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文学典
第二百三十九卷目录
乐府部汇考五
张蔚然三百篇声谱〈乐府之源〉
张蔚然三百篇声谱〈乐府之源〉
文学典第二百三十九卷
乐府部汇考五
《张蔚然·三百篇声谱》《乐府之源》
司马迁云:古者诗三千馀篇,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可见诗自关雎以迄殷武,皆有其声可弦可歌矣。而惜乎,声谱不传,有闽人陈第者,为《毛诗古音考》亦庶得搜摹古韵之路。然特可资讽诵,而非可被乐章,则声实阙焉。盖舜命夔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此即乐府。微言诗家奥论也。后世作者如林苟于声律有乖,即歌咏亦非自然,安所称真诗哉。尝得儒先所传古燕飨通用之乐,载歌遗声,章分句析字字律吕。堂上之歌,皆用黄钟以象君。堂下合乐,则用清商以象臣。因并以当世乐,眼合四一,上勾尺工。凡六五谱焉。聊备识之以俟。夫审音者,庶几吪字以推声,触一而反三。遗法或有可寻,真诗不至尽泯。凡乐府古选律绝,诸体敲琢天成,或歌或弦繇斯通悟存乎,其人云尔。升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三终。〈学记宵雅肄三官其始也首肄此三雅一篇为一终〉
呦〈黄清六 〉呦〈南 高工〉鹿〈蕤勾〉鸣〈姑 高一〉,食〈南 高工〉野〈姑 高一〉之〈太四〉苹〈黄合〉。我〈蕤勾〉有〈林尺〉嘉〈应 高凡〉宾〈南 高工〉,鼓〈林尺〉瑟〈南 高工〉吹〈黄清六 〉笙〈林尺〉。吹〈蕤勾〉笙〈林尺〉鼓〈南 高工〉簧〈姑 高一〉,承〈应 高凡〉筐〈黄清六 〉是〈姑 高一〉将〈南 高工〉。人〈林尺〉之〈南 高工〉好〈黄合〉我〈姑 高一〉,示〈林尺〉我〈南 高一〉周〈太清高五〉行〈黄清六 〉。○呦〈黄合〉呦〈姑 高一〉鹿〈蕤勾〉鸣〈姑 高一〉,食〈林尺〉野〈南 高工〉之〈太清高五〉蒿〈黄清六 〉。我〈林尺〉有〈南 高工〉嘉〈应 高凡〉宾〈黄清六 〉,德〈南 高工〉音〈蕤勾〉孔〈姑 高一〉昭〈林尺〉。视〈姑 高一〉民〈南 高工〉不〈黄清六 〉恌〈姑 高一〉,君〈应 高凡〉子〈黄清六 〉是〈姑 高一〉则〈蕤勾〉是〈姑 高一〉效〈南 高工〉。我〈林尺〉有〈南高
工
旨〈黄合〉酒〈姑 高一〉,嘉〈林尺〉宾〈南 高工〉式〈应 高凡〉燕〈南 高工〉以〈太清高五〉〉
敖〈黄清六 〉。○呦〈黄合〉呦〈姑 高一〉鹿〈太四〉鸣〈黄合〉,食〈太四〉野〈黄合〉之〈蕤勾〉芩〈姑 高一〉。我〈蕤勾〉有〈南 高工〉嘉〈应 高凡〉宾〈南 高工〉,鼓〈南 高工〉瑟〈南 高工〉鼓〈黄清六 〉琴〈林尺〉。鼓〈蕤勾〉瑟〈林尺〉鼓〈姑 高一〉琴〈南 高工〉,和〈应 高凡〉乐〈黄清六 〉且〈姑 高一〉湛〈南 高工〉。我〈林尺〉有〈南 高工〉旨〈黄合〉酒〈姑 高一〉,以〈林尺〉燕〈南高
一
乐〈黄合〉嘉〈应 高凡〉宾〈南 高工〉之〈太清高五〉心〈黄清六 〉。〉
四〈黄合〉牡〈姑 高一〉騑〈蕤勾〉騑〈姑 高一〉,周〈太四〉道〈黄合〉倭〈蕤勾〉迟〈姑 高一〉。岂〈林尺〉不〈南 高工〉怀〈应 高凡〉归〈黄清六 〉,王〈蕤勾〉事〈姑 高一〉靡〈林尺〉盬〈南 高工〉。我〈林尺〉心〈黄合〉伤〈应 高凡〉悲〈黄清六 〉,○四〈黄合〉牡〈姑 高一〉騑〈林尺〉騑〈南 高工〉。啴〈应 高凡〉啴〈南 高工〉骆〈太清高五〉马〈黄清六 〉,岂〈蕤勾〉不〈林尺〉怀〈应 高凡〉归〈南 高工〉。王〈蕤勾〉事〈姑 高一〉靡〈黄合〉盬〈黄合〉,不〈林尺〉遑〈姑 高一〉启〈太四〉处〈黄合〉。○翩〈黄清六 〉翩〈姑 高一〉者〈林尺〉鵻〈姑 高一〉,载〈姑 高一〉飞〈应 高凡〉载〈林尺〉下〈南 高工〉。集〈蕤勾〉于〈南 高工〉苞〈蕤勾〉栩〈林尺〉,王〈太四〉事〈黄合〉靡〈蕤勾〉盬〈姑 高一〉。不〈林尺〉遑〈南 高工〉将〈太清高五〉父〈黄清六 〉,○翩〈黄清六 〉翩〈姑 高一〉者〈蕤勾〉鵻〈姑 高一〉。载〈林尺〉飞〈应 高凡〉载〈林尺〉止〈南 高工〉,集〈林尺〉于〈南 高工〉苞〈蕤勾〉杞〈姑 高一〉。王〈蕤勾〉事〈姑 高一〉靡〈林尺〉盬〈南 高工〉,不〈黄合〉遑〈蕤勾〉将〈太四〉母〈黄合〉。○驾〈黄合〉彼〈太四〉四〈黄合〉骆〈姑 高一〉,载〈林尺〉骤〈南 高工〉骎〈黄清六〉骎〈林尺〉。岂〈林尺〉不〈南 高工〉怀〈应 高凡〉归〈黄合〉,是〈太四〉用〈黄合〉作〈蕤勾〉歌〈姑 高一〉。将〈应 高凡〉母〈黄合〉来〈太清高五〉谂〈黄清六〉,皇〈黄合〉皇〈南 高工〉者〈林尺〉华〈南 高工〉。于〈林尺〉彼〈姑 高一〉原〈林尺〉隰〈南 高工〉,駪〈蕤勾〉駪〈林尺〉征〈蕤勾〉夫〈姑 高一〉。每〈应 高凡〉怀〈南 高工〉靡〈太清高五〉及〈黄清六〉,○我〈黄合〉马〈姑 高一〉维〈蕤勾〉驹〈姑 高一〉。六〈黄清六 〉辔〈姑 高一〉如〈林尺〉濡〈南 高工〉,载〈林尺〉驰〈南 高工〉载〈黄合〉驱〈姑 高一〉。周〈蕤勾〉爰〈姑 高一〉咨〈太四〉诹〈黄合〉,○我〈黄清六 〉马〈林尺〉维〈应 高凡〉骐〈黄清六 〉。六〈林尺〉辔〈南 高工〉如〈蕤勾〉丝〈姑 高一〉,载〈林尺〉驰〈南 高工〉载〈蕤勾〉驱〈林尺〉。周〈应 高凡〉爰〈黄合〉咨〈太清高五〉谋〈黄清六 〉,○我〈黄清六 〉马〈林尺〉维〈应 高凡〉骆〈南 高工〉,六〈蕤勾〉辔〈姑 高一〉沃〈林尺〉若〈南 高工〉。载〈蕤勾〉驰〈南 高工〉载〈蕤勾〉驱,〈林尺〉周〈黄合〉爰〈南 高工〉咨〈太清高五〉度〈黄清六 〉。○我〈黄清六 〉马〈林尺〉维〈应 高凡〉骃〈黄清六 〉,六〈林尺〉辔〈南 高工〉既〈蕤勾〉均〈姑 高一〉。载〈林尺〉驰〈南 高工〉载〈蕤勾〉驱〈林尺〉,周〈应 高凡〉爰〈黄合〉咨〈太清高五〉询〈黄清六〉。
俱黄钟清宫。〈俗呼正宫○已上皆黄钟为宫,林钟为徵,太簇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随歌声抑扬为五音之等,非叶字本音也,下皆仿此。〉笙入奏南陔,白华华黍。〈三笙诗皆有声无词〉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无词〉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无词〉歌南山有台笙,由仪〈无词〉三终。〈仪礼:三笙一和而成声谓笙工,必用四人也。堂上升歌毕,则堂下吹笙一诗为一终谓之笙入,若间歌则间代而作,堂上先歌鱼丽,则堂下吹由庚为一终,其二终、三终,皆如之。〉鱼〈黄清六 〉丽〈姑 高一〉于〈蕤勾〉罶〈姑 高一〉,鲿〈太四〉鲨〈黄合〉。君〈蕤勾〉子〈林尺〉有〈应 高凡〉酒〈南 高工〉,旨〈林尺〉且〈南 高工〉多〈黄清六 〉。○鱼〈黄合〉丽〈太清高五〉于〈太四〉罶〈黄清六 〉,鲂〈蕤勾〉鳢〈姑 高一〉。君〈蕤勾〉子〈林尺〉有〈蕤勾〉酒〈姑 高一〉,多〈蕤勾〉且〈林尺〉旨〈黄合〉。○鱼〈黄合〉丽〈太清高五〉于〈应 高凡〉罶〈黄清六 〉,鰋〈林尺〉鲤〈南 高工〉。君〈蕤勾〉子〈姑 高一〉有〈林尺〉酒〈南 高工〉,旨〈林尺〉且〈南 高工〉有〈黄合〉。○物〈黄清六 〉其〈姑 高一〉多〈应 高凡〉矣〈南 高工〉,维〈蕤勾〉其〈姑 高一〉嘉〈林尺〉矣〈南 高工〉。○物〈黄合〉其〈林尺〉旨〈蕤勾〉矣〈姑 高一〉,维〈南 高工〉其〈蕤勾〉偕〈姑 高一〉矣〈林尺〉。○物〈黄合〉其〈太四〉有〈黄合〉矣〈姑 高一〉,维〈应 高凡〉其〈南 高工〉时〈太四〉矣〈黄清六〉。
南〈黄清六 〉有〈林尺〉嘉〈应 高凡〉鱼〈南 高工〉,烝〈应 高凡〉然〈南 高工〉罩〈姑 高一〉罩〈南 高工〉。君〈林尺〉子〈南 高工〉有〈黄合〉酒〈姑 高一〉,嘉〈应 高凡〉宾〈黄清六 〉式〈林尺〉燕〈南 高工〉以〈太清高五〉乐〈黄清六 〉。○南〈黄清六 〉有〈南 高工〉嘉〈蕤勾〉鱼〈姑 高一〉,烝〈蕤勾〉然〈姑 高一〉汕〈林尺〉汕〈南 高工〉。君〈林尺〉子〈南 高工〉有〈黄合〉酒〈姑 高一〉,嘉〈黄合〉宾〈姑 高一〉式〈太四〉燕〈黄合〉以〈南 高工〉衎〈黄清六 〉。○南〈黄清六〉有〈太清高五〉樛〈应 高凡〉木〈应 高凡〉,甘〈黄清六 〉瓠〈林尺〉累〈南 高工〉之〈黄清六〉。君〈黄合〉子〈太四〉有〈黄合〉酒〈姑 高一〉,嘉〈太清高五〉宾〈黄清六 〉式〈应 高凡〉燕〈南 高工〉绥〈太清高五〉之〈黄清六〉。○翩〈黄合〉翩〈太四〉者〈黄合〉鵻〈姑 高一〉,烝〈林尺〉然〈南 高工〉来〈蕤勾〉思〈姑 高一〉。君〈黄清六 〉子〈姑 高一〉有〈林尺〉酒〈南 高工〉,嘉〈蕤勾〉宾〈姑 高一〉式〈太四〉燕〈黄合〉又〈南 高工〉思〈黄清六 〉。南〈黄清六 〉山〈太清高五〉有〈应 高凡〉台〈南 高工〉,北〈应 高凡〉山〈南 高工〉有〈太清高五〉莱〈黄清六 〉。乐〈应 高凡〉只〈黄清六 〉君〈应 高凡〉子〈南 高工〉,邦〈林尺〉家〈南 高工〉之〈黄清六 〉基〈林尺〉。乐〈蕤勾〉只〈林尺〉君〈南 高工〉子〈姑 高一〉,万〈黄合〉寿〈姑 高一〉无〈太四〉期〈黄合〉。○南〈黄合〉山〈姑 高一〉有〈蕤勾〉桑〈姑 高一〉,北〈黄合〉山〈姑 高一〉有〈太四〉杨〈黄合〉。乐〈蕤勾〉只〈林尺〉君〈应 高凡〉子〈南 高工〉,邦〈林尺〉家〈南 高工〉之〈黄合〉光〈林尺〉。乐〈应 高凡〉只〈黄清六 〉君〈蕤勾〉子〈姑 高一〉,万〈林尺〉寿〈南 高工〉无〈太清高五〉疆〈黄清六 〉。○南〈黄清六 〉山〈林尺〉有〈应 高凡〉杞〈南 高工〉,北〈林尺〉山〈南 高工〉有〈太清高五〉李〈黄清六 〉。乐〈应 高凡〉只〈黄清六 〉君〈应 高凡〉子〈南 高工〉,民〈南 高工〉之〈蕤勾〉父〈姑 高一〉母〈林尺〉。乐〈蕤勾〉只〈林尺〉君〈蕤勾〉子〈姑 高一〉,德〈蕤勾〉音〈姑 高一〉不〈太四〉已〈黄合〉。○南〈黄合〉山〈太四〉有〈黄合〉栲〈姑 高一〉,北〈南 高工〉山〈蕤勾〉有〈姑 高一〉杻〈林尺〉。乐〈蕤勾〉只〈林尺〉君〈应 高凡〉子〈南 高工〉,遐〈林尺〉不〈南 高工〉眉〈太清高五〉寿〈黄清六 〉。乐〈应 高凡〉只〈黄清六 〉君〈蕤勾〉子〈姑 高一〉,德〈应 高凡〉音〈南 高工〉是〈林尺〉茂〈黄清六 〉。○南〈黄清六 〉山〈姑 高一〉有〈蕤勾〉枸〈姑 高一〉,北〈应 高凡〉山〈黄合〉有〈太清高五〉楰〈黄清六 〉。乐〈应 高凡〉只〈黄合〉君〈应 高凡〉子〈南 高工〉,遐〈南 高工〉不〈蕤勾〉黄〈姑 高一〉〈林尺〉。乐〈蕤勾〉只〈林尺〉君〈蕤勾〉子〈姑 高一〉,保〈黄清六 〉艾〈南 高工〉尔〈林尺〉后〈黄清六 〉。俱黄钟清宫。
笙入三成遂合乡,乐关雎鹊巢三终。〈合乐谓歌笙,与众乐俱作堂上歌瑟,堂下笙磬合奏,此六诗也。言三终者、三南,各三终也。〉关〈黄清六 〉关〈南 高工〉雎〈林尺〉鸠〈南 高工〉,在〈黄合〉河〈姑 高一〉之〈太四〉洲〈黄合〉。窈〈林尺〉窕〈南 高工〉淑〈黄清六 〉女〈姑 高一〉,君〈黄清六 〉子〈林尺〉好〈南 高工〉逑〈黄清六 〉。○参〈黄清六 〉差〈南 高工〉荇〈林尺〉菜〈南 高工〉,左〈林尺〉右〈南 高工〉流〈无 下凡〉之〈黄清六 〉。窈〈中上〉窕〈林尺〉淑〈无 下凡〉女〈姑 高下〉,寤〈太四〉寐〈姑 高一〉求〈太四〉之〈黄合〉。求〈黄清六 〉之〈南 高工〉不〈林尺〉得〈南 高工〉,寤〈姑 高一〉寐〈中上〉思〈南 高工〉服〈林尺〉。悠〈姑 高一〉哉〈中上〉悠〈姑 高一〉哉〈太四〉,辗〈黄清六 〉转〈南 高工〉反〈无 下凡〉侧〈黄清六 〉。○参〈黄清六 〉差〈无 下凡〉荇〈南 高工〉菜〈林尺〉,左〈太清高五〉右〈林尺〉采〈南 高工〉之〈黄清六 〉。窈〈姑 高一〉窕〈中上〉淑〈林尺〉女〈南 高工〉,琴〈林尺〉瑟〈姑 高一〉友〈太四〉之〈姑 高一〉。参〈太四〉差〈黄合〉荇〈姑 高一〉菜〈林尺〉,左〈林尺〉右〈姑 高一〉芼〈林尺〉之〈南 高工〉。窈〈黄清六 〉窕〈南 高工〉淑〈林尺〉女〈太清高五〉,钟〈黄合〉鼓〈南 高工〉乐〈无 下凡〉之〈黄清六 〉。葛〈黄合〉之〈太四〉覃〈姑 高一〉兮〈太四〉,施〈太四〉于〈姑 高一〉中〈太四〉谷〈黄合〉。维〈中上〉叶〈南 高工〉萋〈无 下凡〉萋〈太四〉,黄〈南 高工〉鸟〈无 下凡〉于〈南 高工〉飞〈林尺〉。集〈中上〉于〈林尺〉灌〈黄合〉木〈太四〉,其〈黄清六 〉鸣〈南 高工〉喈〈无 下凡〉喈〈黄清六 〉。○葛〈黄清六 〉之〈太清高五〉覃〈林尺〉兮〈黄清六 〉,施〈林尺〉于〈南 高工〉中〈无 下凡〉谷〈黄清六 〉。维〈林尺〉叶〈南 高工〉莫〈南 高工〉莫〈蕤勾〉,是〈黄合〉刈〈姑 高一〉是〈太四〉濩〈姑 高一〉。为〈林尺〉絺〈姑 高一〉为〈太四〉绤〈姑 高一〉,服〈太四〉之〈姑 高一〉无〈太四〉斁〈黄合〉。○言〈黄清六 〉告〈姑 高一〉师〈南 高工〉氏〈林尺〉,言〈林尺〉告〈姑 高一〉言〈太四〉归〈黄合〉。薄〈黄合〉污〈姑 高一〉我〈太四〉私〈姑 高一〉,薄〈姑 高一〉瀚〈中上〉我〈林尺〉衣〈南 高工〉。害〈南 高工〉瀚〈林尺〉害〈无 下凡〉否〈太四〉,归〈黄清六 〉宁〈南 高工〉父〈林尺〉母〈黄合〉。
采〈黄清六 〉采〈姑 高一〉卷〈林尺〉耳〈南 高工〉,不〈林尺〉盈〈姑 高一〉顷〈林尺〉筐〈南 高工〉。嗟〈中上〉我〈林尺〉怀〈无 下凡〉人〈太四〉,寘〈黄合〉彼〈姑 高一〉周〈太四〉行〈黄合〉。○陟〈黄清六 〉彼〈无 下凡〉崔〈南 高工〉嵬〈林尺〉,我〈林尺〉马〈姑 高一〉虺〈南 高工〉隤〈林尺〉。我〈中上〉姑〈林尺〉酌〈南 高工〉彼〈无 下凡〉金〈姑 高一〉罍〈太四〉,维〈太清高五〉以〈林尺〉不〈南 高工〉永〈无 下凡〉怀〈黄清六 〉。○陟〈黄合〉彼〈姑 高一〉高〈南 高工〉冈〈林尺〉,我〈林尺〉马〈姑 高一〉元〈南 高工〉黄〈林尺〉。我〈姑 高一〉姑〈太四〉酌〈姑 高一〉彼〈黄合〉兕〈太四〉觥〈姑 高一〉,维〈黄清六 〉以〈林尺〉不〈南 高工〉永〈无 下凡〉伤〈黄清六 〉。○陟〈黄清六 〉彼〈南 高工〉砠〈黄清六 〉矣〈林尺〉,我〈黄合〉马〈姑 高一〉瘏〈太四〉矣〈黄合〉。我〈中上〉仆〈姑 高一〉痡〈林尺〉矣〈南 高工〉,云〈黄清六 〉何〈南 高工〉吁〈无 下凡〉矣〈黄清六〉。
维〈黄合〉鹊〈姑 高一〉有〈中上〉巢〈林尺〉,维〈黄清六 〉鸠〈无 下凡〉居〈南 高工〉之〈林尺〉。之〈中上〉子〈林尺〉于〈无 下凡〉归〈太四〉,百〈黄清六 〉两〈林尺〉御〈南 高工〉之〈黄清六 〉。○维〈黄合〉鹊〈林尺〉有〈南 高工〉巢〈林尺〉,维〈林尺〉鸠〈姑 高一〉方〈太四〉之〈黄合〉之〈林尺〉。子〈黄合〉于〈林尺〉归〈姑 高一〉,百〈太四〉两〈黄合〉将〈太四〉之〈黄合〉。○维〈黄清六 〉鹊〈无 下凡〉有〈南 高工〉巢〈林尺〉,维〈南 高工〉鸠〈林尺〉盈〈南 高工〉之〈黄清六 〉。之〈黄清六 〉子〈南 高工〉于〈姑 高一〉归〈林尺〉,百〈太清高五〉两〈林尺〉成〈南 高工〉之〈黄清六〉。
于〈黄清六 〉以〈南 高工〉采〈林尺〉蘩〈南 高工〉,于〈林尺〉沼〈姑 高一〉于〈太四〉沚〈姑 高一〉。于〈黄合〉以〈姑 高一〉用〈太四〉之〈姑 高一〉,公〈黄清六 〉侯〈南 高工〉之〈无 下凡〉事〈黄合〉。○于〈黄清六 〉以〈林尺〉采〈黄合〉蘩〈南 高工〉,于〈太四〉涧〈黄合〉之〈太四〉中〈姑 高一〉。于〈姑 高一〉以〈南 高工〉用〈林尺〉之〈南 高工〉,公〈黄清六 〉侯〈南 高工〉之〈太清高五〉宫〈黄清六 〉。○被〈黄清六 〉之〈太清高五〉僮〈南 高工〉僮〈林尺〉,夙〈太清高五〉夜〈姑 高一〉在〈南 高工〉公〈黄清六 〉。被〈黄合〉之〈姑 高一〉祈〈太四〉祈〈姑 高一〉,薄〈林尺〉言〈南 高工〉还〈无 下凡〉归〈黄清六 〉。
于〈黄合〉以〈南 高工〉采〈林尺〉蘋〈南 高工〉,南〈姑 高一〉涧〈林尺〉之〈南 高工〉滨〈林尺〉。于〈林尺〉以〈姑 高一〉采〈中上〉藻〈林尺〉,于〈黄合〉彼〈姑 高一〉行〈太四〉潦〈黄合〉。○于〈黄合〉以〈姑 高一〉盛〈太四〉之〈姑 高一〉,维〈黄清六 〉筐〈南 高工〉及〈林尺〉筥〈南 高工〉。于〈林尺〉以〈姑 高一〉湘〈中上〉之〈林尺〉,维〈林尺〉锜〈南 高工〉及〈无 下凡〉釜〈黄合〉。○于〈黄清六 〉以〈南 高工〉奠〈黄合〉之〈姑 高一〉,宗〈太四〉室〈黄合〉牖〈太四〉下〈黄合〉。谁〈中上〉其〈南 高工〉尸〈无 下凡〉之〈林尺〉,有〈黄清六 〉齐〈南 高工〉季〈无 下凡〉女〈黄合〉。俱无射清商。〈俗呼越调○已上皆无射为宫,中吕为徵,黄钟为商,林钟为羽,太簇为角,南宫为变徵。凡十一律还相为宫,皆宗黄钟,故曰清商也。〉右燕乐各止三终者,以反为文也。〈黄钟清宫起调即以清宫毕曲合亦如之〉
诸侯燕礼大射以为正乐,下达大夫士庶人乡饮酒礼皆用之。乡射正乐,惟合乐三终而已。
歌法,呦呦鹿鸣,首呦黄钟,全出自喉调气使清转,及唇上则次呦为南吕。回复牙舌之间,则鹿为蕤宾变徵矣。又转至牙,则鸣为姑洗,盖南吕为黄钟羽,蕤宾为南吕羽,生姑洗为角声,应于大吕圜钟与夷则钟球相应,皆谱所不及,馀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