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三百七十卷目录
太常寺部汇考二
汉〈总一则 成帝阳朔一则〉
后汉〈总一则 和帝永元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晋〈总一则〉
宋〈总一则〉
南齐〈总一则〉
梁〈总一则〉
陈〈总一则〉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二则〉
唐〈总一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汉〈总一则 成帝阳朔一则〉
后汉〈总一则 和帝永元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晋〈总一则〉
宋〈总一则〉
南齐〈总一则〉
梁〈总一则〉
陈〈总一则〉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二则〉
唐〈总一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官常典第三百七十卷
太常寺部汇考二
汉
汉承秦置奉常,以掌宗庙礼仪,后改为太常,而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诸令丞,庙陵廱诸令长丞及博士皆属之。按《汉书·百官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又均官、都水两长丞,又诸庙寝园食官令长丞,又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又博士及诸陵县皆属焉。景帝中六年更名太祝为祠祀,武帝太初元年更曰庙祀,初置太卜。
〈注〉应劭曰:常典也,掌典三礼也。师古曰:太常,王者旌旗也,画日月焉。王有大事,则建以行,礼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也。后改曰太常,尊大之义也。服虔曰:均官主山陵,上槁输入之官也。如淳曰:律都水治渠堤水门。《三辅黄图》云:三辅皆有都水也。五畤在廱,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
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十二人。元帝永光元年分诸陵邑属三辅。王莽改太常曰秩宗。
成帝阳朔二年,诏举博士。
按《汉书·成帝本纪》: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者,勿苛留。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视。九月,奉使者不称。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源,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后汉
后汉设太常卿掌礼仪祭祀,太史、博士、太祝、太宰、太子乐令、庙令、陵园、祠祀令皆属之。按《后汉书·百官志》: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
〈注〉卢植《礼注》曰:如大乐正。
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掌赞天子。
〈注〉《汉旧仪》曰:赞飨一人,秩六百石,掌赞天子。
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礼仪。每月前晦,察行陵庙。
〈注〉《汉官》曰:员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骑吏,九人学事,十六人守学事。臣昭曰:凡《汉官》所载列职人数,今悉以注,虽颇为繁,盖《周礼》列官,陈人役于前,以为民极实。观国制,此则宏模,不可阙者也。
丞一人,比千石。
〈注〉卢植《礼注》曰:如小乐正。
本注曰:掌凡行礼及祭祀小事,总署曹事。其署曹掾吏,随事为员,诸卿皆然。
〈注〉《汉旧仪》曰:丞举庙中非法者。
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丞一人。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灵台。灵台掌候日月星气,皆属太史。
〈注〉《汉官仪》曰: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二人,灵台待诏四十二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钟律,一人舍人。
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兴转为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严、颜氏。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本四百石,宣帝增秩。
〈注〉胡广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本纪》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丞一人。本注曰:掌祝小神事。
〈注〉《汉旧仪》曰:庙祭,太祝令,主席酒。《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九人有秩,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太宰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宰工鼎俎馔具之物。凡国祭祀,掌陈馔具。丞一人。
〈注〉《汉官》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员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九人有秩,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
太子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丞一人。
〈注〉《汉官》曰: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一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卢植《礼注》曰:太子令如古大胥,汉大乐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关内侯,到五大夫子,取适子高五尺已上,年十二到三十,颜色和,身体修治者,以为舞人。大乐丞如古小胥。
高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守庙,掌案行扫除。无丞。
〈注〉《汉官》曰: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
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如高庙。
〈注〉《汉官》曰: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守陵园,案行扫除。丞及校长各一人。本注曰:校长,主兵戎盗贼事。
〈注〉应劭《汉官名秩》曰:丞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代者,迁补府长史,都官,令候,司马。
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望晦时节祭祀。
〈注〉《汉官》曰:每陵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案食监,即是食官令号。
右属太常。本注曰:有祠祀令一人,后转属少府。有太卜令,六百石,后省并太史。中兴以来,省前凡十官。
〈注〉案前书十官者,太宰、均官、都水、雍、太祝、五畤,各一尉也。《东观书》曰:章帝又置祀令丞,延光元年,省。
和帝永元十年秋九月庚戌,复置廪牺官。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魏
文帝黄初元年冬十一月癸酉,改奉常为太常。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云云。
晋
晋以太常为列卿,统博士、协律校尉及太学博士、祭酒、太史、太庙、太乐、鼓吹、陵诸令,有丞、功曹以佐之。按《晋书·职官志》: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将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长秋,皆为列卿,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员。太常,有博士、协律校尉员,又统太学诸博士、祭酒及太史、太庙、太乐、鼓吹、陵等令,太史又别置灵台丞。太常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晋因之。掌引导乘舆。王公已下应追谥者,则博士议定之。
协律校尉,汉协律都尉之职也,魏杜夔为之。及晋,改为协律校尉。
宋
宋仍设太常而兼统博士、国子祭酒、助教、太庙、明堂、太祝、太史、太乐、乘黄诸令丞。按《宋书·百官志》:太常,一人。舜摄帝位,命伯夷作秩宗,掌三礼,即其任也。周时曰宗伯,是为春官,掌邦礼。秦改曰奉常,汉因之。景帝六年,更名曰太常。应劭曰:欲令国家盛太常存,故称太常。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后汉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云,秦官。史臣案,六国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汉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成之世,《五经》家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至东京凡十四人。《易》,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各一博士。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魏及晋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减为九人,皆不知掌何经。元帝末,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秩六百石。
国子祭酒一人,
国子博士二人,
国子助教十人。《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官》、《仪礼》、《春秋左氏传》、《公羊》、《谷梁》各为一经,《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经。助教分掌。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即今国子祭酒也。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晋初助教十一人,江左以来,损其员。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惟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庙令,一人。丞一人。并前汉置。西京曰长,东京曰令。领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丞,汉东京初置;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掌祭祀读祝迎送神。太祝,周旧官也。汉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广记。汉东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则奏新历。太史,三代旧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朔于邦国。又有冯相氏,掌天文次序;保章氏,掌天文。今之太史,则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也。汉西京曰太史令。汉东京有二丞,其一在灵台。太乐令,一人。丞一人。掌凡诸乐事。周时为大司乐。汉西京曰太乐令。汉东京曰太子乐令。魏复为太乐令。陵令,每陵各一人,汉旧官也。
乘黄令,一人。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魏世置。自博士至乘黄令,并属太常。
南齐
齐仍设太常统博士、祭酒及太庙、明堂、太祝、太史、廪牺、太乐并诸陵令丞。按《南齐书·百官志》:太常。府置丞一人,五官、功曹、主簿,九府九史皆然。领官如左:
博士,谓之太学博士;
国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国学,祭酒准诸曹尚书,博士准中书郎,助教准南台御史。选经学为先。若其人难备,给事中以还明经者,以本位领。其下典学二人,三品,准太常主簿;户曹、仪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礼吏八人,六品;保学医二人;威仪二人。其夏,国讳废学,有司奏省助教以下。永明三年,立学,尚书令王俭领祭酒。八年,国子博士何引单为祭酒,疑所服,陆澄等皆不能据,遂以元服临试。月馀日,博议定,乃服朱衣。
总明观祭酒一人;太始六年,以国学废,初置总明观,元、儒、文、史四科,科置学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干一人,门吏一人,典观吏二人。建元中,掌治五礼。永明三年,国学建,省。
太庙令一人,丞一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廪牺令一人,丞一人;置令丞以下皆有职吏。
太乐令一人,丞一人;
诸陵令;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勋。置主簿、户曹各一人,六品保与。
梁
梁改太常为太常卿,统明堂、二庙、太史、太乐等诸令丞。按《隋书·百官志》:诸卿,梁初犹依宋、齐,皆无卿名。天监七年,以太常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大司农为司农卿,三卿是为春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而太常视金紫光禄大夫,统明堂、二庙、太史、太祝、廪牺、太乐、鼓吹、乘黄、北馆、典客馆等令丞,及陵监、国学等。又置协律校尉、总章校尉监、掌故、乐正之属,以掌乐事。太乐又有清商署丞,太史别有灵台丞。诏以为陵监之名,不出前诰,且宗庙宪章,既备典礼,园寝职司,理不容异,诸正陵先立监者改为令。于是陵置令矣。
陈
陈承梁制,置太常卿、国子祭酒等官,品秩有差。按《隋书·百官志》:陈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太常卿,国子祭酒,秩二千石。品第三。国子博士,千石。品第四。明堂、太庙、帝陵等令,六百石。品第五。五经博士,六百石。品第六。太常丞,太学博士,国子助教,司樽郎,六百石。品第八。北魏
孝文帝太和 年,诏议官制定太常卿等阶品。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三卿太常、光禄勋、卫尉从第一品下,少卿第三品上,协律中郎从第四品下,太常丞第五品下,协律郎、太祝令从第五品上,太乐祭酒从第五品中,辨章郎、廪牺令从第五品下,礼官博士第六品中,太乐博士第六品下,方舞郎从第六品中,治礼郎从第六品下,太庙门仆第七品下,祝史、太常斋郎从第七品中,太史博士、太卜博士、太常日者、太乐典录从第七品下,祀官斋郎、太史助教第九品中。
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太常卿以下阶品。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高祖复次职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为永制。三卿太常、光禄、卫尉第三品,少卿第四品上阶,丞从第六品,博士从第七品,协律郎、辨章郎第八品,太祝令第九品上阶,太常、光禄、卫尉领护治礼郎从第九品。
北齐
北齐仍置太常、寺。置卿、少卿、丞领博士、协律郎及诸令丞、局丞。按《隋书·百官志》:后齐制官,多循后魏,太常、寺。置卿、少卿、丞各一人。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掌陵庙群祀、礼乐仪制,天文术数衣冠之属。其属官有博士、协律郎、八书博士等员。统诸陵、太庙、太乐、衣冠、鼓吹、太祝、太史、太医、廪牺、太宰等署令、丞。而太庙兼领郊祠、崇虚二局丞,太乐兼领清商部丞,鼓吹兼领黄户局丞,太史兼领灵台、太卜二局丞。
〈注〉博士、四人,掌礼制。协律郎、二人,掌监调律吕音乐。八书博士二人。诸陵、署掌守卫山陵等事。太庙、署掌郊庙社稷等事。太乐、署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衣冠、署掌冠帻、舄履之属等事。鼓吹、署掌百戏、鼓吹乐人等事。太祝、署掌郊庙赞祝,祭祀衣服等事。太史、署掌天文地动,风云气色,律历卜筮等事。太医、署掌医药等事。廪牺、署掌养牺牲,供祭群祀等事。太宰署掌诸神祀烹宰行礼事。郊祠、局掌五郊群神事。崇虚局掌五岳四渎神祀,在京及诸州道士簿帐等事。清商部丞,掌清商音乐等事。黄户局丞,掌供乐人衣服。灵台、局掌天文观候。太卜局掌诸卜筮。
北周
北周依《周礼》置春官宗伯,有理礼、司郊、司社、太祝、司乐之属。按《杜佑·通典》:周宗伯为春官,掌邦礼。后周建六官,置大宗伯卿一人,掌邦礼,以佐皇帝和邦国。是为春官。有理礼中士、下士各一人。有司郊上士、中士,司社中士、下士。 又周官太祝下大夫三人,上士四人,掌六祝之辞,以祈福祥,后周依之。 又周官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亦谓之乐尹,以乐舞教国子。后周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后改为乐部,有上士、中士。
隋
隋仍设太常寺卿,以率其属。按《隋书·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太常寺,太常寺置卿、少卿各一人。丞二人。主簿、录事各二人。又有博士四人,协律郎二人,奉礼郎十六人。统郊社、太庙、诸陵、太祝、衣冠、太乐、清商、鼓吹、太医、太卜、廪牺等署。各置令、并一人。太乐、太医则各加至二人。丞。各一人。郊社、太乐、鼓吹则各置二人。郊社署又有典瑞。四人。太祝署有太祝。二人。太乐署、清商署,各有乐师员。太乐八人,清商二人。鼓吹署有哄师。二人。太医署有主药、二人。医师、二百人。药园师、二人。医博士、二人。助教、二人。按摩博士、二人。祝禁博士二人。等员。太卜署有卜师、二十人。相师、十人。男觋、十六人。女觋、八人。太卜博士、助教、各二人。相博士、助教各一人。等员。太常卿,为正三品。太常少卿,为正四品。太常丞,为从六品。太常博士,为从七品。郊社、太庙、太祝、太乐、鼓吹署令,为正八品。衣冠署令,为从八品上阶。诸陵、太卜、清商、廪牺。署令,为从八品。郊社、太庙、太祝、太乐、鼓吹、署丞,为正九品。衣冠署丞,为从九品上阶。诸陵、太卜、清商、廪牺、署丞,诸乐师,为从九品。
文帝开皇三年,废卫尉入太常尚书省,废鸿胪亦入太常。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云云。
开皇九年,诏于太常置清商署。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音乐志》:开皇九年,平陈,获宋、齐旧乐,诏于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求陈太乐令蔡子元、于普明等,复居其职。
炀帝大业三年,太常寺置二少卿,更定卿以下官品,诸署亦各有废置。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炀帝即位三年定令光禄已下八寺卿,皆降为从三品。少卿各加置二人,为从四品。诸寺上署令,并增为正六品,中署令为从六品,下署令为正七品。始开皇中,署司唯典掌受纳,至是署令为判首,取二卿判。丞惟知勾检。令阙,丞判。太常寺罢太祝署,而留太祝员八人,属寺。后增为十人。奉礼减置六人。太庙署又置阴室丞,守视阴室。改乐师为乐正,置十人。太卜又省博士员,置太卜卜正二十人,以掌其事。太医又置医监五人,正十人。罢衣冠、清商二署。〈汲古阁作医监五十人,无正十人。〉大业五年,增太常寺丞为从五品。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五年,光禄已下八寺丞并增为从五品。
唐
唐仍置太常卿、少卿,丞、博士佐之,统太祝、协律郎、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汾祠诸署令。按《唐书·百官志》: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总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诸祠庙等署,少卿为之贰。凡大礼,则赞引;有司摄事,则为亚献;三公行园陵,则为副;大祭祀,省牲、器,则谒者为之导;小祀及公卿嘉礼,命谒者赞相。凡巡幸、出师、克获,皆择日告太庙。凡藏大享之器服,有四院:一曰天府院,藏瑞应及伐国所获之宝,禘祫则陈于庙庭;二曰御衣院,藏天子祭服;三曰乐县院,藏六乐之器;四曰神厨院,藏御廪及诸器官奴婢。
〈注〉初,有衣冠署,令,正八品上;贞观元年,署废。高宗即位,改治礼郎曰奉礼郎,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太常寺曰奉常寺,九寺卿皆曰正卿,少卿曰大夫。武后光宅元年,复改太常寺曰司常寺。
丞二人,从五品下。掌判寺事。凡享太庙,则修七祀于西门之内。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博士四人,从七品上。掌辨五礼;按王公、三品以上功过善恶为之谥;大礼,则赞卿导引。
太祝六人,正九品上。掌出纳神主,祭祀则跪读祝文;卿省牲则循牲告充,牵以授太官。奉礼卿二人,从九品上。掌君臣版位,以奉朝会、祭祀之礼。宗庙则设皇帝位于庭,九庙子孙列焉,昭、穆异位,去爵从齿。凡樽、彝、勺、幂、篚、坫、簠、簋、登,钘、边、豆,皆辨其位。凡祭祀、朝会,在位拜跪之节,皆赞导之。公卿巡行诸陵,则主其威仪鼓吹,而相其礼。
协律郎二人,正八品上。掌和律吕。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注〉有礼院修撰、检讨官各一人,府十一人,史二十三人,谒者十人,赞引二十人,太常寺、礼院礼生各三十五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
两京郊社署。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与奉礼郎设樽、罍、篚、幂,而太官令实之。立燎坛,积柴。合朔有变,则巡察四门,以俟变过,明则罢。
〈注〉有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五人,掌固五人,门仆八人,斋郎百一十人。斋郎掌供郊庙之役。太庙九室,室有长三人,以主樽、罍、篚、幂、锁钥,又有罍洗二人;郊坛有掌座二十四人,以主神御之物。皆礼部奏补。凡室长十年、掌座十二年,皆授官。祭飨而员少,兼取三馆学生,皆绛衣绛帻。更一番者,户部下蠲符,岁一申考诸署所择者,太常以十月申解于礼部,如贡举法,帖《论语》及一大经。中第者录奏吏部注冬集散官,否者番上如初。六试而绌,授散官。唐初,以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官、左藏、乘黄、典厩、典客、上林、太仓、平准、常平、典牧、左尚、右尚为上署,钩盾、右藏、织染、掌冶为中署,珍羞、良酝、掌酝、守宫、武器、车府、司仪、崇元、导官、甄官、河渠、弩坊、甲坊、舟楫、太卜、廪牺、中校、左校、右校为下署。
太乐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乐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调钟律,以供祭飨。凡习乐,立师以教,而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三等,以上礼部。十年大校,未成,则五年而校,以番上下。有故及不任供奉,则输资钱,以充伎衣乐器之用。散乐,闰月人出资钱百六十,长上者复繇役,音声人纳资者岁钱二千。博士教之,功多者为上第,功少者为中第,不勤者为下第,礼部覆之。十五年有五上考、七中考者,授散官,直本司,年满考少者,不叙。教长上弟子四考,难色二人、次难色二人业成者,进考,得难曲五十以上任供奉者为业成。习难色大部伎三年而成,次部二年而成,易色小部伎一年而成,皆入等第三为业成。业成、行修谨者,为助教;博士𡙇,以次补之。长上及别教未得十曲,给资三之一;不成者隶鼓吹署。习大小横吹,难色四番而成,易色三番而成;不成者,博士有谪。内教博士及弟子长教者,给资钱而留之。武德后,置内教坊于禁中。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开元二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
〈注〉改唐太乐为乐正,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散乐二百八十二人,仗内散乐一千人,音声人一万二十七人。有别教院。开成三年,改法曲所处院曰仙韶院。
鼓吹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乐正四人,从九品下。令掌鼓吹之节。合朔有变,则帅工人设五鼓于太社,执麾旒于四门之塾,置龙床,有变则举麾击鼓,变复而止。马射,设扛鼓金钲,施龙床。大傩,帅鼓角以助侲子之唱。
〈注〉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唐并清商、鼓吹为一署,增令一人。
太医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医监四人,并从八品下;医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医疗之法,其属有四:一曰医师,二曰针师,三曰按摩师,四曰咒禁师。皆教以博士,考试登用如国子监。医师、医正、医工疗病,书其全之多少为考课。岁给药以防民疾。凡陵寝庙皆储以药,尚药、太常医各一人受之。宫人患坊有药库,监门莅出给;医师、医监、医正番别一人莅坊。凡课药之州,置采药师一人。京师以良田为园,庶人十六以上为药园生,业成者为师。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进焉。
〈注〉有府二人,史四人,主药八人,药童二十四人,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四人,医师二十人,医工百人,医生四十人,典药一人,针工三十人,针生二十人,按摩工五十六人,按摩生十五人,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
医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从九品上。掌教授诸生以《本草》、《甲乙》、《脉经》,分而为业:一曰体疗,二曰疮肿,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齿,五曰角法。
针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一人,针师十人,并从九品下。掌教针生以经脉、孔穴,教如医生。
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师四人,并从九品下。掌教导引之法以除疾,损伤折跌者,正之。
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咒禁祓除为厉者,斋戒以受焉。
太卜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卜正、博士各二人,从九品下。掌卜筮之法:一曰龟,二曰五兆,三曰易,四曰式。祭祀、大事,率卜正卜日,示高于卿,退而命龟,既灼而占,先上旬,次中旬,次下旬。小祀、小事者,则卜正示高、命龟、作,而太卜令佐莅之。季冬,帅侲子堂赠大傩,天子六队,太子二队,方相氏右执戈、左执楯而导之,唱十二神名,以逐恶鬼,傩者出,磔雄鸡于宫门、城门。
〈注〉有卜助教二人,卜师二十人,巫师十五人,卜筮生四十五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二人。
廪牺署。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牺牲粢盛之事。祀用太牢者,三牲加酒、脯、醢,与太祝牵牲就榜位,卿省牲,则北面告腯,以授太官。籍田,则供耒于司农卿,卿以授侍中;籍田所收以供粢盛、五齐、三酒之用,以馀及槁饲牺牲。
〈注〉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
汾祠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上。掌享祭洒扫之制。
〈注〉有府二人,史二人,庙干二人。开元二十一年置。
三皇五帝以前帝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令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开阖、洒扫、释奠之礼。
〈注〉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门仆八人。神龙二年,两京置齐太公庙署,其后废;开元十九年复置。天宝三载,初置周文王庙署;六载,置三皇五帝庙署;七载,置三皇五帝以前帝王庙署;九载,置周武王、汉高祖庙署。上元元年,改齐太公署为武成王庙署,朱全忠曰武明。
辽
辽仍依唐制设太常卿、少卿、丞统主簿及博士以下诸职。按《辽史·百官志》:南面朝官。辽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乃用唐制,复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
太常寺职名总目:
卿
少卿
丞
主簿
太常寺。有博士、赞引、太祝、奉礼郎、协律郎。
太乐署令丞。
鼓吹署令丞。
法物库。《辽朝杂礼》有法物库所掌图籍。
法物库使
法物副库使
宋
宋太常寺置卿及少卿、博士,而郊社、太庙诸陵太医皆统之。按《宋史·职官志》:太常寺 卿 少卿 丞各一人 博士四人主簿、协律郎、奉礼郎、太祝各一人卿掌礼乐、郊庙、社稷、坛壝、陵寝之事,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礼之名有五:曰吉礼,曰宾礼,曰军礼,曰嘉礼,曰凶礼。皆掌其制度仪式。祭祀有大祠,有小祠。其牺牲、币玉、酒醴、荐献、器服各辨其等;掌乐律、乐舞、乐章以定宫架、特架之制,祭祀享则分乐而序之。凡亲祠及四孟月朝献景灵宫、郊祀告享太庙,掌赞相礼仪升降之节。岁时朝拜陵寝,则视法式辨具以授祠官。凡祠事,差官、卜日、斋戒皆检举以闻。初献用执政官,则卿为终献用卿,则少卿为亚献;博士为终献;阙则以次互摄。郊祀已,颁御札则撰仪以进。宫架、鼓吹、警场,率前期按阅即习。馀祀及朝会、享宴、上寿、封册之仪物亦如之。若礼乐有所损益,及祀典、神祇、爵号封袭、继嗣之事当考定者,拟上于礼部。凡太医之政令,以时颁行。宋初,旧制判寺无常员,以两制以上充,丞一人,以礼官久次官高者充。别置太常礼院,虽隶本寺,其实专达。有判院、同知院四人,寺与礼院事不相兼。康定元年,置判寺、同判寺,始并兼礼院事。元丰正名,始专其职。分案五,置吏十有一。元祐三年,诏太常寺置长贰,他寺监则互置。绍圣中,复旧制。大观元年,应太常寺所被旨及施行典礼事,季轮博士铨次成籍,以备讨论。政和四年令,祠事监察御史阙,则以六曹郎官及馆职摄充。宣和三年,令本寺因革礼五年一检,举接续编修。建炎初,并省冗职,惟太常、大理不能。诏太常少卿一员兼宗正少卿,罢丞、簿,惟置博士一员。绍兴三年,复置丞。九年,臣僚言:元丰正名,太常主议论者博士四人,乞参稽旧典,添置博士,以称朝廷蒐补阙轶、缉熙弥文之意。诏添博士一员。十年,置簿一员。十五年,诏太常讨论置籍田令,续置太社令。隆兴元年,并省博士一员,主簿一员,又以光禄寺并归太常,罢丞。明年,诏丞、簿并依旧制。分案九:曰礼仪,掌讨论大庆典礼、神祠道释、袭封定谥、检举忌辰。曰祠祭,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并酒齐、币帛、蜡烛、礼料。曰坛庙,掌行室坛、庙域、陵寝。曰大乐,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曰法物,掌给纳朝、祭服。曰廪牺,掌岁中祠祭牲牢羊豕涤室。曰太医,掌臣僚陈乞医人,补充太医助教等。曰掌法,曰知杂,并掌本寺条制杂务。裁减吏额,赞引使二人,正礼直官二人,副礼直官二人,正名赞者七人,守阙赞者七人,私名赞者七人,胥吏一人,胥佐四人,贴司一人,书表司一人,祠祭局供官十二人,祭器司供官十人,乐正三人,鼓吹令一人,本寺天乐祭器库专知官一人、库子二人,圆坛大乐礼器库专知官一人、库子一人。
博士掌讲定五礼仪式,有改革则据经审议。凡于法应谥者,考其行状,撰定谥文。有祠事,则监视仪物,掌凡赞导之事。
主簿,掌稽考簿书。
协律郎,掌律、吕以和阴阳之声,正宫架、特架乐舞之位。大祭祀享宴用乐,则执麾以诏作止之节,举麾、鼓柷而乐作;偃麾、戛敔而乐止。凡乐,掌其序事。奉礼郎,掌奉币帛授初献官,大礼则设亲祠版位。太祝,掌读册辞,授抟黍以嘏告,饮福则进爵,酌酒受其虚爵。
郊社令,掌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掌凡扫除之事,祭祀则省牲。
太庙令,掌宗庙荐新七祀及功臣从享之礼。
籍田令,掌帝籍耕耨出纳之事,植五谷蔬果,藏冰以待用。
宫闱令,率其属以汛洒庙庭,凡修治洁除之事。提点管干郊庙祭器所、南郊太庙祭器库、提点朝服法物库所、朝服法物库南郊什物库、太庙什物库,掌藏其器服,以待祭祀、朝会之用。凡冠服,视其等而颁于执事之臣。
教坊及钤辖教坊所,掌宴乐阅习,以待宴享之用,考其艺而进退之。
诸陵祠坟所,掌先世后妃之坟园而以时献享。太医局有丞,有教授,有九科医生额三百人。岁终则会其全失而定其赏罚。
〈注〉太医局,熙宁九年置,以知制诰熊本提举,大理寺寺丞单骧管干。后诏勿隶太常寺,置提举一、判局二,判局选知医事者为之。科置教授一,选翰林医官以下与上等学生及在外良医为之。学生常以春试,取合格者三百人为额。太学、律学、武学生、诸营将士疾病,轮往治之。各给印纸,书其状,岁终稽其功绪,为三等第补之:上等月给钱十五千,毋过二十人;中等十千,毋过三十人;下等五千,毋过五十人。失多者罚黜之。受兵校钱物者,论如监临强乞取法。三学生愿预者听受,而禁邀求者。又官
制行,隶太常礼部,自政和以后,隶医学,详见《选举志》。
孝宗隆兴元年,省并医官而罢局生。续以虞允文请,依旧存留医学科,遂举附试省试别试所,更不置局,权令太常寺掌行。绍熙二年,复置太医局,局生以百员为额,馀并依未罢局前体例,仍隶太常寺。
太晟府以大司乐为长,典乐为贰。次曰太乐令,秩比丞。次曰主簿、协律郎。又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以京朝官、选人或白衣士人通乐律者为之。又以武臣监府门及太乐法物库,以侍从及内省近侍官提举。所典六案;曰太乐,曰鼓吹,曰宴安乐,曰法物,曰知杂,曰掌法。国朝礼、乐掌于奉常。崇宁初,置局议太乐;乐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礼、乐始分为二。五年二月,因省穴员,并之礼官;九月,复旧。大观四年,以官徒廪给繁厚,省乐令一员、监官二员,吏禄并视太常格。宣和二年,诏以太晟府近岁添置冗滥徼幸,并罢不复再置。
金
金太常寺设卿、少卿、丞、博士、检讨、检阅等员,统郊社、陵庙诸署,太祝、太乐之属。按《金史·百官志》:太常寺。
〈注〉皇统三年正月始置。
太庙、廪牺、郊社、诸陵、太乐等署隶焉。卿一员,从三品。少卿一员,正五品。丞一员,正六品。掌礼乐、郊庙、社稷、祠祀之事。博士二员,正七品。掌检讨典礼。检阅官一员,从九品。掌同博士。
〈注〉泰和元年置,四年罢。
检讨二员,从九品。
〈注〉明昌元年置,以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同国史院汉人书写例,试补。
太祝,从八品。掌奉祀神主。奉礼郎,从八品。掌设版位,执仪行事。协律郎,从八品。掌以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视音调。太庙署。皇统八年太庙成,设署,置令丞,仍兼提举庆元、明德、永祚三官。令一员,从六品。掌太庙、衍庆、坤宁宫殿神御诸物,及提控诸门关键,扫除、守卫,兼廪牺令事。丞一员,从七品。兼廪牺署丞。直长,明昌三年罢。廪牺署。令、丞,以太庙令、丞兼,掌荐牺牲及养饲等事。
郊社署。
〈注〉承安三年设祝史、斋郎百六十人,作班祗儤使,周年一替。大安元年,奏兼武成王庙署。
令一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掌社稷、祠祀、祈祷并厅舍祭器等物。直长,明昌三年废。
武成王庙署。大安元年置。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春秋祀享,以郊社令、丞兼。
诸陵署。
〈注〉大安四年同随朝。
提点山陵,正五品。涿州刺史兼。令,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掌守山陵。直长,正八品。
园陵署。令,宛平县丞兼。贞祐二年以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
太乐署。兼鼓吹署。乐工百人。令一员,从六品。丞,从七品。掌调和律吕,教习音声并施用之法。乐工部籍直长一员,正八品。太乐正,从九品。掌祠祀及行礼陈设乐县。太乐副正,从九品。
右属太常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