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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一百九卷目录

 三恪部汇考一
  上古〈黄帝有熊氏一则〉
  有虞氏〈帝舜一则〉
  夏后氏〈帝禹一则 帝少康二则〉
  商〈帝汤一则〉
  周〈武王一则 成王一则〉
  汉〈武帝元鼎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成帝绥和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世祖建武三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明帝青龙一则 陈留王景元一则 咸熙一则〉
  晋〈武帝泰始五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康一则 穆帝升平二则 哀帝兴宁一则 孝武帝太元三则〉
  宋〈高祖永初二则 文帝元嘉二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大同一则〉
  陈〈高祖永定一则〉
  北齐〈孝昭帝皇建一则〉
  北周〈孝闵帝一则 明帝二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神龙一则 元宗天宝四则〉
  后梁〈太祖开平二则〉
  后晋〈高祖天福二则〉
  后汉〈高祖天福一则〉
  宋〈太祖建隆二则 开宝二则 仁宗天圣二则 嘉祐一则 神宗熙宁三则 徵宗重和一则 高宗绍兴二则 理宗淳祐一则〉
  元〈世祖至元一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官常典第一百九卷

三恪部汇考一

上古

黄帝有熊氏,封榆罔于路。
《外纪》:榆罔,帝里之曾孙也。居于空桑,为政束急,乘人而斗其捷。于是诸侯携贰其臣。蚩尤作乱,帝逊居于涿鹿。有熊国君曰公孙轩辕,实懋圣德,诸侯归之。帝之立五十五年,诸侯尊轩辕为天子,封帝于路。按《路史》:炎帝参卢,是曰榆罔,居空桑。黄帝时,为有熊氏,实懋圣德,参卢䄠于熊,黄帝乃封参卢于路,而崇炎帝之祀于陈。
〈注〉元和姓纂云黄帝封榆罔支子于路

有虞氏

帝舜封帝尧子朱于房,待以宾礼。
《书经》:益稷,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
《竹书纪年》:帝子丹朱避舜于房陵,舜让,不克。遂封朱于房,为虞宾。三年,舜即天子之位。
《通志》:帝舜践天子位。即位之明年,封丹朱于丹渊,为诸侯,以奉先祀,服其服,礼乐如之,谓之虞宾。示弗臣也。
《路史》:帝尧初取富宜氏曰皇,生朱,骜很媢克,兄弟为阋嚚讼,嫚游而朋淫。帝悲之,为制奕棋,以闲其情。使出就丹。帝崩,虞氏国之于房,为房侯。以奉其祀,服其服,礼乐如之,谓之虞宾。天子弗臣。
〈注〉《竹书》云:放帝丹朱于丹水。今朱虚县有丹山,东丹西丹二水。水近有长坂,远峻,谓之破军坡。记为丹朱弄奕之所。韵云:舜封丹朱为房邑侯,今荆河之吴房。《相图经》《孟子》注:舜封丹朱于白水。白水乃今清河,盖夏封之,在镇西南三里,有丹朱陵,南八里有帝子夜游台,周二百步。《相台志》云:丹朱嫚游之地。

夏后氏

帝禹封帝尧子丹朱于唐,帝舜子商均于虞。
《史记·五帝本纪》:禹践天子位。尧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服其服,礼乐如之。以客见天子,天子弗臣,示不敢专也。
〈注〉谯周曰:以唐封尧之子,以虞封舜之子。《索隐》曰:《汉书·律历志》云:封尧子朱于丹渊为诸侯。商均封虞,在梁国,今虞城县也。正义曰括地志云:定州唐县,尧后所封。宋州虞城县,舜后所封也。

《陈世家》: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夏后之时,或失或续。
〈注〉索隐曰按:商均所封虞,即今之梁国虞城。夏代犹封虞思、虞遂是也。

《通鉴前编》注:帝舜有虞氏,妃女罃生义均及季釐。均封商,今商之商洛,有尧女墓。武关西北百二十里,商城是也。禹封其子于虞,季釐封于缗,其后为夏桀所克。
《路史》:帝禹禘黄帝,而封丹朱、唐商均之子于虞作宾王家。
〈注〉天子弗臣,谓不以臣礼责君臣之义。固定故云作宾者,异于诸臣矣。
帝少康元岁,诸侯来朝,宾虞公。
《竹书纪年》云云。
帝少康二十二岁,帝奔虞,虞君思妻之二女。
《左传》:哀公元年伍员曰:少康为仍牧正,惎浇能戒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
《通鉴前编》:少康二十二岁,自有仍奔虞。虞君思妻之二女。
商汤有天下,封虞之后,于遂夏之后,于夏亭。
《左传》:昭公三年晏子曰:箕伯,直柄,虞遂,伯戏,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齐矣。
〈注〉四人皆舜,后陈氏之先。

昭公八年史赵对晋俟曰: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于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故周赐之姓,使祀虞帝。
〈注〉遂舜后,盖殷之兴,存舜之后而封,遂言舜德,乃至于遂。〈疏〉三年传云:箕伯,直柄,虞遂,伯戏,则遂在直柄之后,故云。盖殷兴,存舜之后而封之也。言舜有明圣之德,其德流及于遂。

《史记·夏本纪》:夏桀召汤而囚之夏台,已而释之。汤修德,诸侯皆归汤,汤遂率兵以伐夏桀。桀走鸣条,桀谓人曰:吾悔不遂杀汤于夏台,使至此。汤乃践天子位,代夏朝天下。汤封夏之后。
〈注〉《正义》曰:《括地志》云:夏亭故城,在汝州城县东北五十四里,盖夏后所封也。

《路史》:遂,舜裔也。夏之世,有箕伯直、柄伯戏,中衰,成汤寘之于遂,遂世守之。
〈注〉庄公十二年,齐桓灭之。《左氏正义》《风俗通》云:商封之于遂。袁良碑云:世本陈:遂,舜后。虞,思后。箕伯直柄中衰,汤封遂于陈以后舜。

武王克殷有天下,封虞后于陈夏,后于杞,殷纣子武庚于殷。
《史记·周本纪》:武王十一年伐纣,封商纣子禄父殷之馀民。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罢兵西归。追思先圣王,乃褒封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
〈注〉《正义》《括地志》云:陈州宛丘县在陈城中,即古陈国也。帝舜后遏父为周武王陶正,武王赖其器用,封其子妫满于陈,都宛丘之侧。汴州雍丘县,古杞国。《地理志》云:古杞国理此城。周武王封禹后于杞,号东楼公,二十一代为楚所灭。

《陈杞世家》: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夏后之世,或失或续。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得妫满,封之于陈,以奉舜祀,是为胡公。
〈注〉《索隐》曰按《左传》:虞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武王。杜注遏父,舜之后。陶正,官名。是生满者也。《左传》又曰:武王以元女太姬配虞胡公而封之陈,以备三恪。

杞东楼公者,夏后禹之后苗裔也。殷时或封或绝。周武王克殷纣,求禹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以奉夏后氏祀。
〈注〉《索隐》曰:杞,国名也,东楼公谥号也。不名者,并史先失耳。宋忠曰今陈留雍丘县。故地理志云雍丘县,故杞国,周武王封杞后为东楼公是也。盖周封杞而居雍丘,至春秋时杞已迁东国,故左氏隐四年传云莒人伐杞,取牟娄。牟娄者,东邑也。僖十四年传云杞迁缘陵。臣瓒云即春秋缘陵,淳于公所都之邑。又州,国名,杞后改国号曰州而称淳于公,故春秋桓五年经云州公如曹,传曰淳于公如曹是也。然杞后代又称子者,以微小又僻居东夷,故襄二十九年经称杞子来盟,传曰书曰子,贱之也。
成王三年,周公讨武庚诛之,封微子启于宋,以绍殷后。
《书经》:微子之命,王若曰:猷,殷王元子,惟稽古崇德象贤,统承先王,修其礼物,作宾于王家,与国咸休,永世无穷,呜呼。乃祖成汤,克齐圣广渊,皇天眷佑,诞受厥命,抚民以宽,除其邪虐,功加于时,德垂后裔,尔惟践修厥猷,旧有令闻,恪慎克孝,肃恭神人,予嘉乃德,曰笃不忘,上帝时歆,下民祗协,庸建尔于上公,尹兹东夏,钦哉。往敷乃训,慎乃服命,率由典常,以蕃王室,弘乃烈祖,律乃有民,永绥厥位,毗予一人,世世享德,万邦作式,俾我有周无斁,呜呼。往哉惟休,无替朕命。按《史记·周本纪》:武王崩,太子诵代立,是为成王。成王少,周公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开代殷,国于宋,作微子之命。

武帝元鼎四年,始封周子南君,以奉周祀。
《汉书·武帝本纪》:元鼎四年冬十月,幸行雍,祠五畤。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行自夏阳,东幸汾阴。十一月甲子,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礼毕,行幸荥阳。还至洛阳,诏曰:祭地冀州,瞻望河洛,巡省豫州,观于周室,邈而无祀。询问耆老,乃得孽子嘉。其封嘉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按外戚恩泽侯表姬嘉以周后元鼎四年十一月,封为周子南君邑三千户。
元帝初元五年春正月,以周子南君为周承休侯,位次诸侯王。
《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注〉文颖曰:姓姬,名延年。其祖父姬嘉,本周后,武帝元鼎四年封为周子南君,令奉周祀。师古曰:承休国在颍川。
成帝绥和元年,诏封孔吉为殷绍嘉公,并进周承休侯为公。
《汉书·成帝本纪》:绥和元年春二月癸丑,诏曰:盖闻王者必存二王之后,所以通三统也。昔成汤受命,列为三代,而祭祀废绝。考求其后,莫正孔吉。其封吉为殷绍嘉侯。三月,进爵为公,及周承休侯皆为公,地各百里。按《梅福传》:时成帝久无继嗣,福以为宜建三统,封孔子之世以为殷后,复上书曰:臣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政者职也,位卑而言高者罪也。越职触罪,危言世患,虽伏质横分,臣之愿也。守职不言,没齿身全,死之日,尸未腐而名灭,虽有景公之位,伏历千驷,臣不贪也。故愿壹登文石之陛,涉赤墀之涂,当户牖之法坐,尽平生之愚虑。亡益于时,有遗于世,此臣寝所以不安,食所以忘味也。愿陛下深省臣言。臣闻存人所以自立也,壅人所以自塞也。善恶之报,各如其事。昔者秦灭二周,夷六国,隐士不显,佚民不举,绝三统,灭天道,是以身危子杀,厥孙不嗣,所谓壅人以自塞者也。故武王克殷,未下车,存五帝之后,封殷于宋,绍夏于杞,明著三统,示不独有也。是以姬姓半天下,迁庙之主,流出于户,所谓存人以自立者也。今成汤不祀,殷人亡后。陛下继嗣久微,殆为此也。春秋经曰:宋杀其大夫。谷梁传曰: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位,尊之也。此言孔子故殷后也,虽不正统,封其子孙以为殷后,礼亦宜之。何者。诸侯夺宗,圣庶夺适。传曰贤者子孙宜有土,而况圣人,又殷之后哉。昔成王以诸侯礼葬周公,而皇天动威,雷风著灾。今仲尼之庙不出阙里,孔氏子孙不免编户,以圣人而歆匹夫之祀,非皇天之意也。今陛下诚能据仲尼之素功,以封其子孙,则国家必获其福,又陛下之名与天亡极。何者。追圣人素功,封其子孙,未有法也,后圣必以为则。不灭之名,可不勉哉。福孤远,又讥切王氏,故终不见纳。武帝时,始封周后姬嘉为周子南君,至元帝时,尊周子南君为周承休侯,位次诸侯王。使诸大夫博士求殷后,分散为十馀姓,郡国往往得其大家,推求子孙,绝不能纪。时匡衡议,以为王者存二王后,所以尊先王而通三统也。其犯诛绝之罪者绝,而更封他亲为始封君,上承其王者之始祖。春秋之义,诸侯不能守其社稷者绝。今宋国已不守其统而失国矣,则宜更立殷后为始封君,而上承汤统,非当继宋之绝侯也,宜明得殷后而已。今之故宋,推求其嫡,久远不可得;虽得其嫡,嫡之先已绝,不当得立。礼记孔子曰:丘,殷人也。先师所共传,宜以孔子世为汤后。上以其语不经,遂见寝。至成帝时,梅福复言宜封孔子后以奉汤祀。绥和元年,立二王后,推迹古文,以左氏、谷梁、世本、礼记相明,遂下诏封孔子世为殷绍嘉公。
哀帝建平二年,益绍嘉公户九百三十二。
《汉书·哀帝本纪》不载。按《外戚恩泽侯表》云云。
平帝元始四年春正月,改殷绍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郑公。
《汉书·平帝本纪》云云。

后汉

世祖建武二年夏四月,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
《后汉书·世祖本纪》云云。
〈注〉武帝封周后姬嘉为周子南君,成帝封姬延为周承休公,常即延之后。承休所封,故城在今汝州东北。
建武五年春二月壬申,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
《后汉书·世祖本纪》云云。
〈注〉武帝封孔吉为殷绍嘉公,安即吉之裔也。

建武十三年春二月庚午,以殷绍嘉公孔安为宋公,周承休公姬常为卫公。
《后汉书·世祖本纪》云云。按《百官志》:卫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十三年,改常为卫公,安为宋公,以为汉宾,在三公上。
〈注〉《五经通义》:二王之后,不考功,有诛无绝。郑元曰:王者存二代,而封及五。郊天用天子礼,以祭其始祖,行其正朔,此谓通三统也。三恪者,敬其先圣,封其后而已,无殊异者也。

文帝黄初元年,以汉帝为山阳公,行汉正朔,不称臣,子皆为侯。
《三国志·魏文帝本纪》:黄初元年冬十一月癸酉,以河内之山阳邑万户奉汉帝为山阳公,行汉正朔,以天子之礼郊祭,上书不称臣,京都有事于太庙,致胙;封公之四子为列侯。
明帝青龙二年,山阳公薨,治丧。追谥。葬以汉礼。
《三国志·魏明帝本纪》:青龙二年春三月庚寅,山阳公薨,帝素服发哀,遣使持节典护丧事。夏四月,丙寅,诏有司以太牢告祠文帝庙。追谥山阳公为汉孝献皇帝。葬以汉礼。
按注《献帝传》:明帝变服,率群臣哭之,使使持节行司徒太常和洽吊祭,又使持节行大司空大司农崔林监护丧事。诏曰:盖五帝之事尚矣,仲尼盛称尧、舜巍巍荡荡之功者,以为禅代乃大圣之懿事也。山阳公深识天禄永终之运,禅位文皇帝以顺天命。先帝命公行汉正朔,郊天祀祖以天子之礼,言事不称臣,此舜事尧之义也。昔放勋殂落,四海如丧考妣,遏密八音,明丧葬之礼同于王者也。今有司奏丧礼比诸侯王,此岂古之遗制而先帝之至意哉。今谥公汉孝献皇帝。使太尉具以一太牢告祠文帝庙,曰:睿闻夫礼也者,返本脩古,不忘厥初,是以先代之君,尊尊亲亲,咸有尚焉。今山阳公寝疾弃国,有司建言丧纪之礼视诸侯王。睿惟山阳公昔知天命永终于已,深观历数允在圣躬,传祚禅位,尊我民主,斯乃陶唐懿德之事也。黄初受终,命公于国行汉正朔,郊天祀祖礼乐制度率仍汉旧,斯亦舜、禹明堂之义也。上考遂初,皇极攸建,允熙克让,莫朗于兹。盖子以继志嗣训为孝,臣以配命钦述为忠,故《诗》称匪棘其犹,聿追来孝,《书》曰前人受命,兹不忘大功。睿敢不奉承徽典,以昭皇考之神灵。今追谥山阳公曰孝献皇帝,册赠玺绶。命司徒、司空持节吊祭护丧,光禄、大鸿胪为副,将作大匠、复土将军营成陵墓,及置百官群吏,车旗服章丧葬礼仪,一如汉氏故事;丧葬所供群官之费,皆仰大司农。立其后嗣为山阳公,以通三统,永为魏宾。于是赠册曰:呜呼,昔皇天降戾于汉,俾逆臣董卓,播厥凶虐,焚灭京都,劫迁大驾。于是六合云扰,奸雄熛起。帝自西京,徂唯求定,臻玆洛邑。畴咨圣贤,聿改乘辕,又迁许昌,武皇帝是依。岁在元枵,皇师肇征,迄于鹑尾,十有八载,群寇歼殄,九域咸乂。惟帝念功,祚兹魏国,大启土宇。爰及文皇帝,齐圣广渊,仁声旁流,柔远能迩,殊俗向义,乾精承祚,坤灵吐曜,稽极玉衡,允膺历数,度于轨仪,克厌帝心。乃仰钦七政,俯察五典,弗釆四岳之谋,不俟师锡之举,幽赞神明,承天禅位。祚建朕躬,统承洪业。盖闻昔帝尧,元、恺既举,凶族未流,登舜百揆,然后百揆时序,内平外成,授位明堂,退终天禄,故能冠德百王,表功高岳。自往迄今,弥历七代,岁暨三千,而大运来复,庸命底绩,纂我民主,作建皇极。念重光,绍咸池。继韶夏,超群后之遐踪,邈商、周之惭德,可谓高朗令终,昭明洪烈之懿盛者矣。非夫汉、魏与天地合德,与四时合信,动和民神,格于上下,其孰能至于此乎。朕惟孝献享年不永,钦若顾命,考之典谟,恭述皇考先灵遗意,阐崇弘谥,奉成圣美,以章希世同符之隆,以传亿载不朽之荣。魂而有灵,嘉兹弘休。呜呼哀哉。八月壬申,葬于山阳国,陵曰禅陵,置园邑。葬之日,帝制锡衰弁绖,哭之恸。适孙桂氏乡侯康,嗣立为山阳公。按《王肃传》:青龙中,山阳公薨,汉主也。肃上疏曰:昔唐禅虞,虞禅夏,皆终三年之丧,然后践天子之尊。是以帝号无亏,君礼犹存。今山阳公承顺天命,允答民望,进禅大魏,退处宾位。公之奉魏,不敢不尽节。魏之待公,优崇而不臣。既至其薨,榇敛之制,舆徒之饰,皆同之于王者,是故远近归仁,以为盛美。且汉总帝皇之号,号曰皇帝。有别称帝,无别称皇,则皇是其差轻者也。故当高祖之时,土无二王,其父见在而使称皇,明非二王之嫌也。况今以赠终,可使称皇以配其谥。明帝不从,使称皇,乃追谥曰汉孝献皇帝。
陈留王景元元年,故汉献帝夫人节薨,追谥献穆皇后。
《三国志·魏陈留王本纪》:景元元年夏六月己未,故汉献帝夫人节薨,帝临于华林园,使使持节追谥夫人为献穆皇后。及葬,车服制度皆如汉氏故事。
咸熙元年,封汉帝禅为安乐公。
《三国志·魏陈留王本纪》:景元四年冬十一月,蜀主刘禅诣邓艾降,巴蜀皆平。咸熙元年春三月丁亥,封刘禅为安乐公。按《蜀后主传》:炎兴元年冬,邓艾破卫将军诸葛瞻于绵竹。用光禄大夫谯周策,降于艾,艾至城北,后主舆榇自缚,诣军垒门。艾解缚焚榇,延请相见。因承制拜后主为骠骑将军。诸围守悉被后主敕,然后降下。艾使后主止其故宫,身往造焉。明年春正月,后主举家东迁,既至洛阳,策命之曰:惟景元五年三月丁亥,皇帝临轩,使太常嘉命刘禅为安乐县公。于戏,其进听朕命。盖统天载物,以咸宁为大,光宅天下,以时雍为盛。故孕育群生者,君人之道也,乃顺承天者,坤元之义也。上下交畅,然后万物协和,庶类获乂。乃者汉氏失统,六合震扰。我太祖承运龙兴,弘济八极,是用应天顺民,抚有区夏。于时乃考因群杰虎争,九服不静,乘间阻远,保据庸蜀,遂使西隅殊封,方外壅隔。自是已来,干戈不戢,元元之民,不得保安其性,几将五纪。朕永惟祖考遗志,思在绥辑四海,率土同轨,故爰整六师,耀威梁、益。公恢崇德度,深秉大正,不惮屈身委质,以爱民全国为贵,降心回虑,应机豹变,履信思顺,以享左右无疆之休,岂不远欤。朕嘉与君公长飨显禄,用考咨前训,开国胙土,率遵旧典,锡兹元牡,苴以白茅,永为魏藩辅,往钦哉。公其祇服朕命,克广德心,以终乃显烈。食邑万户,赐绢万匹,奴婢百人,他物称是。子孙为三都尉封侯者五十馀人。尚书令樊建、侍中张绍、光禄大夫谯周、秘书令郤正、殿中督张通并封列侯。公太始七年薨于洛阳。
〈注〉《汉晋春秋》曰:司马文王与禅宴,为之作故蜀技,旁人皆为之感怆,而禅嬉笑自若。王谓贾充曰:人之无情,乃可至于是乎。虽使诸葛亮在,不能辅之久全,而况姜维邪。充曰:不如是,殿下何由并之。他日,王问禅曰:颇思蜀否。禅曰:此间乐,不思蜀。郤正闻之,求见禅曰:若王复问,宜泣而答曰先人坟墓远在陇、蜀,乃心西悲,无日不思,因闭其目。会王复问,对如前,王曰:何乃似郤正语邪。禅惊视曰:诚如尊命。左右皆笑。《蜀纪》云:谥曰思公,子恂嗣。

《通鉴纲目》:元帝咸熙元年,禅举家迁洛阳,大臣无从者,惟秘书令郤正及殿中督张通,舍妻子单身从行。正相导宜适,举动无阙,禅乃慨然叹息,恨知正之晚。魏封禅为安乐公。

武帝泰始元年,封魏帝为陈留王,并赐山阳、安乐二公子弟为驸马都尉。
《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元年冬十二月景寅,设坛于南郊,百僚在位及匈奴南单于四夷会者数万人,升坛毕受禅,礼,即洛阳宫幸太极前殿,丁卯,封魏帝为陈留王,邑万户,居于邺宫;魏氏诸王皆为县侯。己巳,诏陈留王载天子旌旗,备五时副车,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礼乐制度皆如魏旧,上书不称臣。赐山阳公刘康、安乐公刘禅子弟一人为驸马都尉。
泰始二年,诏:陈留王非有大事王官表上之。有司奏:魏宜用前代正朔服色。罢山阳公国督军。
《晋书·武帝本纪》:二年夏五月戊辰,诏曰:陈留王操尚谦冲,每事辄表,非所以优崇之也。主者喻意,非大事皆使王官表上之。秋九月戊戌,有司奏:大晋继三王之踪,蹈舜禹之迹,应天顺时,受禅有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皆如虞遵唐故事。奏可。冬十一月,罢山阳公国督军,除其禁制。
泰始三年,山阳公来朝,有司奏:以陈留王、山阳公,卫公备三恪之礼。
《晋书·武帝本纪》:三年冬十二月,山阳公刘康来朝。按《杜佑·通典》:泰始三年,太常上言:博士祭酒刘憙等议:汉魏为二王后,夏殷周之后为三恪。卫公署于前代,为二王后,于大晋在三恪之数,应降称侯,祭祀制度宜与五等公侯同。有司奏:陈留王、山阳公为二代之后,卫公备三恪之礼。易称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此则以三为断,不及五代也。
泰始四年,增置山阳公官属鼓吹车马。
《晋书·武帝本纪》:四年春二月庚子,增置山阳公国相、郎中令、陵令、杂工宰人、鼓吹车马各有差。
泰始七年,安乐公刘禅卒。
《晋书·武帝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七年冬十一月,晋安乐公刘禅卒。
明帝太宁三年秋七月,诏详议三恪应立后者。
《晋书·明帝本纪》:太宁三年秋七月,诏曰:三恪二王,世代之所重;兴灭继绝,政道之所先。禋祀不传,甚用怀伤。主者其详议诸应立后者以闻。
成帝咸康二年,诏求卫公、山阳公近属,以承祀。
《晋书·成帝本纪》:咸康二年冬十月,诏曰:历观先代,莫不褒崇明祀,宾礼三恪。故杞宋启土,光于周典;宗姬侯卫,垂美汉册。自顷丧乱,庶邦殄悴,周汉之后,绝而莫继。其详求卫公、山阳公近属,有履行修明,可以继承其祀者,依旧典施行。
穆帝升平元年,陈留王表称:疾废积年,求立后廷。议不依。
《晋书·穆帝本纪》不载。按《杜佑·通典》:升平元年,陈留王励表称:废疾积年,不可以奉祭祀。请依春秋之义,求以立后。太学博士曹耽议:春秋之义,后立子以贵不以长,盖以为宗庙主故也。晋公族穆子有废疾,以让其弟;卫襄公嗣子絷,足不能行,立其弟。晋卫皆废嫡立庶者,明臣之义,终无执祭朝见之期,以之居位,违犯情礼故也。礼,有故,使人摄祭,非终身疾者。励为君王,故事未有诸侯以疾去国成比。胡讷议:孟絷立弟,异于陈留;二王之后,礼不宜废。太常王彪之奏:臣按讷耽二议,为许其所陈也,各无明文。臣以为经史所记,未有南面称孤而以疾病退为庶人者也。励纂封先代,近四十年,位在朝宾,今以疾退,既废之后,若同庶人,则名贱而役厮;处以朝官,则职替而班下;以旧礼,则制重而无位。量兹三义,莫知其礼。宗庙享祭,礼有假摄,古今依礼行之,有由来矣。
升平二年冬十月乙丑,陈留王曹励薨。
《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哀帝兴宁元年冬十月甲申,立陈留王世子恢为王。按《晋书·哀帝本纪》云云。孝武帝太元三年夏五月庚午,陈留王曹恢薨。
《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八年十一月壬子,立陈留王世子灵诞为陈留王。
《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十二年,依廷议皇太子班次,宜在陈留王之下,陈留王朝会应有常次。
《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按《杜佑·通典》:太元十二年,博士庾弘之等议:陈留王前代之后,遇以上宾之礼。皇太子虽国之储副,在人臣之位。今谓班次宜在王下。又按,仆射王彪之以为,禅让之始王,与继嗣之末孙,降杀殊矣。是以春秋之会,杞不异列,宋不殊位。今陈留王朝会,自任其来,则无绳墨之准;既以来朝,则应有常次。至于大会升殿,虽在上位,亦无殊别之座,名同朝录,将事有例,且朝录盖是纪官名之简。制曰可。
〈注〉时陈留嗣王薨,王彪之议:山阳公薨故事,给绢二百疋。山阳公于今稍远。可特给布绢二百疋,钱三十万,宜小优于山阳也。

高祖永初元年,封晋帝为零陵王。
《宋书·高祖本纪》:永初元年夏六月丁卯,即皇帝位,封晋帝为零陵王,令食一郡。载天子旌旗,乘五时副车,行晋正朔,郊祀天地礼乐制度,皆用晋典。上书不为表,答表不称诏。
永初二年,零陵王薨。丧礼,一依魏明帝服山阳公故事。
《宋书·高祖本纪》:二年秋九月己丑,零陵王薨。车驾三朝率百僚举哀于朝堂,一依魏明帝服山阳公故事。太尉持节监护,葬以晋礼。按《褚叔度传》:叔度,长兄秀之,秀之妹,恭帝后也,高祖受命,徙太常。秀之弟淡之,高祖受命,为侍中。兄弟并尽忠事高祖,恭帝每生男,辄令方便杀焉,或诱赂内人,或密加毒害,前后非一。及恭帝逊位,居秣陵宫,常惧见祸,与褚后共止一室,虑有酖毒,自煮食于床前。高祖将杀,不欲遣人入内,令淡之兄弟视褚后,褚后出别室相见,兵人乃踰垣而入,进药于恭帝。不肯饮,曰:佛教自杀者,不复得人身。乃以被掩杀之。
文帝元嘉 年,荀伯子表:零陵王位在陈留王上。
《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荀伯子传》:伯子迁散骑常侍,本邑大中正。又上表曰:伏见百官位次,陈留王在零陵王上,臣愚窃以为疑。昔武王克殷,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夏后于杞,殷后于宋。杞、陈并为列国,而蓟、祝、焦无闻焉。斯则褒崇所承,优于远代之显验也。是以《春秋》次序诸侯,宋居杞、陈之上。考之近世,事亦有徵。晋太始九年,诏赐山阳公刘康子弟一人爵关内侯,卫公姬署、宋侯孔绍子一人驸马都尉。又太始三年,太常上博士刘憙等议,称卫公署于大晋在三恪之数,应降称侯。臣以零陵王位宜在陈留王之上。上从之。元嘉十三年,零陵王太妃薨。追崇为皇后,以晋礼葬之。
《宋书·文帝本纪》:元嘉十三年秋七月己未,零陵王太妃薨。追崇为晋皇后,葬以晋礼。

南齐

高帝建元元年,封宋帝为汝阴王,汝阴王薨,以刘引嗣,太妃薨,追赠为后。
《南齐书·高帝本纪》:建元元年夏,四月,甲午,即皇帝位,封宋帝为汝阴王,筑宫丹阳县故治,行宋正朔,车旗服色,一如故事,上书不为表,答表不称诏。庚子,诏宋帝后蕃王诸陵,宜有守卫。有司奏帝陵各置长一人,兵有差,王陵五人,嫔妃三人。五月,己未,汝阴王薨,追谥为宋顺帝,终礼依魏元、晋恭帝故事。冬,十月,丙子,立彭城刘引为汝阴王,奉宋帝后。辛巳,汝阴太妃王氏薨,追赠为宋恭皇后。

武帝天监元年,封萧宝义为巴陵王。
《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元年夏四月丙寅,即皇帝位,封齐帝为巴陵王,全食一郡。载天子旌旗,乘五时副车。行齐正朔。郊祀天地,礼乐制度,皆用齐典。齐宣德皇后为齐文帝妃,齐后王氏为巴陵王妃。巴陵王薨于姑孰,追谥为齐和帝,终礼一依故事。
《通鉴纲目》:梁主欲以南海郡为巴陵国,徙王居之。沈约曰:不可慕虚名而受实祸。梁主颔之。乃使所亲郑伯禽,诣姑孰,以生金进王。王曰:我死,不须金。醇醪足矣。乃饮沈醉,伯禽就摺杀之。以萧宝义为巴陵王。宝义幼有废疾,不能言,故独得全,使奉齐祀。
大同六年,诏补晋、宋、齐三代诸陵守视。
《梁书·武帝本纪》:大同六年夏四月癸未,诏曰:命世兴王,嗣贤传业,声称不朽,人代徂迁,二宾以位,三恪义在,时事浸远,宿草榛芜,望古兴怀,言念怆然。晋、宋、齐三代诸陵,有职司者勤加守护,勿令细民妄相侵毁。作兵有少,补使充足。前无守视,并可量给。

高祖永定元年,奉梁王为江阴王。
《陈书·高祖本纪》:永定元年冬十月乙亥,即皇帝位,诏曰:《礼》陈杞、宋,《诗》咏二客,弗臣之重,历代斯敦。梁氏钦若人祇,宪章在昔,济河沈璧,高谢万邦,茅赋所加,宜遵旧典。其以江阴郡奉梁主为江阴王,行梁正朔,车旗服色,一依前准,宫馆资待,务尽优隆。又诏梁皇太后为江阴国太妃,皇后为江阴国妃。

北齐

孝昭帝皇建元年,诏议三恪礼仪体式。
《北齐书·孝昭帝本纪》:皇建元年秋八月甲午,诏曰:昔武王克殷,先封两代,汉、魏、二晋,无废兹典。及元氏统历,不率旧章。朕纂承大业,思弘古典,但二王三恪,旧说不同,可议定是非,列名条奏。其礼仪体式亦仰议之。

北周

孝闵帝元年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封魏帝为宋公。按《周书·孝闵帝本纪》云云。明帝元年,诏元氏子女坐,入为官口者,悉放免。
《周书·明帝本纪》:元年冬十二月甲午,诏曰:善人之后,犹累世获宥,况魏氏以德让代终,岂容不加隐恤。元氏子女自坐赵贵等事以来,所有没入为官口者,悉宜放免。
明帝二年秋九月甲辰,封少师元罗为韩国公,以绍魏后。并录用元氏子孙。
《周书·明帝本纪》云云。按《元伟传》:太祖天纵宽仁,性罕猜忌。元氏戚属,并保全之,内外任使,布于列职。孝闵践祚,无替前绪。明、武缵业,亦遵先志。虽天厌魏德,鼎命已迁,枝叶荣茂,足以逾于前代矣。然简牍散亡,事多湮落。今录其名位可知者,附于此云:
柱国大将军、太傅、大司徒、广陵王元欣
柱国大将军、特进、尚书令、少师、义阳王元子孝尚书仆射、冯翊王元季海
七兵尚书、陈郡王元元
大将军、淮安王元育
大将军、梁王元俭
大将军、尚书令、少保、小司徒、广平郡公元赞
大将军、纳言、小司空、荆州总管、安昌郡公元则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少师、韩国公元罗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鲁郡公元正
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中书监、洵州刺史、宜都郡公元颜子
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鄯州刺史、安乐县公元寿
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武卫将军、遂州刺史、房陵县公元审。

文帝开皇元年,以周帝为介国公。
《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元年春二月己巳,以周帝为介国公,邑五千户,为隋室宾。旌旗车服礼乐,一如其旧。上书不为表,答表不称诏。周氏诸王,尽降为公。
炀帝大业四年,诏访周汉魏晋之后。
《隋书·炀帝本纪》:大业四年冬十月辛亥,诏曰:昔周王下车,首封唐、虞之裔,汉帝承历,亦命殷、周之后。皆所以褒立先代,宪章在昔。朕嗣膺景业,旁求雅训,有一弘益,钦若令典。以为周兼夏、殷,文质大备,汉有天下,车书混一,魏、晋沿袭,风流未远。并宜立后,以存继绝之义。有司可求其胄绪列闻。

高祖武德元年,封隋帝为酅国公,诏选用隋蔡王智积等子孙。
《唐书·高祖本纪》:武德元年六月乙酉,奉隋帝为酅国公,诏曰:近世时运迁革,前代亲族,莫不夷绝。历数有归,实惟天命;兴亡之效,岂伊人力。前隋蔡王智积等子孙,皆选用之。
《杜佑·通典》:元年五月,诏曰:革命创制,礼乐变于三王;修废继绝,德泽崇于二代。其以莒之酅邑,奉隋帝为酅国公,正朔,服色,一如旧章。
太宗贞观二年,诏立二王后庙,置国官。并给廪饩。
《唐书·太宗本纪》:贞观二年八月辛丑,立二王后庙,置国官。
《杜佑·通典》:二年秋八月,制曰:二王之后,礼数宜崇。寝庙不修,廪饩多阙,非所以追崇先代,式敬国宾。可令所司,量置国官,营立庙宇。
中宗嗣圣十六年十一月制,以周汉之后为二王,仍封舜禹成汤之裔为三恪。〈即武后永昌元年〉
《杜佑·通典》云云。
神龙元年夏五月戊子,复周隋二王后。
《唐书·中宗本纪》云云。
元宗天宝七载五月壬午,以魏、周、隋为三恪。
《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天宝八载七月,封后魏孝文十代孙元伯明为韩国公,以备三恪。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杜佑·通典》云云。
天宝九载,以商、周、汉为三恪。废介、酅公。
《唐书·元宗本纪》:天宝九载九月辛卯,以商、周、汉为三恪。按《王勃传》:勃谓:王者乘土王,世五十,数尽千年;乘金王,世四十九,数九百年;乘水王,世二十,数六百年;乘木王,世三十,数八百年;乘火王,世二十,数七百年。天地之常也。自黄帝至汉,五运适周,土复归唐,唐应继周、汉,不可承周、隋短祚。乃斥晋、魏以降非真主正统,皆五行沴气。遂作《唐家千岁历》。武后时,李嗣真请以周、汉为二王后,而废周、隋,中宗复用周、隋。天宝中,太平久,上言者多以诡异进,有崔昌者采勃旧说,上《五行应运历》,请承周、汉,废周、隋为闰,右相李林甫亦赞佑之。集公卿议可否,集贤学士卫包、起居舍人阎伯玙上表曰:都堂集议之夕,四星聚于尾,天意昭然矣。于是元宗下诏以唐承汉,黜隋以前帝王,废介、酅公,尊周、汉为二王后,以商为三恪,京城起周武王、汉高祖庙。授崔昌太子赞善大夫,卫包司虞员外郎。
天宝十二载,复魏、周、隋为三恪。酅、介二公复旧封。按《唐书·元宗本纪》:十二载五月己酉,复魏、周、隋为三恪。按《王勃传》:杨国忠为右相,自称隋宗,建议复用魏为三恪,周、隋为二王后,酅、介二公复旧封,贬崔昌乌雷尉,卫包夜郎尉,阎伯玙涪川尉。
梁太祖开平元年春正月戊辰,封唐主为济阴王。
《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云云。
太祖开平二年,以介国公为三恪,酅国公、莱国公为二王后。
《五代史·梁太祖本纪》:开平二年春二月戊寅,封鸿胪卿李崧介国公,为二王后。冬十二月己亥,以介国公为三恪,酅国公、莱国公为二王后。
晋高祖天福二年春正月,封唐宗室子为公,及隋酅公为二王后,以周介公备三恪。
《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云云。
天福四年秋九月癸未,封李从益为郇国公以奉唐后。
《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云云。
汉高祖天福十二年夏五月甲午,以郇国公李从益知南朝军国事。
《五代史·汉高祖本纪》云云。

太祖建隆元年,诏封周帝为郑王,正朔服色,一如旧制。
《宋史·太祖本纪》:显德七年,太祖即皇帝位。迁恭帝及符后于西宫,易其帝号曰郑王,尊符后为周太后。正月乙巳,大赦,改元,建隆。按《礼志》: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四日,诏曰:封二王之后,备三恪之宾,所以示子传孙,兴灭继绝。夏、商之居杞、宋,周、隋之启介、酅,古先哲王,实用兹道。矧予凉德,历试前朝,虽周德下衰,勉从于禅让;而虞宾在位,岂忘于烝尝。其封周帝为郑王,以奉周嗣,正朔服色,一如旧制。又诏曰:矧惟眇躬,逮事周室。讴歌讼狱,虽归新造之邦;庙貌园陵,岂忘旧君之礼。其周朝嵩、庆二陵及六庙,宜令有司以时差官朝拜祭享,永为定式。仍命周宗正卿郭𤣱行礼。建隆三年冬十二月甲辰,周郑王出居房州。
《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开宝元年,诏周太祖、世宗陵寝侧各设庙宇。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按《礼志》:乾德六年八月,诏于周太祖、世宗陵寝侧各设庙宇塑像,命右赞善大夫王硕管勾脩盖。
开宝六年,周郑王殂素服发哀辍朝。
《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六年三月乙卯朔,周郑王殂于房州,上素服发哀,辍朝十日,谥曰恭帝,命还葬庆陵之侧,陵曰顺陵。按《礼志》:六年三月,周郑王殂,诏辍朝十日。帝素服发哀于便殿。十月四日,葬周恭帝于顺陵,诏特辍四日、五日朝参。
仁宗天圣六年,录故虢州防禦使柴贵子肃为三班奉职。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礼志》云云。
天圣七年,录故太子少傅柴守礼孙咏为三班奉职。并录柴氏后。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礼志》:七年,录故太子少傅柴守礼孙咏为三班奉职。其后,又录柴氏之后曰熙、曰愈、曰若拙、曰上善并为三班奉职,曰馀庆、曰织为州长史、助教,曰贻廓等十一人复其身,仍各赐钱一万。又录世宗曾孙揆、柔及贵曾孙日宣、守礼曾孙若讷皆为三班奉职。
嘉祐四年,封柴咏为崇义公,以奉周祀。
《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四月,封柴氏后为崇义公,给田四十顷,以奉周室祀。按《礼志》:嘉祐四年,著作郎何鬲言:昔舜受尧、禹受舜之天下,而封丹朱、商均以为国宾。周、汉以降,以及于唐,莫不崇奉先代,延及苗裔。本朝受周天下,而近代之盛莫如唐,自梁以下,皆不足以崇袭。臣愿考求唐、周之裔,以备二王之后,授以爵命,封县立庙,世世承袭,永为国宾。事下太常议,曰:古者立二王后,不惟继绝,兼取其明德可法。五代草创,载祀不永,文章制度,一无所考。上取唐室,世数巳远,于经不合。惟周则我受禅之所自,义不可废。宜访求子孙,如孔子后衍圣公,授一京官,爵以公号,使专奉庙飨,岁时存问,赐之粟帛、牲器、祭服。每遇时祀,并从官给,其庙宇亦加严饬。如此,则上不失继绝之义,度之于今,亦简而易行。从之。四月,诏曰:先王推绍天之序,尚尊贤之义,褒其后嗣,宾以殊礼,岂非圣人稽古报功之大典哉。国家受命之元,继周而王,虽民灵欣戴,历数允集,而虞宾将逊,德美丕显。顷者推命本始,褒及支庶,每遇南郊,许奏白身一名充班行,恩则厚矣,而义未称。将上采姚、姒之旧,略循周、汉之典,详其世嫡,优以公爵,异其仕进之路,伸以土田之锡,俾庙寝有奉,飨祀不辍,庶几乎《春秋》通三统、厚先代之制矣。宜令有司取柴氏谱系,于诸房中推最长一人,令岁时亲奉周室祀事。如白身,即与京主簿,如为班行者,即比类换文资,仍封崇义公,与河南府、郑州合入差遣,给公田十顷,专管勾陵庙。应缘祭飨礼料所须,皆从官给。如至知州资序,即别与差遣,却取以次近亲,令袭爵授官,永为定式。八月,太常礼院定到内殿崇班、相州兵马都监柴咏于柴氏诸族最长,诏换殿中丞,封崇义公,签书奉宁军节度判官事,以奉周祀。又以六庙在西京,而岁时祭飨无器服之数,令有司以三品服一、四品服二及所当用祭器给之。
神宗熙宁三年春正月癸丑,录唐李氏、周柴氏后。
《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熙宁四年,御史台司马光请周后封郭氏不果。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礼志》:熙宁四年,西京留司御史台司马光言:崇义公柴咏祭祀不以仪式。周本郭姓,世宗后侄,为郭氏后。今存周后,则宜封郭氏子孙以奉周祀。帝阅奏,问王安石,安石曰:宋受天下于世宗,柴氏也。帝曰:为人后者为之子。安石曰:为人后于异姓,非礼也。虽受天下于郭氏,岂可以天下之故而易其姓氏所出。帝然之。
熙宁五年,封柴若讷为崇义公。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礼志》:五年正月,柴咏致仕。咏长子早亡,嫡孙夷简当袭。太常礼院言夷简有过,合以次子西头供奉官若讷承袭。诏以若讷为卫尉寺丞,袭封崇义公,签书河南府判官厅公事。
徽宗重和元年,诏立周恭帝后。
《宋史·徽宗本纪》:重和元年闰月丙子,诏:周柴氏后已封崇义公,复立恭帝后以为宣义郎,监周陵庙,世世为国三恪。按《礼志》:徽宗诏曰:昔我艺祖受禅于周,嘉祐中择柴氏旁支一名封崇义公。议者谓不当封周。然禅国者周,而三恪之封不及,礼盖未尽。除崇义公依旧外,择柴氏最长见在者以其祖父为周恭帝后,以其孙世世为宣义郎,监周陵庙,与知县请给,以示继绝之仁,为国三恪,永为定制。
高宗绍兴五年,以柴叔夏袭封崇义公。
《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五年夏四月壬子,访得周后柴叔夏,袭封崇义公。
绍兴二十六年,以柴国器袭封崇义公。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礼志》:二十六年,叔夏升知州资序,别与差遣。以子国器袭封,令居衢州。朝廷有大礼,则入侍祠如故事。其柴大有、柴安宅亦各补官。
理宗淳祐九年,又以世宗八世孙柴彦颖,封崇义公。诏求隋、唐五代之后皆命官,使守其祀。
《宋史·理宗本纪》:淳祐九年春正月庚申,诏周世宗八世孙柴彦颖补承务郎,袭封崇义公。按《礼志》:九年,又以世宗八世孙柴彦颖特补承务郎,袭封崇义公。时又求隋、唐及朱氏、李氏、石氏、刘氏、郭氏之后,及吴越、荆南、湖南、蜀汉诸国之子孙,皆命以官,使守其祀。

世祖至元十三年,封宋主显为瀛国公。
《宋史·瀛国公本纪》:德祐二年春正月辛未,遣监察御史刘岊奉表称臣,上大元皇帝尊号曰仁明神武皇帝,甲申,大元兵至皋亭山,遣监察御史杨应奎上传国玺降,其表曰:宋国主臣显谨百拜奉表言,臣眇然幼冲,遭家多难,权奸似道背盟误国,至勤兴师问罪。臣非不能迁避,以求苟全,今天命有归,臣将焉往。谨奉太皇太后命,削去帝号,以两浙、福建、江东西、湖南、二广、两淮、四川见存州郡,悉上圣朝,为宗社生灵祈哀请命。伏望圣慈垂念,不忍臣三百馀年宗社遽至陨绝,曲赐存全,则赵氏子孙,世世有赖,不敢弭亡。二月辛丑,率百官拜表祥曦殿,诏谕郡县使降。大元使者入临安府,封府库,收史馆、礼寺图书及百司符印、告敕,罢官府及侍卫军。壬寅,犹遣贾馀庆、吴坚、谢堂、刘岊、家铉翁充祈请使。是日,大元军军钱塘江沙上,潮三日不至。三月丁丑,入朝。五月丙申,朝于上都。降封开府仪同三司、瀛国公。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三年春正月癸酉,宋相陈宜中遣军器监刘庭瑞赍宋主称藩表,诣军前禀议,乙亥,宋复遣监察御史刘岊赍宋主称藩表至军前,为宗社生灵请命。甲申,军次高亭山,宋主遣其保康军承宣使尹甫、和州防禦使吉甫等,赍传国玉玺及降表诣军前。其辞曰:大宋国主显,谨百拜奉表于大元仁明神武皇帝陛下:臣昨尝遣侍郎柳岳、正言洪雷震捧表驰诣阙庭,敬伸卑悃,伏计已彻圣听。臣眇焉幼冲,遭家多难,权奸似道,背盟误国,臣不及知,至于兴师问罪,宗社阽危,生灵可念。臣与太皇日夕忧惧,非不欲迁辟以求两全,实以百万生民之命寄臣之身,今天命有归,臣将焉往。惟是世传之镇宝,不敢爱惜,谨奉太皇命戒,痛自贬损,削帝号,以两浙、福建、江东西、湖南北、二广、四川见在州郡,谨悉奉上圣朝,为宗社生灵祈哀请命。欲望圣慈垂哀,祖母太后耄及,卧病数载,臣茕茕在疚,情有足矜,不忍臣祖宗三百年宗社遽至殒绝,曲赐裁处,特与存全,大元皇帝再生之德,则赵氏子孙世世有赖,不敢弭忘。臣无任感天望圣,激切屏营之至。伯颜既受降表、玉玺,复遣囊加带以赵尹甫、贾馀庆等还临安,召宰相出议降事。乙酉,师次临安北十五里,遣宣抚程鹏飞,计议孙鼎亨、囊加带、洪君祥入宫,安谕太皇谢氏。宋主祖母谢氏遣其丞相吴坚、文天祥,枢密谢堂,安抚贾馀庆,中贵邓惟善来见伯颜于明因寺。伯颜以其降表不称臣,仍书宋号,遣程鹏飞、洪君祥偕来使贾馀庆复往易之。己丑,军次湖州韨。遣千户囊加带、省掾王祐,赍传国玉玺赴阙。辛卯,张弘范、孟祺、程鹏飞赍所易宋主称臣降表至军前。二月己亥,克临江军。庚子,宋主显率文武百僚诣祥曦殿,望阙上表,乞为藩辅;遣右丞相兼枢密使贾馀庆、枢密使谢堂、端明殿学士签枢密院事家铉翁、端明殿学士同签枢密院事刘岊奉表以闻。宋主祖母太皇太后亦奉表及笺。宋主显遣其右丞相贾馀庆等充祈请使,诣阙请命,右丞相命吴坚、文天祥同行。行中书省右丞相伯颜等,以宋主显举国内附,具表称贺,庚申,召伯颜偕宋君臣入朝。三月乙亥,伯颜等发临安,丁丑,阿塔海、阿剌罕、董文炳诣宋主宫,趣宋主显同太后入觐。郎中孟祺奉诏宣读,至免系颈牵羊之语,太后全氏闻之泣,谓宋主显曰:荷天子圣慈活汝,当望阙拜谢。宋主显拜毕,子母皆肩舆出宫,唯太皇太后谢氏以疾留。庚辰,囊加带以宋玉玺来上。夏五月乙未朔,伯颜以宋主显至上都,制授显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大司徒,封瀛国公。

太祖洪武三年,封元顺帝孙为崇礼侯。
《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八年夏四月帝殂于应昌五月癸卯,大明兵袭应昌府,皇孙买的里八剌及后妃并宝玉皆被获,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从十数骑遁。大明皇帝以帝知顺天命,退避而去,特加其号曰顺帝,而封买的里八剌为崇礼侯。
《明大政纪》:洪武三年六月壬申,左副将军李文忠遣人送俘获故元诸王买的里八剌等及其宝册至京城。省臣杨宪等请以买的里八剌献俘于庙,宝册令百官具朝服进。上曰:宝册贮之库,不必进也。古者虽有献俘之礼,武王伐殷,曾用之乎。宪曰:武王事殆不可知,唐太宗尝行之。上曰:太宗是待王世充,若遇隋之子孙,恐不行此礼。元入中国,百年之内,生齿甚繁,家给人足,朕之祖父亦预享其太平。虽古有献俘之礼,不忍加之,只令服本俗衣以朝。朝毕,赐以中国衣冠,就令谢恩。复谓宪曰:故国之妃朝于君者,元有此礼,不必效之,亦令衣本俗衣于中宫朝见。见毕,赐中国之服,亦令谢恩。乙亥,封买的里八剌为崇礼侯。七月甲辰,赐崇礼侯买的里八剌母妃以下镀金银首饰并纱罗布服十月辛巳遣使致书故元太子爱猷识里达剌十二月癸亥故元主之子失笃儿国舅阿里麻思海牙驸马忙哥失等来降诏各赐第宅。七年九月丁丑,上谓廷臣曰:草木无心,遇春而茂,遇秋而零落,气之所感,犹知荣悴,况于人乎。崇礼侯买的里八剌南来已五载,今既长成,岂无父母乡土之思。宜遣之还。于是厚礼而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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