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五十九卷目录
医部汇考三十九
黄帝素问三十九〈六元正纪大论篇第七十一下之上〉
黄帝素问三十九〈六元正纪大论篇第七十一下之上〉
艺术典第五十九卷
医部汇考三十九
《黄帝·素问三十九》《六元正纪大论篇第七十一》〈下之上〉
帝曰:夫子之言,可谓悉矣,然何以明其应乎?岐伯曰:昭乎哉问也!夫六气者,行有次,止有位,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矣。运有馀,其至先,运不及,其至后,此天之道,气之常也。运非有馀,非不足,是谓正岁,其至当其时也。王冰曰:睹其位而知其所在,谓阴之所在,天应以云,阳之所在,天应以清净自然分布,象见不差。先后,皆寅时之先后也。先则丑后,后则卯初,天道昭然,当期必应,见无差失,是气之常。当时,谓当寅之正也。
马莳曰:此言验六岁之应有其法也。帝问六气各有所应,何以明之?伯言六气为主为客者,每岁行有其次,止有其位,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睹其分布之位,而知其应之所在。凡运气有馀之岁,当至于寅时之先,凡运气不及之岁,当至于寅时之后。若非有馀不足之岁,则正当寅时之正。即此验之,凡阴之所在,天应以云,阳之所在,天应以清净自然,象见不差也。
张志聪曰:此言司天在泉之气,六期环转,而各有定位也。行有次者,少阳之右,阳明治之,阳明之右,太阳治之,太阳之右,厥阴治之,厥阴之右,少阴治之,少阴之右,太阴治之,太阴之右,少阳治之,六气终期而六期环会也。止有位者,上下有位,左右有纪,一气各主六十日有奇也。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者,盖以寅为岁之首,朔为月之首,寅为日之首,而起初气也。睹其司天在泉之定位,则知六气之所在矣。运谓六气之化运,如子午寅申辰戌六岁主有馀,其主岁主时之气,皆先天时而至,如丑未卯酉巳亥六岁主不及,其主岁主时之气,皆后天时而至。正岁谓岁会之纪,非太过,非不及,其气应时而至也。
帝曰:胜复之气,其常在也,灾眚时至,候也,奈何?岐伯曰:非气化者,是谓灾也。
马莳曰:此言候灾眚之应有其法也。帝问胜复之气,固有定在,可得而知,至于灾眚之至,何以候之?伯言非有关于气化而至者,如天时星变物类民病,即上文十二变之类,皆谓之灾眚也。
张志聪曰:此论五运之胜复而为灾眚者,何以候之?非气化者,谓非运气之化也。如丁卯丁酉岁,其运风清热,风乃少角之气化,其清热乃胜复之气,此邪化也,是谓灾眚。
帝曰:天地之数,终始奈何?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是明道也。数之始,起于上而终于下,岁半之前,天气主之,岁半之后,地气主之,上下交互,气交主之,岁纪毕矣。故曰,位明气月可知乎,所谓气也。
王冰曰:岁半,谓立秋之日也。交互,体也。上体下体之中,有二互体也。位明气月者,大凡一气主六十日而有奇,以立位数之,位同一气,则月之节气中气可知也。故言天地气者,以上下体言,胜复者以气交言,横运者以上下互言,皆以节气准之,候之灾眚,变复可期矣。
马莳曰:此言明天地始终之数有其纪也。帝以天地之数,终始为疑,盖欲知司天在泉之始终。伯言数之所始,起于司天,而终于在泉半岁之前,即大寒至小暑,天气之所主也。半岁之后,即大暑至小寒,地气之所主也。上文交互,则三四气之际,即天地之气交主之,此则一岁之纪毕矣。故曰,凡六气之位明,则六十日馀八十七刻半,而为每气有节气中气,而为每月皆可知矣。此正天气地气气交之谓也。
张志聪曰:天谓司天,地谓在泉,道谓天地阴阳之道,数之始起于上者,谓数之始于一而起于天一也,终于下者,谓天数之始于一而终于地六也。岁半之前,岁半之后者,谓天地之气上下有位也。气交者,谓天地之气上下相交也。位谓司天在泉及左右间气之六位。气月,谓一气之各主两月也。愚谓司天在泉之六气总属天一所生之真元,真元者,精气也。气为阳,精为阴,一阴一阳,化生太少之
四象,而共为六气也。天包乎地之外,故不曰在地,而曰在泉。精通乎天之上,故曰天有精也。六气循天而环转,故六期而环会,复通贯乎地之中,故上下交互也。故曰,食岁谷以全其真,食间谷以保其精。真者,元真之气,精者,天一之精,是以上文曰,此天之道,气之常也。
帝曰:余司其事,则而行之,不合其数,何也?岐伯曰:气用有多少,化洽有盛衰,衰盛多少,同其化也。帝曰:愿闻同化何如?岐伯曰:风温春化同,热曛昏火夏化同,胜与复同,燥清烟露秋化同,云雨昏暝埃长夏化同,寒气霜雪冰冬化同,此天地五运六气之化,更用盛衰之常也。
马莳曰:此言五运六气之化,虽有多少盛衰,而皆同于四时之化也。帝以上文所言气化,其数有不合为问,伯言气化之用有多少,气化之洽有盛衰,然皆同天地之化也。盖凡气化有风温,则与春之化同。气化有热曛昏火。则与夏之化同。其所胜所复者,亦不过此气化有燥清烟露与秋化同。云雨昏暝埃,与长夏化同。寒气霜雪冰,与冬化同。此乃天地五运六气之化,更用盛衰之常如此。
张志聪曰:此论五运六气,有同化之盛衰,是以有不合也。不合其数者,不合六气之数也。气用有多少者,谓六气之用有有馀不足也。化洽有盛衰者,谓五运之化有太过不及也。风热寒燥者,言阴阳之六气也。春夏秋冬者,言角徵宫商羽,主岁而主时也。风温春化同者,厥阴与角运同化也。热曛夏化同者,少阴少阳与徵运同化也。胜与复同者,谓五运之胜与复气,亦与六气之相同也。如清金胜角木,其胜气即与阳明同。炎火复秋金,其复气即与少阴少阳同也。此天地五运六气之化,更用盛衰之常,是以有不合也。如风温之多,合春化之盛,是气运同其化矣。若六气之少,合五运之盛,五运之衰,合六气之多,此盛衰更用而不合矣。此节论六气主岁主时之多少,又当审五运主岁主时之盛衰,合而推之,斯得气运之微妙。
帝曰:五运行同天化者,命曰天符,余知之矣,愿闻同地化者,何谓也?岐伯曰:太过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过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此凡二十四岁也。帝曰:愿闻其所谓也。岐伯曰:甲辰甲戌太宫,下加太阴,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阴,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阳明,如是者三。癸巳癸亥少徵,下加少阳,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阳,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阴,如是者三。戊子戊午太徵,上临少阴,戊寅戊申太徵,上临少阳,丙辰丙戌太羽,上临太阳,如是者三。丁巳丁亥少角,上临厥阴,乙卯乙酉少商,上临阳明,己丑己未少宫,上临太阴,如是者三。除此二十四岁,则不加不临也。
王冰曰:六十年中,同天地之化者,凡二十四岁,馀悉随己多少。
马莳曰:此明同天符同岁会天符之义,正以其下加上临,而馀岁则不然也。帝以五运之气,同乎天化者,命曰天符,余已知之,而五运之行,同乎地化者,尚有未知为疑。伯乃总括其目而对曰:太过之年而同天化者三,不及之年而同天化者亦三,皆谓之天符。太过而同地化者三,谓之同天符,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谓之同岁会,凡此有二十四岁也。故甲辰甲戌之岁,乃土运太过,为太宫上见太阳司天,而下则加以太阴湿土在泉壬寅壬申之岁,乃木运太过,为太角上见少阳司天,而下则加以厥阴风木在泉,庚子庚午之岁,乃金运太过,为太商上见少阴司天,而下则加以阳明燥金在泉,此即上文以太过之年,而地化与运气相同者三,所以谓之同天符也。癸巳癸亥之岁,乃火运不及,为少徵上见厥阴司天,而下则加以少阳相火在泉,辛丑辛未之岁,乃水运不及,为少羽上见湿土司天,而下则加以太阳寒水在泉,癸卯癸酉之岁,乃火运不及,为少徵上见阳明司天而下则加以少阴君火在泉,此即上文以不及之年,而地化与运气相同者三,所以谓之同岁会也。然此同天符同岁会之六者,皆自在泉而论之耳,即所谓同地化也。下文曰太过而加曰同天符,不及而加曰同岁会者,此也。戊子戊午之岁,乃火运太过,为太徵而上则临以少阴君火,戊寅戊申之岁,乃火运太过,为太徵而上则临以少阳相火,丙辰丙戌之岁,乃水运太过为太羽,而上则临以太阳寒水,此即上文以太过之年,而司天之气与运气相同者三,所以谓之天符也。丁巳丁亥之岁,乃水运不及,为少角而上则临以厥阴风木,乙卯乙酉之岁,乃金运不及,为少商而上则临以阳明燥金,己丑己未之岁,乃土运不及,为少宫而上则临以太阴湿土,此即上文以不及之年,而司天之气与运气相同
者三,亦谓之天符也。此六者,皆自司天而论之耳,即所谓同天化也。下文曰太过不及,皆曰天符者此也。但内有己丑己未戊午乙酉,又为太乙天符耳,此二十四岁,上临下加,故有三者之分,除此之外,则不加不临也。按六十年中,太乙天符四年,天符十二年,岁会八年,同天符六年,同岁会六年,五者分而言之,共三十六年,合而言之,止三十二年,经言二十四岁,除岁会八年也。
张志聪曰:甲辰甲戌壬寅壬申庚子庚午,此太过而同地化者三,运合六气计六岁。癸巳癸亥辛丑辛未癸卯癸酉,此不及而同地化者三,运六气计六年。戊子成午戊寅戊申丙辰丙戌,此太过而同天化者三,运六气计六年。丁巳丁亥乙卯乙酉己丑己未,此不及而同天化者三,运六气计六年。凡二十四岁,上下加临,馀三十六岁,则不加不临。
帝曰:加者何谓?岐伯曰:太过而加,同天符,不及而加,同岁会也。帝曰:临者何谓?岐伯曰:太过不及,皆曰天符,而变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明下加上临之义也。夫所以谓之加者,正以太过之年,而在泉者与运气相合,犹运气与司天相合,故谓之同天符也。不及之年而在泉者,与岁辰相合,犹运气与岁辰相合,故谓之同岁会也。此亦下加之义也。至于所谓临者,太过不及之年,而运气与司天相合,皆谓之天符。其太乙天符,则戊午为太过,己丑己未乙酉为不及,此四年者皆是也。经文止曰天符,而不曰太乙天符,以其均谓之天符也。但见变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六微旨大论》曰:天符为执法,岁会为行令,太乙天符为贵人,邪中执法,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贵人者,其病暴而死者,是也。
张志聪曰:太过而同地化者,与天符相同,不及而同地化者,与岁会相同也。其太过不及之十二岁,皆曰天符,然内有变行多少之分焉。多少者,即太过不及之变也。太过者暴,不及者徐,暴者为病甚,徐者为病持,故有微甚死生之分焉。按马注引执法行令贵人而言,然此节单论天符之有太过不及,前篇分别天符岁会,太乙天符,与此不合。
帝曰:夫子言用寒远寒,用热远热,余未知其然也,愿闻何谓远?岐伯曰:热无犯热,寒无犯寒,从者和,逆者病,不可不敬畏而远之,所谓时兴六位也。帝曰:温凉何如?岐伯曰:司气以热,用热无犯,司气以寒,用寒无犯,司气以凉,用凉无犯,司气以温,用温无犯,间气同其主无犯,异其主则小犯之,是谓四畏,必谨察之。帝曰:善。其犯者何如?岐伯曰:天气反时则可依时,及胜其主则可犯,以平为期而不可过,是谓邪气反胜者。故曰,无失天信,无逆气宜,无翼其胜,无赞其复,是谓至治。
王冰曰:四时气王之月,药及食衣,寒热温凉四者,皆宜避之,差四时同犯,则以水济水,以火助火,病必生也。可犯,谓夏热甚则可以热犯热,寒气不甚则不可犯,平不可过,谓气平则止,过则病生,与犯同也。邪气反胜者,气动有胜,是谓邪客胜于主,不可不禦也。六步之气于六位中,应寒反热,应热反寒,应温反凉,应凉反温,是谓六步之邪胜也。差冬反温,差夏反冷,差秋反热,差春反凉,是谓四时之邪胜也。胜则反其气以平之。天信,谓至时必定。翼赞,皆佐之也。谨守天信,是谓至真妙理。
马莳曰:此言寒热温凉,有不可犯者,以司气为本,有小可犯者,以间气所加之客气,与主气异也。司气,司天司地之气也。司气之寒热温凉,如辰戌太阳寒水司天,太阴湿土在泉之类,则不可轻犯之。间气者,天地左右二间之气也。至真要大论谓司天地者主岁,主岁者纪岁,司左右者为间气,间气者纪步,故天地左右二间之气,客气与主气同,则无犯之,若客气与主气异,则小犯之,此四畏所在,不可不察。且小犯者,正以天气虽反,仅可佐不及客胜其主,如夏寒甚则可以热犯热,若寒不甚则不可犯之,但以平为期,过则病生,故不可过也。何也?邪客胜主,不可不禦故耳。此乃无失天信,无逆气宜,无翼胜赞复,而为治法之至也。
张志聪曰:兴,起也。此总言一岁之中,有应时而起之六位,各主六十日零八十七刻半,各有寒热温凉之四气,皆宜远而无犯之。如初之气,天气尚寒,是宜用热,时值少阳相火司令,又当远此一位而无犯也。如二之气天气已温,是宜用凉时值太阳寒水司令,又当远此一位而用凉也。每岁之六气皆然。从则和,逆则病,不可不敬畏而远之。又分论司天在泉及间气之无犯也。如少阴在上,司气以热而用热者,又当远此少阴之热而无犯也。如阳明在泉,司气以凉而用凉者,又当远此阳明之凉
而无犯也。馀气皆然。如间气与司天在泉之主气相同者,不可犯,与主气异者,则小犯之。假如少阳司天,初气乃少阴君火,是与司天之气相同,无犯其热。如少阴在泉,四之气乃太阳寒水,是与主气相异,可少用热而小犯之。是谓寒热温凉之四畏,不可不谨察也。天气反时者,如司气以热,而天气反凉,是当依时而用温矣。如司气以热,而寒反胜之,又可用热而犯主气之热矣。然止以气平为期,不可过用,以伤司气之元真,是谓邪气反胜者,则可犯也。天信,谓气之应时而至者,无差失而妄犯之。六气各有所宜而不可逆,有胜气又宜折之而无翼其胜,有复气又当抑之而无赞其复,调之正味,使上下合德,无相夺伦,五运和平,勿乖其政,是谓至治。
帝曰:善。五运气行,主岁之纪,其有常数乎?岐伯曰:臣请次之。
张志聪曰:此章与上章大义相同。前以太阳为始,序三阳三阴之六气,以角运为初,序角徵宫商羽之五音,而年岁有所不齐也。故今以天干始于甲地支始于子,从甲子而至癸巳,三十岁而为一纪,复从甲午而至癸亥,六十岁而为一周,斯岁运始顺,故复次之。
甲子, 甲午岁。
上少阴火, 中太宫土运, 下阳明金, 热化二,雨化五, 燥化四,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咸寒,中苦热, 下酸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阴火者,子午少阴君火司天也。中太宫土运者,甲为土运为太宫也。下阳明金者,阳明燥金在泉也。热化二,言司天少阴主热,正化从本生数,对化从标成数,则甲子之年,属对化成数,主热化七,其在泉亦主成数,主燥化九,甲午之年,属正化生数,主热化二,其在泉亦主燥化四,雨化五,言主运土为雨,故雨化五。按本论后文云,太过者其数成,不及者其数生,土常以生,今甲年土运太过,故言雨化五,五土数也。燥化四,言在泉也,义见上。正化日者,详后文有邪气化日,则凡正化日者,皆正气所化也。按太过之年,止有正化日者,即如火主热土主雨,金主燥。无胜无复,谓之正气所化之日。后凡不及之年,有邪化日又有正化日者,以有胜有复,谓之邪化之日,其正化日即如下节之乙丑年,丑为湿,乙为清,乃正化之日也。此句结上热雨燥化三句,后仿此。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也。盖太过之土胜水,故用咸寒以扶水,即所谓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也。中苦热,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也。下酸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也。即所谓燥淫于内治以苦温,此误言酸热,所谓药食宜也,乃结上三句,后仿此。
张志聪曰:热化二者,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天干始于甲,地支始于子,故其数从生始也。雨化五者,运居其中,太过者其数成,不及者其数生。雨为土化,土以生也。燥化乃己卯己酉己主不及,故其数生无胜复之邪化,故为正化。所谓日者,以一运统主一岁。而五运又以角木为初羽水为终,各分主七十二日有奇也。上谓司天下谓在泉,中谓化运君火司天,故宜咸寒以制化,太阴湿土运化于中,故宜苦以燥湿热,以温阴阳,明清凉在泉,故宜酸以助收热以温凉,药食并相宜也。此即上章宜苦燥之温之食宜同法之义,馀岁俱仿此。
乙丑, 乙未岁。
上太阴土, 中少商金运, 下太阳水, 热化寒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七宫, 湿化五, 清化四, 寒化六,所谓正化曰也。 其化上苦热, 中酸和, 下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阴土者,丑未太阴湿土司天也。中少商金运者,乙为金运为少商也。下太阳水者,太阳寒水在泉也。热化寒化胜复同者,热胜寒复也。所谓邪气化日者,因胜而复,乃邪气所化之日也。七宫,西室兑位天柱司也。灾之方以运之当方言湿化五,言司天太阴,正化于未,对化于丑,其化者五以生数也。后文云,土常以生也,不必分太过不及而皆曰五也。清化四,言运也。金之气清,故言清化,不及者其数生乙为不及,故言生数四也。寒化六言在泉乙丑为对化,从标成数,当为寒化,六乙未为正化,从本生数,当为寒化,一也。正化日者,皆正气所化之日也。上苦热,此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中酸和,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于内,治以甘热。
张志聪曰:不及之运有胜复,金运不及,火热胜之,
金之子寒水来复,有胜复之邪气,故为邪化,所谓日者,谓胜气在胜,彼所主之七十二日,复气在复,我所司之七十二日,此即上章清热胜复,同其运风清热之义。馀不及岁俱准此。七乃兑宫,金运不及,为热寒胜复,故主灾眚,在于兑之西方。上章以太过之岁,而主民病,此以不及之岁,而言灾眚,盖太过之气暴,不及之气徐,病甚而灾微也。湿化五者,乙主不及,故其数生。按乙运不及,则丑未之司天在泉,亦主不及,气运之同也。清化四,谓运不及故其数生,馀不及岁准此。寒化者乃庚辰庚戌也,庚主太过,故其数成。所谓正化日者,谓湿化五,清化四寒化六,皆主正化无胜复之邪气也。五运之气,分主七十二日,司天在泉之气,各主六十日有奇也。金气主收,故宜酸以收之。和者,谓五运之气,虽各主一岁,而岁之中,又有生长化收藏之五运,故又宜五味以和之。甘为土味,能制化寒水。
丙寅, 丙申岁。
林亿云:详丙申之岁,申金生水,水化之令转盛,司天相火,为病减半。
上少阳相火, 中太羽水运, 下厥阴木, 火化二,寒化六, 风化三,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咸寒,中咸温, 下辛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阳相火者,寅申少阳相火司天也。中太羽水运者,丙为水运为太羽也。下厥阴者,厥阴风木在泉也。火化二,言司天丙寅为正化,从本生数,当为火化二。丙申为对化,从标成数,当为火化七也。寒化六,言水运太过,主成数,故寒化六也。风化三,言在泉丙寅为正化,从本生数,当云风化三。丙申为对化,从标成数,当云风化八,旧误矣。正化日,谓非胜非复,正气所化之日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火淫于内,治以咸冷。中咸温,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下辛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风淫于内,治以辛凉。张志聪曰:火化二者,火临于上,水承制之,故主不及。寒化六者,运太过,故其数成馀,太过运准此。风化乃辛巳辛亥也,巳亥主不及,故其数生,水运主咸,而以咸助之,后之化运,多用和助之味,所谓折其郁气,资其化源也。
丁卯, 丁酉岁。
马莳曰:丁卯岁会,丁为木运,卯之年辰,亦为木运临加,故曰岁会。林亿云:详丁年正月壬寅为干德符,便为平气,胜复不至,运同正角,金不胜木,木亦不灾土,又丁卯年得卯佐之,即上阳明不能灾之。
上阳明金, 中少角木运, 下少阴火, 清化热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三宫, 燥化九, 风化三, 热化七,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小温,中辛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阳明金者,卯酉阳明燥金司天也。中少角木运者,丁为木运为少角也。下少阴火者,少阴君火在泉也。清化热化胜复同者,清胜热复也。所谓邪化日,谓因胜而复,乃邪气所化之日也。灾三宫,林亿云:详三宫东室震位天冲司灾之方以运之当方言。燥化九者,言司天卯酉主燥,正化从本生数,对化从标成数,则丁卯之年,属对化成数,主燥化九,丁酉之年,属正化生数,主燥化四也。风化三,言木运不及,主生数,故风化三也。热化七,言在泉丁卯对化,当云热化七,丁酉正化,当云热化七也。正化日者,乃正气所化之日也。上苦小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燥淫所胜,平以苦温中辛和,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热淫于内,治以咸寒。张志聪曰:清化热化胜复同者,清胜气热复气也。三宫,主震分野之东方。燥化九者,委和之纪,上商与正商同。故主成。盖木不及,金胜之,今燥化临上则金盛矣。热化乃壬子壬午子午,主太过,故主成。
戊辰, 戊戌岁。
上太阳水, 中太徵火运, 下太阴土, 寒化六,热化七, 湿化五,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温,中甘和, 下甘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阳水者,辰戌太阳寒水司天也。中太徵火运者,戊为火运为太徵也。下太阴湿土者,太阴湿土在泉也。寒化六者,司天戊辰对化,从标成数,当云寒化六。戊戍正化,从本生数,当云寒化七也。热化七,言火运戊辰,对化七,戊戌正化二也。湿化五,言在泉之化,所谓土常以生也。正化日,谓正气所化也。上苦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中甘和,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甘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于内治以苦热。
张志聪曰:寒化六者,辰戌主太过故其数成。湿化者,癸丑癸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己巳, 己亥岁。
上厥阴木, 中少宫土运, 下少阳相火, 风化清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五宫, 风化三,湿化五, 火化七,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辛凉,中甘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厥阴木者,巳亥为厥阴风木司天也。中少宫土运者,己为阴,土为少宫。林亿云:详至九月甲戌月,巳得甲戌方还正宫。下少阳相火者,少阳相火在泉也。风化清化胜复同者,风胜清复也。所谓邪气化日者,因胜而复,邪气所化之日也。灾五宫,林亿云:按《五常政大论》云:其眚四维。按天元玉册云,中室天禽司非维宫,同正宫寄位二宫坤位。风化三,言司天己巳对化,从标成数,当云风化八,己亥正化,从本生数,当云风化三也。湿化五,言土运也。火化七,言在泉己巳属对化,从标成数主热化七,己亥属正化,从本生数,主热化二也。所谓正化日者,正气所化也上辛凉,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中甘和,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火淫于内,治以咸寒。
张志聪曰:五宫,乃中央土宫也。风化三者,巳亥主不及,故其数生,火化乃戊寅戊申也。寅申主太过,故其数成。
庚午,〈同天符。〉 庚子岁。〈同天符。〉
上少阴火, 中太商金运, 下阳明金, 热化七,清化九, 燥化九,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咸寒,中辛温, 下酸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阴火者,子午为少阴君火司天也。中太商金运者,庚为阳金为太商。林亿云:详庚午年,金令减半,以上见少阴君火年干亦为火故也。庚子年子是水金气相得,与庚午年又异。下阳明金者,阳明燥金在泉也。热化七,言司天庚午年,属正化,从本生数,主热化二,庚子年,属对化,从标成数,主热化七也。清化九,言金运庚午年,亦从正化生数,主清化四,庚子年亦从对化成数,主清化九也。燥化九,言在泉庚午年燥化四,庚子年燥化九,义同上。所谓正化日者,正气所化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中辛温,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下酸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燥淫于内,治以苦温。张志聪曰:热化七者,子午主太过,故其数成。清化九者,金运太过也。燥化,乃乙卯乙酉也。从革之纪,上商与正商同,故主成。盖金气不足,而得运化之助,故与正商相同而盛也。
辛未,〈同岁会。〉 辛丑岁。〈同岁会。〉
上太阴土, 中少羽水运, 下太阳水, 雨化风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一宫, 雨化五, 寒化一,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热, 中苦和, 下苦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阴土者,丑未太阴湿土司天也。中少羽水运者,辛为水运为少羽也。林亿云:详此至七月丙申月水还正羽。下太阳水者,太阳寒水在泉也。雨化风化胜复同者,雨胜风复也。所谓邪气化日者,因胜而复,乃邪气所化之日也。灾一宫,林亿云:详一宫北室坎位天元司。雨化五,言司天之化,土常以生,故辛未辛丑年皆土,雨化五也。寒化一,言在泉也。林亿云:详此以运与在泉俱水,故只言寒化一。寒化一者,少羽之化气也。若太阳在泉之化,则辛未寒化一,辛丑寒化六也。正化日,谓正气所化也。上苦热,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中苦和,言运气宜用之药食。下苦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于内,治以甘热。
张志聪曰:一宫,北方坎位也。雨化者,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寒化在化运主不及,故其数生。在在泉,乃丙辰丙戌也。辰戌乃太阳之水,合丙之化运而始生,故其数一。
壬申,〈同天符。〉 壬寅岁。〈同天符。〉
马莳曰:盖木运太过,下加厥阴,即厥阴为在泉也。故曰同天符。
上少阳相火, 中太角木运, 下厥阴木, 火化二,风化八,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咸寒, 中酸和,下辛凉,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阳相火者,寅申为相火司天也。中太角木运者,壬为阳水为太角也。下厥阴木者,厥阴风木在泉也。火化二者,壬申为对化,从标成数,当云火七化,壬寅为正化。从本生数,当云火化二也。风化八,林亿云:详此以运与在泉俱木,故只有风化八,乃太角之运化也。若厥阴在泉之化,则壬申风化三,壬寅风化八也。正化日,谓正气所化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酸和,言木运宜用之
药食。下辛凉,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火化二者,壬申壬寅为同天符,故其数生,天主生也。风化在中运,主角木太过,故其数成。在在泉,乃丁巳丁亥也。委和之纪,上角与正角同,故主成。盖木气不及,而得运化之助,则木气盛矣。故其数八。
癸酉,〈同岁会。〉 癸卯岁。〈同岁会〉
马莳曰:火运不及,下加少阴,以在泉为火,故曰同岁会。
上阳明金, 中少徵火运, 下少阴火, 寒化雨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九宫, 燥化九, 热化二,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小温, 中咸温,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阳明金者,阳明燥金司天也。中少徵火运者,癸为阴火为少徵也。下少阴火者,少阴君火在泉也。寒化雨化胜复同者,寒胜雨复也。灾九宫,林亿云:详九宫离位南室天英司也。燥化九,癸酉燥化四,癸卯燥化九也。热化二,以运与在泉俱火,故只言热化二。热化二者,少徵之运化也。若少阴在泉之化,则癸酉热化七,癸卯热化二也。正化日,谓正气所化也。上苦小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咸温,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九宫,乃南方离位,燥化九者,伏明之纪,上商与正商同,故主成。盖火运不及,收气自政,而又上临于司天,则其气盛矣。热化在中运,主不及,故其数二。在在泉乃戊子戊午,属天符之岁,故其数成。盖天生而地成也。
甲戌,〈岁会同天符。〉 甲辰岁。〈岁会同天符。〉
马莳曰:运与年辰皆土曰岁会,又土运太过下加太阴在泉曰同天符。
上太阳水, 中太宫土运, 下太阴土, 寒化六,湿化五,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热, 中苦温。下苦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阳水者,辰戌为太阳寒水司天也。中太宫土运者,甲为阳土为太宫也。下太阴土者,湿土在泉也。寒化六,详甲戌正化,从本生数,当云寒化一,甲辰对化,从标成数,当云寒化六。湿化五,林亿云:详此以运与在泉俱土,故只言湿化五也。上苦热,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所胜,平以苦热。中苦温,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下苦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于内,治以苦热。
张志聪曰:寒化六者,辰戌主太过,故其数成。按土盛而不胜水者,乃岁会之年,气之平也,故无胜复。湿化中运土常以生。在在泉乃己丑己未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乙亥, 乙巳岁。
上厥阴木, 中少商金运, 下少阳相火, 热化寒化胜复同,邪气化日也。 灾七宫, 风化八, 清化四, 火化二,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凉, 中酸和,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厥阴木者,巳亥为厥阴,风木司天也。中少商金运者,乙为阴金为少商也。林亿云:详乙亥年三月得庚辰月建见于德符,即气还正商,火未得王而先平,火不胜则水不复。又亥是水得力年,故火不胜也。乙巳岁火来小胜,巳为火佐于胜也。即于二月中气,君火时化日,火来行胜,不得水复,遇三月庚辰月乙见庚而气自全,金还正商,下少阳相火者,相火在泉也。热化寒化胜复同者,热胜寒复也。灾七宫者,七为金方也。风化八,言司天也。详乙亥正化,从本生数,当云风化三,乙巳对化,从标成数,当云风化八也。清化四,言金运乙亥清化四,乙巳清化九也。火化二,言在泉乙亥热化二,乙巳热化七也。度,谓时度也。上辛凉,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酸和,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风化八者,从革之纪,上角与正角同,故主成。盖金运不及,生气乃扬,而又上临于司天,则木气盛矣。火化乃庚寅庚申也,当主成数,疑误。度者,谓所主之时度也。
丙子,〈岁会。〉 丙午岁。
马莳曰:丙为水运,子为年辰,又为水,故曰岁会。
上少阴火, 中太羽水运, 下阳明金, 热化二,寒化六, 清化四,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咸热, 下酸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阴火者,子午为少阴君火司天也。中太羽水运者,丙为阳水为太羽也。下阳明金者,燥金在泉也。热化二,言司天也。林亿云:详丙子岁热化七,金之灾得其半,以运水太过,胜于天令,天令减半,丙午热化二,午为火,少阴君火同天运虽水,
一水不能胜二火,故异于丙子岁。寒化六,言水运太过者,其数成,故寒化六也。清化四,言在泉丙子燥化九,丙午燥化四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咸热,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下酸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燥淫于内,治以酸温。张志聪曰:热化二者,火司于上,水承制之,故主不及。清化乃辛卯辛酉也,卯酉主不及,故其数生。
丁丑, 丁未岁。
上太阴土, 中少角木运, 下太阳水, 清化热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三宫, 雨化五, 风化三,
寒化一,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温, 中辛温, 下
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阴土者,丑未为太阴湿土司天,林亿云:详此木运平气上刑天令减半也。中少角木运者,丁为阴木为正角也。林亿云:详丁年正月壬寅为干德符为正角。下太阳水者,太阳寒水在泉也。清化热化胜复同者,清胜热复也。灾三宫者,三为木方也。雨化五,言司天雨为湿土,五为土数也。风化三,言木运不及,其数生,故风化三。寒化一,言在泉丁丑寒化六,丁未寒化一也。上苦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中辛温,言木运宜用之药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于内,治以甘热。
张志聪曰:雨化五者,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寒化乃壬辰壬戌也。辰戌之水,合于水而始生,故其数一。按天一始生之水曰天癸,然太阳之水,止合丙之化气,壬之生气,而不与辛癸相合,盖辛与丙合,壬与癸合也。 倪仲宣曰:寒水在泉,土制于上,故主不及。
戊寅,〈天符。〉 戊申岁。〈天符。〉
马莳曰:火运上见少阳火,与司天相合,故曰天符。又详戊申年与戊寅年小异,申为金佐于肺,肺受火刑,其气稍实,民病得半。
上少阳相火, 中太徵火运, 下厥阴木, 火化七,
风化三,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甘和, 下
辛凉,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阳火者,寅申为相火司天也。中太徵火运者,戊为阳火为太徵也。下厥阴木者,厥阴风木在泉也。火化七,言司天也。详天符司天与运合,故只言火化七。火化七者,太徵之运气也。若少阳司天之气,则戊寅火化二,戊申火化七也。风化三,言在泉戊寅风化八,戊申风化三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甘和,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辛凉,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火化七者,寅申太徵皆主火运太过,故其数成,风化乃癸巳癸亥,主不及,故其数生。
己卯, 己酉岁。
马莳曰:详己卯金与运土相得,子逆父位为逆。
上阳明金, 中少宫土运, 下少阴火, 风化清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五宫, 清化九, 雨化五,
热化七,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小温, 中甘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阳明金者,阳明燥金司天也。中少宫土运者,己为阴土为少宫也。林亿云:详复罢土气未正后九月甲戌月,土还正宫,己酉之年木胜火微也。下少阴火者,少阴君火在泉也。风化清化胜复同者,木胜金复也。灾五宫者,五为中土也。清化九,言司天己卯燥化九,己酉燥化四也。雨化五,言土运也。热化七,言在泉也。详己卯热化二,己酉热化七也。上苦小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甘和,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张志聪曰:清化九者,金不及而土运生之,故其气盛。热化乃甲子甲午也,子午主太过,故其数成。
庚辰, 庚戌岁。
上太阳水, 中太商金运, 下太阴土, 寒化一,清化九, 雨化五,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热, 中辛温, 下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阳水者,辰戌为太阳寒水司天也。中太商金运者,庚为阳金为太商也。下太阴土者,湿土在泉也。寒化一,言司天也。详庚辰寒化六,庚戌寒化一也。清化九,言金运太过者,其数成。雨化五,言在泉也,五为土数。上苦热,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辛温,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寒化一者,土制其水,故主不及。雨化乃乙丑乙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辛巳, 辛亥岁。
上厥阴木, 中少羽水运, 下少阳相火, 雨化风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一宫, 风化三, 寒化一, 火化七,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凉, 中苦和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厥阴木者,巳亥为厥阴风木司天也。中少羽水运者,辛为阴水为少羽也。详辛巳年未复土罢,至七月丙申月,水还正羽,辛亥年为水平气,以亥为水相佐为正羽,与辛巳年小异。下少阳相火者,相火在泉也。雨化风化胜复同者,雨胜风复也。灾一宫者,一为水之方也。风化三,言司天也。详辛巳风化八,辛亥风化三也。寒化一,言水运不及,其数生也。火化七,言在泉辛巳热化七,辛亥热化二也。上辛凉,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苦和,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上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风化三者,巳亥主不及,故其数生。火化乃丙寅丙申也,寅申主太过,故其数成。
壬午, 壬子岁。
上少阴火, 中太角木运, 下阳明金, 热化二,风化八, 清化四,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酸凉, 下酸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阴火者,子午为少阴君火司天也。中太角木运者,壬为阳木为太角也。下阳明金者,燥金在泉也。热化二,言司天壬午热化二,壬子热化七也。风化八,言木运太过者,其数成。清化四,言在泉壬午燥化四,壬子燥化九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酸凉,言木运宜用之药食。下酸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热化二者,受壬水之制,故主不及。清化乃丁卯丁酉也,卯酉主不及,故其数生。
癸未, 癸丑岁。
上太阴土, 中少徵火运, 下太阳水, 寒化雨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九宫, 雨化五, 火化二,
寒化一,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温, 中咸温, 下
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阴土者,丑未为太阴湿土司天也。中少徵火运者,癸为阴火为少徵也。详癸未癸丑左右二火为间相佐,又五月戊午干德符,癸见戊而气全,水来行胜为正徵也。下太阳水者,寒水在泉也。寒化雨化胜复同者,寒胜雨复也。灾九宫者,九为火之方也。雨化五,言司天土数五也。火化二,言火运不及者,其数生。寒化一,癸未寒化一,癸丑寒化六也。上苦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热所胜,平以苦热:中咸温,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于内,治以甘热。
张志聪曰:雨化五者,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寒化乃戊辰戊戌也,水受土制,故主不及。
甲申, 甲寅岁。
上少阳相火, 中太宫土运, 下厥阴木, 火化二,
雨化五, 风化八,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
咸和, 下辛凉,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阳相火者,寅申为少阳相火司天也。中太宫土运者,甲为阳土为太宫也。林亿云:详甲寅之岁小异于甲申,以寅木可刑土,气之平也。下厥阴木者,风木在泉也。火化二,言司天也。详甲申火化七,甲寅火化二。雨化五,言土运土常以生也。风化八,言在泉详甲申岁风化三,甲寅风化八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咸和,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下辛凉,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火化二者,寅申主太过,其数成,疑误。风化乃己巳己亥也上角与正角同,故主成。盖卑监之纪,化气不令,生政独彰,而又与巳亥相合,则木气盛矣。故其数八。
乙酉,〈太乙天符。〉 乙卯岁。〈天符。〉
上阳明金, 中少商金运, 下少阴火, 热化寒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七宫, 燥化四, 清化四,
热化二,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小温, 中苦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阳明金者,卯酉为阳明燥金司天也。中少商金运者,乙为阴金为少商。林亿云:按乙酉为正商,以酉金相佐,故得平气。乙卯之年,二之气,君火分中,火来行胜,水来行复,其气以平,以三月庚辰,乙得庚合,金运正商,其气乃平。下少阴者,少阴君火在泉也。热化寒化胜复同者,热胜寒复也。灾七宫者,金之方也。燥化四,言司天详乙酉燥化四,乙卯燥化九也。清化四,言金运不及,其数生也。热化二,言在泉详乙酉热化七,乙卯热化二也。上苦小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苦和,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燥化四者,卯酉主不及,故其数生。热化乃庚子庚午也,同天符岁,故其数生。
丙戌,〈天符。〉 丙辰岁。〈天符。〉
上太阳水, 中太羽水运, 下太阴土, 寒化六,雨化五,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热, 中咸温, 下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阳水者,辰戌为太阳寒水司天也。中太羽水运者,丙为阳水为太羽也。下太阴土者,湿土在泉也。寒化六,言司天与运也。林亿云:详此以运与司天俱水运,故只言寒化六。寒化六者,太羽之运化,若太阳司天之化,则丙戌寒化一,丙辰寒化六也。雨化五,言在泉土生数也。上苦热,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中咸温,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于内,治以苦热。张志聪曰:寒化六者,辰戌太羽皆主太过,故其数成。雨化乃辛丑辛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丁亥,〈天符。〉 丁巳岁。〈天符。〉
上厥阴木, 中少角木运, 下少阳相火, 清化热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三宫, 风化三, 火化七,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凉, 中辛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厥阴木者,巳亥为厥阴风木司天也。中少角木运者,丁为阴木为少角也。林亿云:详丁年正月壬寅,丁得壬合为干德符为正角平气也。下少阳相火者,相火在泉也。清化热化胜复同者,清胜热复也。灾三宫者,木之方三也。风化三,言司天与运也。林亿云:详此运与司天俱木,故只言风化三。风化三者,少角之运化,若厥阴司天之化,则丁亥风化三,丁巳风化八也。火化七,言在泉也。详丁亥热化二,丁巳热化七。上辛凉,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辛和,言木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风化三者,巳亥少角皆主木运不及,故其数生。火化乃壬寅壬申也,寅申主太过,故其数成。
戊子,〈天符。〉 戊午岁。〈太乙天符。〉
上少阴火, 中太徵火运, 下阳明金, 热化七,清化九,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甘寒, 下酸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阴火者,子午为少阴君火司天也。中太徵火运者,戊为阳火为太徵也。下阳明金者,燥金在泉也。热化七,言司天与运也。林亿云:详此运与司天俱火,故只言热化七。热化七者,太徵之运化,若少阴司天之化,则戊子热化七,戊午热化二也。清化九,言在泉也。详戊子清化九,戊午清化四。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甘寒,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酸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燥淫于内,治以苦温。
张志聪曰:热化七者,子午太徵皆主太过,故其数成。清化乃癸卯癸酉也,伏明之纪,上商与正商同,故主成。盖长气不宣,收气自政,而又与卯酉相合,则金气盛矣,故其数九。
己丑,〈太乙天符。〉 己未岁。〈太乙天符。〉
上太阴土, 中少宫土运, 下太阳水, 风化清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五宫, 雨化五, 寒化一,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热, 中甘和, 下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阴土者,丑未为太岁湿土司天也。中少宫土运者,己为阴土为少宫也。林亿云:详是岁木得初气而来胜,脾乃病久,土至危,金乃来复,至九月甲戌月,己得甲合,土还正宫也。下太阳水者,寒水在泉也风化清化胜复同者风胜清复也。灾五宫者,土之方生数也。雨化五,言司天与运,林亿云:详此运与司天俱土,故只言雨化五也。寒化一,言在泉详己丑寒化六,己未寒化一也。上苦热,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中甘和,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雨化五者,丑未少宫皆主不及,故其数生。寒化乃甲辰甲戌也,土盛则水衰,故主不及。
庚寅, 庚申岁。
上少阳相火, 中太商金运, 下厥阴木, 火化七,
清化九, 风化三,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
辛温, 下辛凉,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阳相火者,庚申为少阳相火司天也。中太商金运者,庚为阳金为太商也。林亿云:详庚寅岁为正商,得平气以上见少阳相火,下尅于金运,不能太过,庚申之岁,申酉佐之,乃为太商也。下厥阴木者,风木在泉也。火化七,言司天,林亿云:详庚寅热化二,庚申热化七也。清化九,言金运太过以成数。风化三,言在泉详庚辰风化八,庚申风化三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辛温,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下辛凉,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火化七者,寅申主太过,故其数成。风化乃乙巳乙亥也,巳亥主不及,故其数生。
辛卯, 辛酉岁。上阳明金, 中少羽水运, 下少阴火, 雨化风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一宫, 清化九, 寒化一,
热化七,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小温, 中苦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阳明金者,卯酉为阳明燥金司天也。中少羽水运者,辛为阴水为少羽也。林亿云:详此岁七月丙申,水还正羽。下少阴火者,君火在泉也。雨化风化胜复同者,雨胜风复也。灾一宫者,水之方也。清化九,言司天也。详辛卯燥化九,辛酉燥化四也。寒化一,言水运不及之生数。热化七,言在泉详辛卯热化二,辛酉热化七也。上苦小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苦和,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清化九者,涸流之纪,少羽与少宫同,故其数成。盖藏令不举,化气乃昌,土盛生金,则金气盛矣。热化乃丙子丙午也,子午主太过,故其数成。
壬辰, 壬戌岁。
上太阳水, 中太角木运, 下太阴土, 寒化六,风化八, 雨化五,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温, 中酸温, 下甘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阳水者,辰戌为太阳寒水司天也。中太角木运者,壬为阳木为太角也。下太阴土者,湿土在泉也。寒化六,言司天,林亿云:壬辰寒化六,壬戌寒化一也。风化八,言水运太过之成数。雨化五,言在泉湿土常以生数。上苦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中酸和,言木运宜用之药食。下甘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于内,治以苦热。
张志聪曰:寒化六者,辰戌主太过,故其数成。雨化乃丁丑丁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癸巳,〈同岁会。〉 癸亥岁。〈同岁会。〉
上厥阴木, 中少徵火运, 下少阳相火, 寒化雨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九宫, 风化八, 火化二,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凉, 中咸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厥阴木者,巳亥为厥阴风木司天也。中少徵火运者,癸为阴火为少徵也。林亿云:详癸巳正徵火气平,一谓已为火,亦名岁会,二谓水未得化,三谓五月戊午,癸得戊合,故得平气,癸亥之岁,亥为水,水得年力,便来行胜,至五月戊午月还正徵,其气始平也。下少阳火者,相火在泉也。寒化雨化胜复同者,寒胜雨复也。灾九宫者,火之方。风化八,言司天详癸巳风化八,癸亥风化三也。火化二,言运与在泉。林亿云:详此运与在泉俱火,故只言火化二。火化二者,少徵火运之化,若少阳在泉岁之化,则癸巳热化七,癸亥热化二也。上辛凉,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咸和,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风化八者,天干终于癸,地支终于亥,故其数成。火化在化运,主少徵,故其数二。在在泉,乃戊寅戊申也,岁主天符,故其数生。以上司天在泉之生数成数,诸家以子丑申卯辰巳为对化,从标主成,午未寅酉戌亥为正化,从本主生,惟张介宾疑为不然,言内经诸篇,并无正对之说,止本篇后文云,太过者其数成,不及者其数生,此但欲因生成之数,以明气化之微盛耳。故其言生者不言成,言成者不言生,皆各有深义存焉,似不可以强分也。然欲明各年生成之义者,以上中下三气合而观之,以察其盛衰之象,庶得本经之义。愚按本经之所分太过不及,在天干以甲丙戊庚壬主太过,乙丁己辛癸主不及,在地支以子午寅申辰戌主太过,卯酉巳亥丑未主不及,今复以子午卯酉之中,又分出太过不及,是与经旨相违,而不无蛇足矣。且甲子为六十岁之首,子既属对化主成,不当云热化二矣。次庚午为正化主生,又不当为热化七矣。如卯酉之对化五年,乃九九九四九,奚以卯之对化主四年,而酉之正化止一年耶?如巳亥之风化五年,乃三八三三八。再查寅申岁厥阴在泉之风化五年,乃三八三八三十年,合而论之,当主生数五,成数五,又奚三居六而八居四耶?此皆不明经义,强为臆说,诒误后人。愚仍以子午卯酉之太过不及,兼以上中下之生尅,五运六气之相资,参疏于右,其间或有未尽,以待后贤参补可也。
凡此定期之纪,胜复正化,皆有常数,不可不察。故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之谓也。帝曰:善。
王冰曰:复,报也,先有胜制,则后必复也。
马莳曰:此总结上文定期之纪,乃要之当知者。张志聪曰:定期之纪,谓天干始于甲,地支始于子,子甲相合,三十岁而为一纪,六十岁而成一周。胜复者不及之年,正化者太过之纪,皆有经常不易
之数。要者,总属阴阳之盛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