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四卷目录
留守部汇考
周〈武王一则 成王二则 康王一则〉
后汉〈总一则〉
晋〈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北魏〈孝文帝太和一则〉
北齐〈总一则〉
隋〈炀帝大业一则〉
唐〈总一则〉
后梁〈总一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七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一则 世宗嘉靖二则〉
皇清〈总一则〉
周〈武王一则 成王二则 康王一则〉
后汉〈总一则〉
晋〈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北魏〈孝文帝太和一则〉
北齐〈总一则〉
隋〈炀帝大业一则〉
唐〈总一则〉
后梁〈总一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七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一则 世宗嘉靖二则〉
皇清〈总一则〉
官常典第三百八十四卷
留守部汇考
周
武王十一年,命周平公治东都。按《竹书纪年》:武王十一年,王命周平公治东都。
〈注〉沈约按周平公,即周公之子,伯禽之弟。
成王七年,命周公留,后治洛。
按《书经·洛诰》: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复子明辟,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予乃引保,大相东土,其基作民明辟,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东,亦惟洛食,伻来以图,及献卜,王拜手稽首曰:公不敢不敬天之休,来相宅,其作周匹休,公既定宅,伻来,来视予卜休恒吉,我二人共贞,公其以予万亿年,敬天之休,拜手稽首诲言,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予齐百工,伻从王于周,予惟曰:庶有事,今王即命曰:记功,宗以功,作元祀,惟命曰:汝受命笃,弼丕视功载,乃汝其悉自教工,孺子其朋,孺子其朋,其往,无若火始燄燄,厥攸灼叙,弗其绝,厥若彝,及抚事如予,惟以在周工,往新邑,伻向即有僚,明作有功,惇大成裕,汝永有辞,公曰:已,汝惟冲子惟终,汝其敬识百辟享,亦识其有不享,享多仪,仪不及物,惟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凡民惟曰不享,惟事其爽侮。乃惟孺子,颁朕不暇,听朕教汝于棐民彝,汝乃是不蘉,乃时惟不永哉。笃叙乃正父,罔不若予,不敢废乃命,汝往敬哉。兹予其明农哉。彼裕我民,无远用戾,王若曰:公,明保予冲子,公称丕显德,以予小子,扬文武烈,奉答天命,和恒四方民,居师,惇宗将礼,称秩元祀,咸秩无文,惟公德明,光于上下,勤施于四方,旁作穆穆迓衡,不迷文武勤教,予冲子夙夜毖祀。王曰:公功棐迪笃,罔不若时。王曰:公,予小子其退即辟于周,命公后,四方迪乱,未定于宗礼,亦未克敉公功,迪将其后,监我士师工,诞保文武受民,乱为四辅。王曰:公定,予往已,公功肃将祗欢,公无困哉。我惟无斁其康事,公勿替刑,四方其世享,周公拜手稽首曰:王命予来,承保乃文祖受命民,越乃光烈考武王,弘朕恭,孺子来相宅,其大惇典殷献民,乱为四方新辟,作周恭先,曰:其自时中乂,万邦咸休,惟王有成绩,予旦以多子,越御事,笃前人成烈,答其师,作周孚先,考朕昭子刑,乃单文祖德,伻来毖殷,乃命宁,予以秬鬯二卣,曰明禋,拜手稽首休享,予不敢宿,则禋于文王武王,惠笃叙,无有遘自疾,万年厌于乃德,殷乃引考,王伻殷乃承叙,万年其永观朕子怀德,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王命作册,逸祝册,惟告周公其后,王宾,杀,禋,咸格,王入太室祼,王命周公后,作册,逸诰,在十有二月,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蔡传〉洛邑既定,周公遣使告卜史氏录之,以为洛诰。又并记其君臣答问,及成王命周公留治洛之事。按周公拜手稽首以下,周公授使者,告卜之辞也。王拜手稽首以下,成王授使者,复公之辞也。王肇称殷礼以下,周公教成王宅洛之事也。公明保予冲子以下,成王命公留后治洛之事也。王命予来以下,周公许成王留洛,君臣各尽其责难之辞也。伻来以下,成王锡命毖殷命宁之事也。戊辰以下,史又记其祭祀册诰等事,及周公居洛岁月久,近以附之,以见周公作洛之始终,而成王举祀发政之后,即归于周,而未尝都洛也。三月,周公摄政七年之三月也。
按《多士》: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王若曰:尔殷遗多士,弗吊,旻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我闻曰:上帝引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飨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祇,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丧,罔非有辞于罚,王若曰:尔殷多士,今惟我周王,丕灵承帝事,有命曰割殷,告敕于帝,惟我事不贰适,惟尔王家我适,予其曰:惟尔洪无度,我不尔动,自乃邑,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王曰:猷,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无违,朕不敢有后,无我怨,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今尔又曰:夏迪𥳑在王庭,有服在百僚,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尔于天邑商,予惟率肆矜尔,非予罪,时惟天命。王曰:多七,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今尔惟时宅尔邑,继尔居,尔厥有干有年于兹洛,尔小子,乃兴从尔迁。王曰:又曰时予,乃或言,尔攸居。
〈蔡传〉商民迁洛者,亦有有位之士,故周公洛邑初政,以王命总呼多士而告之。编书者,因以名篇,亦诰体也。今文古文,皆有。吴氏曰:方迁商民于洛之时,成周未作,其后王与周公患四方之远,鉴三监之叛,于是始作洛邑,欲徙周而居之。其曰:昔朕来自奄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者,述迁民之初也。曰: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者,言迁民而后作洛也。故洛诰一篇,始终皆无欲迁商民之意。惟周公既诰成王留治于洛之后,乃曰:伻来毖殷。又曰:王伻殷,乃承叙当时商民已迁于洛,故其言如此。愚谓武王已有都洛之志,故周公黜殷之后,以殷民反覆难制,即迁于洛。至是建成周,造庐舍,定疆场,乃诰命与之更始焉尔。此多士之所以作也。由是而推,则召诰攻位之庶,殷其已迁洛之民欤。不然,则受都今卫州也。洛邑,今西京也,相去四百馀里,召公安得舍近之友民,而役远之雠民哉。书序以为成周既成,迁殷顽民者,谬矣。吾固以为非孔子所作也。三月,成王祀洛次年之三月也。周公至洛久矣,此言初者,成王既不果迁,留公治洛,至是公始行治洛之事。故谓之初也。
成王 年,命君陈继尹东郊。
按《书经·君陈》: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兹东郊,敬哉。昔周公师保万民,民怀其德,往慎乃司,兹率厥常,懋昭周公之训,惟民其乂,我闻曰: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尔尚式时周公之猷训,惟日孜孜,无敢逸豫,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尔其戒哉。尔惟风,下民惟草,图厥政,莫或不艰,有废有兴。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尔有嘉谋嘉猷,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呜呼。臣人咸若时,惟良显哉。王曰: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宽而有制,从容以和,殷民在辟,予曰辟,尔惟勿辟,予曰宥,尔惟勿宥,惟厥中,有弗若于汝政,弗化于汝训,辟以止辟,乃辟,狃于奸宄,败常乱俗,三细不宥,尔无忿疾于顽,无求备于一夫,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简厥修,亦简其或不修,进厥良,以率其或不良,惟民生厚,因物有迁,违上所命,从厥攸好,尔克敬典在德,时乃罔不变,允升于大猷,惟予一人膺受多福,其尔之休,终有辞于永世。
〈蔡传〉君,陈臣名。〈大全〉郑氏曰:君,陈周公子葵,初王氏曰观篇中尔,尚式时,周公之猷训与毕命,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语意略同,不见君陈为周公之子,使是其子,则当如微子之命云。殷王元子,乃祖成汤康诰云。朕其弟,酒诰云,乃穆考文王蔡仲之命,云率乃祖文王之彝训,无若尔考之违王命,此书中命体,大抵然也。今不曰尔考周公,而但与毕命,同称周公,若言他人耳。周公以王叔父有大勋劳于天下,安有命其子以继父职,独无一语,及父子相继以宠之乎。吕氏曰:此篇戒敕之词,与毕命轻重不类,见君陈盖新进者也。
康王十二年六月壬申,命毕公保釐东郊。
按《书经·毕命》: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越三日壬申,王朝步自宗周,至于丰,以成周之众,命毕公保釐东郊,王若曰:呜呼。父师,惟文王,武王,敷大德于天下,用克受殷命,惟周公左右先王,绥定厥家,毖殷顽民,迁于洛邑,密迩王室,式化厥训,既历三纪,世变风移,四方无虞,予一人以宁,道有升降,政由俗革,不臧厥臧,民罔攸劝,惟公懋德,克勤小物,弼亮四世,正色率下,罔不祗师言,嘉绩多于先王,予小子垂拱仰成。王曰:呜呼。父师,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往哉。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弗率训典,殊厥并疆,俾克畏慕,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商俗靡靡,利口惟贤,馀风未殄,公其念哉。我闻曰:世禄之家,鲜克由礼,以荡陵德,实悖天道,敝化奢丽,万世同流,兹殷庶士,席宠惟旧,怙侈灭义,服美于人,骄淫矜侉,将由恶终,虽收放心,闲之惟艰,资富能训,惟以永年,惟德惟义,时乃大训,不由古训,于何其训。王曰:呜呼。父师,邦之安危,惟兹殷士,不刚不柔,厥德允修,惟周公克慎厥始,惟君陈克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终,三后协心,同底于道,道洽政治,泽润生民,四夷左衽罔不咸赖,予小子永膺多福,公其惟时成周,建无穷之基,亦有无穷之闻,子孙训其成式,惟又,呜呼。罔曰弗克,惟既厥心,罔曰民寡,惟慎厥事,钦若先王成烈,以休于前政。
按《书序》:康王命作册毕,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
〈孔传〉命为册书,以命毕公,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成定东周郊境,使有保护。
〈蔡传〉毕公尝相文王,故康王就丰,文王庙命之成周下都也。保安,釐理也。保釐即下文旌别淑慝之谓。盖一代之治,体一篇之宗要也。毕公代周公为太师也。
后汉
后汉以长安为旧都,仍设官如三辅故事。按《后汉书·百官志》: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武帝置三辅都尉各一人,讥出入,中兴建武六年,省
〈注〉古今注曰:六年八月,省都尉官。应劭曰:每有剧贼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
安帝以羌犯法,三辅有陵园之守,乃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皆置诸曹掾史。
〈注〉应劭汉官曰:盖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尚矣。《易》称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春秋三时务农,一时讲武。诗美公刘匪居匪康,人耕出战,乃裹糇粮,干戈载扬,四方莫当。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办,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鹊捕鹰鹯,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张角怀挟,妖伪遐迩摇荡,八州并发,烟炎绛天,牧守枭裂,流血成川。尔乃远徵三边,殊俗之兵,非我族类,忿鸷纵横,多僵良善,以为己功,财货粪土,哀夫民氓,迁流之咎,见出在兹,不教而战,是谓弃之。迹其祸败,岂虚也哉。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国威抑私力也。今虽四海残坏,王命未洽,可折冲压难,若指于掌,故置右扶风。《新论》曰:王莽时,置西海郡,令其吏皆百石,亲事一曰为四百石,二岁而迁补。
本注曰:诸曹略如公府曹,无东西曹。
〈注〉蔡质《汉仪》曰:河南尹掾出考,案与从事同。
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正门有亭长一人。主记室史,主录记书,催期会。无令史。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
〈注〉《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诸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部督邮史部掾二十六人,案狱仁恕三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循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按《前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师古曰:《三辅黄图》云:京兆在尚冠前街,东入故中尉府,冯翊在太上皇庙,西入右扶风。在夕阴街,北入故主爵府。长安以东为京兆,长陵以北为左冯翊,渭城以西为右扶风。
晋
怀帝永嘉六年春二月,大司马王浚承制,奉荀藩为晋台太尉。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五年夏六月丁酉,刘曜、王弥入京师。帝开华林园门,出河阴藕池,欲幸长安,为曜等所追及。帝蒙尘于平阳,刘聪以帝为会稽公。荀藩移檄州镇,以琅琊王为盟主。秋七月,大司马王浚承制假立太子,置百官,署征镇。六年春正月,帝在平阳。二月癸丑,镇东大将军、琅琊王睿上尚书,檄四方以讨石勒。大司马王浚移檄天下,称被中诏承制,以荀藩为太尉。按《荀勖传》:勖子藩,以从驾讨齐王囧勋,封西华县公。累迁尚书令。永嘉末,转司空,未拜而洛阳陷没,藩出奔密。王浚承制,奉藩为留台太尉。
悯帝建兴元年,诏太尉荀藩行留台事。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按《荀勖传》:勖子藩,悯帝为太子,委藩督摄远近。又勖子组,永嘉末,复为侍中,领太子太保。未拜,会刘曜、王弥逼洛阳,组与兄藩俱出奔。怀帝蒙尘,司空王浚以组为司隶校尉。组与藩移檄天下,以琅琊王为盟主。悯帝称皇太子,组即皇太子之舅,及领司隶校尉,行豫州刺史事,与藩并保荥阳之开封。建兴初,诏藩行留台事。
建兴二年,以荀组为司空,行留台事。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元年秋九月,司空荀藩薨。二年春二月壬寅,以卫将军荀组为司空。按《荀勖传》:勖子藩组,建兴初,诏藩行留台事。俄而藩薨,帝更以组为司空,领尚书左仆射,又兼司隶,复行留台事,州征郡守皆承制行焉。进封临颍县公,加太夫人、世子印绶。
北魏
孝文帝太和 年,诏议官制定代尹以下官品。〈按高 祖迁河南,代其旧都也,故入留守。〉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代尹第三品上,代尹丞从第五品中,代郡功曹主簿第六品上,代郡通事第七品上。
北齐
后齐尚书省置殿中尚书,统四曹。按《隋书·百官志》:后齐尚书省置殿中尚书统殿中、仪曹、三公、驾部四曹。
〈注〉殿中曹,掌驾行百官留守名帐,宫殿禁卫,供御衣仓等事。
隋
炀帝大业三年,以迁都豫州,置河南郡,置尹。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炀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京兆、河南俱为尹,并正三品。罢长史、司马,置赞务一人以贰之。次置东西曹掾,从五品。其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京兆、河南,则谓之内史。改郡赞务为丞,位在通守下。按《地理志》:京兆郡:开皇三年,置雍州。大业三年,改州为郡,故名焉。置尹。河南郡:旧置洛州。大业元年移都,改曰豫州。三年改为郡,置尹。
按《河南府志》:炀帝建东都以为巡游之所,其都仍在长安,而官制则同京兆。
唐
唐制西都、东都、北都,各置尹及少尹,如京兆之制。按《唐书·百官志》:西都、东都、北都牧各一人,从二品;西都、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亲王典州,则岁以上佐巡县。〈注〉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为之,然常以别驾领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长史。初,太宗伐高丽,置京城留守,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开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长史复为尹,通判府务,牧缺则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为留守,少尹为副留守:谓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狱十八人,问事十二人,白直一十四人;典狱以防守囚系,问事以行罚。中府、上州,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自三都以下,皆有执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事,岁终则更次入计。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功曹、仓曹、户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各二人,皆正七品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录事参军事以下减一人。录事参军事,掌正违失,莅符印。
〈注〉武德初,改州主簿曰录事参军事,开元元年,改曰司录。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都护府、上州、中州、下州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书启、禄食、祥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
〈注〉武德初,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书佐皆为司功等参军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护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仓曹司仓参军事,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
〈注〉有府五人,史十三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
人。
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蠲符、杂徭、逋负、良贱、刍槁、逆旅、婚姻、田讼、旌别孝弟。
〈注〉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帐史二人,知籍,按帐目捉钱。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帐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帐史一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州有佐一人,史四人,帐史一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帐史一人。
田曹司田参军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荫田。
〈注〉景龙三年,初置司田参军事,唐隆九年省,上元二年复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兵曹司兵参军事,掌武官选、兵甲、器仗、门禁、管钥、军防、烽候、传驿、畋猎。
〈注〉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鞫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
〈注〉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参军事,掌津梁、舟车、舍宅、工艺。
〈注〉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参军事掌出使、赞导。
〈注〉武德初,改行书佐曰行参军,寻又改曰参军事。初有亟使十五人,后省。
文学一人,从八品上。掌以五经授诸生。县则州补,州则授于吏部。然无职事,衣冠耻之。
〈注〉武德初,置经学博士、助教、学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学。元和六年,废中州、下州文学。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学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掌疗民疾。
〈注〉贞观三年,置医学,有医药博士及学生。开元元年,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诸州置助教,写《本草》、《百一集验方》藏之。未几,医学博士、学生皆省,僻州少医药者如故。二十七年,复置医学生,掌州境巡疗。永泰元年,复置医学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后梁
梁以洛阳为西都,置河南尹。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开平元年夏四月甲子,皇帝即位。戊辰,改元,国号梁。升汴州为开封府,建为东都,以唐东都为西都。四年秋八月丙寅,如陜州。河南尹张宗奭留守西都。
辽
辽四京各置留守司行府尹事,如上京,有尹、少尹等员。按《辽史·百官志》:五京留守司兼府尹职名总目:某京留守行府尹事。圣宗绍和元年,见上京留守、行临潢府尹事吴王稍。
某京副留守。天祚天庆六年,见东京副留守高清臣。知某京留守事。萧惠,开泰二年,知东京留守事。某府少尹。圣宗太平四年,见临潢少尹郑弘节。同知某京留守事。太平八年,见中京同知耶律野。同签某京留守事。萧滴洌,太平六年,同签南京留守事。
某京留守判官。室昉,天禄中,为南京留守判官。某京留守推官。开泰元年,见中京留守推官李可举。上京留守司
东京留守司
中京留守司。太宗大同元年,命赵延寿为中京留守,治镇州。圣宗统和十二年,命室昉为中京留守,治大定府。
南京留守司。太宗天显三年,升东平郡为南京,治辽阳。十三年,以幽州为南京,治析津。圣宗开泰元年,改幽都府为析津府。
西京留守司。
宋
宋南京置应天府尹及知府事等官,西京、北京俱置留守司,有留守、副留守诸员,及高宗都临安,复置留守司于建康。按《宋史·职官志》:留守、副留守旧制,天子巡守、亲征,则命亲王或大臣总留守事。建隆元年,亲征泽、潞,以枢密使吴廷祚为东京留守,其西、南、北京留守各一人,以知府兼之。留司管掌宫钥及京城守卫、修葺、弹压之事,畿内钱谷、兵民之政皆属焉。政和三年,资政殿大学士邓洵武言:河南、应天、大名府号陪京,乞依开封制,正尹、少之名。从之。宣和三年,诏河南、大名少尹依熙宁旧制,分左右厅治事;应天少尹一员。及三京司录,通管府事。南渡初,其东京、北京并置留守,以开封、大名知府兼,又以掌兵官为副留守。其后,河南复,南京、西京置留守。绍兴四年,帝将亲征,以参知政事孟庾为行宫留守,奏差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一员。干办官二员。准备差遣、差使各三员,使臣五十员,又置留司台官一员。五年,罢局。其后,秦桧为行宫留守,援例置官。
〈注〉西京河南,南京应天,北京大名。
河南应天府、牧、尹、少尹、司录、户曹、法曹、士曹,尹以下掌同开封府,尹阙则置知府事一人。
〈注〉以郎中以上充,二品以上曰判府。次府及节度州准此。
通判一人。
〈注〉以朝官充。
判官、推官各一人。
〈注〉或以京朝官签书。
使院牙职、左右军巡悉同开封,而主、典以下差减其数。户曹通掌府院户籍、考课、税赋,法曹专掌谳议,士曹或荫叙起家,不常置。
〈注〉诸州府同。至道初,罢司理院,州置司士,取官吏强慢者为,给簿、尉奉。
助教有特恩而受者,不釐务。
金
金制诸京设留守、副留守,判官、推官佐之。按《金史·百官志》:诸京留守司,留守一员,正三品。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同知留守事一员,正四品。带同知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副留守一员,从四品。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留守判官一员,从五品。都总管判官一员,从五品。掌纪纲总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推官一员,从六品。掌同府判,分判刑案之事,上京兼管林木事。司狱一员,正八品。
〈注〉司吏。女直司吏,上京二十人,北京十三人,东京十人,南京、西京各五人。汉人司吏,三十万户以上六十人,二十五万户五十五人,十万户以上四十人,七万户以上三十五人,五万户以上三十人,三万户以上二十四人,不及万户十人。译人,上京、北京各三人,东京、西京、南京各二人。通事二人。
知法,女直、汉人各一员,南京汉人二员。
〈注〉抄事一人,掌抄录事目、书写法状。公事百人。
元
元置留守司于上都兼本路都总管府,有留守、同知、副留守诸员,其大都留守司掌宫府守卫供亿,不理京兆府事。按《元史·百官志》: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品秩职掌如大都留守司,而兼治民事。车驾还大都,则领上都诸仓库之事。留守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四十四人,译史六人,回回令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一十二人。国初,置开平府。中统四年,改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又给留守司印。十九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掌营修内府之事。大史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置。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妆銮油染表褙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造铁器,内府营造钉线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秩正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大四年,罢典设署,改置为局。
兵马司,秩正四品,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使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八人。至元二十九年置。警巡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警巡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司吏八人。
平盈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万盈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
广积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永盈仓。大德间,改为广积仓。
万亿库,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译史一人。至元二十三年置。
行用库,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税课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员。元贞元年置。八作司,品秩职掌,悉与大都左右八作司同,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饩廪司,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部役官兼壕寨一员,令使十八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阇赤三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至元十九年,罢宫殿府行工部,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并少府监归留守司。皇庆元年,别置少府监。延祐七年,罢少府监,复以留守兼监事。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领十四局人匠四百五十户,掌修建宫殿及大都造作等事,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司吏六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中,增工匠,一千二百七十有二户。其属附见:
大木局,提领七员,管勾三员,掌殿阁营缮之事。中统二年置。
小木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置。
泥厦局,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置。
车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置。
妆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置。
铜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置。以上六局,秩从八品。
竹作局,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置。
绳局,提领二员。中统五年始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内府诸王邸第异巧工作,修禳应办寺观营缮,领工匠七百户。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国初,建西京殿宇,始置司以备工役。其属附见:油漆局,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两都宫殿髹漆之工。中统元年置。
画局,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诸殿宇藻绘之工。中统元年置。
销金局,提领一员,管勾二员,掌诸殿宇装鋈之工。中统四年置。
裱褙局,提领一员,掌诸殿宇装潢之工。中统二年置。烧红局,提领二员,掌诸宫殿所用心红颜料。至元元年置。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内府宫殿、京城门户、寺观公廨营缮,及御用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凡精巧之艺,杂作匠户,无不隶焉。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四年,始立御用器物局,受省劄。至元七年,改为器物局,秩如上。其属附见: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诸殿宇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减铁局,管勾一员,提控二人,掌造御用及诸宫邸系腰。中统四年置。
盒钵局,提领二员,掌制御用系腰。中统四年置。成鞍局,提领三员,掌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置。羊山鞍局,提领一员,提控一员。掌造常课鞍辔诸物。至元十八年置。
网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成造宫殿网扇之工。中统四年置。
刀子局,提控二员,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宝员佩刀之工。中统四年置。
旋局,提领二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器物之工。中统四年置。
银𡱈,提领一员,掌造御用金银器盒系腰诸物。中统四年置。
轿子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鞍子诸物。中统四年置。
采石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掌夫匠营造内府殿宇寺观桥闸石材之役。至元四年,置
石局总管。十一年,拨采石之夫二千馀户,常任工役,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二十六年罢,立采石局。山场,提领一员,管勾五员。至元四年置。
大都城门尉,秩正六品,尉二员,副尉一员,掌门禁启闭管钥之事。至元二十年置,以四怯薛八剌哈赤为之。二十四年,复以六卫亲军参掌。凡十有一门:曰丽正,曰文明,曰顺承,曰平则,曰和义,曰肃清,曰安贞,曰健德,曰光熙,曰崇仁,曰齐化。每门设官如上。
犀象牙局,秩从六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司吏一人,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桌器系腰等事。中统四年置,设官一员。至元五年,增副使,管匠户一百有五十。其属附见:
雕木局,提领一员,掌宫殿香阁营缮之事。至元十一年置。
牙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宫殿象牙龙床之工。至元十一年置。
大都四窑场,秩从六品,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领匠夫三百馀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隶少府监。至元十三年置。其属三:
南窑场,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西窑场,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置。
琉璃局,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凡山采木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植,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至元十四年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秩从八品,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以采伐材木,鍊石为灰,徵发夫匠一百六十三户,遂置官以统之。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置。
器备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殿阁金银宝器二千馀事。至元二十七年置。
甸皮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管匠三十馀户。至元七年置。十四年,始定品秩。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岁办熟造红甸羊皮二千有奇。
上林署,秩从七品,署令、署丞各一员,直长一员,掌宫苑栽植花卉,供进蔬果,种苜蓿以饲驼马,备煤炭以给营缮。至元二十四年置。
养种园,提领二员,掌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修建之用。中统三年置。
花园,管勾二员,掌花卉果木。至元二十四年置。苜蓿园,提领三员,掌种苜蓿,以饲马驼膳羊。
仪鸾局,秩正五品,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槛珍异禽兽,给用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领烛刺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馀户。轮直怯薛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二员,正八品;都目一员,书吏二人,库子一人。至元十一年置局,秩正七品。二十三年,升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宫,又别立仪鸾局,设置亦同。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员,以宧者为之。领四提领所:
烛剌赤,提领八员,提控四员。
水手,提领二员。
针工,提领一员。
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至元四年,置南东二木场。十七年,并为一场。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大都诸色匠户理断昏田词讼等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中统四年,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秩从四品。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秩如旧。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从七品。保定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二员。中统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收支库,秩正九品,掌受给营缮,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库子二人。至元四年置。
诸色库,秩从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徵索异样木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司库二人。至大四年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司库四人。至治二年,以营治太庙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司库之属凡十人。至治元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
广谊司,秩正三品。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和顾和买、营缮织造工役、供亿物色之务。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辩验官,兼提举市令司。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
世祖至元三年秋七月壬寅,诏上都路总管府遇车驾巡幸,行留守司事,车驾还,即复旧。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七年夏六月丁丑,罢上都奥鲁官,以留守司兼管奥鲁事。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八年春二月乙亥,立上都留守司。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九年夏四月戊戌,敕以大都巡军隶留守司。壬寅,以留守司兼行工部。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一年夏四月乙酉,立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三年,中书具两都留守司存减员数。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三年冬十月己酉,中书省具宣徽、大司农、大都、上都留守司存减员数以闻,帝曰:在禁近者朕自沙汰,馀从卿等议之。
至元二十七年冬十月己卯,增上都留守司副留守、判官各一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明
太祖洪武三年,置中都留守司。按《明会典》:洪武初,置中都留守司。正留守秩正二品,副留守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 旧例,中都留守司、正副留守,于皇亲勋旧及在京武臣内推举,今不行。
按《明一统志》:中都,古涂山氏之国。太祖皇帝龙兴之地,洪武三年,建为中都,遂设留守司于此。
成祖永乐十八年,以应天府为南京,其府、尹府、丞等官,如旧制,又置留守五卫千户所。
按《明大政记》:十八年十二月,诏改京师为南京。按《明会典》:应天府,国初改集庆路为应天府,设知府、同知、通判及经历、知事、照磨等官。后添设治中、推官。洪武三年,升正三品衙门,赐银印,改知府为府尹,同知为府丞。二十七年,添设检校。本府官职,专亲民之事,惟以京府事重,故品秩体貌,视在外诸府特异云。凡本府每岁祭历代忠臣,府尹不具祭服,用便服行礼。
凡本府乡试,永乐以后,不进题。
凡本府行迎春行礼毕,其春牛春花等物,永乐后,俱进太庙,内官收送至京。
凡南京外罗城,旧例,俱南京工部修理。景泰六年,奏准行本府属县,暂拨人夫,相兼应用。成化九年,奏准自驯象门起八门,属本府修理,沧波门起八门,属工部修理。又令镇江、宁国二府及广德州,每年各出银六十两,送本府收贮,以备修理之用。
凡太仆寺官,岁终比较马匹。成化十四年,奏准府尹府丞许纳米赎罪。
凡南京户兵工三部官银,俱寄收本府永丰库。成化十八年,设大使一员,佥拨库子十名。
国初,置都镇抚司,总领禁卫。后又以亲军诸卫,分番守卫,而改都镇抚司为留守五卫,每卫设指挥五员。关领内府铜符日轮二员,点闸守卫官军,夜亦如之。南京留守左卫通济门千户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嘉靖三十七年革,并入聚宝门千户所兼管。
留守左卫聚宝门千户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万历九年革。
留守右卫石城户千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万历九年革。
留守中卫金川门千户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万历九年革。
留守前卫上方高桥门千户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万历九年革。
留守后卫观音佛宁门千户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万历九年革。
世宗嘉靖十八年,置兴都留守司。
按《明会典》:嘉靖十八年,增置兴都留守司。正留守正二品,副留守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
按《明一统志》:兴都,旧安陆州。世宗肃皇帝龙飞于此。嘉靖十八年,升承天府建为兴都,设留守司如凤阳。中都故事。
皇清
《大清会典》:奉天府俱汉缺正官
府尹一员 府丞一员 治中一员 通判一员 旧有推官一员康熙六年裁
首领官
经历一员
所属衙门
承德县 知县一员 典史一员 其馀县分
在外者见户部州县项下
儒学 教授一员 训导一员
医学 正科一员
国初,建置
盛京,设辽阳府。顺治十四年,改为奉天府,设府尹。
康熙三年,增设府丞、治中、通判等官,品秩与顺天府同。
凡每年恭遇
皇上万寿、
太皇太后圣诞、
皇太后圣诞、
中宫千秋、
皇太子千秋及元旦、冬至令节,本府官朝服齐集
笃恭殿行礼,恭进庆贺表笺。
凡每月逢五日期,本府官朝服赴
笃恭殿前齐集。
凡
陵寝四季大祭,本府官朝服随班行礼。
凡每月朔望,
陵寝供献,府尹朝服赴
陵前排班。
凡每年二八月上丁日致祭
文庙,府尹率各官照例行礼。
凡每年立春先一日,府尹率各官迎春于东郊。凡遇乡试,府丞造应试生员名册,移咨顺天府考试。
凡奉锦二府属文武生童,俱由府丞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