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三十卷目录
兵制部汇考十六
宋九〈宁宗庆元三则 嘉泰三则 开禧三则 嘉定八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四则 端平二则 嘉熙三则 淳祐八则 宝祐三则 开庆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二则 建炎后禁厢兵之制 建炎后厢兵之制 建炎后将兵之制 建炎后乡兵之制 建炎后诸路砦兵之制〉
宋九〈宁宗庆元三则 嘉泰三则 开禧三则 嘉定八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四则 端平二则 嘉熙三则 淳祐八则 宝祐三则 开庆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二则 建炎后禁厢兵之制 建炎后厢兵之制 建炎后将兵之制 建炎后乡兵之制 建炎后诸路砦兵之制〉
戎政典第三十卷
兵制部汇考十六
宋九
宁宗庆元元年,诏四川岁发西兵诣行在,以楚州新招兵补弩手。按《宋史·宁宗本纪》:元年春三月辛亥,诏四川岁发西兵诣行在,如旧制。冬十二月,置楚州弩手效用军。按《兵志》:庆元元年,诏楚州招到二百六十一人补弩手、效用。 按《沈作宾传》:庆元初,知平江府,请得节制许浦水军,诏可。郡有使臣,故海盗也,作宾使招诱其党,既至,慰勉之,锡衣物,又得强勇者几千人,置将以统之,号曰义士;复募郡城内外恶少亦几千人,号曰壮士。衣粮器械皆视官军,而轻捷善斗过之,于是海道不警,市井无哗。寻命参赞督府,兼权镇江府。请留戍兵千人,又欲以江、闽新军二千人易旧军千人,备不虞。朝廷难之。
庆元三年,诏选殿司军额。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庆元三年,殿司言:正额效用一万一千五百九十二八,阙二百五十九人,于雄效内及效用带甲拍试一石力弓、三石力弩合格人填阙额。诏:崇政殿祗候、亲从填班直人数,特与免。其三衙旧司官兵及御马直合拣班人,照阙额补。
庆元五年,诏照绍熙初年令,招填阙额。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五年,诏给降度牒付金州都统,招填阙额并拣汰兵,照绍熙初年令,自五尺四寸至五尺六寸三等招收。
嘉泰元年正月,命路钤按阅诸州兵士,禁擅招军。
按《宋史·宁宗本纪》:元年春正月丁卯,命路钤按阅诸州兵士,毋受馈遗及擅招军。违者寘诸法。
嘉泰三年八月壬寅,增置襄阳骑军。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泰四年六月,以军官子孙补诸军雄效。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六月丙申,置诸军帐前雄效,以军官子孙补之。丁巳,增庐州强勇军为千人。
开禧元年,招置强勇,神劲、神武诸军,增刺马军司弩手。
按《宋史·宁宗本纪》:元年春三月辛巳,以淮西安抚司所招军为强勇。秋七月,命兴元都统司增招战兵。八月丁亥,命湖北安抚司增招神劲军。十一月乙酉,置殿前司神武军五千人屯扬州。十二月庚午,诏两淮京西监司、帅守讲行宽恤之政。增刺马军司弩手。按《兵志》:开禧元年,兴元都统秦世辅言:本司军多阙额,绍兴之末,管二万九千馀人。乾道三年,立额二万七千,今二万五千四百,差戍、官占实万一百四十三人,点阅所部,堪披带人仅六百二十七。请从本司酌绍兴额招刺。参知政事蒋芾言:在内诸军,每月逃亡不下四百人,若权住招一年半,俟财用稍足招强壮,不惟省费,又得兵精。且南渡以来兵籍之数,绍兴十二年二十一万四千五百馀人,二十三年二十五万四千五百四十人,三十年三十一万八千一百三十八人,乾道三年三十二万三千三百一人,只此二十三年,已增六万九千六十一人,何缘财用有馀。开禧二年,简荆襄、两淮田卒以备战兵,又诏诸路招填禁军。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五月,简荆襄、两淮田卒以备战兵。八月壬申,以淮东安抚司所招军为御前强勇军。十一月癸丑,诏诸路招填禁军以待调遣。
开禧三年,罢江、浙、荆湖、福建招军,置忠锐军。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二月丁卯,罢江、浙、荆湖、福建招军。冬十一月乙酉,置御前忠锐军。
嘉定元年,汰雄淮军,刺淮东以补镇江武锋,刺淮西以补定武。
按《宋史·宁宗本纪》:元年,江、淮制置司汰雄淮军归农,淮东拣刺八千馀人以补镇江大军及武锋军之阙,淮西拣刺二万六千馀人为御前定武军。
嘉定二年,放诸州忠义军寻募补厢、禁军。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夏四月戊辰,江、淮制置司言,放庐、濠二州忠义军归农。六月辛卯,京湖制置司言,放诸州新军及忠义军归农。冬十月丁卯,命京湖制置司募逃卒及放散忠义以补厢、禁军阙。
按《玉海》:嘉定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议臣言:皇城一司,总率亲从,严护周匝,参错禁旅,权亚殿岩,汉以儒生位执戟唐,以勋臣子弟备宿卫,今请专以知閤、御带兼领。
嘉定三年夏五月庚戌,以江陵忠勇军为御前忠勇军。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四年夏六月辛丑,更定四川诸军军额。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七年,置嘉定边丁。
按《宋史·宁宗本纪》:七年夏六月丁巳,置嘉定府边丁二千人以备蛮。
按《续文献通考》:七年六月,置嘉定府边丁二千人以备蛮。命置安抚诸司给其费于是籍土丁之壮健者二千人月廪之俾守诸寨蛮人闻知边头有备惮之自是不敢轻出抄掠
嘉定九年,置马军司水军,命诸州招填军籍,定诸军迁补例,迁天水军于旧县。
按《宋史·宁宗本纪》:九年春正月,置马军司水军。丙子,命诸州招填军籍。辛巳,罢。 按《兵志》:嘉定中,枢密院言:诸军转员迁补,务在均一。如内诸班直循旧格排连,积习既久,往往超躐升转,后名反居前列,高下不伦,甚失公平之意。今参酌前后例格,均次资序:其一曰,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转东西班西第二都知,内殿直左第二班副都知转散直左班都知。其二曰,散员左第二班副都知升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散员右第一班副都知升内殿直右第一班副都知。其三曰,散员右第一班副都知升内殿直右第一班副都知,散员左第二班副都知升内殿直右第二班副都知。其四曰,散指挥左第一班副都知升散员左第一班副都知,散指挥右第一班副都知升散员右第一班副都知。其五曰,散指挥左第二班副都知升散员左第二班副都知,散指挥右第三班副都知升右第二班副都知。其六曰,散都头左班副都知升散指挥左第一班副都知,散都头右班副都知升散指挥右第一班副都知。其七曰,散祗候左班副都知升散指挥左第一班副都知,散祗候右班副都知升散指挥右第二班副都知。其八曰,内殿直左第一班押班迁转东西班西第一班副都知,内殿直右第一班押班转东西班西第三班副都知。以上各系升四名外,御龙直御龙左第一直十将转御龙弓箭直副都头,御龙直右第一直十将转御龙弩直副都头,御龙骨朵子直左第一直十将升御龙左第一直十将,御龙弩直左第一直十将升御龙弓箭左第三直十将,系各升六名。于是超躐积习之弊尽革,而为定制。按《续文献通考》:九年正月,命诸州招填军籍。十二月,迁天水军于旧县置知军以下官。
嘉定十一年,命四川制置司招进忠义人,有司请汰老弱。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一年五月乙亥,命四川制置司招进忠义人。 按《兵志》:嘉定十一年,臣僚言:今军政所先,莫如汰卒。谓如千兵中有百人老弱,遇敌先奔,即千人皆废矣。乞严敕中外将帅,务覈其实。其省并法自咸平始。建炎以后,臣僚屡言,军额有阙,则并隶一等军分,足其旧额,以便教阅,而指挥、制领、将佐之属亦或罢或省,悉从其请。盖当多事之秋,患兵之不足,望增补以壮军容。事既宁息,患其有馀,必并省以覈军实,意则在乎少苏民力也。
按《续文献通考》:嘉定八年,命利州路安抚司招刺忠义人。十一年,命四川制置司招集忠义人。忠义人立功,其赏视官军。司令许应龙奏曰:夫纾一时之急者,不得不为权宜之举。防后日之患者,不可不为强本之计。赖忠义之人,以纾一时之急,岂非权宜之举乎。练官军,以防后日之患,岂非强本之计乎。粤自京口之舟,失于警备之不严。泗水之师,衄于揣度之不审。既而决淮阴之胜,以挫敌人之锋者,忠义之力也。迩者烽燧告警,而敌情叵测,游骑出没,而疆场靡宁。未几奏濠梁之捷,以申吾中国之威者,又忠义之力也。虽然,此特权宜之举,而强本之计,又有不容缓者。盖元气既固,外邪自消。吾之威令苟伸,则英雄豪杰之徒,莫不俛首屈意于其下。然则官军者,岂非今日之所当振乎。官军振,则根本强。根本强,则忠义之人,可以为吾之助,而不能为吾之患。此亦汉以南北军相制之遗意。苟以其脆弱难用,不加激励而攘却之功,一切倚办于忠义,彼将谓秦无人,万一恃强而骄蹇,挟功而邀求,不厌其欲,其能帖然而无哗乎。况吾之虚实,彼所熟知,苟一摇足,何以制之。且今之官兵非不多也,器甲非不利也,廪食非不继也。以此禦戎,何患不济。苟能练其骁锐,严其纪律,日夕淬砺,常若寇至。迨遇敌之际,则功多者有厚赏,不进者有显戮,毋徇私意而为之重轻,毋事姑息而为之容隐。则怯者奋而为勇,弱者转而为强,兵威振励,隐然有猛虎在山之势。不惟可以折敌人之冲,尤可以消山东偏重之势。何者,彼知朝廷之所以倚仗者,不专在我也。夫既资彼之力,以纾一时之急,复彰吾军,以消他日之患,则国势岿然,犹泰山而四维之矣。而或者乃曰:忠义之人,犹养虎耳,饥则求食,饱则反噬,深咎夫招来者之不审也。吁是固然矣。然既招之,则不容却之。彼既与敌为仇,群然归我,苟无以安其心,是绝其向生之涂,激其等死之忿。兽穷则搏,势所必至。况彼方有功于我,犹赖以为掎角之助,则亦惟区处调伏,使之有致远之能,而无泛驾之虞耳。所谓区处之策者,何也。怀之以恩,结之以信,宠之以爵赏,赡之以缺额官兵之廪,使之欢欣感戴,乐为吾用,而吾之兵威,又足镇服其心,则亦庶乎其可也。吁忠义若可虑也,而有以制之,则不足虑。官军若难用也,而有以励之,则皆可用。然而致此者,则必有任其责者耳。夫膺守禦之寄者,边将也。总边将之权者,制阃也。昔蜀以孔明驻汉中,吴以陆逊守荆渚,皆付以事权,不从中御,故得乘机制变,而有成功。今之任制阃者,苟得其人,则举边陲之寄,悉以付之,使进退伸缩,莫不如意。则号令一而人心协,苟州县之有事权者,或得以己见专达,虽曰事机无壅,然而谋议或有异同,施行或至牴牾,则仓卒缓急,诸将罔攸禀令。庙谟宏深,其必有以处此矣。
嘉定十七年,诏覈军数,又以赵范请刱马军,籍民为半年兵。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七年五月戊戌,诏覈实两淮、京湖、四川、江上诸军之数。 按《赵范传》:嘉定十七年,范入为知大宗丞权知镇江府。进直徽猷阁、知扬州,请刱马军三千,招游手之强壮者及籍牢城重役人充之。别籍民为半年兵,春夏在田,秋冬教阅。官免建砦而私不废农。
理宗宝庆二年,知武冈军吴愈请补禁卫军。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宝庆二年,知武冈军吴愈言:禁卫兵所以重根本、威外裔,太祖聚天下精兵在京者十馀万,州郡亦十馀万。嘉定十五年,三衙马步诸军凡七万馀,阙旧额三万,若以川蜀、荆襄、两淮屯戍较之,奚啻数倍于禁卫。宜遵旧制,择州郡禁兵补禁卫阙,州郡阙额帅守招填。
绍定元年,禁私役禁军。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绍定元年七月留元英奏诸路州军僚属私役禁军乞下帅司约束违者以闻从之
绍定三年,许赵范刺射阳湖兵。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赵范传》:绍定三年,直徽猷阁、淮东安抚副使。为书告庙堂:一请檄沿江制置司,调王明本军驻泰兴港以扼泰州下江之捷径;一请檄射阳湖人为兵,屯其半高邮以制贼后,屯其半瓜州以扼贼前;一请速调淮西兵合滁阳、六合诸军围救江面。朝旨许范刺射阳湖兵二万人,就听节制。按《续文献通考》:三年二月,臣僚奏乞补禁卫兵额,戒内侍,毋得私役革赁,号修火政,以肃宫禁。从之。绍定四年,申严帅臣郡守以逃兵,招填多寡为黜陟,置忠卫先锋两军。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绍定四年,臣僚言:州郡有禁卒,有壮城,有厢军,有土兵,一州之财自足以给一州之兵。比年尺籍多虚,月招岁补,悉成文具。盖州郡吝养兵之费,所招无二三,逃亡已六七。宜申严帅臣,应郡守到罢,具兵额若干、逃故若干、招填若干、考其数而黜陟之。
按《续文献通考》:四年三月,孟珙复襄阳,以蔡息降人置忠卫军,襄郢降人置先锋军。 又按《续通考》:理宗绍定四年七月,诏制总诸帅戎司,凡忠勇死义之家,并与优给。其有子,才艺异众者,令赴枢密院审视录用之。时李鸣复奏曰:军之有忠勇,初以陕西弓箭手刺为之,兴洋曰义士,金州曰保胜,京西曰保捷,而关中则谓之忠勇。是兵也,可以攻,可以战,而尤利于守。盖有坟墓屋庐,以系其志,有妻子骨肉,以坚其心。其势当效死弗去也。关外之赋,总不过四十万,若尽蠲,以为军,一人执役,数人荷戈随之,籍一万人,可得数万人用。古者寓兵于农,何以异此。金人之入,制司惧其势之难以支也,遍给旂榜,以招忠义。事定之后,又知忠义之不容散遣也,创置军籍,以行屯田。夫谓之忠义,与前所谓忠勇,若一矣,而实殊也。盖忠勇军自给衣粮器械,而忠义则给之于官者也。忠勇军有常产,故有常心,而忠义则皆乌合者也。责以屯田,未必果能执耒,覈其实数,未必果皆按籍。此盖不能无弊也。创增官券,以养忠义,而其不费官券者,乃寝而不行,亦几倒置矣。臣谓,忠勇军当增其额者,此也。家计寨复则保,聚有要地而人心安。忠勇军增,则备禦有劲兵,而人心固。臣之所论,非特为五州计,为西蜀计也。陛下如以臣言为可采,乞下四川制置司参酌施行。
绍定五年,招放散军人,填厢禁军。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绍定五年四月,李日迈奏乞行诸郡招选放军人骁勇可用者,填厢禁军阙额。从之。
端平元年,初置镇北军。
按《宋史·理宗本纪》:元年冬十一月壬子,京、湖制置司刱镇北军,诏以襄阳府驻劄御前忠卫军为名。按《续文献通考》:端平元年十二月,知郴州林汝浃奏:两河郡兵最少,臣守英德目击其弊,不敢招填。今可严督州郡招刺强壮,勿为文具,庶使各有武备。端平二年,陈雷奋、许应龙、袁甫各条奏团结民兵。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正月,诏孟珙措置边防。按《续文献通考》:理宗端平二年,肇庆府陈雷奋入对,奏广东民兵首领事。上曰:广东民兵之制,如何。雷奏:止为保卫乡井,无调发之扰,无出戍之劳。陛下于民兵加之意,非惟可以摧奸雄之胆,绝盗贼之萌,当不费供亿,而尽得天下精勇之用。上曰:广西曾行之否。雷奋奏:广西前后帅臣,未能行此。然二广赖民兵之用为多。如向者广东峒寇陈三抢之叛,招捕陈韡正籍民兵协力守护。如近者广州戍卒之叛,既是兵变,自难以本州之兵,制崔与之实。率首领民兵,登城捍禦,叛卒遂遁。此皆已试之验。陛下若由二广推而行之,泽被生灵者广矣。上甚然之。时许应龙进故事曰:李抱真为怀泽潞观察留后,凡八年,籍户三丁择一,蠲其徭租,给弓矢,令閒月习射,岁终大阅,第其能否,而赏罚之。三年,皆为精兵,得二万人。既不廪于官,而府库实遂雄。山东李德裕为郑滑节度使,徙剑南西川,至则率户二百户取一人,使之习战,贷杂役勿事,缓则农,急则战,谓之雄边子弟。臣谓民兵可用胜,如官兵盖边邮之民,耳稔乎钲鼓之声,目熟乎旌旗之容,迫近敌境,而閒探素审,从事鞍马,而弓矢素精。因其所素习而教阅之,亦其所乐趋者。况又激之以犒赏,孰不知劝。兼屋庐妻子,皆欲其保护,其自卫之计尤切。今为之纠合,使之捍禦,非特国之利,亦民之利也。故民兵之用,尤为得力。若夫出戍之兵,虽给之生券,而居非其乡,有思归之念,无勇战之心。驱之使前,虽不敢避,然一闻少衄,弃甲而溃,尚何望其用命哉。李抱真昭义步兵,足以制山东之变。李德裕雄边子弟,足以捍南诏之强。其成效大验,盖可考也。为今之计,官兵固当激励,使之精锐,而民兵尤宜纠集。然区处民兵,要必有法,蠲其力役,而使之安,教以技击,而使之熟。择其精锐,而重赏之,则感激而思奋。统以隅总,而倡率之,则缓急之足恃。抑有所当察者,出战则民兵当其锋,胜捷则官军争其赏。既无所获,谁肯效力。是以虽有民兵之名,而未底安边之绩者,其患实由于此。必于奏凯之际,为之分别,官军有功则赏官军,民兵得胜则赏民兵,所行既公,其谁不服。但州县之吏,尤当戒其侵扰,使平时既失其心,则警急曷望其助。知此数弊为之处置,则孰不乐为吾用。比者官军閒有败衄,阙额未补,若就沿边招募,于势尤便。盖其人精强,又习战斗,使之戍守,不惟省生券之费,又且无调发之劳,一举而两得,实因时权宜之长策也。欲望明诏制阃,速作施行,庶边疆固而国势强矣。中书舍人袁甫奏乞团结民兵劄曰:臣闻方今边面之患,在乎兵少而力分。盖兵少则备疏,力分则胆薄,敌攻其虚,如蹈无人之境。本朝康定初,契丹扰北,元昊叛西,可谓甚急矣。始诏河北河东路强壮、陕西、京东西路新置弓手,皆以二十五人为团制,置闸官,四团为都,置正副都头各一人,五都为指挥,置使。年二十系籍,各置弓弩,分番教习,官日给粮二升。河北在籍者二十九万三千,河东十四万四千,陕西亦十五万,而卒以此制西北,未闻事势急遽之时,而不可以行团结之策也。今者坐视所在兵少力分之弊,不亟起而图之,北敌之来,势若风雨。乃欲以疏漏单薄之备,当飘忽剽悍之敌,一处失守,则诸处尽瓦解矣。臣之愚计,谓宜作急行下应沿边州郡,日下举行团结民兵之政,其閒或有规模已成者,更须精加整葺,务令缜密。如其未曾结集去处,宜及今严行,要束亟作措置,处处有保甲,人人知固守。无枵虚疏薄之患,有周围捍禦之功。此实当今至大至急之务也。朝廷每举一事,未尝不曰:专委监司、郡守,其所以鼓舞监司、郡守者,未尝不曰有赏罚,奈之何能言而不能行欤。当势之急也,则曰仓卒,何暇为。及羽檄稍稀,敌骑稍退,又诿之于无事矣。如此则是终无可为之时也。今者,团结民兵事,愿陛下宣谕宰执,务在速行,如救焚拯溺,不容少缓。仍责在监司郡守,以能否为赏罚,郡守不胜任,则监司按劾。监司不称职,则台谏评弹。毋事空言,专行实政。则备密而胆壮,又何北敌冲突之足虑哉。
嘉熙二年,以赵时𣆳团结流民籍,其强壮为兵。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冬十月丁卯,吴潜言:宗子赵时𣆳集真、滁、丰、濠四郡流民十馀万,团结十七砦。其强壮二万可籍为兵,近调五百援合肥,宜补时𣆳官。又沙上芦场田可得二十馀万亩,卖之以赡流民,以佐砦兵。从之。
嘉熙 年,有司以兵贫请择强勇,厚其廪给。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嘉熙初,臣僚言:今日兵贫若此,思变而通之。于卒伍中取强勇者,异其籍而厚其廪,且如百人之中拣十人,或二十,或三十,则是万人中有三千兵矣。时试之弓弩,课之武艺,暇则驰马击毬以为乐,秋冬使之校猎。其有材力精强,则厚赏赉之。又于其中拔其尤者,数愈少而廪愈厚,待之如子弟,倚之如腹心,缓急可用。苏辙有言:天子必有所私之将,将军必有所私之士。又必申命主帅、制领,鼓动而精择之,假之统御之权,严其阶级之法。将乐与士亲,士乐为将用,则可以运动如意,不必别移一军,别招新军矣。
嘉熙四年,招襄、汉溃卒,创忠义、虎翼两军。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冬十一月癸酉,诏武功大夫、荆鄂都统制张顺以私钱招襄、汉溃卒,创忠义、虎翼两军,及援安庆、池州有功,特与官两转。
淳祐元年,诏选补龙卫等三指挥。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淳祐元年八月,诏马军司选子弟强壮者一百人,补龙卫、云卫、武卫三指挥阙额。
淳祐三年,诏福州置武济水军。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秋八月癸亥,诏福州延祥、荻芦两砦并置武济水军,摘本州厢禁习水者充,千五百人为额。
按《续文献通考》:淳祐三年六月,资政殿学士知温州赵与权,乞废并诸寨,增置镇海寨兵,以备仓猝。从之。时李明复奏曰:寨之有家计,向者吴玠实创之,岷曰仇池,凤曰秋防,原阶曰杨家崖,成曰董家山,是四者皆有险可恃,有泉可饮,又为之粮以食,为之屋以居。无事则寓于州,有事则归于寨,其为虑甚悉也。自绍兴至开禧,敌尝侵犯矣,视之而不敢攻,以有险在前也。遏之而不敢越,惧吾之袭其后也。古人设险守国,殆不过此。曦变以后,边帅欲筑城以为守,而家计寨之实遂废。曩时蜀帅又欲列栅以为固,而山寨之役遂兴。夫谓之山寨,与前所谓家计寨,若类矣,而实非也。盖家计寨,凡四择地利之绝险者为之,而山寨则为数七十,无其险也。家计寨之设,乃官与民相保聚,其力足以捍敌。而山寨则家自为活,无其力也。彩画成图,但诧观美,多张虚势,无补实用。是驱之使就死地也。以山寨之受祸也,而并与其足以避祸者,废而不葺,亦未之思耳。臣谓家计寨宜复其旧者,此也。淳祐四年,招沿淮失业壮丁为武胜军。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秋七月乙卯,招收沿淮失业壮丁为武胜军,以五千人为额。
按《续文献通考》:淳祐四年七月,诏江淮失业强壮之人,置武胜五千人。从淮西安抚副使王鉴请也。淳祐五年,诏沿江置游击军。
按《宋史·理宗本纪》:五年夏五月丁未,诏:沿江、湖南、江西、湖广、两浙制帅漕司及许浦水军司,共造轻捷战船千艘,置游击军壮士三万人,分备捍禦。
淳祐六年,诏诸镇募兵、造舟、置马。
按《宋史·理宗本纪》:六年夏五月己卯,诏诸镇募兵、造舟、置马,帅臣其务奖激将士,以严边防。
淳祐十年,创置司空山寨。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理宗淳祐十年十月,诏淮西疆场延袤八百馀里,近令沿江制司团结耕屯,渐已就绪。但制阃置司江南,相去差远,可令淮西提举李子达,就司空山创司提举本路山寨。
淳祐十一年,御史请严冒功之弊。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淳祐十一年,御史台条奏军功赏格违法之弊:在法,边戍获捷、奇功、暴露、撤戌者,制阃、军师举奏授官,必其人身亲行阵,有战禦功。今自守阙进勇副尉至承信郎、承节郎者,其弊尤多,乃以奉权要,酬私恩,或转售于人。方等第功赏之初,即窜名其中,朝廷审核,动涉岁年,已无稽考。甚至承受、厅吏、厮卒之流,足迹未尝出都门,而沾亲冒矢石、往来军旅之恩,授以名器。请申严阃帅,令立功人亲授告身,庶革冒滥。
淳祐十二年,置游系军,水步各半。
按《宋史·理宗本纪》:十二年春正月,置游击军,水步各半。夏四月丙子,置池州游击水军。
按《续文献通考》:淳祐閒,李曾伯言:备边于广右者,数年以来,讲明条画,一则曰辑约溪峒,二则曰团结民丁。监司帅守之,建明枢密行府之经画,与夫游谈奏议,率以此为先务。今者检照前牍,所谓辑约溪峒,则类是损濡沫之礼物,给借补之资帖,取名作帐状曰已。今措置关险,纠集保守,其实相与羁縻而已。稍有实作区画,即生猜疑,如融之大步岭,宜之陇栅,寨屋屡立,蛮猺即焚。前帅董槐侍郎,固尝见于申请,亦以惹事端为虑。今官司戢约使之不为我梗,谕令自保,乡井姑为篱落,则亦可稍恃之固吾圉也。所谓团结民丁,则沿边民丁之在省地者有限,居溪峒者为多,先儒所谓养兵数百,而获十万民兵之用,皆峒丁也。往时边州纪纲修明,号令信服,乃得以疆理之。虽其说如此,盖亦未尝用之也。况今时异,而事不同乎前,师蔡范侍郎尝申陈民兵利害,亦虑边民邻境易致疑愕,论述甚详。今官司团结,其閒散在猺峒,号召之既难,使之自备器粮资费,岂易必尽得其首领之心,然后可赖其壮丁之力。此姑用之,以壮声势则可,亦未可全恃之为吾用也。臣匪材被命,比来所部尺籍既虚于此二者,亟讨论措置,乃职分所当先,岂敢不加之意。近略检照邕、宜、融三州,二三年閒案牍之所载,溪峒之在邕州,则枢密行府尝差邕倅黄梦龙者,团结右江唐兴归乐等州十八隘,又新置古缅首领黄贤能等一十九隘。宜州则守臣曹暕,亦尝结约天地兰那等州峒首领罗光贝等一十二处。融州则差曾有开结约所部诸款,以路万里为诸款首,或遗以银牌盐锦,或假以资帖名目,或与之结立盟誓谕,以无事则守险隘,有警则协力剿逐。此近年溪峒之见于已行者也。民丁之在邕州,则已具之前项,左右江之所陈,不暇远考,近自淳祐八年,经司尝行下团结两江诸州峒丁壮,右江则黄梦龙具到名帐,共计一万九百六十二人。左江则廖一飞具到名帐,共计二万二千六百人。其本州民丁在外,如宜、融两州,则淳祐五年,亦有团结,旧籍在宜州,则有民丁、保丁、义效撞丁共九千馀人,其义撞一项可用。在融州,则有土丁、峒丁、大款丁、保丁共九千馀人,其款丁一项可用。淳祐八年,本司亦尝行下团结,却未见申到,大率出于省地者,以家业充丁,或老弱或穴杂,未免备数。出于溪峒者,多习于战斗,如药箭,如标鎗,皆其所长。此近年民丁,见于已行者也。臣抵此虽未久,朝夕考求,始未即欲申严行下属,以邕宜两郡守皆将更易,难以责之措置,融守谢图南近却申本司,欲乘此农隙,教练民丁,已即从其所请,勉之究意矣。第臣私窃过计,近自蜀西少缓窥闯之报,便觉岭右寖宽备禦之忧。前项结溪峒团民丁,才有一所施为,未免即生疑愕。前者朝廷行下阃臣,奉命经理,上下知所遵承。今臣虽为此来,元未准朝廷指挥边防戒饬一字。臣若安于循习,则失于先事而虑之防。若急于讲行,则恐有无事自扰之诮。蛮猺环境,动生猜疑,举动稍轻,大系观听,兹不容不谨如此。臣欲具行下三郡,各照已申经司之旧籍,若溪峒则谕令首领遵守成规,布恩信以示抚绥,葺险隘以作堤备。民丁则因其名帐,常加覆覈,实以彊壮,而补老弱。因閒暇以加训练,庶几近年之所已行不至既久,而付文具,俟其逐州申到,或有合作,更革措置,又当随时区处若。郡州事力不及,经漕两司都,当与之通融助给施行。欲望朝廷劄下邕、宜、融三郡守臣遵守。
宝祐二年,诏以閒田给边兵之贫困者。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四月辛亥,诏边兵贫困可悯,閒田甚多,择其近便者分给耕种,制司守臣治之。宝祐五年,枢密院请以战功,论授军职。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五年,枢密院言:应从军职事,必立战功,并队伍中人曾经拍试武艺;若训练官以递而升者,或年限未及仍带权字,俟年及方升正统制,此定法也。近年任子、杂流冒授者,才无差遣,便请从军,由统领至总管,曾几何时,超躐而进。甫得总管,却耻军职,辄称私计不便,或托父母老疾,巧计离军,又以筋力未衰,求差正任,甚非法意。按《续文献通考》:理宗宝祐五年七月,诏诸路阃帅司,招填军额,申严占借之禁。
宝祐六年,诏李曾伯训练民兵峒丁。
按《宋史·理宗本纪》:六年十二月丙戌,诏置横山屯。辛丑,诏李曾伯城筑关隘,训练民兵峒丁,申严防遏。
开庆元年,诏选精锐,赴京以听调遣。
按《宋史·理宗本纪》:元年冬十一月丙辰,诏选精锐招信、泗州千人,扬州拱卫军千人,安丰、濠州各千五百人,赴京听调遣。
景定 年,置忠卫军。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景定初,孙子秀以浙西提刑兼知常州。淮兵数百人浮寓贡院,给赏不时,死者相继,子秀请于朝,创名忠卫军,置寨以居,截拨上供赡之。
度宗咸淳元年三月壬午,荆湖制司刱招镇边军。
按《宋史·度宗本纪》云云。
咸淳九年,贾似道奏报招军额数。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宝祐閒,州郡阙守,承摄者遣令招刺,不询材武,务盗帑储。咸淳季年,边报日闻,召募尤急,官降钱甚优厚。强刺平民,非无法禁。所司莫能体上意,执民为兵。或甘言诳诱,或诈名贾舟,候负贩者群至,辄载之去;或购航船人,全船疾趋所隶;或令军妇冶容诱于路,尽涅刺之。由是野无耕人,途无商旅,往往聚丁壮数十,而后敢入市。民有被执而赴水火者,有自断指臂以求免者,有与军人抗而杀伤者,无赖乘机假名为扰。九年,贾似道疏云:景定元年迄今,节次招军凡二十三万三千有奇,除填额,创招者九万五千,近又招五万,谓之无兵不可。十年,汪立信书抵贾似道陈三策,一谓:内地何用多兵,宜悉抽以过江,可得六十万矣。盖兵不贵多,贵乎训练之有素。苟不堪受甲,徒取充数,将焉用之。考之旧制,凡军有阙额即招填。熙宁、元丰讲求民兵之政,于是募兵浸减,而三衙多虚籍。至于靖康,禁卫弱矣。中兴复用招募。立等杖,选勇壮,覈人才,验虚实,审刺之法虽在诸屯,而已招者兵籍悉总于枢府云。 又按《志》:咸淳閒,募兵无虚日,科降等下钱以万计。奈何任非其人,白捕平民为兵,召募无法,拣选云乎哉。
建炎后禁厢兵之制。
威果 安吉、嘉兴、杭、平江、常、严、镇江、绍兴、庆元、温、台、婺、处、隆兴、江、宁国、南康、潭、永、衢、道、邵武、建宁、南剑、全、福、兴化、漳、汀。
全捷 中兴立。杭、婺、安吉、平江、泉、镇江、绍兴、庆元、宁国、宝庆、福。
雄节 杭、安吉、嘉兴、平江、常、严、温、镇江、绍与、江阴、庆元、台、婺、处。
武卫 镇江、绍兴、温、婺、潭。
威捷 杭、温、镇江、绍兴、婺、潭。
雄捷 中兴立。绍兴。
威胜 中兴立。宝庆、庆元。
翼虎 中兴立。隆兴。
雄略 中兴立。吉、潭、永、衢、隆兴、全、福、广、容。
忠节 中兴立。隆兴、抚、临江、宁国、江、建昌、兴国、南康。武雄 抚、隆兴、江、建昌、吉、兴国、南安、袁、临江、宁国、南康。
靖安 中兴立。全、宝庆。
静江 桂阳、郴、衡、道、全。
广节 中兴立。邵武、福、漳、建宁、南剑、兴化、汀。
广二、广三指挥 中兴立。泉。
亲效 中兴立。广。
澄海 广、循、连、南雄、封、英德、南恩、惠、潮、藤、容、贺、德、庆、昭、高、钦、雷。
建炎后厢兵之制。
武严、宣效、壮役 中兴立。
备军 中兴立。
神卫剩员 隶侍卫步军,中兴隶厢军。
广丰仓剩员 中兴立。
广效 中兴有拣中广效,在广效上。
御营喝探 中兴,在京师。
武和 开封一指挥。中兴,左右二指挥,在京。
武肃 中兴,在京师。
忠靖 一指挥,开封,属步军。
奉化 属步军,三指挥。中兴有拣中奉化,在奉化上。劲武 在京。
崇胜 一指挥。中兴有拣中崇胜,在崇胜上。
雄猛 一指挥。
保宁 中兴有拣中保宁,在保宁上。
宁淮 中兴,在淮南。
捍江 杭。
宣节 中兴,在宝庆、潭、永、武冈、郴、衡、全、桂阳、靖、道、沅。效勇 中兴,江东、西。
保节 中兴,五指挥。
克宁 中兴,四川。
宁江 中兴立。一指挥。
清化 中兴,广西。
牢城 诸州,以待有罪配隶人。
崇节 中兴,杭、安吉、平江、江阴、常、严、镇江、温、庆元、台、婺、江东西。
开江 中兴,平江。
横江 中兴,平江、杭。
宁节 中兴,台、福、宁国、建宁、靖。
清务 中兴,婺。
山场 中兴,婺。
效勇 中兴,隆兴、抚、赣、建昌、兴国、南安、袁、吉、临江、宁国、南康。
靖安 中兴立。潭、永、常德。
静江 二指挥。
威果 见禁军。
雄略 中兴,四指挥。澄海 中兴,武冈、全。
丰国监 中兴立。建宁。
驾纲 中兴立。
长运 中兴立。
修江 中兴,杭。
都作院 中兴,杭。
小作 中兴立。杭。
清湖闸 中兴立。杭。
开湖司 中兴立。杭。
北城堰 中兴立。杭。
西河广济 中兴立。杭。
楼店务 中兴,杭。
长安堰闸 中兴立。杭。
壮城 帅府望郡立之。
鼓角匠、船务 中兴,杭。
建炎以后将兵之制。
南渡诸屯驻大军即旧将兵之类,而其驻劄之所则异于前矣。今摭建炎以后将兵列于屯驻大军之次,而建炎水军亦附见焉。
建炎后诸屯驻大军,武锋、精锐、敢勇、镇淮、彊勇、雄胜、武定、江都振武、泰熙振武、忠勇、游奕、淮阴前军、副司左右军、移戍左军。淮东滁州:雄胜、安淮、青平小雄边。淮东泰州:镇江左军。淮西庐州;彊勇前军、彊勇右军、武定、游奕、忠义、雄边、全年。淮西濠州:武定选锋军、武定后军、使效、威胜、游击、义士诸军、定远武定。淮西安丰军:武定前军、武定右军、防城戍军、四色军。淮西无为军巢县:池司右军。淮西黄州:雄关飞虎军。临安府屯驻诸军:雄节、威果、全捷、龙骑、归远。金州驻劄都统司兵。成都路安抚副司驻劄兵。四川大制司帐前飞捷军。利州节制司诸军。金州忠义军。阆州节制司诸军。潼川府制帐踏白军。隆庆屯驻游奕军。潼川安抚司忠定军。夔州节制司军。兴元节制军事利州都统司兵。四川制司帐前、信义两军。兴元都统司屯驻合州军、沔州。乾道三年,三百人。
沿江水军 建炎置。
明州水军 绍兴置。乾道元年,二千人,分左、右两将。福州荻芦、延祥砦 绍兴置,百五十人。乾道七年添招。凡五千人。
镇江驻劄御前水军 乾道三年,招三百人,淳熙五年增招千五百人。
沿海水军 乾道六年置,一千人。
潮州水军 乾道四年置,二百人。
江阴水军 乾道四年置,三百人。
广东水军 乾道五年,增至二千人。
平江许浦水军 乾道七年,七千人,淳熙五年,增五百人。
江州水军 淳熙三年,招一千人。
池州都统司水军 淳熙元年千人,嘉定中增至三千人。
漳州水军 绍兴元年,漳、泉共六百人。
泉州水军 见上。
殿前澉浦水军 开禧元年,一千五百人。
鄂州都统司水军 开禧。
太平州采石驻劄御前水军 嘉定十四年,五千人。建康都统司靖安水军 原隶都统司,嘉定中隶御前。
马军行司唐湾水军 原隶马军行司,嘉定中隶御前。
通州水军 乾道五年置。
池州清溪雁汊控海水军 建炎四年置,百五十人。两淮水军 绍兴元年置,二千人。隆兴元年,诏诸州断配海贼刺隶。
建炎后乡兵之制。
巡社 建炎元年,诏诸路州军巡社并以忠义巡社为名,隶宣抚司,后募乡民为之。每十人为一甲,有甲长,有队长;四队为一部,有部长;五部为一社,有社长;五社为一都,有都正。于乡井便处驻劄。绍兴初,罢。枪杖手 建炎二年,令福建招五千人。
土豪 建炎四年,诏诸州守臣募土豪、民兵,听州县守令节制。后存留强壮,馀并放。义兵 绍兴十年团集,诸州名数不等。后皆以县令为军正。
义士 绍兴元年,籍兴元良家子弟,两丁取一,四丁取二,每二十人为一队,号曰义士。
民兵 建炎二年,每五十人为一队,有长、副。一户取一丁,五丁取二丁。淳熙十四年,三丁取一,五丁取二,十丁取三。
弓箭手 建炎初,应诸路汉蕃弓箭手限百日自陈承袭,绍兴閒,以京城外閒地,依陕西沿边例,招弓箭手莳种。
土丁 绍兴中,诏依嘉祐措置,三时务农,一时讲武,诸县逐乡置教场,自十一月起教,至次年正月罢教。把截将 绍兴二十七年,诏秦州、雁门控扼之地置土丁二百人。
峒丁 建炎三年,命江西、福建诸处总领官籍定鎗杖手、峒丁人数,以备调遣。绍兴中,罢之。
保胜 绍兴六年,诏金、均、房三州保甲分为五军,以保胜为名。
勇敢 绍兴二年,诏池州就招土人充,二千为额。保丁 二广保丁,每户一名,土丁父子兄弟皆在其数。乾道中,以拘留扰民,罢之。
山水砦 详见砦兵。
万弩手 初,熙宁閒,以鼎、澧、辰、沅、靖五郡弓弩手万三千人散居边境训练,无事耕作,有警调发。绍兴以后,增损靡定。
壮丁民社 乾道四年,楚州置。
良家子 绍兴四年,招两淮、关陕流寓及阵亡主将子弟骁武不能存立者充,月给比强弓手,五十人为一队。
义勇 湖北诸郡皆有义勇,惟澧州石门、慈利不置籍。其法取于主户之双丁。每十户为一甲,五甲为团。甲皆有长,择邑豪为总首。农隙教武艺,食从官司给。湖北土丁刀弩手 政和七年,募土丁充,授以閒山,散居边境,教以武艺。绍兴因之。淳熙中,李焘力言其不便,罢之。
湖南乡社 旧制,以乡豪领之,大者统数百家,小者亦二三百家。后言者以其不便,淳熙中,择其首领,使大者不过五十家,小者减半。
忠勇 关外西和、阶、成、凤四州所聚民兵,谓之忠勇。镇淮 初,淮南募边民号镇淮军,数至十万,月给视效勇,惟不黥涅。久之,廪不足,肆劫掠。嘉定初,选汰归农,仅存八千馀人,以充效用,馀补镇江大军。淮西选二万六千馀充御前定武军,分为六军,军设统制。忠义民兵 福州诸县旧有忠义社,屯结邑民,择豪右为长,量授器甲,盗由是息,人甚赖之。后有司烦扰,失初意。开禧用兵,淮、襄民兵有籍于官者,至用百六十缗以养一兵。后又放令归业,而无所归,多散为盗。乃令每郡择豪酋一人,授以官镇之。
建炎后诸路砦兵之制。
两浙西路,临安府十三砦 外沙、海内、管界、茶槽、南荡、东梓、上管、赭山、黄湾、砍石、奉口、许村、下塘。
安吉州七砦 管界、安吉、秀塞、吕小幽岭、下塘、北豪、皋塘。
平江府八砦 吴江、吴长、许浦、福山、白茅、江湾、杨林、角头。
常山五砦 管界、小河、马迹、香兰、分界。
江阴军二砦 申港、石牌。
严州五砦 威平、港口、凤林、茶山、管界。
两浙东路,庆元府十砦 浙东、结埼、三姑、管界、大嵩、海内、白峰、岱山、鸣鹤、公仓。
温州十三砦 城下、管界、馆头、青奥、梅奥、鹿西、浦门、南监、东北、三吴、北监、小鹿、大荆。
台州六砦 管界、亭场、吴都、白塔、松门、临门。
处州二砦 管界、梓亭。
江南东路,南康军五砦 大孤山、水陆、四望山、河湖、左里。
江南西路,隆兴府七砦 都巡、邬子、松门、港口、定江、杉甫、管界。
抚州七砦 城兰、会田、乐安、镇马、旗步、招携、湖平。江州六砦 管界、江内、茭石、马当、城子头、孤山。兴国二砦 池口、磁湖。
袁州四砦 都巡、四县、管界、白斜。
临江军三砦 本军、水陆、管界。
吉州十六砦 富田、走马塍、永和镇、观山、明德、沙溪、西平山、杨宅、栗传、禾山、胜乡、造口、秀洲、新砦、北乡、黄茅峡。
荆湖南路,永州三砦 都巡、同巡、衡永界。
宝庆三砦 黄茅、西县、卢溪。
彬州五砦 管界、安福、清要、赤石、上犹。
武冈军十砦 三门、石查、真良、岳溪、临口、关硖、黄石、新宁、绥宁、永和。
道州四砦 营道、宁远、江华、永明。
金州四砦 上军、鱼口、吉宁、平塘。
福建路,邵武军十砦 同巡检、大寺、水口、永安、明溪、仁寿、西安、永平、军口、梅口。
建宁府七砦 黄埼、筹岭、盆亭、麻沙、水吉、苦竹、仁寿。南剑州八砦 沧峡、洛阳、浮流、岩前、同巡、仁寿、万安、黄土。
泉州五砦 都巡、同巡、石井、小兜、三县。
福州四砦 辜岭、甘蔗、五县、水口。
兴化军二砦 同巡、巡盐。
漳州二砦 同巡、虎岭。广西路,贺州二砦 临贺、富川。
昭州四砦 昭平、云峒、西岭、立山。
钦州二砦 西县、管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