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三百七十五卷目录
光禄寺部汇考一
周〈总一则〉
汉〈总一则〉
后汉〈总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晋〈总一则〉
宋〈总一则〉
南齐〈总一则〉
梁〈总一则〉
陈〈总一则〉
北魏〈总一则 孝文帝太和一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二则〉
唐〈总一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六则〉
周〈总一则〉
汉〈总一则〉
后汉〈总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晋〈总一则〉
宋〈总一则〉
南齐〈总一则〉
梁〈总一则〉
陈〈总一则〉
北魏〈总一则 孝文帝太和一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二则〉
唐〈总一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六则〉
官常典第三百七十五卷
光禄寺部汇考一
周
周以宰夫掌朝觐会同宾客之牢礼,以膳夫、庖人、内饔、外饔、亨人,掌王及后世子之膳羞。设酒正以统酒人、浆人,而笾、幂、醯、醢之属,各有专司。按《周礼》:天官冢宰,治官之属,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宰夫之职,凡朝觐会同宾客,以牢礼之法,掌其牢礼,委积膳献,饮食宾赐之飧牵,与其陈数。〈注〉牢礼之法,多少之差,及其时也。三牲牛羊豕,具为一牢,委积谓牢米薪刍,给宾客道用也。膳献,禽羞俶献也。饮食,燕飨也。郑司农云:飧,夕食也。牵牲牢,可牵而行者。郑元谓:飧客始至,所致礼,凡此礼陈数存可见者,惟有行人掌客及聘礼公食大夫。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膳之言善也。今时美物曰珍膳。膳夫,食官之长也。
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
〈注〉食,饭也。饮,酒浆也。膳,牲肉也。羞,有滋味者。凡养之具,大略有四。
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大牲,饮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
〈注〉进物于尊者,曰馈。此馈之盛者,王举之馔也。六牲,马牛羊豕犬鸡也。羞出于牲及禽兽,以备滋味,谓之庶羞。公食大夫,《礼·内则》:下大夫十,大上大夫二十,其物数备焉。天子诸侯有其数,而物未得尽闻。珍谓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捣珍,渍熬肝膋也。酱谓醯醢也。王举则醢人共醢六十瓮,以五齑、七醢、七菹、三臡实之。醯人共齑菹醯物六十瓮。郑司农云:羞,进也。六榖,稌黍稷梁麦菰𣆂彫胡也。六清,水浆醴酏,臡奴兮反。稌,他古反。菰,古吴反。本又作凉。酏,以支反。
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
〈注〉杀牲盛馔,曰举,王日一举以朝食也。后与王同庖,鼎十有二,牢鼎九,陪鼎三。物谓牢鼎之实,亦九俎。
以乐侑食,膳夫授祭品,尝食,王乃食。
〈注〉侑犹劝也,祭谓刌肺脊也。礼饮食必祭,示有所先品者,每物皆尝之,道尊者也。刌,寸本反。
卒食。以乐彻于造。
〈注〉造,作也。郑司农云:造谓食之,故所居处也。已食彻置故处。
王齐日三举。
〈注〉郑司农云:齐必变食。
大丧则不举,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
〈注〉大荒,凶年。大札,疫疠也。天灾,日月晦食,地灾崩动也。大故,寇戎之事。郑司农云:大故,刑杀也。
王燕食,则奉膳赞祭。
〈注〉燕食为日中与夕食。奉膳,奉朝之馀膳,所祭者牢肉。
凡王祭祀宾客食,则彻王之胙俎。
〈注〉膳夫亲彻胙俎。胙俎,最尊也。其馀则其属彻之,宾客食而王有胙俎,王与宾客礼,食主人饮食之俎,皆为胙俎,见于此矣。
凡王之稍事,设荐脯醢。
〈注〉郑司农云:稍事为非,日中大举时,而间食,谓之稍事。膳夫主设荐脯醢。郑元谓:稍事,有小事而饮酒。
王燕饮酒,则为献主。
〈注〉郑司农云:主人当献宾,则膳夫代王为主,君不敌臣也。《燕义》曰:使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
掌后及世子之膳羞。
〈注〉亦主其馔之数,不馈之耳。
凡肉脩之颁赐,皆掌之。
〈注〉郑司农云:脩脯也。
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
〈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馀肉,归胙于王。郑司农云:膳夫受之,以给王膳。
以挚见者,亦如之。
〈注〉郑司农云:以羔雁雉为挚见者,亦受以给王膳。
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世子之膳不会。
〈注〉不会计多少,优尊者,其颁赐,诸臣则计之。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庖之言苞也。裹肉曰苞苴,贾主市买,知物贾。
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辨其名物。
〈注〉六畜,六牲也。始养之曰畜,将用之曰牲。《春秋传》曰:卜日曰牲。郑司农云:六兽,麋鹿熊麇野豕兔。六禽,雁鹑鴳雉鸠鸽。郑元谓:兽人冬献狼,夏献麋。又《内则》无熊,则六兽当有狼,而熊不属六禽。于禽兽及六挚,宜为羔豚犊麛雉雁。凡鸟兽未孕曰禽。司马职曰:大兽公之,小禽私之。
凡其死生鲜薧之物,以共王之膳,与其荐羞之物,及后世子之膳羞。
〈注〉凡计数之荐,亦进也。备品物曰荐,致滋味乃为羞。王言荐者,味以不亵为尊。郑司农云:鲜谓生肉,薧谓乾肉。
共祭祀之好羞。
〈注〉谓四时所为膳食,若荆州之䱹鱼,青州之蟹胥。虽非常物,进之孝也。
共丧纪之庶羞,宾客之禽献。
〈注〉丧纪,丧事之祭,谓虞祔也。禽献,献禽于宾客。献,古文为兽。杜子春云:当为献。
凡令禽献,以法授之,其出入亦如之。
〈注〉令,令兽人也。禽兽不可久处,宾客至,将献之庖人,乃令兽人取之,必书所当献之数与之,及其来,致禽,亦以此书校数之。至于献宾客,又以此书付使者,展而行之,掌客乘禽于诸侯,各如其命之数。聘礼乘禽于客,日如其饔饩之数,士中日则二双。
凡用禽献,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犊麛膳膏腥,冬行鲜羽膳膏膻。
〈注〉用禽献,谓煎和之以献王。郑司农云:膏香牛脂也。以牛脂和之,腒乾,雉鱐,乾鱼。膏臊,豕膏也。以豚膏和之。杜子春云:膏臊犬膏,膏腥豕膏也,鲜鱼也,羽雁也,膏膻羊脂也。郑元谓:膏腥,鸡膏也。羔,豚物,生而肥,犊与麛物成,而充腒鱐,暵热而乾。鱼雁水涸而性定,此八物者,得四时之气尤盛,为人食之弗胜,是以用休废之脂膏,煎和膳之。牛属司徒,土也。鸡属宗伯,木也。犬属司寇,金也。羊属司马,火也。
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膳禽不会。
〈注〉膳禽,四时所膳。禽献加世子,可以会之。
内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注〉饔割,亨煎和之称,内饔所主在内。
内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体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
〈注〉割肆,解肉也。亨,煮也。煎和,齐以五味。体名,脊胁肩臂臑之属,肉物,胾燔之属。百品味,庶羞之属。言百举成数。
王举,则陈其鼎俎,以牲体实之。
〈注〉取于镬,以实鼎,取于鼎,以实俎。实鼎曰脀,实俎曰载。
选百羞酱物珍物以俟馈。
〈注〉先进食之时,恒选择其中御者。
共后及世子之膳羞。
〈注〉膳夫掌之,是乃共之。
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鸣,则庮,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鸟皫色而沙,鸣狸,豕盲视而交睫,腥,马黑脊而般臂,蝼。
〈注〉腥臊,膻香可食者,是别其不可食者,则所谓者皆臭味也。泠毛,毛长总结也。皫失色不泽美也,沙澌也,交睫腥,腥当为星声之误也。肉有如米者,似
星般臂臂,毛有文。郑司农云:庮,朽木臭也。蝼,蝼蛄臭也。杜子春云:盲视当为望视,庮音由皫,本又作犥芳表反。
凡宗庙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饮食亦如之。凡掌共羞,修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
〈注〉掌共,共当为具羞,庶羞也。修,锻脯也。胖如脯而腥者。郑司农云:刑膴谓夹脊肉,或曰膺肉也。骨鱐谓骨有肉者。郑元谓:刑,铏羹也。膴䐑肉,大脔,所以祭者骨牲体也。鱐,鱼乾。
凡王之好赐肉修,则饔人共之。
〈注〉好赐王所善而赐也。
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注〉外饔所主在外。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修,刑膴,陈其鼎俎实之牲体鱼腊。凡宾客之飧饔飨食之事,亦如之。
〈注〉飧客始至之礼,饔既,将币之礼,致礼于客,莫盛于饔。
邦飨耆老孤子,则掌其割亨之事,飨士庶子,亦如之。
〈注〉孤子者,死王事者之子也。士庶子卫王宫者,若今时之飨卫士矣。
师役,则掌共其献赐脯肉之事。
〈注〉献谓酌其长帅。
凡小丧纪,陈其鼎俎而实之。
〈注〉谓丧事之奠祭。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注〉主为外内饔煮肉者。
亨人掌其鼎镬,以给水火之齐。
〈注〉镬所以煮肉及鱼腊之器,既熟,乃脀于鼎,齐多少之量。
职外内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
〈注〉职主也,爨今之灶,主于其灶𢦓物。
祭祀,共大羹铏羹,宾客亦如之。
〈注〉大羹,肉湆。郑司农云:大羹不致五咏也。铏羹加盐菜矣。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酒正,酒官之长。
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
〈注〉式法,作酒之法式。作酒既有米曲之数,又有功沽之巧。《月令》曰:乃命大酋,秫稻必齐,曲糵必时,湛
饎必洁,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齐必得。郑司农云:
授酒人以其材。
凡为公酒者,亦如之。
〈注〉谓乡射饮酒,以公事作酒者,亦以式法及酒材授之,使自酿之。
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
〈注〉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如今宜成醪矣。醴犹体也,成而汁滓相将,如今恬酒矣。盎犹翁也,成而翁翁然,葱白色,如今酂白矣。缇者成而红赤,如今下酒矣。沈者成而滓沈,如今造清矣。自醴以上,尤浊缩,酌者盎以下差清,其象类则,然古之法式,未可尽闻。杜子春读齐皆为粢。又《礼器》曰:缇酒之用元酒之尚。郑元谓:齐者,每有祭祀,以度量节作之。酂宜作醝,在何反。
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
〈注〉郑司农云:事酒,有事而饮也。昔酒,无事而饮也。清酒,祭祀之酒。郑元谓:事酒酌,有事者之酒,其酒则今之醳酒也。昔酒,今之酋久白酒,所谓旧醳者也。清酒,今中山冬酿,接夏而成。
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
〈注〉清谓醴之泲者,医内则所谓或以酏为醴,凡醴浊酿酏为之,则少清矣。酏,今之粥。
掌其厚薄之齐,以共王之四饮三酒之馔,及后世子之饮与其酒。
〈注〉后世子不言馔,其馈食不必具设之五齐,正用醴为饮者,取醴恬与酒味异也。其馀四齐,味皆似酒。
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壹贰,皆有酌数,唯齐酒不贰,皆有器量。
〈注〉酌器所用注尊中者,数量之多少未闻。郑司农云:三贰,三益副之也。大祭天地,中祭宗庙,小祭五祀,齐酒不贰,为尊者质,不敢副益也。杜子春云:齐酒不贰,谓五齐以祭不益也。其三酒,人所饮者,益也。郑元谓:大祭者,王服大裘衮冕所祭也。中祭者,王服鷩冕毳冕所祭也。小祭者,王服希冕元冕所祭也。三贰,再贰,一贰者,谓就三酒之尊,而益之也。《礼运》曰:元酒在室,醴盏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澄酒是三酒也。益之者,以饮诸臣,若今常满尊也。祭祀必用五齐者,至敬不尚味,而贵多品。
共宾客之礼,酒,共后之致饮于宾客之礼,医酏糟,皆
使其士奉之。
〈注〉礼酒,王所致酒也。王致酒,后致饮,夫妇之义。糟医,酏不泲者。泲曰清,不泲曰糟。后致饮,无醴医酏不清者,与王同体屈也。亦因以少为贵,士谓酒人,浆人,奄士。
凡王之燕饮酒,共其计,酒正奉之。
〈注〉共其计者,献酬多少,度当足也。故书酒正,无酒字。郑司农云:正奉之酒,正奉之也。
凡飨士庶子,飨耆老孤子,皆共其酒,无酌数。
〈注〉要以醉为度。
掌酒之赐颁,皆有法以行之。
〈注〉法尊卑之差。
凡有秩酒者,以书契授之。
〈注〉郑司农云:有秩酒者,给事中予之酒。秩,常也,常受酒者。《国语》曰:至于今秩之。郑元谓:所秩者,谓老臣。《王制》曰: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
酒正之出,日入其成,月入其要,小宰听之。
〈注〉出谓授酒材及用酒之多少也。受用酒者,日言其计于酒正,酒正月尽言于小宰。
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饮酒不会,以酒式诛赏。
〈注〉诛赏作酒之善恶者。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注〉奄,精气闭藏者,今谓之宦人。月令仲冬,其器闳以奄女酒,女奴晓酒者,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今之侍史官婢,或曰奚宦女。
酒人掌为五齐三酒,祭祀则共奉之,以役世妇。
〈注〉世妇谓宫卿之官,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酒人共酒,因留与其奚为世妇役,亦官联。
共宾客之礼酒饮酒而奉之。
〈注〉酒正使之也,礼酒,飨燕之酒。饮,酒食之酒。此谓给宾客之稍,王不亲飨燕,不亲食,而使人各以其爵以酬币侑币致之,则从而以酒往。
凡事共酒,而入于酒府。
〈注〉入于酒正之府者,是王燕饮之酒。酒正当奉之。
凡祭祀共酒以往。
〈注〉不言奉小祭祀。
宾客之陈酒亦如之。
〈注〉谓若归饔饩之酒,亦自有奉之者,以酒从往。
浆人奄五人,女浆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
〈注〉女浆,女奴晓浆者。
浆人掌共王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入于酒府。
〈注〉王之六饮,亦酒正当奉之醴。醴,清也。郑司农云:凉,以水和酒也。郑元谓:凉,今寒粥,若糗饭杂水也。酒正不辨水凉者,无厚薄之齐。
共宾客之稍礼。
〈注〉稍礼,非飧饔之礼,留间,王稍所给宾客者。浆人所给,亦六饮而已。
共夫人致饮于宾客之礼,清,醴,医,酏,糟,而奉之。
〈注〉亦酒正使之三物,有清有糟,夫人不体,王得备之。礼饮,醴用柶,者糟也,不用柶者,清也。
凡饮共之。
〈注〉谓非食时。
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注〉凌冰室也
凌人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
〈注〉正岁季冬,火星中,大寒,冰方盛之时。《春秋传》曰:火星中而寒暑退,凌冰室也。三之者,为消释度也。故书正为政。郑司农云:掌冰政,主藏冰之政也。杜子春读掌冰为主冰也。政当为正,正谓夏正,三其凌三倍其冰。
春始治鉴。
〈注〉鉴以盛冰,置食物于中,以禦温气。春而始治之,为二月,将献羔而启冰。
凡外内饔之膳羞鉴焉。凡酒浆之酒醴亦如之。
〈注〉酒醴见温气,亦失味。酒浆,酒人浆人也。
祭祀共冰鉴,宾客共冰。
〈注〉不以鉴往嫌,使停膳羞。
大丧共夷槃冰。
〈注〉夷之言尸也,实冰于夷槃中,置之尸床之下,所以寒尸。尸之槃曰夷槃,床曰夷床,衾曰夷衾,移尸曰夷于堂,皆依尸而为言者也。汉礼器制度,大槃广八尺,长丈二尺,深三尺,漆赤中。
夏,颁冰掌事。
〈注〉暑气盛,王以冰颁赐,则主为之。《春秋传》曰: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
秋,刷。
〈注〉刷,清也。郑司农云:刷除冰室,当更内新冰。郑元谓:秋凉,冰不用,可以清除其室。
笾人奄一人,女笾十人,奚二十人。
〈注〉竹曰笾,女笾,女奴之晓笾者。
笾人掌四笾之实。
〈注〉笾竹器如豆者其容实皆四升
朝事之笾,其实麷,蕡,白,黑,形盐,膴,鲍鱼,鱐。
〈注〉蕡,枲实也。郑司农云:朝事谓清朝未食,先进寒具口实之笾,故麦曰麷,麻曰蕡,稻曰白,黍曰黑,筑盐以为虎形,谓之形盐。故《春秋传》曰:盐,虎形。郑元谓:以司尊彝之职,参之朝事,谓祭宗庙,荐血腥之事。形盐,盐之似虎者。膴䐑,生鱼,为大脔鲍者,于楅室中,糗乾之,出于江淮也。鱐者,析乾之,出东海。王者备物,近者腥之,远者乾之,因其宜也。今河间以北煮穜麦卖之,名曰逢。燕人脍鱼方寸,切其腴,以啖所贵麷。芳,弓反。䐑,直辄反。
馈食之笾,其实枣栗桃乾䕩榛实。
〈注〉馈食,荐孰也。今吉礼存者,特牲少牢诸侯之大夫士祭礼也。不祼不荐血腥,而自荐孰始,是以皆云馈食之礼。乾䕩,乾梅也。有桃诸梅诸,是其乾者,榛似栗而小䕩音老。
加笾之实,菱,芡,栗,脯,菱,芡,栗,脯。
〈注〉加笾谓尸既食,后亚献,尸所加之笾,重言之者,以四物为八笾菱芰也。芡,鸡头也。栗与馈食同。郑司农云:菱芡脯修。
羞笾之实,糗饵,粉餈。
〈注〉羞笾,谓若少牢,主人酬尸,宰夫羞房中之羞于尸,侑主人主妇,皆右之者。故书餈作茨。郑司农云:糗,熬大豆与米也。粉,豆屑也。茨字或作餈,谓乾饵饼之也。郑元谓:此二物皆粉稻米黍米所为也。合蒸曰饵,饼之曰餈,糗者捣粉熬大豆为饵餈之黏,著以粉之耳。饵言糗,餈言粉,互相足。
凡祭祀,共其笾荐羞之实。
〈注〉荐羞皆进也,未食未饮曰荐,既食既饮曰羞。
丧事及宾客之事,共其荐笾羞笾,
〈注〉丧事之笾,谓殷尊时。
为王及后世子,共其内羞。
〈注〉于其饮食,以共房中之羞。
凡笾事掌之。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注〉醢,豆实也,不谓之豆,此主醢豆,不尽于醢也。女醢,女奴晓醢者。
醢人掌四豆之实,朝事之豆,其实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
〈注〉醓,肉汁也。昌本,菖蒲根,切之四寸为菹,三臡亦醢也。作醢及臡者,必先膊乾其肉,乃后莝之,杂以梁曲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瓶中,百日则成矣。郑司农云:麇臡麋骭髓醢,或曰糜臡酱也。有骨为臡,无骨为醢。菁菹,韭菹。郑大夫读茆为茅,茅菹,茅初生,或曰茆水草。杜子春读茆为卯。郑元谓:菁蔓菁也,茆凫葵也。
馈食之豆,其实葵菹,蠃醢,脾析,螷醢,蜃,蚳醢,豚拍,鱼醢。
〈注〉蠃螔蝓蜃,大蛤蚳蛾子。郑司农云:脾析,牛百叶也。螷,蛤也。郑大夫、杜子春,皆以拍为膊,谓胁也。或曰豚,拍肩也。今河间名豚,胁声如锻鏄,螷蒲佳反,蚳音移蛾音蚁。
加豆之实,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笋菹,鱼醢。
〈注〉芹,楚葵也。郑司农云:深蒲,蒲蒻入水深,故曰深蒲,或曰深蒲桑耳。醓醢,肉酱也。箈水中鱼衣,故书雁,或为鹑。杜子春云:当为雁。郑元谓:深蒲,蒲始生水中子,箈箭萌,笋竹萌,箈音迨。
羞豆之实,酏食糁食。
〈注〉郑司农云:酏食以酒酏为饼,糁食菜餗蒸。郑元谓:酏也。《内则》曰:取稻米,举糔溲之,小切狼臅膏,以与稻米为。又曰:糁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与稻米,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糔,思柳反。臅,昌蜀反。
凡祭祀,共荐羞之豆实,宾客丧纪,亦如之。为王及后世子,共其内羞,王举则共醢六十瓮,以五齐七醢七菹三臡实之。
〈注〉齐当为齑,五齑,昌本、脾析、蜃、豚拍、深蒲也。七醢,醓、蠃、螷、蚳、鱼、兔、雁醢。七菹,韭、菁、茆、葵、芹、箈、笋、菹。三臡,糜、鹿、麇臡也。凡醯酱所和,细切为齑,全物若䐑为菹。少仪曰:麋鹿为菹,野豕为轩,皆䐑而不切,麇为辟,鸡兔为宛,脾皆䐑而切之,切葱若薤,实之醯,以柔之。由此言之,则齑菹之称菜肉通。齐,子西反。
宾客之礼,共醢五十瓮。
〈注〉致饔饩时。
凡事共醢。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
〈注〉女醯,女奴晓醯者。
醯人掌共五齐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齐菹。凡醯酱之物宾客亦如之。
〈注〉齐菹,酱属,醯人者,皆须醯成味。
王举,则共齐菹醯物六十瓮,共后及世子之酱齐菹,宾客之礼,共醯五十瓮。凡事共醯。
盐人奄二人,女盐二十人,奚四十人。
〈注〉女盐女奴晓盐者。
盐人掌盐之政令,以共百事之盐。
〈注〉政令,谓受入教所处置,求者所当得。
祭祀共其苦盐散盐。
〈注〉杜子春读苦为盬,谓出盐直用不湅治。
宾客,共其形盐散盐。
〈注〉形盐盐之似虎形。
王之膳羞共饴盐,后及世子亦如之。
〈注〉饴盐盐之甜者,今戎盐有焉。
凡齐事,鬻盐以待戒令。
〈注〉齐事,和五味之事。
幂人奄一人,女幂十人,奚二十人。
〈注〉以巾覆物曰幂,女幂,女奴晓幂者。
幂人掌共巾幂。
〈注〉共巾可以覆物。
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
〈注〉以疏布者,天地之神尚质。
以画布巾幂六彝。
〈注〉宗庙,可以文画者,画其云气与。
凡王巾皆黼。
〈注〉四饮三酒,皆画黼。周尚武,其用文德,则黼可。
汉
汉承秦设太官、汤官、导官诸令丞及胞人、长丞,皆属于外府。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
〈注〉师古曰:太官,主膳食;汤官,主饼饵;导官,主择米;胞人,主掌宰割者也。胞与庖同。
后汉
后汉设太官令以掌奉御、饮膳之事,而隶于少府。按《后汉书·百官志》: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饮食。甘丞主膳具。汤官丞主酒。果丞主果。〈注〉《汉官》曰:员吏六十九人,卫士三十八人。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制太官令,秩千石。丞四人,秩四百石。不与《志》同。又云:甘丞掌诸甘肥,果丞别在外,诸果菜茹。
魏
文帝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改郎中令为光禄勋。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云云。
晋
晋设光禄勋,统郎将、羽林、宿卫、太官等令。按《晋书·职官志》:光禄勋,统武贲中郎将、羽林郎将、冗从仆射、羽林左监、五官左右中郎将、东园匠、太官、御府、守宫、黄门、掖庭、清商、华林园、暴室等令。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复置。
宋
宋以大司农掌供膳羞,而光禄不领太官,太官又属于侍中。按《宋书·百官志》:大司农,一人。丞一人。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舜摄帝位,命弃为后稷,即其任也。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农。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汉世丞二人,魏以来一人。
太仓令,一人。丞一人。秦官也。晋江左以来,又有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
导官令,一人。丞一人。掌舂御米。汉东京置。导,择也。择米令精也。司马相如《封禅书》云,导一茎六穗于庖。籍田令,一人。丞一人。掌耕宗庙社稷之田,于周为甸师。汉文帝初立籍田,置令、丞各一人。汉东京及魏并不置。晋武太始十年复置。江左省,宋太祖元嘉中又置。自太仓至籍田令,并属司农。
光禄勋,一人。丞一人。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秦曰郎中令,汉因之。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掌三署郎,郎执戟卫宫殿门户。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光禄勋郊祀掌三献。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宫殿门户,至今犹属。晋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复置。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充之。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多至万人。
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二大夫,晋初置。光禄大夫,秦时为中大夫,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而光禄大夫如故。光禄大夫银章青绶,其重者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旧秩比二千石。
太官令,一人。丞一人。《周官》为膳夫,秦为太官令,至汉属少府。宋隶侍中。
南齐
南齐置太官令丞,不隶光禄。按《南齐书·百官志》:太官令一人,丞一人。
〈注〉属起部。
梁
梁置光禄卿但掌宫殿门户,而以太官令专隶门下省。按《隋书·百官志》:梁门下省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四人,掌侍从左右,摈相威仪,尽规献纳,纠正违阙。监合御药,封玺书。侍郎高功者,在职一年,诏加侍中祭酒,与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公车、太官、太医等令。
光禄卿,掌宫殿门户。
陈
陈仍以太官令属门下省。按《杜佑·通典》:梁门下省领太官令,陈因之。
北魏
北魏以尚食主御膳,而太官掌百官之馔,专属光禄卿。按《杜佑·通典》:后魏分太官为尚食、中尚食,知御膳,隶门下省;而太官掌百官之馔,属光禄卿。
孝文帝太和年,以太宰令为从五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寮议定百官,著于令,太宰令从第五品下。
北齐
北齐始复以光禄寺掌膳食,兼宫殿门户,而门下省复有尚食𡱈。按《隋书·百官志》:光禄寺置卿、少卿、丞各一人。各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掌诸膳食,帐幕器物,宫殿门户等事。统守宫、太官、宫门、供府、肴藏、清漳、华林等署。宫门署,置仆射六人,以司其事。馀各有令、丞。又领东园局丞员。〈注〉守宫署掌凡张设等事,太官署掌食膳事,宫门署主诸门籥事,供府署掌供御衣服玩弄之事,肴藏署掌器物鲑味等事,清漳署主酒,岁二万石,春秋中半,华林署掌禁籞林木等事,东园𡱈丞掌诸凶具。
门下省尚食局,典御二人,总知御膳事。
北周
北周仿周官备置肴藏、酒正,掌醢典庖、内膳、尚膳诸士。按《杜佑·通典》:周官有笾人,掌四笾之实。后周有肴藏中士、下士。又周官酒正中士、下士,掌酒之政令。后周如古周之制。又周官有醢人,掌四豆之实。后周有掌醢中士、下士。又周官有膳夫、庖人、外饔中士、下士,后周有典庖中士、内膳中士。又后周有尚膳上士、中士,凡进食先尝之。
隋
隋始以光禄寺卿统太官、良酝等署,专司尚方饮膳之事。按《隋书·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光禄寺光禄寺置卿、少卿各一人。丞三人,主簿二人,录事三人,统太官、肴藏、良酝,掌醢等署,各置令太官三人,肴藏、良酝各二人,掌醢一人,丞太官八人,肴藏、掌醢各二人,良酝四人,太官又有监膳十二人,良酝有掌酝五十人,掌醢有掌醢十人,等员。 光禄卿为正三品,光禄少卿为正四品,光禄寺丞为从六品,太官署令为正八品,肴藏、良酝、掌醢署令为从八品,太官署丞为正九品,肴藏、良酝、掌醢署丞、太官监膳为从九品。
文帝开皇三年,废光禄寺,入司农。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云云。
开皇十二年,复置光禄寺。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云云。
炀帝大业三年,光禄寺置二少卿,又增降卿以下官品。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炀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光禄以下八寺卿皆降,为从三品,少卿各加置二人,为从四品,诸寺上署令并增为正六品中,署令为从六品下,署令为正七品。始开皇中,署司惟典掌受纳,至是署令为判首,取二卿判。丞惟知勾检。令阙,丞判。
大业五年,增光禄丞为从五品。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五年,光禄以下八寺丞并增为从五品。
唐
唐置光禄寺卿、少卿、丞佐之,统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按《唐书·百官志》:光禄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一人,从七品上。掌酒醴膳羞之政,总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
凡祭祀,省牲镬、濯溉;三公摄祭,则为终献。朝会享,则节其等羞。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注〉龙朔二年,改光禄寺曰司宰事。卿曰正卿少卿曰大夫武后光宅元年,曰司膳寺。有府十一人,史二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六人。
太官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供祠宴朝会膳食。祭日,令白卿诣厨省牲镬,取明水、明火,帅宰人割牲,取毛血实豆,遂烹。又实簠簋,设于馔幕之内。
〈注〉有府四人,史八人,监膳十人,监膳史十五人,供膳二千四百人,掌固四人。
珍羞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祭祀、朝会、宾客之庶羞,榛栗、脯修、鱼盐、菱芡之名数。
〈注〉武后垂拱元年,改肴藏署曰珍羞署,神龙元年复旧,开元元年又改。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书八人,饧匠五人,掌固四人。
良酝署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五齐、三酒。享太庙,则供郁鬯以实六彝;进御,则供春暴、秋清、酴醾、桑落之酒。
〈注〉有府三人,史六人,监事二人,掌酝二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觯百二十人,掌固四人。
掌醢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醢醯之物:一曰鹿醢,二曰兔醢,三曰羊醢,四曰鱼醢。宗庙,用菹以实豆;宾客、百官,用醯酱以和羹。
〈注〉有府二人,史二人,主醢十人,酱匠二十三人,酢匠十二人,豉匠十二人,菹醯匠八人,掌固四人。
辽
辽依唐制仍设光禄寺卿、少卿、丞佐之,统诸署令丞,后改为崇禄寺。按《辽史·百官志》:南面朝官辽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乃用唐制,复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
光禄寺职名总目:
卿
少卿
丞
主簿
署令
署丞
崇禄寺本光禄寺,太宗讳改。
宋
宋光禄寺设卿、少卿、丞,统太官令及诸坊库诸司之属。按《宋史·职官志》:光禄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祭祀、朝会、宴飨酒醴膳羞之事,修其储备而谨其出纳之政,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祭祀,供五齐、三酒、牲牢、郁鬯及尊彝、笾豆、簠簋、鼎俎、铏豋之实,前期饬有司办具牲镬,视涤濯,奉牲则告充告备,共其明水火焉。礼毕,进胙于天子而颁于百执事之人。分案五,置吏十。元祐三年,诏长、贰互置。政和六年二月,监察御史王桓奏:祭祀牢醴之具掌于光禄,而寺官未尝临视,请大祠以长贰、朔祭中祠以丞簿监视宰割,礼毕颁胙,有故及小祠,听以其属摄。从之。旧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光禄卿、少,皆为寄禄。元丰制行,始归本寺。中兴后,废并入礼部。
大官令掌膳羞割烹之事。凡供进膳羞,则辨其名物,而视食之宜,谨其水火之齐。祭祀共明水、明火,割牲取毛血牲体,以为鼎俎之实。朝会宴飨,则供其酒膳。凡给赐,视其品秩而为之等。元祐初,罢太官令。二年复置。
〈注〉崇宁三年,置尚食局,太官令惟掌祠事。
法酒库内酒坊掌以式法授酒材,视其厚薄之齐,而谨其出纳之政。若造酒以待供进及祭祀,给赐,则法酒库掌之;凡祭祀,供五齐三酒,以实尊罍。内酒坊惟造酒,以待馀用。
大官物料库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以供大官之用,辨其名数而会其出入。
翰林司掌供果实及茶茗汤药。
牛羊司、牛羊供应所掌供大中小祀之牲牷及大官宴享膳羞之用。乳酪院掌供造酥酪。油醋库掌供油及盐。外物料库掌收储米、盐、杂物以待膳食之须。凡百司颁给者取具焉。
金
金不设光禄寺,以宣徽院统尚食局、生料库、尚酝署,置提点等员,而酒坊使则属之太府监。按《金史·百官志》:宣徽院尚食局。
〈注〉元光二年,参用近侍、奉御、奉职。
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总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食。直长一员,正八品。都监三员,正九品。
〈注〉不限资考。
生料库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生料物色。收支库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金银裹诸色器皿。
〈注〉以外路差除人内选充。
尚酝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进御酒醴。直长,正八品。二员。
太府监酒坊。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酝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
元
元设光禄寺,掌起运米曲诸务,领尚饮、尚酝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诸事,而隶于宣徽院。按《元史·百官志》:宣徽院,秩正三品,掌供玉食。凡稻粱牲牢酒醴蔬果庶品之物,燕享宗戚宾客之事,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粮食,蒙古万户、千户合纳差发,系官抽分,牧养孳畜,岁支刍草粟菽,羊马价直,收受阑遗等事,与尚食、尚药、尚酝三局,皆隶焉。所辖内外司属,用人则自为选。其属附见:
光禄寺,秩正三品,掌起运米曲诸事,领尚饮、尚酝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至元十五年,罢都提点,置寺,设卿一员、少卿三员、主事一员、照磨一员、管勾一员。二十年,改尚酝监,正四品。二十三年,复为光禄寺,卿二员,少卿、丞各一员。二十四年,增少卿一员。二十五年,拨隶省部。三十一年,复隶宣徽。延祐七年,降从三品。后复正三品。定置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主事二员,从七品;令史八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二十四人,典吏三人,蒙古书写一人。
大都尚饮局,秩从六品。中统四年始置,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带金符,掌酝造上用细酒。至元十二年,增副使二员。十五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后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上都尚饮局,秩正五品。皇庆中始置,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尚酝局,秩从六品,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中统四年,立御酒库,设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始设提点。十六年,改尚酝局,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上都尚酝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直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醴源仓,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曲药,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者。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提举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上都醴源仓,秩从九品,掌受大都转输米曲,并酝造车驾临幸次舍供给之酒。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直长一员。
尚珍署,秩从五品。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以供酒材。至元十三年始立。十五年,罢入有司。二十三年复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二员,正七品;吏目二员。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秩从九品,掌稻田布种,岁收子粒,转输醴源仓。定置提领二员。
尚食局,秩从五品,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至元二年置提点,领进纳百色生料。二十年,省并尚药局为尚食局,别置生料库。本局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生料库,秩从五品。至元十一年,置生料野物库,隶尚食局。二十年,别置库,拟内藏库例,置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
上都生料库,秩从五品,掌受弘州、大同虎贲、司农等岁办油面,大都起运诸物,供奉内府,放支宫人宦者饮膳。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秩正六品,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曲药物。至元五年初立,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使司劄付。十二年,改立提举大仓,设官三员,隶宣徽。二十五年,升正六品。定置二仓各设提举一员,正六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
沙糖局,秩从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至元十三年始置,秩从六品。十七年,置提点一员。十九年,升从五品,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永备仓,秩从五品。至元十四年始置,给从九品印,掌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及云需府所办羊物,以备车驾行幸膳羞。二十四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各一员,正七品。
丰储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掌出纳车驾行幸支持膳羞。
满浦仓,秩正八品,掌收受各处子粒米面等物,以待转输京师。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
龙庆栽种提举司,秩从五品,管领缙山岁输粱米,并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瓜果桃梨等物,以奉上供。至元十七年,始置提举司。延祐七年,缙山改为龙庆州,因以名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弘州种田提举司,秩正六品,掌输纳麦面之事,以供内府。定置达鲁赤花一员,提举一员,并正六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直长一员。
世祖至元五年夏五月辛亥朔,以尚食、尚果、尚酝三局隶宣徽院。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五年夏四月辛未,置光禄寺,以同知宣徽院事秃剌铁木儿为光禄卿。冬闰十一月甲寅,幸光禄寺。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二年春二月己巳,设立供膳司,职从五品,达鲁花赤、令、丞各一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夏六月壬申,命光禄寺毋隶宣徽院。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六年春正月甲辰,复立光禄寺。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三十一年夏四月甲午,成宗即位。六月壬辰,复以光禄寺隶宣徽院。
按《元史·成宗本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