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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二百六十四卷目录

 翰林院部汇考四
  明〈总一则 太祖洪武七则 成祖永乐三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天顺一则 孝宗弘治一则 世宗嘉靖五则 神宗万历一则 怀宗崇祯一则〉
大清〈总一则 顺治九则 康熙二十则〉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四卷

翰林院部汇考四

明

明制:翰林院学士、侍读、侍讲学士,统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之属。
按《明会典》:翰林院正官学士一员,侍读、侍讲学士各二员。
首领官孔目一员。
属官:侍读、侍讲各二员,博士五员,典籍侍书各二员,待诏六员。
史官:修撰三员,编修、检讨各四员。
〈注〉以上翰林官,后无定员,博士待诏亦不常设。

凡进士选除,洪武间,定第一甲第一名,除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除编修。其馀分送各衙门办事,内外以次兼除。
凡经筵,钦命内阁大学士知经筵事,或同知经筵事。班俱在尚书都御史上。讲书展书等官,及日讲官,俱从内阁,于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内,具名题请。其经筵讲章,日讲直解,俱送内阁看定。经筵讲章先三日进呈,日讲直解先一日进呈。
凡东宫出閤讲学,内阁官提调讲读,其讲读侍班及校书正字官,从内阁于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内具名题请。正字例以制敕房官兼职。
凡亲王出閤读书,内阁官、提调检讨等官讲读,拟定经书起止,所习仿字,每日送看。
凡上徽号议、劝进笺、登极表,并一应奉旨应制文字,俱从内阁撰进。
凡修实录史志等书,内阁官充总裁,本院学士等官充副总裁,皆出钦命。纂修从内阁于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内具名题请。誊录催纂制敕诰敕房官,皆预纂修完日,进呈其实录草稿,会同司礼监官,于内府烧燬。
凡玉牒,十年一次,内阁奏请命学士等官二员,纂修。凡内阁拟撰文官诰敕,正统间,以学士专管。后久不设。弘治七年,复设一员,常以尚书兼学士者为之。嘉靖二十四年,裁革,以讲读编检等官五员专管。凡内阁所掌制敕诏旨、诰命、册表、宝文、玉牒、讲章、碑额及题奏揭帖等项,一应机密文书,各王府敕符底簿,文官诰敕,及番译敕书,并四夷来文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等项,制敕房及诰敕房书办,各用中书舍人等官,于本院,或各该衙门带俸遇有升迁,仍旧供职,其有堪别用者,亦从吏部准举。
凡记注起居,及编纂章奏,万历三年,内阁题准仿国初起居注官遗意,令日讲官日轮一员,专记注起居,录圣谕诏敕册文等项。其诸司章奏,另选讲读,并史官六员专管编纂。以吏户礼兵刑工分六曹,每曹一员常川在馆供事。圣谕诏敕等项,令两房官录送记注,其各曹章奏六科,奉旨发抄到部,即全录送阁,转发编纂,月终将记注编纂等稿送内阁,公同各官,投匮封锁,年终,并入大匮藏之东阁左右。每常朝御皇极门,即轮该日记注起居,并编纂官共四员,列于东班各科给事中之上。若午朝御会极门,列于御座西稍南。及遇郊祀耕藉幸学大阅诸典礼,亦令侍班随从纪录。
凡两京乡试,及会试考试官,礼部奏行本院会试于大学士、学士等官,乡试于春坊司、经局官及本院讲读修撰内,内阁具名,奏请钦命。其会试同考试官,于本院讲读史官及春坊司经局官内,与各衙门官相兼推选,收掌试卷,用制敕房官一员。
凡武举会试考试官,兵部奏行内阁,于本院学士讲读修撰,及坊局官内,具名,奏请钦命。
凡殿试读卷官,内阁于大学士、学士等官内,具名,从礼部奏请。至日,与各衙门该读卷官,详定试卷。次日,同诣文华殿。内阁官将第一甲三卷,以次进读,俟御笔批定,出,将二甲三甲姓名填写黄榜。又次日早,同诣中极殿内阁官进,至御座前,以次拆卷,将姓名籍贯面奏,司礼监官授制敕房官填榜毕,开写传胪帖子,内阁官一员捧榜至皇极殿,授礼部尚书,制敕房官将帖子授鸿胪寺官,传胪其受卷,弥封,掌卷官,从内阁于本院及春坊等官,并制敕房官内,推选与各衙门官相兼执事。
凡册封亲王郡王,本院官及坊局等官,充正副使,从礼部奏请,钦点。其祭告祈祷,或遣学士。
凡兵部清理武官贴黄,奏请,命学士等官一员,同该部及都察院堂上官,于阙右门清理,本院官专管撰述。
凡圣节冬至正旦大朝贺,及颁诏进实录等大礼,本院讲读编检等官四员,于皇极殿宝座东向,西与中书舍人对立侍班。
凡东宫千秋节,及冬至正旦朝贺,本院修撰等官二员,于文华殿内,与春坊司、经局官对立,侍班。
凡郊祀庆成等宴,本院学士侍坐殿内,在文官四品之上。正统三年,内阁办事者六品亦坐殿内,列学士之下。成化四年,令修撰等官员列于丹陛之东西稍北,其预经筵者,与讲读官,俱坐于中左门。
凡圣驾幸国子监听讲,本院学士侍坐于三品之次。凡本院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印信缺官掌管,俱从内阁题请,奉旨,吏部补本铨注。
凡每年春秋祭文庙传制,专遣内阁大学士,或礼部尚书,其分献用本院官二员。
凡庶吉士,内阁会同吏礼二部考选,送院读书,奏请学士以上等官二员教习。本院仍行户部给灯油钱。兵部拨皂隶,刑部给纸劄,工部修理房屋具器用,顺天府给笔墨,光禄寺给酒饭,内阁按月考试。俟有成效,奏请送吏部铨注,本院并除各衙门职事。
凡礼部奏请考试岁贡生员,及乞恩就教举人,吏部奏请考试愿就教职岁贡生员,该部官赴内阁,领题送卷,本院官批定进呈后,送部奏请施行。
凡各处儒学训导,九年考满,吏部出题考试,印封文卷,送内阁,委本院官批定去取,送部奏请施行。凡各处举到幼童,奉旨送院读书习字者,月给食米。内阁稽考课业,俟有成效,奏请擢用。其愿科举出身者,听。
凡四方番夷翻译文字,永乐五年,设四夷馆,内分八馆,曰鞑靼、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选国子监生习译。宣德元年,兼选官民子弟,委官为教师,本院学士稽考课程后,内阁委官提督。
凡该继军丁告愿科举者,兵部奏送本院出题考试,批定中否,送部施行。今不行。
凡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关给内府,精微文簿,开写日行事务,注销前件,按月奏送本院,稽考年终,类送司礼监交收。万历元年,题准各部院章奏覆奉钦依转行各衙门,覆勘提问,议审,催督,查覈,一应考成事件,立限造册,每月终,送内阁注销稽考。
凡会议大政事,大典礼,正统十年,令内阁与各衙门会议,或合儒臣会议者,则本院官詹事府坊局官,及国子监堂上官皆预。
凡各衙门领敕官员,俱赴内阁,会有敕书,方赴鸿胪寺报名,辞朝,领敕。嘉靖九年,令以学士坊局等官一员,捧授仪,见礼部朝仪下。
凡教习内官,正统初年,于内府开设书堂,选翰林检讨等官教习。后复用修撰编修等官二员,渐增至四员。
凡习仪,宣德以后,本院官俱不习仪。成化间,学士而下仍依常参官俱习仪。惟内阁及两房官仍旧。凡本院纸劄,刑部都察院关给。
凡本院官酒饭,俱于光禄寺支给。
凡本院官吏及带俸官俸粮,旧于礼部带支,后奏准本院自行收支。今改禄米仓关支。
凡本院公署,设内阁公座于中堂,而掌印及学士等座,俱旁列。嘉靖七年,敕建敬一亭于公署之后,每年行顺天府于宛平、大兴二县均徭内,各拨门子二名,看守洒扫。
南京翰林院,凡本院官,永乐后,止设学士等官一员。掌印员缺,从内阁推举。
南京翰林院掌印官一员,或用侍读学士,或以春坊庶子、谕德、中允、侍读署掌,孔目一员。
凡南京各衙门,遇朝廷册立大礼,及上徽号等项,合用庆贺表笺,南京礼部行本院撰述。
凡本院官吏俸粮,与翰林院同。
凡本院合用匠役,于南京工部拨给。
凡詹事府翰林院掌印官缺,俱从内阁推补。南京翰林院掌印官缺,吏部具奏行翰林院,从内阁推补。按《春明梦馀录》:翰林院,在东长安门外,北向。其西则銮驾库,东则玉河桥,元之鸿胪署也。正统七年,始建为院。初为三品衙门,后改正五品,定学士一人,侍读学士二人,侍讲学士二人,为正官。侍读、侍讲各二人,五经博士五人,侍书二人,待诏一人,为属官。修撰二人,编修四人,检讨四人,为史官。而孔目为首领官。其院事主于内阁大学士,而掌印则以学士,或侍郎詹事等官兼。学士或春坊官署掌内阁行移,用翰林院印,而各衙门章奏文移,亦止曰行翰林院学士之职。掌词翰礼文,草诰敕详,正图籍考,议制度,以文学备顾问,出入侍从,参谋,议凡经筵日讲修书,皆承受而统领焉。讲读职耑劝讲经文,五经博士业耑经佐,学士讲读待诏,主应对,以四体侍上书,于唐为供奉官,典籍守古今四库书籍,史官掌修国史,凡天文地理,宗潢礼乐,兵刑诸大政,上所下诏敕书檄谨籍,而记之,以备实录。为上心简注者,得入内阁豫机务,两直隶乡试礼部会试,充考试官。万历初,申饬日讲史官,从阁臣后注起居,及密勿谋议,别拣史官分曹纂诸司章奏题,覆月封送内阁藏之。当洪武初,设文华堂,擢张唯等为编修,上政暇,幸堂考业,而光禄日给馔。皇太子诸王日迭主焉。赐冬夏衣,赐白金鞍马,其敦重如此。
太祖洪武二年,增置翰林院官属,更定品秩。
按《续文献通考》:吴元年夏五月己亥,初置礼贤馆,寻设翰林院,学士正三品,侍讲读学士正四品,直学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编修正八品。至洪武二年春正月戊申,定学士承旨正三品,学士从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侍读学士从四品,直学士正五品,典簿正七品,待制从五品,修撰正六品,应奉正七品,编修正八品,典籍从八品。又按国初甲辰年,设起居注,乙巳年,设太史监,后俱裁革。而史职悉属翰林院。洪武三年,置弘文馆学士。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洪武六年,简会试士授编修等职,入文华堂肄业,以儒臣为之师。
按《圣君初政记》:洪武壬子,简会试士,张唯等一十六人授编修等职。入文华堂,宋濂为之师。俾肄业,上间至堂中取其文,亲评优劣,命光禄给酒馔。冬夏,时赐衣及白金鞍马。
按《春明梦馀录》:六年,诏天下乡贡举人罢会试,开文华馆,禁中,命选举人年少质美者,肄业其中。河南解额内,选张唯等四人,山东选王琏等五人,并各省共一十七名。上召见便殿,亲命题赋诗,称旨,皆擢翰林院编修。命入堂中读书,诏儒臣宋濂、桂彦良等分教之。
洪武九年,罢弘文馆学士,定承旨学士,讲读学士品秩。
按《续文献通考》:九年,罢弘文馆学士。秋闰九月癸巳,诏定百官品级,学士承旨,与六部尚书,俱正三品,班在其上。学士从三品,侍读学士正四品,侍讲学士从四品。
洪武十三年,增设检阅官。
按《续文献通考》:十三年秋八月己卯,增设检阅从九品。
洪武十四年,更定翰林官制。
按《明会典》:国初,置翰林院正三品衙门,设学士、承旨学士、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直学士、典簿、待制、修撰、应奉、编修、典籍、检阅等官职,专制诰史册文翰等事。十四年,改正五品衙门,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检阅、典簿,设孔目、五经博士、侍书、待诏、检讨。
按《续文献通考》:十四年夏五月癸未,革承旨直学士,改翰林院正五品衙门,设学士一人,侍讲学士二人,侍读学士二人,孔目一人,属官侍讲二人,侍读二人,待诏二人,史官修撰三人,编修四人,检讨四人。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检阅、典簿。
洪武十八年,定设翰林院官。
按《明会典》:十八年,定设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为正官,孔目为首领官,侍读、侍讲、五经博士、典籍、侍书、待诏为属官,修撰、编修、检讨为史官,又有秘书监,弘文馆及起居注等官,后皆不设。
按《续文献通考》:十八年三月丁丑,命吏部定正翰林院官学士一人,正五品。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各二人,从五品。首领官孔目一人,未入流属官侍读、侍讲各二人,正六品。五经博士五人,正八品。典籍二人,从八品。侍书二人,正九品。待诏六人,从九品。又史官修撰三人,从六品。编修四人,正七品。检讨四人,从七品。俱属本院,简用取自圣裁,官无定员,而侍读先侍讲,则始于此。国初,称庶吉士者,初称中书六科庶吉士。十八年,又有翰林院承敕庶吉士。
成祖永乐二年,考选庶吉士,令就文渊阁进学。
按《明会典》:凡庶吉士考选,洪武间,分置近侍衙门。永乐二年,令就文渊阁进学。后止送翰林院,命学士等官教习学。业成者,除翰林官。后定以二甲除编修,三甲除检讨,兼除科道部属等官。
先年,或间科一选,或连科皆选,或数科不选,或三科同选。其选取,或内阁自选,或礼部选送,或会吏部同选,或限年岁,或拘地方,或采誉望,或就于廷试卷中查取,或别出题考试,无定例。
按《续文献通考》:国初,称庶吉士者,初称中书六科庶吉士。洪武十八年,又有翰林院承敕庶吉士。永乐二年,始定为翰林庶吉士。选进士教养之,无定员,试而留者,二甲为编修,三甲为检讨。不得留者,为给事中御史主事,或出为州县官。
永乐三年,命学士解缙,选修撰曾棨等二十九人,就文渊阁进学。
按《春明梦馀录》:三年春正月,上命学士解缙等,于新进士中,选材质英敏者,俾就文渊阁进学。至是缙等选修撰曾棨、编修周述、周孟简、庶吉士杨相、刘子钦、彭汝器、王英、王真、余鼎、章敞、王训、柴广敬、王道、熊直、陈敬宗、沈升、洪顺、章材、余学夔、罗敬汝、卢翰、汤流、李时勉、段民、倪维哲、袁添禄、吴绅、杨勉二十八人入见。上谕勉之曰:朕不任尔以事,文渊阁古今载籍所萃,尔各食其食。其日,就阁中,恣尔玩索,务实得于己,庶国家将来皆得尔用,不可怠惰,以孤朕期待之意。时庶吉士周忱,自陈年少,愿进学。上喜曰:有志之士也。命增忱为二十九人,遂命司礼监,月给笔墨纸,光禄寺给朝暮膳,礼部月给膏烛钞,人三锭。工部择近第宅居之。
按《见闻录》:永乐癸未,登曾棨榜进士第,时所取四百七十三人,太宗文皇帝命近臣拔其尤异者二十八人,赐名庶吉士,入文渊阁,燕閒之顷,亲临问,时举僻书疑事,以验其学。
永乐十九年,北京置翰林院,南京翰林院惟设掌院事一员,孔目一员。
按《续文献通考》:建文中,更易官制,仍设翰林院正官学士承旨一员,在学士之上。改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俱为文学博士。设文翰文史二馆,文翰馆以居侍读、侍讲、侍书、五经博士、典籍、待诏,其侍书升正七品。文史馆以居修撰、编修、检阅、改孔目为典籍、创置典簿厅,而革中书舍人,改为侍书,以隶翰林。又增设文渊阁待诏,及拾遗、补阙等官。永乐初,皆复洪武十八年旧制,又增建东阁于角门内,以编修解缙等七人入内阁,参预机务,典纶綍,谓之阁臣。然本院印信王景去后,犹以内阁学士解缙、胡广、杨荣等相继署院。十九年,定鼎北京,遂设衙门于此,以留都为南京翰林院,止设学士一员掌之。遇有员缺,从内阁推举。其后侍讲以上官,皆得掌院事,仍设孔目一人。
宣宗宣德 年,特赐文渊阁银印,钤封进御机密文字。
按《明会典》:文渊阁银印,自宣德中,特赐,凡机密文字,钤封进至御前开拆。其馀公务,行移各衙门,皆用翰林院印,而各衙门章奏文移,亦俱转行翰林院。后阁臣又奏于本院设公座,于是内阁翰林称同官,其院事主于内阁,而掌印则以学士或侍郎詹事等官兼,学士或春坊官署掌,从内阁题请云。
宣德五年,量加国子监考满,官以翰林史职,命杨士奇选新进士,改庶吉士。
按《明会典》:凡国子监官考满,宣德五年,令学行端悫者,量加翰林史职,仍理教事。正德中,议准加俸。按《春明梦馀录》:宣德五年,命杨士奇等曰:新进士多年少,其间岂无有志于古人者。朕欲循皇祖时例,选择俊秀十数人,就翰林教育之,俾进学励行,工文章,以备他日之用。卿等可察其人,选文词之优者,以闻。于是士奇等选萨琦、逯端、叶锡、陈玑、林补、王振、许南杰、江渊八人以闻。上命行在吏部,俱改为庶吉士,送翰林进学,给酒馔房舍,月赐灯油钞,悉如永乐之例。复命兵部各与皂隶,上又顾士奇等曰:后生进学,必得前辈老成开导之。卿等日侍左右,无馀閒,其令学士王直为之师,常提督教训,作文字,亦为开发改窜。卿等或一两月,或三月,一考阅,使有进益。如一二年怠惰无成,则斥。
英宗正统七年,翰林院落成,命礼部尚书定位次,设大学士等公座。
按《续文献通考》:正统七年,本院落成,掌院事学士钱习礼,不设西杨、南杨公座,曰:此非三公府也。至期,二杨以闻,乃命工部具椅案,礼部尚书胡濙定位次,左设大学士三座,学士一座,而讲读学士,东西对列。
代宗景泰二年,令午朝翰林院先奏事。
按《明会典》云云。
英宗天顺八年,命内阁会同吏礼二部,考选庶吉士。又制,非进士起家,不得居翰林。
按《明会典》:天顺八年,命于午门里东阁前,内阁官会同吏礼二部,出题考选。
按《续文献通考》:英宗天顺中,大学士李贤建议,请专选进士科,充翰林院官,遂为定制。先是,景泰间,陈循辈私其所举,以杂流冒铨,一时翰苑,多委靡昏钝浮薄之流,吏部不敢别调。至是有旨,重修《大明一统志》,制曰:惟择进士出身者为之。于是诸辈多乞改职,李贤因言于上,命吏部别除之。翰林为之一清,且请著为制。从之。自后非进士起家,不得居翰林,为孤卿,非翰苑出身,不得入内阁,居宥密。
孝宗弘治六年,定考选庶吉士之制。
按《明会典》:弘治六年,奏准每科一选,不拘地方,不限年岁,待进士分拨办事之后行。令有志学古者,各录其平日所作古文十五篇以上,限一月以里投送礼部,礼部阅试讫编号,分送翰林院,考订文理可取者,按号行取,吏部该司仍将各人试卷记号,糊名,封送内阁,照例考选。每科取选不过二十人,留者不过三五人。
世宗嘉靖六年,定讲《大学衍义》仪。
按《明会典》:嘉靖初,命儒臣进讲《大学衍义》。六年,定讲《大学衍义》仪,于每月初三、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八日,用经筵日讲官二员,进讲,内阁学士一员侍班。
嘉靖八年,罢选留庶吉士,命吏部访奏中外学行卓异之员,入院,以备擢用。
按《春明梦馀录》:八年己丑,大学士杨一清题请教习庶吉士官。帝曰:改选庶吉士,命官教习,乃太祖之制。在当时,固为尽善。迩年以来,祇为大臣市恩,无益于国。此后不必选留,一体除用。中外诸臣,果有学行卓异者,吏部访奏入翰林,以备擢用。方献夫上言,馆阁乃储才之地,贤相名臣,多出其间。迩年以来,选留不能尽公,所教或非其道,树恩立党,于国无益。诚如圣谕所云者。吏部访收,信得其要,编修、检讨于主事、御史给事中,评事,中书行人,博士助教,推官,知县,学官进士内访补,讲读、修撰于郎中员外、都左右给事、寺正寺副、太仆光禄丞、同知、知州通判内,访补,其学士谕德,庶子,赞善,洗马等官,亦论资序迁,庶事体画一,经久可行。帝从之。
嘉靖十年,定无逸殿讲仪。
按《明会典》:嘉靖初,西苑无逸殿成,命辅臣及经筵日讲官,六卿侍经筵官,各撰《尚书·无逸》、《诗·豳风之七月》讲义一道,于无逸殿进讲。十年,定无逸殿讲仪。嘉靖十一年,更定考选庶吉士之制。
按《明会典》:十一年,令内阁会同吏礼二部,覆试,监察御史监试,锦衣卫官校巡察。
嘉靖十四年,令于文华殿考选庶吉士。
按《明会典》:十四年,令礼部引进士赴文华殿门外,赐题考试。自后选庶吉士皆赐题,仍于东阁前考试。
神宗万历三年,题准常朝午朝日记注起居史官位次。
按《明会典》:万历三年,题准常朝该日记注起居史官四员,列于东班各科给事中之上,稍前,以便观听。午朝该日记注起居史官四员,列于御座西稍南。
悯帝崇祯四年,命翰林内外兼用。
按《春明梦馀录》:崇祯四年辛未,考馆后,因内阁票拟疏中,有何况二字,误以为人名票出,上摘而诘让之,遂有翰林内外兼用之旨。甲戌丁丑,皆不选馆,以俸深候考知推,选授编检等官。至庚辰,廷试,召对,亲拔赵玉森等,授以检讨。命蒋德璟、王锡衮教习之。

皇清

《大清会典》:翰林官员,职在侍从,
禁庭进直
讲筵记注
起居,撰拟
册诰等文,纂修
国史诸书。顺治元年,置翰林院为正三品衙门,设
汉学士一员,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各二员,侍读、侍讲各二员,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俱无定员。典籍二员,孔目一员。
翰林院初系专设,顺治二年,裁并内三院。十五年,复设。十八年,裁并内三院。康熙九年,复设。正官
满汉掌院学士各一员,俱兼礼部侍郎衔。满汉侍读学士各三员,
满汉侍讲学士各三员,
满汉侍读各三员,
满汉侍讲各三员。
史官
修撰 编修 检讨,已上俱无定员。
庶吉士,无定员。
首领官
满汉典簿各一员,满汉孔目各一员。
属官
满汉待诏各二员,
满笔帖式四十八员,内满文三十员,满汉文十八员,汉军笔帖式八员。
起居注馆日讲起居注官,不专设,系满汉翰林詹
事坊局官,以原衔兼充。
满主事三员,内满文一员,满汉文二员,汉军主事一员。
满笔帖式十四员,内满文八员,满汉文六员,汉军笔帖式四员。
五经博士,孔氏后裔二员,颜曾孟仲程朱后裔各一员。康熙二十五年,增设周公及周惇颐后裔各一员。
凡
经筵应讲经书,及讲官职名,由本衙门题请

钦定,应讲官撰拟讲章,缮写满汉文,进呈,候
钦定后,缮写正本,副本。至期,
皇上升文华殿,讲官同众官行礼毕,入
殿进讲。讲毕,候

驾还宫,本衙门官恭进讲章正本。
凡
日讲定期,自二月
经筵后始,夏至日止。八月
经筵后始,冬至日止。每日俟部院官员奏事毕,讲
官进讲。
凡
日讲遇祭祀斋戒期,俱停进讲。
凡
日讲讲章,由翰林院撰拟,翻绎缮写正本,副本,先
期以正本
进呈。每日,满掌院学士,同汉讲官二员,间用三员,
捧副本进讲。岁终,汇写讲章,
进呈。
凡本衙门章奏,满汉掌院学士,同满汉读讲学士,列衔具题,一应衙门事务,俱公同办理。凡纂修

实录,
圣训,掌院学士充副总裁官,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
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充纂修官,典簿、待诏、孔目充收掌官,笔帖式充誊录官。
凡纂修

玉牒,于修撰、编修、检讨内拟出,移送宗人府,充纂修
官。
凡纂修一切书史,掌院学士充正副总裁官,侍讲学士以下,检讨以上,充纂修官。典簿、待诏、孔目充收掌官,笔帖式充誊录官。
凡
日讲解义,及纂修翻译诸书,刊刻告成,请

旨颁赐。
凡祭

天
地
太庙
社稷,
奉先殿,及五岳四渎,长白山,历代帝王陵等祝文,本衙
门官撰拟,翻译。
凡

太皇太后,
皇太后,
皇后,
皇贵妃,
贵妃,
妃,
嫔,
皇太子册文宝文,本衙门官撰拟,其镌刻
册宝,酌派本衙门官员笔帖式,会同内阁官监造。
凡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等
册诰文,由本衙门题定文式,填名,咨送中书科。
凡王妃夫人公主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等
册诰文,由内阁题定文式,填名,咨送中书科。
凡内外文武官,奉

旨与谥者,其碑文及
谕祭文,俱由本衙门撰拟,翻译,送内阁,奏请颁发。
凡封赠
诰敕文,顺治初,本衙门开列应撰拟官员职名,送
内院具题。
凡编纂六曹章奏,侍读学士以下,检讨以上,俱充编纂官。〈后停止〉
凡
册封亲王世子郡王,及内外固伦公主,和硕公主,
亲王世子郡王,嫡妃,以掌院学士充副使,长子贝勒贝子,及长子妃,贝勒贝子夫人,内外郡主县主,郡君并外藩蒙古亲王郡王嫡妃,以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等官充正副使,有品级笔帖式宣读。
凡封外藩蒙古贝勒以下,公等以上夫人,以侍读、侍讲充正副使,有品级笔帖式宣读。
凡祭告五岳四渎,长白山,及历代帝王陵,孔子阙里,本衙门开列满汉掌院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职名,送礼部,题请

钦点。
凡赍
诏,顺治初,用汉翰林官及典簿、待诏、孔目。
凡直省文乡试,顺治初,顺天、江南、浙江、江西、湖广、福建等省,以汉侍读学士以下,检讨以上,充主考官。
凡直隶武乡试,汉侍读以下,检讨以上,用二员,充主考官。
凡文会试,汉掌院学士充主考官,侍读学士以下,检讨以上,充同考官。
凡武会试,顺治初,汉掌院学士以下,检讨以上,俱照资开列,充主考官。
凡文武
殿试,满汉掌院学士充读卷官,侍读学士以下,检
讨以上,充受卷弥封掌卷官。其典簿、待诏、孔目等官亦预。
凡考选庶吉士,吏部移咨本衙门,本衙门题请日期。至期,用黄摺书诸进士年齿,籍贯,钤翰林院印,设
御案上。

皇上升座,满汉掌院学士分列
御座两旁,满读讲学士引诸进士,以次入
见,选中者,立
御座右,选毕,一甲进士三人,亦引
见毕,退。次日,本衙门以选中诸进士,并一甲进士
籍贯,及乡试会试
殿试名次,与所习本经,开明,进呈

御览,得
旨后,交内阁,钦遵
上谕,分别读满汉书,具本启奏。
凡教习庶吉士,本衙门以满汉掌院学士职名,移送吏部,具题

钦点。
凡庶吉士,应给书籍,本衙门题请颁发其纸劄笔墨酒米器用等项,俱行文该衙门支给。凡庶吉士读书二年,满汉教习学士,题请,考试,散馆,内阁题请试期,其应用试卷行文,礼部移取用本衙门印弥封。至期,满汉教习学士开列庶吉士名单,分班引
见毕,同赴体仁阁下候考。鸿胪寺官,引庶吉士等,
行三跪九叩头礼。吏部官散卷,内阁满汉学士捧题,分授满汉教习学士,随分授庶吉士等。试毕。吏部官收卷,教习学士本日转奏,俟

钦定名次,分别除授编修、检讨,科道部属等官,鼎甲
虽已经授职,亦同引
见考试。
凡
廷试愿就教职,举人岁贡生等试卷,钤翰林院印,
掌院学士、读讲学士,同吏礼二部堂官,出题公阅,侍读以下,检讨以上官分阅。
凡本衙门满官员缺,掌院学士由吏部开列题补。读讲学士以下,由吏部以应升官,拟正陪题补。
凡本衙门汉官员缺,除学士由吏部开列题补外,读讲学士、读讲及国子监祭酒、司业,俱由本衙门会同詹事府,以应升官职名咨送吏部,题补。
凡翰林官提督学政,顺治初,直隶、江南、江北三差,自读讲学士庶子以下,论资差遣。
凡汉官奉差,如遇升转,仍照例咨吏部题补。惟提督学政,俟差满日升转。
凡出使外国,顺治初,朝鲜用满官,安南、琉球用汉官。
凡承行衙门一应事务,收发书籍,往来文移,俱满汉典簿孔目职掌。
凡校对翻译奏章,一应文史,俱满待诏职掌。校对缮写一应文史,俱汉待诏职掌。
凡翻译缮写章奏,一应文史,俱笔帖式职掌。凡本衙门满洲汉军官员,值习射之期,每月两次,在本衙门习射,听兵部官稽察。
凡缮写编纂书籍,请

旨移咨国子监,考取善书监生缮写。
世祖章皇帝顺治二年
《大清会典》:听政仪:顺治二年,覆准每日奏事时,令翰
林科员同启奏官,齐进侍班记注。
二年,裁翰林院,以翰林官分属内三院。
顺治四年
《大清会典》:顺治四年,会试同考官,差庶吉士。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凡本衙门汉官,降补别衙门,复回者,顺治
九年,题定以现补官品为序。
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一年,题准江南江北二差,改为学
道。顺天学政,仍差翰林官一员,自侍读以下,照资拟正陪具题。
顺治十二年

《大清会典》:凡
日讲官,顺治十二年,定满讲官二员,汉讲官五员。
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四年,定增满汉讲官八员。
顺治十五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五年,复置翰林院,设满汉掌院学
士各一员,兼礼部侍郎衔。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各三员,汉侍读、侍讲各三员,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俱无定员。满汉典簿各一员,满待诏四员,汉待诏二员,满汉孔目各一员,满文笔帖式八员,满汉文笔帖式八员。
顺治十六年

《大清会典》:凡翰林官给假,顺治十六年,题准掌院学
士以下,检讨以上,有请假省亲,终养迁葬,告病者,俱令自行陈奏。
会试,同考官差庶吉士。
顺治十八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八年,复裁翰林院。
康熙三年
《大清会典》:凡直省文乡试主考官,康熙三年,题准不
拘省分,通行差遣。凡武会试主考官,康熙三年后,专用学士。
康熙七年

《大清会典》:康熙七年,题准凡封赠
诰敕文,按品刊刻文式,停止撰拟。
康熙八年

《大清会典》:凡赍
诏,康熙八年,定满督抚处,用翰林院笔帖式。
康熙九年

《大清会典》:康熙九年,仍置翰林院员额,与顺治十五
年同。增设满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各三员,裁满待诏二员,增设满文笔帖式八员,汉军笔帖式八员。
是年,置
起居注馆于
太和门外西廊。〈在雍和门南〉每月,满汉记注官各一员,
侍直,事毕,以本日应记之事,用满汉文记注。初设满记注官四员,汉记注官八员,俱以
日讲官兼之。专设满文主事一员,满汉文主事二
员,汉军主事一员,满文笔帖式四员,满汉文笔帖式四员,汉军笔帖式四员。
凡文武会试,九年后读讲学士,亦得充主考官。康熙九年,定凡翰林院官,给假,俱由吏部具题。康熙十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年,定满讲官,自内阁学士、翰林院
掌院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詹事府詹事、少詹事及六部尚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副都御史、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等官内,由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读讲学士升任者,俱得开列。汉讲官自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詹事府詹事、少詹事、国子监祭酒及六部尚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官内,由翰林官升任者,俱得开列。由本衙门题请,以原衔充补。
又定讲官,俱兼
起居注衔。〈员额详见起居注馆〉满汉讲官,由翰林院詹事府、
坊局各官开列题请,以原衔充补。〈满讲官以通满汉文者开列〉
康熙十一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一年,增设满文笔帖式十四员,满
汉文笔帖式十员。
起居注馆,增设满文笔帖式四员,满汉文笔帖式
二员。
康熙十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二年,增设满
日讲起居注官一员,汉
日讲起居注官二员。
康熙十四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四年,题准复原官者,仍序原资原
俸。
康熙十六年

上谕日讲官起居注侍读学士牛钮:尔考中进士,正
宜黾勉学问之时,抑且年富力强,自当大有进益。诵读之功,固不可废。躬行实践,尤为至要。务时勤职业也。康熙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上谕翰林院掌院学士喇沙里、陈廷敬、侍读学士叶
方蔼、侍讲学士张英卿等:进讲启导,一一悉备,皆内圣外王,修齐治平之道。朕虽不敏,罔不孜孜询之。每讲之时,必专意以听。但学问无穷,不在徒言,要惟当躬行实践,方有益于所学。卿等仍愈加直言,毋有隐讳,以助朕好学进修之意。康熙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大清会典》凡
经筵讲官,是年,

谕满洲小九卿内,有由翰林官升转者,一并开列。
是年,增设满
日讲官起居注官一员。
康熙十七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七年,
谕:凡日讲讲章,停止岁终汇写,止具本奏
闻。
康熙十八年

《大清会典》:凡记注官侍班,遇
皇上御乾清门听政,各衙门官员奏事时,记注官立
于西阶上,廊柱旁。
是年,

谕内阁:启奏折本时,记注官亦令侍班。
又题准启奏折本时,记注官较常立处,少近前立,以便详听。九卿詹事科道启奏会议事,亦近前侍班。如内阁官于
内殿启奏,则立于槅扇外之右,在殿内室,则立于内槅扇外之西。

皇上御瀛台听政,记注官立于左阶下,启奏折本时,
亦于阶下少近前立。

皇上升殿视朝,赐宴,赐食,记注官列于右翼,在一等
侍卫第一班之末。
凡有事

坛
庙谒
陵,
耕籍,
视学,
大阅,
校射,
迎劳,凯旋,及
驻跸南苑,
巡幸蒐狩,记注官皆扈从。

皇上御保和殿视祝版,记注官侍班立于殿门外之
西,一等侍卫之末。
经筵文武
殿试读卷,皆侍班。
凡外藩王台吉等,及直省督抚提镇等
朝见,
陛辞,
赐宴,赐食,该衙门知会记注馆,该直官侍班记注。
凡各衙门官员,奉

特召,面谕,本官录
谕旨,及奏对之辞,送记注馆进呈
御览后,记注。
凡满汉大臣亡故,
遣官奠茶酒,该管官员知会该直官记注。
凡记注册籍书,明日月,及该直官姓名,每月满汉文各一册,岁终汇封,用翰林院印,贮大匮,题明送内阁公验,封锁,会同内阁学士,送入内阁大库收藏。
凡应用纸劄笔墨器用,及册匮锁钥等项,俱于该衙门支取。
凡遇
册封颁
诏,应差本馆主事笔帖式,开送礼部。
是年,纂修《明史》,本衙门题请总裁官,奉

旨,自大学士以下,检讨以上,通行开列具题。
是年,议准顺天学政,于侍读、侍讲、谕德、洗马内论俸拟正,陪送吏部具题。
康熙十九年

上谕吏部:朕万几之暇,留心经史。虽逊志时敏,夙夜
孜孜,而研究阐发,良资讲幄之功。日讲起居注各官,俱以学行优长,简备顾问,讲解明晰,奉职勤劳。所纂讲义,典确精详,深裨治理。侍读学士张英,供奉内廷,日侍左右,恪恭匪懈,勤慎可嘉。高士奇、杜讷,学问淹通,居职勤慎,供奉有年,应授为翰林官。尔部俱一并从优议叙,具奏。以后著益殚心职业,佐助典学,以副朕崇儒重道稽古右文至意。特谕。康熙十九年四月初八日,

上谕翰林院掌院学士库勒纳等:卿等日侍讲筵,夙
夜匪懈,启沃之暇,每以朕书为请。朕万几馀閒,时取古人墨迹临摹,虽好慕不衰,实未窥其堂奥,何可示人。卿等既为文学侍从之臣,即有成就德业之责。故因所请,辄以颁赐朕意,其悉之。康熙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康熙二十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年,增设汉
日讲官起居注官八员。
康熙二十一年

《大清会典》:凡赍
诏,康熙二十一年,定不拘满汉督抚,俱用典簿、待
诏、孔目及笔帖式。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二年,
谕:凡
日讲,于奏事前进
讲。
又

谕:斋戒日期,照例停讲。如不亲诣行礼,则祭日仍进
讲。
是年,出使安南兼差满汉官,由本衙门开列各官职名,移送礼部,题请

钦点。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三年,议准提督顺天学政,将侍
读、侍讲、谕德、洗马,通行开列,送吏部具题。江南浙江学政改用翰林官,于侍读、侍讲、谕德、洗马、中允、赞善内开列职名,送吏部具题。
康熙二十四年

上谕吏部:国家设立翰林衙门,原以储养人材,娴习
文学,以备顾问编纂之用。必淹贯经史,博极群书,方克谙练体裁,洞晰今古,敷词命意,典赡宏通,悉登著作之林,用佐右文之治。始为称职。今将翰林各官,特行考试,朕亲加详阅,分别次第,以示劝惩。徐乾学、韩菼、孙岳颁归允肃,乔莱学问优长,文章古雅,宜加奖励,作何赏赉,著议奏。彭孙遹等,文学亦通,著照旧供职,益勤研究,以底精纯。周之麟、崔如岳、庞垲、钱中谐、颜光猷、李元振、费之逵、李复泌、刘果实、刘芳哲,文理荒疏,未娴体式,难胜厥任。除李元振、刘芳哲已经降调,其馀俱著对品调用。尔部即遵谕行,特谕。康熙二十四年二月初七日。
康熙三十三年

上谕内阁进士:选取庶吉士,教习读书,所以造育人
材,备他日之用。司教习者,理宜严加督课,使之勤勉向学。此番考试庶吉士,观其所学甚劣,较曩时庶吉士迥然不及。此皆傅继祖等教习怠弛,不专心致志之所致也。傅继祖等下吏部严察,具奏。康熙三十三年三月十六日。
康熙三十四年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王熙、张玉书、学士温保、
戴通、沈图、宋柱、李楠、顾藻、陆葇、徐嘉炎:翰林官专委以文章之事,撰拟文字外,更无他务。自是以后,凡碑文祭文,其撰拟之姓名,并奉有俞允之旨,及申饬之旨者,皆书于册,三奉俞允之旨,三奉申饬之旨者,具以闻。康熙三十四年三月初二日。
康熙四十四年

上谕扈从内阁吏部:翰林侍读徐倬,年踰八十,学问
渊博,可特授侍郎衔,以示奖进儒臣之意。尔等会同议奏。康熙四十四年四月初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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