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
第四十三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七
北齐〈文宣帝天保四则 废帝乾明一则 孝昭帝皇建一则 武成帝河清二则 后主天统三则 武平二则〉
北周〈闵帝一则 明帝一则 武帝保定五则 天和六则 建德七则 宣政一则 静帝大象二则 大定一则〉
隋〈文帝开皇七则 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七则 恭帝义宁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四则 废帝乾明一则 孝昭帝皇建一则 武成帝河清二则 后主天统三则 武平二则〉
北周〈闵帝一则 明帝一则 武帝保定五则 天和六则 建德七则 宣政一则 静帝大象二则 大定一则〉
隋〈文帝开皇七则 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七则 恭帝义宁一则〉
庶徵典第四十三卷
星变部汇考十七
北齐
文宣帝天保元年,荧惑犯房。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天保元年十二月甲申,荧惑犯房北头第一星及钩钤。占曰:大臣有反者。其二年二月壬申,太尉彭乐谋反,诛。天保八年二月,岁星守少微。五月,犯上将。七月,月掩心。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八年二月己亥,岁星守少微,经六十三日。占曰:五官乱。五月癸卯,岁星犯太微上将。占曰:大将忧,大臣死。其十年五月,诛诸元宗室四十馀家,乾明元年,诛杨遵彦等,皆五官乱,大将忧,大臣死之应也。七月甲辰,月掩心星。占曰:人主恶之。十年十月,帝崩。
天保九年二月,荧惑犯舆鬼。三月,荧惑犯轩辕。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九年二月,荧惑犯鬼质。占曰:斧质用,有大丧。三月甲午,荧惑犯轩辕。占曰:女主恶之。其十年五月,诛魏氏宗室,十月帝崩,斧质用,有大丧之应也。
天保十年,填星犯井钺。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十年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钺,与太白并。占曰:子为元枵,齐之分野,君有戮死者,大臣诛,斧钺用。其明年二月乙巳,太师常山王诛尚书令杨遵彦、右仆射燕子献、领军可朱浑天和、侍中宋钦道等。八月壬午,废少帝为济南王。
废帝乾明元年,荧惑入轩辕。
按《北齐书·废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乾明元年三月甲午,荧惑入轩辕。占曰:女主凶。后太宁二年四月,太后崩。
孝昭帝皇建二年,天狗坠。七月,荧惑入鬼。
按《北齐书·孝昭帝本纪》:皇建二年,时有天狗下,乃于其所讲武以厌之。 按《隋书·天文志》:七月乙丑,荧惑入鬼中,戊辰,犯鬼质。占曰:有大丧。十一月,帝以暴疾崩。
武成帝河清元年七月,太白犯舆鬼。八月,月掩毕。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河清元年七月乙亥,太白犯舆鬼。占曰:有兵谋,诛大臣,斧质用。其年十月壬申,冀州刺史平秦王高归彦反,段孝先讨禽,斩之于都市,又其二年,杀太原王绍德,皆斧质用之应也。八月甲寅,月掩毕。占曰:其国君死,大臣有诛者,有边兵大战,破军杀将。其十月,平秦王归彦以反诛,其三年,周师与突厥入并州,大战城西,伏尸流血百馀里,皆其应也。
河清四年正月,金犯火,金、火、木合在娄。三月,彗星见。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四年三月,彗星见。太史奏天文有变,其占当有易王。丙子,传位于皇太子。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己亥,太白犯荧惑,相去二寸,在奎。甲辰,太白、荧惑、岁星合在娄。占曰:甲为齐。三星若合,是谓惊立绝行,其分有兵丧,改立侯王,国易政。三月戊子,彗星见。占曰:除旧布新,有易王。至四月,传位于太子,改元。
后主天统元年六月,彗星见。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天统元年六月壬戌,彗星出文昌东北,其大如手,后稍长,乃至丈馀,百日乃灭。 按《隋书·天文志》:六月壬戌,彗星见于文昌,长数寸,入文昌,犯上将,然后经紫微宫西垣入危,渐长一丈馀,指室壁。后百馀日,在虚危灭。占曰:有大丧,有亡国易政。其四年十二月,太上皇崩。
天统四年六月,彗星见东井。七月,孛星见房心。八月,入天市,犯离宫。九月,入奎、娄。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四年六月,彗星见于东井。 按《隋书·天文志》:六月,彗星见东井。占曰:大乱,国易政。七月,孛星见房心,白如粉絮,大如斗,东行。八月,入天市,渐长四丈,犯匏瓜,历虚危,入室,犯离宫。九月入奎,至娄而灭。孛者,孛乱之气也。占曰:兵丧并起,国大乱易政,大臣诛。其后,太上皇崩。至武平二年七月,领军厍狄伏连、治书侍御史王子宜,受琅琊王俨旨,矫诏诛录尚书、淮南王和士开于南台,伏连等即日伏诛,右仆射冯子琮赐死。此国乱之应也。
天统五年二月,岁星掩太微。五月,荧惑犯鬼积尸。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五年二月戊辰,岁星逆行,掩太微竹将。占曰:天下大惊,四辅有诛者。五月甲午,荧惑犯鬼积尸。甲,齐也。占曰:大臣诛,兵大起,斧质用,有大丧。至武平二年九月,诛琅琊王俨,三年五月,诛右丞相、咸阳王斛律明月,四年七月,诛兰陵王长恭,皆懿亲名将也。四年十月,又诛崔季舒等,此斧质用之应也。
武平三年八月,土、木、金合于氐。九月,月蚀娄。十一月,天狗见。十二月,月蚀岁星。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武平三年八月癸未,填星、岁星、太白合于氐,宋之分野。占曰:其国内外有兵丧,改立侯王。其四年十月,陈将吴明彻寇彭城,右仆射崔季舒,国子祭酒张雕,黄门裴泽、郭遵,尚书左丞封孝琰等,谏车驾不宜北幸并州。帝怒,并诛之,内外兵丧之应也。九月庚申,月在娄,蚀既,至旦不复。占曰:女主凶。其三年八月,废斛律皇后,立穆后。四年,又废胡后为庶人。十一月乙亥,天狗下西北。占曰:其下有大战流血。后周武帝攻晋州,进兵平并州,大战流血。 又按《志》:十二月辛丑,月蚀岁星。占曰:有亡国。至七年,而齐亡。
武平四年,荧惑犯右执法。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五月癸巳,荧惑犯右执法。占曰:大将死,执法者诛,若有罪。其年,诛右丞相斛律明月,明年,诛兰陵王长恭,后年,诛右仆射崔季舒,皆大将死,执法诛之应也。
北周
孝闵帝元年二月,岁星守少微。五月,岁星犯太微上将,太白犯轩辕,月掩心,荧惑犯东井。按《周书·闵帝本纪》:元年二月,岁星守少微,经六十日。五月癸卯,岁星犯太微上将,太白犯轩辕。七月甲辰,月掩心后星,荧惑犯东井北端第二星。 按《隋书·天文志》:五月癸卯,太白犯轩辕。占曰:太白行轩辕中,大臣出令。又曰:皇后失势。辛亥,荧惑犯东井北端第二星。占曰:其国乱。又曰:大旱。其年九月,冢宰护逼帝逊位,幽于旧邸,月馀弑崩,司会李植、军司马孙恒及宫伯乙弗凤等被诛害。其冬大旱。皆大臣出令、大臣死、旱之应也。
明帝二年三月,荧惑入轩辕。六月,填星犯井钺。
按《周书·明帝本纪》:二年夏四月庚午,荧惑入轩辕。按《隋书·天文志》:作三月甲午,荧惑入轩辕。占曰:王者恶之,女主凶。其月,皇后独孤氏崩。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钺,与太白并。占曰:伤成于钺,君有戮死者。其年,太师宇文护进食,帝遇毒崩。
武帝保定元年七月,荧惑入鬼。九月,客星见于翼。十月,荧惑犯太微上将。
按《周书·武帝本纪》:保定元年七月己巳,荧惑入舆鬼,犯积尸。九月乙巳,客星见于翼。冬十月戊寅,荧惑犯太微上将,合焉。
保定二年闰正月,太白入昴。二月,荧惑犯太微。三月,犯左执法。七月,太白犯鬼。十一月,荧惑犯岁星。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闰正月癸巳,太白入昴。二月壬寅,荧惑犯太微上相。三月壬午,荧惑犯左执法。七月乙亥,太白犯舆鬼。十一月壬午,荧惑犯岁星。保定三年九月,荧惑犯上将。十月,犯左执法。
按《周书·武帝本纪》:三年九月甲子,荧惑犯太微上将。冬十月壬辰,荧惑犯左执法。 按《隋书·天文志》:九月甲子,荧惑犯太微上将。占曰:上将诛死。十月壬辰,荧惑犯左执法。
保定四年二月,荧惑犯房。三月,又犯之。
按《周书·武帝本纪》:四年二月甲午,荧惑犯房右骖。三月己未,荧惑又犯房右骖。 按《隋书·天文志》:二月甲午,荧惑犯房右骖。三月己未,荧惑又犯房右骖。占曰:上相诛,车驰人走,天下兵起。其年十月,冢宰晋公护率军伐齐。十二月,柱国、庸公王雄力战死之,遂班师。兵起将死之应也。
保定五年正月,太白、荧惑、岁星合于娄。六月,彗星出三台入虚、危。
按《周书·武帝本纪》:五年正月甲辰,太白、荧惑、岁星合于娄。六月庚申,彗星出三台,入文昌,犯上将,后经紫宫西垣入危,渐长一丈馀,指室、壁。后百馀日,稍短,长二尺五寸,在虚、危灭。
天和元年十月乙卯,太白昼见,经天。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二年五月,木、火合于井。六月,月入毕。闰六月,木、金合于柳。七月,太白犯轩辕。十一月,荧惑犯钩钤。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五月,岁星与荧惑合于井。六月甲子,月入毕。闰六月,岁星、太白合于柳。七月,太白犯轩辕。 按《隋书·天文志》:五月己丑,岁星与荧惑合在井宿,相去五尺。井为秦分。占曰:其国有兵,为饥旱,大臣匿谋,下有反者,若亡地。闰六月丁酉,岁星、太白合,在柳,相去一尺七寸。柳为周分。占曰:为内兵。又曰:主人凶忧,失城。是岁,陈湘州刺史华皎率众来附,遣卫公直将兵援之因而南伐。九月,卫公直与陈将淳于量战于沌口,王师失利。元定、韦世冲以步骑数千先度,遂没陈。七月庚戌,太白犯轩辕大星,相去七寸。占曰:女主失势,大臣当之。又曰:西方祸起。其十一月癸丑,太保、许公宇文贵薨,大臣当之验也。庚子,荧惑犯钩钤,去之六寸。占曰:王者有忧。又曰:车骑惊,三公谋。
天和三年春三月,太白犯井北辕。四月,太白入鬼。六月,有星孛于东井北,行一月,至舆鬼乃灭。客星见房心,入天市,犯营室,至奎,四十馀日乃灭。九月,太白与镇星合于角。
按《北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三年三月己未,太白犯井北辕第一星。占曰:将军恶之。其七月壬寅,隋公杨忠薨。四月辛巳,太白入舆鬼,犯积尸。占曰:大臣诛。又曰:乱臣在内,有屠城。六月甲戌,彗见东井,长一丈,上白下赤而锐,渐东行,至七月癸卯,在鬼北八寸所乃灭。占曰:为兵,国政崩坏。又曰:将军死,大臣诛。七月己未,客星见房心,白如粉絮,大如斗,渐大,东行;八月,入天市,长如匹所,复东行,犯河鼓右将;癸未,犯匏瓜,又入室,犯离宫;九月壬寅,入奎,稍小;壬戌,至娄北一尺所灭。凡六十九日。占曰:兵起,若有丧,白衣会,为饥旱,国易政。又曰:兵犯外城,大臣诛。天和四年二月,岁星掩上将,流星出左摄提。五月,荧惑犯鬼。
按《周书·武帝本纪》:四年春二月,岁星逆行,掩太微上将。庚午,大流星出左摄提,流至天津,灭后,有声如雷。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二月戊辰,岁星逆行,掩太微
上将。占曰:天下大惊,国不安,四辅有诛,必有兵革,天下大赦。庚午,有流星,大如斗,出左摄提,流至天津灭,有声如雷。五月癸巳,荧惑犯舆鬼。甲午,犯积尸。占曰:午,秦也。大臣有诛,兵大起。后三年,太师、大冢宰、晋国公宇文护以不臣诛,皆其应也。
天和五年正月,月在氐,晕,白虹贯之,有彗规北斗第四星。九月,金、木合于亢。十月,金、上合于氐。
按《周书·武帝本纪》:五年九月己卯,太白、岁星合于亢。冬十月丙戌,太白、镇星合于氐。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乙巳,月在氐,晕,有白虹长丈所贯之,而有两珥相连接,规北斗第四星。占曰:兵大起,大战,将军死于野。是冬,齐将斛律明月寇边,于汾北筑城,自华谷至于龙门。其明年正月,诏齐公宪率师禦之。三月己酉,宪自龙门度汾水,拔其新筑五城,兵起大战之应也。天和六年四月,荧惑犯舆鬼。六月,荧惑太白合于张。八月,镇、岁、太白合于氐。
按《周书·武帝本纪》:六年四月己卯,荧惑犯舆鬼。八月癸未,镇星、岁星、太白合于氐。 按《隋书·天文志》:四月己卯,荧惑逆行,犯舆鬼。占曰:有兵丧,大臣诛,兵大起。其月,又率师取齐宜阳等九城。六月,齐将攻陷汾州。六月庚辰,荧惑太白合,在张宿,相去一尺。占曰:主人兵不胜,所合国有殃。
建德元年三月,荧惑、太白合于壁。七月,辰星、太白合于井,月犯心中星。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元年秋七月丙午,辰星、太白合于东井。己酉,月犯心中星。 按《隋书·天文志》:三月丙辰,荧惑、太白合壁。占曰:其分有兵丧,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又曰:改立侯王,有德者兴,无德者亡。其月,诛晋公护、护子谭公会、莒公至、崇业公静等,大赦。癸亥,诏以齐公宪为大冢宰,是其验也。七月丙午,辰与太白合于井,相去七寸,占曰:其下之国,必有重德致天下。后四年,上帅师平齐,致天下之应也。九月己酉,月犯心中星,相去一寸。占曰:乱臣在傍,不出五年,下有亡国。后周武伐齐,平之,有亡国之应也。
建德二年二月,荧惑犯舆鬼,入积尸。四月,太白掩鬼西北星,又掩东北星。五月,荧惑犯右执法。六月,月犯心中星。九月,太白犯右执法。十一月,太白掩填,在尾。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二月癸亥,荧惑犯舆鬼,入积尸。五月丁卯,荧惑犯右执法。六月甲辰,月犯心中星。九月癸酉,太白犯右执法。 按《隋书·天文志》:二月癸亥,荧惑掩鬼西北星。占曰:大贼在大臣侧。又曰:大臣有诛。四月己亥,太白掩西北星,壬寅,又掩东北星。占曰:国有忧,大臣诛。六月丙辰,月犯心中后二星。占曰:乱臣在傍,不出三年,有亡国。又曰:人主恶之。九月癸酉,太白犯左执法。〈《纪》作右,互异。〉占曰:大臣有忧,执法者诛,若有罪。十一月壬子,太白掩填星,在尾。占曰:填星为女主,尾为后宫。明年皇太后崩。
建德三年二月,客星出五车,入文昌、北斗魁。四月,星孛于紫宫。十一月,岁星、太白合于危。十二月,月犯岁星于危,又食太白于营室。
按《周书·武帝本纪》:三年夏四月丁巳,有星孛于东北紫宫垣,长七尺。十二月辛卯,月掩太白。 按《隋书·天文志》:二月戊午,客星大如桃,青白色,出五车东南三尺所,渐东行,稍长二尺所;至四月壬辰,入文昌;丁未,入北斗魁中,后出魁,渐小。凡见九十三日。占曰:天下兵起,车骑满野,人主有忧。又曰:天下有乱,兵大起,臣谋主。其七月乙酉,卫王直在京师举兵反,讨擒之,废为庶人。至十月,始州民王鞅拥众反,讨平之。四月乙卯,星孛于紫宫垣外,大如拳,赤白,指五帝座,渐东南行,稍长一丈五尺;五月甲子,至上台北灭。占曰:天下易政,无德者亡。后二年,武帝率六军灭齐。十一月丙子,岁星与太白相犯,光芒相及,在危。占曰:其野兵,人主凶,失其城邑。危,齐之分野。后二年,宇文神举攻拔陆浑等五城。十二月庚寅,月犯岁星,在危,相去二寸。占曰:其邦流亡,不出三年。辛卯,月行在营室,食太白。占曰:其国以兵亡,将军战死。营室,卫也,地在齐境。后齐亡入周。
建德四年,月犯轩辕大星。
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三月甲子,月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有忧,又五官有乱。建德五年三月庚子,月犯东井第一星。六月丁巳,月掩心后星。庚午,荧惑入舆鬼。十月,荧惑犯太微上将。戊午,岁星犯大陵。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五年十月庚戌,荧惑犯太微西蕃上将星。占曰:天下不安,上将诛,若有罪,其止。六年二月,皇太子巡抚西土,仍讨吐谷浑。八月,至伏俟城而旋。吐谷浑寇边,天下不安之应也。
建德六年夏六月,荧惑入鬼。十月,岁星犯大陵。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六年六月庚午,荧惑入鬼。占曰:有丧旱。其七月,京师旱。十月戊午,岁星犯大陵。又己未、庚申,月连晕,规昴、毕、五车及参。占曰:兵起争地。又曰:王自将兵。又曰:天下大赦。建德七年四月,荧惑犯上相上将。十月,月食荧惑。十二月,大星西流,又入紫宫。
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七年四月,先此荧惑入太微宫二百日,犯东蕃上相,西蕃上将,句己往还。至此月甲子,出端门。占曰:为大臣代主。又曰:臣不臣,有反者。又曰:必有大丧。后宣、武继崩,高祖以大运代起。十月癸卯,月食,荧惑在斗。占曰:国败,其君亡,兵大起,破军杀将。斗为吴、越之星,陈之分野。十一月,陈将吴明彻侵吕梁,徐州总管梁士彦出军与战,不利。明年三月,郯公王轨讨擒陈将吴明彻,俘斩三万馀人。十二月癸丑,流星大如月,西流有声,蛇行屈曲,光照地。占曰:兵大起,下有战场。戊辰平旦,有流星大如三斗器,色赤,出紫宫,凝著天,乃北下。占曰:人主去其宫殿。是月,营州刺史高宝宁据州反。其明年五月,帝总戎北伐。后年,武帝崩。〈按是年三月改元宣政,今照《志》分编。〉
宣政元年正月,月食昴。六月,木火金合于井。七月,月犯心前星,荧惑、太白合于七星,太白犯轩辕大星。八月,太白入太微。九月,荧惑入太微,犯左执法。十二月,
荧惑入氐。
按《周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丙子,月食昴。占曰:有白衣之会。又曰:匈奴侵边。其月,突厥寇幽州,杀略吏人。五月,帝总戎北伐。六月,帝疾甚,还京,次云阳而崩。六月壬午,癸丑,木火金三星合,在井。占曰:其国霸。又曰:其国外内有兵丧,改立侯王。是月,幽州人卢昌期据范阳反,改立王侯,兵丧之验也。七月辛丑,月犯心前星。占曰:太子恶之,若失位。后静帝立为天子,不终之徵也。丙辰,荧惑、太白合,在七星,相去二尺八寸所。占曰:君忧。又曰:其国有兵,改立王侯,有德兴,无德亡。后年,改置四辅官,传位太子,改立王侯之应也。己未,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凶。后二年,宣帝崩,杨后令其父隋公为大丞相,总军国事。隋氏受命,废后为乐平公主,馀四后悉废为比丘尼。八月庚辰,太白入太微。占曰:为天下惊。又曰:近臣起兵,大臣相杀,国有忧。其后,赵、陈等五王为执政所诛,大臣相杀之应也。九月丁酉,荧惑入太微西掖门,庚申,犯左执法,相去三寸。占曰:天下不安,大臣有忧。又曰:执法者诛若有罪。是月,汾州稽胡反,讨平之。十一月,突厥寇边,围酒泉,杀略吏人。明年二月,杀柱国、郯公王轨。皆其应也。十二月癸未,荧惑入氐,守犯之三十日。占曰:天子失其宫。又曰:贼臣在内,下有反者。又曰:国君有系饥死,若毒死者。静帝禅位,隋高祖幽杀之。
静帝大象元年四月,太白、岁星、辰星合于井。癸丑,有流星大如斗,出太微,落落如遗火。六月,大流星出氐,入月中。大流星出营室,抵壁月,犯房。七月,荧惑掩房。
八月,荧惑犯南斗。九月,太白入南斗。十月,岁星犯轩辕,荧惑、填星合于虚。十一月己酉,有星大如斗,出张,东南流,光明烛地。
按《周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大象元年四月戊子,太白、岁星、辰星合,在井。占曰:是谓惊立,是谓绝行,其国内外有兵丧,改立王公。又曰:其国可霸,修德者强,无德受殃。其五月,赵、陈、越、代、滕五王并入国。后二年,隋王受命,宇文氏宗族相继诛灭。六月丁卯,有流星,大如鸡子,出氐中,西北流,有尾迹,长一丈所,入月中,即灭。占曰:不出三年,人主有忧。又曰:有亡国。静帝幽闭之应也。己丑,有流星一,大如斗,色青,有光明照地,出营室,抵壁入浊。七月壬辰,荧惑掩房北头第一星。占曰:亡君之诫。又曰:将军为乱,王者恶之,大臣有反者,天子忧。其十二月,帝亲御驿马,日行三百里。四皇后及文武侍卫数百人,并乘驿以从。房为天驷,荧惑主乱,此宣帝乱道德,驰骋车骑,将亡之诫。八月辛巳,荧惑犯南斗第五星。占曰:且有反臣,道路不通,破军杀将。尉迥、王谦等起兵败亡之徵也。九月己酉,太白入南斗魁中。占曰:天下有大乱,将相谋反,国易政。又曰:君死,不死则疾。又曰:天下爵禄。皆高祖受命、群臣分爵之徵也。十月壬戌,岁星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若失势。周自宣政元年,荧惑、太白从岁星聚东井。大象元年四月,太白、岁星、辰星又聚井。十月,岁星守轩辕。其年,又守翼。东井,秦分,翼,楚分,汉东为楚地,轩辕后族,隋以后族兴于秦地之象,而周之后妃失势之徵也。乙酉,荧惑在虚,与填星合。占曰:兵大起,将军为乱,大臣恶之。是月,相州段德举谋反,伏诛。其明年三月,杞公宇文亮举兵反,擒杀之。
大象二年四月,有大星出天厨,入紫宫。五月,大流星出太微,入翼。七月辛卯,月掩氐东南星。甲午,月掩南斗第六星。岁星、太白合于张,大流星出五车。九月,荧惑与岁星合于翼。甲午,荧惑入太微。十月乙卯,大流星大如五斗,出张,南流,光明烛地。十一月乙巳,岁星守太微。癸丑,荧惑入氐。
按《周书·宣帝静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二年四月乙丑,有星大如斗,出天厨,流入紫宫,抵钩陈乃灭。占曰:有大丧,兵大起,将军戮。又曰:臣犯上,主有忧。其五月,帝崩,隋公执国政,大丧、臣犯主之应。赵王、越王以谋执政被诛。又荆、豫、襄三州诸蛮反,尉回、王谦、司马消难各举兵畔,不从执政,终以败亡。皆大兵起、将军戮之应也。五月甲辰,有流星一,大如三斗器,出太微端门,流入翼,色青白,光明照地,声若风吹幡旗。占曰:有立王,若徙王。又曰:国失君。其月己酉,帝崩,刘昉矫制,以隋公受遗诏辅政,终受天命,立王、徙王、失君之应也。七月壬子,岁星、太白合于张,有流星,大如斗,出五车东北流,光明烛地。九月甲申,荧惑、岁星合于翼。
大定元年正月乙酉,岁星逆行,守右执法,荧惑掩房。按《周书·静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大定元年正月乙酉,岁星逆行,守右执法,荧惑掩房北第一星。
占曰:房为明堂,布政之宫,无德者失之。二月甲子,隋王称尊号。
隋
文帝开皇元年三月,太白昼见。四月,太白、岁星昼见。十一月,有流星,声如隤墙,光烛于地。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开皇元年三月甲申,太白昼见。占曰:太白经天昼见,为臣强,为革政。四月壬午,岁星昼见。占曰:大臣强,有逆谋,王者不安。其后,刘昉等谋反,伏诛。十一月己巳,有流星,声如隤墙,光烛地。占曰:流星有光有声,名曰天保,所坠国安有喜。其九年,平陈,天下一统。
开皇四年九月癸未,太白昼见。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开皇五年八月,流星数百,四散而下。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八月戊申,有流星数百,四散而下。占曰:小星四面流行者,庶人流移之象也。其九年,平陈,江南士人,悉播迁入京师。开皇八年二月,填星入井。十月,太白出西方,星孛于牵牛。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二月庚子,填星入东井。占曰:填星所居有德,利以称兵。其年大举伐陈,克之。十月甲子,有星孛于牵牛。占曰:臣杀君,天下合谋。又曰:内不有大乱,则外有大兵。牛,吴、越之星,陈之分野。后年,陈氏灭。
开皇十四年十一月癸未,有星孛于角亢。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一月癸未,有彗星孛于虚危及奎娄,齐、鲁之分野。其后鲁公虞庆则伏法,齐公高颎除名。〈按《纪》作角亢。《志》作虚危奎娄,互异。〉开皇十九年十二月丁丑,星陨于渤海。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二月乙未,星陨于渤海。占曰:阳失其位,灾害之萌也。又曰:大人忧。开皇二十年秋八月,老人星见。十月己未,太白昼见。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月,太白昼见。占曰:大臣强,为革政,为易王。右仆射杨素,荧惑高祖及献后,劝废嫡立庶。其月乙丑,废皇太子勇为庶人。明年改元。皆阳失位及革政易王之验也。
仁寿四年六月庚午,有星入月中,数日而退。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庚午,有星入于月中。占曰:有大丧,有大兵,有亡国,有破军杀将。七月甲辰,上疾甚,丁未,宫车晏驾。汉王谅反,杨素讨平之。皆兵丧亡国死王之应。
炀帝大业元年夏六月甲子,荧惑入太微。
按《隋书·炀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甲子,荧惑入太微。占曰:荧惑为贼,为乱入宫,宫中不安。
大业三年三月,长星见西方,竟天。五月,星孛于文昌上将。九月,长星又见南方,竟天。
按《隋书·炀帝本纪》:三年正月丙子,长星竟天,出于东壁,二旬而止。二月己丑,彗星见于奎,埽文昌,历大陵、五车、北河,入太微,埽帝座,前后百馀日而止。五月癸酉,有星孛于文昌上将,星皆动摇。 按《天文志》:三月辛亥,长星见西方,竟天,千历奎娄、角亢而没;至九月辛未,转见南方,亦竟天,又干角亢,频埽太微帝座,干犯列宿,唯不及参、井。经岁乃灭。占曰:去秽布新,天所以去无道,建有德,见久者灾深,星大者事大,行迟者期远。兵大起,国大乱而亡。馀殃为水旱饥馑,土功疾疫。其后,筑长城,讨吐谷浑及高丽,兵戎岁驾,略无宁息。水旱饥馑疾疫,上功相仍,而有群盗并起,邑落空虚。九年五月,礼部尚书杨元感于黎阳举兵反。大业四年,彗见五车。
按《隋书·炀帝本纪》:四年九月戊寅,彗星出于五车,埽文昌,至房而灭。
大业九年五月,荧惑入南斗。
按《隋书·炀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五月丁未,荧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如三斗器,光芒震耀,长七八尺,于斗中句己而行。占曰:有反臣,道路不通,国大乱,兵大起。斗,吴、越分野,元感父封于越,后徙封楚地,又次之,天意若曰,使荧惑句己之,除其分野。至七月,宇文述讨平之。其兄弟悉枭首车裂,斩其党与数万人。其年,朱燮、管崇亦于吴郡拥众反。此后群盗屯聚,剽略郡县,尸横草野,道路不通,赍诏敕使人,皆步涉夜行,不敢遵路。 按《庾质传》:质为太史令。九年,征高丽,质曰:陛下若亲动万乘,糜费实多。帝怒曰:我自行尚不能剋,直遣人去,岂有成功也。帝遂行。既而礼部尚书杨元感据黎阳反,兵部侍郎斛斯政奔高丽,帝大惧,遽而西还,谓质曰:卿前不许我行,当为此耳。今者元感其成事乎。质曰:元感地势虽隆,德望非素,因百姓之劳苦,冀侥倖而成功。今天下一家,未易可动。帝曰:荧惑入斗。对曰:斗,楚之分,元感之所封也。今火色衰谢,终必无成。
大业十一年夏六月,有星孛于文昌。七月,荧惑守羽林。十二月,大流星坠。
按《隋书·炀帝本纪》:十一年十二月戊寅,有大流星如斛,坠明月营,破其冲车。 按《天文志》:六月,有星孛于文昌东南,长五六寸,色黑而锐,夜动摇,西北行,数日至文昌,去宫四五寸,不入,却行而灭。占曰:为急兵。其八月,突厥围帝于雁门,从兵悉冯城禦寇,矢及帝前。七月,荧惑守羽林。占曰:卫兵反。十二月戊寅,大流星如斛,坠贼卢明月营,破其冲輣,压杀十馀人。占曰:奔星所坠,破军杀将。其年,王充击卢明月城,破之。大业十二年五月,大流星陨。七月,荧惑守羽林。八月,大流星出王良阁道及羽林。九月,枉矢二出北斗。按《隋书·炀帝本纪》:十二年五月癸巳,大流星陨于吴郡,为石。七月己巳,荧惑守羽林,月馀乃退。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阁道,声如隤墙。癸丑,大流星如瓮,出羽林。九月戊午,有二枉矢出北斗魁,委曲蛇行,注于南斗。 按《天文志》:五月癸巳,大流星陨于吴郡,为石。占曰:有亡国,有死王,有大战,破军杀将。其后大军破逆贼刘元进于吴郡,斩之。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阁道,声如隤墙;癸丑,大流星如瓮,出羽林。九月戊午,有枉矢二,出北斗魁,委曲蛇形,注于南斗。占曰:主以兵去,天之所伐。亦曰:以乱代乱,执矢者不正。后二年,化及弑帝僭号,王充亦于东都弑恭帝,篡号郑。皆弑逆无道,以乱代乱之应也。
大业十三年夏五月,大流星坠江都。六月,镇星嬴而旅于参,有星孛于太微帝座。七月,荧惑守积尸。九月,彗见营室。十一月,荧惑犯太微。
按《隋书·炀帝本纪》:十三年五月辛卯,有流星如瓮,坠于江都。秋七月壬子,荧惑守积尸。九月,彗星见于营室。十一月,荧惑犯太微。 按《天文志》:五月辛亥,大流星如瓮,坠于江都。占曰:其下有大兵战,流血破军杀将。六月,有星孛于太微五帝座,色黄赤,长三四尺所,数日而灭。占曰:有亡国,有杀君。明年三月,宇文化及等弑帝也。十一月辛酉,荧惑犯太微。占曰:贼入宫,主以急兵见伐。又曰:臣逆君。明年三月,化及等杀帝,诸王及幸臣并被戮。 按《唐书·天文志》:大业十三年六月,镇星嬴而旅于参。参,唐星也。李淳风曰:镇星主福,未当居而居,所宿国吉。
恭帝义宁二年三月,荧惑入东井。
按《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唐书·天文志》:义宁二年三月丙午,荧惑入东井。占曰:大人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