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
第二十六卷目录
七政部汇考三
明邓玉函测天约说〈大圜名数 七政视差图说〉
汤若望新法历引〈五纬异行 五纬纬行 五星伏见〉
远镜说〈月初四及上弦形图说 金星消长上下弦图说 太阳本体图说 四星随木图说 土星图说〉
浑天仪说〈七政〉
天步真原〈日月五星之性 日月五星之权 日月五星之次权〉
明邓玉函测天约说〈大圜名数 七政视差图说〉
汤若望新法历引〈五纬异行 五纬纬行 五星伏见〉
远镜说〈月初四及上弦形图说 金星消长上下弦图说 太阳本体图说 四星随木图说 土星图说〉
浑天仪说〈七政〉
天步真原〈日月五星之性 日月五星之权 日月五星之次权〉
乾象典第二十六卷
七政部汇考三
《明·邓玉函·测天约说》《大圜名数》
问:七政中复有上下远近否。曰:有之,月最近也。何以知之,有二验。其一,能掩日五星也。月掩日而日为食,不待论也。唐交宗泰和五年二月甲申,月掩荧惑;六年四月辛未,月掩填星于端门;九年六月庚寅,月掩岁星于太微;武宗会昌二年正月壬戌,月掩太白于羽林。是月掩五星也。
其二,循黄道行,二十七日有奇而周天,馀皆一年以上,是七政中最速也。
问:行度迟速以别远近,是则然矣。太白辰星与日同,一岁而周,为无远近乎。曰:旧说或云日内月外,相去辽绝,不应空然无物,则当在日天之下。或云在日天之上,二说皆疑,了无确据。若以相掩正之,则大光中无复可见。论其行度,则三曜运旋终古若一。两术既穷,故知从前所论皆为臆说也。独西方之国,近岁有度数名家造为望远之镜,以测太白,则有时晦,有时光满,有时为上下弦。计太白附日而行远,时仅得象限之半,与月异理。因悟时在日上,故光满而体微。〈若地日星参直,则不可见稍远而犹在上,则若几望之月也〉时在日下则晦,〈三参直故晦稍〉〈远而犹在下,若复苏之月,体微而光耀煜然〉在旁故为上下弦也。辰星体小去日更近,难见其晦明,因其运行不异,太白度亦与之同理。
问:荧惑岁星填星孰远近乎。曰:荧惑在岁填星之内,在日之外。何者。一为其行黄道速于二星,迟于日也。岁星在其次外,其行黄道速于填星,迟于荧惑也。填星在于最外,其行黄道最迟也。又恒星皆无视差,七政皆有之。以此明其远近,又最确之,證无可疑者。问:何为视差。曰:如一人在极西,一人在极东,同一时仰观七政,则其躔度各不同也。七政愈近人者,差愈大,愈远者,差愈小。月最大,日次之,荧惑次之,岁星又次之,填星最小,几于无有。故知月最近,填星最远也。
七政视差图
《七政视差图说》
如上图,丙为地,甲为东目,乙为西目。甲望戊月在己度,乙则在庚度。甲望丁星在辛度,乙则在壬度。己庚差大则月去人近,辛壬差小则星去人远也。问:东西相去即是极远,何以得同在一时仰观七政。曰:此在一时一地亦可测之。特缘算数所得难可遽明,故以东西权说。若月食则亦东西同时,两地并测亦足谂知也。
《汤若望·新法历引》《五纬异行》
土木火金水五曜,名为纬星者,谓其日有近南近北之行,与恒星异也。夫五纬之行,各有二种。其一为本行,如填星约三十年行天一周日二分,岁星约十二年一周天日五分,荧惑将满二年一周天日三十五分,太白辰星皆随太阳,每年旋天一周各有盈缩,各有加减分,各有本天之最高与最冲,即其最高又各有本行。论其行界亦分四种,非若回回历总。一最高也,其二在于本行之外,西法称为岁行,盖各星会太阳一次成一周也。因此岁行之规〈亦名小轮〉推知各星顺逆留疾诸情。故依新法图,五纬各有一不同心圈,一均圈一小轮。凡星在小轮极远之所,必合太阳。其行顺而疾,其体见小。凡在小轮极近之所,其行逆而疾,其体见大。土木火行逆则冲太阳。金水行逆夕伏而合,行顺晨伏而合。其各顺行转逆,逆行转顺之两中界为留,留非不行,乃际于极迟行之所也。留段前后或顺或逆,皆有迟行。其土木火行逆即冲太阳,而金水则否者,绿土木火之本天大,皆以太阳为心而包地,得与太阳冲。而金水之本天,虽亦以太阳为心,而不包地,不能冲太阳也。金水不能冲太阳而能与之离,金离太阳四十八度,水离二十四度。《五纬纬行》
太阳之行,因黄道斜交于赤道,故其距赤道之纬南纬北也,各二十三度有半,以成二至。是黄道者,太阳之轨迹也。太阴本道又斜交于黄道,最远之距为五度以生阴阳二历。五星之道虽相距,纬度各异而其斜络黄道,则与月道同理。故皆借月道诸名名之。其两交之所,亦谓正交中交;其在南、在北两半周,亦谓阴阳二历。审是而五星纬行庶可详求矣。盖各本道外之岁行,小轮恒与黄道为平行,而又斜交于本道。其上半恒在黄本二道中,凡星躔于此,则减本道之纬。其下半恒在本道外,星躔于此,则加其纬。然此小轮之纬向,则恒不变。如土星三十年行天一周,其在正中二交之下必无纬度分,十五年恒北,十五年恒南耳。凡冲太阳因在小轮下半,即加本道纬度。凡会太阳因在小轮上半,即减纬度,他星亦犹是也。其或行近于地,小轮加纬益多。太白至夕伏合之际,因其近地,其纬几及八度矣。中历不谙纬行之原,一见金星在纬南北七八九度,即詑谓本星失行,岂非诬乎。又中历亦有五星,南北纬行图亦界以黄道本道,似矣。但其逆行之迹,恒作一斜方形,此甚非也。五纬不行直线,安得方形。以此新法,图分二种。一设人在地,仰观天上进退诸行。故于上三星冲太阳,下二星夕伏时。第作一仅似之圆形,凡冲太阳如在木道交上,则不作圆形,即彷佛一之字形而已。一各星近远于地之图要,皆旧历所未谙也。《五星伏见》
五星之光与日相较,譬犹萤火之于庭燎光。本非灭,第为大光所夺,人莫能睹耳。旧历亦晓此理,故用黄道距度,以定诸星伏见。如谓太阳在降娄,初度岁星在十五度,即以为见限似矣。然而诸星各有纬南纬北之分,黄道有正斜升降之势,各宫不同,何得泥距度以定限乎。新法定限,惟以地平为主,缘地平障蔽日光,能使星或伏或见耳。夫日之下于地平,其光渐杀,所谓晨昏。此晨昏光之久暂,四时不等,即冥漠等矣。而星见时刻又自不等。所以然者,太阳由黄道而下地平,或十度,或十五度,或至三十度有奇,原自不等。而星在黄道南,相距必多数度;在北,相距必少数度,其限岂可泥乎。大略土木火三星,较太阳行迟行后。太阳夕伏晨见,金水二星顺天东旋,较太阳行疾行先;太阳晨伏夕见,逆行反是。其与太阳遇也,亦夕伏晨见。大阴行较太阳更疾,晨伏夕见。至于金星之纬不及八度,则凡逆行合太阳于寿星、大火二宫,而其纬又在北七度以上,虽与日合其光不伏,一日晨夕皆可见之。水星之纬惟四度馀,若其纬向南合太阳于寿星,此后去离夕必不见;合太阳于降娄,此后去离晨必不见。金合而不伏,水离而不见,此二,故者浑仪解之。他如恒星,亦有夕伏晨见者,一因黄道之经纬度;一因其小大等第,即为见伏之限故,亦可推也。《远镜说》月上弦形图
月初四及上弦形图说月初四及上弦形图说
用远镜以观太阴,则见本体。有凸而明者,有凹而暗者。盖如山之高处,先得日光而明也。又观月时,一目用镜,一目不用镜,则大小回别焉。
金星消长上下弦图
金星消长上下弦图说
用远镜以观金星,则见有消长、有上弦、下弦如月焉。其消长上下弦,变易于一年之间,亦如月之消长上下弦,变易于一月之内。又见本体,间或大小不一。则验其行动周围随太阳者。居太阳之上,其光则满;居太阳之下,其光则虚。本体之大小,以其居太阳左右之上下而别焉。
太阳本体图
太阳本体图说
用远镜以观太阳之出没,则见本体非至圆,乃似鸡鸟卵。盖因尘气腾空,遮蒙恍惚使之然也。〈即此可知尘气腾空高远几许〉若卯酉二时,并见太阳边体,龃龉如锯齿,日面有浮游黑点点,大小多寡不一。相为隐显随从,必十四日方周径日面而出。前点出,后点入,迄无定期,竟不解其何故也。
四星随木之图
四星随木图说
用远镜以观木星,则见有四小星左右随从,护卫木君者。四星随木有规则、有定期,又有蚀时,则非宿天之星明矣。欲知其与木近远几何,宜先究其经道圈处合下,即验矣。
土星图
土星图说
用远镜以观土星,则见两旁有两小星,经久渐益近土,竟合而为一,如卵两头有二耳焉。
《浑天仪说》《七政》
七政别于恒星,约有三。缘恒星多闪灿,七政否。恒星彼此有定距,未尝自为那移,七政总无定距,亦无合辙之行。恒星一仰视间恍若深邃,七政目之如近,且各易为辨别。如金星随太阳前后出没,最远为四十八度,体大而光。异他星,昼或可见。木星次之,色虽同,体与光少杀,距日远近无限。火星小而暗红,煜煜颤动,与金木体色各别。土星体与火等色青而光滞,行动最迟。水星光耀似金星,色稍红,体质独小,更近太阳前后焉。《天步真原》《日月五星之性》
论日月五星之性,一为本星之性,一为本星同各星之性。其日月五星本星之性,又或论其本性,或论其位次之性。论日月五星之性,天下万物之性,有冷有热,有乾有湿。天上之性,亦有冷有热,有乾有湿。
天上之性,有二星善,有二星不善,有二星中等。不善者第一土星,性冷性乾,其冷更甚于乾。
离太阳远不能受太阳之热,离人远热不能到人。行迟不能作热,光小又散亦不热。故冷。凡物热则乾,土不热何以乾。因太冷,故中乾。
称为大祸,主草木。
性冷无虫,故主草木。
主人命六十八岁外。主为人性冷性漫,不爽快,心贪多谋难信。主细民,主人肝,主土中铅。
不善者第二火星,性热性乾,其乾更甚于热。
离太阳近,体又密,故热。其光散如火,受地之湿气皆散,故乾。
称为小祸,主人四十一岁外。主人胆大颠狂,主善语,喜反覆争𩰚。主兵、主黄痰,在土中主铁、草木、禽兽,有毒者皆主之。
第一善者木星,性热性湿,其热胜湿。
在土星火星之中,离太阳相去不远不近,故热光大多收地气,其热不足以散之,故湿。
称为小福,主人血,主人命五十六岁外十二年。主人聪明稳重,性宽宏,不悭吝。主官府、主师长、主客商、主人肺,土中主锡。
第二善者金星,性热性湿,其湿胜热。
去太阳近,去人近。光大故热,光大多收地气故湿。
主人命十四岁外八年,称为大福。主好色,喜欢乐,喜歌唱,不耐劳苦。主人肾,土中主铜。
中等第一水星,性不热不湿。同太阳、火星则极乾,同土星则冷,称为祸星。同木星、金星为热为湿,称为福星。主人四岁至十四岁,主人不稳重,多浮,好谋诈。主贼,主肺脘,地中主水银。
中等第二太阴,性冷性湿。
月无光借日光故冷。离人近,多收地气,其热不足以散之,故湿。上弦下弦,其湿更甚。
满时称为福星,空时称为祸星。主小儿到四岁时,为人不稳,性浮好游,为塘拨,为水手。主人目睛、主脑、主髓、主白痰、主妇人月事,地中主银。
太阳性热性乾,〈光大体大故热故乾〉主人命二十二岁外一十九年,主君王,主人长命有福,主贤良聪明得君宠,性宽宏,主人心,主人脉,地中主金与宝石。
《论日月五星之阴阳》:万物之性,湿多于热者为阴,热多于湿者为阳。土星、木星、火星、太阳热胜,皆属阳。太阴、金星湿胜,皆属阴。水星同阳为阳,同阴为阴。凡星日出时,在地平上为阳,在地平下为阴。因得太阳之热有多有少,故分阴阳。
《论日月五星昼夜》:凡物热胜于湿者为昼,湿胜于热者为夜。太阳、木星、土星属昼。
日光大,木星热,故为昼。土甚冷,以剂日木之热,使不伤物,故皆属之于昼。
太阴、金星、火星属夜。
月金湿大,故属夜,火甚热以剂月金之湿,使不伤物,故亦为夜。火星夜不伤物,因有月金之性。
水星,早见属昼,晚见属夜。
《论日月五星位次》:日月五星位次有三,其一是各星经纬,先论在天,经星之性于后详之。
其二论四方,从东地平至午圈,其性俱湿俱热,而湿为甚,主人命至二十一岁。从午圈至西地平,其性俱热俱乾,而热为甚,主人命至三十一岁。从西地平至子时圈,其性俱冷俱乾,而乾为甚,主人命至五十岁。从子时圈至东地平,其性俱冷俱湿,而冷更甚,主人命五十岁外。
其三论各星本圈,土星、火星在不同心,最高为湿为冷;在不同心,最卑为乾为热。以三星本轮在太阳上。金星、水星在不同心最高为热为乾,在不同心最卑为冷为湿,以三星本轮在太阳下。
月在最高力强,在最卑力弱。
五星之行有速有迟,迟者热冷乾湿俱重,速则轻减。五星有不动时,有退时,退而往返旋绕,其力加重,不动时亦重。
论日月五星会各星之性及东西,其一同太阳,其二同在天经星,其三五星自相合。
五星同太阳,在太阳光下不能主事,凡事皆太阳代之。星善则善,星恶则恶。
如土星在日光下,土星不能伤人,因太阳有土星之性,太阳反能伤人。
星在太阳光下离八度三十秒,在太阳心离十七秒,在太阳心不吉。
月自朔至望属太阳东,自望至晦属太阳西。
太阴自朔至上弦为湿为热,上弦至望为热为乾望,至下弦为热为冷,下弦至晦为冷为湿。所主之物皆随其性。
如主人脑。在上弦以前,其脑为湿为热之类。
土星、木星、火星同太阳相会至相冲属太阳东,相冲至相会在小轮后半属太阳西,相冲至相会在小轮前半属太阳东〈此有四等〉。
自会太阳后至第一位留,性极湿;自第一位留后至冲太阳性热;自冲太阳后至第二位留,性乾;自第二位留至再会太阳性冷。
金星、水星相会至冲属太阳东,相冲至会属太阳西。金水会太阳至第一位留,性润;自第一位逆行后至与太阳相会,性多热;相会后至第二位留,性多燥;自第二位顺行后复与太阳相会,性冷。
论日月五星相会,有五。其一相会,其二离六十度,其三离九十度,其四离一百二十度为合,其五离一百八十度为冲。离九十〈冲之半数〉与冲皆凶而冲尤甚,离六十度〈令之半数〉与合皆吉而合尤吉。第一有权者相会,同吉则吉,同凶则凶。
五星在前者名右,〈自百羊金牛颜去〉在后者名左。〈自百羊只鱼逆行〉论日月五星在右者比左强,论十二象在左者比右强。
会冲等有二。其一正相遇,一秒不异;其一不正相遇。论木星光之半数。
土星光十度,木星光十二度,火星光七度三十秒,太阳光十七度,金星光八度,水星光七度,太阴光十二度三十秒。在天诸经星,一等大者七度三十秒,二等五度三十秒,三等三度三十秒,四等一度三十秒。不正相遇有二。其一为来者,其一为去者。若二星来者性速,去者性迟,速者过迟者。前行亦有二。一为逐其行,一为离其行。
又一等二星俱顺行,一等二星俱退行。一等顺行者追退行者,一等顺行者离退行者。
《日月五星之权》
日月五星之权有五:一曰舍。日舍狮子,月舍巨蟹,土舍磨羯、宝瓶,木舍人马、双鱼,火舍白羊、天蝎,金舍金牛、天秤,水舍阴阳、双女。乃第一有权。日宝瓶,〈寒去热〉月磨羯,〈冲本舍〉土巨蟹狮子,〈热去寒〉木阴阳双女,〈乾去湿〉火天秤金牛,〈湿去乾〉金天蝎、白羊,〈乾去湿〉水人马、双鱼。〈冷去热水星之热次于日〉乃第一无权。二曰升。日升白羊,月升金牛,土升天秤,水升巨蟹,火升磨羯,金升双鱼,水升双女。
日降天秤,月降天蝎,土降白羊,木降磨羯,火降巨蟹,金降双女,水降双鱼。
三曰分。〈三角形每相去一百二十度〉火分属热属乾,白羊、狮子、人马皆为阳,其官太阳。木星亦为阳,〈昼太阳木星夜木星太阳〉主天下地方,从西至北。
土分属冷属乾,金牛、双女、磨羯皆为阴,其官太阴,金星亦为阴。〈夜太阴金星昼金星太阴〉主天下地方,从东至南。气分属热属湿,阴阳、天秤、宝瓶皆为阳,其官土星,水星亦为阳。〈昼水星土星夜土星水星〉主天下地方,从东至北。〈中国在内〉土星在此有大权,因此方土星上升。
水分属湿属冷,巨蟹、天蝎、双鱼皆为阴,其官火星,金太阴。〈火星为主夜月帮火星昼金帮火星〉主天下地方,从西至南。各星至其官处皆有权。
四曰界。
〈春分清明〉白羊 六度木〈六〉 十二度金〈六〉
二十度水〈六〉 二十五度火〈六〉三十度土〈五〉
〈榖雨立夏〉金牛 六度金〈六〉 十四度水〈六〉
二十二度木〈八〉 二十七度土〈五〉三十度火〈三〉
〈小满芒种〉阴阳 六度水〈六〉 十二度木〈六〉
十七度金〈五〉 二十四度火〈七〉三十度土〈六〉
〈夏至小暑〉巨蟹 七度火〈七〉 十三度金〈六〉
十九度水〈六〉 二十六度木〈七〉三十度土〈四〉
〈大暑立秋〉狮子 六度木〈六〉 十一度金〈五〉
十八度土〈七〉 二十四度水〈六〉三十度火〈六〉
〈处暑白露〉双女 七度水〈七〉 十七度金〈十〉
二十一度水〈四〉 二十八度火〈七〉三十度土〈二〉
〈秋分寒露〉天秤 六度土〈六〉 十四度水〈八〉
二十一度木〈七〉 二十八度金〈七〉三十度火〈二〉
〈霜降立冬〉天蝎 七度火〈七〉 十一度金〈四〉
十九度水〈八〉 二十四度木〈五〉三十度土〈六〉
〈小雪大雪〉人马 十二度木〈十二〉 十七度金〈五〉
二十一度水〈四〉 二十六度土〈五〉三十度火〈四〉
〈冬至小寒〉磨羯 七度水〈七〉 十四度木〈七〉
二十二度金〈八〉 二十六度土〈四〉三十度火〈四〉
〈大寒立春〉宝瓶 七度水〈七〉 十三度金〈六〉
二十度木〈七〉 二十五度火〈五〉三十度土〈五〉
〈雨水惊蛰〉双鱼 十二度金〈十二〉 十六度木〈四〉
十九度水〈三〉 二十八度火〈九〉三十度土〈二〉
各星在界内,吉星过又吉星起,为大福。不吉星过又不吉星起,为大祸。
大福
白羊七度 天蝎十五度
阴阳十五度 人马九度
狮子二十度 宝瓶二十一度
双女十四度 双鱼九度
天秤十二度
大祸
白羊二十六度 双女三十度
金牛二十六度 人马二十五度
阴阳二十五度 磨羯二十五度
双女二十四度 双鱼三十度
五曰位。如日在狮子,木星人马离一百二十度。今二星相去亦一百二十度,为有位。水星、阴阳离日三十度,今二星亦离三十度,为有位。
土星离日三百度,木星一百二十度,火星九十度,金六十度,水三十度。
日要在前,星在后。若日在星后,非此论。月同论,但要月在星后。
以上二者或遇二遇三,则主大权,一不为权。
大权表
太阳大暑立秋〈狮子〉 太阴夏至小暑〈巨蟹〉土星大寒立春〈宝瓶〉 木星小雪大雪〈人马〉火星霜降立冬〈天蝎〉 金星谷雨立夏〈金牛〉水星处暑白露〈双女〉
论天气。土星在舍冬至、天寒;夏至、天温。木星在舍天晴气爽,小风。火星在舍,或热或乾。太阳在舍大热,有小雨,天不冷不热。水星在舍,天气善变。〈无三日不变〉月在舍,有雨有云,常变。
界主祸福之来时位,主吉星加吉,凶星减凶。
五星快乐宫。水星一宫〈东方卯上〉,月三宫,金五宫,火六宫,日九宫,木十一宫,土十二宫〈逆宫数〉。
各星行有迟疾,其实行大于平行者为疾,平行大于实行者为迟,平行与实行同者不迟不疾。星疾行者力大。
各星自最卑至最高皆为上升,自最高至最卑皆为下降。
土星、木星、火星与太阳相会时定在其小轮最高离日迟。迟至相冲时定在其小轮最卑,最卑至相会为升,相会至最卑为降。
金星、水星与太阳相冲,早从地平见,定在其小轮最高。与太阳相会,晚在地平见,定在其小轮最卑。月相会相冲在最高,上弦下弦在最卑。
日月五星自白羊而金牛为顺,自白羊而双鱼为退。不行者为留。退行之初有留,退行之后亦有留,第一次留力大。
《日月五星之次权》
日月自相近,或自相离,皆有能力。五星之行。其一,有一星与一星相近,皆顺行,少疾者在后,少迟者在前。
如土星六度,木星十二度,即木星前土星后。
其二,有一星与一星相近,俱顺行,少疾者在前,少迟者在后。
其三,有二星相近,一星在前顺行,一星相近留。其四,有二星相离,一星在前顺行,一星在后留。其五,两星相近,一星行疾者在前留不行,待后迟行者,行过前为和。
其六,两星相离,疾行者在后,乃退离而去为戆。其七,两星相近,疾行者在前留,迟行者顺行而来,不能及在后。
其八,两星相离,疾行者在前,迟行者顺行在后留。日月五星之光,其一,有三星相近,中有一星行疾,能使后星之光移于前星。
其二,后两星之光俱移前星。
其三,有三星,一星疾行前,行离二星之光。
其四,有三星,一星前行疾行,近三星之光。
其五,有三星,中一星行迟,前后二星行疾,隔前后星之光不能相及。
其六,有三星同在一节或一气内,迟行者在前,疾行者在后。其中一星能加光力于迟行者。
其七,有二星相近将合,有在前一星退行,来二星之中,令不得合。
其八,有二星相近将合,有在后一星进行,来二星之中,令不得合。
外八权,一星在本舍,二星在他星之舍,三星在喜乐宫,四在他星喜乐宫,五本星性软,别星性强,六两星性皆强,七一星软,第二星强,八二星皆强。
又九权。其一,二星围一星,无他星来救,祸福最紧。
如二恶星环绕一善星,则善皆变恶。
其二,星得他星之权。
如在他星之舍或在他星之升。
离他星或一百二十、一百八十或九十、六十能分他星之权。
其三,星所在之方与别星不相会,〈不在一百八十一百二十九十六十之内〉为贱者软者野者。
其四,星疾行者与迟行者将会未会,而先与他星相会,为虚费其行。
其五,星与他星将相冲或将相会,遇流不能冲会,亦为虚费其行。
其六,星离此星前去并无他星,称为空虚。〈此项第一大用在月〉其七,有星居其处,其处全无木星大小,能力为至弱之星。
其八,星属阳又属昼,又在地平上。其宫分又是阳或星属阴。在地平下,宫分又是阴,亦为一权。
其九,二星相合之方,二星皆有大能,有彼此相借之权。
其十,或上等星得下等星之权,或下等星得上等星之权,为彼此相接。
上下等有四,一,小轮在最高者为上,卑者为下。二,纬在北者为上,在南者为下。或同在北则以离黄道远者为上,同在南则以离黄道近者为上。三,以在西行迟者为上。四,以近天顶者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