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五卷目录
戎政总部总论四
春秋四传〈襄公元年仲孙蔑会诸侯之师围宋彭城 晋韩厥帅师伐郑 襄公六 年莒人灭鄫 齐侯灭莱 襄公八年郑人侵蔡 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襄公九年公会诸 侯伐郑 襄公十年楚公子贞帅师救郑 襄公十有一年楚子郑伯伐宋 会于萧鱼 襄 公十有二年莒人伐我东鄙围台 襄公十有三年取邿 襄公十有八年公会诸侯围齐 襄公十有九年公至自伐齐 晋士丐帅师侵齐 襄公二十有五年吴子遏伐楚 昭公元 年取郓 叔弓帅师疆郓田 昭公四年楚以诸侯伐吴 取鄫 昭公五年楚子以诸侯伐 吴 昭公十年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 昭公十有一年楚师灭蔡 昭公十有二 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 晋伐鲜虞 昭公十有三年叔弓帅师围费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 昭公十有七年楚人及吴战于长岸 昭公十有九年宋公伐邾 昭公二十有 三年晋人围郊 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 昭公二十有四年吴灭巢 昭公二十 有五年齐侯取郓 昭公二十有六年公围成 定公四年公会诸侯于召陵侵楚 蔡公孙姓帅师灭沈 定公八年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定公十年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定公十有二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 公围成 定公十有四年于越败吴于槜李 哀公元年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 哀公二年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伐邾 晋赵鞅纳卫世子于戚 哀公三年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哀公七年公伐邾 哀公八年 宋公入曹 吴伐我 哀公九年宋取郑师于雍丘 哀公十有一年齐国书帅师伐我 哀 公十有三年郑取宋师于岩 于越入吴〉
春秋四传〈襄公元年仲孙蔑会诸侯之师围宋彭城 晋韩厥帅师伐郑 襄公六 年莒人灭鄫 齐侯灭莱 襄公八年郑人侵蔡 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襄公九年公会诸 侯伐郑 襄公十年楚公子贞帅师救郑 襄公十有一年楚子郑伯伐宋 会于萧鱼 襄 公十有二年莒人伐我东鄙围台 襄公十有三年取邿 襄公十有八年公会诸侯围齐 襄公十有九年公至自伐齐 晋士丐帅师侵齐 襄公二十有五年吴子遏伐楚 昭公元 年取郓 叔弓帅师疆郓田 昭公四年楚以诸侯伐吴 取鄫 昭公五年楚子以诸侯伐 吴 昭公十年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 昭公十有一年楚师灭蔡 昭公十有二 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 晋伐鲜虞 昭公十有三年叔弓帅师围费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 昭公十有七年楚人及吴战于长岸 昭公十有九年宋公伐邾 昭公二十有 三年晋人围郊 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 昭公二十有四年吴灭巢 昭公二十 有五年齐侯取郓 昭公二十有六年公围成 定公四年公会诸侯于召陵侵楚 蔡公孙姓帅师灭沈 定公八年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定公十年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定公十有二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 公围成 定公十有四年于越败吴于槜李 哀公元年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 哀公二年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伐邾 晋赵鞅纳卫世子于戚 哀公三年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哀公七年公伐邾 哀公八年 宋公入曹 吴伐我 哀公九年宋取郑师于雍丘 哀公十有一年齐国书帅师伐我 哀 公十有三年郑取宋师于岩 于越入吴〉
戎政典第五卷
戎政总部总论四
《春秋四传》《仲孙蔑会诸侯之师围宋彭城》《春秋》:襄公元年,春,王正月,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宁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
《左传》:春,己亥,围宋彭城,非宋地,追书也。于是为宋讨鱼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谓之宋志,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寘诸瓠丘,齐人不会彭城,晋人以为讨,二月,齐太子光为质于晋。
《公羊传》:宋华元曷为与诸侯围宋彭城,为宋讨也。其为宋讨奈何,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鱼石之罪奈何,以入是为罪也。楚已取之矣。曷为系之宋,不与诸侯专封也。
《谷梁传》:系彭城于宋者,不与鱼石,正也。
《胡传》:按《左氏》曰:非宋地,追书也。然则,书围彭城者,《鲁史》旧又也曰:围宋彭城者,仲尼亲笔也。楚已取彭城,封鱼石,戍之三百乘矣。则曷为系之宋。楚不得取之,宋鱼石不得受之,楚虽专其地,君子不登叛人,所以正疆域,固封守,谨王度也。
《晋韩厥帅师伐郑》
《春秋》:襄公元年,夏,晋韩厥帅师伐郑。仲孙蔑会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胡传》:楚人释君而臣是助事已悖矣。晋于是乎降彭城,以鱼石等归。遂伐郑,而诸侯次于鄫。此皆放于义而行者也。《传》书楚子辛救郑,而经不书者,郑本为楚,以其君之故,亲集矢于目。是以,与楚而不贰也。不能以大义裁之,惟私欲之从,则郑无可救之善,楚不得有能救之名,经所以削之,不言救也。
《莒人灭鄫》
《春秋》:襄公六年,秋,莒人灭鄫。
《左传》:鄫恃赂也。
《胡传》:谷梁子曰:莒人灭鄫,非灭也。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公羊亦曰:莒女有为鄫夫人者,盖欲立其出也。或曰:鄫取莒公子为后,罪在鄫子,不在莒人。《春秋》:应以梁亡之例,而书鄫亡,不当,但责莒人也。今直罪莒舍鄫,何哉。曰:莒人之以其子为鄫,与黄歇进李园之妹于楚王,吕不韦献邯郸之姬于秦公子,其事虽殊,其欲灭人之祀,而有其国,则一也。《春秋》:所以释鄫而罪莒欤。以此防民,犹有以韩谧为世嗣昏乱纪度,如郭氏者。
《齐侯灭莱》
《春秋》:襄公六年,冬,十有二月,齐侯灭莱。《公羊传》:曷为不言莱君出奔,国灭君死之,正也。
《郑人侵蔡》
《春秋》:襄公八年,夏,郑人侵蔡,获蔡公子燮。
《公羊传》:此侵也。其言获何,侵而言获者,适得之也。《谷梁传》:人,微者也。侵,浅事也。而获公子,公子病矣。
《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春秋》:襄公八年,冬,楚公子贞帅师伐郑。《胡传》:齐宣王问于孟子:交邻国有道乎。孟子曰:有。唯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故太王事獯鬻,勾践事吴,以小事大,畏天者也。畏天者,保其国。郑介大国之间,困强楚之令,而欲息肩于晋。若能信任仁贤明,其刑政经画财赋,以礼法自守,而亲比四邻,必能保其封境,荆楚虽大,何畏焉。而子耳子国加兵于蔡,获公子燮,无故怒楚,所谓不修文德,而有武功者也。楚人来讨,不从,则力不能敌;从之,则晋师必至。故国人皆喜,而子产独不顺焉。以晋楚之争,郑自兹弗得宁矣。是以,获公子燮,特书侵蔡,以罪之。而公子贞来伐郑,及楚平不复书矣。平而不书,以见郑之屈服于楚,而不信也。牺牲玉帛,待于境上,以待强者,而请盟,其能国乎。
《公会诸侯伐郑》
《春秋》:襄公九年,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十有二月,巳亥,同盟于戏。
《谷梁传》:不异言郑,善得郑也。不致,耻不能据郑也。《胡传》:郑之见伐于楚,子驷欲从之,子展曰:小国无信。兵乱日至,亡无日矣。请完守以老楚,仗信以待晋。其策未为失也。而子驷遂及楚盟,于是,晋师至矣。诸侯伐郑,晋人令于列国修器,备盛糇粮,归老幼居疾于虎牢,肆眚围郑。郑人恐,乃行成。荀偃曰:遂围之,以待楚人之救,而与之战,不然,无成。知罃曰:许之盟而还师以备楚,吾三分四军,与诸侯之锐以逆来者,于我未病,楚不能矣。犹愈于战,暴骨以逞,不可以争,大劳未艾。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乃许郑成同盟于戏。夫善为国者,不师善师者,不阵善阵者,不战,知武子明于善阵之法,以佐晋悼公。屡与诸侯伐郑,楚辄救之,而不与之战。楚师遂屈得善胜之道也。故下书萧鱼之会,以美之。
《楚公子贞帅师救郑》
《春秋》:襄公十年,冬,戍郑虎牢。楚公子贞,帅师救郑。《公羊传》:孰戍之,诸侯戍之,曷为不言诸侯戍之,离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戍也。诸侯已取之矣。曷为系之郑,诸侯莫之主有,故反系之郑。
《谷梁传》:其曰郑虎牢,决郑乎虎牢也。
《胡传》:虎牢之地,城不系郑者,责在郑也。戍而系郑者,罪诸侯也。曷为责郑。设险所以守国,有是险而不能设。牺牲玉帛,待盟境上,使其民人不享土利,辛苦垫隘,无所底告。然后,请成。故城不系郑者,责其不能有也。曷为罪诸侯。夫郑人从楚,固云不义。然中国所以城之者,非欲断荆楚之路,为郑蔽也。驻师扼险,以逼之尔。至是伐而复戍焉。犹前志也。则可谓以义服之乎。故戍而系郑者。若曰:郑国分地,受之天子,非列国所得。专所以罪诸侯也。圣人既以虎牢还系于郑,又书楚公子贞帅师救郑,诸侯之罪,益明矣。夫以救许楚,所以深罪诸侯,不能保郑,肆其陵逼曾荆楚之不若也。亦可谓深切著明也哉。
《楚子郑伯伐宋》
《春秋》:襄公十有一年,秋,七月,楚子郑伯伐宋。
《胡传》:盟于亳城北,郑服而同盟也。寻复从楚伐宋,故书同盟,见其既同而又叛也。既同而又叛,从子展之谋,欲致晋师而后与之也。故亳之盟,其载书曰:或间兹命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队命亡氏,踣其国家,虽渝此盟,而不顾也。噫。慢鬼神,至于此极,而盟犹足恃乎。
《会于萧鱼》
《春秋》:襄公十有一年,秋,七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会于萧鱼。《公羊传》:此伐郑也。其言会于萧鱼何,盖郑与会尔。《胡传》:程氏曰:会于萧鱼,郑又服而请会也,不书郑会,谓其不可信也。而晋悼公推至诚以待人,信郑不疑礼其囚而归焉。纳斥堠禁侵掠,遣叔肸告于诸侯,而郑自此不复背晋者,二十四年。至哉,诚之能感人也。自悼公能谋于魏,绛以息民,听于知武子而不与楚战,故三驾而楚不能与之争。虽城濮之绩,不越是矣。
《莒人伐我东鄙围台》
《春秋》:襄公十有二年,春,王三月,莒人伐我东鄙,围台。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
《公羊传》: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伐而言围者,取邑之辞也。伐而不言围者,非取邑之辞也,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
《谷梁传》:伐国不言围邑,举重也。取邑不书围。安足书也。遂,继事也。受命而救台,不受命而入郓,恶季孙宿也。
《胡传》:郓,莒邑也。遂者,生事也。入者,逆词也。大夫无遂事,受命而救台,不受命而入郓,恶季孙宿之擅权,使公不得有为于其国也。或曰:古者命将得专制阃外之事,有可以安国家利社稷者,专之,可也。曰:此为境外言之也,若在邦域之中,而专行之,非有无君之心者,不敢为也。昭公逐定无正,夫岂一朝一夕之故哉。其所由来者渐矣。
《取邿》
《春秋》:襄公十有三年,夏,取邿。
《左传》:夏,邿乱,分为三师救邿,遂取之,凡书取,言易也。用大师焉曰灭,弗地曰入。
《公羊传》:邿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
《公会诸侯围齐》
《春秋》:襄公十有八年,秋,齐师伐我北鄙。冬,十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围齐。
《谷梁传》:非围而曰围,齐有大焉。亦有病焉。非大而足同焉。诸侯同罪之也。亦病矣。
《胡传》:凡侵伐围入,未有书同者,而独于此书同围齐。何也。齐环背盟弃,好陵虐,神主肆其暴横,数伐邻国,观加兵于鲁,则可见矣。诸侯所共恶疾,故同心而围之也。同心围齐,其以伐致,何也。见齐环无道,宜得恶疾,大诸侯之伐,而免其围齐之罪辞也。《春秋》于此有沮横逆抑强暴之意。孟子曰: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自作孽,不可逭。其齐侯环之谓矣。尚谁怼哉。
《公至自伐齐》
《春秋》:襄公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伐齐。
《公羊传》:此同围齐也。何以致伐,未围齐也。未围齐,则其言围齐何,抑齐也。曷为抑齐,为其亟伐也。或曰:为其骄蹇,使其世子处乎诸侯之上也。
《谷梁传》:《春秋》之义:已伐而盟复伐者则以伐致,盟不复伐者则以会致。祝柯之盟,盟复伐齐与。曰非也。然则何为以伐致也。曰与人同事,或执其君,或取其地。
《晋士丐帅师侵齐》
《春秋》:襄公十有九年,秋,七月,晋士丐帅师侵齐,至谷,闻齐侯卒,乃还。《左传》:晋士丐侵齐及谷,闻丧而还,礼也。
《公羊传》: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大其不伐丧也。此受命于君而伐齐,则何大乎其不伐丧,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
《谷梁传》:还者,事未毕之辞也。受命而诛生,死,无所加其怒。不伐丧,善之也。善之则何为未毕也。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善则称君,过则归己,则民作让矣。士丐外专君命。故非之也。然则为士丐者宜奈何。宜墠帷而归命乎介。
《胡传》:谷齐地也,还者。终事之词。古之为师,不伐丧,大夫以君命出境,有可以安国家利社稷者,则专之,可也。世衰道微,暴行交作,利人之难,以成其私欲者,众矣。士丐乃有恻隐之心,闻齐侯卒而还,不亦善乎。或曰: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为士丐者,宜墠帷而归命乎介,则非矣。使士丐未出晋境,如是焉,可也。已至齐地,则进退在士丐矣。犹欲墠帷而归命乎介,则非古者命将不从中覆,专制境外之意,而况丧必不可伐。非进退可疑,而待请者,故至谷闻齐侯卒,乃还,善之也。
《吴子遏伐楚》
《春秋》:襄公二十有五年,冬,十有二月,吴子遏伐楚,门于巢,卒。
《公羊传》:门于巢卒者何,入门乎巢而卒也。入门乎巢而卒者何,入巢之门而卒也。吴子谒何以名,伤而反,未至乎舍而卒也。
《谷梁传》:以伐楚之事门于巢,卒。也。于巢者,外乎楚也。门于巢,乃伐楚也。诸侯不生名,取卒之名加之伐楚之上者,见以伐楚卒也。其见以伐楚卒何也。古者大国过小邑,小邑必饰城而请罪,礼也。吴子谒伐楚至巢,入其门,门人射吴子,有矢创,反舍而卒。古者虽有文事,必有武备,非巢之不饰城而请罪,非吴子之自轻也。
《胡传》:巢,南国也。其言门于巢卒者,吴子将伐楚。引师至巢,入其门,巢人射诸城上,矢中吴子,而卒。非吴子之自轻,而见杀也。古者入境,必假道;过门,必释甲。入国则不驰。或曰:古者大国过小邑,小邑必饰城而请罪。亦非巢之轻,以一矢相加,不饰城而请罪也。
《取郓》
《春秋》:昭公元年,春,三月,取郓。
《公羊传》:郓者何,内之邑也。其言取之何,不听也。《胡传》:按《左氏》季孙宿伐莒取郓,莒人诉于会楚,告晋曰:寻盟未退,而鲁伐莒,渎齐盟。请戮其使。有欲求货于叔孙豹,而为之请者。豹弗与曰:诸侯之会,卫社稷也。我以货免鲁,必受师是祸之也。何卫之为。虽怨季孙,鲁国何罪。赵孟闻之,请于楚曰:鲁虽有罪,其执事不避难。子若免之,以劝左右,可也。莒鲁争郓为日久矣,苟无大害于其社稷,可无亢也。乃免叔孙。其不曰:伐莒取郓者,乘莒乱而取邑。故不悉书,为内讳也。
《叔弓帅师疆郓田》
《春秋》:昭公元年,秋,叔弓帅师疆郓田。《公羊传》:疆郓田者何,与莒为竟也。与莒为竟,则曷为帅师而往,畏莒也。
《谷梁传》:疆之为言犹竟也。
《楚以诸侯伐吴》
《春秋》:昭公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
子,沈子,淮夷,伐吴,执齐庆封,杀之。
《公羊传》:此伐吴也。其言执齐庆封何,为齐诛也。其为齐诛柰何,庆封走之吴,吴封之于防,然则曷为不言伐防,不与诸侯专封也。庆封之罪何,胁齐君而乱齐国也。
《谷梁传》:此入而杀,其不言入,何也。庆封封乎吴钟离,其不言伐钟离何也。不与吴封也。庆封其以齐氏,何也。为齐讨也。灵王使人以庆封令于军中曰:有若齐庆封弑其君者乎,庆封曰:子一息,我亦且一言。曰:有若楚公子围,弑其兄之子而代之为君者乎,军人粲然皆笑,庆封弑其君,而不以弑君之罪罪之者,庆封不为灵王服也。不与楚讨也。春秋之义,用贵治贱,用贤治不肖,不以乱治乱也。孔子曰:怀恶而讨,虽死不服,其斯之谓与。
《取鄫》
《春秋》:昭公四年,秋,九月,取鄫。《左传》:言易也。莒乱,著丘公立而不抚鄫,鄫叛而来,故曰取,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
《公羊传》:其言取之何,灭之也。灭之则其言取之何,内大恶,讳也。
《楚子以诸侯伐吴》
《春秋》:昭公五年,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
《胡传》:越始见经而与徐皆得称人,何也。吴以朱方处齐庆封,而富于其旧,崇恶也。楚围朱方执齐庆封,杀之,讨罪也。吴不顾义,入棘栎麻以报朱方之役,楚于是以诸侯伐吴。则比吴为善,而师亦有名。其从之者进而称人,可也。或者以词为主,而谓不可,云沈子。徐越伐吴,故特称人误矣。以不可为文词,而进人于越,一字褒贬,义安在乎。
《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
《春秋》:昭公十年,秋,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
《胡传》:前已舍中军矣。曷为犹以三卿并将乎。季氏毁中军,四分公室,择其二,二家各有其一。至是,季孙身为主将,二子各率一军,为之副。则三军固在。其曰舍之者,特欲中分鲁国之众,为己私耳。以为复古则误矣。襄公以来,既作三军,地皆三家之土,民皆三家之兵。每一军出,各将其所属,而公室无与焉。是知虽舍中军,而三卿并将,旧额固存矣。
《楚师灭蔡》
《春秋》:昭公十有一年,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
《公羊传》:此未踰年之君也。其称世子何,不君灵公,不成其子也。不君灵公,则曷为不成其子,诛君之子不立,非怒也。无继也。恶乎用之,用之防也。其用之防奈何,盖以筑防也。
《谷梁传》:此子也。其曰世子,何也。不与楚杀也。一事注乎志,所以恶楚子也。
《胡传》:内入国而以其君来,外灭国而以其君归。皆服而以之,易词也。既书灭蔡矣,又书执蔡世子有者,世子无降服之状,强执以归,而虐用之也。或以为未踰年之君,其称世子者,不君灵公,故不成其子,非也。楚虔杀蔡般弃疾,围其国。凡八月而见灭。世子在穷迫危惧之中,固未暇立乎其位,安得以为未踰年之君而称子也。假使立乎其位,而般死于楚,其丧未至,不敛不葬,世子亦不成乎为君矣。然世子继,世有国之称,必以此。称蔡有者,父母之仇,不与共天下,与民守国效死不降,至于力屈就擒,虐用其身,而不顾也。则有之为世子之道得矣。
《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
《春秋》:昭公十有二年,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公羊传》: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其词,则丘有罪焉尔。
《谷梁传》:纳者,内不受也。燕伯之不名,何也。不以高偃挈燕伯也。
《晋伐鲜虞》
《春秋》:昭公十有二年,冬,十月,晋伐鲜虞。《左传》:因肥之役也。
《叔弓帅师围费》
《春秋》:昭公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
《胡传》:费,内邑也。命正卿为主将,举大众围其城,若敌国然者,家臣强,大夫弱也。语不云乎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矣。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上,毋以使下。然后家齐而国治矣。季孙意如以所恶于下者,事其上而不忠于其君;以所恶于上者,使其下而不礼于其臣。出乎尔者,反乎尔。宜南蒯之及此也。《春秋》之法,不书内叛,反求诸己而已矣。其书围费,欲著其实,不没之也。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
《春秋》:昭公十有三年,秋,八月,甲戌,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胡传》:称人以执,非伯讨也。自文以来,公室微弱,三家专鲁,而季氏罪之首也。宿及意如,尤为强逼。元年伐莒疆郓,十年伐莒,取郠。中分鲁国,以自封殖,而使其君民食于家,其不臣甚矣。何以为非伯讨乎晋人。若按邾莒所诉,有无之状,究南蒯子仲奔叛之因,告于诸侯,以其罪执之,请于天子,以大义废之。选于鲁卿,更意如之位,收敛私邑,为公室之民,使政令在君。三家臣顺,则方伯之职修矣。今鲁与邾通好,亦不朝夕。伐莒而郓郠之故,又非昭公意也。徒以邾莒之言,曰:我之不共鲁故,之以遂辞鲁君,而执意如,则是意在货财,而不责其无君臣之义也。何得为伯讨乎。称人以执,罪晋之偷也。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
《春秋》:昭公十有七年,冬,楚人及吴战于长岸。
《公羊传》:诈战不言战,此其言战何,敌也。
《胡传》:言战不言败,胜负敌也。楚地五千里,带甲数十万,战胜诸侯威服天下,本非吴敌也。惟不能去谗贱货,使费无极,以谗胜囊瓦。以货行而策士奇才为敌国用。故日以侵削,至鸡父之师,七国皆败,柏举之战,国破君奔。几于亡灭。吴日益强,而楚削矣。是故为国必以得贤为本,劝贤必以去谗贱货为先。不然,虽广土众民,不足恃也。考其所书本末强弱之由,其为后世戒明矣。
《宋公伐邾》
《春秋》:昭公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
《胡传》:按《左氏》,宋公伐邾,围虫取之,而经不书围与取,何也。初,鄅人藉稻,邾人袭鄅,尽俘之。鄅子曰:余无归矣。从帑于邾,邾子反其夫人,而舍其女。夫人,宋向戍之女也。故向宁请师围虫,取之尽归鄅俘。此所谓声罪执言之兵,归鄅之俘,其善意也。故书伐邾,而释其取邑之罪,此亦善善长,恶恶短之义。
《晋人围郊》
《春秋》:昭公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晋人围郊。
《公羊传》:郊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
《胡传》:按《左氏》,晋籍谈荀跞帅师军于侯氏,箕遗乐徵济师,军其东南。正月二师围郊,郊子,朝邑也。既不书大夫之名氏,又不称师,而曰晋人,微之也。所谓以其事而微之者也。当是时,天子蒙尘,晋为方伯,不奔问官守省视器具,徐遣大夫往焉。勤王尊主之义,若是乎。书,晋人围郊,而罪自见矣。
《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
《春秋》:昭公二十有三年,秋,七月,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齧。《谷梁传》:中国不言败,此其言败,何也。中国不败,胡子髡,沈子盈,其灭乎,其言败,释其灭也。获陈夏齧,获者,非与之辞也。上下之称也。《胡传》:吴伐州来,楚令尹帅师及诸侯之师,与吴战。曷为不书。楚令尹既丧,楚师已熸,六国先败,楚师遂奔,是以不书楚也。诸侯之师,曷为略而不序。顿胡沈,则其君自将。蔡陈许,则大夫帅师。言战,则未陈也。言败绩,则或灭或获,其事亦不同也。故总言吴人以诈取胜于前,而以君与大夫序六国于后,胡沈书爵。书名书灭者,二国之君,幼而狂,不能以礼自守。役属于楚,悉师以出,一败而身与众俱亡也。其曰胡子髡沈子逞灭者。若曰:非有能灭之者,咸其自取焉耳。亦犹梁亡自亡也,郑弃其师自弃也。齐人歼于遂,自歼也。或曰灭或曰获,别君臣也。君死曰灭。胡子髡沈子逞,是也。生得曰获。秦晋战于韩原,获晋侯是也。大夫生死皆曰获,郑获宋华元生也。吴获陈夏齧,死也。书其败,不以国分,而以君大夫为序;书其死,不以事同,而以君臣为别。皆所以辨上下,定民志。虽颠沛,必于是也。其义行而乱自熄矣。
《吴灭巢》
《春秋》:昭公二十有四年,冬,吴灭巢。
《胡传》:巢,楚之附庸实邑之也。书吴入州来,著陵楚之渐。书吴灭巢,著入郢之渐。四邻封境之守,既不能制,则封境震矣。四境国都之守,既不能保,则国都危矣。故沈尹戌以此为亡郢之始也。《春秋》内失地不书明,此为有国之大罪;外取灭皆书明,见取灭者之不能有其土地人民,则不君矣。故诸侯之宝三,以土地为首。
《齐侯取郓》
《春秋》:昭公二十有五年,冬,十有二月,齐侯取郓。《左传》:十二月,庚辰,齐侯围郓。
《公羊传》: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为公取之也。
《谷梁传》:取,易辞也。内不言取,以其为公取之,故易言之也。
《胡传》:郓,鲁邑也。直书齐侯取之,何也。齐不自取,而为公取郓,使居之也。昭公出奔,经书次于阳,州见公于鲁,未绝。而季氏逐君,为不臣。及书齐侯取郓,则见公已绝于鲁,而逐于季氏,为不君。君者,有其土地人民,以奉宗庙之典籍者也。己不能有,而他人是保,则不君矣。《春秋》之义,欲为君尽君道,为臣尽臣道。各守其职,而不渝也。昭公失君道,季氏为乱臣,各渝其职,而不守矣。其为后世戒,深切著明矣。
《公围成》
《春秋》:昭公二十有六年,夏,公围成。《谷梁传》:非国不言围,所以言围者,以大公也。
《胡传》:成者,孟氏之邑。《左氏》曰:齐侯将纳公命,无受鲁货。申丰适齐,货梁丘据,据受之,言于齐侯曰: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据有异焉。宋元公为鲁君,如晋卒于曲棘,叔孙昭子求纳其君,无疾而死。不知天之弃鲁邪。抑鲁君有罪于鬼神,故及此也。若使群臣从鲁君以卜师有济也,而继焉。兹无敌矣。齐侯从之,使公子锄帅师从公围成。不书齐师者,景公怵于邪说,为义不终,故微之也。书公围成,则季氏之不臣,昭公之不君,齐侯之不能修方伯连帅之职,其罪咸具矣。
《公会诸侯于召陵侵楚》
《春秋》:定公四年,春,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
《胡传》:按《左氏传》书伐,而经书侵楚者。楚为无道,凭陵诸夏。为一裘一马,拘唐蔡二君,三年而后遣。蔡侯既归,请师于晋。晋人请命于周,大合诸侯天子之元老在焉。若能暴明其罪,恭行天讨庶几哉。王者之师,齐桓晋文之功,褊矣。有荀寅者,求货于蔡侯,弗得。遂辞蔡人,晋由是失,诸侯无功而还,书曰侵楚,陋之也。
《蔡公孙姓帅师灭沈》
《春秋》:定公四年,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左传》:沈人不会于召陵,晋人使蔡伐之,夏,蔡灭沈。《胡传》:沈人不会于召陵,晋人使蔡伐之,书灭沈,罪公孙姓也。书以归,罪沈子嘉也。书杀之,罪蔡侯也。奉词致讨而覆,其邦家为敌所执,不死于位,皆不仁矣。所恶于前,毋以先后。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蔡侯视楚,犹沈视蔡也。昭公拘于郢,三年而后反,非以国小而弱乎。沈虽不会召陵,未有大罪恶也。而恃强杀之,甚矣。能无公孙翩之及哉。宋以曹伯阳归蔡,以沈子嘉归,皆杀之也。而或书或不书,其不书者,贱而略之也。
《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春秋》:定公八年,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公会晋师于瓦。
《胡传》:按《左氏》,晋士鞅荀寅救鲁,则其书公会晋师,何也。《春秋》大法,虽师次于君,而与大夫敌,至用大众,则君与大夫皆以师为重,而不敢轻也。故棐林之会,不言赵盾而言晋师。瓦之会,言晋师而不书士鞅,于以见人臣不可取民有众,专主兵权之意。陈氏厚施于齐,以移其国;季孙尽征于鲁,以夺其民。皆王法所禁也。《春秋》之义,行则不得为尔矣。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春秋》:定公十年,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胡传》:郈,叔孙氏邑也。侯犯以郈叛不书于策,书围郈,则叛可知矣。再书二卿帅师围郈,则彊亦可知矣。天子失道,征伐自诸侯出,而后大夫彊;诸侯失道,征伐自大夫出,而后家臣强。其逆弥甚,则其失弥速。故自诸侯出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三家专鲁,为日已久,至是家臣争叛,亦其理宜矣。《春秋》制法,本忠恕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诸人。故所恶于上,不以使下;所恶于下,不以事上。二三子知倾公室以自张,而不知家隶之拟其后也。凡此类皆据事直书,深切著明矣。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
《春秋》:定公十有二年,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公羊传》:曷为帅师堕郈,帅师堕费,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于是帅师堕郈,帅师堕费,雉者何,五板而堵,五堵而雉,百雉而城。《胡传》:按《左氏》,仲由为季氏宰将堕三都。于是,叔孙氏堕郈,季氏将堕费公山不狃。叔孙辄帅费人袭,鲁公与三子入季氏之宫,登武子之台。费人攻之,入及公侧。仲尼命申句,须乐颀下伐之,二子奔齐,遂堕费。《礼》曰:制国不过千乘,都城不过百雉,家富不过百乘。以此坊民,诸侯犹有叛者。故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礼所当谨也。郈费成者,三家之邑。政在大夫,三卿越礼,各固其城。公室欲张而不得也。三桓既微,陪臣擅命,凭恃其城,数有叛者,三家亦不能制也。而问于仲尼,遂堕三都,是谓以礼为国,可以为之兆也。推而行诸鲁国而准则。地方五百里,凡侵小而得者,必有兴灭国继绝世之义。诸侯大夫,各谨于礼,不以所恶于上者,使其下;亦不以所恶于下者,事其上。上下交相顺,而王政行矣。故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可,三年有成。
《公围成》
《春秋》:定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公围成,公至自围成。《谷梁传》:非国言围。围成,大公也。何以致。危之也。何危尔。边乎齐也。
《胡传》:按《左氏》,将堕成公,敛处父,谓孟孙曰:堕成齐人必至于北门,且成;孟氏之保障,无成,是无孟氏也。子伪不知,我将不堕。书公围成,强也。其致危之也。仲由为季氏宰,孔子为鲁司寇,而不能堕成,何也。按是冬,公围成不克,越明年,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然后诛少正卯,与闻国政三月,而商贾信于市,男女别于途。及齐人馈女乐,孔子遂行,然则围成之时,仲尼虽用事,未能专得鲁国之政也。而辩言乱政,如少正卯等,必肆疑沮于其间矣。成虽未堕,无与为比,亦不能为患。使圣人得志,行乎鲁国,以及期月,则不待兵革而自堕矣。
《于越败吴于槜李》
《春秋》:定公十有四年,夏,五月,于越败吴于槜李。吴子光卒。
《胡传》:按《左氏》,吴伐越,勾践禦之,患其整也。使罪人三行属剑于颈,吴师属目,因伐之阖庐,伤而卒。书败者,诈战也。定公五年,于越入吴,至是败吴于槜李。会黄池之岁,越又入吴,悉书于史,以其告也。哀之元年,吴子败越栖勾践于会稽之上。岂独不告而史策不书,疑仲尼削之也。吴子光卒,夫差使人立于庭苟,出入必谓己曰: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则对曰:唯不敢忘。三年乃报越。然则,夫椒之战,复父雠也,非报怨也。《春秋》削而不书,以为常事也,其旨微矣。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
《春秋》:哀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
《胡传》:按《左氏》曰:报,柏举也。蔡人男女以辨,使疆于江汝之间。夫男女以辨,则是降也。疆于江汝,则迁其国也。而独书围蔡,何也。蔡尝以吴师入郢,昭王奔随,坏宗庙徙陈器,挞平王之墓矣。至是,楚国复,宁帅师围蔡,降其众,迁其国。而《春秋》书之略者,见蔡宜得报而楚子复雠之事,可恕也。圣人本无怨,而怨出于不怨。故议雠之轻重,有至于不与共戴天者。今楚人祸及宗庙,辱逮父母,若包羞忍耻,而不能一洒之,则不可以有立,而天理灭矣。故特书围蔡,而称爵,恕楚之罪词也。
《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伐邾》
《春秋》:哀公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
《谷梁传》:取漷东田,漷东未尽也。及沂西田,沂西未尽也,三人伐而二人盟,何也。各盟其得也。
《胡传》:曷为列书三卿。哀公得国,不张公室。三卿并将,鲁众悉行,伐国取地,以盟其君,而己不与焉。适越之辱兆矣。定公之薨,邾子来奔丧,事鲁恭矣。而不免于见伐,徒自辱焉。不知以礼为国之故也。邾在邦域之中,不加矜恤,而诸卿相继伐之。既取其田,而又强与之盟,不知以义睦邻之故也。故详书以著其罪,三人伐,则曷为二人盟。盟者,各盟其所得也。莫强乎季孙,何独无得。季氏四分公室,有其二。昭公伐意如,叔孙氏救意如。而昭公孙阳虎囚桓子,孟孙氏救桓子,而阳虎奔。今得邾田,盖季氏以归二家而不取也。
《晋赵鞅纳卫世子于戚》
《春秋》:哀公二年,夏,四月,丙子,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瞆于戚。《公羊传》:戚者何,卫之邑也曷为不言入于卫,父有子,子不得有父也。
《谷梁传》:纳者,内弗受也。帅师而后纳者,有伐也。何用弗受也。以辄不受也,以辄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
《胡传》:世子不言纳,位其所固有,国其所宜,君谓之储副,则无所事乎纳矣。凡公子出奔,复而得国者,其顺且易,则曰归,有奉焉,则曰自,其难也,则曰入不称纳矣。况世子哉。今赵鞅帅师以蒯瞆复国,而书纳者,见蒯瞆无道,为国人之所不受也。国人不受,而称世子者,罪卫人之拒之也。所以然者,缘蒯瞆出奔,灵公未尝有命废之而立他子。及公之卒,大臣又未尝谋于国人。数瞆之罪,选公子之贤者,以主其国,乃从辄之所欲,而君之以子拒父,此其所以称世子也。人莫不爱其亲,而志于杀;莫不敬其父,而忘其丧;莫不慈其子,欲其子之富且贵也。而夺其位,蒯瞆之于天理逆矣。何疑于废黜。然父虽不父,子不可以不子。辄乃据国而与之争,可乎。故特系纳卫世子蒯瞆于戚,于赵鞅帅师之下,而鞅不知义,灵公与卫国大臣不能早正国家之本,以致祸乱,其罪皆见矣。
《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春秋》:哀公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公羊传》: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伯讨也。此其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拒之也。辄者曷为者也。蒯瞆之子也。然则曷为不立蒯瞆而立辄,蒯瞆为无道,灵公逐蒯瞆而立辄,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谷梁传》:此卫事也,其先国夏何也。子不围父也。不系戚于卫者,子不有父也。
《胡传》:按《左氏》,灵公游于郊,公子郢御公曰:余无子,将立汝。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祇辱。灵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为太子,君命也。对曰:郢异于他子,且君没于吾手,若有郢必闻,且亡人之子辄在,乃立辄以拒蒯瞆。蒯瞆前称世子者,所以深罪辄之见立,不辞而拒其父也。辄若可立,则蒯瞆为未绝,未绝则是世子尚存,而可以拒乎主兵者,卫也。何以序齐为首罪。齐人与卫之为恶而党之也。公孙文仲主兵伐郑,而序宋为首,以诛殇公。石曼姑主兵围戚,而序齐为首,以诛国夏。训天下后世,讨乱臣贼子之法也。古者孙从祖,又孙氏王父之字,考于庙制。昭常为昭,穆常为穆,不以父命辞王命,礼也。辄虽由嫡孙得立,然非有灵公之命,安得云受之王父,辞父命哉。故冉有谓子贡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伯夷以父命为尊,而让其弟;叔齐以天伦为重,而让其兄。仲尼以为求仁而得仁者也。然则为辄者,奈何。宜辞于国。曰:若以父为有罪,将从王父之命,则有社稷之镇。公子在,我焉得为君。以为无罪,则国乃世子之所有也。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而使我立乎其位。如此则言顺而事成矣。是故,辄辞其位,以避父,则卫之臣子拒蒯瞆而辅之,可也。辄利其位,以拒父,则卫之臣子舍爵禄而去之,可也。乌有父不慈,子不孝,争利其国,灭天理而可为者乎。
《公伐邾》
《春秋》:哀公七年,秋,公伐邾。八月己酉,入邾,以邾子益来。
《公羊传》:入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内辞也。若使他人然,邾娄子益何以名,绝,曷为绝之,获也。曷为不言其获。内大恶,讳也。
《谷梁传》:以者,不以者也。益之名,恶也。《春秋》有临天下之言焉,有临一国之言焉,有临一家之言焉。其言来者,有外鲁之辞焉。
《胡传》:《春秋》隐君之恶,故灭国书取,婉以成章,而不失其实也。恃强陵弱,无故伐人,而入其国,处其宫,昼夜掠以其君来,献于亳社,囚于负瑕,此天下之恶也。吴师为是克东阳,齐人为是取吾二邑。辱国亦甚矣。何以备书于策,而不讳乎。圣人之道,隆而德大。人之有恶,务去之而不积也。则不念其恶,而进之矣。以邾子益来,恶也。归邾子益于邾,是知其为恶,能去之而不积也。故书以邾子来,而不讳者,欲见后书归邾子之为能去其恶而与之也。圣人之情见矣。明此,然后可以操赏罚之权;不明乎此,以操赏罚之权,而能济者,鲜矣。
《宋公入曹》
《春秋》:哀公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公羊传》:曹伯阳,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灭也。曷为不言其灭,讳同姓之灭也。何讳乎同姓之灭。力能救之而不救也。《胡传》:此灭曹也,曷为不言灭。灭者,亡国之善词,上下之同力也。曹伯阳好田弋,鄙人公孙疆获白雁献之,且言田弋之说,因访政事大说之疆,言霸说于曹伯,因背晋而奸宋。宋人伐之,晋人不救。书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而削,其见灭之实,犹虞之亡,书晋人执虞公,而不言灭也。《春秋》轻重之权衡,故书法若此。有国者妄听辩言,以乱旧政,自取灭亡之祸,可以鉴矣。
《吴伐我》
《春秋》:哀公八年,春,王正月,吴伐我。《胡传》:吴为邾,故兴师伐鲁。兵加国都,而盟于城下。经书伐我,不言四鄙,及与吴盟者,讳之也。来战于郎,直书不讳,盟于城下,何讳之深也。楚人围宋,易子而食,析骸而爨,亦云急矣。欲盟城下,则曰有,以国毙不能从也。晋师从齐,齐侯致赂,晋人不可,国佐对曰:子若不许,请合馀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遂盟于袁娄,而《春秋》与之。今鲁未及亏不能少待,遂有城下之盟,是弃国也。夫弃国者,其能国乎。使有华元国佐之臣,则不至此矣。故《春秋》不言四鄙,及与吴盟者,欲见其实而深讳之,以为后世谋国之士,不能以礼义自强,偷生惜死,至于侵削陵迟,而不知耻者之戒也。
《宋取郑师于雍丘》
《春秋》:哀公九年,春,王二月,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
《公羊传》: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柰何,诈之也。
《谷梁传》:取,易辞也。以师而易取,郑病矣。
《齐国书帅师伐我》
《春秋》:哀公十有一年,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胡传》:诸侯来伐,无有不书四鄙者。今齐师及清涉泗,非有城下之盟,可讳之。辱亦书伐我,何也。傅说复于高宗曰:惟甲胄起戎,惟干戈省厥躬。夫省厥躬者,自反之谓也。自反而缩,则为壮;自反而不缩,则为老。师之老壮,在曲直。曲直自我,而不系乎人者也。邾子,齐之甥。鲁尝入邾以其君来。齐人为是取欢,及阐请师于吴,曲在我也。及归邾益,而齐人归欢。及阐又辞吴师,直在齐矣。鲁人何名。会吴伐之也。故《春秋》之记,斯师特曰伐我者,欲省致师之由,而躬自厚也。垂训之义大矣。
《郑取宋师于岩》
《春秋》:哀公十有三年,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岩。《公羊传》: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柰何,诈反也。
《谷梁传》:取,易辞也。以师而易取,宋病矣。
《于越入吴》
《春秋》:哀公十有三年,夏,于越入吴。《胡传》:吴自柏举以来,凭陵上国。黄池之会,遂及夏盟,可谓强矣。而《春秋》继书于越入吴,所谓因事属辞,垂戒后世,而见深切著明之义也。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老氏曰:佳兵不祥之器,其事好还。夫以力胜人者,人亦以力胜之矣。吴尝破越,遂有轻楚之心。及其破楚,又有骄齐之志。既胜齐师,复与晋人争长,自谓莫之敌也。而越已入其国都矣。吴侵列国,而越灭之。越又不监,而楚灭之。楚又不监,而秦灭之。秦又不监,而汉灭之。老氏曾子其言岂欺也哉。《春秋》初书于越入吴,在柏举之后,再书于越入吴,在黄池之后,皆因事属辞,垂戒后世,不待贬绝,而见深切著明之义也。而可废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