,斯亦拟在庙之仪也。
按《杜佑·通典》:晋王堪冠礼仪:永平元年。正月戊子,冠中外四孙。立于步广里舍之阼阶,设一席于东厢。引冠者以长幼次于席南,东上。宾宗人立于西厢,东面南上。堪立于东轩西,南面西上。陈元服于席上。宗人执仪,以次呼冠者,各应曰诺。宗人申诫之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兄弟具来,咸加尔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敬慎威仪,惟人之则,寿考惟祺,永受景福。冠者皆跪而冠,各自著布。兴,再拜,从立于宾,南上。酌四杯酒,各拜醮而饮。事讫,上堂,向御史府君再拜。讫,冠者皆东面坐,如常燕礼。
成帝咸康元年春正月庚午朔,皇帝加元服,大赦,改元。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康元年春正月庚午朔,帝加元服,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大酺三日,赐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米,人五斛。 按《礼志》:江左诸帝将冠,金石宿设,百僚陪位。又豫于殿上铺大床,御府令奉冕、帻、簪导、衮服以授侍中常侍,太尉加帻,太保加冕。将加冕,太尉跪读祝文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皇帝穆穆,思弘衮职。钦若昊天,六合是式。率遵祖考,永永无极。眉寿惟祺,介兹景福。加冕讫,侍中系元紞,侍中脱帝绛纱服,加衮服冕冠。事毕,太保率群臣奉觞上寿,王公以下三称万岁乃退。 按《华恒传》:恒领太常。及帝加元服。寇难之后,典籍靡遗,冠礼,无所依据。恒推寻旧典,撰定礼仪,事并施用。
穆帝升平元年,帝加元服。
按《晋书·穆帝本纪》:升平元年正月,帝加元服,告于太庙,始亲万几。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 按《礼志》:穆帝、孝武将冠,皆先以币告庙,讫又庙见也。
按《杜佑·通典》:台符问:修复未毕,吉凶不相干,可加元服不。王彪之议:礼有丧冠,当是应冠之年,服制未终,若须服终,便失应冠之年故也。礼所以冠无定时月,春夏不可,便用秋冬。若今岁内修复未毕,入新年,卜仲春之日,加元服,不失年,不失礼。今便准丧冠,阙飨乐而行事,诚有倚傍。然加衮冕,火龙焕然,以准丧仪,情有不体。若别有事,必速加元服,权诸轻重,不须修复毕者,便当准丧冠耳。又议:新年至尊当加元服。今若依成帝故事用三元日者,冠有金石之乐,恐修山陵未毕,于乐便阙。礼,冠自卜日。又云夏葛屦,冬皮屦,无定时,不必三元也。按晋故事及两汉,皆非三元,当任时事之宜耳。又议:近访得成皇帝加元服仪注,阙无拜庙事。按礼,冠皆于庙。仪礼云既毕,宾出,主人送于庙门。明必在庙。近代以来,不复在庙。成皇帝既加元服,拜太庙以告成,盖亦犹拟在庙之仪。今既加元服,亦应拜庙。
孝武帝太元元年,帝加元服。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元年,帝加元服,见于太庙。
安帝隆安元年,帝加元服。
按《晋书·安帝本纪》:隆安元年,帝加元服,增文武位一等。
宋
文帝元嘉十一年,营道侯义綦冠,诏详旧典施行。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周之五礼,其五为嘉。《春秋左氏》曰:晋侯问襄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为冠具。武子对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处之。今君在行,未可具也。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晋侯许诺。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假钟磬焉,礼也。贾、服说皆以为人君礼十二而冠也。《古尚书》说武王崩,成王年十三。推武王以庚辰岁崩,周公以壬午岁出居东,以癸未岁反。《礼》周公冠成王,命史祝辞。辞,告也;是除丧冠也。周公居东未反,成王冠弁以开金縢之书,时十六矣。是成王年十五服除,周公冠之而后出也。按《礼》、《传》之文,则天子诸侯近十二,远十五,必冠矣。《周礼》虽有服冕之数,而无天子冠文。《仪礼》云:公侯之有冠礼,夏末造之。王、郑皆以为夏末上下相乱,篡弑由生,故作公侯冠礼,则明无天子冠礼之审也。大夫又无冠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周人年五十而有贤才,则试以大夫之事,犹行士礼也。故筮日筮宾,冠于阼以著代,醮于客位,三加弥尊,皆士礼耳。然汉氏以来,天子诸侯,颇采其议。《志》曰仪从《冠礼》是也。汉顺帝冠,又兼用曹褒新礼;褒新礼今不存。《礼仪志》又云:乘舆初加缁布进贤,次爵弁、武弁,次通天,皆于高庙。王公以下,初加进贤而已。按此文始冠缁布,从古制也,冠于宗庙是也。魏天子冠一加,其说曰,士礼三加,加有成也。至于天子诸侯,无加数之文者,将以践阼临民,尊极德备,岂得复与士同。此言非也。夫以圣人之才,犹三十而立,况十二之年,未及志学,便谓德成,无所劝勉,非理实也。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孙毓以为一加再加皆非也。《礼》词曰令月吉日,又以岁之正,以月之令。鲁襄公冠以冬,汉惠帝冠以三月,明无定月也。后汉以来,帝加元服,咸以正月。晋咸宁二年秋闰九月,遣使冠汝南王柬,此则晋礼亦有非必岁首也。《礼》冠于庙,魏以来不复在庙。然晋武、惠冠太子,皆即庙见,斯亦拟在庙之仪也。晋穆帝、孝武将冠,先以币告庙,讫又见庙也。晋惠帝之为太子将冠也,武帝临轩,使兼司徒高阳王圭加冠,兼光禄勋、屯骑校尉华廙赞冠。江左诸帝将冠,金石宿设,百僚陪位。豫于殿上铺大床。御府令奉冕帻簪导衮服,以授侍中、常侍。太尉加帻,太保加冕。将加冕,太尉跪读祝文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皇帝穆穆,思弘衮职。钦若昊天,六合是式。率遵祖考,永永无极。眉寿惟祺,介兹景福。加冕讫,侍中系元纮。侍中脱绛纱服,加衮服。冠事毕,太保率群臣奉觞上寿,王公以下三称万岁,乃退。按仪注,一加帻冕而已。宋冠皇太子及蕃王,亦一加也。官有其注。晋武帝太始十年,南宫王承年十五,依旧应冠。有司议奏:十五成童。国君十五而生子,以明可冠之宜。又汉、魏遣使冠诸王,非古典。于是制诸王十五冠,不复加命。元嘉十一年,营道侯将冠。诏曰:营道侯义綦可克日冠。外详旧施行。何祯《冠仪约制》及王堪私撰《冠仪》,亦皆家人之可遵用者也。
元嘉十六年十二月乙亥,皇太子冠,大赦天下。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孝武帝大明七年冬十月壬寅,太子冠,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后废帝元徽二年,帝加元服,大赦。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元徽二年,御加元服,大赦。赐民男子爵一级;为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者爵二级;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谷五斛;年八十以上,加帛一匹。大酺五日,赐王公以下各有差。
南齐
武帝永明五年,有司上南郡王冠礼。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郁林王本纪》:郁林王昭业,文惠太子长子,封南郡王。永明五年,冠于东宫崇政殿。其日小会,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 按《礼志》:永明五年十月,有司奏:南郡王昭业冠,求仪注未有前准。尚书令王俭议:皇孙冠事,历代所无。礼虽有嫡子嫡孙,然而地居正体,下及五世。今南郡王体自储晖,实惟国裔,元服之典,宜异列蕃。按《士冠礼》主人元冠朝服,宾加其冠,赞者结缨。郑元云主人,冠者之父兄也。寻其言父及兄,则明祖在,父不为主也。《大戴礼记·公冠篇》云公冠自为主,四加元冕,以卿为宾。此则继体之君及帝之庶子不得称子者也。《小戴礼记·冠义》云冠于阼,以著代也。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注称嫡子冠于阼,庶子冠于房。《记》又云古者重冠,故行之于庙,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据此而言,弥与郑注《仪礼》相会。是故中朝以来,太子冠则皇帝临轩,司徒加冠,光禄赞冠。诸王则郎中加冠,中尉赞冠。今同于储皇则重,依于诸王则轻。又《春秋》之义,不以父命辞王父命。《礼》父在斯为子,君在斯为臣。皇太子居臣子之节,无专用之道。南郡虽处蕃国,非支庶之列,宜禀天朝之命,微申冠阼之礼。晋武帝诏称汉、魏遣使冠诸王,非古正典。此盖谓庶子封王,合依公冠自主之义,至于国之长孙,遣使惟允。宜使太常持节加冠,大鸿胪为赞;醮酒之仪,亦归二卿;祝醮之辞,附准经记,别更撰立,不依蕃国常体。国官陪位拜贺,自依旧章。其日内外二品清官以上,诣止车集贺,并诣东宫南门通笺。别日上礼,宫臣亦诣门称贺,如上台之仪。既冠之后,剋日谒庙,以弘尊祖之义。此既大典,宜通关八座丞郎并下二学详议。仆射王奂等十四人议并同,并撰立赞冠、醮酒二辞。诏可。祝辞曰:皇帝使给事中、太常、武安侯萧惠基加南郡王冠。祝曰:筮日筮宾,肇加元服。弃尔幼志,从厥成德。亲贤使能,克隆景福。醮酒辞曰:旨酒既清,嘉荐既盈。兄弟具在,淑慎仪型。永届眉寿,于穆斯宁。
明帝建武三年,皇太子冠。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建武三年,皇太子冠,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为父后者赐爵一级。断远近上礼。
永泰元年,议定冠婚礼。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明帝永泰元年,徐孝嗣议曰:人伦之始,莫重冠婚,所以尊表成德,结欢两姓。年代污隆,古今殊则,繁简之仪,因时或异。三加废于王庶,六礼限于天朝,虽因习未久,事难顿改,而大典之要,深宜损益。案《士冠礼》,三加毕,乃醴冠者,醴则惟一而已,故醴辞无二。若不醴,则每加辄醮以酒,故醮辞有三。王肃云醴本古,其礼重;酒用时味,其礼轻故也。或醴或醮,二三之义,详记于经文。今皇王冠毕,一酌而已,即可拟古设醴;而犹用醮辞,实为乖衷。寻婚礼实篚以四爵,加以合卺,既崇尚质之礼,又象泮合之义。故三饭卒食,再酳用卺。先儒以礼成好合,事终于三,然后用卺合。仪注先酳卺,以再以三,有违旨趣。又《郊特牲》曰三王作牢用陶匏。言太古之时,无共牢之礼,三王作之,而用太古之器,重夫妇之始也。今虽以方樏示约,而弥乖昔典。又连卺以锁,盖出近俗。复别有牢烛,雕费采饰,亦亏曩制。方今圣政日隆,声教惟穆,则古昔以敦风,存饩羊以爱礼,沿袭之规,有切治要,嘉礼实重,宜备旧章。谓自今王侯已下冠毕一酌醴,以遵古之义。醴即用旧文,于事为允。婚亦依古,以卺酌终酳之酒,并除金银连锁,自馀杂器,悉用埏陶。堂人执烛,足充焫燎,牢烛华侈,亦宜停省。庶斲雕可期,移俗有渐。参议并同。奏可。
梁
武帝天监十四年,皇太子冠。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十四年正月,皇太子冠,赦天下,赐为父后者爵一级,王公以下颁赉各有差,停远近上庆礼。 按《通典》:作十三年正月,冠太子于太极殿,修前代之仪。
陈
文帝天嘉六年,皇太子加元服。按《陈书·文帝本纪》:天嘉六年春,皇太子加元服,王公以下赐帛各有差,孝悌力田为父后者赐爵一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谷人五斛。
后主至德二年,太子加元服。
按《陈书·后主本纪》:至德二年秋七月,太子加元服,在位文武赐帛各有差,孝悌力田为父后者各赐一级,鳏寡癃老不能自存者,人谷五斛。
北魏
高祖太和十九年,皇太子冠于庙。按《魏书·高祖本纪》云云。 按《礼志》:太和十九年五月甲午,冠皇太子恂于庙。丙申,高祖临光极堂,太子入见,帝亲诏之。事在《恂传》。六月,高祖临光极堂,引见群官。诏曰比冠子恂,礼有所阙,当思往失,更顺将来。礼古今殊制,三代异章。近冠恂之礼有三失,一,朕与诸儒同误,二,诸儒违朕,故令有三误。今中原兆建,百礼维新,而有此三失,殊以愧叹。《春秋》,襄公将至卫,以同姓之国,问其年几,而行冠礼。古者皆灌地降神,或有作乐以迎神。昨失作乐。至庙庭,朕以意而行拜礼,虽不得降神,于理犹差完。司马彪云,汉帝有四冠:一缁布,二进贤,三武弁,四通天冠。朕见《家语》《冠颂篇》,四加冠,公也。《家语》虽非正经,孔子之言与经何异。诸儒忽司马彪《志》,致使天子之子,而行士冠礼,此朝廷之失。冠礼朕以为有宾,诸儒皆以为无宾,朕既从之,复令有失。孔所云斐然成章,其斯之谓。太子太传穆亮等拜谢。高祖曰:昔裴頠作冠仪,不知有四,裴頠尚不知,卿等复何愧。 按《废太子恂传》:太和十七年七月癸丑,立恂为皇太子。及冠恂于庙,高祖临光极东堂,引恂入见,诫以冠义曰:夫冠礼表之百代,所以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故能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然母见必拜,兄弟必敬,责以成人之礼。字汝元道,所寄不轻。汝当寻名求义,以顺吾旨。
肃宗正光元年,帝加元服。
按《魏书·肃宗本纪》:正光元年秋,帝加元服,内外百官进位一等。 按《礼志》:正光元年秋,肃宗加元服,时年十一。既冠,拜太庙,大赦改元。官有其注。
北齐
后主天统三年,帝加元服。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天统三年二月,帝加元服,大赦,九州职人各进四级,内外百官普进二级。
按《隋书·礼仪志》:后齐皇帝加元服,以玉帛告圆丘方泽,以币告庙,择日临轩。中严,群官位定,皇帝著空顶介帻以出。太尉盥讫,升,脱空顶帻,以黑介帻奉加讫,太尉进太保之右,北面读祝讫,太保加冕,侍中系元纮,脱绛纱袍,加衮服,事毕,太保上寿,群官三称万岁。皇帝入温室,移御坐,会而不上寿。后日,文武群官朝服,上礼酒十二钟,米十二囊,牛十二头。又择日亲拜圆丘方泽,谒庙。 皇太子冠,则太尉以制币告七庙,择日临轩。有司供帐于崇正殿。中严,皇太子空顶帻公服出,立东阶之南,西面,使者入,立西阶之南,东面。皇太子受诏讫,入室盥栉,出,南面。使者进揖,诣冠席,西面坐。光禄卿盥讫,诣太子前疏栉。使者又盥,奉进贤三梁冠,至太子前,东面祝,脱空顶帻,加冠。太子兴,入室更衣,出,又南面就席。光禄卿盥栉。使者又盥祝,脱三梁冠,加远游冠。太子又入室更衣。设席中楹之西,使者揖就席,南面。光禄卿洗爵酌醴,使者诣席前,北面祝。太子拜受醴,即席坐,祭之,啐之,奠爵,降阶,复本位,西面。三师、三少及在位群官拜事讫。又择日会宫臣,又择日谒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