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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

 第八十二卷目录

 夫妇部总论二
  礼记〈曲礼 檀弓 曾子问 礼器 郊特牲 内则 丧服 杂记 祭统 经解 哀公问 坊记 昏义〉
  仪礼〈丧服〉
  春秋四传〈伯姬归纪 夫人子氏薨 公娶夫人姜氏 公与姜氏如齐 王姬归齐 纪叔姬归酅 公逆夫人姜氏 杞伯姬与子来朝 禘用致夫人 公与夫人会齐侯 季姬归鄫子 鄫季姬卒 姜氏会齐侯 公逆归姜 子叔姬来 郯伯姬来归 杞叔姬来归 杞叔姬丧归 宋伯姬卒 孟子卒〉

家范典第八十二卷

夫妇部总论二

《礼记》《曲礼》

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
〈陈注〉梱门,限也。内外有限,故男不言内,女不言外。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
〈陈注〉行媒,谓媒氏之往来也。名谓男女之名也。受币,然后亲交之礼分定。

故日月以告君,斋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陈注〉日月,娶妇之期也。媒氏书之,以告于君,厚其别者,重慎男女之伦也。〈大全〉马氏曰:礼者,以为民坊也。非行媒不相知,名所以远,嫌也。非受币不交不亲,所以致敬也。远嫌致敬,则安有桑中之奔,溱洧之乱乎明而尊者,莫如君书。日月以诏之幽而严者莫如鬼神,致斋戒以告之近。而亲者莫如乡党,僚友为饮食以命之,所以备礼而厚其别也。

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陈注〉郑氏曰:为其近禽兽。


馂馀不祭,夫不祭妻。
〈陈注〉尸,馂鬼神之馀;臣,馂君之馀;贱,馂贵之馀;下,馂上之馀。皆馂也,此谓助祭执事或为尸,而所得馂之馀肉以归,则不可以祭其夫之尊,亦不以祭其妻,以食馀之物亵也。一说,此祭是每食必祭之,祭食人之馀及妻进馔于夫,皆不祭,而食盖敬主人之。馔故祭而后食,食人之馀而祭则亵施于卑者,则非尊者之道。

《檀弓》

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
〈陈注〉礼,朝夕哭殡之时,必褰开其帷。敬姜,哭其夫穆伯之殡,乃以避嫌而不复褰帷。自此以后,人皆效之,故记者云非古也。穆伯,鲁大夫季悼子之子,公甫靖也。〈大全〉张子曰:敬姜早寡,昼哭以避嫌,帷殡或亦避嫌表夫之远色也。


穆伯之丧,敬姜昼哭,文伯之丧,昼夜哭,孔子曰:知礼矣。
〈陈注〉哭夫以礼,哭子以情,中节矣。故孔子美之。〈大全〉严陵方氏曰:《经》曰寡妇不夜哭,盖其远嫌之道不得不然耳。穆伯之于敬姜夫也,故居其丧止于昼哭而不嫌于薄。文伯之于敬姜子也,故居其丧昼夜哭而不嫌于厚此。孔子所以谓之,知礼也。

《曾子问》

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
〈陈注〉思相离,则不能寝寐,故不灭烛。思嗣亲,则不无感伤,故不举乐。此昏礼所以不贺也。成昏而舅姑存者,明日妇见舅姑。若舅姑已殁,则成昏三月乃见于庙,祝辞告神曰:某氏来妇,来妇言来为妇也。盖选择吉日而行此礼,庙见祭祢即是一事。非见庙之后,更择日而祭也,成妇之义者,成盥馈之礼之义也。

曾子问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祖,不祔于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氏之党,示未成妇也。
〈陈注〉不迁于祖,不迁柩而朝于婿之祖庙也。不祔于皇姑,以未庙见故主不得祔姑之庙也。婿齐衰期,但不杖不草屦不别处哀次耳,女之父母自降服。大功
曾子问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齐
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
〈陈注〉若夫死,女以斩衰,往吊既葬,而除也。

《礼器》

君在阼。夫人在房,此阴阳之分。夫妇之位也。

《郊特牲》

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币必诚,辞无不腆,告之以直信,信,事人也。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陈注〉附远,附犹托也。托于远,嫌之义也。厚别,重其有别之礼也。币诚辞腆是欲,告戒为妇者,以正直诚信之。行信其能尽事人之道,信其能有为,妇之德也。〈大全〉郑氏曰: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

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
〈陈注〉先谓倡道之也,执挚奠雁也,行敬以明,其有别。故云:敬章别也。有别,则一本,而父子亲亲,亲之杀则义生。礼作而万物各得其所矣。禽兽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无别故也。

婿亲御授绥,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
〈陈注〉亲御妇,车而授之。绥,是亲爱之义也。亲之乃可使之亲己。故曰:亲之也,者亲之也。太王爰及姜女,文王亲迎于渭,皆是敬而亲之之道,以至于有天下。故曰: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大门女家之门也。先婿车在前也,女从男妇车随之也,夫也者,丈夫也。丈夫者,以才智帅人者也。〈大全〉马氏曰:夫,主于义。故有所帅,无所从。妇,主于听,故有所从,无所帅。夫妇之道,其大概不出于此。故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端基之于此也。妇者,恒其德者也。有三从之义,无一违之礼,故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者,制义者也。制人而不制于人,故曰知帅人者也,知帅人则非所谓不恒其德,而从妇凶也。


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器用陶匏,尚礼然也。三王作牢,用陶匏。
〈陈注〉牢俎也,《尚礼》然谓古来所尚之礼如此。共牢之礼虽三王所作,而俎之外器用皆,如古者之用陶匏,重夫妇之始也。


昏礼不贺,人之序也。
〈陈注〉人之序,谓相承代之次序也。

《内则》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
〈陈注〉夫妇为人伦之始,不谨则乱,其伦类,故礼始于谨夫妇也。〈大全〉长乐刘氏曰:凡礼者,为人伦而设也。人伦之礼始于谨夫妇焉,易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此所以必为宫室先辨内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内各正其德业也,宫不深则内外之声可通门不固,则出入之禁可踰,阍寺守之不嫌于处内也,故男非其时不入女非其礼不出,皆所以为天下之内则也。严陵方氏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故礼始于谨夫妇,易基乾坤诗首关雎,皆始于谨夫妇之意也。谨夫妇故为宫室以居之辨外内,以防之男子居外女子居内,阴阳之分也。深宫则外,人不得而入固门则强者不得而启。

男女不同椸枷,不敢县于夫之楎椸,不敢藏于夫之箧笥,不敢共湢浴。夫不在,敛枕箧簟席,襡器而藏之,少事长,贱事贵,咸如之。
〈大全〉临川吴氏曰:既言外内不共湢浴,男女不同椸枷,又言非特,外内男女为然。虽夫妇得相亲者,亦然。不但不共楎椸,亦不共箧笥,夫妇且如此,则非夫妇者。其明微厚别又当何如。

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将御者,齐,漱,浣,慎衣服,栉,縰,笄,总角,拂髦,衿缨,綦屦,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
〈陈注〉天子之御妻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
当三夕。九嫔九人,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凡十五日而遍五日之御,诸侯制也。诸侯一娶九女,夫人及二媵各有侄娣此。六人当三夕,次二媵,当一夕。次夫人,专一夕。凡五日而遍也,当夕,当妻之夕也。〈大全〉长乐刘氏曰:夫妇虽未七十同藏未有可嫌者,圣人制礼以为天下之内,则夫妇必如此者,以为男女内外之礼,敬则为先焉。夫妇身先于上而男,女力行于下,以无嫌,正有嫌也。用有情之难行正,人情之易制也。严陵方氏曰:将御者,必齐漱浣者,则所以致洁敬也。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盖不以贱废尊卑上下之道。故也,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者,所以避上僭之嫌也。

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妻不敢见,使姆衣服而对,至于子生。夫复使人日再问之。夫齐,则不敢入侧室之门。
〈陈注〉正寝在前。燕寝在后。侧室者,燕寝之旁室也。作动作之时也。姆女师。〈大全〉庆源辅氏曰:当产而辟燕寝居侧室,其自敛戢者至矣,岂复有骄其夫之意哉。夫使人日再问之者,爱而不失于狎,敬而不失于疏。妻不敢见,虽病不敢忘,礼使姆衣服而对虽病,不敢失礼。

《丧服》

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
〈陈注〉妻卒,时夫为大夫卒后夫黜退遂死。以无祖庙,故祔于妻之礼止得依夫,今所得用之牲,不得易用昔大夫之牲也。若妻死时,夫未为大夫死,后夫乃为大夫而死,今祔祭其妻则得用大夫牲矣。疏曰:此谓始来仕而无庙者,若有庙则死者当祔于祖,不得祔于妻也,惟宗子去,他国以庙从。

《杂记》

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颡。
〈陈注〉此谓适子妻死而父母俱存,故其礼如此然。大夫主适妇之丧,故其夫不杖。若父没母存,母不主丧,则子可以杖,但不稽颡耳。此并言之读者,不以辞害意可也。〈大全〉山阴陆氏曰:适子为妻如此,则庶子父虽在,以杖即位,可也。


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
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敢不敬须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陈注〉遣妻必命由尊者。故称舅,称兄。兄,谓夫之兄也。此但言夫致之之辞未闻,舅与兄致之之辞也上文已有。主人对辞下文因姑姊妹故重言,对言某之姑不肖或某之姊不肖或某之妹不肖。故云亦皆称之也。〈大全〉夫妇之道合则纳之以礼,不合则出之以义人伦之际。有所不免也,故先王亦存其辞焉。

《祭统》

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夫人荐豆执校,执醴受之执镫,尸酢夫人执柄。夫人受尸执足。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
〈陈注〉校豆中央直者,执醴执醴齐之人也。此人兼掌授豆镫,豆之下跗也。爵形如雀柄则尾也,袭处,谓因其处。〈大全〉长乐陈氏曰:礼器言:夫人在房而东酌罍尊,则在房者西房也。而此言副袆立于东房何耶。盖妇人贵于从夫,又贵于辨位。从夫,则立之东,所以待其将有事辨位则即于西,所以动而行事也。至于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则异其所立酢必易爵,则易其所执。故曰:明夫妇之别。

《经解》

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

《哀公问》

孔子侍坐于哀公,哀公曰:敢问人道谁为大,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君之及此言也,百姓之德也,固臣敢无辞而对,人道政为大,公曰:敢问何谓为政,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君为政,则百姓从政矣,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公曰:敢问为政如之何,孔子对曰: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公曰:寡人虽无似也,愿闻所以行三者之道,可得闻乎,孔子对曰: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所以治爱人,礼为大,所以治礼,敬为大,敬之至矣,大昏为大,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是故君子兴敬为亲,舍敬是遗亲也,弗爱不亲,弗敬不正,爱与敬其政之本与,公曰:寡人愿有言,然,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乎,公曰:寡人固,不固,焉得闻此言也,寡人欲问,不得其辞,请少进,孔子曰: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君何谓已重焉。孔子遂言曰:内以治宗庙之礼,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礼,足以立上下之敬,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与,孔子遂言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子也者,亲之后也,敢不敬与,君子无不敬也,敬身为大,身也者,亲之枝也,敢不敬与,不能敬其身,是伤其亲,伤其亲,是伤其本,伤其本,枝从而亡,三者,百姓之象也,身以及身,子以及子,妃以及妃,君行此三者,则忾乎天下矣,大王之道也如此,则国家顺矣。

《坊记》

子云。夫礼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诗云,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蓺麻如之何横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以此坊民,民犹有自献其身。
〈陈注〉章明也,无嫌无可嫌之行也。诗齐风南山之篇,今诗作析薪如之何,而《豳风伐柯篇》言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克,能也。横从其亩,言从横耕治其田亩也。自献其身谓女自进其身于男子也。以此坊民以下十一字旧本在诗云之上,今以类推之当在所引诗下。〈大全〉严陵方氏曰:恐民之或淫,故礼坊之使有限,恐民之无别,故礼章之使自明。若是则天下之情无可嫌者足以为之纪矣。《礼器》曰君子之行,礼不可不慎也。众之纪也,纪散而众乱非谓是欤。媒所以通相交之情,币所以将相见之礼,自献其身则无俟乎媒币矣。

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
〈陈注〉厚别,厚其有别之礼也。卜之,卜其吉凶也。吴泰伯之后,鲁同姓也。昭公取吴女又见《论语》

子云,礼,非祭,男女不交爵,以此坊民,阳侯犹杀缪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
〈陈注〉阳侯、缪侯两君之谥也。《郑》云:其国未闻。〈大全〉方氏曰:大飨者,两君相见之飨也。因阳侯之事而废夫人之礼,则阳侯以前夫人固与乎。大飨而有交爵之礼矣,乃云非祭不交爵者。先儒谓同姓则亲献,异姓则使人摄,此云不交爵谓飨,异姓国君耳。


子云,昏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之违也,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
〈陈注〉舅姑,女之父母也。承,进也。子,女也。《论语》注云送与之也,《仪礼》父戒女曰:夙夜无违命。母戒女曰:无违宫事皆恐事之违也。末世礼坏,故有男行而女不随者,亦有亲迎而女不至者。成氏曰:妇人谓夫之父母曰舅姑,男子亦谓妻之父母曰舅姑。但加外字耳,夫妇齐体父母互相敬也。

《昏义》

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
〈陈注〉父子亲而后君臣正者,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也。〈大全〉马氏曰:男女者,夫妇之始。夫妇者,男女之终。始则成男女之别,终则能立夫妇之义也。由男女有别,以至君臣有正其序。如《易》所谓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以至于有君臣然后礼义有所错同。蓝田吕氏曰:礼始于冠者,童子所以成人也,本于昏者。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也。重于丧祭者,人道之所终也。尊于朝聘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和于乡射者,所以合人情之欢也。八者备然后礼备。故曰礼之体也。


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
〈陈注〉方氏曰:于舅姑言顺,于室人言和者,盖上下相从谓之顺。顺则不逆可否,相济谓之和,和则不同。舅姑之礼至隆也,故可顺而不可逆室人之礼相敌也。故虽和而不必同兹其别欤。〈大全〉马氏曰:责妇
顺,以顺舅姑为至。重顺舅姑而不能和于室人,则不顺乎舅姑矣。和于室人而不能当于夫,则不和于室人矣。当于夫而不能审积,盖藏则不当于夫矣。数者无不备,然后可以尽妇顺之道也。和于室人,如诗所谓宜其家人者是也。当于夫者,如孟子所谓无违夫子是也。以成丝麻布帛可以无寒也。以审守委积盖藏。则在中馈可以无饥,也不惟可以不饥不寒,而大可以供祭祀之羞服矣。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和则有礼,理则有义,有礼,义则家可长久。圣人重之者,重其有礼义也。

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
〈陈注〉祖庙未毁者,言此女犹于此祖有服也。则于君为亲,故使女师教之于公宫。公宫,祖庙也。既毁,谓无服也。则于君为疏,故教之于宗子之家。德,贞顺也。言辞,令也。容则婉娩,功则丝麻,祭之者,祭所出之祖也。鱼与蘋藻,皆水物阴类也。芼之为羹也。〈大全〉张子曰:古者妇人亦须有教。教于公宫宗室是也。故知夙兴夜寐临祭祀事,宾客承尊长又曰:祖庙未毁,教于公宫。则知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亲之如家人焉。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听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而国治,故曰:天子听男教,后听女顺,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天子听外治,后听内职,教顺成俗,外内和顺,国家理治,此之谓盛德。
〈陈注〉方氏曰:六官,天地四时之官也。有六卿而又有九卿者,兼三公数之则谓之九卿。由公至士其数三,而倍之止于九者。阳成于三而穷于九。以其理阳道故其数,如此后治阴德而其数亦如之者。妇人,从夫故也。六宫谓大寝,一小寝,五也。先言六宫而后言六官者,欲治其国先齐其家之意也。〈大全〉蓝田吕氏曰:此章因讲明昏礼之义推而上之至干,天子后听天下之外治内治则男女之义尽矣。立六官之职,公卿大夫元士分治之以佐天子听天下之外治,立六宫之职,夫人嫔世妇御妻分治之以佐后听天下之内治。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男女正天下之大义也。有家者,夫听家之外治,妻听家之内治。天子与后有天下者也。则不得不听天下之内外治也。外治者,明章男教也。司徒之所教皆是也。内治者,明章妇顺也。妇顺之法德言容功皆是也。阳道者,男所以正其室也。阴德者,妇人所以宜其家也。刑于寡妻至于兄弟则正室之道,天子所理也。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实,命不同则宜家之道后所治也。郑氏谓:内治之道,妇道之法。阴德,谓主阴事、阴令其义然也。凡天子所听皆外治,后所听皆内治,至于教顺成俗外内和顺,国家理治必如周南召南盛德之化,然后可致也。

《仪礼》《丧服》

妻为夫,传曰:夫至尊也。
〈疏〉《释》曰:案《曲礼》云天子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后以下皆以义称,士庶人得其总名。妻者,齐也。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是言,妻之尊卑与夫齐者也。若然此经云:妻为夫者上从天子,下至庶人皆同为夫斩衰也。传言夫至尊者,虽是体敌齐等夫者,犹是妻之尊。敬以其在家,天父出则,天夫又妇人有三从之义。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是其男尊女卑之义。故云夫至尊同之于君父也。


妻传曰: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
〈注〉适子父在,则为妻不杖,以父为之主也。服问曰: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适妇父在,子为妻以杖,即位谓庶子。〈疏〉释曰:妻卑于母。故次之夫为妻,年月禫杖亦与母同故同章也。以其出嫁天夫为夫斩故,夫为之亦与父在为,母同传曰:何以期也,者传意,以妻疑母。母是血属得期怪。妻义合亦期故,发此之传也。此问异于常例,上问母直云何以期。今云为妻乃云:何以期者。雷氏云:妻卑以拟同于母,故问深于常也。云妻,至亲也者。答以妻至亲,故同于母言妻至亲者,妻既移天齐体与己同奉宗庙为万世之主。故云至亲也。释曰:云适子父在则为妻不杖,以父为之主也者。不杖,章之文也。又引服问者,郑彼注云:言妻见大夫已下亦为此三人为丧主也。若士卑为此三人为丧主可知,若然至此,经为妻非直是庶子,为妻欲见兼有,适子父没为
妻在其中云:父在。子为妻以杖即位,谓庶子者案丧服小记云。父在子为妻以杖即位,可知也。引之者,證经云是天子以下至士庶人父皆不为庶子之妻为丧主。故夫皆为妻杖得伸也。


大夫之适子为妻。
〈疏〉释曰云:大夫之适子为妻,在此不杖章,则上杖章为妻者,是庶子为妻父没,后适子亦为妻杖亦在彼章也。

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何以不杖也。父在则为妻不杖。
〈注〉大夫不以尊降适妇者,重适也。凡不降者,谓如其亲服。服之降有四品,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厌,降公之昆弟以旁,尊降为人,后者女子子嫁者以出降。

《春秋四传》《伯姬归纪》

《春秋·隐公二年》:秋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左传》:卿为君逆也。
《公羊传》: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昏礼不称主人,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受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然则纪有母乎。曰有,有则何以不称母,母不通也。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伯姬者何,内女也。其言归何,妇人谓嫁曰归。
《谷梁传》: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以国氏者,为其来交接于我,故君子进之也。礼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伯姬归于纪,此其如专行之辞,何也。曰:非专行也。吾伯姬归于纪,故志之也。其不言使,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胡传》:按谷梁子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鲁哀公问: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对曰:合二姓之好,以为宗庙社稷主君,何谓已重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则世子而亲迎也。韩侯娶妻,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则诸侯而亲迎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夫妇,人伦之本也。逆女,必亲使大夫非正也。入春秋之始,名宰咺归赗以讥乱法书履緰。逆女以志,变常众妾之分,定矣大昏之礼严矣。

《夫人子氏薨》

《春秋·隐公二年》:冬,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公羊传》: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何以不书葬,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
《谷梁传》:夫人薨,不地。夫人者,隐之妻也。卒而不书葬。夫人之义,从君者也。
《胡传》:按谷梁子曰:夫人子氏者,隐之妻也。卒而不书葬,夫人之义从君者也。邦君之妻,国人称之曰小君。卒,则书薨以明齐也。先卒则不书葬,以明顺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夫妇,人伦之大本也。春秋之始,于子氏书薨不书葬,明示大伦苟知其义,则夫夫妇妇而家道正矣。
〈大全〉程子曰:隐公夫人也,薨上坠之声诸侯国内称之小君,同妇人从夫者也。公在,故不书葬。于此见夫妇之义矣。陈氏曰:隐桓之母,俱不得为夫人则嫡庶之义明隐,妻得为夫人则君臣之分定。

《公娶夫人姜氏》

《春秋·桓公三年》:秋七月,公子翚如齐逆女。九月,齐侯送姜氏于欢,公会齐侯于欢。夫人姜氏至自齐。《左传》: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齐侯送姜氏,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娣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公羊传》: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境送女,非礼也。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自我言齐,父母之于子,虽为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翚何以不致,得见乎公矣。《谷梁传》: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文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复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踰竟,非礼也。无讥乎。曰:为礼也。齐侯来也。公之逆而会之可也。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公亲受之于齐侯也。子贡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继万世之后,何谓已重乎。
《胡传》:娶妻必亲迎,礼之正也。若夫邦君以爵则有尊卑,以国则有小大,以道途则有远迩,或迎之于其国,或迎之于境上,或迎之于所馆。礼之,节也。纪侯于鲁,以小大言则亲之者也。而使履緰来,鲁侯于齐以远迩言则亲之者也。而使公子翚往,是不重大昏之礼,失其节矣。故书古者昏礼必亲迎则授受明,后世亲迎之礼废。于是有父母兄弟越境而送其女者,以公子翚往逆则既轻矣。为齐侯来乃逆而会之于欢是公之行其重在齐侯而不在姜氏。岂礼也哉。不言以至者既得见乎公也。不能防闲,于是乎,在敝笱之刺兆矣,礼者所以别嫌明微,制治于未乱,不可不谨也。娶夫人国之大事故详。
〈大全〉薛氏曰:齐侯送女于外公,以会礼接之非亲迎且两失之也。夫妇大伦也不正之于其始桓之夫妇是不为夫妇矣。张氏曰:齐僖爱其女之过至于越境而送之,遂使鲁桓之出不为亲迎而为齐侯在欢特往会之,僖之。送桓之会皆非也,春秋谨而书之所以重大昏而正人伦之始也。孙氏曰:此齐侯送姜氏公受之于欢也,受之于欢不以欢至者,不与公受于欢也。故书至自齐以正其义。薛氏曰:书至不与公俱至也,桓公夫妇之道终始乎不正也。

《公与姜氏如齐》

《春秋·桓公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
《左传》: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
《公羊传》:公何以不言及夫人。夫人外也。夫人外者何,内辞也。其实夫人外公也。
《谷梁传》:泺之会,不言及夫人,何也。以夫人之伉,弗称数也。
《胡传》:与者许可之词曰:与者罪在公也。按《齐诗》:恶鲁桓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淫乱为二国患,而其词曰:敝笱在梁其鱼唯。唯齐子归止其从如水言,公于齐姜委曲顺从若水,从地无所不可,故为乱者文姜。而春秋罪桓公治其本也。易曰:夫夫妇妇而家道正,夫不夫则妇不妇矣,乾者夫道也以乘御为才坤者妇道也。以顺承为事易著于乾坤述其理,春秋施于桓公见其用。
〈大全〉陆氏曰:妇人从夫者也,何夫人之伉公失为夫之道也。刘氏曰:不言及而言,与犹匹夫匹妇之相与云尔。永嘉吕氏曰:古人制礼尺寸不敢踰毫釐,不敢越者夫,岂强拂人之情性而以繁文末节为尚哉。经国家定祸乱而杜未然也。泉水载卫女思归而不可得载驰,许穆夫人欲归唁其兄而义不可,夫人之适其国父母在,则有归宁既终则大夫行聘问而已。古人之制礼也。严矣违此者未有不败公之与夫人如齐,是夫而不能夫也,夫者以知帅人者也。知不足以帅人,而可谓之夫乎。张氏曰:泺之会不言,夫人者,夫人不与行会礼也。如齐不言及而言与者,夫人伉也。以见夫不夫妇不妇进退制于夫人也,凡事之异于常者,祸之所从起观公与夫人。如齐之书则见其违男女之常经而祸乱之所从生。圣人谨礼于微虑患于早之意不可不察也。临川吴氏曰:此行公往会齐侯耳,夫人欲同往,公不能制泺会礼毕。夫人又欲从,齐侯至齐,夫妇既同出公不可独反国,故遂与之同如齐也。汪氏曰:与之为言乃党与匹敌之义,而不相属之辞也。故以尊及卑曰及以此及彼,曰及皆及者为,主桓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谷以公及夫人,夫人不敢专行也。《传》称王夺子禽祝跪与詹父田。又曰: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曰与则匹敌而无彼此尊卑之别也。桓公与夫人姜氏如齐若曰夫人专行,而公从之也。《易》曰:夫子制义从妇凶也。桓公不能制义而从文姜以往其咎可知矣。春秋以一字为褒贬岂不信哉。

《王姬归齐》

《春秋·庄公十有一年》:冬,王姬归于齐。
《左传》:齐侯来逆共姬。
《公羊传》:何以书,过我也。
《谷梁传》:其志,过我也。
《胡传》:按周制王姬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礼亦隆矣。春秋之义尊君抑臣,其书王姬下嫁曷为与列国之女同辞而不异乎。曰:阳倡而阴和,夫先而妇从天理也。述天理训后世则虽以王姬之贵,其当执妇道与公侯大夫士庶人之女何以异哉。故舜为匹夫妻,帝二女而其书曰:嫔于虞。西周王姬嫁于齐侯亦执妇道,成肃雍之德其诗曰:曷不肃雍王姬之车。自秦而后尤欲尊君抑臣为治而不得其道,至谓列侯尚公主使男事女,夫屈于妇逆阴阳之位。故王阳条奏世务,指此为失而长乐,王回亦以其弊至。父母不敢畜其子,舅姑不敢畜其妇,原其意虽欲尊君抑臣为治,而使人伦悖于上,风俗坏于下又岂所以为治也。其流至此,然后知春秋书王姬侯女,同词而不异垂训之义大矣。
〈大全〉张氏曰:王姬即齐侯之夫人,王姬是也。鲁于齐为雠然已易世,故齐侯之来逆不书止,书王姬之归而已。王女下嫁无异于诸侯之女,适人者盖夫妇之道,乃三纲之所系不可不早正。故因其始嫁而一之于诸侯女归之辞焉。若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常礼不可紊也。汪氏曰:后世公主出嫁,无王姬执。妇道之风莫不庸奴其夫。虽尚主者极有才名而势屈于崇贵吞悲茹气无所逃诉,故晋人有无事取官府之说至六朝其失尤甚。江敩尚临海公主让婚表有云:制勒甚于仆隶,则其敝可知矣。春秋书王姬之归与诗相表里,实万世之法也。

《纪叔姬归酅》

《春秋·庄公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公羊传》:其言归于酅何,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
《谷梁传》:国而曰归,此邑也,其曰归,何也。吾女也,失国,喜得其所,故言归焉尔。
《胡传》:庄公四年,纪侯去国,叔姬至此始归于酅者,纪侯方卒故叔姬至此,然后归尔归者顺词以宗庙在酅归奉其祀也。鲁为宗国妇人有来归之义纪既亡矣,不归于鲁所谓全节守义不以亡故而亏妇道者也。鲁人高其节义恩礼有加焉,是故其归于酅,其卒、其葬史册悉书。夫子修经存而弗削使与卫之共姜,同垂不朽为后世劝若,夏侯令女,曹爽之弟妇也。寡居守志,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勿许而曰:曹氏全盛之时尚欲保终,况今衰亡何忍弃之闻者为之感动,其闻叔姬之风而兴起者乎。
〈大全〉汪氏曰:叔姬虽伯姬之娣,然诸侯夫人既卒,则次妃摄治内事,故叔姬虽媵妾当奉纪之祭祀。家氏曰:夫死无子而终于父母家者,非正也。终于夫家正也。杜氏曰:叔姬全守节义以终妇道,故系之纪贤之也。张氏曰:叔姬伯姬之娣隐七年归于纪者伯姬,既死。叔姬实摄内事而能不以国之存亡贰其事,君子之心不以身之荣,悴变其奉宗庙之志故必归于酅,以终其身易曰:眇能视利幽人之贞于叔姬见之矣。春秋可不录其本末以示妇道之正乎。刘氏曰:邑何故。不得言归乎。酅者纪之别也。纪者叔姬之家也。人归其家可不曰归乎,以谓喜得其所乃言归何哉。谷梁之说非也。家氏曰:《公羊》谓归于酅者归于其叔叔其可归乎。盖纪之宗庙在焉义当归也。汪氏曰:或谓叔姬归于叔非其所归乱也,夫叔姬归于酅酅乃纪五庙之所在。叔姬之归以奉祭祀而非归于纪季也。夏侯令女之依爽与叔姬正同岂可亦责之依其伯乎。春秋书内女惟纪叔姬宋伯姬录其本末甚详,非贤而得若是乎。

《公逆夫人姜氏》

《春秋·庄公二十有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左传》: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公羊传》:何以书,亲迎礼也。其言入何,难也。其言日何,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入。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见用币,非礼也。然则曷用,枣栗云乎,腵脩云乎。
《谷梁传》:亲迎,恒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于齐也。迎者,行见诸,舍见诸,先至非正也。入者,内弗受也。曰入,恶入者也。何用不受也。以宗庙弗受也。其以宗庙弗受,何也。娶仇人子弟,以荐舍于前,其义不可受也。
《胡传》:谷梁子曰:亲迎常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于齐也。或曰:常事不志,岁事之常也。亲迎可以常乎。则其说误矣。所谓常者,其事非一有月事之常则视朔是也。有时事之常则蒐狩是也。有岁事之常则郊社雩祭之类是也。有合礼之常则婚姻纳币逆女至归之类是也。凡此类合礼之常则不志矣,其志则于礼不合,将以为戒者也。若夫崩薨卒葬即位之类,不以礼之合否而皆书,此人道始终之大变也其于亲迎异矣,何以不致不可见乎。宗庙也。姜氏,齐襄公之女。入者不顺之词,以宗庙为弗受也。昏义以正始为先而公不与夫人皆至,姜氏不从公而入已。失夫妇之正弑闵孙,邾之乱兆矣。庄公不胜其母越礼踰时俟。仇人之女荐舍于宗庙以成好,合卒使宗嗣不立弑逆,相仍几至亡国。故春秋详书其事以著庄公不孝之罪为后戒也。
〈大全〉啖氏曰:凡婚姻合礼者皆不书。如鲁往他国亲迎皆常事不书,他国来亦如之。凡书者皆讥也。孙氏曰:公亲迎于齐不俟,夫人而至失夫之道也。妇人从夫者也。夫人不从公而入,失妇之道也。夫不夫妇不妇何以为国不乱。何待故入以恶之。张氏曰:妻者,齐也。书八月丁丑,入见后公而至之日多也。高氏曰:夫妇人伦之本所以成孝敬也。孝敬备然后夫人之职举,桓公见杀于齐,而庄公乃以齐女为夫人欲责其孝,则彼尝贼我臣子之所疾也。欲责其敬则我方仇彼,鬼神之所弃也。是不可以奉祭祀,不可以当夫人之职矣。

《杞伯姬与子来朝》

《春秋·僖公五年》:春,杞伯姬来朝其子。
《公羊传》:其言来朝其子何,内辞也。与其子俱来朝也。《谷梁传》:妇人既嫁,不踰竟,踰竟非正也。诸侯相见曰朝,伯姬为志乎朝其子也。伯姬为志乎朝其子,则是杞伯失夫之道矣。诸侯相见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非正也。故曰:杞伯姬来朝其子,参讥也。
〈大全〉范氏曰:讥伯姬杞伯,鲁侯也。薛氏曰:无父归宁犹曰不可,况非礼之朝乎。张氏曰:朝者,人君相见于宗庙朝廷之上。父在而使其子行之,又使妇人参之皆失正也。临川吴氏曰:曹伯有疾,遣其世子射姑代父朝鲁,春秋讥之杞惠。公疑亦有疾,伯姬以其子为鲁之甥,故挟之至鲁就令摄父行朝礼。是年,杞惠公卒。成公嗣位,盖伯姬预欲托其子于鲁也。杞伯失君道,失夫道,失父道。伯姬失妻道失,母道。其子,失子道,而鲁僖受其朝皆非礼也。

《禘用致夫人》

《春秋·僖公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左传》:秋,禘而致哀姜焉。非礼也。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赴于同,不祔于姑,则弗致也。
《公羊传》: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讥以妾为妻也。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
《谷梁传》: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辞也。非正也。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

《公与夫人会齐侯》

《春秋·僖公十有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谷。
《胡传》:襄陵许翰曰:先乎阳谷之会,为大雨雪后乎,阳谷之会为大雩。僖公贤君不能礼佐,齐桓儆其,怠忽而更与之,俱肆于宠乐是以见戒于天,如此以公夫人阳谷之会,观之齐桓伯业怠矣。故楚人伐黄不能救,凡此类属词比事直书于策,而义自见者也。
〈大全〉杜氏曰:妇人送逆不出门,见兄弟不踰阈与公俱会齐侯非礼。薛氏曰:夫人,齐侯之女也。归宁可也,为会而从夫,于外非归宁之礼也。高氏曰:公之娶夫人之归,皆不书者合礼故也。此会于阳谷则非礼矣。公稔闻桓庄之失而不改,其辙齐侯亲见两,国之事亦循其迹。以两君相会而使妇人厕于其閒,何以示侍卫仆从之臣乎。家氏曰:桓公之始伯愤,齐女之无度以哀姜为首戮诸夏肃。然知中国所以异于夷狄,实在于是齐襄卫宣污染之习为之一扫庶乎。古方伯之遗烈矣,及其暮年志得,而骄乃复与声。姜为阳谷与卞之会,伯业其衰矣乎。汪氏曰:书及以会,所以别男女也。桓公如齐称公与姜氏此,称及则僖公犹能防制云耳。鲁颂称声姜为令妻则声姜必无文姜之行矣。

《季姬归鄫子》

《春秋·僖公十有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十有五年,秋,九月,季姬归于鄫。
《左传》:鄫季姬来宁,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夏,遇于防,而使来朝。
《公羊传》: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内辞也。非使来朝使来请己也。
《谷梁传》:遇者,同谋也。来朝者,来请己也。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以病鄫子也。
《胡传》:春秋内女适人者,明有所从则系诸国若杞伯姬是也。其未适人者,欲有所别则书其字,若子叔姬是也。季姬书字而未系,诸国其女而非妇亦明矣。及者内为志,内女而外与诸侯遇讥鲁也。朝不言使言,使非正鄫子国君而季姬使之朝,病鄫也。鲁秉周礼男女之际,岂其若是之甚乎。盖鲁公钟爱其女,使自择配,故得与鄫子遇于防,而遂以季姬归之耳。有孟光之德,有伯之贤,变而不失礼之正则犹可矣。不然非所以为爱而厚其别也。故称及,称遇,称使罪鲁与鄫以正男女之礼,为后世戒也。
〈大全〉孙氏曰:季姬上无归鄫之文,则是未嫁者,此年遇防,明年九月归鄫是季姬先与鄫子遇而后嫁也。此季姬之行不正可知矣。何氏曰:礼男不亲,求女不亲许。鲁不防正其女,乃使要遮鄫子淫泆,使来请己,与禽兽无异。故卑鄫子使于季姬以贱之。张氏曰:僖公爱女而使自择配,鄫子听其使而朝。鲁请之夫妇之始不正如此。书之所以讥僖公之不父,鄫子之不夫,季姬之不子,且不妇也。临川吴氏曰:未嫁之女而与鄫子私相邂逅,是淫奔也。姬既私遇,之后使鄫子朝鲁而请昏,姬不足责也。僖公不能正家如此,何以居人上乎。汪氏曰:郑徐吾犯之妹,美使之自择所配,至于兄弟相残,以乱郑国之政,鲁秉周礼而季姬与鄫子道淫如此。僖公正始之道亦可愧矣。啖氏曰:左氏谓季姬鄫子之夫人,公怒鄫子不朝,季姬使之朝。按:称季姬明,鲁未嫁女也。若是鄫夫人不当与,鄫子遇又明年归于鄫,明此时鄫子请娶之,若言鲁之,处女不当与诸侯会则文姜,哀姜淫泆至甚。刘氏曰:若实来宁何故。再书其归乎。杞伯姬来何以不书归乎。吴氏曰:鄫子请娶季姬,僖公许之,至是始归也。

《鄫季姬卒》

《春秋·僖公十有六年》: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胡传》:内女嫁于诸侯,则尊同。尊同则记其卒。记其卒则必记其葬。然而有不记者,此笔削之旨。非可以例求者也。宋伯姬在家为淑女,既嫁为贤妇,死于义而不回。此行之超绝卓异者,既书其葬又载其谥,僖公钟爱季姬,使自择配。季姬不能自克以礼,恃爱而行,虽书其卒因夺其葬,所以谨夫妇之道正人伦之统。明王教之始也。以此防民犹有嫁,殇立庙举朝素衣,亲临祖载,如魏明帝之厚其女者。
〈大全〉汪氏曰:内女,为诸侯夫人者。七惟纪,伯姬宋共姬书卒,葬。杞叔姬以出不书葬,郯伯姬,齐子叔姬亦出并不书卒。杞伯姬归杞四十馀年不书卒葬疑必有故鄫。季姬违礼故卒而不葬,纪叔姬非夫人以贤而卒葬之。

《姜氏会齐侯》

《春秋·僖公十有七年》:夏,灭项。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九月,公至自会。
《左传》:师灭项,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秋,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九月,公至,书曰:至自会,犹有诸侯之事焉。且讳之也。
〈大全〉张氏曰:人臣灭项而止,僖公刑已颇矣。又远会妇人于鲁地,此管仲既亡,桓公志荒之政也。临川吴氏曰:此盖会淮之后,诸侯各归其国,齐独止公将执之以归。夫人,齐女也。闻公见止要齐侯于路而会之,非齐侯已归而再出会姜氏也。妇人无外事,鲁之诸夫人声姜颇为贤妇诗人以令妻颂之,而犹有此失盖稔于见闻之非,盲于礼义之正,是以好成人之美者惜焉。高氏曰:论其情则可矣,而礼则不可也。小白入鲁地,而会声姜能无嫌乎。
《公逆妇姜》
《春秋·文公四年》:夏,逆妇姜于齐。
《左传》: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
《公羊传》: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略之也。高子曰:娶乎大夫者,略之也。
《谷梁传》:其曰妇姜,为其礼成乎齐也。其逆者谁也。亲逆而称妇,或者公与,何其速妇之也。曰:公也。其不言公,何也。非成礼于齐也。曰妇,有姑之辞也。其不言氏,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夫人与有贬也。
《胡传》:逆皆称女以未成妇,而女者在父母家之所称也。往逆而称妇,入国不书至何哉。此春秋诛意之效也。禫制未终思念娶事,是不志哀而居约矣,方逆也,而已成为妇未至也,而如在国,中原其意而诛之也。不称夫人姜氏者,亦与有贬焉。妇人不专行,何以与有贬父母,与有罪也。文公不知敬其伉俪,违礼而行使国乱,子弑,齐人不能鉴微知著冒礼而往使,其女不允,于鲁皆失于不正其始之过也。夫妇之际,人伦之首礼,不可不谨也。故交贬之以为后鉴。
〈大全〉纳币在丧中,与丧婚同也。称妇姜已成妇也,不称夫人。不可为小君奉宗庙也。不书逆者虽卿亦失其职也。刘氏曰:夫妇之际,人伦之首。文公闇弱惰慢不能率礼,而行以谓苟若。而可何礼之守。
故夫人不安其位,终卒至于祸。又非独文公之罪,虽夫人预有罪矣,夫人不能早避丧娶之辱。冒大礼以往国人皆贱之。遂无所据依以危其身而亡,其子由本不正故也。殆而呼天不亦晚乎。文公之不能保其后嗣者,由无以刑其妻夫人之不能安其位由无以谨于礼也。张氏曰:圣人严吉凶之辨,盖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正以有父子之亲而三年之丧哀戚之至也。国君为风教之首而纳币于丧中,春秋变逆女为逆妇,姜不成其夫人之礼,以见人伦之本已。失何以。正是国人为后嗣之基乎。赵氏曰:公自逆常事不书,以成礼于齐,所以变文云逆妇以讥之。

《子叔姬来》

《春秋·宣公五年》: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左传》:齐高固来逆女,自为也。故书曰:逆叔姬,卿自逆也。冬,来,反马也。
《公羊传》:何言乎高固之来,言叔姬之来,而不言高固之来,则不可,子公羊子曰: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至者欤。
《谷梁传》:诸侯之嫁女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来者,接内也。不正其接内,故不与夫妇之称也。及者,及吾子叔姬也。为使来者,不使得归之意也。
《胡传》:左氏曰:反马也,礼嫁女留其送马,不敢自安及庙见,成妇遣使反马则高固亲来,非礼也。又礼女子有行远父母者,岁一归宁今见逆逾时未易岁也。而叔姬亟来亦非礼也。故书及书来以著齐罪也。大夫适他国必有君命与公事。否则礼法之所禁而可犯。乎惠公许其臣越礼恣行而莫遏,高固委其君踰境自如而不忌,则人欲已肆矣。凡婚姻常事不书而书此者,则以为非常为后世戒也。
〈大全〉孔氏曰:天子诸侯嫁女留其乘车,高固反马则大夫亦留其车。留车,妻之道也。反马,婿之义也。妇至质明见于舅姑,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祭,因以三月为反马之节。舅姑存者,亦当以三月反马也。法当遣使不合亲行,故《经传》具见其事以示讥。啖氏曰:大夫非公事与妻出境,非礼也。薛氏曰:舍公事而从妇,归宁且非度,高固之无忌惮也。高氏曰:归宁常事,不书反马,亦常事不书。高氏曰:子叔姬不冠夫氏者,承上高固及之也。家氏曰:反马不躬至归宁无并行,高固,列国之卿而挟妇俱来,前日以臣抗君犹以为未足,更挟妇以要鲁宣馆甥之礼。宣固无所嫌而鲁之宗庙、朝廷实重为之辱矣。

《郯伯姬来归》

《春秋·宣公十有六年》:秋,郯伯姬来归。
《左传》:出也。
《胡传》:按左氏郯伯姬来归出也。内女出书之策者,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淫辟之罪多矣。复相弃背丧其配耦氓之诗,所以刺卫日以衰薄室家,相弃中谷有蓷,所以闵周易叙咸恒为下经首。《春秋》内女出,夫人归。凡男女之际《详书》于策,所以正人,伦之本也。其旨微矣。
〈大全〉程子曰:夫妇,人伦之始。所以下经首咸继以恒。男女交合而成夫妇,故咸与恒皆二体合为夫妇之义。赵氏曰:为妇而出著其,非也。吕氏曰:妇人既嫁而出,人道之大者,故书之。家氏曰:女生而愿为有家,故嫁者谓之归人,道之常也。见出而曰来,归著其变也。汪氏曰:《春秋》书郯伯姬、杞叔姬来归,所以讥父母之训育,弗至致内女之妇德。有亏而亦书郯杞之君,失齐家之道,而弃其伉俪也。然杞叔姬书卒,书杞伯逆其丧,归则叔姬之出必有不当绝者。而郯伯姬不书卒,不书丧,归则出者,与出之者其罪皆著矣。

《杞叔姬来归》

《春秋·成公四年》:春,三月,杞伯来朝。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
《左传》:杞伯来朝,归叔姬故也。
《谷梁传》:妇人之义,嫁曰归,反曰来归。
《胡传》:前书杞伯来朝,左氏以为归,叔姬也。此书杞叔姬来归则出也。春秋于内女其归其出,录之详者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男子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而不能为之择家与室,则夫妇之道苦淫僻之罪多矣。王法所重人伦之,本录之详也。为世戒也。

《杞叔姬丧归》

《春秋·成公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左传》:杞桓公来逆叔姬之丧,请之也。杞叔姬卒,为杞故也。逆叔姬,为我也。
《公羊传》:杞伯曷为来逆叔姬之丧以归,内辞也。胁而归之也。《谷梁传》:传曰:夫无逆出妻之丧而为之也。
《胡传》:凡笔于经者,皆经邦大训也。杞叔姬,一女子尔。而四书于策,何也。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故春秋慎男女之配,重大婚之礼,以是为人伦之本也。事有大于此者乎。男而贤也,得淑女以为配,则自家刑国可以移风俗。女而贤也,得君子以为归则承宗庙。奉祭祀能化天下,以妇道岂曰小补之哉夷。考杞叔姬之行,虽贤不若,宋共姬亦不至如鄫。季姬之越礼也。杞伯初来朝,鲁然后出之,卒而复逆。其丧以归者,岂非叔姬本不应出。故鲁人得以义责之使复归葬乎。鲁在春秋时,内女之归不得其所者有矣。圣人详录其始卒欲为,后鉴使得有终而无弊也,其经世之虑远矣。
〈大全〉家氏曰:夫妇,天伦以义而合者也。有过而出事之必不获已者也。叔姬之归传不言其故,而自始归至逆丧皆系之杞,春秋与之归而为之书也。

《宋伯姬卒》

《春秋·襄公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灾。宋伯姬卒。《左传》:或叫于宋太庙曰:嘻嘻出出,鸟鸣于亳社,如曰嘻嘻,甲午,宋大灾,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
《谷梁传》: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见以灾卒也。其见以灾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姆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姆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
《胡传》:谷梁子曰: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见以灾卒也。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乎。曰:妇人之义傅,姆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易》曰: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而或以为共姬,女而不妇,非也。世衰道微,暴行交作,女德不贞,妇道不明,能全其节守死不回见于春秋者,宋伯姬耳。圣人冠以夫谥书于《春秋》曰:葬宋共姬以著其贤,行励天下之妇道也。
〈大全〉程子曰:以顺从为恒者,妇人之道在妇人则为贞。故吉若丈夫而以顺从于人为,恒则失其刚,阳之正乃凶也。安定胡氏曰:伯姬,乃妇人中之伯夷也。襄陵许氏曰:王化始于正家,《春秋》拨乱谨礼,以宋共姬为妇道之表,故详录焉。刘氏曰:使共姬避火而全生未足,以害其贞也。然而不以已之可以全其生之故,而违天下之常义。此安乎。性命者,乃能之故审乎。生死之度辨乎,荣辱之境知礼之重,重于生辱之甚,甚于死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求仁得仁,何以过乎。左氏曰: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非也。如共姬之守礼死义不求生以害仁,亦可免矣。反谓之不妇乎。《易》曰:恒其德贞妇人吉。共姬恒之矣,所谓妇也。

《孟子卒》

《春秋·哀公十有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左传》: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死不赴,故不称夫人,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孔子与吊,适季氏,季氏不絻,放绖而拜。
《公羊传》: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讳娶同姓,盖吴女也。
《谷梁传》: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讳取同姓也。
《胡传》:孟子,吴女,昭公之夫人。其云孟子云者,讳取同姓也。礼取妻不取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厚男,女之别也。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矣。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而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戚单于下昏姻,可以通乎。缀之以姓而弗别合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周道然也。昭公不谨于礼,欲结好强吴以去三家之权,忍取同姓以混男女之别,不命于天子以弱其配,不见于庙,不书于策以废其常典礼之大本丧矣。其失国也。宜故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子曰:知礼,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书,孟子卒,虽曰为君隐而实亦不可掩矣。
〈大全〉蔡氏曰:同姓不可书,曰夫人,姬氏薨,故曰孟子卒。朱子曰:讳之使若宋女子姓者然。何氏曰:为同宗共祖,乱人伦与禽兽无别。临川吴氏曰:固是以同姓而不书夫人薨,亦以见鲁臣不以夫人之礼,丧之也。昭公,君也。尚且逐出之而葬不备礼,况其夫人乎。一书卒,而三义具焉。汪氏曰:或谓旧史固书,夫人孟子薨,《春秋》不书夫人而书卒示天下,后世娶同姓之必不可也。然小君之薨必书夫人某氏,当时既鹘突称呼曰:孟子则国史必不可书,夫人孟子薨,《春秋》因鲁史之文而非礼之,
实已见矣。按《传》:襄二十三年,晋嫁女于吴,则同姓
之婚非自昭公始。《春秋》于孟子以隐辞,书之所以深责秉礼之鲁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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