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
第一百十五卷目录
地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书纬〈考灵曜〉
淮南子〈天文训〉
汲冢周书〈时训解〉
宋史〈天文志〉
观象玩占〈地震 地裂 地陷 地鸣 地生异物 地长 营垒占 陵基杂占〉
管窥集要〈地震 地裂 地生异物 地长 冢墓〉
地异部汇考二
上古〈黄帝一则〉
周〈幽王一则 顷王一则 灵王一则 景王一则 敬王二则〉
秦〈始皇一则〉
汉〈惠帝一则 高后一则 文帝二则 景帝一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一则 征和一则 后元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地节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建昭二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绥和一则 附新莽元凤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章帝建初一则 和帝永元四则 元兴一则 安帝永初六则 元初六则 永宁一则 建光一则 延光四则 顺帝永建一则 阳嘉二则 永和五则 汉安一则 建康一则 桓帝建和二则 元嘉二则 永兴一则 永寿二则 延熹四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二则 光和三则 献帝初平二则 兴平一则 建安一则 后主炎兴一则〉
礼记〈月令〉
书纬〈考灵曜〉
淮南子〈天文训〉
汲冢周书〈时训解〉
宋史〈天文志〉
观象玩占〈地震 地裂 地陷 地鸣 地生异物 地长 营垒占 陵基杂占〉
管窥集要〈地震 地裂 地生异物 地长 冢墓〉
地异部汇考二
上古〈黄帝一则〉
周〈幽王一则 顷王一则 灵王一则 景王一则 敬王二则〉
秦〈始皇一则〉
汉〈惠帝一则 高后一则 文帝二则 景帝一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一则 征和一则 后元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地节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建昭二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绥和一则 附新莽元凤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章帝建初一则 和帝永元四则 元兴一则 安帝永初六则 元初六则 永宁一则 建光一则 延光四则 顺帝永建一则 阳嘉二则 永和五则 汉安一则 建康一则 桓帝建和二则 元嘉二则 永兴一则 永寿二则 延熹四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二则 光和三则 献帝初平二则 兴平一则 建安一则 后主炎兴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十五卷
地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季秋行冬令,土地分裂。〈集说〉严陵方氏曰:土地分裂,则为严凝之气所坼,故也。
《书纬》考灵曜
地常移动而人不知,譬如人在大舟中,闭牖而坐,舟行不觉也。《淮南子》天文训
甲子干,丙子地动。《汲冢周书》时训解
立冬又五日,地始冻。地不始冻,咎徵之咎。小雪又五日,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天气不上腾,地气不下降,君臣相嫉。
《宋史》天文志
北方南斗六星,填星逆行入之,地动。《观象玩占》地震
地者,积阴以静为体,地动者,阴有馀也。主弱臣强,外戚擅权,后妃专政,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入。阴阳相播,故地震动,民不安。《春秋潜潭巴》曰:地震,下谋上,君忧。刘向曰:地动,臣不畏君。京房曰:地动,教令从臣下出,必有饥荒血流。地震,以六癸阴极之干,或在巳亥阴阳气穷之日,皆主兵起杀戮之事。震于阳岁,则熟震。于阴岁,则火灾不熟。震于阴极亥日,则兵饥。震于阳极巳日,则有兵而岁熟。君弱臣强,则地震于春夏。臣欲篡叛,则地震于秋冬。皆阳火而阴盛之兆也。
地震惊鸟兽,京房《易妖占》曰:天子失位。一曰米贵,物不收,盗贼起,不出三年。
地震坏城郭,京房曰:天下亡地。
地动蹶窒,天下兵行。
地动有赤水出,司马戮。
地动摇木震水波,臣专政。
地动于宗庙,朝廷国有乱臣。
地动杀人,贼臣为暴。
地动三年,其国民流。
地动以春,三岁凶。夏动人主忧,五谷不熟。秋动兵起,冬动其邑有土工,一曰大水。
地动有声,其地大乱。《开元占》曰:地春动有声,岁不昌。夏动有音,人主丧。四月动有音,五谷不熟,民饥。五月动有音,人主丧,民流亡。六月动有音,老少多死,岁恶动有音,兵起。九月则殃大夫。冬动有音,人愁,主有丧兵。十月地动有音,邑有土工。十一月动有音,其邑火,兵丧人饥亡。十二月动有音,邑兵行动十日以上,天下起兵。
地东西动连十日,其地有兵,民流。地动千里,是谓阴盛阳衰,国有大丧。《易妖》曰:不出三年,民流。地动者民扰也。
军中地动有大战,有反军。《易妖》曰:军中地动往彼军,食以攻击。震于我军,宜固守。
地动而折,有急,令近臣谋兵革兴。
正月动,主兵事。二月动,水灾。三月动,人病,旱灾。五月动,兵革,起蝗虫。六月动,疫病流行。七月动,牛羊疫死。八月动,大雪冰冻,冷损麦。九月动,民不安稳。十月动,来年谷贵。十一月动,来年人灾。十二月动,来年五月疫。
从乾至巽动,主吴国兵起。从坎至离动,中兵起。从艮至坤动,秦国大乱。从巽至坤动,魏国兵起,小灾。从兑至震动,韩国大乱。从震至兑动,赵国人灾。从艮至离动,鲁国大热,杀人。从坤至坎动,大水。从离至坤动,赵国人灾。从离至坤动,宋国大乱。须审其起止占之。
地裂
《地裂传》曰:地坼裂者,士庶分离,大臣专恣。地裂有声,天下不宁,四方兵起,其国易主。京房曰:地裂,阴背阳,臣叛君之象也。又曰:地坼者,臣不相附,国以丧亡。又曰:地裂,父子分离,羌夷叛海。中占曰:主信谗,女子为政,刑杀不当,则地坼。京房曰:阴〈阙二字〉则地坼,此人君不亲,上下不原,刑政不修,则骨肉相残,夷狄背叛。又曰:地坼者,臣下相分,天下分离之象也。春秋潜潭巴曰:地裂,下分威。一曰大水溢,一曰五谷贵。地劈于邑。京房曰:城毁废。
地劈于朝,天下有兵,其邑亡。春秋无伤又曰:地劈于朝廷,邑分离,为数乡。地劈于宫殿,社稷亡。
地劈于丘冢,人民死亡。
地劈于市邑,其分有殃。
地劈见水,兵起国亡,主灾。
地劈于社稷及大祠,其下邑有大灾殃。一曰天下大兵。
《地镜》曰:地劈,臣下有分离。若在城门,骄臣从中起。有谋兵在邑,社稷天下有大兵。市里人居不出,三年兵起国忧。大道中盗,王道中绝。有分地而居者。一曰天下不通。
地劈见杂物,皆为兵起。
地秋裂,民流亡,冬裂,其国邑亡。京房曰:易妖占曰:地春劈,无伤。二月三月劈,岁熟。四月五月劈,五谷丰登,人主昌。六月劈,无伤。七月劈,有惊骇,兵起。八月劈,兵大作,民亡。九月劈,杀兵。行人主忧亡。十月劈,兵起,有亡邑。十一月劈,兵起,民大动。十二月劈,将死君亡。军中地坼,急徙之,不则有大败。
地劈而鸣,君不任政,臣行令。
地劈有音汹汹,天下动摇,驿传相从。
地陷
地陷,《五行传》曰:地陷者,臣下专政,人民分离,君失其地。《天镜》曰:地有陷,天子亡地。一曰阴吞阳,下相屠。一曰主势夺。《地镜占》曰:地无故自陷,天下兵乱,大水。京房《易妖占》曰:地陷,君亡。又曰:地陷,没人君,为臣下所擒。一曰地陷,人君以重贿,结怨不出,三年有逆臣。地陷成坑,或为池不出,一年兵兴。人家地自陷,其主人亡。
地春陷,大水,鱼行人道。夏陷,其分,国有兵,亦为非常之水。秋陷,大兵。冬陷,有大水。一曰地冬春陷,民饥。《京房易妖占》曰:地自陷下,正月,国有大事。三月,大水且至。五月,天下有兵,民离其乡。六月,大水猝至。七月,天下兵大行。八月,天下动,民多流。九月,天下动,民多流。十月,天下有兵。十一月,有水,兵且行。十二月,大水,民流伤。
军中地忽自陷,主将忧死,急宜徙之。
地陷生火,其地有兵。
地鸣
地鸣,天下起兵相攻。《春秋潜潭巴》曰:地鸣,天子不利,国政在妇寺,大乱将起。地中汹汹有声。京房曰:是谓凶祥,所爱之子死,其地有殃。一曰地中汹汹,其邑亡。
地生异物
地生火,亦曰地燃。京房《易妖占》曰:火出地,其国天火,国君死。一曰地出自燃,其民残。一曰地燃有乱,民自相攻杀。《天文录》曰:地燃者,阴行阳政。臣下自恣,终自有害。故地出火自然,终以为灾也。军中地自生火,军败将死。
地生毛,天下乱民起。京房曰:地生毛,百姓劳。《五行传》曰:金失其性则地生毛。亡国之徵,易姓之象也。地生血,京房《易妖占》曰:功臣戮厥。妖地生血,《天镜占》曰:地出血,乱兵起,国为墟。《京房占》曰:地生血,急去之,地无故色,赤如火燃,兵大起。《河图秘徵》曰:地赤如丹,血流汍汍。
地生光。《地镜》曰:地忽生光,如火照人,其国危亡。《春秋潜潭巴》曰:地生光,女谒行。又曰:小人进,贤人减。京房《易妖占》曰:王者不顾骨肉厥,德衰,则地生光。《开元占》曰:敬晖桓、彦范被逐之时,洛阳城水白马寺侧地光如镜,行人见镜影。此小人用事,贤减之验也。
地无故出水成泽。《地镜》曰:天下乱,兵大起,且有大水。地无故生泉,其邑有兵,年中米贵。京房《易妖占》曰:天不雨而地自出泉,其国从中乱起。《地镜》曰:涌泉忽出,臣为害,不过三年,国有大忧丧。
人家中庭,无故涌泉忽出,其家有丧。
地无故生杂色,国乱,兵大起,且有大水,米贵。
地生卵,将军凶。
地忽生赤黄石及黄色物,将军吉,战胜得地。
地忽生石砾,急徙去之。
地生肉,其国灭亡。
地生面,人将饥。地生钱,有兵来相攻,急去之,勿留。
地忽生磐石,其地可居,吉。
军地忽生铁,将军士卒死。
军地忽生尘,有大战。
军地忽生荆棘,军破将死。
军中地生土钱,下有谋。
地长
地自长。《地镜》曰:地忽自长在大道中,天下不通。地长邑下,其邑治毁。地长市中,国有利。
地长社稷,王者益地。
地长洲岛,失地。
地自长如丘垄,其上生草木,其国失土,亡民。在春秋夏月,则吉。一曰夏长,岁熟。秋长,有亡,君易地。一曰杀六畜,冬长,兵动,人不安。
地长而生树,天下受福。一曰有生树,国安。死树,失地。地土卒踊,下人将起。
军地暴长,主将战胜有功,封爵邑。
街若无故道路自踊高起,国有逆臣,若贼不出,三年敌国来侵,民散。
营垒占
军营中地忽生磐石,其地可久居,吉。军营既立,地中忽生碎石无数,则将军失势。营内地忽高起,得敌地,吉。
营地忽生黄毛,得地,有喜。
军营中气出满寨,战大胜。
军营地上忽生水泉,润军,大捷。
营地上无故忽生灰尘,急宜徙之。
营寨地上忽有血迹,大凶。
地上忽生艾,军中有疾,罢兵。
军中地赤如血,当徙营。
营中如有震声,宜罢兵。
军营中地出〈阙〉,大将军死。
军营中忽闻铃钟声,吉。
军中沸如刀杖搅者,士众惧战,军散,宜行赏之,吉。
陵墓杂占
冢鸣,天下兵起。
冢自动,天下破。
冢树自死,天下易主,庶人亡家。
管窥辑要地震
地德至静,欲其长安,不欲动摇。若主弱臣强,后妃敷政,臣下擅权,则土为之不宁而变怪生焉。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入。阴阳相激,地必震动。故曰地动阴有馀。又曰地震主女盛,臣制命,人不安,兵且起。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其震于水则波,于木则摇,于屋则瓦落。地动而惊牛马者,邑有叛臣,动于宗庙宫庭者,人君失位,国无忠臣。又曰:地动辟不,辟臣下谋逆,兵革数动,岁饥。又曰:无德专禄,兹谓不顺厥。震动丘陵涌水出。
地震动四墟,灾国害政。
地震鸡雉群分,国改号,天下不宁。
地动摇惊禽兽,不出二年,米贵,物不收,兵盗并兴。地动三年,万姓不安。
天鸣地动,天子失政,大臣有阴谋。
地震,攻战大胜。不出三日,贼来自应,谋反者不利。一曰凡军地忽震动摇,震往他军,利以攻击入。我军,利以固守后胜。
地裂
地裂,阴背阳也。父子分离,民人叛去之兆。一曰臣不从君,天下将裂。一曰地裂,大臣专恣不任事,女子为政刑罚妄施。贤者退,不肖者进。厥妖地裂,凡地裂,世主灾,不出年内。大道中忽折裂,不出一年,有大风雨。地裂千里已上,或山阜破成蹊谷为大水。
军地忽折裂,败之兆,急移之。
地生异物
地生毛,金失其性,兵起。一曰地生白毛,兵起,国不失。生赤黑毛,血流千里,国削。黄毛,兵起。青毛,兵起,疫。一曰地生白毛,人劳苦。地生钱花,兵在外,不战而回。
军地忽生石砾,当有祸生,急移之,吉。
军地忽生土钱,士亡将死之兆,急去之。
军地忽生五谷,将得天道,仁勇所感。
军地忽生蝇虫及荆棘,军破将死。
地或生泉,有战必败。守城城陷,国弱将危。
地或汗出赤者,凶。
地生光如火照,国危亡,小人进,贤人灭。火发于夜,妖怪并兴,庶民离亡。
地长
宫中地长,妇人进,贤人灭。水中屿长,其分益土。一曰失土。
土踊,下人将起。
地自忽长,有道塞,不通。大人将起。
地长市中,国有分裂。
地卒长生树木,臣下弛。
地忽有佛神见像涌出者,天下易主,人民流亡,五谷不生,虫蝗为害。
冢墓
冢墓自作音声,天下大兵起。冢墓自陷,民流亡。
冢树自死,民多疾。
冢墓中鬼哭及夜行呼唤,不出一年,民弃其居而散。
地异部汇考二
上古
黄帝一百年,地裂。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黄帝一百年,地裂,帝陟。〈注〉帝王之崩皆曰陟,书称新陟,王谓新崩也。帝以土德王,应地裂而陟,葬群臣,有左彻者感思帝德,取衣冠几杖而庙飨之,诸侯大夫岁时朝焉。
周
幽王二年,三川震。按《史记·周本纪》:幽王二年,西州三川皆震。
〈注〉徐广曰:泾渭,洛也。骃案韦昭曰:西州镐京地震动,故三川亦动。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周幽王二年,周三川皆震。刘向以为金木水火沴土者。伯阳甫曰:周将亡矣。天地之气不过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填阴也。阳失而在阴,原必塞;原塞,国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无所演,而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雒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如二代之季,其原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是岁三川竭,岐山崩。刘向以为,阳失在阴者,谓火气来煎枯水,故川竭也。山川连体,下竭上崩,事埶然也。时幽王暴虐,妄诛伐,不听谏,迷于褒姒,废其正后,废后之父申侯与犬戎共攻杀幽王。一曰,其在天文,水为辰星,辰星为蛮夷。月蚀辰星,国以女亡。幽王之败,女乱其内,夷攻其外。《京房易传》曰:君臣相背,厥异名水绝。
顷王元年,鲁地震。
按《春秋》:鲁文公九年秋九月癸酉,地震。按《公羊传》:地震何,动地也。何以书记异也。按《谷梁传》:震动也地,不震者也震。故谨而日之也。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九年九月癸酉,地震。刘向以为,先是时,齐桓、晋文、鲁釐二伯贤君新没,楚穆王杀父,诸侯皆不肖,权倾于下,天戒若曰,臣下强盛者将动为害。后宋、鲁、晋、莒、郑、陈、齐皆杀君。诸震,略皆从董仲舒说也。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其震,于水则波,于木则摇,于屋则瓦落。大经在辟而易臣,兹谓阴动,厥震摇政宫。大经摇政,兹谓不阴,厥震摇山,山出涌水。嗣子无德专禄,兹谓不顺,厥震动丘陵,涌水出。
灵王十五年,鲁地震。
按《春秋》:鲁襄公十六年夏五月甲子,地震。
〈大全〉茅堂胡氏曰:汉安帝时,京师地震。其日戊辰,杨震以为三者皆土,位在中宫。此近臣恃权踰法之象也。是秋,齐侯伐北鄙,围成。明年又围桃高厚。又围防鲁之北鄙,连岁受兵,震恐甚矣,地动之变,殆为是发。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刘向以为先是鸡泽之会,诸侯盟,大夫又盟。是岁三月,诸侯为湨梁之会,而大夫独相与盟,五月地震矣。其后崔氏专齐,栾盈乱晋,良霄倾郑,阍杀吴子,燕逐其君,楚灭陈、蔡。
景王二十二年,鲁地震。
按《春秋》:鲁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
〈大全〉汪氏曰:经书地震者,五昭公之世再见。此年及
二十三年是也。夫地道安静,以震动为反常之异。臣道恭慎,以悖逆为犯上之恶。是时季孙强僭已甚,天之示变,欲人君之有所警而以德销之也,昭公漫不知省,遄及于难悲夫。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刘向以为是时季氏将有逐君之变。其后宋二臣、曹会皆以地叛,蔡、莒逐其君,吴败中国杀二君。
敬王元年,地震。
按《春秋》:鲁昭公二十三年秋八月乙未,地震。
按《左传》:八月,丁酉,南宫极震。苌弘谓刘文公曰:君其勉之,先君之力可济也。周之亡也。其三川震。今西王之大臣亦震,天弃之矣,东王必大克。
〈大全〉杜氏曰:经书地震鲁地也。南宫极为屋所压而死,周地亦震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二十三年八月乙未,地震。刘向以为是时周景王崩,刘、单立王子猛,尹氏立子朝。其后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吴杀其君僚,宋五大夫、晋二大夫皆以地叛。
二十八年,鲁地震。
按《春秋》:鲁哀公三年夏四月甲午,地震。
按《汉书·五行志》:哀公三年四月甲午,地震。刘向以为是时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尼,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君。
秦
始皇帝十五年,地动。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汉
惠帝二年,地震。按《汉书·惠帝本纪》:二年,陇西地震 按《五行志》:惠帝二年正月,地震陇西,厌四百馀家。
高后二年,地震。
按《汉书·高后本纪》:二年春正月地震,羌道武都山崩。
按《五行志》:高后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杀七百六十
人,地震至八月乃止。
文帝元年,地震。
按《汉书·文帝本纪》:元年夏四月,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溃出。按《五行志》:文帝元年四月,齐楚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发水,溃出,刘向以为近水沴土也。天戒若曰,勿盛齐楚之君,今失制度,将为乱。后十六年,帝庶兄齐悼惠王之孙文王则薨,无子,帝分其地,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为王。贾谊、晁错谏,以为违古制,恐为乱。至景帝三年,齐楚七国起兵百馀万,汉皆破之。春秋四国同日灾,汉七国同日众山溃,咸被其害,不畏天威之明效也。
五年春二月,地震。
按《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景帝后元年五月,地震。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武帝建元四年,地动。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建元三年四月,有星孛于天纪。占曰:天纪为地震。四年十月而地动。
元光四年,地震。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四年五月,地震。赦天下。
征和二年,地震。
按《汉书·武帝本纪》:征和二年八月癸亥,地震。
后元元年,地震。
按《汉书·武帝本纪》:后元元年秋七月,地震,往往涌泉出。
宣帝本始四年,地震。
按《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四年夏四月壬寅,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政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条奏。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大赦天下。上以宗庙堕,素服,避正殿五日。按《五行志》:本始四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东四十九郡,北海琅邪坏祖宗庙城郭,杀六千馀人。
地节三年,地震。
按《汉书·宣帝本纪》:地节三年冬十月,诏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远,是以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饬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也。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又诏: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
元帝初元二年,地震。
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二年春二月,陇西地震。三月,诏曰:盖闻贤圣在位,阴阳和,风雨时,日月光,星辰静,黎庶康宁,考终厥命。今朕恭承天地,托于公侯之上,明不能烛,德不能绥,灾异并臻,连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于陇西郡,毁落太上皇庙殿壁木饰,坏败道县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压杀人众。山崩地裂,水泉涌出。天惟降灾,震惊朕师。治有大亏,咎至于斯。夙夜兢兢,不通大变,深惟郁悼,未知其序。间者岁数不登,元元困乏,不胜饥寒,以陷刑辟,朕甚闵之。郡国被地动灾甚者无出租赋。赦天下。有可蠲除减省以便万姓者,条奏,毋有所讳。丞相、御史、中二千石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朕将亲览焉。按《翼奉传》:奉为中郎明年二月戊午,地震。其夏,齐地人相食。七月己酉,地复震。诏举直言极谏之士。奉奏封事曰:臣闻之于师曰,天地设位,悬日月,布星辰,分阴阳,定四时,列五行,以视圣人,名之曰道。圣人见道,然后知王治之象,故画州土,建君臣,立律历,陈成败,以视贤者,名之曰经。贤者见经,然后知人道之务,则《诗》、《书》、《易》、《春秋》、《礼》、《乐》是也。《易》有阴阳,《诗》有五序,《春秋》有灾异,皆列终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至秦乃不说,伤之以法,是以大道不通,至于灭亡。今陛下明圣,深怀要道,烛临万方,布德流惠,靡有阙遗。罢省不急之用,振救困贫,赋医药,赐官钱,恩泽甚厚。又举直言,求过失,盛德纯备,天下幸甚。臣奉窃学齐诗,闻五际之要十月之交篇,知日蚀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犹巢居知风,穴处知雨,亦不足多,适所习耳。臣闻人气内逆,则感动天地;天变见于星气日蚀,地变见于奇物震动。所以然者,阳用其精,阴用其形,犹人之有五臧六体,五臧象天,六体象地。故臧病则气色发于面,体病则欠申动于貌。今年太阴建于甲戌,律以庚寅初用事,历以甲午从春。历中甲庚,律得参阳,性中仁义,情得公正贞廉,百年之精岁也。正以精岁,本以王位,日临终时接律而地大震,其后连月久阴,虽有大令,犹不能复,阴气盛矣。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亲亲,必有异姓以明贤贤,此圣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亲而易进,异姓疏而难通,故同姓一,异姓五,乃为平均。今左右亡同姓,独以舅后之家为亲,异姓之臣又疏。二后之党满朝,非特处位,势尤奢僭过度,吕、霍、上官足以卜之,甚非爱人之道,又非后嗣之长策也。阴气之盛,不亦宜乎。臣又闻未央、建章、甘泉宫才人各以百数,皆不得天性。若杜陵园,其已御见者,臣子不敢有言,虽然,太皇太后之事也。及诸侯王园,与其后宫,宜为设员,出其过制者,此损阴气应天救邪之道也。今异至不应,灾将随之。其法大水,极阴生阳,反为大旱,甚则有火灾,春秋宋伯姬是矣。唯陛下财察。明年夏四月乙未,孝武园白鹤馆灾。
永光三年,地震。
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三年冬十一月,地震。诏曰:乃者己丑地动,中冬雨水,大雾,盗贼并起。吏何不以时禁。各悉意对。按《刘向传》:元帝初即位,太傅萧望之为前将军,少傅周堪为诸吏光禄大夫,皆领尚书事,甚见尊任。更生年少于望之、堪,然二人重之,荐更生宗室忠直,明经有行,擢为散骑宗正给事中,与侍中金敞拾遗于左右。四人同心辅政,患苦外戚许、史在位放纵,而中书宦官弘恭、石显弄权。望之、堪、更生议,欲白罢退之。未白而语泄,遂为许、史及恭、显所谮愬,堪、更生下狱,及望之皆免官。语在望之传。其春地震,夏,客星见昴、卷舌间。上感悟,下诏赐望之爵关内侯,奉朝请。秋,徵堪、向,欲以为谏大夫,恭、显白皆为中郎。冬,地复震。时恭、显、许、史子弟侍中诸曹,皆侧目于望之等,更生惧焉,乃使其外亲上变事,言:窃闻故前将军萧望之等,皆中正无私,欲致大治,忤于贵戚尚书。今道路人闻望之等复进,以为且复见毁谗,必曰尝有过之臣不宜复用,是大不然。臣闻春秋地震,为在位执政太盛也,不为三独夫动,亦已明矣。且往者高皇帝时,季布有罪,至于夷灭,后赦以为将军,高后、孝文之间卒为名臣。孝武帝时儿宽有重罪系,按道侯韩说谏曰:前吾丘寿王死,陛下至今恨之;今杀宽,后将复大恨矣。上感其言,遂贳宽,复用之,位至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未有及宽者也。董仲舒坐私为灾异书,主父偃取奏之,下吏,罪至不道,幸蒙不诛,复为大中大夫,胶西相,以老病免归。汉有所欲兴,常有诏问。仲舒为世儒宗,定议有益天下。孝宣皇帝时,夏侯胜坐诽谤系狱,三年免为庶人。宣帝复用胜,至长信少府,太子太傅,名敢直言,天下美之。若乃群臣,多此比类,难一二记。有过之臣,无负国家,有益天下,此四臣者,足以观矣。前弘恭奏望之等狱决,三月,地大震。恭移病出,后复视事,天阴雨雪。由是言之,地动殆为恭等。臣愚以为宜退恭、显以彰蔽善之罚,进望之等以通贤者之路。如此,太平之门开,灾异之原塞矣。书奏,恭、显疑其更生所为,白请考奸诈。辞果服,遂逮更生系狱,下太傅韦元成、谏大夫贡禹,与廷尉杂考。刻更生前为九卿,坐与望之、堪谋排车骑将军高、许、史氏侍中者,毁离亲戚,欲退去之,而独专权。为臣不忠,幸不伏诛,复蒙恩徵用,不悔前过,而教令人言变事,诬罔不道。更生坐免为庶人。而望之亦坐使子上书自冤前事,恭、显白令诣狱置对。望之自杀。天子甚悼恨之,乃擢周堪为光禄勋,堪弟子张猛光禄大夫给事中,大见信任。恭、显惮之,数谮毁焉。
建昭二年,地震。
按《汉书·元帝本纪》:建昭二年冬十一月,齐楚地震。建昭四年,岸崩。
按《汉书·元帝本纪》:四年六月甲申,蓝田地沙石雍霸水,安陵岸崩雍泾水,逆流。
成帝建始三年,地震。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三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屡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女无面从,退有后言。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
河平三,年地震。
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三年春二月丙戌,犍为地震,山崩雍〈雍音壅〉江水,水逆流。按《五行志》: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戌,犍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廱江水,江水逆流坏城,杀十二人,地震积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动。
绥和二年三月,哀帝即位,地震。
按《汉书·哀帝本纪》:绥和二年三月即位,诏曰:朕承宗庙之重,战战竞竞,惧失天心。间者比比地动。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惧焉。按《五行志》:二年九月丙辰,地震,自京师至北边郡国三十馀坏城郭,凡杀四百一十五人。
新莽元凤三年,地震。
按《汉书·王莽传》:元凤三年二月乙酉,地震,大雨雪,关东尤甚,深者一丈,竹柏或枯。大司空王邑上书言:视事八年,功业不效,司空之职尤独废顿,至乃有地震之变。愿乞骸骨。莽曰:夫地有动有震,震者有害,动者不害。《春秋》记地震,《易》系坤动,动静辟胁,万物生焉。灾异之变,各有云为。天地动威,以戒予躬,公何辜焉,而乞骸骨,非所以助予者。也使诸吏散骑司禄大卫修宁男遵谕予意焉。
后汉
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地震。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二十二年秋九月戊辰,地震裂。制诏曰:日者地震,南阳尤甚。夫地者,任物至重,静而不动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顺无德,灾殃将及吏人,朕甚惧焉。其令南阳勿输今年田租刍槁。遣谒者案行,其死罪系囚在戊辰以前,减死罪一等;徒皆弛解钳,衣丝絮。赐郡中居人压死者棺钱,人三千。其口赋逋税而庐宅尤破坏者,勿收责。吏人死亡,或在坏垣毁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其以见钱谷取备,为寻求之。按《五行志》:建武二十二年九月,郡国四十二地震,南阳尤甚,地裂压杀人。其后武溪蛮夷反,为寇害至南郡,发荆州诸郡兵,遣武威将军刘尚击之,为夷所围,后发兵赴之,尚遂为所没。
章帝建初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元年春三月甲寅,山阳、东平地震。己巳,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夙夜慄慄,不敢荒宁。而灾异仍见,与政相应。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罚不中,可不忧欤。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犹诲以贤才,问以得人。明政无大小,以得人为本。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圳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按《志》:甲寅作甲申〉。按《东平王苍传》:建初元年,地震,苍上便宜,其事留中。帝报书曰:丙寅所上便宜三事,朕亲自览读,反覆数周,心开目明,旷然发矇。间吏人奏事,亦有此言,但明智浅短,或谓倘是,复虑为非。何者。灾异之降,缘政而见。今改元之后,年饥人流,此朕之不德咸应所致。又冬春旱甚,所被尤广,虽内用克责,而不知所定。得王深策,快然意解。《诗》不云乎: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既见君子,我心则降。思惟嘉谋,以次奉行,冀蒙福应。彰报至德,特赐王钱五百万。
和帝永元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四年夏六月丙辰,郡国十三地震。按《五行志》: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国十三地震。《春秋汉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则地动。坼畔震起,山崩沦。是时,窦太后摄政,兄窦宪专权,将以是受祸也。后五日诏,收宪印绶兄,弟就国,逼迫,皆自杀。永元五年二月戊午,陇西地震。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戊午,陇西地震。儒说民安土者也,将大动行大震。九月匈奴单于于除难鞬叛,遣使发边郡兵讨之。
永元七年七月,地裂。九月,地震。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七年七月乙巳,易阳地裂。九月癸卯,京师地震。按《五行志》:七年七月,赵国易阳地裂,京房《易传》曰:地裂者臣下分离,不肯相从也。是时南单于众乖离,汉军追讨。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说奄官无阳,施尤妇人也。是时,和帝与中常侍郑众谋夺窦氏权。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伦二人,始并用权。
永元九年,地震。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九年三月庚辰,陇西地震。按《五行志》:九年三月陇西地震,闰月塞外羌犯塞,杀略吏民。使征西将军刘尚击之。
元兴元年五月癸酉,雍地裂。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元兴元年五月癸酉,右扶风雍地裂,是后西羌大寇凉州。
安帝永初元年,地陷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元年六月丁巳,河东杨地陷,郡国是岁十八地震。按《五行志》:永初元年六月,河东杨地陷,东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又按志永初元年,郡国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动。是时邓太后摄政专事,讫建光中太后崩,安帝乃得制政。于是阴类并胜,西羌乱夏连十馀年。永初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郡国十二地震
永初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国九地震。永初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四年三月癸巳,郡国九地震〈九志作西〉。九月甲申,益州郡地震。
永初五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春正月丙戌,郡国十二地震〈十二志作十〉。
永初七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七年二月丙午,郡国十八地震。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国十八地
震。
元初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元年正月己卯,日南地坼。六月丁巳,河东地陷。是岁,郡国十五地震。按《五行志》:元年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长百八十二里。其后三年,苍梧、郁林、合浦盗贼群起,劫略吏民。元初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六月丙戌,洛阳新城地震裂,十一月庚申,郡国十地震。元初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二月郡国十地震,十一月癸卯,郡国九地震。元初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四年,郡国十三地震。元初五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郡国十四地震。元初六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六年春二月乙巳,京师及郡国四十二地震。或坼裂水泉涌出。十二月,郡国八地震。永宁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宁元年,郡国二十三地震。
建光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建光元年冬十一月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或坼裂。诏三公已下各上封事,陈得失。遣光禄大夫案行赐,死者钱人二千,除今年田租。其被灾甚者,勿收口赋。按《五行志》:建光元年九月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坏城郭、室屋压杀人。是时安帝不能明察,信宫人及阿母圣等谗云,破坏邓太后家。于是专听信圣,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丰等,皆得擅权。
延光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元年秋七月癸卯,京师及郡国十三地震。九月甲戌,郡国二十七地震。
延光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京师及郡国三地震。延光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京师及诸郡国二十三地震。按《五行志》:是时,以谗免太尉杨震,废太子。
延光四年九月,顺帝即位。十月,地震。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丁巳,京都郡国十六地震。时安帝既崩,阎太后摄政,兄弟阎显等并用,事遂斥安帝子,更徵诸国王子,未至中黄门,遂诛显兄弟。
顺帝永建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师地震。按《五行志》: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汉阳地震。汉阳屋坏杀人,地坼涌水出。是时,顺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张昉等用权。
阳嘉二年,京师地震。诏求直言。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二年夏四月己亥,京师地震。五月庚子,诏曰:朕以不德,统奉鸿业,无以奉顺乾坤,协序阴阳,灾眚屡见,咎徵仍臻。地动之异,发自京师,矜矜祗畏,不知所裁。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不逮,奉答戒异。异不空设,必有所应,其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讳。六月丁丑,洛阳地陷。按《五行志》:阳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时,爵号宋娥为山阳君。六月丁丑,雒阳宣德亭地坼,长八十五丈。近郊地时,李固对策以为阴类专恣,将有分离之象。所以附郊城者是上帝示象,以诫陛下也是。时宋娥及中常侍各用权分争,后中常侍张逵蘧政与大将军梁商争权,为商作飞语,欲陷之。按《李固传》:固司徒合之子也。郡举孝廉,辟司空掾,皆不就。阳嘉二年,有地动、山崩、火灾之异,公卿举固对策,诏又特问当世之敝,为政所宜。固对曰:臣闻王者父天母地,宝有山川。王道得则阴阳和穆,政化乖则崩震为灾。斯皆关之天心,效于成事者也。夫化以职成,官由能理。古之进者,有德有命;今之进者,唯财与力。伏闻诏书务求宽博,疾恶严暴。而今长吏多杀伐致声名者,必加迁赏;其存宽和无党援者,辄见斥逐。是以淳厚之风不宣,彫薄之俗未革。虽繁刑重禁,何能有益。前孝安皇帝变乱旧典,封爵阿母,因造妖孽,使樊丰之徒乘权放恣,侵夺主威,改乱嫡嗣,至令圣躬狼狈,亲遇其艰。既拔自困殆,龙兴即位,天下喁喁,属望风政。积敝之后,易致中兴,诚当沛然思惟善道;而论者犹云,方今之事,复同于前。臣伏从山草,痛心伤臆。实以汉兴已来,三百馀年,贤圣相继,十有八主。岂无阿乳之恩。岂忘爵赏之宠。然上畏天威,俯案经典,知义不可,故不封也。今宋阿母虽有大功勤谨之德,但加赏赐,足以酬其劳苦;至于裂土开国,实乖旧典。闻阿母体性谦虚,必有逊让,陛下宜许其辞国之高,使成万安之福。夫妃后之家所以少完全者,岂天性当然。但以爵禄尊显,专总权柄,天道恶盈,不知自损,故至颠仆。先帝宠遇阎氏,位号太疾,故其受祸,曾不旋时。老子曰:其进锐,其退速也。今梁氏戚为椒房,礼所不臣,尊以高爵,尚可然也。而子弟群从,荣显兼加,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诸侍中还居黄门之官,使权去外戚,政归国家,岂不休乎。又诏书所以禁侍中尚书中臣子弟不得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威权,容请托故也。而中常侍在日月之侧,声势振天下,子弟禄仕,曾无限极。虽外托谦默,不干州郡,而谄伪之徒,望风进举。今可为设常禁,同之中臣。昔馆陶公主为子求郎,明帝不许,赐钱千万。所以轻厚赐,重薄位者,为官人失才,害及百姓也。窃闻长水司马武宣、开阳城门候羊迪等,无他功德,初拜便真。此虽小失,而渐坏旧章。先圣法度,所宜坚守,政教一跌,百年不复。诗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瘅。刺周王变祖法度,故使下民将尽病也。今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也。斗为天喉舌,尚书亦为陛下喉舌。斗斟酌元气,运乎四时。尚书出纳王命,赋政四海,权尊势重,责之所归。若不平心,灾眚必至。诚宜审择其人,以毗圣政。今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则公卿尚书,内则常侍黄门,譬犹一门之内,一家之事,安则共其福庆,危则通其祸败。刺史、二千石,外统职事,内受法则。夫表曲者景必邪,源清者流必洁,犹叩树本,百枝皆动也。周颂曰:薄言振之,莫不震叠。此言动之于内,而应于外者也。由此言之,本朝号令,岂可蹉跌。间隙一开,则邪人动心;利竞暂启,则仁义道塞。刑罚不能复禁,化导以之寖坏。此天下之纪纲,当今之急务。陛下宜开石室,陈图书,招会群儒,引问得失,指摘变象,以求天意。其言有中理,即时施行,显拔其人,以表能者。则圣听日有所闻,忠臣尽其所知。又宜罢退宦官,去其权重,裁置常侍二人,方直有德者,省事左右;小黄门五人,才智闲雅者,给事殿中。如此,则论者厌塞,升平可致也。臣所以敢陈愚瞽,冒昧自闻者,倘或皇天欲令微臣觉悟陛下。陛下宜熟察臣言,怜赦臣死。顺帝览其对,多所纳用,即时出阿母还舍,诸常侍悉叩头谢罪,朝廷肃然。以固为议郎。而阿母宦者疾固言直,因诈飞章以陷其罪,事从中下。大司农黄向等请之于大将军梁商,又仆射黄琼救明固事,久乃得拜议郎。按郎顗传顗少传父宗业,兼明经典,隐居海畔,延致学徒常数百人。昼研精义,夜占象度,勤心锐思,朝夕无倦。州郡辟召,举有道、方正,不就。顺帝时,灾异屡见,阳嘉二年正月,公车徵,顗乃诣阙拜章曰:臣闻天垂妖象,地见灾符,所以谴告人主,责躬修德,使正机平衡,流化兴政也。土者地祇,阴性澄静,宜以施化之时,敬而弗扰,窃见正月以来,阴闇连日。《易内传》曰:久阴不雨,乱气也,蒙之比也。蒙者,君臣上下相冒乱也。又曰:贤德不用,厥异常阴。夫贤者化之本,云者雨之具也。得贤而不用,犹久阴而不雨也。又顷前数日,寒过其节,冰既解释,还复凝合。夫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此言日月相推,寒暑相避,以成物也。今立春之后,火卦用事,当温而寒,违反时节,由功赏不至,而刑罚必加也。宜须立秋,顺气行罚。臣伏案飞候,参察众政,以为立夏之后,当有震裂涌水之害。书奏,特诏拜郎中,辞病不就,即去归家。至四月京师地震,遂陷。皆如顗言。后复公车徵,不行。
阳嘉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四年十二月甲寅,京师地震。
永和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元年春正月,乙卯,诏曰:朕秉政不明,灾眚屡臻。典籍所忌,震食为重。今日变方远,地摇京师,咎徵不虚,必有所应。群公百僚其各上封事,指陈得失,靡有所讳。
永和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二年夏四月丙申,京师地震,十一月丁卯,京师地震。按《五行志》:二年四月庚申,京都地震。是时宋娥构奸诬罔。五月,事觉收印绶归田里。十一月丁卯,京师地震。是时太尉王龚以中常侍张昉等专弄国权,欲奏诛之。时龚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之止云。
永和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三年春二月乙亥,京师及金城、陇西地震,二郡山岸崩,地陷。夏四月戊戌,遣光禄大夫案行金城、陇西,赐压死者年七岁以上钱,人二千;一家皆被害,为收敛之。除今年田租,尤甚者勿收口赋。己酉,京师地震。按《五行志》:二月乙亥,京师金城陇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坏压杀人。闰月己酉,京都地震。十月西羌二千馀骑入金城塞,为凉州害。永和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四年三月乙亥,京师地震。永和五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五年春二月戊申,京师地震。
汉安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汉安二年,凉州地百八十震。
建康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建康元年春正月辛丑,诏曰:陇西、汉阳、张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已来,地百八十震,山谷坼裂,坏败城市,杀害民庶。赋役重数,内外怨旷,惟咎叹息。其遣光禄大夫案行,宣畅恩泽,惠此下民,勿为烦扰。按《五行志》:建康元年正月,凉州都郡六地震。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四月,凡百八十日震。山谷坼裂,坏败城寺,伤害人物。三月护羌校尉赵冲为叛胡所杀。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时顺帝崩,梁太后摄政,欲为顺帝作陵。制度奢广,多坏吏民冢。尚书栾巴谏争,太后怒。癸卯诏书收巴下狱,欲杀之。丙午地震,于是太后乃出巴,免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夏四月庚寅,京师地震。诏大将军、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将、大夫、御史、谒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议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陈得失。又诏大将军、公、卿、郡、国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是月,郡国六地震。地裂,水涌井溢。九月丁卯,京师地震。按《五行志》: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九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时梁太后摄政,兄冀持权。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冀犹秉政,专事至延熹二年,乃诛灭。又按志是年四月,郡国六地裂,水涌出,井溢,坏寺屋杀人。时梁太后摄政,兄冀枉杀李固、杜乔。
建和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
元嘉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师地震。
元嘉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二年正月丙辰,京师地震。冬十月乙亥,京师地震。
永兴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二年二月癸卯,地震,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诏曰:比者星辰缪越,坤灵震动,灾异之降,必不空发。敕己修政,庶望有补。其舆服制度有踰侈长饰者,皆宜损省。郡县务存俭约,申明旧令,如永平故事。
永寿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寿二年十二月,京师地震。永寿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秋七月,河东地裂。按《五行志》:三年七月,河东地裂。时梁皇后兄冀秉政,桓帝欲自由,内患之。
延熹元年,地裂。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元年秋七月己巳,云阳地裂。按《五行志》:延熹元年七月己巳,左冯翊云阳地裂。是时上宠恣中常侍单超等。
延熹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四年六月,京兆扶风及凉州地震。
延熹五年,京都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五年五月乙亥,京师地震。诏公卿各上封事。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是时,桓帝与中常侍单超等,谋诛除梁冀,听之并使用事专权。又邓皇后本小人性行,无恒,苟有颜色,立以为后,后卒坐执左道废,以忧死。
延熹八年六月,地裂。九月,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八年五月丙辰,缑氏地裂。按五行志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永康元年五月,地裂。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康元年五月丙申,京师及上党地裂。按《五行志》:永康元年五月丙午,雒阳、高平、永、寿亭、上党、泫氏地各裂。是时朝臣患中常侍王甫等专恣,冬桓帝崩,明氏窦氏等欲诛常侍黄门不果,更为所诛。
灵帝建宁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四年春二月癸卯,地震。五月,河东地裂。按《五行志》:建宁四年二月癸卯,地震。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皆专权。五月,河东地裂,十二处裂,合长十里,百七十步,广者三十馀步,深不见底。
熹平二年六月,北海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熹平六年冬十月辛丑,京师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夏四月丙辰,地震。按《五行志》: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四月丙辰地震。灵帝时宦者专恣。
光和二年三月,京兆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三年,酒泉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三年六月,地震,涌水出。按《五行志》: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馀动,涌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顿,县易处更筑城郭。
献帝初平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初平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四年冬十月辛丑,京师地震。十二月辛丑,地震。
兴平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兴平元年夏六月丁丑,地震。戊寅又震。
建安十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十四年冬十月,荆州地震。
后主炎兴元年,蜀地震。
按《蜀志·后主传》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蜀刘禅炎兴元年,蜀地震。是时宦人黄皓专权,按司马彪说,阉官无阳,施犹妇人也。皓见任之,应与汉和帝时同事也。是冬,蜀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