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四百八卷目录
史学部汇考四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一〈编年 起居注〉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一〈编年 起居注〉
经籍典第四百八卷
史学部汇考四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一》编年《汉纪》三十卷。
晁氏曰:汉荀悦撰班固作《汉书》,起高祖终孝平王莽之诛。十二世二百四十二年为纪表志传,凡八十馀万言。献帝以其文繁,诏悦举要,撮总通比。其事列系年月为纪,三十篇凡八万三千四百三十二字。辞约事该,时称嘉史。
陈氏曰:献帝诏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辨多。美其自序曰:立典有五志焉。曰:达道义章法,或通古今著勋表,质能巽岩。李氏曰:某家有写本一,印本一。写本不记其时,而印本乃天圣间益州市所摹刻者。大抵皆差,误而印本尤甚,衍文助语乱布,错置往往不可句读,或又增以子注音切,并非所当有。而近岁江浙印本,号为曾经校雠,其实与天圣市刻相似,间用班固书,窜改悦语,而又非固书本文按,悦为此纪。固不出班书,然亦时有所删润。而谏大夫王仁、侍中王闳谏疏,班书皆无之,不知悦从何得此也。如《张骞传》赞,以所有放哉,为有所放焉之类。颜师古亦尝辩其误,又不知悦何以云也。司马光编集《资治通鉴》,书太上皇崩葬,及五凤郊泰畤之月,皆舍班而从荀,盖以悦修纪时,固书犹未讹舛。而君兰君简端,瑞兴誉宽竟等字犹两存之,疑以传疑,先儒盖慎之也,由此观之古书,虽残缺不伦,非證验明白要,未可妄下雌黄。然乡所谓,子注音切可削去不疑,而演文助语,亦当参考班书句读,略加是,正其他差误,尚或有之。固不敢以胸臆定也。昔人谓校误书,犹风庭扫叶,随扫随有,讵不信邪。自司马迁创改《春秋》记事之体,为本纪、世家、表、志、列传。而班固因之至悦,始能复古学者甚重其书。袁宏干宝以下,皆祖述焉。事日月年之相系,在史家固良法也。而传录岁久卒,未得其真,可为太息者矣。
《后汉纪》三十卷。
晁氏曰:袁宏彦伯撰,宏在晋末,为一时文宗。以东京史籍不伦,谢承司马彪之徒,错谬同异,无所取正。唯张璠纪,差详因参摭记传,以损益之。比诸家号为精密。
陈氏曰:宏以后,《汉书》烦秽杂乱,撰集为此记。
《春秋略》二十卷。
晁氏曰:唐秘书省正字杜延业撰,自王隐而下,诸书及诸僭伪传记,皆所详究,而以萧方等三十国《春秋》删缉,为此书馆阁书目,作杜光业按唐志亦曰:延业考新旧史,它无所见,未详何时人。
《元经薛氏传》十五卷。
晁氏曰:隋王通撰唐薛,收传皇朝阮逸学,起晋惠帝太熙元年终于陈亡。予从兄子逸仕安康,尝得其本,归而示四父。四父读至帝问蛙鸣,哂其陋,曰:六籍奴婢之言,不为过。按崇文无其目,疑依托为之。
陈氏曰:称王通撰,薛收传阮逸补,并注按河汾王氏诸书。自中说之外,皆唐艺文志所无。其传出阮逸,或云皆逸伪作也。今考唐神尧讳渊,其祖景皇讳虎,故晋书戴渊石虎皆以字行薛,收唐人于传。称戴若思石季龙宜也。元经作于隋,世太兴四年,亦书曰:若思何哉?意逸之心劳,日拙自不能掩耶?此书始得于莆田,才三卷止。晋成帝后从石林叶氏得全本,录成之。
《唐历》四十卷。
晁氏曰:唐柳芳撰,初肃宗诏芳缀缉吴兢书。其叙天宝后事不伦,上元中芳谪黔。中会高力士同贬。因从力士,质开元天宝及禁中事,识其本末,时旧史送官,不可追刊,乃惟衍义,类仿编年法作此书。起隋义宁元年,迄大历十三年。考善叙事,或讥其不立,褒贬义例,而详于制度。然景迂生亟称之,以为《通鉴》多取焉。
巽岩李氏曰:肃宗诏芳与韦述同修吴兢所撰《国史》。述先死芳独奏,编兴武德讫乾元,而先天以来,芳所笔削,多失其当。史官病之,芳亦自悔。及上元中,坐事徙黔中,适与高力士会贬所,因从力士质
开元天宝,及禁中事具,识本末念《国史》已送官。不可追改,乃用编年法,别为此书,意欲以晚盖者也。本朝欧阳修,宋祁修《唐纪志》,及传司马公修《资治通鉴》,掇取四十卷中事几尽然。异闻嘉话尚多,遗弃芳本,书盖不可少,祁传指芳历不立,褒贬义例。被诸儒讪讥,然祈所赞房杜、姚宋等语,则皆因芳之旧云,按刘恕谓芳,始为此书,未成而先传,故世多异本。今此篇首注,起隋义宁元年,讫建中三年。凡百八十五年,而所载乃绝于大历十四年。《资治通鉴》往往以唐历辨證,扺牾见于考异者无虑,曰:十馀而此皆无之,其脱亡又不止此也。疑此即恕,所谓未成而先传者,或后人抄略。芳书故不得其全,倘遂零落至此,亦可惜也。今以唐诸书参校,谬误颇加,是正其文,或不可知。并事应有而无者,皆列卷末更俟考求。
《续唐历》二十二篇。
陈氏曰:唐监修国史,崔龟从元吉撰,起大历十三年春,尽元和十五年。以续柳芳之书也,艺文志载:韦澳蒋偕李荀、张彦远、崔等撰实大中时。
《大唐统纪》四十卷。
陈氏曰:唐江南西道观察,判官陈岳撰,用荀袁体起武德,尽长庆,为一百卷。今止武后如意,非全书也。
《唐纪》四十卷。
巽岩李氏曰:故参知政事陈彭年撰,彭年在真宗时,以博学称。凡朝廷大制作,大议论,多出其手。彭年所撰《唐纪》盖用编年法,次刘明远新书,最号疏略,故三百年治乱善恶之迹,彭年亦多所脱遗。其后欧阳修宋祁,别修纪志表传,及司马光编集《资治通鉴》行于世,则彭年此纪,宜无足观然。彭年之用意亦勤矣。犹可与袁干、裴元等备一家言,而荀悦所谓参得失、广视听者,要不可废也。第二卷武德三年阙十月以后事,四年阙四月以前事,京蜀二本,一同采刘氏新书补足之,乃可读疑,不敢增入,姑列于后云。
《河洛行年纪》十卷。
晁氏曰:《唐刘仁轨》记唐初李密王世充事。起大业十三年二月,迄武德四年七月,秦王擒窦建德。第九卷述大业都城,第十卷载宫馆园囿,且云炀帝还都之诏,称务从节俭,观其宫室,穷极绮丽。云陈氏曰,唐志作二十卷。
《五运录》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曹圭撰,起三皇讫隋,年世之略,
《通历》十卷。
晁氏曰:唐马揔撰,纂太古十七氏,中古五帝三王,及删取秦汉三国,晋十六国,宋齐梁陈,元魏北齐后周隋,世纪兴灭,粗述其君贤否,取虞世南略论,分系于末,以见义焉。
陈氏曰:书本十卷,止于隋代,今书直至五代,增五卷者,后人所续也。
《续通历》十卷。
晁氏曰:荆南孙光宪撰,辑唐洎五代事,以续为总历。参以黄巢、李茂贞、刘守光、阿保机,吴唐、闽广、吴越、两蜀事迹,太祖诏毁其书,以所纪多非实也。
《帝王镜略》一卷。
晁氏曰:唐刘轲撰,自开辟迄唐初帝王,世次缀为四言,以训童蒙伪,蜀冯鉴续之,至唐末。
陈氏曰:《唐志》及《馆阁书目》有刘轲帝王历歌一卷,疑即此书也。
《唐年补录》六十五卷。
陈氏曰:后晋起居郎史馆,修撰钜鹿贾纬。以武宗后无实录故,为此书。终唐末其实,补实录之阙也,唯论次多阙误,而事迹粗存,亦有补于史氏。
《五代通录》六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范质撰,五代实录计三百六十卷。质删其烦文,摭其妄言,以成是书。自乾化壬申至梁亡十二年间,简牍散亡,亦采当时制,敕碑碣以补其阙。
《运历图》六卷。
晁氏曰:皇辅龚颖撰,起于秦昭王灭周之岁乙巳,止于国朝雍禧〈按雍禧宜作雍熙或天禧俟考〉丁亥。以历代兴亡大事附见于下。四年献于朝,优诏奖之。欧阳公尝据之考正,集古目录,称其精博。按晋史,张轨世袭凉州,但称悯帝。建兴年号其间,唯张祚篡,窃改建兴四十二年为和平元年。始奉穆帝升平之朔,始末不闻有改元事。唯《颖书》载张寔改元,曰永安。张茂改元,曰永元。张重华曰永乐,曰和平。张元龙曰太始,张天锡曰太清,张大豫曰凤凰,不知颖何所据而言。然或云出崔鸿《十六国春秋》,鸿书久不传于世,莫得而考焉。
《纪年通谱》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宋庠字公序撰,自汉文帝后,元戊寅止,周恭帝显德,庚申为九篇,以本朝建隆之元,至庆历辛巳为一篇。皆曰统元以甲子,贯之有五号,曰正闰伪贼,蛮夷以王莽十九年,系孺子更始,以接建武东魏十七年附,西魏豫王六年,天后十五年系中宗绪。神龙朱梁十六年,通济阴天祐,续同光捃,晋恭帝禅宋之岁封魏。明元泰常五年,尊北降南,始主正朔,乃通谱之断意也。别二篇举字为类,各以部分曰类,元庆历中,上之优诏褒焉。公武按《三国志》魏景初元年丁巳,当蜀建兴十五年。次年戊午蜀改元,延熙讫二十年。岁次丁丑明年,改元景。耀今通谱载,蜀建兴之号止于丙辰凡十四年。延熙改元在丁巳,且复增至二十一年,岂别有所据邪?《欧阳公集》古录,以东魏造石像记,證通谱武定七年,非戊辰。盖自元象以后,递差一岁,公序闻之,以为宜易。遂著其事于谱意者,编简浩博,不免时有舛误也。
陈氏曰:其书曰正、曰闰、曰伪、曰贼、曰蛮夷,以正为主。而附列其左,号统元为十卷,其二卷曰类元,因文之同,各以汇别。
《编年通载》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张衡撰,衡观四部书,至古今纂辑,运历书十馀家,皆浅陋揎酿,无足紬绎。
乃编历代年
号贯以甲子始于帝尧,讫于国朝治平丁未。质之经史,资以传记、百家之书,圣贤勋德,奸雄篡窃,及蛮夷盗贼,凡系于存亡,纲纪之大者,无不详录。三千四百年,且刊正谬误,如《史记》载舜年虞书,不同汉纪,载魏受汉禅,与魏志受禅,坛碑各异之,类熙宁七年表献之。
陈氏曰:其族父资质夫为之序,衡嘉祐二年进士第一人,仕至集贤大学士。
《稽古录》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君实编。起自三皇,止皇朝英宗治平,末至周共王庚申,始为编年。
陈氏曰:其表云,由三晋开闰,迄于显德之末。造臣既具之。于历年图自六合为宋,接于熙宁之元。臣又著之于百官表,乃威烈丁丑,而上伏羲书契以来,悉从论纂,皆有依凭,盖元祐初所上也。此书始刻于越,其后载刻于潭越本。历年图谱论,聚见第十六卷,盖因图之旧也。潭本诸论各系于国亡之时,故第十六卷惟存总论。
《朱子语录》曰:稽古录一书,可备讲筵官僚进读,小儿读《六经》,了令读之。亦好末后一表,其言如蓍龟,一一皆验。又曰:温公之言,桑麻谷粟,且如稽古录,极好看,常思量,教太子诸王。恐《通鉴》难看,且看一部《稽古录》,有不备者,当以《通鉴》补之。温公作此书,想在忙里做成,元无义例。
《编年纪事》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刘攽因司马温公所撰编次。
《累代历年》二卷。
陈氏曰:司马光撰,即所谓历年图也。治平初所进,自威烈王至显德,本为图五卷。历代皆有论,今本陈辉晦叔刻于章贡,以便观览。自汉高帝始,温公记历年图后,曰,光顷岁读史,患其文繁事广,不能得其纲要。又诸图分列,岁时先后,参差不齐,乃止采共和以来,下讫五代,略记国家兴衰大迹,集为五图,每图为五重,每重为六十行,每行纪一年之事。其年取一国为主,而以朱书。佗国元年缀于其下,盖欲指其元年以推二三四五,则从可知矣。凡一千八百年,命曰:历年图。其书杂乱。无法聊以私,便于讨论,不敢布于佗人也。不意赵君摹刻于板,传之蜀人。梁山令孟君得其一,通以相示。始光率意为此书,苟天下非一统,则漫以一国主,其年固不能辨其正闰。而赵君乃易其名曰:帝统。非光志也,赵君颇有所增损,仍变其卷帙。又传写多脱误,今此浅陋之书既不可掩。因刊正使复其旧而归之。
《疑年谱》一卷,《年略谱》一卷,杂年号附。
陈氏曰:刘恕撰,谓《春秋》起周平鲁隐。《史记本纪》自轩辕列传首。伯夷年表起共和。共和至鲁隐其间,七十一年即与《春秋》相接矣。先儒叙包羲、女娲,下逮三代,享国之岁,众说不同。惧后人以疑事为信,书穿凿滋甚。故周厉王以前三千五百一十九年为疑年谱,而共和以下至元祐壬申一千九百一十八年为年略谱,大略不取正闰之说,而从实纪之。四夷及寇贼僭纪名号,附之于末。
《宝历歌》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以开辟太古迄于周世宗。正统帝王,世次谥号,成七言韵语一通。
《历代纪元赋》一卷。
晁氏曰:皇朝杨备撰,次汉至五代正统年号为赋
一首,又别为《宋颂四章》。
《绍运图》一卷。
陈氏曰:诸葛深通甫撰,元祐中人,亦未详爵里,其书颇行于世俗。
《历代帝王年运诠要》十卷。
陈氏曰:左朝请大夫朱绘撰,绍兴五年序未详何所人。
《历代纪年》十卷。
陈氏曰:济北晁公迈伯皋撰,咏之之子也,尝为提举常平使者,其自为序,当绍兴七年。
《皇王大纪》八十卷。
陈氏曰:胡宏仁仲撰,述三皇五代至周赧王。前二卷自盘古至帝喾年,不可考信。姑载其事而已,自尧以后,用皇极经世历起,甲辰始著年纪,博采经传,时有论说,自成一家之言。然或取庄周,寓言以为实,及叙邃古之初,终于无徵不信云尔。
《经世纪年》二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栻钦夫撰,用皇极经世谱编,有所发明,则著之其言。邵氏以数推知,去外丙仲壬之年,乃于尚书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之说,今按孔氏正义,谓刘向、班固不见古文谬,从《史记》而张。衡通载乃云,以纪年推之,外丙仲壬合于岁,次尚书残阙,而正义之说误,盖三代而上。帝王年历远而难考。类如此,刘道原所谓,疑年者也。
南轩张氏自序曰:太史迁作十二国世表,始纪甲子起于成周共和庚申之岁。庚申而上,则莫纪焉。历代浸远其事,杂见于诸书,靡适折衷,则亦传疑而已。本朝嘉祐中,康节邵先生雍出于河南,穷往知来,精极于数作。皇极经世书,上稽唐尧受命甲辰之元为编年谱,如云外丙仲壬之纪,康节以数知之,乃合于《尚书》。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之说,成汤之后,盖实传孙孟子所说。特以太丁未立而卒,方是时外丙生二年,仲壬生四年耳。又正武王伐商之年,盖武王嗣位十一年矣。故书序称十有一年,而复称十有三年者,字之误也。是类皆自史迁以来,传习之谬。一旦使学者晓然,得其真,万世不可改者也。某不自揆,辄因先生之历,考自尧甲辰至皇上乾道改元之岁,凡三千五百二十有二年,列为六图。命之曰经世纪年,以便观览。间有鄙见,则因而明之。其大节目有六,如孟子谓尧舜,三年之丧毕,舜禹避尧,舜之子而天下归之,然后践天子位,此乃见帝王奉天命之大旨。其可闇而弗彰。故于甲申,书服尧之丧,乙酉书践位之实,丙戌书元载格于文祖,自乙酉至丁巳,是践位三十有三载也。则书荐禹于天,与尚书命禹之辞合。自丁巳至癸酉,是荐禹十有七年也,与孟子之说合。于禹受命之际,书法亦然。然而书称舜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则是史官自尧崩之明年,通数之耳。夏后相二十有八载,寒浞弑相,明年少康始生于有仍氏。凡四十年而后祀夏配天,不失旧物,寒浞岂可使?间有夏之统,故缺此四十载不书,独书少康出处。而纪元载于复国之岁,以见少康四十年,经营宗祀绝,而复续足。以为万代中兴之冠冕,于新莽之篡,缺其年亦足以表光武之中兴也。汉吕太后称制,既不得系年,而所立他人子,名为少帝者,又安得承统?故复缺此数年,独书曰:吕太后临朝。称制亦范太史祖禹,系嗣圣纪年之意也。汉献之末,曹丕虽称帝,而昭烈以正义立于蜀,不改汉号。则汉统乌得为绝故。献帝之后即系昭烈年号。书曰:蜀汉逮后主亡国,而始系魏。凡此皆节目之大者,妄意明微扶正,不自知其愚也。其他如夏以上称载,商称祀,周始称年,皆考之书可见。而《周书》洪范独称祀者是武王不欲臣箕子,尚存商立箕子之志也。由魏以降,南北分裂,如元魏北齐、后周,皆夷狄也。故统独系于江南五代,迭揉则都中原者不得不系之。
先公曰:愚按张氏本皇极经世书作经世纪年图,愚之所述,盖亦本此。然尝疑尧之前,标甲子者六,而不载世代,与事迹意者,黄帝命大挠作甲子,则甲子纪年,自黄帝始以前无有。甲子则亦不可得而书也。
《国纪》五十八卷。
陈氏曰:吏部侍郎睢阳徐度敦立撰,丞相处仁择之之子也。其书详略颇得中,而不大行于世,鄞学有魏邸旧书传得之。
《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
陈氏曰:起居郎建安熊克子复撰。
《中兴小历》四十一卷。
陈氏曰:熊克撰。克之为书,往往疏略多牴牾。不称良史。
《中兴遗史》六十卷。
陈氏曰:从义郎赵甡之撰,庆元中上进其书,大抵记军中事为详,而朝政则甚略,意必当时游士往来,边陲出入幕府者之所为。及观其记,张浚攻濠州一段,自称姓名曰:开封张鉴。然则此书鉴为之,而甡之窃以为己有也。或曰鉴即甡之妇翁,未知信否。
《丁未录》二百卷。
陈氏曰:左修职郎昭武李丙撰,自治平丁未,王安石初召用,迄于靖康童贯之诛。故以丁未名之。每事皆全载,制诏章疏甚详。
《思陵大事记》三十六卷,《阜陵大事记》二卷。
陈氏曰:李焘撰。
《建炎以来系年要记》二百卷。
陈氏曰:工部侍郎陵阳、李心传,微之撰盖与李巽岩长编相续。亦尝自隆兴后,相继为之。会蜀乱散失,不可复得。
《大事记》十二卷,《解题》十二卷,《通释》一卷。
陈氏曰:著作郎东莱吕祖谦伯恭撰,自敬王三十九年以下,采《左氏传》,历代史皇,极经世通,鉴稽古录,辑而广之。虽上接获麟,而书法则视太史公所录,不尽用策书。凡例解题者,略具本末,或附以己意。多所发明通释者,经典纲要,孔孟格言,以及历代名儒大议论。初意欲起《春秋》,接于五代,仅及汉武征和三年而止。东莱年方强仕,而得末疾,平生论著,大抵经始,而未及成。如读诗记书,说是已是书之作,当淳熙七年又二年,而没使天假之年所传于世者,宁止是哉。
朱子曰:伯恭大事记甚精密,古今盖未有此书。若能续而成之,岂非美事?但读书本自不多,加以衰老昏惫,岂复能办此事?世间英俊如林,要必有能为之者,但恐其所经世之意,未离乎功利术数之间,则非笔削之本意耳〈答詹师书〉。语录伯恭大事记,辨司马迁、班固异同处,最好大抵谦,不敢任作书之意,故《左传》《通鉴》已载者不复载,其载者皆《左传》《通鉴》所无者耳,有太纤巧处如指。公孙弘、张汤奸狡处皆说得羞愧人,伯恭少时被人说他不晓事,故其论事多指出人之情伪。云我亦知得它有此意。
东莱作大事记,时已自感疾,了一日做一年。若
不死,自汉武到五代只千年,三年自可了此文字,解题煞有工夫,只一句要包括一段意思。
《建隆编》一卷。
陈氏曰:陈傅良撰,盖长编太祖一朝节略也。随事考订,并及累朝之始末,庆元初在经筵上
止斋,自序曰:本朝国书有日历,有实录,有正史,有会要,有敕令,有御集,又有有司专行指挥典故之类。三朝以上,又有宝训,而百家小说私史,与大夫行状志铭之类,不可胜记。自李焘作续《通鉴》起,建隆元年尽靖,康元年而一代之,书萃见于此,可谓备矣。然篇帙浩繁,文字重并,未为成书,难以观览。今略依汉司马年表大事,记温公司马光,稽古录与焘举要,撮取其要,系以年月,其上谱将相大臣除罢,而记其政事因革于下方。夫学之为王事,非若书生务多而求博,虽章句言语皆不忍舍也。诚能考大臣之除罢,而识君子小人进退消长之际,考政事之因革,而识取士养民治军理财之方,其后治乱成败效出于此,斯足以成孝敬广聪明矣。故今所节略,《通鉴》如群臣奏疏,与其它年行与一时,诰令出于代言之臣。苟非关于当年治道之大端,即不抄录,或见于它书。实系治体不可不闻,而通鉴偶遗,即㨿某书添入。至于《通鉴》登载万一有小小遗误,亦略附著其说于下。若夫列圣深仁厚泽垂裕后人,传之万世尤当循守者,必为之论。但存本指不加文采,深有冀于省察也。
《读书谱》一卷。
陈氏曰:陈傅良撰,自伏羲迄《春秋》终于《书诗》。《春秋》诸经考,世代而附著之,共和而下,始有年数。
《纪年统论》一卷,《纪年备遗》一百卷。
陈氏曰:永嘉朱黻文昭撰,从陈止斋学,尝著纪年备遗,起陶唐终显德,为百卷。盖亦本《通鉴稽古录》,而撷其中论正统者为统纪论。
《水心叶氏序》曰:平阳朱黼因《通鉴稽古录》著别论者,始尧舜迄五代,三千馀篇述吕武、王莽、曹丕、朱温,皆削其纪年,以从正统。曰:吾为书之志也。书法无大于此矣,报雠明耻,贵夏贱夷,其次也。凡民人家国之用,制度等威之异,皆为说,以处之众言之淆乱,则折而一之。讹谬之相承,则釐而正之。南北华夷之离合争夺,之碎人所厌。简亦备论之,该括既多,而条目众矣。所以存世次观,兴坏本经训。原事实芟理,芜蔓显发,精隐扶树,正义蒐举,坠逸不以华为辨,不以意为觉,无偏駮之说,无新特之论。反而约之知,其能费而隐也。时而措之知,其能典
而当也。呜呼!此岂非学者之所当尽其心欤!
《皇朝编年举要》三十卷,《备要》三十卷,《中兴编年举要》十四卷,《备要》十四卷。
陈氏曰:太学生莆田陈均平甫撰,均丞相俊卿之从孙端平,初有言于朝者,下福州取其书。由是得初品官,大扺依仿朱《氏通鉴纲目》举要者纲也,备要者目也。然去取无法,详略失中,未为善书。
《续稽古录》一卷。
陈氏曰:秘书丞历阳龚颐正养正撰,以续司马光前录,而序述繁。酿其记绍武甲寅事,归功于韩𠈁胄,颐正本名,惇颐避讳,改焉。尝撰元祐党籍,谱得官韩氏用事,时赐出身入馆。
《历代帝王纂要谱括》二卷。
陈氏曰:馀姚孙应符仲潜撰,盖绍运图之详者也。
《起居注》
《穆天子传》六卷。晁氏曰:晋太康六年,汲县民盗发古冢所得,凡六卷八千五百一十四字。诏荀勖和峤等隶字写之,云按《春秋左氏传》,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有车辙马迹焉。此书所载,即其事也。穆王始巡狩,得骅骊绿耳。之乘造父为御,以观四荒,北绝流沙,西登昆崙,与太史公纪同汲郡守,书不谨多毁缺,虽其言不典皆古书,颇观览郭璞注。本谓之《周王游行记》,勖之时,古文已不能尽识。时有缺者,又传写益误殆,不可读。
陈氏曰:其体制与起居注。同起居注者,自汉明德马皇后始汉魏以来因之。
《唐创业起居注》五卷。
晁氏曰:唐温大雅撰,纪高祖建义,至受隋禅,用师符谶受命典册事。
陈氏曰:所载起义至受禅,凡三百五十七日。其述神尧不受九锡,反复之语甚详。愚尝书其后曰:新史称除隋之乱,比迹汤武,汤武未易比也。唐之受命,正与汉高帝等尔。其不受九锡,足以扫除魏晋以来欺天罔人之态。而犹不免曰:受隋禅者,乃以尊立代王之故,曾不若以子婴属吏之为,明白洞达也。
《唐高祖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房元龄等撰,太宗诏元龄与许敬宗敬播同修。起创业,尽武德九年。贞观十七年书成。陈氏曰:唐给事中河东敬播撰,按志称房元龄监修,许敬宗删改。今本首题监修国史,许敬宗奉敕定第十一卷题。司空房元龄奉敕撰,不详其故。
《唐太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许敬宗等撰,起即位尽。贞观二十年初,贞观十七年,房元龄许敬宗敬播撰,今上实录,止十四年,成二十卷。永徽五年,无忌与史官续。十五年后,尽昭陵事,今四十卷,其后敬宗改定。
陈氏曰:按《艺文志》,有今上实录二十卷,敬播等撰,房元龄监修,又有长孙无忌太宗实录四十卷,今惟题中书令许敬宗奉敕撰,盖敬宗当高宗时,以私意窜改国史。中兴书目,言之详矣。但今来既云许敬宗撰,而以为恐。止是元龄无忌所进,则不可考也。
《唐高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等撰,起即位尽永淳二年,凡二十九初,令狐德棻许敬宗等撰,录止显庆三年成二十卷。上之知几与吴兢续成。
陈氏曰:按志令狐德棻撰,止乾封知几续成之故,号后修书本三十卷,阙十一卷。
《唐则天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吴兢撰,初神龙二年,诏武三思魏元忠、祝钦明、徐彦伯、同应融、岑羲、徐坚撰,录三十卷开元四年,兢与刘知几刊修成此书,上之起嗣圣,改元甲申临朝。止长安四年,甲辰传位,凡二十一年。陈氏曰:按志魏元忠等撰,刘知几吴兢删正,今惟题兢撰,武氏罪大恶极固。不应复入唐庙,而题主犹有圣帝之称,至开元中,礼官有言,乃去之。武氏不应有实录,犹正史之不应有本纪,皆沿袭史汉吕后例,惟沈既济之论为正,而范氏唐鉴用之。
《唐中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吴兢撰,起神龙元年,复位尽景龙四年,凡六年。
《唐睿宗实录》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撰,知几与吴兢先修太上皇实录,起初诞止传位,凡四年后续修。益止山陵。陈氏曰:志有二录五卷者,为兢今此十卷,当是知几也。馆阁书目,亦别有五卷者。
《唐元宗实录》一百卷。
晁氏曰:唐元载等撰,起即位尽上元三年,凡五十年安史之乱,元宗起居注,亡大历中。史官令狐峘
裒掇诏策,备一朝之遗,阙开元天宝间,君臣事多漏略。
陈氏曰:题元载撰,盖左拾遗令狐峘所为。而载以宰相监修也。史称事多漏略,拙于取弃,不称良史,峘德棻五世孙也。
《唐肃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亦元载等撰,起即位尽后元年,凡六年。陈氏曰:亦元载监修不见史官姓名。
《唐代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令狐峘撰,初诏峘撰,录未成书,贬官卒。元和二年子丕上之,当时名宦如房琯不立传,抗直如颜真卿,略而不载,时讥漏略,起宝应元年壬寅,止大历十四年己未,凡十七年。
陈氏曰:尤为漏略。
《唐建中实录》十卷。
《崇文总目》:唐史馆修撰,沈既济撰,起大历十四年,德宗即位,尽建中二年十月,既济罢史官之日。自作五例,所以异于常者,举终必见,始善恶必评,月必举朔,史官虽卑,出入必书。太子曰薨,自谓辞虽不足,而书法无隐云。
《唐德宗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裴埴等撰,起即位尽贞元二十一年,凡二十五年。元和二年,诏蒋乂、樊绅、林宝、韦处厚、独孤郁同修,五年洎上之。
《唐顺宗实录》五卷。
晁氏曰:韩愈撰,起贞元二十一年乙酉正月,止永贞元年丙戌八月。初愈撰录,禁中事为切直,阉宦不喜,訾其非实。文宗诏路隋刊正。隋建言众议以刊修。非是李宗闵、牛僧孺谓,史官李汉蒋系皆愈之婿,不可参撰。俾臣下笔,臣谓不然,且愈之所书非己。自出元和以来,相循逮,今汉等以嫌,无害公谊,请条其甚谬。误者付史官刊定,诏摘去元和永贞间数事,为失实录,不复改。
陈氏曰:按志称,韩愈沈传师宇文籍撰,李吉父监修新史,为议者鬨然不息。卒窜定无完篇,以阉宦恶其书禁中事切直也。
《唐宪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尽元和十五年,初穆宗长庆二年,诏监修国史。杜元颖与史官韦处厚、路隋、沈传师、郑浣、宇文籍等《修元和实录》,未及成书,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裔、陈夷行、李汉、蒋系续成上之统例,取舍皆出子厚焉。
陈氏曰:按志称、沈传师、郑浣、宇文籍、蒋系、李汉、陈夷行、苏景裔撰,盖前后史官也。又称杜元颖、韦处厚、路隋监修,亦前后宰相也。
《唐穆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尽长庆四年。按《文宗实录》,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裔等上,《宪宗实录》后有王彦、威杨、汉公苏涤、裴休并为史官云。
《唐敬宗实录》十卷。
晁氏曰:唐李让夷等撰,起长庆四年甲辰即位,止宝历二年丁未,凡三年。武宗会昌中,诏史官陈商、郑亚同修,让夷监修书成上之。
《唐文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魏谟等撰,起即位尽开成五年,凡十四年。宣宗大中八年,史官蒋偕、牛丛、王讽、卢吉同修。陈氏曰:谟监修偕等史官也。
《唐武宗实录》一卷。
晁氏曰:唐韦保衡撰,武宗以后,实录皆亡,今止有会昌元年正月二月。
陈氏曰:按《唐志》,惟有《武宗实录》三十卷,其后皆未尝修纂,更《五代武录》,亦不存。《邯郸书目》惟有一卷而已。
唐《宣宗实录》三十卷,《懿宗实录》二十五卷,《僖宗实录》三十卷,《昭宗实录》三十卷,《哀宗实录》八卷。
晁氏曰:国朝宋敏求次道所补《宣录》三十卷,《懿录》三十卷〈一作二十五卷〉,《僖录》三十卷,《昭录》三十卷,《哀录》八卷,《通百》二十八卷。世服其博闻。
陈氏曰:五录者,皆敏求追述为书。按《两朝史志》初为一百卷,其后增益为一百四十八卷。今按懿录三十五卷,止有二十五卷,而始终皆备非阙也。实一百四十三卷馆阁书目,又言阙第九一卷,今亦不阙云。
《建康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许嵩撰,始自吴起汉兴平元年,终于陈末,祯明三年,南朝六代四十帝。四百年间,君臣行事,及土地山川,城池宫苑,制置兴坏,用存古迹,其异事则注之,以益见闻。按南朝四百年,除西晋平吴之年,并吴首事之年而已。吴大帝在武昌七年,梁元帝都江陵三年,其实在建康宫三百二十一年也。十父按嵩自叙此书云,使周览而不繁约,而
无失然。自顺帝以后,复为纪传,而废编年,其间重复一事,抵牾者甚众。至于名号称谓,又绝无法,盖亦烦而多失矣。
陈氏曰:载吴晋宋齐梁陈六朝,都建康者,编年附传,大略用实录体。
《后唐庄宗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监修赵凤史官张昭远撰,天成四年上。
《后唐明宗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监修姚顗史官张昭远撰,清泰三年上。
《后唐废帝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张昭尹拙刘温叟撰。按:昭本传撰梁均王郢王后唐,悯帝废帝,汉隐帝实录。惟梁二王,祀浸远事皆遗失,遂不修馀三帝实录,皆藏史阁周世宗时也。盖昭本撰周祖实录,以其历试之迹,多在汉隐帝时,故请先修隐录,因并及前代云。
《晋高祖实录》三十卷。《晋出帝实录》二十卷。
陈氏曰:监修宝正,固史官贾伟、王伸、窦俨等撰,周广顺元年,上正固字体仁,同州人相汉至周,罢归洛阳国初卒。
《汉高祖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监修苏逢吉史官贾伟等撰,乾祐二年,上书本二十卷,今阙末三卷,中兴书目作十卷。
《汉隐帝实录》十五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
《周太祖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显德五年,上昭即昭远,字潜夫,濮上人,避汉祖讳,止称昭,逮事本朝为吏部尚书。开宝五年卒。
《周世祖实录》四十卷。
陈氏曰:监修官晋阳王溥齐物修撰,范阳扈蒙日用撰。
《蜀高祖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伪蜀李昊撰,高祖者孟知祥也。昊相知祥子昶时被命撰,起唐咸通甲午,终于伪明德元年甲午,凡六十一年。
《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沈伦撰,太平兴国三年,诏李昉、扈蒙、李穆、郭贽、宋白、董淳、赵邻几,同脩伦总其事,更历二载,书成起创业,迄山陵,凡十七年。淳化中王禹,称作《箧中记》。叙云太祖神圣,文武旷世无伦,自受命之后,功德日新。皆禹偁耳目所闻。见今为史臣,多有讳忌,而不书。又上近取实录入禁中,亲笔削之,禹偁恐岁月寖久,遗落不传,因编次十馀年。按禹偁所言,虽未可尽信,然咸平祥符,间亦以所书漏落,一再命儒臣重修,多所增益。故有三本传于世。
《重修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李沆等撰,咸平中真宗以前,录漏略诏钱若水、王禹偁、李宗谔、梁颢、赵安仁重加刊,脩吕、端监、脩端、罢沆代二年书成。奏御沆表云:前录天造之始,国姓之源,发挥无取,削平诸臣,僭主伪臣,颇亡事迹,今之所正,率由典章。又益诸臣传,一百四人,按书太宗,不夯市及。杜太后遗,言与司马温公,所书不同,多类此。
陈氏曰:监修国史,肥乡李沆太初史官集贤院学士河南钱若水、淡成等,重修。初上命李至、张洎等修《太祖史》未成。及咸平元年,《太宗实录》成书,以太祖朝事多漏略故,再命若水修撰,二年书成。上之卷首有沆进,书表叙前录之失,及新书刊修条目甚详。同修者直馆饶阳李宗、谔昌武东平梁颢太素,直集贤院河南赵安、仁乐道:李焘云,世传太祖自陈桥推戴,马上约束诸将,本太祖圣意,前录无太宗,叩马之语,乃后录所增也。然则焘亦尝见旧录也耶。近闻士大夫家,亦多有之求之,未获也。
《太宗实录》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钱若水等撰,至道三年,命若水专修。不隶史局若水,即引柴成务,宋度吴淑、杨亿为佐,咸平元年书成。上于朝起即位,止至道三年丁酉三月,凡二十年。初太宗有驯犬,常在乘舆侧。及崩,犬辄不食,李至常作歌,纪其事以遗。若水其断章曰:白麟赤马,君勿书,劝君书此惩浮俗。而若水不为载,吕端虽为监修,而未尝涖局。书成署端名,至抉其事,以为专美。若水援唐朝故事,若此者甚众。时议不能夺世,又传亿子娶张洎女,而不终故,洎传多丑辞。呜呼!若水及亿天下称贤,尚不能免于流议。如此信乎,执史笔者之难也。
陈氏曰:钱若水等以至道三年十一月,受命咸平元年八月,上之九月,而毕人难其速按杨亿传书,凡八十篇,而亿独草五十六卷。
《真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钦若等撰,起藩邸止乾兴元年壬
戌二月,凡二十六年。乾兴元年,诏李维、晏殊、孙奭、宋绶、陈尧、佐举正、李淑,同脩冯、拯监、脩拯卒钦,若代天圣三年书成。奏御。
陈氏曰:学士承旨,肥乡李维、仲方学士,临川晏殊同叔撰。
《容斋洪氏随笔》曰:司马迁作《史记》于封禅,书中述武帝神仙鬼灶方士之事,甚备故。王允谓之谤。书国朝景德、祥符之间,王文穆、陈文忠、陈文僖、丁晋公诸人,造作天书,符瑞以为固宠容悦之计。及真宗上仙王沂公,惧贻讥后世,故请藏天书于梓宫,以灭迹。而实录之成,乃文穆监脩。其载崇奉宫庙祥云之鹤,惟恐不详。遂为信史之累,与太史公谤书意异而实同也。
《仁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韩琦等撰,起藩邸尽嘉祐八年三月,凡四十二年。嘉祐八年十二月诏,琦提举王圭、贾黯、范镇脩撰,宋敏求吕夏卿韩维检讨。治平中又命陈荐、陈绎同编,脩熙宁二年奏御。
《英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公亮等撰,起藩邸尽治平四年正月,凡四年。熙宁元年正月,诏公亮提举吕公著,韩维脩撰,孙觉曾巩检讨。三月又以钱藻检讨,四月又以王安石、吴克为脩撰,二年七月书成。
《王氏挥麈录》曰:《英宗实录》,熙宁元年曾宣靖提举王荆公,时已入翰林,靖自为之,兼实录脩撰,不置官属,成书三十卷,出于一手。东坡先生尝语:刘羲仲云此书,词简而事备,文古而意明,为国朝诸史之冠。
《神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曾布等撰,起藩邸止元丰八年三月,凡十九年。
《神宗朱墨史》二百卷。
晁氏曰:元祐元年诏,修《神宗实录》,邓温伯陆佃修撰,林希、曾肇检讨,蔡确提举。确罢司马光代。光薨,吕公著代。公著薨,大防代。六年奏御赵彦若、范祖禹、黄庭坚,后亦与编修。书成赏劳,皆迁官一等。绍圣中,谏官翟思言,元祐间吕大防提举实录,祖禹庭坚等编修,刊落事迹变乱,美恶外应,奸人诋诬之说,命曾布重行修定,其后奏书以旧录为本,用墨书。添入者,用朱书。其删去者,用黄抹。已而将旧录焚毁。宣和中,或得其本于禁中,遂传于民间,号朱墨史云。
陈氏曰:绍圣中,蔡卞、林希等重修,前史官由是得罪。其书大抵以《安石日录》为主,陈瓘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也。
《神宗实录考异》二百卷。
陈氏曰:监修解梁赵鼎元镇史官、成都范冲元长等撰,进建炎初有诏重修。绍兴六年,先进呈五十卷六年,正月书成。考异者备朱、墨、黄三书而明,著其去取之意也。阙百六十一至百七十一卷,初蔡卞既败,旧录每一卷成纳之禁中。盖将泯其迹,而使新录独行。所谓朱、墨、本者不可得而见也。及梁师成用事,自谓苏氏遗体,颇招延元祐诸家子孙,若范温秦湛之流,师成在禁中,见其书为诸家人道之,诸人幸其书之出。因曰:此不可不录也。师成如其言。及败,没入有得其书者携以渡江遂传于世。呜呼!此可谓非天乎?
《哲宗前录》一百卷,《后录》九十四卷。
晁氏曰:蔡京撰前录,起藩邸尽元祐七年十二月,后录绍圣元年正月尽,元符三年止月,共十三年。京之意以宣仁垂帘时政,非出于上,故分前后录,盖厚诬也。
《重修哲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绍兴四年三月壬子,太上皇帝顾谓宰臣朱胜非等曰:神宗哲宗两朝史录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后世,当重别修定著。唐鉴范祖禹有子,名冲者,有召命可促来。今兼史臣胜非,奏曰:《神宗史缘》,添入《王安石日录》,哲宗史经,蔡京、蔡卞之手议。论多不公,今蒙圣谕,命官删,定以昭彰。二帝盛美,天下幸甚。十八日丙申,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辞免恩命。胜非奏曰:冲谓史馆专修《神宗哲宗史录》,而其父祖禹,元祐间任谏官,后坐章疏议论,责死岭表,而《神宗实录》又经祖禹之手,今既重修,则凡出京卞之意及其增添者,不无删改。傥使冲预其事,恐其党未能压服。上曰:以私意增添,不知当否?胜非曰:皆非公论。上曰:然则删之何害?纷纷浮议,不足恤也。臣胜非曰:范冲不得不以此为辞,今圣断不私,冲亦安敢有请?上复愀。然谓胜非等曰:此事岂朕敢私?顷岁,昭慈圣献皇后诞辰,因置酒宫中,从容语及前朝事,昭慈谓朕曰:吾老矣!幸相聚于此,他时身后吾复何患。然有一事当为
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求之,古今母后之贤,未见其比。因奸臣快其私忿,肆加诬谤,有玷盛德。建炎初,虽尝下诏辨明,而史录所载未经删改,岂足传信后世?吾意在天之灵,不无望于官家也。朕每念此,惕然于怀朝。夕降一诏,书明载昭慈遗,旨庶使中外知朕之本意。臣胜非进曰:圣谕及此,天下幸甚。臣等仰惟。神宗哲宗两朝实录,以太上皇帝,圣意先定,爰命宰臣悉令删修故,具载圣语于篇末云。
《王氏挥麈录》曰:徐敦立云在馆中,时见重修哲宗实录,其旧书崇宁间,率多贵游子弟以预,讨论于一时。名臣行事,既多疏略。而新书复因之于时,急于成书,不复广加。搜讨有一传,而仅载历官先后,且据逐人碑志。有传中合书名,犹云公者读之,使人不能无恨。
《徽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程俱撰,先是汪藻编。庚辰以来,诏旨颇繁杂,俱删辑成此书。且附以靖康、建炎时事。陈氏曰:《徽宗实录》一百五十卷,监修宰相汤思退等,绍兴七年诏,修十一年,先上六十卷。至二十八年,书成。修撰官历年。既久,前后非一人。至乾道五年,秘书少监李焘言:此书疏舛特甚,请重修。淳熙四年成,凡二百卷。考异百五十卷,目录二十五卷,今百五十卷者前本也。
《钦宗实录》四十卷。
陈氏曰:乾道四年修撰洪迈等进。
《高宗实录》五百卷。
陈氏曰:庆元三年修撰,济源、傅伯寿、景仁撰,初进二百八十卷,止绍兴十六年。嘉泰二年修撰,建安袁说、友起岩等又进二百二十卷,止三十二年。
《孝宗实录》五百卷。
陈氏曰:嘉泰二年修撰,傅伯寿等撰,进中兴以来,两朝五十馀载,事迹置院,既久不以时成。涉笔之臣,乍迁忽徙,不可殚纪。及有诏趋,进则匆遽抄录,甚者一委吏手,卷帙猥多,而记载无法,疏略抵牾不复可稽。故二录比之前世,最为阙典观者,为之太息。
《中兴国史志》,高宗命范冲重修,神录已,进而冲去国尹焞继之,又进《哲宗徽宗实录》,绍兴未尝成书。建炎后,史牍不存,皆仰搜讨故。犹多脱略,孝宗命李焘增修之。《钦宗实录》,洪迈用龚茂良所补日历,文直事核。《高宗实录》,庆元嘉泰间,所上时史无专官,莫知谁笔。《孝宗光宗实录》,初以付龚、敦颐卒,专委傅伯寿、陆游孝录,比诸录为疏。
《高宗日历》一千卷。
《国史日历》乃李焘等修进,自为序略曰:日历起初潜,讫内禅。用《春秋》四系之法,杂取左右史起居,注三省密院时政记,及百司移报,综错成章。凡关于时,靡不毕载。前后所论著,共成一千卷。卷为一册,总一千册。谨缮进呈顾,惟纪述神圣之言,动事大体,重臣愚,岂能独任?加之岁周,三纪史非一官掇缉,穿联简策,繁夥其间。脱略抵牾,违失本真,安敢自保?在昔英主,往往指授重加刊。正房元龄等进武德贞观事迹,太宗更令纪实。如臣妄庸,于元龄无能为役,姑自罄竭。强附于唐《虞氏史》,臣之义尔。中兴《艺文志》,高宗日历初年者,多为秦桧改弃。专政以后,纪录尤不足信。韩𠈁冑当国,宁宗日历亦多诬。后皆命刊修,然高宗日历时政记,亡失多不复可考。
《西汉诏令》十二卷。
陈氏曰:吴郡林虙德祖编采,括志传参之本,纪以示信,安程俱致道俱,以世次先后,各为一卷。差比岁月,摹而成书。且为之序,虙中词学,为开封府掾。
《东汉诏令》十一卷。
陈氏曰:宗正寺主簿鄞楼昉旸叔编,大志用林旧体,自为之序。帝王之制,具在简篇。后世不可及矣。两汉犹为近,古愚未冠时,无书可观。虽二史亦从人借,尝于《班书志传录》出,诸诏与纪中,相附以便览阅,既仕于越,及得见林氏书。而楼书近出,其为好古博雅,斯以勤矣。惟平献二朝,莽操用事如锡,莽及废,伏后之类皆当削去。而莽时尤多也。
《本朝大诏令》二百四十卷。
陈氏曰:宝谟阁直学士豫章李大异伯珍刻于建宁云绍兴间,宋宣献公家子孙所编摹也。而不著其名,始自国初迄于宣政。分门别类,凡目至为详悉。
《玉堂制草》十卷。
陈氏曰:参政钜野,李邴汉老编,承平以前制诏
《元符庚辰以来诏旨》三卷。
晁氏曰:汪藻编徽宗即位后诏旨未全。
《中兴玉堂制草》六十四卷。
陈氏曰:同知枢密鄱阳洪遵景严编,起建炎迄绍兴末。
《中兴续玉堂制草》三十卷。
陈氏曰:丞相益文忠公周必大子充,为学士院时,编进始尝建言加上德寿尊号不以表,而以议。且称嗣皇帝为,非是遂革之今书。以尊号表为卷首,而增附馆职笔。问于后起隆兴迄淳熙,改元自后,未有续者。
《纶言集》三十一卷。
陈氏曰:宇文粹中兄弟所编集。
《中兴纶言集》二十八卷。
陈氏曰:左司郎中莆田、郑寅子敬编,寅知枢密院侨之子端重博洽藏书数万卷,于本朝典故尤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