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四百二十五卷目录
内府部汇考一
周〈总一则〉
汉〈总一则〉
后汉〈总一则〉
晋〈总一则〉
宋〈总一则〉
南齐〈总一则〉
梁〈总一则〉
陈〈总一则〉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总一则〉
辽〈总一则〉
周〈总一则〉
汉〈总一则〉
后汉〈总一则〉
晋〈总一则〉
宋〈总一则〉
南齐〈总一则〉
梁〈总一则〉
陈〈总一则〉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总一则〉
辽〈总一则〉
官常典第四百二十五卷
内府部汇考一
周
周制置太府、玉府、内府、外府及司会、司书职、内职、岁职币之属,以掌贡赋货贿财用玩好之政,而皆隶于天官冢宰。按《周礼》:天官冢宰,治官之属,太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太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执事者受财用焉。凡颁财,以式法授之,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赋,以待宾客,四郊之赋,以待稍秣,家削之赋,以待匪颁,邦甸之赋,以待工事,邦县之赋,以待币帛,邦都之赋,以待祭祀,山泽之赋,以待丧纪,币馀之赋,以待赐予。凡邦国之贡,以待吊用。凡万民之贡,以充府库。凡式贡之馀财,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赋用取具焉。岁终,则以货贿之入出会之。
〈注〉九功,谓九职也。受藏之府,若内府也。受用之府,若职内也。凡货贿,皆藏以给用耳。良者以给王之用,其馀以给国之用。或言受藏,或言受用,又杂言货贿,皆互文。待犹给也,此九赋之财,给九式者。膳服即羞服也,稍秣即刍秣也,谓之稍稍用之物也。丧纪即丧荒也,赐予即好用也,币馀占卖国之斥币,此九贡之财所给也。给吊,用给凶礼之五事,此九职之财充犹足,谓先给九式及吊用足,府库而有馀财,乃可以共玩好。明玩好非治国之用。言式言贡互文,赋用用赋。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货贿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齐,则共食玉,大丧,共含玉,复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凡亵器,若合诸侯,则共珠槃,玉敦。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赐,共其货贿。
〈注〉良,善也。此物,皆式贡之馀财所作,其不良又有受而藏之者。
内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内府掌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币献之,金玉,齿革,兵器。凡良货贿入焉。凡适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冢宰之好赐予,则共之。
〈注〉大用朝觐之颁赐。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共王及后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宾客,丧纪,会同,军旅,共其财用之币,赍赐予之财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服不会。
〈注〉布泉也,布读为宣布之布。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入出,谓受之,复出之。共百物者,或作之,或买之,有法百官之公用也。赍行道之财用也。
司会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司会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贡之法,致邦国之财用,以九赋之法,令田野之财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职之财用,以九式之法,均节邦之财用,掌国之官府郊野县都之百物财用。凡在书契版图者之贰,以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
〈注〉逆受而钩考之郊,四郊去国百里。野甸稍也,甸去国二百里,稍三百里,县四百里,都五百里。书谓
簿书,契其最凡也,版,户籍也。图土地形象,田地广狭,参互,谓司书之要贰,与职内之入,职岁之出。周犹遍也,言四国者,本逆邦国之治,亦钩考以告。
司书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司书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九职,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图,以周知入出百物,以叙其财,受其币,使入于职币。凡上之用,财用,必考于司会,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财,器械之数,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数,以知山林川泽之数,以逆群吏之徵令。凡税敛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则入要贰焉。凡邦治考焉。
〈注〉九正,谓九赋九贡正税也。九事,谓九式,变言之者,重其职,明本而掌之,非徒相副贰也。叙犹比次也,谓钩考其财币所给,及其馀,见为之簿书。受谓受录其馀币,而为之簿书,使之入于职币。币物当以时用之,久藏将朽蠹。上谓王与冢宰,王虽不会,亦当知多少而阙之。司会以九式,均节邦之财用。械犹兵也,逆受而钩考之,山林川泽童枯,则不税。法犹数也,应当税者之数。成犹毕也,考,考其法于司书。
职内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二十人,职内掌邦之赋入,辨其财用之物,而执其总,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入之数,以逆邦国之赋用。凡受财者,受其贰令而书之,及会以逆职岁,与官府财用之出,而叙其财,以待邦之移用。
〈注〉辨财用之物,处之,使种类相从。总谓簿书之种别,与大凡官府之有财入,若关市之属受财,受于职内,以给公用者。贰令者,谓若今御史,所写下本,奏王所可者,书之,若言某月某日某甲诏书,出某物若干,给某官某事。
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职岁掌邦之赋出,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以待会计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财用,受式法于职岁。凡上之赐予,以叙与职币授之,及会以式法,赞逆会。
〈注〉以贰者,亦如职内书,其贰令而编存之。百官之公用,式法多少,职岁掌出之旧用事,存焉。叙叙受赐者之尊卑,赞逆会助司会,钩考群吏之计。
职币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职币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者之馀财,皆辨其物而奠其录,以书楬之,以诏上之小用赐予,岁终,则会其出。凡邦之会事,以式法赞之。
〈注〉币谓给公用之馀,凡用邦财者,谓军旅。振犹抍也,捡也。掌事谓以王命有所作为,先言敛币,后言振财,互之奠定也。郑司农云:楬之若今时为书,以著其币。
汉
汉承秦制设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尚书、符节等十六官令丞,胞人等三长丞,上林等十池监,中书谒者等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黄门皆属之。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注〉应劭曰:名曰禁钱,以给私养,自别为藏。少者,小也,故称少府。师古曰:大司农供军国之用,少府以养天子也。
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
〈注〉服虔曰:若卢诏狱也。邓展曰:旧洛阳两狱,一名若卢,主受亲戚妇女。如淳曰:若卢,官名也。藏兵器品令曰若卢郎中二十人,主弩射。《汉仪注》有若卢狱令,主治库兵,将相大臣。臣瓒曰:冬官为考工,主作器械也。师古曰:太官主膳食,汤官主饼饵,导官主择米。若卢如说是也。左弋,地名。东园匠主作陵内器物者也。
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
〈注〉师古曰:胞人,主掌宰割者也。胞与庖同。
又上林中十池监。
〈注〉师古曰:《三辅黄图》云:上林中池,上籞五所,而此云十池。监,未详其数。
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
〈注〉师古曰:钩盾,主近苑囿。尚方主作禁器物。御府主天子衣服也。
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
〈注〉师古曰:中黄门,谓奄人,居禁中,在黄门之内给事者也。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左弋为佽飞,居室为保宫,甘泉居室为昆台,永巷为掖廷。佽飞掌弋射,有九丞两尉,太官七丞,昆台五丞,乐府三丞,掖廷八丞,宦者七丞,钩盾五丞两尉。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初置尚书,员五人,有四丞。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绥和二年,哀帝省乐府。王莽改少府曰共工。
后汉
后汉设少府、卿掌中服御,货膳之属,统太医、守宫、上林、内者、尚方诸令丞。按《后汉书·百官志》: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丞一人,比千石。
〈注〉《汉官》曰:员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骑吏,十三人学事,一人官医。少者,小也。小,故称少府。王者以租税为公用,山泽陂池之税以供王之私用。古皆作小府。《汉官仪》曰:田租刍槁,以给经用凶年。山泽鱼盐市税,少府以给私用也。
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诸医。
〈注〉《汉官》曰: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
药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
〈注〉《汉官》曰:员吏六十九人,卫士三十八人。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制,太官令秩千石。丞四人,秩四百石。不与志同。
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饮食。甘丞主膳具。汤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注〉荀绰云:甘丞掌诸甘肥果,丞别在外,诸果菜茹。
守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御纸笔墨,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丞一人。
〈注〉《汉官》曰:员吏六十九人,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苑中禽兽。颇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其兽送太官。丞、尉各一人。
〈注〉《汉官》曰:员吏五十八人。案桓帝又置鸿德苑令。
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丞一人。
〈注〉《汉官》曰: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内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布张诸衣物。左右丞各一人。
〈注〉《汉官》曰:从官禄士一人,员吏十九人。
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丞一人。
〈注〉《汉官》曰: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右属少府。本注曰:承秦,凡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属少府。世祖改属司农,考工转属太仆,都水属郡国。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别主上林苑有离宫燕休之处,世祖省之,并其职于少府。每立秋貙刘之日,暂置水衡都尉,事讫乃罢之。少府本六丞,省五。又省汤官、织室令,置丞。又省上林十池监,胞人长丞,宦者、昆台、佽飞三令,二十一丞。又省水衡属官令、长、丞、尉二十馀人。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转为兼副,或省。
〈注〉昆台本名甘泉居室,佽飞本名左弋。武帝改。蔡质《汉仪》曰: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持板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持板。《汉官目录》曰:古三卿司空所部。〈按少府所属甚多,已照各职分列诸部。今但就所专掌,及事关内府者,摘录于左,而宦者亦别载不具〉
晋
晋承汉魏仍设少府,统材官校尉及尚方诸令丞。按《晋书·职官志》: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将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长秋,皆为列卿,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员。少府,统材官校尉、中左右三尚方、中黄左右藏、左校、甄官、平准、奚官等令,左校坊、邺中黄左右藏、油官等丞。及渡江,哀帝省并丹阳尹,孝武复置。自渡江唯置一尚方,又省御府。宋
宋设少府统左右尚方、东冶、南冶、平准诸令。按《宋书·百官志》:少府,一人。丞一人。掌市服御之物。秦官也,汉因之。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晋哀帝末,省并丹阳尹。孝武世复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人。右尚方令、丞各一人。并掌造军器。秦官也,汉因之。于周则为玉府。晋江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江左以来,唯一尚方。宋高祖践阼,以相府部配台,谓之左尚方,而本署谓之右尚方焉。又以相府细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人,丞二人,隶门下。世祖大明中,改曰御府,置令一人,丞一人。御府,二汉世典官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魏、晋犹置其职,江左乃省焉。后废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隶右尚方。汉东京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主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织绶诸杂工。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绶剑诸玩好器物而已。然则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东冶令,一人。丞一人。南冶令,一人。丞一人。汉有铁官,晋置令,掌工徒鼓铸,隶卫尉。江左以来,省卫尉,度隶少府。宋世虽置卫尉,冶隶少府如故。江南诸郡县有者或置冶令,或置丞,多是吴所置。
平准令,一人。丞一人。掌染,秦官也,汉因之。汉隶司农,不知何世隶少府。宋顺帝即位,避帝讳,改曰染署。
南齐
南齐少府领左右尚方、锻署、御府、东冶、南冶、平准、上林诸令。按《南齐书·百官志》:少府。府置丞一人。领官如左:左右尚方令各一人,丞一人;
锻署丞一人;永明三年省,四年复置。
御府令一人,丞一人;
东冶令一人,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丞一人;
平准令一人,丞一人。
上林令一人,丞一人。亦属尚书殿中曹。
梁
梁增设太府卿,少府亦称卿,掌内府库藏及尚方工作之事。按《隋书·百官志》:梁初犹依宋、齐,皆无卿名。天监七年,加置太府卿,以少府为少府卿,加置太仆卿,三卿是为夏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
太府卿,位视宗正,掌金帛府帑。统左右藏令、上库丞,掌太仓、南北市令。关津亦皆属焉。
少府卿,位视尚书左丞,置材官将军、左中右尚方、甄官、平水署、南塘邸税库、东西冶、中黄、细作、炭库、纸官、柴署等令丞。
陈
陈承梁,太府、少府各置卿丞。按《隋书·百官志》:陈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太府少府卿秩中二千石,品第三。太府少府丞六百石,品第八。
北魏
孝文帝太和 年,诏议官制定少府卿、少卿丞等阶品。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令亡失,无所依㨿。太和中高祖诏群寮议定百官,著于令,六卿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第二品,少卿第三品上,列卿丞从第五品中。
太和二十三年,次太府卿、少卿、丞等阶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高祖复次职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为永制。六卿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太府卿第三品,少卿第四品上阶,丞第七品上阶。
北齐
北齐置太府寺,掌尚方府库营造之事。按《隋书·百官志》:后齐置官多循后魏太府寺置卿、少卿、丞各一人。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掌金帛府库,营造器物。统左、中、右三尚方,左藏、司染、诸冶东西道署、黄藏、右藏、细作、左校、甄官等署令、丞。左尚方,又别领别局、乐器、器作三局丞。中尚方,又别领别局、泾州丝局、雍州丝局、定州紬绫局四局丞。右尚方,又别领别局丞。司染署,又别领京坊、河东、信都三局丞。诸冶东道,又别领滏口、武安、白间三局丞。诸冶西道,又别领晋阳冶、泉部、大邗、原仇四局丞。甄官署,又别领石窟丞。
北周
北周仿周官置太府中大夫,掌贡赋、货贿,统太府上士、平准、外府诸士,而属于大冢宰。按《杜佑·通典》:周官有太府下大夫,掌贡赋之贰,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贿于受藏之府。后周有太府中大夫,掌贡赋货贿,以供国用,属大冢宰。
太府丞:于周官为太府上士之任,后周曰太府上士。周官有货人中士、下士,主平定物价。后周曰平准中士、下士。
周官有职币上士、中士,掌邦财之币;又外府中士,主泉藏;有玉府,掌王之金玉、兵器之藏;内府中士,主货贿;职内上士,主泉货所入。后周曰外府中士、下士。
隋
隋仍置太府寺卿统左右藏、尚方诸署。按《隋书·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内侍省太府寺,太府寺置卿、少卿各一人,丞六人,主簿四人,录事四人。太府寺统左藏、左尚方、内尚方、右尚方、司染、右藏、黄藏、掌冶、甄官等署。各置令、丞等员。
〈注〉令、二人。左、右尚方则加至二人,黄藏则惟置一人。丞四人。左尚则八人,右尚则六人,黄藏则一人。
太府卿正三品上阶,少卿从三品上阶,丞正七品,左尚方、右尚方、司染署令正八品,右藏、黄藏掌冶署令正八品上阶,甄官署令正八品,左尚方、右尚方、司染署丞正九品,右藏、黄藏掌冶署丞从九品上阶,甄官署丞从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设殿内省掌诸供奉,分太府寺为少府监。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炀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品自第一至于第九,唯置正从,而除上下阶。分门下、太仆二司,取殿内监名,以为殿内省。分太府寺为少府监。
殿内省置监、正四品。少监、从四品。丞、从五品。各一人,掌诸供奉。又有奉车都尉十二人,掌进御舆马。统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等六局,各置奉御二人,正五品。皆置直长,以贰之。正七品。尚食直长六人,又有食医员。尚药直长四人,又有侍御医、司医、医佐员。尚衣即旧御府也,改名之,有直长四人。尚舍即旧殿中局也,改名之,有直长八人。尚乘局置左右六闲:一左右飞黄闲,二左右吉良闲,三左右龙媒闲,四左右騊駼闲,五左右駃騠闲,六左右天苑闲。有直长十四人,又有奉乘十人。尚辇有直长四人,又有掌辇六人。光禄已下八寺卿,皆降为从三品。少卿各加置二人,为从四品。诸寺上署令,并增为正六品,中署令为从六品,下署令为正七品。始开皇中,署司唯典掌受纳,至是署令为判首,取二卿判。丞唯知勾检。令阙,丞判。太府寺既分为少府监,但管京都市五署及平准、左右藏等,凡八署。京师东市曰都会,西市曰利人。东都东市曰丰都,南市曰大同,北市曰通远。及改诸令为监,唯市署曰令。
少府监置监,从三品,少监,从四品,各一人。丞从五品,二人。统左尚、右尚、内尚、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复改监、少监为令、少令。并司织、司染为织染署,废铠甲、弓弩二署。
唐
唐制以殿中省掌服御之事,分治诸局,以太府寺掌财货、廪藏、贸易诸务;以少府寺掌百工技巧之政,而各统治诸署。按《唐书·百官志》:殿中省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五品上。监掌天子服御之事。其属有六局,曰尚食、尚药、尚衣、尚乘、尚舍、尚辇。少监为之贰。凡听朝,率属执伞扇列于左右;大朝会、祭祀,则进爵;行幸,则侍奉仗内、骖乘,百司皆纳印而藏之,大事听焉,有行从百司之印。左右仗厩:左曰奔星,右曰内驹。两仗内有六厩:一曰左飞,二曰右飞,三曰左万,四曰右万,五曰东南内,六曰西南内。园苑有官马坊,每岁河陇群牧进其良者以供御。六闲马,以殿中监及尚乘主之。武后万岁通天元年,置仗内六闲:一曰飞龙,二曰祥麟,三曰凤苑,四曰鹓鸾,五曰吉良,六曰六群,亦号六厩。以殿中丞检校仗内闲厩,以中官为内飞龙使。圣历中,署闲厩使,以殿中监承恩遇者为之,分领殿中、太仆之事,而专掌舆辇牛马。自是,宴游供奉,殿中监皆不豫。开元初,闲厩马至万馀匹,骆驼、巨象皆养焉。以驼、马隶闲厩,而尚乘局名存而已。闲厩使押五坊,以供时狩:一曰雕坊,二曰鹘坊,三曰鹞坊,四曰鹰坊,五曰狗坊。侍御尚医二人,正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
〈注〉武德元年,改殿内监曰殿中省。龙朔二年,曰中御府,监曰太监,丞曰大夫。有令史四人,书令史十一人,左右仗、千牛各十人,掌固、亭长各八人。旧有天藏府,开元二十二年省。
进马五人,正七品上。掌大陈设,戎服执鞭,居立仗马之左,视马进退。
〈注〉天宝八载,罢南衙立仗马,因省进马;十二载复置,乾元后又省,大历十四年复。
尚食局奉御二人,正五品下;直长五人,正七品上。诸奉御、直长,品皆如之。食医八人,正九品下。奉御长储供,直长为之贰。进御必辩时禁,先尝之;飨百官宾客,则与光禄视品秩而供;凡诸陵月享,视膳乃献。
〈注〉龙朔二年,改尚食局曰奉膳局,诸局供御皆曰大夫。有书令史二人,书吏五人,主食十六人,主膳八百四十人,掌固八人。
尚药局奉御二人,直长二人。掌和御药、诊视。凡药供御,中书、门下长官及诸卫上将军各一人,与监、奉御涖之。药成,医佐以上先尝,疏本方,具岁月日,涖者署奏;饵日,奉御先尝,殿中监次之,皇太子又次之,然后进御。太常每季阅送上药,而还其朽腐者。左右羽林军,给药;飞骑、万骑病者,颁焉。
〈注〉龙朔二年,改尚药局曰奉医局。有按摩师四人,咒禁师四人,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直官十人,主药十二人,药童三十人,合口脂匠一人,掌固四人。
侍御医四人,从六品上。掌供奉诊候。
司医五人,正八品下;医佐十人,正九品下。掌分疗众疾。
〈注〉皆贞观中置。
尚衣局奉御二人,直长四人,掌供冕服、凡案。祭祀,则
奉镇圭于监,而进于天子;大朝会,设案。
〈注〉龙朔二年,改尚衣局曰奉冕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
尚舍局奉御二人,直长六人,掌殿庭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汛扫。行幸,则设三部帐幕,有古帐、大帐、次帐、小次帐、小帐凡五等,各三部;其外,则蔽以排城。大朝会,设黼扆,施蹑席,薰垆。朔望,设幄而已。
〈注〉龙朔二年,改尚舍局曰奉扆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旧有给使百二十人,掌供御汤沐、灯烛、杂使,贞观中省。
尚乘局奉御二人,直长十人,掌内外闲厩之马。左右六闲:一曰飞黄,二曰吉良,三曰龙媒,四曰騊駼,五曰駃騠,六曰天苑。凡外牧岁进良马,印以三花、飞凤之字。飞龙厩日以八马列宫门之外,号南衙立仗马,仗下,乃退。大陈设,则居乐县之北,与象相次。
〈注〉龙朔二年,改尚乘局曰奉驾局,有书令史六人,书吏十四人,直官二十人,习驭五百人,掌闲五千人,典事五人,兽医七十人,掌固四人。习驭,掌调六闲之马;掌闲,掌饲六闲之马,治其乘具鞍辔;典事,掌六闲刍粟。太宗置司廪,司库;高宗治习驭、兽医。
司廪、司库各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闲槁秸出纳。奉乘十八人,正九品下。掌饲习御马。
尚辇局奉御二人;直长三人;尚辇二人,正九品下。掌舆辇、伞扇,大朝会则陈于庭,大祭祀则陈于庙,皆伞二、翰一、扇一百五十有六,既事而藏之。常朝则去扇,左右留者三。
〈注〉龙朔二年,改尚辇局曰奉舆局。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七辇主辇各六人,掌扇六十人,掌翰三十人,掌辇四十二人,奉舆十五人,掌固六人。掌扇、掌翰,掌执伞扇、纸笔砚杂供奉之事;掌辇,掌率主辇以供其事。高宗置掌翰。
太府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财货、廪藏、贸易,总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凡四方贡赋、百官俸䄮,谨其出纳。赋物任土所出,定精粗之差,祭祀币帛皆供焉。
〈注〉龙朔二年,改太府寺曰外府寺。卿曰正卿,少卿曰大夫。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府寺。中宗即位,复曰太府寺。有府二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
丞四人,从六品上。掌判寺事。凡元日、冬至以方物陈于庭者,受而进之。会赐及别敕六品以下赐者,给于朝堂。以一人主左、右藏署帐,凡在署为簿,在寺为帐,三月一报金部。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钞目,句检稽失,平权衡度量,岁以八月印署,然后用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两京诸市署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市肆皆建标筑土为候,禁榷固及参市自殖者。凡市,日中击鼓三百以会众,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而散。有果毅巡。迣平货物为三等之直,十日为簿。车驾行幸,则立市于顿侧互市,有卫士五十人,以察非常。
〈注〉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左藏署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掌钱帛、杂綵。天下赋调,卿及御史监阅。
〈注〉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十二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监事四人。掌金玉、珠宝、铜铁、骨角、齿毛、綵画。
〈注〉有府五人,史十二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二人,从八品下;监事五人。掌平籴、仓储、出纳。
〈注〉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五人,掌固六人。显庆三年,置署。武后时,东郊亦置署。
少府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掌百工技巧之政。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诸冶、铸钱、互市等监。供天子器御、后妃服饰及郊庙圭玉、百官仪物。凡武库袍襦,皆识其轻重乃藏之,冬至、元日以给卫士。诸州市牛皮、角以供用,牧畜角、著、脑、革悉输焉。细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槊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弁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技,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皆物勒工名。丞六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给五署所须金石、齿革、羽毛、竹木,所入之物,各以名数州土为籍。工役众寡难易有等差,而均其劳逸。主簿二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注〉武德初,废监,以诸署隶太府寺。贞观元年复置。龙朔二年改曰内府监,武后垂拱元年曰尚方监。有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计史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五千二十九人,绫锦坊巧儿三百六十五人,内作使绫匠八十三人,掖庭绫匠百五
十人,内作巧儿四十二人,配京都诸司诸使杂匠百二十五人。
中尚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掌供郊祀圭璧及天子器玩、后妃服饰彫文错綵之制。凡金木齿革羽毛,任土以时而供。赦日,树金鸡于仗南,竿长七丈,有鸡高四尺,黄金饰首,衔绛幡长七尺,承以綵盘,维以绛绳,将作监供焉。击扛鼓千声,集百官、父老、囚徒。坊小儿得鸡首者官以钱购,或取绛幡而已。岁二月,献牙尺;寒食,献毬;五月,献绶带;夏至,献雷车;七月,献钿针;腊日,献口脂;唯笔、琴瑟弦月献;金银暨纸非旨不献。制鱼袋以给百官;蕃客赐宝钿带鱼袋,则授鸿胪寺丞、主簿。监作四人,从九品下。凡监作,皆同品。
〈注〉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唐改内尚方署曰中尚方署。武后改少府监曰尚方监,而中左右尚方、织染方、掌冶方五署,皆去方以避监。自是不改矣。有金银作坊院。
左尚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掌供翟扇、盖伞、五路、五副、七辇、十二车,及皇太后、皇太子、公主、王妃、内外命妇、王公之车路。凡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杂作,皆领之。监作六人。
〈注〉有府七人,史二十人,典事十八人,掌固十四人。
右尚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供十二闲马之辔。每岁取于京兆、河南府,加饰乃进。凡五品三部之帐,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履舄,皆儗其用,皮毛之工亦领焉。监作六人。
〈注〉有府七人,史二十人,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
织染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供冠冕、组绶及织纴、色染。锦、罗、纱、縠、绫、紬、絁、绢、布,皆广尺有八寸,四丈为疋。布五丈为端,绵六两为屯,丝五两为絇,麻三斤为綟。凡绫锦文织,禁示于外。高品一人专莅之,岁奏用度及所织。每掖庭经锦,则给酒羊。七月七日,祭杼。监作六人。
〈注〉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
掌冶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范镕金银铜铁及涂饰琉璃玉作。铜铁人得采,而官收以税,唯镴官市。边州不置铁冶,器用所须,皆官供。诸冶成器,上数于少府监,然后给之。监作二人。
〈注〉有府六人,史十二人,典事二十三人,掌固四人。
诸冶监令各一人,正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掌铸兵农之器,给军士、屯田居民,唯兴农冶颛供陇右监牧。监作四人。
〈注〉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一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太原冶,减监作二人。
诸铸钱监监各一人,副监各二人,丞各一人。以所在都督、刺史判焉;副监,二佐;丞,以判司;监事以参军及县尉为之。监事各一人。
〈注〉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四人,典事各五人。凡铸钱有七监,会昌中,增至八监,每道置铸钱坊一。大中初,三监废。
互市监每监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蕃国交易之事。
〈注〉隋以监隶四方馆。唐隶少府。贞观六年,改交市曰互市监,副监曰丞,武后垂拱元年曰通市监。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价人四人,掌固八人。
辽
辽制南北宣徽院分掌御前祗应之事,奉宸司掌供奉宸御,殿中司设监丞,统诸局奉御。而太府、少府各设太监、少监、丞、主簿等员。按《辽史·百官志》:辽国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初,太祖分迭剌夷离菫为北、南二大王,谓之北、南院。宰相、枢密、宣徽、林牙,下至郎君、护卫,皆分北、南院其实所治皆北面之事。
宣徽北院。太宗会同元年置,掌北院御前祇应之事。北院宣徽使
知北院宣徽事
北院宣徽副使
同知北院宣徽事
宣徽南院。会同元年置,掌南院御前祗应之事。南院宣徽使
知南院宣徽事
南院宣徽副使
同知南院宣徽事
北面御帐官 奉宸司。掌供奉宸御之事。官名未详南面朝官 辽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乃用唐制,复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
殿中司。
殿中监。圣宗开泰元年见殿中高可恒。
殿中丞尚舍局。见《辽朝杂礼》。
奉御
尚乘局奉御
尚辇局奉御
尚食局奉御
尚衣𡱈奉御太府监职名总目:
太监
少监
监丞
主簿
少府监职名总目:
太监。兴宗景福元年见少府监马惮。
少监。兴宗重熙十七年见将作少监王企。
监丞
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