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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一百十四卷目录

 医部汇考九十四
  脏腑门二〈总二〉
  扁鹊难经〈脏腑〉
  张机金匮要略〈脏腑传乘治法〉
  伤寒论〈辨在脏在腑并治法 五脏绝候 乘腑乘脏〉
  华佗中藏经〈腑病水法有六 脏病火法有六 论五脏六腑寒热虚实生死顺逆之法 脏腑虚实论〉
  孙思邈千金方〈脏腑论 诊五脏六腑气绝證候 五脏六腑变化旁通诀 五脏 六腑 五脏经 六腑经 五脏脉 五脏斤两 六腑斤两 六腑丈尺 六腑所受 五脏官 六腑官 五脏腧 六腑腧 五脏募 六腑募 五脏脉出 六腑脉出 五窍 五养 五液 五声 六气 五神 五有馀病 五不足病 六情 八性 五常 五事 五咎 五音 五声 五色 五味 五臭 五宜 五恶 五恶 五数 五行 五时 五形 五畜 五谷 五果 五菜〉
  刘完素六书〈五脏六腑应五运六气〉
  李杲十书〈五脏之气交变论 问脏腑有几 前后虚实图 脏腑标本阴阳论 五方之正气味 脏腑泻火药 用药升降浮沉补泻法〉
  虞搏医学正传〈五脏病传〉
  楼英医学纲目〈五脏病传〉
  薛己医案〈求五脏病〉
  李梴医学入门〈脏腑不可不知 内景全图〉
  李中梓医宗必读〈五脏苦欲补泻论〉
  徐春甫古今医统〈泻南方补北方论〉

艺术典第一百十四卷

医部汇考九十四

脏腑门二〈总二〉

《扁鹊·难经》《脏腑》

《三十二难》曰:五脏俱等而心肺独在鬲上者,何也?然心者血,肺者气,血为荣,气为卫,相随上下,谓之荣卫,通行经络,营周于外,故令心肺在鬲上也。
〈注〉滑氏曰:心荣肺卫,通行经络,营周于外,犹天道之运于上也。鬲者隔也,凡人心下有鬲膜,与脊胁周回相著,所以遮隔浊气,不使上熏于心肺也。四明陈氏曰:此特言其位之高下耳;若以五脏德化论之,则尤有说焉。心肺既能以血气生育人身,则此身之父母也,以父母之尊,亦自然居于上矣。《内经》曰:鬲肓之上,中有父母,此之谓也。

《三十三难》曰:肝青象木,肺白象金,肝得水而沉,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而沉,其意何也?然肝者非为纯木也,乙角也,庚之柔。〈一句〉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阳而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金,又行阴道多,故令肝得水而沉也,肺者非为纯金也,辛商也,丙之柔。〈一句〉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阴婚而就火,其意乐火,又行阳道多,故令肺得水而浮也。肺熟而复沉,肝熟而复浮者何也?故知辛当归庚,乙当归甲也。
〈注〉四明陈氏曰:肝属甲乙木,应角音而重浊,析而言之,则甲为木之阳,乙为木之阴;合而言之,则皆阳也,以其属少阳而位于人身之阴分,故为阴中之阳。夫阳者必合阴,甲乙之阴阳,本自为配合,而乙与庚通刚柔之道,乙乃合甲之微阳而反乐金,故吸受庚金微阴之气,为之夫妇,木之性本浮,以其受金之气而居阴道,故得水而沉也。及熟之,则所受金之气去,乙复归之甲,而木之本体自然还,浮也,肺属庚辛金,应商音而轻清,析而言之,则庚为金之阳,辛为金之阴;合而言之,则皆阴也,以其属太阴而位于人身之阳分,故为阳中之阴。夫阴者必合阳,庚辛之阴阳本自为配合,而辛与丙通刚柔之道,辛乃合庚之微阴而反乐夫火,故就丙火之阳为之夫妇,金之性本沉,以其受火之气炎上而居阳道,故得水而浮也。及熟之,则所受之火气乃去,辛复归之庚,而金之本体自然还,沉也。古益袁氏曰:肝为阴木乙也,肺为阴金辛也,角商各其音也。乙与庚合,丙与辛合,犹夫妇也,故皆暂舍其本性而随夫之气习,以见阴阳相感之义焉。况肝位鬲下,肺居鬲上,上阳下阴所行之道性随而分,故木浮而反肖金之沉,金沉而反肖火之上行而浮也。凡物极则反,及其经制化变革则归根复命焉,是以肝肺熟而各肖其木金之本性矣。纪氏曰:肝为阴中之阳,阴性尚多,不随于木,故得水而沉也。肺为阳中之阴,阳性尚多,不随于金,故得水而浮也。此乃言其大者耳;若言其小,则乙庚丙辛,夫妇之道也,及其熟而浮沉反者,各归其所属,见其本性故也。周氏曰:肝蓄血,血阴也,多血少气,体凝中窒,虽有脉络内经,非玲珑空虚之比,故得水而沉也。及其熟也,濡而润者转为乾燥,凝而窒者
变为通虚,宜其浮也。肺主气,气阳也,多气少血,体四垂而轻泛,孔窍玲珑,脉络旁达,故得水而浮也。熟则体皆揫敛,孔窍窒实,轻舒者变而紧缩,宜其沉也。斯物理之当然,与五行造化默相符合耳。谢氏曰:此因物之性而推其理也。愚谓肝为阳,阴中之阳也。阴性尚多,故曰微阳,其居在下,行阴道也。肺为阴,阳中之阴也,阳性尚多,故曰微阴,其居在上,行阳道也。熟则无所乐而反其本矣,何也?物熟而相交之气散也。

《三十四难》曰:五脏各有声色臭味,皆可晓知。以不然十变言;肝色青,其臭臊,其味酸,其声呼,其液泣。心色赤,其臭焦,其味苦,其声言,其液汗。脾色黄,其臭香,其味甘,其声歌,其液涎。肺色白,其臭腥,其味辛,其声哭,其液涕。肾色黑,其臭腐,其味咸,其声呻,其液唾,是五脏声色臭味也。
〈注〉此五脏之用也,声色臭味下欠液字。肝色青臭臊,木化也,呼出木也,味酸,曲直作酸也,液泣通乎目。心色赤臭焦,火化也,言扬火也,味苦,炎上作苦也。液汗,心主血汗,为血之属也。脾色黄臭香,土化也,歌缓土也,一云脾神好乐故其声主歌,味甘,稼穑作甘也液涎,通乎口也。肺色白臭腥,金化也,哭惨金也,味辛从革作辛也,液涕,通乎鼻也。肾色黑臭腐,水化也,呻吟诵也,象水之声,味咸,润下作咸也,液唾,水之属也。四明陈氏曰:肾位远,非伸之则气不得及于息,故声之呻者自肾出也。然肺主声,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肾主液,五脏错综,互相有之,故云十变也。

五脏有七神,各何所藏耶?然,脏者人之神气所舍藏也。故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意与智,肾藏精与志也。
〈注〉脏者藏也,人之神气藏于内焉。魂者,神明之辅弼也,随神往来谓之魂。魄者,精气之匡佐也,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神者,精气之化成也,两精相薄谓之神。脾主思,故藏意与智,肾者作强之官,技巧出焉,故藏精与志也。此因五脏之神,是故五用著于外,七神蕴于内也。

《三十五难》曰:五脏者各有所,〈句〉腑皆相近,而心肺独去大肠小肠远者,何也?然,经言心荣肺卫,通行阳气,故居在上,大肠小肠传阴气而下,故居在下,所以相去而远也。
〈注〉心荣肺卫行阳气而居上,大肠小肠传阴气而居下,不得不相远也。

又诸腑者皆阳也,清净之处,今大肠小肠胃与膀胱,皆受不净,其意何也?
〈注〉又问诸腑既皆阳也,则当为清净之处,何故大肠小肠胃与膀胱皆受不净耶?

然诸腑者谓是非也。经言小肠者,受盛之腑也,大肠者,传泻行道之腑也,胆者,清净之腑也。胃者,水谷之腑也,膀胱者,津液之腑也,一腑犹无两名,故知非也。小肠者心之腑,大肠者肺之腑,胆者肝之腑,胃者脾之腑,膀胱者肾之腑。
〈注〉谓诸腑为清净之处,其说非也。今大肠、小肠、胃与膀胱各有受任,则非阳之清净矣。各为五脏之腑,固不得而两名也。盖诸腑体为阳而用则阴,经所为浊阴归六腑是也。云诸腑皆阳,清净之处,惟胆足以当之。

小肠谓赤肠,大肠谓白肠,胆者谓青肠,胃者谓黄肠,膀胱谓黑肠,下焦之所治也。
〈注〉此以五脏之色分别五腑,而皆以肠名之也。下焦所治一句,属膀胱,谓膀胱当下焦所治,主分别清浊也。

《三十七难》曰:五脏之气于何发起?通于何许?可晓以不?然五脏者,当上关于九窍也。故肺气通于鼻,鼻和则知香臭矣。肝气通于目,目和则知黑白矣。脾气通于口,口和则知谷味矣。心气通于舌,舌和则知五味矣。肾气通于耳,耳和则知五音矣。
〈注〉谢氏曰:本篇问五脏之气,发于何起,通于何许,答文止言五脏通九窍之义,而不及五脏之发起,恐有缺文。愚按五脏发起,当如二十三难流注之说。上关九窍,灵枢作七窍者是,下同。

五脏不和,则九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结为痈。
〈注〉此二句结上起下之辞。五脏阴也,阴不和则病于内。六腑,阳也,阳不和则病于外。

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脉盛矣。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脉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得相营也,故曰格。阳气太盛,则阴气不得相营也,故曰关。阴阳俱盛,不得相营也,故曰关格。关者,不得尽其命而死矣。
〈注〉此与灵枢十七篇文大同小异。或云二十八难其受邪气,蓄则肿热,砭射之也。十二字当为此章
之结语。盖阴阳之气太盛,而至于关格者必死。若但受邪气蓄,则宜砭射之。其者指物之辞,因上文六腑不和及邪在六腑而言之也。

经言气独行于五脏,不营于六腑者,何也?然,夫气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阴脉营于五脏,阳脉营于六腑,如环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其不覆溢,人气内温于脏腑,外濡于腠理。
〈注〉此因上章营字之意而推及之,亦与灵枢十七篇文大同小异。所谓气独行于五脏,不营于六腑者,非不营于六腑也,谓在阴经则营于五脏,在阳经则营于六腑,脉气周流,如环无端,则无关格覆溢之患,而人之气内得以温于脏腑,外得以濡于腠理矣。 四明陈氏曰:腑有邪则阳脉盛,脏有邪则阴脉盛,阴脉盛者,阴气关于下,阳脉盛者,阳气格于上,然而未至于死。阴阳俱盛,则既关且格,格则吐食而不下,关则二阴闭不得大小便而死矣。脏腑气和而相营,阴不覆,阳不溢,又何关格之有?

《三十八难》曰:脏惟有五腑独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谓三焦也。有原气之别焉,主持诸气,有名而无形,其经属手少阳,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注〉三焦主持诸气,为原气别使者,以原气赖其导引,潜行默运于一身之中,无或间断也。外腑指其经为手少阳而言,盖三焦外有经而内无形,故云详见六十六难。

《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有五腑也。五脏亦有六脏者,谓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通,故言脏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脏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属于五脏,故言腑有五焉。
〈注〉前篇言脏有五,腑有六。此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以肾之有两也。肾之两虽有左右命门之分,其气相通,实皆肾而已。腑有五者,以三焦配合手心主也。合诸篇而观之,谓五脏六腑可也,五脏五腑亦可也六脏六腑亦可也。

《四十难》曰:《经》言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肺主声,肾主液,鼻者肺之候而反知香臭,耳者肾之候而反闻声,其意何也?然!肺者,西方金也,金生于巳,巳者南方火,火者心,心主臭,故令鼻知香臭。肾者,北方水也,水生于申,申者西方金,金者肺,肺主声,故令耳闻声。
〈注〉四明陈氏曰:臭者心所主,鼻者肺之窍,心之脉上肺,故令鼻能知香臭也。耳者肾之窍,声者肺所主,肾之脉上肺,故令耳能闻声也。愚按越人此说,盖以五行相生之理而言,且见其相因而为用也。

《五十一难》曰:病有欲得温者,有欲得寒者,有欲得见人者,有不欲得见人者,而各不同,病在何脏腑也?然,病欲得寒而欲得见人者,病在腑也,病欲得温而不欲见人者,病在脏也。何以言之?腑者,阳也,阳病欲得寒,又欲见人。脏者,阴也,阴病欲得温,又欲闭户独处,恶闻人声,故以别知脏腑之病也。
〈注〉纪氏曰:腑为阳,阳病则热有馀而寒不足,故饮食衣服居处,皆欲就寒也。阳主动而应乎外,故欲得见人。脏为阴,阴病则寒有馀而热不足,故饮食衣服居处皆欲就温也。阴主静而应乎内,故欲闭户独处,而恶闻人声也。

《五十二难》曰:腑脏发病,根本等不?然,不等也。何?然!脏病者止而不移,其病不离其处。腑病者彷佛贲向,上下行流,居处无常,故以此知脏腑根本不同也。
〈注〉丁氏曰脏为阴,阴主静,故止而不移。腑为阳,阳主动,故上下流行,居处无常也。与五十二难文义互相发明。

《五十三难》曰:《经》言七传者死,间脏者生,何谓也?然,七传者,传其所胜也。间脏者,传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传肺,肺传肝,肝传脾,脾传肾,肾传心,一脏不再伤,故言七传者死也。
〈注〉纪氏曰:心火传肺金,肺金传肝木,肝木传脾土,脾土传肾水,肾水传心火。心火受水之传一也,肺金复受火之传再也,自心而始,以次相传至肺之再,是七传也。故七传死者,一脏不受再伤也。

假令心病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是子母相传,竟而复始,如环无端,故曰生也。
〈注〉吕氏曰:间脏者,间其所胜之脏而相传也。心胜肺,脾间之,脾胜肾,肺间之,肺胜肝,肾间之,肾胜心,肝间之,肝胜脾,心间之,此谓传其所生也。滑氏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曰:谨察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甚者独行。并者,并也,相并而传,传其所间,如吕氏之说是也。独者,特也,特传其所胜,如纪氏之说是也。越人之义本诸此详见本篇及灵枢四十二篇。但二经之义,则以五脏与胃膀胱七者相传,发其例,而其篇题皆以病传为名。今越人则以七传间脏之目,推《明二经》:假心为例以见病之相传,
若传所胜至一脏再伤则死;若间其所胜,是子母相传,则生也,尤简而明。

《五十四难》曰:脏病难治,腑病易治,何谓也?然脏病所以难治者,传其所胜也,腑病易治者,传其子也,与七传间脏同法也。
〈注〉四明陈氏曰:五脏者,七神内守,则邪之微者不易传;若大气之入,则神亦失守而病深。故病难治,亦或至于死矣。六腑为转输传化者,其气常通,况胆又清净之处,虽邪入之终难深留,故腑病易治也。愚按以越人之意推之,则脏病难治者,以传其所胜也。腑病易治者,以传其所生也。虽然,此特各举其一偏而言尔。若脏病传其所,生亦易治,腑病传其所胜,亦难治也。故庞安常云:世之医书,惟扁鹊之言为深,所谓难经者也。越人寓术于其书,而言之有不详者,使后人自求之欤?今以此篇详之,庞氏可谓得越人之心者矣。

《六十六难》曰:《经》言肺之原出于太渊,心之原出于太陵,肝之原出于太冲,脾之原出于太白,肾之原出于太溪,少阴之原出于兑骨,胆之原出于丘墟,胃之原出于冲阳,三焦之原出于阳池,膀胱之原出于京骨,大肠之原出于合谷,小肠之原出于腕骨。
〈注〉肺之原太渊,至肾之原太溪,见《灵枢·第一篇》。其《第二篇》曰:肺之俞太渊,心之俞太陵,肝之俞太冲,脾之俞太白,肾之俞太溪。膀胱之俞束骨,过于京骨为原。胆之俞临泣,过于丘墟为原。胃之俞陷谷,过于冲阳为原。三焦之俞中渚,过于阳池为原。小肠之俞后溪,过于腕骨为原。大肠之俞三间,过于合谷为原。盖五脏阴经,以俞为原,六腑阳经,既有俞,仍别有原。或曰,灵枢以太陵为心之原,难经亦然,而又别以兑骨为少阴之原。诸家针灸书并以太陵为手厥阴,心主之俞以神门在掌后兑骨之端者,为心经所注之俞,似此不同者,何也?按《灵枢·七十一篇》曰:少阴无输,心不病乎?岐伯曰:其外经病而脏不病,故独取其经于掌后兑骨之端也。其馀脉出入屈折,其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也。又《第二篇》曰:心出于中冲,溜于劳宫,注于太陵,行于间使,入于曲泽手少阴也。又《素问·缪剌篇》曰:剌手心主少阴兑骨之端各一,病立已。又《气穴篇》曰:脏俞五十穴。王氏注五脏俞惟有心包经井俞之穴而亦无心经井俞穴。又《七十九难》曰:假令心病泻手心主俞,补手心主井,详此前后各经文义,则知手少阴与心主同治也。

十二经皆以俞为原者,何也?然,五脏俞者,三焦之所行,气之所留止也。三焦所行之俞为原者,何也?然脐下肾间动气者,人之生命也,十二经之根本也,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气之别使也,主通行三气,经历于五脏六腑。原者三焦之,尊号也,故所止辄为原,五脏六腑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
〈注〉十二经皆以俞为原者,以十二经之俞,皆系三焦所行气所留止之处也。三焦所行之俞为原者,以脐下肾间动气,乃人生之命,十二经之根本。三焦则为原气之别使,主通行上中下之三气,经历于五脏六腑也。通行三气,即纪氏所谓下焦禀真元之气,即原气也。上达至于中焦,中焦受水谷精悍之气,化为荣卫,荣卫之气与真元之气通行达于上焦也。所以原为三焦之尊号,而所止辄为原,犹警跸所至称行在所也。五脏六腑之有病者,皆于是而取之,宜哉!

《六十七难》曰:五脏募皆在阴,而俞在阳者,何谓也?然,阴病行阳,阳病行阴,故令募在阴,俞在阳。
〈注〉募与俞,五脏空穴之总名也,在腹为阴,则谓之募,在背为阳,则谓之俞。募犹募结之募,言经气之聚于此也。俞史记扁鹊传作输,犹委输之输,言经气由此而输于彼也。五脏募在腹,肺之募中府,二穴,在胸部云门下一寸,乳上三肋间,动脉陷中。心之募巨阙,一穴,在鸠尾下一寸。脾之募章门二穴,在季胁下直脐。肝之募期门二穴,在不容两旁各一寸五分。肾之募京门二穴,在腰中季胁本。五脏俞在背,行足太阳之经,肺俞在第三椎下,心俞在五椎下,肝俞在九椎下,脾俞在十一椎下,肾俞在十四椎下,皆侠脊两旁各一寸五分。阴病行阳,阳病行阴者阴阳经络气相交贯,脏腑腹背,气相通应,所以阴病有时而行阳,阳病有时而行阴也。《针法》曰:从阳引阴,从阴引阳。

《六十八难》曰:五脏六腑,皆有井、荣、俞、经、合、皆何所主?然,《经》言所出为井,所流为荣,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井主心下满,荣主身热,俞主体重节痛,经主喘咳寒热,合主逆气而泄,此五脏六腑井、荣、俞、经、合所主病也。
〈注〉主,主治也。井如谷井水源之所出也。荣绝小水也,井之源本微,故所流尚小而为荣。俞输也,注也,
自荣而注,乃为俞也。由俞而经过于此,乃谓之经。由经而入于所合,谓之合。合者,会也。《灵枢·第一篇》曰:五脏五俞,五五二十五腧,六腑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所行皆井、荣、俞、经、合之所系,而所主病各不同。井主心下满,肝木病也,足厥阴之支,从肝别贯鬲,上注肺,故井主心下满。荣主身热,心火病也。俞主体重节痛,脾土病也。经主喘咳寒热,肺金病也。合主逆气而泄,肾水病也。

《七十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荣,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者,何谓也?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荣者,邪在心,季夏剌俞者,邪在脾,秋刺经者,邪在肺,冬剌合者,邪在肾。
〈注〉荣俞之系四时者,以其邪各有所在也。

其肝、心、脾、肺、肾而系于春、夏、秋、冬者,何也?然,五脏一病辄有五色,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肝也,喜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肝也,其病众多,不可尽言也。四时有数,而并系于春、夏、秋、冬者也。针之要妙,在于秋毫者也。
〈注〉五脏一病,不止于五,其病尤众多也。虽其众多,而四时有数,故病系于春、夏、秋、冬及井、荣、俞、经、合之属也。用针者,必精察之!

《七十五难》曰:《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然,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东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实,金当平之,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东方肝也,则知肝实,西方肺也,则知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馀?此之谓也。
〈注〉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者,木金水火欲更相平也。木、火、土、金、水之欲实,五行之贪胜而务权也;金、木、水、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胜而制其贪也。《经》曰:一脏不平,所胜平之。东方肝也,西方肺也,东方实则知西方虚矣,若西方不虚,则东方安得而过于实耶?或泻,或补,要亦抑其甚而济其不足,损过就中之道也。水能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泻南方火者,夺子之气,使食母之有馀;补北方水者,益子之气,使不食于母也。如此,则过者退而抑者进,金得平其木,而东西二方无复偏胜偏亏之患矣。越人之意,大抵谓东方过于实,而西方之气不足,故泻火以抑其木,补水以济其金,是乃使金得与木相停,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

《七十七难》曰:《经》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者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注〉见肝之病,先实其脾,使邪无所入,治未病也,是为上工,见肝之病。一心治肝,治已病也,是为中工。《灵枢·五十五篇》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袭者也,与其形之盛者也,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八十一难》曰:《经》言无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馀,是寸口脉耶?将病自有虚实耶?其损益奈何?然,是病非谓寸口脉也,谓病自有虚实也。假令肝实而肺虚,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当更相平,当知金平木。假令肺实而肝虚,微少气,用针不补其肝而反重实其肺,故曰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馀,此者中工之所害也。
〈注〉是病字非误即衍。肝实肺虚,金当平木,如七十五难之说。若肺实肝虚,则当抑金而扶木也。用针者乃不补其肝而反重实其肺,此所谓实其实而虚其虚,损不足而益有馀,杀人必矣。
《汉·张机·金匮要略》《脏腑传乘治法》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则心火气盛,则伤肺,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则肝自愈,此治肝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经》曰: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馀,是其义也。馀脏准此。
师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其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食而反暴思之,必发热。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馀皆仿此。

《伤寒论》《辨在脏在腑并治法》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迟为在脏;假令脉迟,此为在脏也。
脉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属腑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鞕,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可攻。

《五脏绝候》

又未知何脏先受其灾,若汗出发润,喘而不休者,此为肺先绝也。阳反独留,形体如烟熏,直视摇头者,此为心绝也。唇吻反青,四支漐习者,此为肝绝也。环口黧黑,柔汗发黄者,此为脾绝也。溲便遗失,狂言,目反直视者,此为肾绝也。

《乘腑乘脏》

问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脏?师曰:诸阳浮数为乘腑,诸阴迟涩为乘脏也。
《汉·华佗·中藏经》《腑病水法有六》
病起于六腑者,阳之系也,阳之发也。或上或下,或内或外,或反在其中,行之极也。有能歌笑者,有能悲泣者,有能奔走者,有能呻吟者,有自委曲者,有自高贤者,有寤而不寐者,有不能言而声昧者,各各不同,皆生于六腑也。喜其通者,因以通之,喜其塞者,因以塞之,喜其水者,以水济之,喜其冰者,以冰助之。病者之乐喜好勿违背,亦不可强抑之也。如此从随,则十生其十,百生其百,疾无不愈耳。

《脏病火法有六》

病起于五脏者,皆为阴之所属。其法也或偏枯,或痿厥,或外寒而内热,或外热而内寒,或心腹胀满,或手挛拳,或口眼不正,或皮肤不仁,或行步艰难,或身体强硬,或吐泻不息,或疼痛未宁,或暴无语,或久无音,绵绵默默,状若死人,如斯之候,备出于阴。阴之盛也,阳必不足。阳之盛也,阴必不盈。前论云阳不足则助之以火精,阴不足则济之以水母者,是也。故喜其汗者汗之,喜其温者温之,喜其热者热之,喜其火者火之,喜其汤者汤之,喜其汗、温、热、火、汤,亦在其宜,又勿强之。如是,则万全其万。水火之法,真阴阳也。治救之道,当详明矣。

《论五脏六腑寒热虚实生死顺逆之法》

夫人有五脏六腑,虚实寒热,生死顺逆,皆见于形證脉气,若非诊察,无由识也。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寒则温之,热则凉之,不虚不实,以经调之此,良医之大法。

《脏腑虚实论》

病有脏虚脏实,腑虚腑实,状各不同,宜深消息。肠鸣气走,足冷手寒,食不入胃,吐逆无时,皮毛憔悴。肌肉皱,耳目昏塞,语声破散,行步喘促,精神不收,此五脏之虚也。诊其脉举指而滑,按之而微,看在何部以断其脏。按之沉小微弱短涩软濡,俱为脏虚也。饮食过多,大小便难,胸膈满闷,肢节疼痛,身体沉重,头目闷眩,唇口肿胀,咽喉闭塞,肠中气急,皮肉不仁,暴生喘乏,偶作寒热,疮疡并起,悲喜时来,或自痿弱,或自高强,气不舒畅,血不流通,此五脏之实也。诊其脉,举按俱盛者,实也,又长浮数疾,洪紧弦大,俱曰实也,看在何经而断其脏也。
头疼目赤,皮热骨寒,手足舒缓,血气壅塞,丹瘤更生,咽喉肿痛,轻按之痛,重按之快,食饮如故,曰腑实也,诊其脉浮而实大者是也。
皮肤搔痒,肌肉䐜胀,食饮不化,大便滑而不止,诊其脉轻手按之得滑,重手按之得平,此乃腑虚也,看在何经而正其时也。
《唐·孙思邈·千金方》《脏腑论》
夫人禀天地而生,故内有五脏、六腑、精气、骨髓、筋脉,外有四肢、九窍、皮毛、齿爪、咽喉、唇舌、肛门、胞囊,以此总而成躯,故将息得理,则百脉安和,役用非宜,即为五劳七伤六极之患。有方可救,虽病无他,无法可凭,奄然永往。所以备述五脏、六腑血脉、根源,循环流注。与九窍应会处,并论五脏六腑、轻重、大小、长短、阔狭,受盛多少,仍列对治方法,丸散酒煎汤膏摩熨及针灸孔穴,并穷于此。凡留心医术者,可考而行之,其冷热、虚实、风、气,准药性而用之,则内外百疴无所逃矣。凡五脏在天为五星,在方为五岳,在时为五行,在人为五脏,五脏者,精神魂魄意也,论阴阳,察虚实,知病源,用补泻,应禀三十六骨节终会通十二经焉。

《诊五脏六腑气绝證候》

病人肝绝八日死,何以知之?面青,但欲伏眠,目视而不见,人汗出如水不止。病人胆绝七日死,何以知之?眉为之倾。病人筋绝九日死,何以知之?手足爪甲青,呼骂不休。病人心绝一日死,何以知之?肩息四视立死。病人肠绝六日死,何以知之?发直如乾麻,不得屈伸,自汗不止。病人脾绝十二日死,何以知之?口冷足肿,腹热胪胀,泄利不觉,出无时度。病人胃绝五日死,何以知之?脊痛腰中重,不可反覆。病人肉绝六日死,何以知之?耳乾舌皆肿,溺血,大便赤泄。病人肺绝三日死,何以知之?口张,但气出而不还。病人大肠绝不治,何以知之?泄利无度,利绝则死。病人肾绝四日死,何以知之?齿为暴枯,面为正黑,目中黄色,腰中欲折,白汗出如流水。病人骨绝齿黄落,十日死。诸浮脉无根者皆死。已上五脏六腑为根也。

《五脏六腑变化旁通诀》

凡五脏六腑,变化无穷,散则诸经,其事隐没,难得具知。今纂集相附以为旁通,令学者少留意推寻,造次可见矣。

《五脏》

〈水一〉 心〈火二〉 肝〈木三〉 肺〈金四〉 脾〈土五〉

《六腑》

膀胱 小肠 胆 大肠 胃 三焦

《五脏经》

足少阴 手少阳 足厥阴 手太阴 足太阴

《六腑经》

足太阳 手太阳 足少阳 手阳明 足阳明手少阳

《五脏脉》

沉濡 洪盛 弦长 浮短 缓大

《五脏斤两》

一斤二两〈又云一斤一两〉 十二两〈三毛七孔〉 四斤四两〈左三叶右四叶〉 三斤三两〈六叶两耳〉 二斤三两

《六腑斤两》

九两二铢 二斤十四两 三两三铢 二斤十二两 二斤十四两

《六腑丈尺》

广七寸〈又云九寸〉 长二丈四尺〈广一寸四分〉 三寸三分一丈二尺〈广六寸〉 大一尺五寸

《六腑所受》

九升二合〈又云九升九合〉 二斗四升 一合〈难经作二合〉 一斗二升 三斗五升

《五脏官》

后宫列女 帝王 上将军〈又为郎官〉 尚书〈又为上将军〉谏议大夫

《六腑官》

水曹掾 监仓吏 将军决曹吏 监仓掾 内啬吏

《五脏腧》

十四椎 五椎 九椎 三椎 十一椎

《六腑腧》

十九椎 十八椎 十椎 十六椎 十二椎 十三椎

《五脏募》

京门 巨阙 期门 中府 章门

《六腑募》

中极 关元 日月 天枢 中脘 石门

《五脏脉出》

出 涌泉 中冲 大敦 少商 隐白〈此心包络经出少阳〉流 然谷 劳宫〈心经流少府〉 行间 鱼际 大都注 太溪 太陵〈心经注神门〉 太冲 太渊 太白过 水泉 内关〈心经过通理〉 中郤 列缺 公孙行 伏溜 间使〈心经行灵道〉 中封 经渠 商丘入 阴谷 曲泽〈心经入少海〉 曲泉 尺泽 阴陵泉

《六腑脉出》

出 至阴 少泽 窍阴 商阳 厉兑 关冲〈此三焦经出〉
流 通谷 前谷 侠溪 二间 内庭 液门注 束骨 后溪 临泣 三间 陷谷 中渚过 京骨 腕骨 丘墟 合谷 冲阳 阳池行 昆崙 阳谷 阳辅 阳溪 解溪 支沟入 委中 小海 阳陵泉 曲池 三里 天井

《五窍》

〈二阴〉 舌〈口〉 目 鼻 唇

《五养》

〈积〉 血〈脉〉 筋 皮 毛

《五液》

唾 汗 泪 涕 涎

《五声》

〈嘻〉 言 呼 哭 歌

《六气》

呬 吹 呼 呵 嘘 嘻

《五神》

〈精〉 神〈性又作脉神〉 血〈魂〉 气〈魄〉 意〈智又作营意〉

《五有馀病》

胀满 笑不止 怒 喘喝仰息 经溲不利

《五不足病》

厥逆 忧〈一作悲〉 恐 息利少气 四肢不用

《六情》

恶哀 怵虑〈一作惠好〉 好喜〈一作直喜〉 威怒 乐愚贪狠 廉贞 宽大 公正 阴贼 奸邪

《八性》

欲忌 友爱 慈〈惠悲〉 气〈正〉 公私〈怨〉

《五常》

〈谨〉 礼〈哲〉 仁〈肃〉 义〈叉〉 信〈圣〉

《五事》

〈聪〉 视〈明〉 貌〈恭〉 言〈从〉 思〈睿〉

《五咎》

急 豫 狂 僭 蒙

《五音》

吟咏 肆呼 讽 唱 歌

《五声》

〈四十八丝〉 徵〈五十四丝〉 角〈六十四丝〉 商〈七十二丝〉 宫〈八十丝〉

《五色》

黑 赤 青 白 黄

《五味》

咸 苦 酸 辛 甘

《五臭》

腐 焦 膻 腥 香

《五宜》〈子来扶母〉

酸 甘 苦 咸 辛

《五恶》〈味之恶〉

甘 咸 辛 苦 酸

《五恶》〈气之恶〉

燥 热 风 寒 湿

《五数》

〈六〉 二〈七〉 三〈八〉 四〈九〉 五〈十〉

《五行》

水 火 木 金 土

《五时》

冬 夏 春 秋 季夏

《五形》〈外台云外应五行之形内法五形之象〉

曲 兑 直 屈 圆

《五畜》

〈外台云豕鼠〉 羊〈外台云蛇马〉 鸡〈外台云虎兔〉 犬〈外台云猴鸡〉〈外台云龙羊犬牛〉

《五谷》

大豆 麦 麻 稻〈黄黍〉 稷

《五果》

栗 杏 李 桃 枣

《五菜》

藿 薤 韭 葱 葵
假令人肾、心、肝、肺、脾为脏,则膀胱、小肠、胆、大肠、胃为腑。足少阴为肾经,足太阳为膀胱经,下至五脏、五果、五菜皆尔,触类长之也。馀皆仿此。
《金·刘完素·六书》《五脏六腑应五运六气》
五脏六腑,应五运六气,凡病微则当其本化,甚则兼其鬼贼之化,亢则害承乃制,微则是其本经。本、脏之本,化、造化之化也。病甚,则如金衰不能化木,木则生火,木火者皆阳也,故风火多兼化,则风热相搏,贼其金也。
脏腑之气,应乎三阴三阳,实则行乎本化之气,泻之;衰则行其胜己之气,泻之是为杀其鬼也。
《元·李杲·十书》《五脏之气交变论》
《五脏别论》云:五气入鼻,藏于心肺。《难经》曰:肺主鼻,鼻和则知香臭。洁古云:视听明则清凉,香臭辨而温暖。此内受天之气而外利于九窍也。夫三焦之窍开于喉,出于鼻,鼻乃肺之窍。此体也,其闻香臭者;用也。心主五臭,舍于鼻,盖九窍之用,皆禀长生焉。夫心长生于酉,酉者肺,故知鼻为心之所用而闻香臭也。耳者上通天气,肾之窍也,乃肾之体,而为肺之用。盖肺长生于子,子乃肾之舍,而肺居其中而能听音声也。一说声者,天之阳,音者,天之阴,在地为五律,在人为喉之窍,在口乃三焦之用,肺与心合而为言出于口也。此口心之窍开于舌为体,三焦于肺为用,又不可不知也。肝之窍通于目,离为火,能耀光而见物,故分别五色也。肝为之舍,肾主藏精,鼻通气于心肺,故曰:主百脉而行阳道。经云脱气者目盲,脱精者耳聋,心肺有病而鼻为之不利,此明耳目口鼻为清气所奉于天,而心劳胃损,则受邪也。
六腑者,六阳也五脏者,五阴也。肺开窍于鼻,心开窍于舌,脾开窍于口,肝开窍于目,肾开窍于耳,是五阴也。又有厥阴与督脉会于巅,是六阴也。耳者肾也,复能听声,声为金,是耳中有肺也。鼻者肺也,复能闻臭,是鼻中有心也。舌者心也,复能知味,是舌中有脾也。目有五轮,通贯五脏。口为脾,脾为坤土,主静而不动,故无所兼。言耳鼻舌各兼一,目兼四,此与督脉共计十三阴也。脑为诸体之会,即海也,肾主之,是为十四阴矣。
其用在下,胆、胃、膀胱、大肠、小肠。天六腑,气表,其体在上,其用在下。
其用在上,两目、两耳、鼻、口、舌。地五脏血里,其体在下,其用在上。

《问脏腑有几》

答曰:肝、心、脾、肺、肾、兼包络,一名命门,为六脏,胆、小肠、胃、大肠、膀胱、兼三焦为六腑,计之十二矣,故包则为一腑矣,是为十三矣。《经》曰:包移热于膀胱,则癃溺血。又云,包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者,若沃以汤。注云膀胱包内,居之内外二境。图云:膀胱者,包之室也。以是知为十三脏腑矣。
前后虚实图前后虚实图

假令脾肺虚,则补其母,谓肺病而补其脾也,则肾自平矣。假令脾肺实则泻其子,谓脾病而泻其肺也,则心自平矣。《难经》云:从前来者为实邪,从后来者为虚邪,从所不胜来者为贼邪,从所胜来者为微邪,自病者为正邪。
假令心病,中风得之为虚邪,伤暑得之为正邪,饮食劳倦得之为实邪,伤寒得之为微邪,中湿得之为贼邪。
假令心病得脾脉,土在火之分也。剋火之水退而不敢至,火独王于南方,是从前来者为实邪也。
假令心病得肝脉,木在火之分也。土退而不敢至,土退而不至,则剋火之水随木而至,是从后来者为虚邪也。
假令脾肺虚,脾母能令肺子虚也。用理中汤,非补脾也,脾中补肺也。故曰,虚则补其母。以其脾为生肺之本也,则用人参,白朮之类。故《经》曰:滋苗者必固其根,此之谓也。
假令脾肺实,肺子能令脾母实也。用泻黄散,非泻脾也,脾中泻肺也。故曰,实则泻其子。以其脾为生肺之上源,则用栀子石膏之类。故《经》曰:伐下者必枯其上,此之谓也。

《脏腑标本阴阳论》

天阳无圆气上外升生浮,昼动轻燥六腑。
地阴有方血下内降杀沉,夜静重湿五脏。
夫治病者,当知标本。以身论之,则外为标内为本,阳为标,阴为本,故六腑属阳为标,五脏属阴为本,此脏腑之标本也。又脏腑在内为本,各脏腑之经络在外为标,此脏腑经络之标本也。更人身之脏腑、阴阳、气血、经络,各有标本也。以病论之,先受病为本,后传流病为标。凡治者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若先治其标,后治其本,邪气滋甚,其病益蓄;若先治其本,后治其标,虽病有数十證皆去矣。谓如先生轻病,后滋生重病,亦先治轻病后治重病,如是则邪气乃伏,盖先治本故也。若有中满无问标本,先治中满,谓其急也。若中满后有大小便不利,亦无问标本,先利大小便,次治中满,谓尤急也。除大小便不利及中满三者之外,皆治其本,不可不慎也。从前来者谓实邪,从后来者谓虚邪,此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是也。治法云: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假令肝受心火之邪,是从前来者为实邪,皆泻其子火也。然非直泻其火,十二经中各有金、木、水、火、土,当木之分,泻其火也。故《标本论》云: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既肝受火邪,先于肝经五穴中泻荣火行间穴是也;后治其标者,于心经五穴内泻荣火少府穴是也。以药论之,入肝经药为之引,用泻心火药为君,是治实邪之病也。假令肝受肾邪,是从后来者为虚邪,虚邪则当补其母。故《标本论》云: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既受水邪,当先于肾经涌泉穴中补水,是先治其标;后于肝经曲泉穴中泻水,是后治其本,此先治其标者,推其至理,亦是先治其本也。以药论之,入肾经药为引,用补肝经药为君是也。

《五方之正气味》

东方甲风乙木,其气温,其味甘,在人以肝、胆应之。南方丙热丁火其气热,其味辛,在人以心、小肠、三焦包络应之。
中央戊湿,其本气平,其兼气温、凉、寒、热,在人以胃应之。
中央己土,其本味咸,其兼味辛,甘、酸、苦,在人以脾应之。
西方庚燥辛金,其气凉,其味酸,在人以肺大肠应之。北方壬寒癸水,其气寒,其味苦,在人以肾膀胱应之。

《脏腑泻火药》

黄连泻心火。木通泻小肠火。黄芩泻肺火。栀子佐之。黄芩泻大肠火。柴胡泻肝火,黄连佐之。柴胡泻胆火,亦以黄连佐之。白芍药泻脾火。石膏泻胃火。知母泻肾火。黄檗泻膀胱火,柴胡泻三焦火,黄芩佐之。
已上诸药,各泻其火,不唯止能如此,更有治病合为君合为臣处。详其所宜而用,勿执一也。

《用药升降浮沉补泻法》

肝胆 味辛补酸泻,气温补凉泻。肝胆之经,前后寒热不同,逆顺互换,入求责法。
心小肠 味咸补甘泻,气热补寒泻。三焦命门补泻同。
脾胃 味甘,补苦,泻气,温凉寒热补泻,各从其宜,逆从互换,入求责法。
肺大肠 味酸,补辛,泻气,凉补温泻。
肾膀胱 味苦,补咸,泻气,寒补热泻。
五脏更相平也,一脏不平,所胜平之,此之谓也。故云安谷则昌,绝谷则亡。水去则荣,散谷消则卫亡,荣散卫亡,神无所居。又仲景云:水入于经,其血乃成,谷入于胃,脉道乃行。故血不可不养,卫不可不温。血温卫和,荣卫将行,常有天命矣。
《明·虞抟·医学正传》《五脏病传》
或问《难经·五十三难》曰:《经》言七传者死,间脏者生,然七传者传其所胜也,间脏者传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传肺,肺病传肝,肝病传脾,脾病传肾,肾病传心,一脏不再伤,故言七传者死也。间脏者传其所生也。假令心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是子母相传周而复始,如环无端故言生也。夫经文所谓七传者,据其数止六传而已,谓一脏不再伤,按其数乃有四脏不再受伤,且其间脏之理未闻有发明之旨,释者止是,随文解义而已,请明辨以释吾疑,可乎?曰,夫此条言虚劳之證也,其所谓七传者心病上必脱肾病传心一句,其一脏不再伤,当作三脏不再伤,皆传写之误耳。盖虚劳之證必始于肾,经五脏从相剋而逆传已尽,又复传于肾与心,则水绝灭而火大旺故死而不复再传彼之三脏矣。其有从相生而顺传者,盖肾水欲传心火,却被肝木乘间而遂传肝木,然后传心火次第由顺行而及于彼之三脏,而有生生不息之义,故曰间脏者生。

《楼英·医学纲目》《五脏病传》

《灵枢·标本病传篇》:夫病传者云云,谓之大气入脏,盖传之急者也。王注云:有缓传者,有急传者;缓者或一岁二岁三岁而死,其次或三月六月而死,急者或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则此类也。王氏此言,甚得推广经意,然不能验日数者,但验病之以传;如心先病心痛,次传于肺,或咳或喘,次传于肝,或胁痛,或头眩,次传于脾胃,或闭塞不通,或身痛体重,或胀或泄,次传于肾,膀胱,或少腹腰脊痛胫酸,或背膂筋痛小便闭,如此必死,累验有准。邻人赵氏始肝病胁痛,半载,次传之脾,腹胀而死。又卜叔英嫂氏始肺病咳喘次传之肝,头眩不寐,次传之脾,腹胀而死。又杨白鹿师始脾病腹痛,次传之膀胱,小便淋闭,次传之心胸膈痛,通身青脉而死矣。盖心主血脉故也。《难经·十三难》云:《经》言七传者死。经言谓素问灵枢二经之病传论所言也,七传当作次传。次传者死,即素灵二经病传论言诸病以次相传,皆有死期不可刺者是也。心火传所胜之肺金,肺金传所胜之肝木,故曰传其所胜也。间脏者生,即素灵二经病传论言间一脏及至三四脏乃可刺者是也。盖心病本传肺,肺本传肝,肝本传脾,今心病间肺一脏传肝,或间肺肝二脏传脾,肝木生心火,心火生脾土,故曰传其所生也。难经诸證唯吕广释七传为次传,为得经旨。

《薛己·医案》《求五脏病》

《经》云:治病必求其本,本于四时五脏之根也。故洁古云:五脏子母虚实,鬼邪微正,若不达其意,旨不易得而入焉。徐用诚云:凡心脏得病,必先调其肝肾二脏,肾者心之鬼,肝气通,则心气和,肝气滞,则心气乏此心病先求于肝,清其源也。五脏受病,必传其所胜,水能胜火,则肾之受邪,必传之心,故先治其肾,逐其邪也。故有退肾邪,益肝气两方。或诊其脉,肝肾两脏俱和,而心自主疾然后察其心家虚实治之。

《李梴·医学入门》《脏腑不可不知》

脏者,藏平也,藏诸神而精气流通也。腑者,府库也,出纳转输之谓也。脏腑兄弟也,同气而异形耳。观素问难经所论脏腑分阴分阳,而脾胃乃人身中之太极矣,乎?至于气血多少,体用上下,亦不可不知。《诗》曰:多血多气经须记,手经大肠足经胃;多气少血有六经,三焦胆肾心脾肺;多血少气心胞络,膀胱小肠肝所异。

内景全图


《李中梓·医宗必读》《五脏苦欲补泻论》

夫五脏之苦欲补泻,乃用药第一义也,不明乎此,不足以言医。如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以辛补之,以酸泻之,虚则补之。
〈注〉肝为将军之官,其性猛锐,急则有摧折之意,用甘草以缓之,即宽解慰安之义也。扶苏条达,木之象也。用川芎之辛以散之,而解其束缚。然辛虽主散,遂其所欲,即名为补。如太过则制之勿使踰分,酸可以收,故云泻。芍药之属,虚补,陈皮生姜之属。

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以咸补之,以甘泻之,虚则补之。
〈注〉收者和调之义,心君本和,热邪干之,则燥急,故须芒硝之咸寒除其邪热,收其燥急也。泽泻导心气以入肾,故曰咸补。烦劳则虚而心热,参芪之甘温益元气,而虚热自退,故名为泻心以下交于肾为补,炒盐之咸以润下,使下交于肾,既济之道也。

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以甘补之,以苦泻之,虚则补之。
〈注〉脾为仓廪之官,属土,喜燥,湿则不能健运,白朮之燥,遂其性之所喜也。稼穑作甘,甘主缓,是其本性也。脾喜健运,补之气旺,则行人参是也。湿土主长夏之令,温热太过,脾斯困矣,急以黄连之苦泻之。甘草益气,大枣益血,俱甘入脾。

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泻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以辛泻之,以酸补之,虚则补之。
〈注〉肺为华盖之脏,相傅之官,藏魄而主气者也。气常则顺,气变则逆,逆则违其性矣,宜黄芩苦以泄之。肺主上焦,其政敛肃,故喜收,宜白芍之酸以收之,金受火制,急食辛以泻之,桑白皮是也。不敛则气无管束,肺失其职矣,宜五味子补之。盖酸味遂其收敛之性,以清肃乎上焦也。

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以苦补之,虚则补之。
〈注〉肾为作强之官,藏精为水脏,主五液,其性本润,是故恶燥,宜知母之辛以润之,肾非坚无以称作强之职,四气遇湿热则软,遇寒冷即坚,五味得咸则软,得苦即坚,故宜黄檗,然坚即补也,宜地黄之微苦。藏精之脏苦固能坚,然非益精,无以为补,宜地黄,山茱萸。

夫五脏者,违其性则苦,遂其性则欲,本脏所恶,即名为泻,本脏所欲,即名为补;苦欲既明,而五味详审,水曰润下,润下作咸,火曰炎上,炎上作苦,木曰曲直,曲直作酸,金曰从革,从革作辛,土爰稼穑,稼穑作甘。苦者直行而泻,辛者横行而散,酸者束而收敛,咸者止而软坚,甘则可上可下。土位居中而兼五行,淡则五脏无归,专入太阳而利小便。善用药者不废准绳,亦不囿于准绳。如热应寒疗,投寒而火热反生,寒应热治,进热而沉寒转盛,此喜攻增气之害也。治寒有法,当益心阳,治热有权,宜滋肾水,此求本化源之妙也。益心之阳,寒亦通行,强肾之阴,热之犹可,此变化通神之法也。知此数者,其于苦欲补泻,无胶固之失矣。

《徐春甫·古今医统》《泻南方补北方论》

《七十五难》曰:《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然金、木、水、火、土更当相平。东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实,金当平之,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东方者肝也,则知肝实,西方者肺也,则知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火者木之子,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馀?此之谓也。予每叹越人之得经旨而悼后人之失经旨也。先哲有言:凡读书不可先看注解,且将经文反覆而详味之,待自家有新主意,然后却以注解参校,庶乎经意昭然,而不为他说所蔽,若先看注解,则被其说横吾胸中,自家竟无心意矣。予平生佩服此训,所益甚多,如难经此言,周备纯至,足以为万世法,后人纷纷之论,其可凭乎?夫实则泻之,虚则补之,常道也;实则泻其子,虚则补其母,亦常道也,人皆知之。今肝实肺虚,乃不泻肝而泻心,此亦人知之;至不补肺补脾而补肾,此则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以常情观之,则曰心火实,致肝木亦实,此子能令母实也。脾土虚,致肺金亦虚,此母能令子虚也。心火实乃由自旺,脾土虚乃由肝木,制之法当泻心补脾,则肝肺皆平矣。越人则不然,其子能令母实,子谓火,母谓木,固与常情无异,其母能令子虚,母谓水,子谓木,则与常情不同矣。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实一句,言病因也;母能令子虚一句,言治法也。其意盖曰:火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过分而为病矣,今将何以处之?惟有补水泻火之治而已。夫补水者何谓也?盖水为木之母,若补水之虚,则力可胜火,火势退而木势亦退,此则母能虚子之义,所谓不治之治也。若曰不然,则母能令子虚一句,将归之于肺脾乎?既归于肺脾,今何不补脾乎?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剋耳;今火太旺,水太亏,火何畏乎?惟其无畏,故愈旺而莫能制,自非滋水以求胜之。孰能胜也?水胜火三字,此越人寓意处,当细观之,勿轻忽也。虽泻水补火并言,然其要又在于补水耳。后人乃曰独泻火而不用补水,又曰泻火则是补水,得不大违越人与经之意乎?若果不用补水,经必不言补北方,越人必不言补水矣。虽然,水不虚而火独暴旺者,固不必补水亦可也。若先因水虚而致火旺者,不补水可乎?水虚火旺而不补水,则药至暂息,药过而复作,将积年累月无有穷也。安能绝其根哉?虽苦寒之药,通为抑阳扶阴,不过泻火邪而已,终非肾脏本药不能以滋养北方之真阴也,欲益其阴,非地黄黄柏之属不可也。且夫肝之实也,其因有二:心助肝,肝实之,一因也;肺不能制肝,肝实之,二因也。肺之虚也,其因亦有二:心剋肺,肺虚之,一因也;脾受肝剋而不能生肺,肺虚之,二因也。今补水而泻火,火退则木气削,又金不受剋而制木,东方不实矣,金气得平。又土不受剋而生金,西方不虚矣,若以虚则补母言之,肺虚则当补脾,岂知肝势正盛,剋土之深,虽曰补脾,安能敌其正盛之势哉?纵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剋,亦所得不偿所失,此所以不补土而补水也。或疑木旺补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故独泻火不补水之论,欣然而从之,殊不知木已旺矣,何待生乎?况水之虚,虽峻补尚不能复其本气,安有馀力生木哉?若能生木,则能胜火矣。或又谓补水者,欲其不食于母也,不食于母,则金气还矣。岂知火剋金,土不能生金,金之虚已极,尚不能自给水,虽欲食之,何所给乎?若如,此则金虚不由于火之剋,土之不生,而由于水之食耳,岂理也哉!纵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复常也。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所以泻火补水者,正欲使金得平木也。不字当删去。不能治其虚,何问其馀?虚指肺虚而言也。泻火补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谓能治其虚不补土,不补金,乃泻火补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苟不晓此法,而不能治此虚则不须问其他,必是无能之人矣。故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馀?若夫上文所谓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义,不劳解而自明,兹故弗具也。夫越人亚圣也,论至于此,敢不敛衽?但恨说者之斁蚀之,故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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