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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桥重建孝义无碍庵记¶ 第 190a 页

** 菜市桥重建孝义无碍庵记

莲池禅师少与予同业黉较。予登仕。禅师出家为嘉
靖乙丑。禅师夙志方外。以二尊人在。不敢离。既先后
岁双失怙恃。将力酬所愿。而室人汤氏年才一十有
九。前儿伤亡。忆子舆之规。疑未决。已而念风灯石火。
时不我延。遂疾从薙染。汤处室。斋戒禅诵。与其母偕。
母寻故。孑然茕居。宗人议后以三侄文彬。无何。汤亦
脱簪珥为尼僧。召文彬谓曰。兹无所事后。不后我固
无害。彼生而养。死而服。而殡。而祭。世法也。吾学佛。存
资钵衲。殁归阇维耳。夫何求哉。因举所有田庐普给
群侄。于文彬低昂之。而别以居属文彬。己从邻僦舍。
绳枢蓬门。夕灯晨香。阒如也。嘉禾朱公子衷纯。追厥
先大夫银台虞葑先生遗意。首事搆庵。而予与一时
宰官居士比丘某某从臾焉。累百金。买赵氏故宅。宅
苦隘。水文学施傍屋一楹附益之。又岁久。颓圮几尽。
众相与施材。缁侣之能匠石圬墁畚插者相与施工
施力。中为禅堂。凿井于左庑。馀垣轩厨湢。略备而己。
予惟禅师无子。无留赀。无素所可凭依故旧亲戚僚
友。汤以年少妇独御家政。伶仃苦辛。多历年所如一
朝。及其分田割庐。皆出本怀。亦难矣。诸上善人怜而
庵之。义举也。举于义。则十方常住业也。后清信女展
转相续。焚修于此庵。远为二尊人庄严报土。又孝思
之道也。按府志。菜市桥西。有古无碍庵。其后渐没入
于民家。徙而北。里之耆氓告予以此地。正庵之旧址。
久湮忽兴。殆天意。非人力。而义以孝不虚。孝以义不
泯。若交相成而不相悖。乃沿古證今。合而颜之曰孝
义无碍庵。沈氏子孙。尚其念之护之。以无忘孝义。永
为人天福田。流庆渊渊。后必有昌大其门闾者。汤法
讳祩锦。暨禅师同师关中南五台性天和尚。溯禅师
出家。逾四十稔。盖行年五十九而庵成。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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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四年岁次丙午上元日
赐进士出身资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前兵部左
侍郎出征外国加一品服邑人宋应昌撰。








** 遗嘱

立遗嘱老病僧祩宏。号莲池。姓沈氏。父明斋府君。母
周氏。宏年二十七。先府君见背。未几。儿祖植殇亡。二
十九丧偶。续娶室人汤氏。三十一。先慈复见背。遂发
心出家。汤时年一十有九。与其母俱。母寻故。中间先
有继嗣之说。后落发为尼僧。乃不嗣。而分其田庐。具
如碑记所云。兹不赘。但念汤既散所有于侄男五人。
独于文彬加厚。又独于文彬与住房一所。理已协。情
已尽矣。今此孝义庵居。肇端于朱文学懋正。主宰于
宋司马桐冈。洪司谏湘皋。夹辅于众宰官居士比丘
某某等。约共五百人有奇。各捐己资以建。而 县尊
吴父母特施俸金三两。帖頞存照。又傍楼一间。水文
学深甫买徐九德者。并以施庵。舍契存照。所以然者。
汤以冲年孑身。守志不渝。今已老。诸君子义之。汤以
冲年孑身。躬井臼。奉宗祀。供庶姑于堂。生事而死葬。
诸君子孝之。故庵以孝义名。此庵盖秋毫皆檀越信
施所成也。外无只木寸地与沈门相涉。后人不知其
详。傥生异念。横相侵渔。则为欺自心。欺十方檀信。欺
县父母。欺我。及我考妣宗祖。况汤有徒有孙。有久伴
道友。就令汤之徒伴澌灭逮尽。亦当别求老成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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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僧住持。以永存孝义之名。在俗家不得而有。恐岁
久湮没。书而镂之梓。遗以为据。伏希
高明朗鉴。

万历三十四年。岁次丙午。孟冬八日。沈氏出家子。云
栖沙门祩宏书。时年七十有二。汤时年五十有九。
续记。

臬司宪长吴本如公祖。给扁曰古无碍庵。施金三两。
刻释迦像一尊。永远供奉。有帖存照(三十七年九月)。

巡抚贵州旧藩司郭青螺公祖。给扁曰超尘。












** 嘱馀

予既作孝义庵嘱。今万历辛亥。为先府君去世五十
周年。归庵修荐。因思予年七十有七。命在旦夕。而庵
主汤氏寿亦踰一甲子有四。兼复多病。后事当更嘱
广占等。所以者何。庵主未剃染时。有侄赘江干徐宅
曰文彬者。求为嗣。予弗允。强就焉。然名在沈门。身在
徐宅。未尝同居定省晨昏。代理家务也。乃剃染以后。
分田庐。别僧俗。而嗣之说已尽绝乌有矣。详具宋司
马碑文中。今广占在家为母子。出家为师徒。并见在
徒众善友。谛听吾言。毋令后乱。一。寿具巳有坐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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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依世俗买棺椁矣。二。寿服已有偏衫戒衣。不必依
世俗办居寿衣矣。三。寿地已有普同塔。不必依世俗
寻坟墓看风水矣。四。守禅门规制。不必依世俗出斗
书称孝子某人告讣矣。五。遵六祖遗训。不必依世俗
披麻衣。送麻布。结孝堂矣。六。三朝首七。请僧诵经。馀
七只消本庵众等念佛。不必依世俗频频建道场矣。
七。举殡但用香亭一座。山民舆龛。不必依世俗顾仵
作。及神亭铭旌魂轿等间杂费用矣。八。众道友念佛
相送。不必依世俗叫乐人打鼓吹笛等喧哗扰乱矣。
九。在家所有产业。分与文彬诸侄。衣饰半与文彬收
受已讫。此外更无金玉珠翠绫罗绢段值钱等物。其
平日穿著布草旧衣。乃至经像炉瓶桌椅粗重家伙。
孝义庵自置者。皆招提僧物。属十方常住。不必依世
俗分家财起争端矣。十。庵主既已出家。自是僧类。师
亡徒绍。不必依世俗亲族来处置家事矣。自今以后。
众等惟宜恪守清规。小心谨慎。如其贫乏。托钵资生。
莫入人家化缘。莫招女众做会。莫走远方进香。莫与
男僧来往。莫做精致器皿。莫作华丽衣衫。莫轻易收
人出家。莫置买田地世产。痛思生死。一心念佛求生
净土。切记切记。

时
万历三十九年。岁次辛亥。六月二十一日。云栖老病
僧宏。书付孝义庵主徒众广占等收受。

众等。


* 大文
* 大志
* 智慎
* 广曜
* 广潭
* 广悉
* 广高
* 广莲
* 广善
* 广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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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义庵规约


* 大门时时关闭。无要紧事勿开。门里问。答可也。不依。罚银三分。
* 圆光门时时上锁。客至。击板三声。请坐少顷。待主人出。主内。客外。圆光相见。女客以正事欲进者方开。馀系紧要正事方开。不依。乱放人进者。罚银一钱。
* 后门除出净外。无事不可开。乱开。罚银五分。
* 凡用度要减省。不可丰盛。待客亦然。茶过四品。饭过四品。斋过五品者。每品罚银三分。
* 非理募化者。一罚十。
* 正月半。二月十九。四月八。七月半。腊月八等。紧紧闭门。不可做会。不依。罚银五钱。
* 方僧化缘。一例却之。
* 远方尼僧不相熟者。无得留进圆光门。不依。罚银三钱。
* 列经桌四张。每日诵经一卷。三时念佛。叫名不至。罚银二分。
* 每半月诵十重八轻戒一遍。不至。罚银三分。
* 置签筒叫名。早晚礼诵。不至。罚银一分。
* 无事出外间行。罚银一钱。
* 侵剋信施者。一罚十。
* 二人同行。方可人家宿。独身宿者。罚银五钱。
* 普陀天台等远游。及湖船聚集妇女处入会。罚银五钱。
* 彼此斗争者。各先罚银三分。后辩曲直。
* 故留远方尼僧住者。罚银五钱。
* 私取常住物者。一罚十。
* 招接算命相面收惊等诸婆者。罚银一钱。
* 轻易留人出家者。罚银五两。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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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庵嫁送有法名女子者。罚银五两。出院。
* 畜养幼男。至十五六岁不发遣者。罚银三两。
* 以荤腥入庵者。罚银三两。
* 以酒入庵者。罚银三两。除服药。
* 学吹打摇铃杵念真言等。罚银一两。
* 擅留在家妇女。为家间口面不和而来者。不劝回。久留。罚银三两。
* 擅留己分上亲戚在庵混扰。罚银五钱。
* 欺灭当家。不容作主行。事者。出院。
* 当家行事差错。阿谀不谏者。罚银三钱。

** 纪贤

*** 广觉

沙弥尼广觉。直隶崇明县龚氏女。父一夔。别号梦萱。
乡之硕德君子也。母施氏。生觉于万历已卯。甫年十
二。不茹荤。从妹广曜者。相与习经咒。朝夕礼佛唯谨。
自誓贞不字。父母诸宗人难之。多方劝喻不能夺。二
十八剃染。明年。偕其妹随仲父至庵。先是梦萱公语
及孝义庵之胜。觉大喜跃。遂委身依止焉。曩觉之在
室也。事父母如事师。逮其出家也。事孝义庵主如事
父母。精持梵行。纯一不杂。远迩瞻慕。崇明之人因而
感化发心者不可数计。然禀质孱弱。刻心苦躬。劳不
自惜。俄得疾。久之。郤医药。一心待尽。梦萱公闻女病。
偕母来省。则曰。吾昔落发于尼师。不惬吾愿乃特蓄
周罗而告予曰。最后一结。惟师断之。佛制也。予允诺。
自是无他语。气恹恹不绝如线。忽起。正面趺坐。曰。愿
见庵主。庵主至。合掌称谢言别次。为设弥陀接引尊
像。则怡然现笑。凝目谛观。合掌归命。巳而索水盥手。
著新净衣。持数珠。端身对佛。如入禅定。侍疾者虑或
倾仆。以二枕将左右掖之。挥手云。无用此。众环绕助
念。复挥手云。吾自有主在。毋劳众也。跏趺不动。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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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夜有奇。微声念佛。声渐尽。泊然而逝。时万历辛亥
二月七日。出家六夏。世寿三十有三。

祩宏曰。觉疾甚。诸因觉发心者疑贰欲退。曰。奈何事
佛而不寿。有解之者。直以回仁且夭关乎昔缘。觉独
曰。吾方以速脱娑婆生净土为大幸。奚取于长年。嗟
乎。人居尘世。如困狴犴。早释而得归。与久羁而不返。
其苦乐何如。智者了焉。非凡愚所知也。觉以女子身。
卓然具如是知见。况临行俊伟赫奕。风动顽懦。虽耆
英宿德胡以加此。假令算获期颐。而不闻道。寿亦何
补。诸发心者。当欢喜感叹。转增修进矣。因次其始末
以为纪贤首。

*** 庵主太素师

庵主姓汤氏。父小江公。母朱氏。年十四。为母发心持
血盆斋三载。时予年二十九。丧偶。不欲续。而一子殇
亡。奉母命再娶。议婚者以庵主言。予喜道合。即毅然
诺之。逾年而先母见背。安厝已竟。遂奋志出家。俄以
远游病归。结茆深山中。忽来陈。将嗣侄文彬。予惟出
家时巳无子想。今胡为及此。亟止之。则云业已成不
可改。予思己既出家。又不许守志在家者嗣。非人情。
乃不获已顺之。无何。庵主亦剃落为尼僧。乃悉以得
分薄产给散诸侄。而稍厚于彬。自是化家为庵。易素
为缁。而嗣之说成梦幻矣。兹甲寅盖世算六十有七。
斋年五十有二。法腊二十有一。以初夏得疾。食渐减。
至八月十三日。粒米不入口弥月矣。形枯骨立。一息
仅存。忽云。经称十念往生。亟扶我起。起则正坐念佛
而逝。庵主法讳祩锦。师关中南五台性天和尚。平生
戒行洁白。处信施。因果明慎。丝毫无所苟。其实行可
为尼众式云。

祩宏曰。予昔将出家。具启辞学道。伯兄三洲公密止
其启。庵主谓予。此事我知之。不以告。后将以我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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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妇误君事也。予感泣。一夕剃染。诸昆弟亲友留予
者。激庵主先导而从臾之。庵主答曰。我熟闻渠称生
死事大。乃故为沮挠可乎。愿诸公勿复言。后予得疾
白下。垂毙。庵主闻之。急礼斗为祐。伯母倪恭人谓诸
妇女曰。汝曹见闻否。彼丈夫弃之出家。不怀冤恨。而
反祈禳。希有也。愿汝曹效之。嗟乎。予得慷慨出家。而
无复顾虑者。庵主解脱力也。所可惜者。误信谬人。有
嗣子之失。又办道主家。二用其心难乎不乱。虽往生
未可必。而实行无疵。临终正念。植当来之慧基不浅
浅矣。贤乎哉。

** 武林孝义无碍庵主大尼太素师塔铭(有序)
赐进士出身奉直大夫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
读云栖优婆塞戒弟子广瀹吴应宾撰文

盖余属耳震旦哮吼之音。至孝义无碍庵主。而窃叹
其与云栖法轮交参推挽以为莲宗长也。有不思议
者四焉。庵主始处云栖大师之室。欲爱如膏。佛智如
火。勤勇熏铄。顿尽无馀。于是乎有异方便焉。使大师
于出家缘而得自在。以为一代法檀。而大师所谓庵
主董正化仪。镇抚徒众。乃至形未来波旬若干种心。
若秦鉴之洞览。故孝义之有终也。犹云栖之有始也。
法轮交参。不思议一矣。庵主尊重木叉。庭无比丘之
迹。梵行所感。四事翕如。与共住者量腹度形。归其羡
于云栖香积。而孝义之刹。一行以为香光。六字以为
法喜。三心以为禅悦。九品以为无尽灯。出要之途。惟
云栖是趋是步。故檀波罗密者。庵主之所以投。而慧
波罗密者。大师之所以报也。法轮交参。不思议二矣。
大师上度为孝。普度为慈。弃短取长。代衰以染。而庵
主用近事女身。持冰霜之律仪。荐蘋藻之明信者几
三十年。庶姑终堂。乃现比丘尼相。及其念心成就。乘
愿往生。而弘范沤和。若虞渊之返乎初照。高足广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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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广曜辈所影赴而响随者。皆大师所龟卜而石
画也。庵主和其义以补大师之孝于方内。而大师锡
其孝以扶庵主之义于方外。法轮交参。不思议三矣。
庵主为优婆夷而勉畜嗣子。为比丘尼而亟谢嗣子。
分田授庐。莫不中度。曰。为沈氏出家儿后者固有在
矣。而孝义精蓝。适当古无碍庵之宇。坚牢持地。檀那
布金。净觉观心。如时涌没。而大师所以区别僧俗。料
拣至仪。一一义中。足使招提之尘重于郏鄏之鼎。虽
其染指。能不扪心。是庵主奉云栖以出世间智。而大
师摄孝义以入世间智也。法轮交参。不思议四矣。乃
往古昔善慧之以欲钩牵也。瞿夷之为善知识妇也。
智力所持。历二僧祇。法尔偕偶。锡黏磁吸。莫知谁为。
若庵主之于大师。将无缘熏镜中分其影像耶。大师
于形家言了不措意。而两窣堵坡。从不思议解脱慧
心任运拈出。大师南面于招提之左。如据座法檀。庵
主东面于阿兰之右。如云来上首。周览神奇。足使白
鹤丧机。青鸟杜口。愿王智导。影现重重。情器世间不
二随顺。而余广瀹宾。因于云栖监院。沐二大士灌顶
口光。略说如是法轮交参不思议事。于劫海中三绕
四摄。必有异熏习焉。庵主姓汤氏。十四为母持斋。十
六归丈室。十九而从大师于南五台性天和尚之门。
为优婆夷戒弟子。法讳祩锦。四十七出家受具。僦舍
焚修。以白法为流辈宗仰。五十九而孝义庵成。大司
马桐冈宋公为文勒之于石。先大师涅槃一岁。示疾
累月。忽谓侍人掖之起曰。吾其乘十念往矣。端坐念
佛而寂。万历甲寅八月十三日也。距生嘉靖戊申十
二月初九日。世寿六十七年。而为僧腊者二十有一。
学者称太素师。大师著其慧行于纪贤之策以为尼
众楷式云。铭曰。

「 僧现非男
 尼现非女
 等与众生
 为智度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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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相非古
 塔相非今
 等与众生
 为慈妙云
 优钵时开
 芬陀交映
 同事显凡
 冥权秘圣
 华数为劫
 尘数为年
 此土安隐
 如那罗延」



菩萨戒弟子刘慧闻率子性泽施资敬刊

光绪二十五年冬十月金陵刻经处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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