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六卷目录
国子监部汇考一
有虞氏〈帝舜一则〉
周〈总一则〉
汉〈总一则 成帝阳朔一则〉
后汉〈总一则 世祖建武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晋〈总一则〉
宋〈总一则〉
南齐〈总一则〉
梁〈总一则〉
陈〈总一则〉
北魏〈道武帝天兴一则 孝文帝太和二则 宣武帝正始一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总一则〉
辽〈总一则 道宗清宁一则〉
有虞氏〈帝舜一则〉
周〈总一则〉
汉〈总一则 成帝阳朔一则〉
后汉〈总一则 世祖建武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晋〈总一则〉
宋〈总一则〉
南齐〈总一则〉
梁〈总一则〉
陈〈总一则〉
北魏〈道武帝天兴一则 孝文帝太和二则 宣武帝正始一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总一则〉
辽〈总一则 道宗清宁一则〉
官常典第三百八十六卷
国子监部汇考一
有虞氏
帝舜元载命夔典乐,教胄子。按《书经·舜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孔传〉胄,长也,谓元子以下,至卿大夫子弟,以歌诗蹈之舞之,教长国子中和,祇庸孝友,教之正直而温和,宽弘而能庄栗,刚失之虐,简失之傲,教之以防其失,谓诗言志,以导之歌,咏其义以长其言,声谓五声,宫商角徵羽,律谓六律,六吕,十二月之音气,言当依声律以和乐,伦理也。八音能谐理不错夺,则神人咸和,命夔使勉之石磬也。〈疏〉《周礼·大司乐》云: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言乐之感人,能成中和,祗庸孝友之六德也。
按《通鉴前编》:虞帝舜元载春正月元日,帝格于文祖,践天子位于蒲阪,以土德王,咨二十有二人。
周
周制以大司成掌教国子,《周礼》地官,师氏教之以德,保氏教之以艺。春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帅其属以分教子弟,而夏官诸子则考艺而进退之。按《礼记》:文王世子,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皆于东序,小乐正学干,大胥赞之,籥师学戈,籥师丞赞之,胥鼓南。
〈陈注〉士即王制所谓司徒,论俊选而升于学之士也。四人皆乐官之属。胥,大胥也。南,南夷之乐也。《周礼》旄人教国子,南夷乐之,时大胥则击鼓,以节其音曲。
春诵,夏弦,大师诏之,瞽宗秋学礼,执礼者诏之,冬读书,典书者诏之,礼在瞽宗,书在上庠。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于东序。
〈陈注〉瞽宗,殷学名。上庠,虞学名。周有天下,兼立虞夏殷周之学也。祭是一事,养老乞言是一事,合语是一事,其间各有威仪容节,皆须小学正诏教之于东序也。
大乐正学舞干戚,语说命乞言,皆大乐正授数,大司成论说在东序。凡侍坐于大司成者,远近间三席,可以问,终则负墙,列事未尽不问。
〈陈注〉大乐正,教世子及士,以舞干戚之容节,及合语之说,与乞言之礼。此三者,皆大乐正授之以篇章之数,于是大司成之,官于东序,而论说此受教者,义理之浅深,才能之优劣也。席,广三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三席所谓函丈也。问终却就后席,背负墙壁而坐,以避后来问事之人。
按《周礼》:地官、司徒、教官之属,师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师,教人以道者之称。
师氏掌以美诏王。
〈注〉告王以善道也。文王世子曰:师也者,教之以事而谕诸德者也。
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
〈注〉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至德中和之德,覆焘持载,含容者也。敏德仁义,顺时者也。孝德尊祖爱亲,守其所以生者也。孝在三德之下,三行之上,德有广于孝,而行莫尊焉。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师氏教之,而世子亦齿焉。学君臣父子长幼之道。
居虎门之左,司王朝。
〈注〉虎门,路寝门也。王日视朝于路寝门外,画虎焉,
以明勇猛于守宜也。司犹察也,察王之视朝,若有善道可行者,则当前以诏王。
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
〈注〉教之者,使识旧事也。中,中礼者也。失,失礼者也。
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
〈注〉贵游,子弟王公之子弟游,无官司者。杜子春云:游当为犹,言虽贵犹学。
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
〈注〉举犹行也,故书举为与。杜子春云:当为与,谓王与会同丧纪之事。
听治亦如之。
〈注〉谓王举于野外,以听朝。
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且跸。
〈注〉兵服旃布弓剑不同也。门外,中门之外,跸止行人不得迫王宫也。
朝在野外,则守内列。
〈注〉内列蕃营之在内者也,其属亦帅四夷之隶,守之如守王宫。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注〉保,安也,以道安人者也。
保氏掌谏王恶。
〈注〉谏者,以礼义正之。文王世子曰: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
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
〈注〉养国子以道者,以师氏之德行审谕之,而后教之以艺仪也。五礼,吉凶宾军嘉也。六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郑司农云: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也。五驭,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九数,方田、粟末、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句股也。祭祀之容,穆穆皇皇,宾客之容,严恪矜庄,朝廷之容,济济跄跄,丧纪之容,涕涕翔翔,军旅之容,阚阚仰仰,车马之容,颠颠堂堂。郑元谓:祭祀之容齐齐皇皇,宾客之容,穆穆皇皇,朝廷之容,济济翔翔,丧纪之容,累累颠颠,军旅之容,暨暨詻詻,车马之容,匪匪翼翼。
春官宗伯,礼官之属。大司乐中大夫二人,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大司乐,乐官之长。
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
〈注〉郑司农云:均调也。乐师主调其音,大司乐主受此成事,已调之乐。郑元谓董仲舒云:成均,五帝之学,成均之法者,其遗礼可法者。国之子弟,公卿大夫之子弟,当学者,谓之国子。文王世子曰:于成均以及取爵于上尊,然则周人立此学之宫。
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
〈注〉道多才艺者,德能躬行者,若舜命夔典乐,教胄子是也。死则以为乐之祖神而祭之。郑司农云:瞽,乐人,乐人所共宗也。或曰:祭于瞽宗,祭于庙中,《明堂位》曰:瞽宗,殷学也。泮宫,周学也。以此观之,祭于学宫中。
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
〈注〉中犹忠也,和刚柔适也。祗敬,庸有常也。善父母曰孝,善兄弟曰友。
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
〈注〉兴者以善物喻善事,道读曰导,导者言古以剀今也。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发端曰言,答述曰语。
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㲈、大夏、大濩、大武。
〈注〉此周所存六代之乐。黄帝曰:云门、大卷、大咸、咸池、尧乐也。大㲈,舜乐也。大夏,禹乐也。大濩,汤乐也。大武,武王乐也。
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太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磬,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示,再变而致赢物,及山林之示,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示,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示,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说A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磬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以声展之,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帅国子而舞。
〈订义〉郑锷曰:奏夏之时,又帅国子而舞,以形容之。易氏曰:舞所以宣导其和。王昭禹曰: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故凡乐事用舞,则帅国子而舞。
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驺虞,诏诸侯以弓矢舞,王大食,三侑,皆令奏钟鼓,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令去乐,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凡国之大忧,令弛县,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
〈注〉谓以年幼少时教之舞。《内则》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
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
〈注〉故书皇作。郑司农云:帗舞者全羽,羽舞者析羽,皇舞者以羽冒覆头上,衣饰翡翠之。羽旄舞者氂牛之尾,干舞者兵舞,人舞者手舞。社稷以帗,宗庙以羽,四方以皇,辟廱以旄,兵事以干,星辰以人舞。读为皇,书亦或为皇。郑元谓:帗析五采缯,今灵星舞子持之是也。皇杂五采羽,如凤皇色,持以舞。人舞无所执,以手袖为威仪,四方以羽。宗庙以人,山川以干,旱暵以皇。
教乐仪,行以肆夏,趋以采荠,车亦如之,环拜,以钟鼓为节。
〈注〉《教乐仪》:教王以乐出入于大寝,朝廷之仪,肆夏采荠皆乐名。或曰皆逸诗。谓人君行步,以肆夏为节,趋疾于步,则以采荠为节。若今时行礼于太学,罢出以鼓陔为节。环,谓旋也。拜,直拜也。郑元谓:行者谓于大寝之中,趋谓于朝廷。《尔雅》曰:堂上谓之行,门外谓之趋。然则王出既服至堂,而肆夏作出路门,而采荠作其反入,至应门路门亦如之,此谓步迎宾客,王如有车出之事,登车于大寝西阶之前,反降于阼阶之前。《尚书传》曰:天子将出,撞黄钟之钟,右五钟皆应。入则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太师于是奏乐。
凡射,王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大夫以采蘋为节,士以采蘩为节。
〈注〉驺虞、采蘋、采蘩,皆乐章名。在《国风·召南》惟狸首,在《乐记·射义》曰:驺虞者,乐官备也。狸首者,乐会时也。采蘋者,乐循法也。采蘩者,乐不失职也。是故天子以备官为节,诸侯以时会为节,卿大夫以循法为节,士以不失职为节。郑司农说以大射礼曰乐正,命太师曰奏狸首,间若一太师不兴许诺,乐正反位奏狸首,以射狸首曾孙。
凡乐,掌其序事,治其乐政。
〈注〉序事次序用乐之事。
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
〈注〉小事小祭祀之事。
凡乐成则告备。
〈注〉成谓所奏一竟,书曰箫韶九成,燕礼曰太师告于乐正,曰正歌备。
诏来瞽皋舞。
〈注〉郑司农云:瞽当为鼓,皋当为告。呼击鼓者,又告当舞者,持鼓与舞俱来也。鼓字或作瞽,诏来瞽或曰来敕也。敕尔瞽,率尔众工,奏尔悲诵,肃肃雍雍,毋怠毋凶。郑元谓:诏来瞽诏,视瞭扶瞽者来入也。皋之言号,告国子当舞者舞。
及彻,帅学士而歌彻。
〈注〉学士,国子也。郑司农云:谓将彻之时,自有乐故帅学士而歌彻。
令相。
〈注〉令视瞭扶工。郑司农云:瞽师盲者,皆有相道之者。
飨食诸侯,序其乐事,令奏钟鼓,令相,如祭之仪,燕射,帅射夫以弓矢舞。
〈注〉射夫,众耦也。故书燕为舞。帅为率,射夫为射矢。郑司农云:舞当为燕,率当为帅,射矢书亦或为射夫。
乐出入,令奏钟鼓。
〈注〉乐出入,谓笙歌舞者及其器。
凡军大献,教恺歌,遂倡之。
〈注〉郑司农云:乐师主倡也。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
十人。
〈注〉胥有才知之称。《礼记·文王世子》曰:小乐正学于大胥佐之。
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
〈注〉郑司农云:学士谓卿大夫诸子学舞者,版籍也,大胥主此籍以待,当召聚学舞者,乡大夫之诸子,则按此籍以召之。
春,入学,舍采合舞。
〈注〉春始以学士入学宫,而学之合舞,等其进退,使应节奏。郑司农云:舍采谓舞者皆持芬香之采,或曰古者士见于君,以雉为贽。见于师,以菜为贽。菜直谓疏食菜羹之菜,或曰学者皆人君卿大夫之子,衣服采饰舍采者,减捐解释,盛服以下其师也。月令仲春之月,上丁,命乐正习舞,释采。仲丁,又命乐正入学习乐。郑元谓:舍即释也,采读为菜,始入学,必释菜,礼先师也。菜蘋蘩之属。
秋,颁学合声。
〈注〉春使之学,秋颁其才艺,所为合声,亦等其曲折,使应节奏。
以六乐之会正舞位。
〈注〉大同六乐之节奏,正其位,使相应也。言为大合乐习之。
以序出入舞者。
〈注〉以长幼次之,使出入不纰错。
比乐官。
〈注〉比犹挍也。杜子春云:次比乐官也。郑大夫读比为庀,庀具也。录具乐官。
展乐器。
〈注〉展谓陈数之。
凡祭祀之用乐者,以鼓徵学士。
〈注〉击鼓以召之。文王世子曰:大昕鼓徵,所以警众。
序宫中之事。
小胥掌学士之徵令而比之,觥其不敬者。
〈注〉比犹挍也,不敬谓慢期不时至也。觥罚爵也,诗云兕觥其觓。
巡舞列,而挞其怠慢者。
〈注〉挞犹抶也,抶以荆扑。
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辨其声,凡县钟磬,半为堵,全为肆。
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视瞭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钟,南吕,函钟,小吕,夹钟,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订义〉郑锷曰:大师掌吹阴阳之管,以和乐。又教六诗,夫诗之六义,彼人安能通知,以教人耶。康成以为,教瞽矇,彼为瞽矇者,安能有六德以为本耶。愚谓是说康成之失也。以理推之,盖教国子以歌六诗耳。彼疑国子不当学诗于乐工,殊不知古者作乐,必歌诗以为音,风赋比兴雅颂,皆所歌之音。知音调之高下,惟大师耳。国子不学于大师,而谁学耶。大司乐能教之以其义,大师能教之以其音,故曰教六诗。
以六德为之本。
〈订义〉郑锷曰:此六德乃大司乐所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之德,若以为教瞽矇,则彼贱工,讵可责以中和祗庸孝友之德哉。王昭禹曰:君子之学诗,岂徒诵其空言。要之本于德而已。
以六律为之音。
〈订义〉郑锷曰:六德为之本,所以成其性。六律为之音,所以和其声。大司乐之教施于前,然后太师之教行于后。康成又谓,以律视其人为之音,乃引子贡问师乙以己宜歌之事为證。子贡所论者人之性,非论六律为音之义,亦康成之失。黄氏曰:声成文,谓之,音不以六律,音不可得而正也。王氏曰:以六德为之本,故虽变犹止乎礼义。以六律为之音,则书所谓声依永律和声也。
籥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
〈订义〉郑锷曰:执羽所以为容,籥所以为声。王氏曰:籥如篴,三孔,主中声,而上下律吕于是乎生。易氏曰:成周乐舞之制,有文舞,有武舞。文舞羽籥,籥师掌之。武舞干戈,司干掌之。然文舞未尝无干,故舜兼取乎干羽。武舞未尝无羽,故诗言万舞,及于执籥秉翟,是知文舞干不胜羽,武舞羽不胜干,此籥师之教国子,所以专言舞羽吹籥欤。王氏详说曰:周之祭祀有三重,献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声,歌舞莫重于舞宿夜。宿夜,武舞之曲名,籥师所教者,止于
舞羽吹籥,祭祀宾客,飨食所用,亦止于鼓用籥,抑何略于武舞耶。曰籥师所掌者,舞之教,司干所掌者,舞之器。文王世子曰:小学正学干大胥赞之,籥师学戈籥师丞赞之,是籥师未尝不预于学戈,何止于羽籥之教。又曰:然后舍菜不舞,不授器,是舞器未尝不为羽籥,何止于干戈之器,周公于籥师言教,于司干言掌,又所以见周家太平之治,以文舞为教也。
夏官司马、政官之属,诸子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诸子掌国子之倅,掌其戒令,与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国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于太子,惟所用之,若有兵甲之事,则授之车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军法治之,司马弗正,凡国正弗及。
〈注〉国子者,是公卿大夫之副贰,戒令致于太子之事,教治修德,学道也。位朝位,军法,百人为卒,五人为伍,国子属太子司马,虽有军事,不赋之。
又
凡国之政事,国子存游倅,使之修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
〈注〉游倅,倅之未仕者,学,太学也。射,射宫也。王制曰: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
汉
汉承秦,置博士,后置五经博士,皆属于太常。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博士属焉。
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十二人。
成帝阳朔二年,诏举可充太学博士者。
按《汉书·成帝本纪》: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视。九月,奉使者不称。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后汉
后汉设五经博士祭酒以教弟子,掌承问对,皆统于太常。按《后汉书·百官志》: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
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兴转为祭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严、颜氏。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本四百石,宣帝增秩。
〈注〉胡广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
世祖建武五年,初起太学。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五年冬十月,初起太学。车驾还宫,幸太学,赐博士弟子各有差。
献帝初平四年,幸永福城门,观太学行礼。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初平四年冬十月,太学行礼,车驾幸永福城门,临观其仪,赐博士以下各有差。
晋
晋置国子祭酒博士助教,而隶于太常。按《晋书·职官志》:太常,有博士、员,又统太学诸博士、祭酒。
晋初承魏制,置博士十九人。及咸宁四年,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及江左初,减为九人。元帝末,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孝武太元十年,损国子助教员为十人。
宋
宋仍晋设国子祭洒,统博士助教,而隶于太常。按《宋书·百官志》:国子祭酒一人,国子博士二人,国子助教十人。《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官》、《仪礼》、《春秋左氏传》、《公羊》、《谷梁》各为一经,《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经,助教分掌。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即今国子祭酒也。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晋初助教十一人,江左以来,损其员。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南齐
南齐设总明观祭酒,后建国学,仍为国子祭酒,又隶于太常。按《南齐书·百官志》:太常博士,谓之太学博士;国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国学,祭酒准诸曹尚书,博士准中书郎,助教准南台御史。选经学为先。若其人难备,给事中以还明经者,以本位领。其下典学二人,三品,准太常主簿;户曹、仪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礼吏八人,六品;保学医二人;威仪二人。其夏,国讳废学,有司奏省助教以下。永明三年,立学,尚书令王俭领祭酒。八年,国子博士何引单为祭酒,疑所服,陆澄等皆不能据,遂以元服临试。月馀日,博议定,乃服朱衣。
总明观祭酒一人;太始六年,以国学废,初置总明观,元、儒、文、史四科,科置学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干一人,门吏一人,典观吏二人。建元中,掌治五礼。永明三年,国学建,省。
梁
梁仍设国学祭酒,统博士助教,而属于太常。按《隋书·百官志》:梁国学,有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太常博士八人。又有限外博士员。天监四年,置五经博士各一人。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大同七年,国子祭酒到溉等,又表立正言博士一人,位视国子博士。置助教二人。天监七年,徐勉为吏部尚书,定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国子祭酒,为十三班。太学博士、国子助教,为二班。又国子典学,为三品蕴位。
陈
陈承梁,仍置国子祭酒,统诸博士助教。按《隋书·百官志》:陈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国子祭酒秩二千石,品第三,国子博士千石,品第四,五经博士六百石,品第六,太学博士、国子助教六百石,品第八。
北魏
道武帝天兴二年,初令《五经》诸书各置博士,国子学生员三十人。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云云。
孝文帝太和 年,诏议官制定国子祭酒等官阶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国子祭酒第四品上,国子博士、太学祭酒从第五品上,太学博士第六品中,国子学生第七品中,太学典录从第七品下,太学助教第八品中。
太和二十三年,以复次职令,更定国子祭酒以下阶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高祖复次职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为永制。国子祭酒从第三品,国子博士第五品上阶,太学博士、国子助教从第七品,四门小学博士第九品上阶。
宣武帝正始四年,诏建国学。
按《魏书·世宗本纪》:正始四年夏六月己丑,诏曰:高祖德格两仪,明并日月,播文教以怀远人,调礼学以旌㒞造;徙县中区,光宅天邑,总霜露之所均,一姬卜于洛涘。戎缮兼兴,未遑儒教。朕纂承鸿绪,君临宝历,思模圣规,述遵先志。今天平地宁,方隅无事,可敕有司准访前式,置国子,立太学,树小学于四门。
北齐
北齐始于九卿之外别设国子寺,有祭酒,以统博士、助教之属,不隶于太常。按《隋书·百官志》:后齐国子寺,掌训教胄子。祭酒一人,亦置功曹、五官、主簿、录事员。领博士五人,助教十人,学生七十二人。太学博士十人,助教二十人,太学生二百人。四门学博士二十人,助教二十人,学生三百人。
北周
北周太学置博士、助教之属。按《杜佑·通典》:后周置太学博士下大夫六人,助教上士二十人。
隋
隋仍特设国子寺,以祭酒统博士、助教之属。按《隋书·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国子寺,国子寺元隶太常。祭酒,一人。属官有主簿、录事。各一人。统国子、太学、四门、书算学,各置博士、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助教、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学生国子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各三百六十人,书四十人,算八十人。等员。国子祭酒为从三品,国子博士为正五品上阶,太学博士、国子助教为从七品,四门博士为从八品上阶,太学助教为正九品上阶,四门助教、书算学博士为从九品,又有流内视品十四等、国子学生为视从七品,太学生为视从八品。
文帝开皇十三年,国子寺罢隶太常,又改寺为学。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云云。
炀帝大业三年,依旧置国子祭酒,加置司业及丞,并更定官品。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炀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国子监依旧置祭酒,加置司业一人,从四品,丞三人,加为从六品。并置主簿、录事各一人。国子学置博士,正五品,助教,从七品,员各一人。学生无常员,太学博士、助教各二人,学生五百人。先是仁寿元年,省国子祭酒、博士,置太学博士员五人,为从五品,总知学事。至是太学博士降为从六品。
唐
唐始特设国子监,以祭酒、司业总博士、助教、直讲之属。按《唐书·百官志》:国子监,祭酒一人,从三品;司业二人,从四品下。掌儒学训导之政,总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凡七学。天子视学,皇太子齿胄,则讲义。释奠,执经论议,奏京文武七品以上观礼。凡授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兼习《孝经》、《论语》、《老子》,岁终,考学官训导多少为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每岁,七学生业成,与司业、祭酒莅试,登第者上于礼部。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局督监事。七学生不率教者,举而免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注〉武德初,以国子监曰国子学,隶太常寺,贞观二年复曰监。龙朔二年,改国子监曰司成馆,祭酒曰大司成,司业曰少司成。咸亨元年复曰监。垂拱元年,改国子监曰成均监。有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国子监,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各六十人,暇则习隶书、《国语》、《说文》、《字林》、《三仓》、《尔雅》。每岁通两经。求仕者,上于监;秀才、进士亦如之。学生以长幼为序,习正业之外,教吉、凶二礼,公私有事则相仪。
〈注〉龙朔二年,改博士曰宣业。有大成十人,学生八十人,典学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助教五人,从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经教授。
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经术讲授。
五经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经之学教国子。《周易》、《尚书》、《毛诗》、《左氏春秋》、《礼记》为五经,《论语》、《孝经》、《尔雅》不立学官,附中经而已。
太学,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从七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每经百人。
〈注〉有学生七十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广文馆,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领国子学生业进士者。
〈注〉有学生六十人,东都十人。天宝九载,置广文馆,有知进士助教,后罢知进士之名。
四门馆,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从八品上;直讲四人。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为生及庶人子为俊士生者。
〈注〉有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五十人。
律学,博士三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律令为颛业,兼习格式法例。
〈注〉隋,律学隶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初,隶国子监,寻废;贞观六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大理寺;龙朔二年复置。有学生二十人,典学二人。元和初,东都置学生五人。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石经、《说文》、《字林》为颛业,兼习馀书。
〈注〉武德初,废书学,贞观二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秘书省,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二人,东都学生三人。
算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业:《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缀术》、《缉古》为颛业,兼习《记遗》、《三等数》。凡六学束脩之礼、督课、试举,皆如国子学;助教以下所掌亦如之。
〈注〉唐废算学,显庆元年复置,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一人,东都学生二人。
辽
辽设国子监,以祭酒统司业、监丞、主簿,而国子学则有博士、助教之职。按《辽史·百官志》:南面朝官,辽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乃用唐制,复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
国子监。上京国子监,太祖置。
祭酒
司业
监丞
主簿
国子学
博士。武白为上京国子博士。
助教。
道宗清宁六年夏六月丙寅,中京置国子监,命以时祭先圣先师。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