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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巡抚刘铭传奏将台北设立机器局购买外洋机器等项价银开单呈览 第 58 页
  台湾巡抚刘铭传奏将台北设立机器局购买外洋机器等项价银开单呈览片(光
    绪十三年十一月初三日)(注)

  再,前准部咨:「各省购买外洋枪军火等项,应将数目、物件、价银先行奏咨立案,方准造销」;自应遵照办理。兹查台北设立机器局制造枪、子弹,应需机器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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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片各料件,先后委员分投采购;其已经购运到台机器模子、铜片各料件及添购洋枪、药弹连同船价、行用、保险各项,或以洋圆合银、或以英镑合银、或以规圆合银,均系据实折合,共计银八万四千一百一十二两六钱八分零二毫。请照部章先行开单详请奏咨以符定案等情,由善后局司道具详前来。臣覆核无异。
     附清单

    谨将台北设立机器局购买外洋机器等项件数,开具清单,恭呈御览。谨开:
    一、购洋水龙一椇,价洋一百四十圆。
    一、购自来水机器全副,价洋二千圆。
    一、购黎意新造码子床一架,价洋九百九十圆。
    一、购黎意、毛瑟小机器各一百一十八件,价洋一千圆。
    一、购哈乞开司、士乃打小机器各五十九件,价洋五百圆。
    一、购顶上生菜油一百四十四瓶(每瓶价洋三圆八角)、中等二百四十四瓶(每瓶价洋二圆六角)、次等五箱(每箱价洋二十四圆),共洋一千三百零一圆六角。
    一、购粗细砂布二千二百二十打(每打价洋二角四尖)、砂砖二百块(每块价洋六尖),共洋五百四十四圆八角。
    一、购白棉纱一十包(每包价洋三十九圆)、纱布头三百磅(每磅价洋一尖一瓣,共洋四百二十三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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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购磺强水一百六十四磅(每磅价洋一角二尖五瓣)、盐强水四十磅(每磅价洋五角)、硝强水一百磅(每磅价洋四角),共洋八十圆零五角。
    一、购红丹粉五罐(每罐价洋二圆二角五尖)、白漆五罐(每罐价洋一圆七角)、白添油五十桶(每桶价洋二圆)、生漆油四桶(每桶价洋四圆五角),共洋一百三十七圆七角五尖。
    一、购洋火油三十箱(每箱价洋一圆六角四尖)、火酒三十磅(每磅价洋四角),共洋六十一圆二角。
    一、购松香水四箱(每箱价洋六圆七角五尖)、洋胰三千磅(每磅价洋六尖五瓣)、硼砂四十斤(每斤价洋二角五尖),共洋二百三十二圆。
    一、购焊锡五磅(每磅价洋五角)、点铜锡二十斤(每斤价洋二角五尖),共洋七圆五角。
    一、购六寸口虎钳二把(每把价洋一十七圆零一尖)、手用小老虎钳四把(每把价洋七角五尖)、化铜洋泥罐四个(每个价洋六圆),共洋六十一圆零二尖。
    一、购一分径圆铁丝二十斤(每斤价洋八尖)、三分径圆钢条一十根(每根价洋一圆八角六尖)、二周半分径圆铁丝五斤(每斤价洋八尖),共洋二十圆零六角二尖。
    一、购棕刷十打(每打价洋一圆四角)、一磅钢榔头一十把(每把价洋八角)、磨刀石一块(价洋五元),共洋二十七圆。
    一、购炭一万二千斤(每百斤价洋一圆二角),共洋一百四十四圆。
    以上共用洋七千六百七十圆九角九尖,每圆洋平以七三折合库平银五千五百九十九两八钱二分二釐七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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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购刨木床机器一副,英银一百镑。
    一、购笋木头机器一副,英银一百二十镑。
    一、购锤床并锯五把,英银二百一十镑。
    一、购五寸口径至十二寸口径用开花硬铁弹内膛模子机器一十二副,英银五百镑。
    一、购硬铁弹机器一十二副,英银二百七十五镑。
    一、购各种翻砂铁箱机器四十八对,英银二百七十五镑。
    一、购各种弹子钻眼机器一副,英银三百八十三镑。
    一、购磨各种弹子合度机器一副,英银二百四十五磅。
    一、购压各种弹子铜箍在位机器一副,英银三百七十五镑。
    一、购各种弹子铅螺丝弹盖机器一副,英银一百二十七镑。
    一、购各种弹子头、二次撞火及合成钻眼各车床机器七副,英银五百八十九镑。
    一、购各种撞火铜帽装白药及钻眼手板各机器四副,英银四百镑。
    一、购压水大力装大小各种弹匣机器二副,英银一千四十镑。
    一、购弹子内膛钢模信子机器二百个,英银八十镑。
    一、购各种机器钻刀全套,英银一百五十镑。
    一、购各种机器上下皮条、地轴、汽管、轮轴全副,英银二百五十镑。
    一、购运动飞轮汽机及锅炉全副,英银三百镑。
    以上共用英银六千零八十九镑,每镑四两四钱合规平银二万六千七百九十一两六钱,每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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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九六折库平银二万四千四百四十四两八钱九分零五毫。
    一、购枪子铜片二百担(每担价银三十两),共规银六千两。
    一、购新式黎意连响兵枪三千杆(每杆价银一十三两五钱)、皮带三千条(每条价银一钱五分),共规平银四万零九百五十两。
    一、购黎意枪子六十万粒、后膛快枪子一万五千粒(每千粒各价报银一十五两),共规平银九千二百二十五两。
    一、支给盘运川资、运费等项规银四千七百零六两八钱八分零四毫。
    一、支给洋人保险、行用各款规银一千四百九十五两四钱七分九釐四毫。
    以上共用规银六万二千三百七十七两三钱五分九釐八毫,九五折实规平银五万九千二百五十八两四钱九分一釐八毫一丝,每百两一零九六折库平银五万四千零六十七两九钱六分七釐。
    以上统共合库平银八万四千一百一十二两六钱八分零二毫。
   (注)按此片并见「文丛」第二七种「刘壮肃公奏议」二六三面,题为「采购机器模片等件银钱数目附奏片」,彼此文字有出入。「奏议本」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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