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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九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第三十九

体裁:史书
类别:历史

王充

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元城徙焉。充少孤,乡里称孝。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觿流百家之言。后归乡里,屏居教授。仕郡为功曹,以数谏争不合去。

注袁山松《书》:「充幼聪朗。诣太学,观天子临辟雍,作六儒论。」

充好论说,始若诡异,终有理实。以为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闭门潜思,绝庆吊之礼,户牖墙壁各置刀笔。箸《论衡》八十五篇,二十馀万言,释物类同异,正时俗嫌疑。

注袁山松《书》曰:「充所作《论衡》,中土未有传者,蔡邕入吴始得之,恒秘玩以为谈助。其后王朗为会稽太守,又得其书,及还许下,时人称其才进。或曰,不见异人,当得异书。问之,果以论衡之益,由是遂见传焉。」《抱朴子》曰:「时人嫌蔡邕得异书,或搜求其帐中隐处,果得论衡,抱数卷持去。邕丁宁之曰:『唯我与尔共之,勿广也。』」

刺史董勤辟为从事,转治中,自免还家。友人同郡谢夷吾上书荐充才学,肃宗特诏公车征,病不行。年渐七十,志力衰耗,乃造养性书十六篇,裁节嗜欲,颐神自守。永元中,病卒于家。

注谢承《书》曰:「夷吾荐充曰:『充之天才,非学所加,虽前世孟轲、孙卿,近汉杨雄、刘向、司马迁,不能过也。』」

王符

王符字节信,安定临泾人也。少好学,有志操,与马融、窦章、张衡、崔瑗等友善。安定俗鄙庶孽,而符无外家,为乡人所贱。自和、安之后,世务游宦,当涂者更相荐引,而符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志意蕴愤,乃隐居著书三十馀篇,以讥当时失得,不欲章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论。其指讦时短,讨谪物情,足以观见当时风政,著其五篇云尔。

注何休注《公羊传》云:「孽,贱也。」

贵忠篇曰:

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皇天之所爱育者人也。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爱,焉可以不安而利之,养而济之哉?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人,达上则思进贤,故居上而下不怨,在前而后不恨也。书称「天工人其代之」。王者法天而建官,故明主不敢以私授,忠臣不敢以虚受。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偷天官以私己乎!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夫五世之臣,以道事君,泽及草木,仁被率土,是以福祚流衍,本支百世。季世之臣,以谄媚主,不思顺天,专杖杀伐。白起、蒙恬,秦以为功,天以为贼;息夫、董贤,主以为忠,天以为盗。易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鲜不及矣。」是故德不称,其祸必酷;能不称,其殃必大。夫窃位之人,天夺其鉴。虽有明察之资,仁义之志,一旦富贵,则背亲捐旧,丧其本心,疏骨肉而亲便辟,薄知友而厚犬马,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贷人一钱,情知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骨肉怨望于家,细人谤讟于道。前人以败,后争袭之,诚可伤也。

历观前政贵人之用心也,与婴儿子其何异哉?婴儿有常病,贵臣有常祸,父母有常失,人君有常过。婴儿常病,伤于饱也;贵臣常祸,伤于宠也。哺乳多则生鸩病,富贵盛而致骄疾。爱子而贼之,骄臣而灭之者,非一也。极其罚者,乃有仆死深牢,衔刀都韨,岂非无功于天,有害于人者乎?夫鸟以山为埤而增巢其上,鱼以泉为浅而穿穴其中,卒所以得者饵也。贵戚愿其宅吉而制为令名,欲其门坚而造作铁枢,卒其所以败者,非苦禁忌少而门枢朽也,常苦崇财货而行骄僭耳。


不上顺天心,下育人物,而欲任其私智,窃弄君威,反戾天地,欺诬神明。居累卵之危,而图太山之安,为朝露之行,而思传世之功。岂不惑哉!岂不惑哉!


注朝露言易尽也。苏子曰:「人生一世,若朝露之托于桐叶耳,其与几何!」


浮侈篇曰:

王者以四海为家,兆人为子。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饥;一妇不织,天下受其寒。

今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浮食者觿。「商邑翼翼,四方是极。」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什于末业。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县,韨邑万数,类皆如此。本末不足相供,则民安得不饥寒?饥寒并至,则民安能无奸轨?奸轨繁多,则吏安能无严酷?严酷数加,则下安能无愁怨?愁怨者多,则咎徵并臻。下民无聊,而上天降灾,则国危矣。


夫贫生于富,弱生于强,乱生于化,危生于安。是故明王之养民,忧之劳之,教之诲之,慎微防萌,以断其邪。故易美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七月之诗,大小教之,终而复始。由此观之,人固不可恣也。注富而不节则贫,强而骄人则弱,居理而不修德则乱,恃安而不慎微则危矣。


今人奢衣服,侈饮食,事口舌而习调欺。或以谋奸合任为业,或以游博持掩为事。丁夫不扶广锄,而怀丸挟弹,携手上山遨游,或好取土作丸卖之,外不足禦寇盗,内不足禁鼠雀。或作泥车瓦狗诸戏弄之具,以巧诈小儿,此皆无益也。


注合任谓相合为任侠也。


诗刺「不绩其麻,韨也婆娑」。又妇人不修中馈,休其蚕织,而起学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诬细民,荧惑百姓妻女。羸弱疾病之家,怀忧愤愤,易为恐惧。至使奔走便时,去离正宅,崎岖路侧,风寒所伤,奸人所利,盗贼所中。


或增祸重祟,至于死亡,而不知巫所欺误,反恨事神之晚,此妖妄之甚者也。


注诗陈风也。婆娑,舞魍。谓妇人于韨中歌舞以事神也。


或刻画好缯,以书祝辞;或虚饰巧言,希致福祚;或糜折金彩,令广分寸;或断截觿缕,绕带手腕;或裁切绮縠,繨紩成幡。皆单费百缣,用功千倍,破牢为伪,以易就难,坐食嘉谷,消损白日。夫山林不能给野火,江海不能实漏琶,皆所宜禁也。


注损或作「捐」。


昔孝文皇帝躬衣弋绨,革舄韦带。而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庐第,奢过王制,固亦甚矣。且其徒御仆妾,皆服文组彩牒,锦绣绮纨,葛子升越,筒中女布。犀象珠玉,虎魄輂瑁,石山隐饰,金银错镂,穷极丽靡,转相誇宛。其嫁娶者,车軿数里,缇帷竟道,骑奴侍童,夹毂并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其不逮,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业。古者必有命然后乃得衣缯丝而乘车马,今虽不能复古,宜令细民略用孝文之制。


注前书音义曰:「弋,皂也。绨,缯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桐木为棺,葛采为缄,下不及泉,上不泄臭。中世以后,转用楸梓槐柏杶樗之属,各因方土,裁用胶漆,使其坚足恃,其用足任,如此而已。


今者京师贵戚,必欲江南檽梓豫章之木。边远下土,亦竞相放效。夫檽樟豫章,所出殊远,伐之高山,引之穷谷,入海乘淮,逆河溯洛,工匠雕刻,连累日月,会觿而后动,多牛而后致,重且千斤,功将万夫,而东至乐浪,西达敦煌,费力伤农于万里之地。古者墓而不坟,中世坟而不崇。仲尼丧母,颐高四尺,遇雨而崩,弟子请修之,夫子泣曰:「古不修墓。」及鲤也死,有棺无帜。文帝葬芷阳,明帝葬洛南,皆不臧珠宝,不起山陵,墓虽卑而德最高。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金缕玉匣,檽梓楩楠,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颐,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务崇华侈。案鄗毕之陵,南城之颐,周公非不忠,曾子非不孝,以为褒君爱父,不在于聚财,扬名显亲,无取于车马。昔晋灵公多赋以雕墙,春秋以为非君;华元、乐举厚葬文公,君子以为不臣。况于腢司士庶,乃可僭侈主上,过天道乎?


实贡篇曰:

国以贤兴,以谄衰;君以忠安,以佞危。此古今之常论,而时所共知也。然衰国危君,继踵不绝者,岂时无忠信正直之士哉,诚苦其道不得行耳。夫十步之閒,必有茂草;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是故乱殷有三仁,小卫多君子。今以大汉之广土,士民之繁庶,朝廷之清明,上下之修正,而官无善吏,位无良臣。此岂时之无贤,谅由取之乖实。夫志道者少与,逐俗者多畴,是以朋党用私,背实趋华。其贡士者,不复依其质干,准其才行,但虚造声誉,妄生羽毛。略计所举,岁且二百。览察其状,则德侔颜、冉,详核厥能,则鲜及中人,皆总务升官,自相推达。夫士者贵其用也,不必求备。故四友虽美,能不相兼;三仁齐致,事不一节。高祖佐命,出自亡秦;光武得士,亦资暴莽。况太平之时,而云无士乎!

夫明君之诏也若声,忠臣之和也如响。长短大小,清浊疾徐,必相应也。且攻玉以石,洗金以盐,濯锦以鱼,浣布以灰。夫物固有以贱理贵,以丑化好者矣。智者弃短取长,以致其功。今使贡士必核以实,其有小疵,勿强衣饰,出处默语,各因其方,则萧、曹、周、韩之伦,何足不致,吴、邓、梁、窦之属,企踵可待。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注诗小雅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今之金工发金色者,皆淬之于盐水焉。


爱日篇曰:

国之所以为国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为民者,以有谷也。谷之所以丰殖者,以有民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化国之日舒以长,故其民閒暇而力有馀;乱国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务而力不足。舒长者,非谓羲和安行,乃君明民静而力有馀也。促短者,非谓分度损减,乃上闇下乱,力不足也。

孔子称「既庶则富之,既富乃教之」。是故礼义生于富足,盗窃起于贫穷;富足生于宽暇,贫穷起于无日。


圣人深知力者民之本,国之基也,故务省徭役,使之爱日。是以尧敕羲和,钦若昊天,敬授民时。明帝时,公车以反支日不受章奏,帝闻而怪曰:「民废农桑,远来诣阙,而复拘以禁忌,岂为政之意乎!」于是遂蠲其制。令冤民仰希申诉,而令长以神自畜,百姓废农桑而趋府廷者,相续道路,非朝餔不得通,非意气不得见。或连日累月,更相瞻视;或转请邻里,馈粮应对。岁功既亏,天下岂无受其饥者乎?


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从此言之,中才以上,足议曲直,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盖有故焉。夫理直则恃正而不桡,事曲则谄意以行赇。


不桡故无恩于吏,行赇故见私于法。若事有反覆,吏应坐之,吏以应坐之故,不得不枉之于庭。以羸民之少党,而与豪吏对讼,其埶得无屈乎?县承吏言,故与之同。


若事有反覆,县亦应坐之,县以应坐之故,而排之于郡。以一民之轻,而与一县为讼,其理岂得申乎?事有反覆,郡亦坐之,郡以共坐之故,而排之于州。


以一民之轻,与一郡为讼,其事岂获胜乎?既不肯理,故乃远诣公府。公府复不能察,而当延以日月。贫弱者无以旷旬,强富者可盈千日。理讼若此,何枉之能理乎?正士怀怨结而不见信,猾吏崇奸轨而不被坐,此小民所以易侵苦,而天下所以多困穷也


注信读曰伸。


且除上天感痛致灾,但以人功见事言之。自三府州郡,至于乡县典司之吏,辞讼之民,官事相连,更相检对者,日可有十万人。一人有事,二人经营,是为日三十万人废其业也。以中农率之,则是岁三百万人受其饥者也。然则盗贼何从而销,太平何由而作乎?诗云:「莫肯念乱,谁无父母?」百姓不足,君谁与足?可无思哉!可无思哉!


注诗小雅也。


述赦篇曰:

凡疗病者,必知脉之虚实,气之所结,然后为之方,故疾可愈而寿可长也。为国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祸之所起,然后为之禁,故奸可塞而国可安也。今日贼良民之甚者,莫大于数赦赎。赦赎数,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何以明之哉?

夫谨敕之人,身不蹈非,又有为吏正直,不避强禦,而奸猾之党横加诬言者,皆知赦之不久故也。善人君子,被侵怨而能至阙庭自明者,万无数人;数人之中得省问者,百不过一;既对尚书而空遣去者,复什六七矣。其轻薄奸轨,既陷罪法,怨毒之家冀其辜戮,以解畜愤,而反一概悉蒙赦释,令恶人高会而誇宛,老盗服臧而过门,孝子见雠而不得讨,遭盗者莺物而不敢取,痛莫甚焉!


夫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轨者贼良民。书曰:「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先王之制刑法也,非好伤人肌肤,断人寿命也;贵威奸惩恶,除人害也。故经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诗刺「彼宜有罪,汝反脱之」。古者唯始受命之君,承大乱之极,寇贼奸轨,难为法禁,故不得不有一赦,与之更新,颐育万民,以成大化。非以养奸活罪,放纵天贼也。夫性恶之民,民之豺狼,虽得放宥之泽,终无改悔之心。旦脱重梏,夕还囹圄,严明令尹,不能使其断绝。何也?凡敢为大奸者,才必有过于觿,而能自媚于上者也。多散诞得之财,奉以谄谀之辞,以转相驱,  非有第五公之廉直,孰不为顾哉?论者多曰:「久不赦则奸轨炽而吏不制,宜数肆眚以解散之。」此未昭政乱之本源,不察祸福之所生也。


后度辽将军皇甫规解官归安定,乡人有以货得雁门太守者,亦去职还家,书刺谒规。规卧不迎,既入而问:「卿前在郡食雁美乎?」有顷,又白王符在门。规素闻符名,乃惊遽而起,衣不及带,屣履出迎,援符手而还,与同坐,极欢。

时人为之语曰:「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言书生道义之为贵也。符竟不仕,终于家。

仲长统

仲长统字公理,山阳高平人也。少好学,博涉书记,赡于文辞。年二十馀,游学青﹑徐﹑并﹑冀之閒,与交友者多异之。并州刺史高干,袁绍甥也。素贵有名,招致四方游士,士多归附。统过干,干善待遇,访以当时之事。统谓干曰:「君有雄志而无雄才,好士而不能择人,所以为君深戒也。」干雅自多,不纳其言,统遂去之。无几,干以并州叛,卒至于败。并冀之士皆以是异统。

注魏志曰:「高干叛,欲奔南荆州,上洛都尉王琰捕斩之」也。

统性俶傥,敢直言,不矜小节,默语无常,时人或谓之狂生。每州郡命召,辄称疾不就。常以为凡游帝王者,欲以立身扬名耳,而名不常存,人生易灭,优游偃仰,可以自娱,欲卜居清旷,以乐其志,论之曰:「使居有良田广宅,背山临流,沟池环匝,竹木周布,场圃筑前,果园树后。舟车足以代步涉之艰,使令足以息四体之役。养亲有兼珍之膳,妻孥无苦身之劳。良朋萃止,则陈酒肴以娱之;嘉时吉日,则亨羔豚以奉之。木躇畦苑,游戏平林,濯清水,追凉风,钓游鲤,弋高鸿。讽于舞雩之下,咏归高堂之上。安神闺房,思老氏之玄虚;呼吸精和,求至人之彷佛。与达者数子,论道讲书,俯仰二仪,错综人物。弹南风之雅操,发清商之妙曲。消摇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閒。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如是,则可以陵霄汉,出宇宙之外矣。岂羡夫入帝王之门哉!」

又作诗二篇,以见其志。辞曰:

飞鸟遗迹,蝉蜕亡壳。腾蛇弃鳞,神龙丧角。至人能变,达士拔俗。乘云无辔,骋风无足。垂露成帏,张霄成幄。沆瀣当餐,九阳代烛。恒星艳珠,朝霞润玉。六合之内,恣心所欲。人事可遗,何为局促?

大道虽夷,见几者寡。任意无非,适物无可。古来绕绕,委曲如琐。百虑何为,至要在我。寄愁天上,埋忧地下。叛散五经,灭弃风﹑雅。百家杂碎,请用从火。抗志山栖,游心海左。元气为舟,微风为柂。敖翔太清,纵意容冶。


尚书令荀彧闻统名,奇之,举为尚书郎。后参丞相曹操军事。每论说古今及时俗行事,恒发愤叹息。因著论名曰昌言,凡三十四篇,十馀万言。


注昌,当也。尚书曰:「汝亦昌言。」


献帝逊位之岁,统卒,时年四十一。友人东海缪袭常称统才章足继西京董﹑贾﹑刘﹑杨。今简撮其书有益政者,略载之云。

注董仲舒﹑贾谊﹑刘向﹑杨雄也。袭字熙伯,辟御史府,后至尚书﹑光禄勋。

理乱篇曰:

豪杰之当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者也。无天下之分,故战争者竞起焉。于斯之时,并伪假天威,矫据方国,拥甲兵与我角才智,程勇力与我竞雌雄,不知去就,疑误天下,盖不可数也。角知者皆穷,角力者皆负,形不堪复伉,埶不足复校,乃始羁首系颈,就我之衔绁耳。夫或曾为我之尊长矣,或曾与我为等侪矣,或曾臣虏我矣,或曾执囚我矣。彼之蔚蔚,皆匈詈腹诅,幸我之不成,而以奋其前志,讵肯用此为终死之分邪?  注衔,勒也。绁,缰也。

及继体之时,民心定矣。普天之下,赖我而得生育,由我而得富贵,安居乐业,长养子孙,天下晏然,皆归心于我矣。豪杰之心既绝,士民之志已定,贵有常家,尊在一人。当此之时,虽下愚之才居之,犹能使恩同天地,威侔鬼神。暴风疾霆,不足以方其怒;阳春时雨,不足以喻其泽;周﹑孔数千,无所复角其圣;贲﹑育百万,无所复奋其勇矣。


彼后嗣之愚主,见天下莫敢与之违,自谓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骋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恶。目极角抵之观,耳穷郑卫之声。入则耽于妇人,出则驰于田猎。荒废庶政,弃亡人物,澶漫弥流,无所底极。信任亲爱者,尽佞谄容说之人也;宠贵隆丰者,尽后妃姬妾之家也。使饿狼守庖厨,饥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斲生人之骨髓。怨毒无聊,祸乱并起,中国扰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昔之为我哺乳之子孙者,今尽是我饮血之寇雠也。至于运徙埶去,犹不觉悟者,岂非富贵生不仁,沉溺致愚疾邪?存亡以之迭代,政乱从此周复,天道常然之大数也。


注《左传》泄冶谏陈灵公曰:「公卿宣淫,人无效焉。」杜预注云:「宣,示也。」


又政之为理者,取一切而已,非能斟酌贤愚之分,以开盛衰之数也。日不如古,弥以远甚,岂不然邪?汉兴以来,相与同为编户齐民,而以财力相君长者,世无数焉。而清絜之士,徒自苦于茨棘之閒,无所益损于风俗也。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腢,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妓乐,列乎深堂。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喜怒则人随其心之所虑。此皆公侯之广乐,君长之厚实也。苟能运智诈者,则得之焉;苟能得之者,人不以为罪焉。源发而横流,路开而四通矣。求士之舍荣乐而居穷苦,弃放逸而赴束缚,夫谁肯为之者邪!夫乱世长而化世短。乱世则小人贵宠,君子困贱。当君子困贱之时,局高天,蹐厚地,犹恐有镇厌之祸也。逮至清世,则复入于矫枉过正之检。老者耄矣,不能及宽饶之俗;少者方壮,将复困于衰乱之时。是使奸人擅无穷之福利,而善士挂不赦之罪辜。苟目能辩色,耳能辩声,口能辩味,体能辩寒温者,将皆以修絜为讳恶,设智巧以避之焉,况肯有安而乐之者邪?斯下世人主一切之愆也。


注徒,觿也。附,亲也。


昔春秋之时,周氏之乱世也。逮乎战国,则又甚矣。秦政乘并兼之埶,放虎狼之心,屠裂天下,吞食生人,暴虐不已,以招楚汉用兵之苦,甚于战国之时也。汉二百年而遭王莽之乱,计其残夷灭亡之数,又复倍乎秦﹑项矣。


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此则又甚于亡新之时也。悲夫!不及五百年,大难三起,中閒之乱,尚不数焉。变而弥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于尽矣。嗟乎!不知来世圣人救此之道,将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穷此之数,欲何至邪?


注政,始皇名也。


损益篇曰:

作有利于时,制有便于物者,可为也。事有乖于数,法有玩于时者,可改也。

故行于古有其多,用于今无其功者,不可不变。变而不如前,易有多所败者,亦不可不复也。汉之初兴,分王子弟,委之以士民之命,假之以杀生之权。于是骄逸自恣,志意无厌。鱼肉百姓,以盈其欲;报蒸骨血,以快其情。上有篡叛不轨之奸,下有暴乱残贼之害。虽藉亲属之恩,盖源流形埶使之然也。降爵削土,稍稍割夺,卒至于坐食奉禄而已。然其洿秽之行,淫昏之罪,犹尚多焉。故浅其根本,轻其恩义,犹尚假一日之尊,收士民之用。况专之于国,擅之于嗣,岂可鞭笞叱宛,而使唯我所为者乎?时政雕敝,风俗移易,纯朴已去,智惠已来。出于礼制之防,放于嗜欲之域久矣,固不可授之以柄,假之以资者也。是故收其奕世之权,校其从横之埶,善者早登,否者早去,故下土无壅滞之士,国朝无专贵之人。此变之善,可遂行者也。


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于封君,埶力侔于守令。财赂自营,犯法不坐。刺客死士,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败,寄死不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虽亦由网禁疏阔,盖分田无限使之然也。今欲张太平之纪纲,立至化之基趾,齐民财之丰寡,正风俗之奢俭,非井田实莫由也。此变有所败,而宜复者也。


注十三州志曰:「有秩、啬夫,得假半章印。」续汉舆服志曰:「百石,青绀纶,一采,宛转缪织,长丈二尺。」《说文》:「纶,青丝绶也。」郑玄注《礼记》曰:「纶,今有秩、啬夫所佩也。」三辰,日、月、星也。龙章谓山龙之章。皆画于衣也。


肉刑之废,轻重无品,下死则得髡钳,下髡钳则得鞭笞。死者不可复生,而髡者无伤于人。髡笞不足以惩中罪,安得不至于死哉!夫鸡狗之攘窃,男女之淫奔,酒醴之赂遗,谬误之伤害,皆非值于死者也。杀之则甚重,髡之则甚轻。不制中刑以称其罪,则法令安得不参差,杀生安得不过谬乎?今患刑轻之不足以惩恶,则假臧货以成罪,托疾病以讳杀。科条无所准,名实不相应,恐非帝王之通法,圣人之良制也。或曰:过刑恶人,可也;过刑善人,岂可复哉?曰:若前政以来,未曾枉害善人者,则有罪不死也,是为忍于杀人也,而不忍于刑人也。今令五刑有品,轻重有数,科条有序,名实有正,非杀人逆乱鸟兽之行甚重者,皆勿杀。嗣周氏之秘典,续吕侯之祥刑,此又宜复之善者也。


注下犹减也。


《易》曰:「阳一君二臣,君子之道也;阴二君一臣,小人之道也。」然则寡者,为人上者也;觿者,为人下者也。一伍之长,才足以长一伍者也;一国之君,才足以君一国者也;天下之王,才足以王天下者也。愚役于智,犹枝之附干,此理天下之常法也。制国以分人,立政以分事,人远则难绥,事总则难了。今远州之县,或相去数百千里,虽多山陵洿泽,犹有可居人种谷者焉。当更制其境界,使远者不过二百里。明版籍以相数阅,审什伍以相连持,限夫田以断并兼,定五刑以救死亡,益君长以兴政理,急农桑以丰委积,去末作以一本业,敦教学以移情性,表德行以厉风俗,覈才蓺以叙官宜,简精悍以习师田,修武器以存守战,严禁令以防僭差,信实罚以验惩劝,纠游戏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绝烦暴。审此十六者以为政务,操之有常,课之有限,安宁勿懈墯,有事不迫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


注系词之文也。阳卦一阳而二阴,阴卦一阴而二阳。阳为君,阴为臣。


向者,天下户过千万,除其老弱,但户一丁壮,则千万人也。遗漏既多,又蛮夷戎狄居汉地者尚不在焉。丁壮十人之中,必有堪为其什伍之长,推什长已上,则百万人也。又十取之,则佐史之才已上十万人也。又十取之,则可使在政理之位者万人也。以筋力用者谓之人,人求丁壮;以才智用者谓之士,士贵耆老。


充此制以用天下之人,犹将有储,何嫌乎不足也?故物有不求,未有无物之岁也;士有不用,未有少士之世也。夫如此,然后可以用天性,究人理,兴顿废,属断绝,网罗遗漏,拱柙天人矣。


注属犹续也。


或曰:善为政者,欲除烦去苛,并官省职,为之以无为,事之以无事,何子言之云云也?曰:若是,三代不足摹,圣人未可师也。君子用法制而至于化,小人用法制而至于乱。均是一法制也,或以之化,或以之乱,行之不同也。苟使豺狼牧羊豚,盗蹠主徵税,国家昏乱,吏人放肆,则恶复论损益之閒哉!夫人待君子然后化理,国待蓄积乃无忧患。君子非自农桑以求衣食者也,蓄积非横赋敛以取优饶者也。奉禄诚厚,则割剥贸易之罪乃可绝也;蓄积诚多,则兵寇水旱之灾不足苦也。故由其道而得之,民不以为奢;由其道而取之,民不以为劳。天灾流行,开仓库以禀贷,不亦仁乎?衣食有馀,损靡丽以散施,不亦义乎?彼君子居位为士民之长,固宜重肉累帛,朱轮四马。今反谓薄屋者为高,藿食者为清,既失天地之性,又开虚伪之名,使小智居大位,庶绩不咸熙,未必不由此也。得拘絜而失才能,非立功之实也。以廉举而以贪去,非士君子之志也。夫选用必取善士。善士富者少而贫者多,禄不足以供养,安能不少营私门乎?从而罪之,是设机置稨以待天下之君子也。


注《老子》云「为无为,事无事」也。


盗贼凶荒,九州代作,饥馑暴至,军旅捽发,横税弱人,割夺吏禄,所恃者寡,所取者猥,万里悬乏,首尾不救,徭役并起,农桑失业,兆民呼嗟于昊天,贫穷转死于沟壑矣。今通肥饶之率,计稼穑之入,令亩收三斛,斛取一斗,未为甚多。一岁之閒,则有数年之储,虽兴非法之役,恣奢侈之欲,广爱幸之赐,犹未能尽也。不循古法,规为轻税,及至一方有警,一面被灾,未逮三年,校计骞短,坐视战士之蔬食,立望饿殍之满道,如之何为君行此政也?二十税一,名之曰貊,况三十税一乎?夫薄吏禄以丰军用,缘于秦征诸侯,续以四夷,汉承其业,遂不改更,危国乱家,此之由也。今田无常主,民无常居,吏食日禀,禄班未定。可为法制,画一定科,租税十一,更赋如旧。今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虽然,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制。


其地有草者,尽曰官田,力堪农事,乃听受之。若听其自取,后必为奸也。


注猥犹多也。


法诫篇曰:

周礼六典,颐宰贰王而理天下。春秋之时,诸侯明德者,皆一卿为政。爰及战国,亦皆然也。秦兼天下,则置丞相,而贰之以御史大夫。自高帝逮于孝成,因而不改,多终其身。汉之隆盛,是惟在焉。夫任一人则政专,任数人则相倚。政专则和谐,相倚则违戾。和谐则太平之所兴也,违戾则荒乱之所起也。

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而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亲其党类,用其私人,内充京师,外布列郡,颠倒贤愚,贸易选举,疲驽守境,贪残牧民,挠扰百姓,忿怒四夷,招致乖叛,乱离斯瘼。怨气并作,阴阳失和,三光亏缺,怪异数至,虫螟食稼,水旱为灾,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反以策让三公,至于死免,乃足为叫呼苍天,号咷泣血者也。又中世之选三公也,务于清悫谨慎,循常习故者。是妇女之检柙,乡曲之常人耳,恶足以居斯位邪?埶既如彼,选又如此,而欲望三公勋立于国家,绩加于生民,不亦远乎?昔文帝之于邓通,可谓至爱,而犹展申徒嘉之志。夫见任如此,则何患于左右小臣哉?至如近世,外戚臣竖请托不行,意气不满,立能陷人于不测之祸,恶可得弹正者哉!曩者任之重而责之轻,今者任之轻而责之重。昔贾谊感绛侯之困辱,因陈大臣廉耻之分,开引自裁之端。自此以来,遂以成俗。


继世之主,生而见之,习其所常,曾莫之悟。呜呼,可悲夫!左手据天下之图,右手刎其喉,愚者犹知难之,况明哲君子哉!光武夺三公之重,至今而加甚,不假后党以权,数世而不行,盖亲疏之埶异也。[一0]母后之党,左右之人,有此至亲之埶,故其贵任万世。常然之败,无世而无之,莫之斯鉴,亦可痛矣。未若置丞相自总之。若委三公,则宜分任责成。夫使为政者,不当与之婚姻;婚姻者,不当使之为政也。如此,在位病人,[一一]举用失贤,百姓不安,争讼不息,天地多变,人物多妖,然后可以分此罪矣。


或曰:政在一人,权甚重也。曰:人实难得,何重之嫌?昔者霍禹、窦宪、邓骘、梁冀之徒,籍外戚之权,管国家之柄;及其伏诛,以一言之诏,诘朝而决,何重之畏乎?今夫国家漏神明于媟近,输权重于妇党,算十世而为之者八九焉。不此之罪而彼之疑,何其诡邪!


注此谓后党,彼谓三公也。诡犹违也。


史论

论曰:百家之言政者尚矣。[一]大略归乎宁固根柢,革易时敝也。夫遭运无恒,意见偏杂,故是非之论,纷然相乖。尝试妄论之,[二]以为世非胥、庭,人乖鷇饮,化多万肇,情故萌生。[三]虽周物之智,不能研其推变;山川之奥,未足况其纡险。[四]则应俗适事,难以常条。如使用审其道,则殊涂同会;才爽其分,则一豪以乖。[五]  何以言之?若夫玄圣御世,则天同极,施舍之道,宜无殊典。[六]而损益异运,文朴递行。[七]用明居晦,回泬于曩时;兴戈陈俎,参差于上世。[八]及至戴黄屋,服絺衣,丰薄不齐,而致化则一;[九]亦有宥公族,黥国储,宽惨巨隔,而防非必同。此其分波而共源,百虑而一致者也。[一0]若乃偏情矫用,则枉直必过。[一一]故葛屦履霜,敝由崇俭;[一二]楚楚衣服,戒在穷赊;[一三]  疏禁厚下,以尾大陵弱;[一四]敛威峻罚,以苛薄分崩。[一五]斯曹、魏之刺,所以明乎国风;周、秦末轨,所以彰于微灭。故用舍之端,兴败资焉。是以繁简唯时,宽猛相济。刑书镌鼎,事有可详;三章在令,取贵能约。[一六]太叔致猛政之褒,国子流遗爱之涕,[一七]宣孟改冬日之和,平阳循画一之法。斯实驰张之弘致,可以征其统乎![一八]数子之言当世失得皆究矣,然多谬通方之训,好申一隅之说。[一九]贵清静者,以席上为腐议;束名实者,以柱下为诞辞。[二0]或推前王之风,可行于当年,有引救敝之规,宜流于长世。稽之笃论,将为敝矣。如以舟无推陆之分,瑟非常调之音,[二一]不阳局以疑远,不拘玄以妨素,则化枢各管其极,理略可得而言与?[二二]

注[一]尚犹远也。
注[二]谦不敢正言也。
注[三]赫胥氏、大庭氏并古之帝号。庄子曰:「夫圣人鹑居而鷇饮。」言鹑鸟无常居,鷇饮不假物,并淳朴时也。肇,始也。
注[四]易系辞曰:「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推,迁也。庄子曰「凡人心险于山川,难知于天」也。
注[五]用得其人,审其道也。授非其才,爽其分也。易系辞曰:「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易纬曰:「差以毫釐,失之千里。」
注[六]庄子曰:「玄圣,素王道也。」极犹致也。言法天之道,同其致也。施舍犹兴废也。
注[七]论语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朴,质也。礼记曰「文质再而复」也。
注[八]回泬犹携互不齐一也。泬音穴。
注[九]前书音义曰:「天子车以黄缯为盖里,故曰黄屋。」韩子曰:「尧之王天下也,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絺,葛也。
注[一0]礼记曰:「公族有死罪,狱成,有司谳于公曰『某之罪在大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大辟』,公又曰『宥之』。」史记曰,秦孝公太子犯法,卫鞅曰「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也。
注[一一]孟子曰:「矫枉过直。」矫,正也。枉,曲也。言正曲者过于直,以喻为政者惩奢则太俭,患宽则伤猛,不能折衷也。
注[一二]诗魏风序曰:「葛屦,刺褊也。其君俭啬褊急,而无德以将之。」诗曰:「纠纠葛屦,可以履霜。」郑玄注云:「葛屦贱,皮屦贵,魏俗至冬犹葛屦,可用履霜,利其贱也。」
注[一三]诗曹风序曰:「蜉蝣,刺奢也。」诗曰:「蜉蝣之羽,衣裳楚楚。」毛苌注云:「蜉蝣,渠略也。朝生夕死,犹有羽翼以自饰。楚楚,鲜魍也。喻曹朝腢臣皆小人也。徒饰其衣裳,不知死亡之无日。」赊奢同。
注[一四]疏禁谓防制太宽,厚下谓封建太广。言周室微弱而诸侯强盛,如尾大然。左传楚申无宇曰「末大必折,尾大不掉」也。
注[一五]敛,聚也。言秦酷法,以至分崩也。
注[一六]左传曰:「郑人铸刑书。」杜预注云「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也。高祖初入关,除秦苛法,约法三章,言其详约不同。
注[一七]左传曰:「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人,其次莫如猛。』」又曰:「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国子即子产也,郑穆公子国之子,因以为姓也。
注[一八]宣孟,晋大夫赵盾也。左传贾季对酆舒曰:「赵衰,冬日之日也。赵盾,夏日之日也。」注云:「冬日可爱,夏日可畏。」前书平阳侯曹参为相国,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讲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静,人以宁一。」
注[一九]一隅谓一方偏见也。
注[二0]清静谓道家也。席上谓儒也。腐,朽也。礼记儒行曰:「儒有席上之珍。」高祖折随何曰:「安用腐儒哉。」名实,名家也。柱下,老子也。诞,虚也。言志各不同也。
注[二一]古法不施于今,犹舟不可行之于陆也。今法有合于时,如瑟可移柱而调也。庄子曰「是推舟于陆,劳而无功」也。前书董仲舒曰:「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
注[二二]音余。

赞曰:管视好偏,腢言难一。救朴虽文,矫迟必疾。举端自理,滞隅则失。详观时蠹,成昭政术。[一]

注[一]滞隅谓偏执一隅也。淮南子曰:「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而不与俗推移也。」

校勘记

一六二九页七行充幼聪朗按:汲本、殿本「朗」作「明」。

一六三一页四行夫五*(世)**[代]*之臣刊误谓此「世」字当是「代」字,后人误改。今据以回改。

一六三一页七行是故德不称其祸必酷能不称其殃必大刊误谓「德不称」下脱「其位」二字,「能不称」下脱「其禄」二字。按:集解引苏舆说,谓潜夫论贵忠篇作「德不称其任」,「能不称其位」。

一六三二页九行历观前政贵人之用心也按:集解引苏舆说,谓潜夫论「政」作「世」,连下读,疑此避唐讳改。

一六三四页一三行怀忧愤愤按:殿本「愤愤」作「愤愦」,今潜夫论亦作「愤愦」。

一六三四页一五行此妖妄之甚者也按:「妖」原作「□」,径改正。

一六三五页四行用功千倍按:集解引苏舆说,谓「千倍」当从元书作「十倍」。

一六三五页一0行车軿数里汲本「軿」作「骈」。校补谓车骈数里本指车马言。作「軿」者误,章怀注亦误。今按:下言「缇帷竟道」,明指车言,作「軿」者是,校补说非。

一六三七页四行春秋以为*(非)**[不]*君殿本「非」作「不」,与左传合,今据改。

一六三七页四行乐举按:潜夫论作「乐吕」,成二年左传作「乐举」,文十八年、宣二年并作「乐吕」。

一六三七页七行葬南巴之中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墨子节葬篇「南巴之中」作「南己之韨」。吕览安死篇「舜葬于纪韨,不变其肆」。高注「九疑山亦有纪邑」。己与巴相似而误。

一六三九页六行出处默语按:殿本「默语」作「语默」。

一六三九页一三行化国之日舒以长按:潜夫论「化」作「治」,此亦避唐讳改。惠栋谓唐讳「治」,章怀注后汉书,随文改易,此篇「治国之日舒以长」,改为「化国」,后人因之,遂有「光天化日」之语,岂非郢书而燕说乎?

一六四0页四行*(令)**[今]*冤民仰希申诉刊误谓案文「令」当作「今」。今据改。

一六四0页一六行不桡故无恩于吏「桡」原作「挠」,径据殿本改。按:挠桡从手从木,古互通,然上文既作「桡」,以改归一律为是。

一六四二页一二行颐育万民按:汲本、殿本「民」作「物」。

一六四四页五行欲*[南]*奔*(南)*荆州张森楷校勘记谓州名有「南」字,始见宋志,汉、魏、晋俱无,此「南」字当在「奔」字上。按:魏志袁绍传正作「欲南奔荆州」,今据改。

一六四五页一三行腾蛇有鳞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尔雅释鱼「腾」作「螣」,无「有鳞」二字。

一六四五页一三行有角曰龙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广雅「有角曰虬龙」,注脱「虬」字。

一六四六页一行抗志山栖按:汲本、殿本「栖」作「西」。

一六四六页二行微风为柂按:「柂」原斗「杝」,径改正。注同。

一六四七页一五行政乱从此周复按:王先谦谓「政」亦「治」字避讳改。

一六四八页三行盖杂伎乐*(以)**[也]*据汉书武帝纪文颖注改。

一六四八页四行宋音宴安溺志按:礼记乐记「安」作「女」。

一六四八页一一行倡讴*(妓)**[伎]*乐据集解本改。

一六五0页五行道三十四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前书地理志「三十四」作「三十二」。

一六五0页五行南北一万三百六十八里按:集解引王鸣盛说,谓「南北一万」下前书有「三千」字,此脱。

一六五0页一五行假之以杀生之权按:汲本、殿本作「生杀之权」。

一六五二页一0行是为忍于杀人*(也)*而不忍于刑人也据刊误删。

一六五六页七行*(禄)*班*[禄]*未定刊误谓案文当作「班禄」。今据改。

一六五六页一二行子之道貊*[道]*也据汲本补,与今本孟子合。

一六五六页一二行赵岐注云按:原本赵岐之「岐」皆作「歧」,径改正。

一六五七页一四行而犹展申徒嘉之志按:汲本、殿本「徒」作「屠」。

一六五九页二行*(之)**[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据殿本改,与前书贾谊传合。

一六六二页四行言其详约不同按:「详」原斗「群」,径改正。又按:汲本、殿本作「言其详约也」,无「不同」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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