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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八 第 482b 页

成唯识论疏抄卷第十八


疏客染等者。若至其位。烦恼是客不得久住。可除遣
故。唯有圣道独住名主。烦恼无故无故名客。由如客
寄。不可自在。若在生死之中。烦恼名主。有自在故。圣
道名客。不得自在故。

疏云具功德者。疏文中有二解。一能顺生功德故。由
證真如。方顺生有为法功德也。二真如功德之实性
故。言功德者。功德功夫。德谓功德。谓道位多功德主。
此道位故。名功德也。

疏非言依故异有为性者。解云。言俱义境。且如现在
言悟诠现在法名言俱境。现在语诠过去未来世法
不俱境。乃至过去言亦然。诠三世法。巳曾起言诠故。
未来语亦然。即言语诠三世法。所诠法即随世也。能
诠言亦堕也。即将世言。以诠世法。世法即是言依也。
若将言语诠真如不堕世。言语即堕世。即将堕之言。
诠非世之法。真如堕世故。非是言依也。

疏云此中有馀约二乘说乃至虽见相貌从易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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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然论文中说。有苦依在名有馀涅槃依者。且约二
乘人说。以大乘中佛有馀依。即取佛无漏五蕴。名有
馀依者。即难见相貌故。且说二乘有苦依在。名有馀
依涅槃。从易处而言。以虽言有微苦依故。依谓依身
者。若三恶趣中。身以逼迫故。即若重苦依。若人天中。
所有凡圣身。为苦轻故。名微苦依。为阿罗汉身。亦有
咳蛇唾等苦。问如何说身名为苦依。答欲界身。即
与苦苦行苦坏苦为所依。若四禅巳口上身。即与行
苦为所依。故说为苦依身。问无色既无身。如何名有
馀依处入涅槃无馀依。答无色界亦有四蕴所依身。
名有馀也。若下二界。即有五蕴所依身也。

疏云亦就实出体通三乘人者。三乘皆约苦依身尽。
名无馀依。未来解脱道中。亦苦依身尽也。

疏云大悲般若常所辅翼者。出无住因。解云。因者所
以义。此言大悲般若。有约立无住名之所由。由大悲
故不住涅槃。异二乘。二乘常住涅槃故。由大智故不
住生死。异凡夫。凡夫常住死故。不住即无住故。无住
三名因悲智以立号。应翻云。由大智故常住涅槃。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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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悲故常住生死也。即大悲是恩德。大智是智德。涅
槃是断德。用恩智二德辅翼于断德。即名二德具足。
即悲智名不住之涅槃。依主释。此根本后得智。皆名
大智也。

疏云显缘此涅槃土地悲故者。此第一解云。缘者藉
也。非是缘虑也。无住处涅槃。即由断所知障。显得涅
槃槃。是法空理。意说。菩萨由有法空理深故。即能生
大悲大智。大智不住生死。大悲故即不住涅槃。若二
乘人。无法空理故。即不能生大智大悲也。或由智悲
乃至故名涅槃者。此等二解。缘者缘虑。就二利说。由
大智故。即自利行圆。由有大悲故。即外利行属。即由
双具悲智二行故。悲智能證得法空理故。于生死涅
槃。二俱不住。即缘此法空真如。起悲智二用。法空理
即是无住涅槃。涅槃常寂。故云用而常寂。若二乘人。
即无大智悲行故。不能缘證时法空理。而不涅无住
涅槃也。问何故此文中。即说悲智二种。皆能缘證真
如。准下疏文。即说大悲。不能缘真如。下疏文云。大悲
般若者。真如为所缘證智。后得智后得智即般若。般
若能起大悲。答此疏文中。即约久修之者。起无缘大
悲。无缘大悲即能正缘真如时。其无缘大悲。亦缘大
悲。亦能缘外利众生故。说大悲智能缘真如。若下疏
文。即约初修行者气力既微。不能起无缘大悲。双缘
真俗故。即须先起智證真如巳来。方引起后得智中。
方起大悲利有情。各据一义。亦不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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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云一切有情唯有初一者。一切有情。虽有本来自
性清净涅槃。而不得也。以异生等未證得涅槃。由如
山海中虽有珍宝。人不得也。若有人取得珍宝。即属
彼人。此中亦尔。若凡夫身中。有自性涅槃。有而不得。
由如珍宝在山海中。人不得也。若初果其人等。證得
一分自性涅槃。即如人取得珍宝。即属彼人。若初果
人。亦分自性涅槃。乃至一来不还果。亦令得自性涅
槃。若罗汉圆满。而得自性涅槃。

疏云直诠入地菩萨有初及第四者。若二乘有学位。
回心向大入地者。与直往菩萨同时。亦得初及中第
四也。然论文中少也。不明直往菩萨得涅槃故。论文
应言。一切有情唯有初一。二乘无学容有前三。直往
菩萨有初及后。唯我大师可言具得。问涅槃既名圆
寂。二乘无学。烦恼鄣尽。方得有馀。顿悟菩萨。入初地
巳。其俱生所知障中未尽。如何得无住及初一。其前
三果人。俱生烦恼未尽。如何得初一。问二乘唯断烦
恼。即而得有馀。然第十地菩萨。金刚心既双断二鄣。
得有馀无馀者。为初断一分烦恼边而得有馀。断所
知鄣而得无馀。为双缘约断二障边而得有馀无馀
者。为约断一分烦恼边而得有馀无馀。断所知鄣而
得无住。为双约断二障边。而得有馀无馀。

疏云若断转得果乃至答应广说者。言断转得果者。
即断烦恼转果者。而得后三涅槃果也。其事云何。若
二乘人。起金刚心。断非想第九品烦恼。无间道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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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即双得有馀无二涅槃灭无为果。其实解脱道
中。方得涅槃。今言无间道时即得涅槃者。即约无间
道正断烦恼将名得。其解脱道。在未来故。其二涅槃
得虽同时。显有前后。若断烦恼鄣尽巳。即显得有馀
涅槃。为有身者有故不显得无馀涅槃。若身智灭巳。
显得无馀涅槃故。故断缚得果。及何位次同时果时。
果时者即是显有前后也。若菩萨在真见道无间道
中。正断分别二鄣时。即名得无住。更涅槃果。实是解
脱道中。方得涅槃。此言无间道中得涅槃者。亦约将
得名得。以无间道正断二鄣故。言得涅槃也。亦名断
缚得果。若菩萨至金刚无间道。正断俱亦二障时。即
同时双得有馀无馀二涅槃择灭择灭无为果也。即
名断缚得果。亦约将得名得。如前作法。实解脱道。得
二涅槃也。由断却二鄣也巳。告依身灭故。名无馀依
涅槃。由鄣得无漏五蕴身故。即名得有馀涅槃。即佛
得二涅槃时。后亦同时显亦同时。非即前后也。异时
者。在菩萨见道。先得无住涅槃。后至金刚心时。方得
有馀无馀二涅槃也。

论云善逝者。在因果为名。逝者往也。名善逝也。如来
者。在果具因为号。

论云虽无实依而现似有者。此论文中第一解。不尽
理也。即佛等现有金锵马麦等。名佛有馀依涅槃。

论云非苦依在说有馀依者。此第二解。即为胜也。非
苦依者。即佛身中有无漏五蕴。名佛有馀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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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时言世尊二乘有馀生法乃至无无馀依者。彼
经意者。为引二乘不定性者回向大。有馀生法不尽
故有生者。即二乘无学。虽无分段生死。而更有馀变
易生故不尽。即是苦谛也。有馀梵行不成故不纯者。
即二乘人。虽證得有馀依择灭生空理。而未得无住
涅槃。若得无住涅槃。即名纯也。即是灭谛。即全得名
纯。若半得半不得。名不纯也。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
者。三乘唯得生空智。名不究竟。未法空智。虽得生空
智。更须修法空智。名尚有所作。即是道谛也。不度彼
故尚有相所断者。二乘人唯将断烦恼障。未断所知
障。二乘更须所知鄣。故云尚有所断。是即集谛。度者
越也。二乘不越所知障。去涅槃界遂。问何以得知梵
行即是涅槃灭谛。答如有颂言。梵行巳成立。圣道巳
善修。受尽时欢喜。由如舍重病。明圣道者。即是道法。
梵行即是灭谛涅槃。

疏云唯有如来成就一切功德者。即佛成就十力无
畏等。一百四十不共功德。

疏云阿罗汉不成就一切功德者。虽阿罗汉亦得成
就无谛愿智六通等。皆是共有功德。阿罗汉不成就
十力无畏等不共功德。故言不成就功德。言得涅槃
者是佛方便语者。然彼经亦以一乘为我。亦令二乘
回心向大。欲佛说定性人得涅槃。即不是方便说。以
定性人。自乘中唯得前三涅槃故。更不得馀涅槃。即
定性人名实得涅槃。不是佛方便说。若佛不说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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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得涅槃者。即是佛方便语。以不定性人。虽别得
有馀涅槃。仍未得无住涅槃。其自性中。涅槃未圆。即
说不得涅槃。言得者。是方便语也。前约有馀便无说
有。乃至唯说于无者。

论中云然声闻等乃至说无涅槃者。此文即依有馀
说无也。

论云非彼实无乃至有馀涅槃者。此文即依有馀说
有。论云尔时未證乃至无无馀依者。此文即是依无
馀说有。论云非彼后时乃至无馀涅槃者。此文即是
依无馀说有。

论云或说二乘乃至不依前三者。此论文即依无住
说无也。众时求證无馀圆寂者。问二乘无学金刚心
中。解脱道中。以双證有馀无馀。为身智在。伹未显无
馀涅槃。如何此文云。尔时證无馀圆寂。无住处者。即
是涅槃。涅槃者即是解脱离缚。其无住涅槃。既是非
择灭。如何言无住涅槃是解脱。答下有二说。前言断
所知鄣知涅槃故者。即是前文云。四无住涅槃。谓即
真如出所知鄣等。

疏云伹鄣所知不招生故今为此难者。今不约所知
鄣。所知鄣能发业。为其难也。今但约所知鄣。不能招
生故。令为难也。非于尔时断烦恼等。意说。由所知鄣。
能误犯三业。即第二地中。断所知障。误犯三业愚。非
是第二地中。由烦恼鄣。误犯三业。即说第二地中。断
烦恼误犯三业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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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四圆寂诸无为中乃至中二择灭摄者。此初师说
此四说。此四涅槃。即于地诸无为中。是何者无为中。
摄诸无为者。即是四无为或六无为或非无为中。此
四涅槃中。若初后涅槃即是者。如无为摄。若中二涅
槃。即是择灭无为摄。若第二师。论文云。即四涅槃于
诸无为中。初涅槃是真如无为。后三皆后三皆是择
灭无为所摄。

疏有是择灭非是涅槃谓断烦恼鄣因中所得灭者。
如前三果人。谓断烦恼障。唯得择灭。不得涅槃也。

疏云或六行得灭是彼分涅槃者。外道所得。彼分涅
槃。无不是涅槃。既伏烦恼。即是非择灭。不是涅槃。疏
主别令引外道涅槃。在此第二句中说也。彼者彼外
道。分谓少分。世尊语彼外道曰。若我果中。用无漏断
惑所得。名为涅槃。汝既唯伏惑得者。即是彼分涅槃
摄也。

疏云所依转尽者。所依者是身。意说。二乘所依身尽
方显无馀。若金刚心。断烦恼缚时。即显得有馀所依
缚尽。初得果时乃至瑜伽论说是非择灭摄者。意说。
金刚心时。得二涅槃时。于后有苦身。皆得非择灭。仍
至现在仍未得非择灭。以此身由故。此现在身若无
巳。亦得非择灭。由如对法论中说依如人身上。入见
道时。断分别烦恼。于后如人身得非择灭。此现在如
人身。不得择灭。此身若死巳。即得非择灭。又于涅湿
槃生。即身上得见道巳。于后有湿生法。得非择灭。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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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湿生身。仍未得非择灭。若此身死巳。即得非择
灭也。乃至依卵生身。得见道亦然。今此有馀无馀亦
尔。此文意说。如阿罗汉。得有馀依涅槃。无馀依涅槃。
此二涅槃。皆同时得。约显位即有前后。如何罗汉果
金刚心无间道。断烦恼尽。解脱道中。即得有馀依涅
槃。同时亦得无馀依涅槃。以有馀涅槃无馀涅槃体
是一故。问何故说阿罗汉。先得有馀。后身智无时。即
得无馀。答此二涅槃。虽同时得。约显位即有前后。是
阿罗汉。虽身智在位。由断烦恼鄣故。显得有馀依。后
身智无位。即显无馀涅槃。此后身更不生。皆由前金
刚无间道。由真如力断烦恼鄣。所以令后果更不生。
由如对法论中。说恶趣果名见道断。且如入见道时。
无间道中断分别分别烦恼。所舍得人本所本中。三
恶趣下三界趣。至解脱道中断。皆永不生。得非择灭。
则名见道。恶趣果恶趣果虽断。相仍未显。其初果人。
第一身死巳。又受一身。如是极七返。有受七生身巳
来。皆不受恶趣果。断此初果。第二第三身巳后。更不
受恶趣果。方显显前见道之力。能断恶趣果。由如得
阿罗汉果。金刚心断烦恼时。双得有馀无馀依涅槃。
虽得无馀。其相未显。复所依身智死巳。方显巳前所
得无馀涅槃。若前师说。无学身智死巳更不生。不断
缚故。即是非择灭摄。若金刚心。断烦恼缚。得有馀无
馀涅槃。即是择灭摄。若见道中。断分别烦恼缚。即是
择灭。若见道断恶趣果等更不生。既不是断缚。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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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择灭。故引对法瑜伽论见道中。恶趣果不生。是非
择灭摄。若后师说。若金刚心烦恼鄣时。及见见断分
别烦恼。此等一向是择灭摄。若见道恶趣果更不生。
亦是非择灭摄。若佛得有馀无馀涅槃无住涅槃。皆
得时显位之同时也。即约成佛时。金刚心时。断二鄣
尽。至解脱道。即双得有馀无馀二涅槃。亦同时舍苦
依身故。即显得无馀涅槃。及得无馀五蕴身故。即显
得有馀涅槃。显得及显位皆同时。问设非择灭云何
暂离染永不后生故者。此问意云何非择灭中。即有
暂时缘阙。非择灭即是究竟。得非择灭耶。

疏云学见圣迹者。此文即约二乘人入见道说也。学
者见道能缘之智。圣缘者。即是四圣谛。四圣谛即是
三世如来智所游履之迹。今者初果人。缘四谛时。即
名履迹。三世如来圣迹之处。卵湿二生者。以多恶痴
故。所以得圣更不受之。及于及后有若受若取得非
择灭者。即是闰生烦恼爱取支也。意说。得初果巳。既
有七生。即于受七生身时。得智闰生。七身上爱取支
巳。既更不爱第八有。第八有得非择灭。即所受第八
之身不得生。其能闰第八身上爱取支。亦不得智。虽
有闰生。第八生爱取种在。更不生现行。而得非择灭。

疏云故此二非是永灭摄者。即是不种想受灭二无
为暂伏定鄣。得二无为。是非择灭摄。及所此所依变
异不变异等者。即说烦恼是能依。三受是所依。即由
先有乐受为所依故即起贪。由是先有苦受为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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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即起嗔。由先有舍受为所依即起痴。故说三受为
烦恼所依也。问既圣起无间道乃至岂非慧也者。此
问前师曰。既用圣慧无间道。断定鄣变异受等。如何
不得择灭。而言无间道断二受等。而得非择灭耶。

疏若有漏亦非择若无漏不断漏种者定非择者。若
前师意说。若如用有漏无间道。有漏无间道虽是慧。
能伏变异受。得不动不变异受。得想受灭无为。皆是
非择灭摄。何妨用无为道中无间道。无间道虽是慧。
唯断二受。断馀所知鄣等。不断烦恼漏种者。皆是非
择灭摄。若入见道。恶趣果永不生等。及馀暂伏者。皆
是非择灭摄。若用无漏道。断漏烦恼缚。唯是择灭。若
后师说。若圣道断二受。及断所知鄣。及断烦恼鄣等。
皆是择灭。其二受亦是所知障摄故。断二受即得择
灭也。入见道恶趣果永不生者即是非择灭摄者。暂
伏二受不起者。即是非择灭摄。

疏云又此应徵萨婆多乃至亦得择灭故者。前师云。
我用圣慧无间道。断变异受等。得二无为。是非择灭
摄。汝后师即虽我云既用无间道断二受得二无为
应是择灭摄。汝后师亦应徵应难。萨婆多师。亦用无
间道。断不染污无知。应得择灭。然萨婆多师说。若无
间道断烦恼等得择灭无为。若用无间道。断不染污
无知。不得择灭无为。其有漏无间道断烦恼。亦得择
灭无为。既许有漏道断或得择灭者。亦应有漏道无
漏道。断不染污无知。亦应得择灭。不染无知者。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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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中所知鄣也。彼乘说。其初不染无知。即是劣慧。
由声闻缘觉身中。有劣慧故。不得成遍智。若佛身中
无慧劣故。得成遍智。又萨婆多说。择灭非择灭。皆于
法上建立。若择灭即于一切有漏法上建立。且如一
个心王。与遍行别境。及六大烦恼地法。及加寻伺。此
十八法。相应俱起。后若起圣道。断十八法上大四相
小四相等。此众多法上。皆得一个择灭无为。断馀染
法。然亦又择灭通三世有。若断过去世所有染法白
法。后得不起。不别行者身故。故择灭通过去世。若断
现在世上染污法。令俱不起。得不别行者身故。所以
择灭。通现在世上。若断未来染法上。法前得不起。不
别行者。所以择灭。过去未来世故。择灭遍三世。唯于
有漏上立。不得向无漏道谛上立择灭故。择灭即立
宽。问法狭也。若非择灭。唯于有为法上立非择灭。唯
通未来也。不通过去现在世。如过去法。以起落漏。现
在法以起。其非择与法体。俱落入过去。其非择灭唯
令未来世中未法令不得起。不别行者。即是缘阙所
显。其未来染法。既不得起。即送非择灭。得别行者身
故。非择灭法宽。而世狭也。然大乘非择灭择灭。唯向
无为上。即极难见相貌也。

疏或复大乘乃至亦有何求大者。此第二解云。前师
意说。大乘中。如见道中无间。断分别因故。其馀八难
等果。永不得生。即是非择灭摄也。后师说是非择灭摄。

疏云既尔定知无馀先得所依后无乃至实得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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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馀亦尔者。此文意说。二乘金刚心。断烦恼时。巳得
无馀涅槃。后所依身无时。方显巳前无馀涅槃。后身
智无时。方名得无馀涅槃。由如得不动想受灭无为
等。且如得初禅定时。以离欲界苦忧二受。亦少分得
不动无为。虽少分得不动无为。以初禅中。由有喜乐
受动勇故。至得第二禅时亦照。如何第三禅时。以离
忧受。亦少分得不动无为。为第三禅由有乐受。未名
全自不动无为。故下得三禅定时。皆不建立不动无
为。若得第四禅时。即离苦忧喜乐四受。方名全得不
动无为。动者动勇。即被四受等之所动也。令得第四
禅定。不被四受等动故。名不动也。如离第四禅。得空
处定时。亦少分得想受灭无为。乃至离非想地。方全
得想受灭无为。故二无为巳前少分得。约全得处。方
显巳前所得无为。故言得第四禅定不动无为。想受
准知。无馀涅槃亦尔也。又有不还果有三满。谓得见
事名根满。得不还果故名果满。得灭定故名定满。既
有不还果。依未无定断四禅巳下烦恼。不断巳下变
异受。不得不得不动无为。其人又便别起圣道断二
受。方得不动无为。或用世俗道。伏四禅以下变异受。
而得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亦断。若前师云。若断二
受。若世道伏二受。后退不还等。皆是非择灭摄。若后
师云。若用圣道断二受。即是择灭摄。若用世道伏二
受。后退与不退。皆是非择灭摄。又如无学果。有根满
非定满。谓是不动种性。不得灭定。有定漏非根满。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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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种性。得灭定。故知有阿罗汉。依未至定。断三界烦
恼。得无学果。不断二受。不得二无为。得无学巳后。别
起圣道。断二受。方得二无为。以阿罗汉。依初未至。断
三界染。不断二受。初禅根本定尚不得。何况二无为。
若异生世道伏。或得第四禅定。即决定得不动无为。
以是欣厌观有漏离次下也。然异生虽离第四禅染
时。亦少分得想受灭无为。乃至离无所有处染时。亦
少分得想受灭无为。以为异生不得灭定。不能灭有
顶杝舍受尽故。则不全得灭受想无为。所以于异生
身上。而不建立得想受无为。今约立二无为者。皆约
圣更得也。若少分得。不名为得也。又总问言之。前后
二师说。断无堪任性。皆不得性择灭。若小乘说。断却
善法无取法上所缘缚。令或得不别行者身。即于善
无记等上。亦得择灭。断染法亦得择灭。若大乘不然。
唯约断障。即得择灭。若于善法无记等法上。亦不得
择灭。如成佛时。虽舍却有漏善。及无记法劣无漏等
性。任运自灭。亦不得择灭也。若前师说。十地菩萨。初
地菩萨见道中。断分别烦恼。即得择灭。及成佛时。断
修道烦恼。亦得择灭。若十地中。虽断所知障。不得择
灭。若后师说。十地中断所知障。及初地见道中。及第
十地中金刚心。断烦恼障。即断二障。皆得择灭也。二
受即是所知障故。断二受时。亦得择灭。或由先断或
后永不生此义应思者。此文第二解云。即由金刚心
时。断烦恼劫故。即后有身永不生。若见道中断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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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故。后恶趣身。亦永不生。皆非得择灭。前后师皆同。
即三无为中是择灭摄者。然有二本。

疏云文不同有本言三无为者。即约论文中。第二师
说。后三皆择灭说也。有一本云二无为中是择灭者。
即约第二师不动想受灭。皆是择灭摄。以断鄣得故。
二取疏文皆正。此若约无间道断乃至即对法第二
等文为正者。即是前疏云。对法第二说。有二应断法。
乃至二受灭中。建立不动。及想受灭。然此对法论文
但总说。亦不别分别言断二受。而得择灭。得非择灭等。
然此论中前后二师。即各解对法论文不同。若前师
解对法论中说二受灭者。即约二受。若伏若断。皆得
非择灭。若后师解对法论中断二受者。即得择灭无
为故。后师前师。各说对法论文为正。境及行相乃至
名为微细者。其所缘境。能缘行相。唯有诸佛能知之。
若十地菩萨等。皆不能知。故名微细也。名一切种智
者。即是缘事智。及一切智者。即是缘理智。由此如来
不忘失法者。此即是百四十不共法中。无忘失法也。

疏纯简因无漏者。然十地因中。有漏同地。不名为纯。
若成佛巳。恒起无漏。则有无漏间起故。故名纯也。

疏云自心心所不缘着本质如现馀三智鄣等乃至
亲照本质故者。此第一解云。若大圆镜智。缘他平等
性智等三智。既不能亲缘着三智本质。但变起三智
影像相分。三智影像相分。于圆镜智上现故。名能现
也。若大圆镜智。能亲变起五根。五根身变五尘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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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等即名能生。既五根身及立等。是第八识亲相分
故。第八识亲能缘之。故云亲生本质也。又自土等法
乃至但从此生名为能生者。第二解云。即八识所变
自五根身中等法。五根身中等法。总是亲相分境。即
第八识亲能缘之。故身土等。即于第八识上现故。名
能现也。若第八识。不能亲现著前立智前立智。但从
第八识中种子生故。名为能生也。能生者。前七转识
现行。皆从第八识中种子。故名能生。此解为胜。一切
方能现者。方能现故。一切处能现者。于此一一处中。
即遍一切处中。即遍一切处。皆能现也。

疏云又自第八识上别种所生乃至名能现别种生
故者。此第三解云。第八识上。从别种所生自色心等
法。即于自身中。所有无漏色法等法。皆从第八识中。
别种子生故。名能生也。若第八识大圆镜智。示现智
他众生五趣身时。缘他有漏有情。及五趣等。于智上
现。名为能现。于佛身中。无有别种子。能生他有漏五
趣身故。故佛所现五趣身。即名独影。唯从见相分。即
从自假种别生故。亦名别变。故云无别种生也。若言
佛有别种子。生他有漏五趣者。便成大过。以无漏不
生有漏故。若缘无漏等所起相分。即从实种生故。如
前第二卷巳说。若凡夫缘无漏所起相分相分。皆从
佛种别生。即是分别变。是独影唯从见也。和尚解云。
能现者。谓第八识大圆镜智。能变起根身等相分。相
分于见分上现。即见分能现相分。自證分能现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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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能现。

疏云平等性智者真如理智乃至今我无故自他平
等性者。疏中有二解。一云。真如理通与一切法为性。
即真如名平等性也。智缘此真如平等性故。故此智
名平等性智。即是真如。若和尚又文外解云。即约此
智中。有悲智二法。于悬亲中。而行平故。即此智虽缘
馀事时。此智名平等性智。此平等性。唯别属能缘智
也。第二缘之第七识者。在因中有我见故。即有自他
差别。不名平等。今在佛果。我见既无。自他平等故。名
平等性智。今后解为胜。

由缘无住涅槃故乃至非智是所立名为建立者。缘
者藉也。由藉有法空理无住涅槃故。此第七识。恒共
悲智相应。即悲智名所立。涅槃名能立也。问何意论
文中。即说第七识。能建立无住涅槃耶。答据实而言。
十地位中。即本由第六识能建立。得无住涅槃。第七
识无。不能建得无住涅槃。即由因中。第六识妙观察
智。引平等智。平等智至果上殊胜。方名能建立无住
涅槃。由如俗间。由父母故。方生得一儿。儿由父母。方
得有漏也。即父母是本。儿子是末。即本由父母养。此
儿报业熟。能渐渐长养令儿长。于儿得长大学业成
熟者。皆由于父母也。先时父母家业不贫不富中间
也。后儿得长大巳。家业学问。即胜于父母千倍万倍。
即众人皆识。此儿得名望。父母不得名望也。今此亦
尔。妙观察智此空时。即引起平等性。若起初禅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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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观察。即引起初禅平等智。乃至引起有顶亦然。如
是渐由妙观智父母。经因中二大僧祇劫。养平等智
儿。学业等令其殊胜。至第八地巳去。即平等智。得十
地平等。如是渐渐长大。至佛果中。其平等智功能。即
胜妙观千倍万倍。其佛平等智。即能为十地菩萨。现
他受用身。及现他受用土。亦能建立无住涅槃。得十
平等。其妙观察智至果位。唯能说法无为。多力能多
力能。由如儿长大。至胜父母千倍也。亦如老鸱鸡巢
中出鸟子。是此中大意也。若得成佛。方起成事智。最
是陈远。岂养儿。

疏或由此智所显者如无住处。解云。第二解云。由悲
利他行。不住涅槃。由智自利行。不住生死。由有悲智
故。方能證法空真如。即由悲智。能扶坚建立得真如。
悲智名能建立。真如所立也。佛地论云乃至名为令
味。味者。即能證智名一味。不约所證理名一味。即由
平等智。常證无住涅槃。处不改张。约易名一味也。神
用莫方者。莫者无也。方者他也。意说。馀世间法。不能
化于此法。即神用无此摄之。为妙总持定门。门者即
是众多义。即定及总持等。一一皆有众多门义。门非
是游履名门。然二乘人妙观智。亦少分能观自共相。
后得智亦能然少分说法也。

疏云入出诸禅者。唯妙观察智。能入正法禅。游诸等
至也。

疏一观自共相妙理名妙观察乃至作用差别。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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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应云。一观自共相妙理。名妙相察观智。二起总持
业。妙观察智。三现无边作用差别。谓现通等名妙观
察智。于理为胜。

疏所作之成成所作即智者。所作者。谓起化身神通
利乐有情。是所作也。成者成立成办。即由此智。于所
作神通等。而得成办。问所作既是神通所作。有情等
其神能作。应言所依之智。如何所作即智。思之。

疏不能作根心乃至似意业缚者。不约化作变五根。
及心王并心所及业果。今言化心心所。即是相分。于
心意也。如下当辨。

疏云诸馀功德智差别故者。即馀功德。是智助伴也。

论云此转有漏乃至而得此四智者。此论文。即释庄
严中转识得智之文。疏文说回观智转五识等。此中
唯约第六识得者。然庄严论。即是旧辨译名回观智。
新经论中。名妙观察智。差云妙观察智。转五识得者。
即不正义。如下当有。

疏转强得强者。因中识能果上智强。即转因中强。得
果上强智。故名转识得智也。

疏云如前所转舍中净然言异熟识种现俱时舍故
者。此中第一师义。即是前所弃中第一师也。金刚心
既舍异熟识种子。其异熟识现行。亦在金刚心。与种
同时舍也。

疏对法第十解金刚喻定无间灭尽等生者。然前念
金刚心无间道灭巳。后念尽智方生。如即是正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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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金刚心与尽智俱时智也。然金刚无间道。及后
念解脱道。皆是妙观察智。妙观察智俱时亦能引起
平等性智。至解脱道。即别起镜智。当尔之时。亦未引
起成别起巳后后念中。方引起成事智。若至金刚心
时。亦不起有漏五识也。然解脱道。即是尽理体也。然
大乘中。金刚无间道。断二障尽巳。至解脱道烦恼
更无馀。故解脱道。即名尽智。烦恼更不生故。其妙观
智至解脱道。亦名无生智。即一个智体。义说为尽智
无生智。又馀二智亦得名尽智。又若尽智身中名尽
智者。即四智总名尽智。若能能缘者真如。故名尽智
者。即馀成所作智。馀三智名尽智也。若小乘萨婆多
说。尽智无生智体各别也。若钝根阿罗汉。唯得尽智。
不得无生智。若利根阿罗汉。亦得尽智无生智也。即
是先起尽智。智者一切苦我巳知。一切集我巳断。一
切灭我巳證。一切道我巳修。次后即起无生智。无生
智者。谓一切苦我巳知。不复更知。一切集我断不复
更断。一切灭我巳證不复更證。一切道巳修不复更
修也。

疏云前师解对法尽智生时文云乃至如异念言俱
有等。解云。前师解对法云。彼文即约无间道时。巳生
尽智。尽智仍未圆满。至解脱道。方尽智圆满。故言无
间道与尽智同时生。彼文不言无间道时仍尽智等
未起。言无间道。即无间道时。即尽智生。名无间也。又
如异念前念当同名俱时。何况俱时而不得名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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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法师禅云。如馀处名无间道者。即道生时。不被此
品烦恼而成漏间。名无间也。若旧经中。名无间道。即
取此道生时。不时此品烦恼而成满碍。名无间也。故
知前师非也。

疏云真见道中此智即起第六引生。解云。初入见道
中无间道时。妙观察智。平等性智。同时而起。由第六
识引起平等性智。二障顿依乃至起必同时者。此文
即约顿悟菩萨。入见道时。顿断二障。其平等妙观。必
同时起。若渐次断乃至唯法见道者。即说渐悟菩萨。
在二乘位。既得妙观智。后回心修行。得入菩萨法空
观见道。方得起平等性智。即是起生空智。断分别烦
恼障。即念起妙观智。若后起法空观。断所知障。即后
念平等性智。即断二障。既有前后。其二智亦有前后
也。

疏法空地后尽未来故乃至不同因位一切皆同者。
若法空地后得成佛巳。其无垢识。决定恒与一说俱。
谓第七识平等性智也。成佛巳后。其平等性智。自力
既胜。即任运自起平等性智。亦不藉他第六识。方起
平等性智也。若第六识。或入生空时。或入法空时。其
第七识。恒常入法空。更不入生空也。设第六识。入生
空时。第七识恒是法空也。故不同因位。若在因中。若
第六识起我执。第七亦起我执。若第六起生空。引第
七识。即起法执。若第六起妙观智。入法空时。引第七
起平等智。即入法空。若第六识。依初未至定中。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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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智。引平等性智。亦是初未至定也。若六入初禅无
漏妙观察智。引平等性智。亦是初禅。乃至第六识依
非想地。入灭尽定。引平等智。亦是非想地也。因中第
七识。不得自在。一切时由他第六识引起也。故因中
第七。与第六一切皆同也。亦不同地者。若成佛巳后。
其平等性智。与第八识。恒在第四禅。同一地也。若第
六识。或又四禅八定。乃至入八九次第定。故言不同
地。若异生位中。第七八识。亦同一地系。若十地之中。
第七识第八识。或同地或异地。如身在初禅地。初禅
平等性智。即七八同地。若身在初禅。或起非想地平
等性智。即是不同地。馀者准知。

论云此后展转至无学性乃至解行地尽者。意说。若
二乘定性不定性。皆从初果。至二乘无学所巳来。亦
得起生空妙观察智也。即此不定性二乘。有学无学。
回心巳去。至地前解行地疑巳来。皆得起三乘生空
妙观察智。

疏渐悟菩萨入者至解行地终者。二乘人得四果巳。
回心向大。地前一大阿僧祗劫满。胜解终地巳来。皆
得起二乘人生空妙观察智。不得菩萨空妙观察智
也。入初地方得。

疏云顿悟者至无学位。解云。疏文中。意说。顿悟菩萨
得入初地巳。至成佛位巳来。皆得起菩萨生空妙观
察智。然疏文说顿悟菩萨至无学位者错也。准论文
中应言。若二乘定性不定性。问十地菩萨亦入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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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但言入生空。答论文既不许法空。故知十地位
中。若入法空也。必带生空故。入生空时亦有法空也。
故言入法空观。亦观亦显有法空。

疏云加行心乃至亦违其意者。意说。由前加行。拟作
细法空观法。入法空观巳。即远第七识中。法执不行。
得起平等智。

疏有唯生观乃至或二俱者。此文意说。成佛巳去。唯
第六识。起生空妙观智。生空妙观智。或观理非事。或
观事非理。或二种俱观皆得也。其第六识中。亦得起
法空观。若大圆镜智。平等性智。此二智中唯有法空
智。必无生空智故。在因中位。若第六识起生空智。唯
伏第七识。或执不行。亦不能引起第七中起生空智。
若第六识起法空智。方引起第七平等智。佛果上第
七识第八识中。唯起法空智也。若佛果位五识中。虽
有二说。有说得起生空后得智。由意识引起故。有说。
唯法空智。由解脱道后。第六法空智引生故。引此第
二解。虽言初地即亦得起乃至不解外事起粗或者。
问若见道中。不得起五识者。如何前初菩萨。于见道
中一刹那中。而顿得十百见百世界等。

论云有义成佛身方得初地者。若金刚无间道时。即
平等妙观二智同时而起。至解脱道时。妙观察智。即
引起圆镜智。次巳后后得智中。引起成所作智也。问
如何名根本智。答此正体智。能生他后得中智故。说
此正体智。能生他后得智故。说此正体智。名根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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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名后得智。答若五地先起根本智。后方引生
后得智。又先由證真。后方达俗。故名后得。即如了俗
由證真故。说名后得。

疏地前种增入地二智者。地前由闻熏习。亦无漏种
增长。入地即生无漏现行。故入地种现二增长。

疏地前用增长入地体增乃至唯护法师。解云。若地
前由有漏多闻熏习。令无漏种功用增长。入地巳去。
无漏现行处。熏成无漏种子。则是无漏种子体亦增
也。然此疏文中。既双取新熏本有种子。即唯是护法
师义。亦不是前二师。唯立本有师义。唯立新熏师义。
然此疏文。且总相说地前种增也。若委细说者。若地
前由闻熏习故。唯熏发妙观平等二智。本有种增长。
亦名用增也。以为入见道巳。即生妙观平等二智现
行故。所以地前熏此二智种增。若地前亦不能熏大
圆镜成所作二智种增。以正义中。入见道巳。十地之
中。不得起大圆镜成事二智现行故。若入地巳去。得
生平等妙观二智现行。二智现行复能熏种。故入地
二增。亦是种体增也。若在十地之中。唯熏发大圆镜
成所作二智。本有种子增故。故此二智。在十地中。即
名种增长。亦名用增。生当果功用说。不新熏成二智
种故。即无体增也。若成佛巳上。生此二智现行。唯有
现行故。即有现增。以不新熏成种故。即无体增。不尔
更应种增长故。即无种增用增也。乃至闻成佛巳前。
平等妙观亦然。故大圆镜成所作。唯有本有种。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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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熏种也。

论云行相所缘不可知故。解云。此第一师。即引前初
能变中不可知门以解之。若第八识。唯缘真如。即行
相所缘。名不可知。若第八识缘俗智。行相所缘。有可
知耶。

论云馀一分二准此应知者。其馀妙观平等。其体是
一。而分根本后得智用。皆准大圆镜智应知。

疏行相所缘也。解云。行相者是分。所缘者谓镜也。

疏或似后得乃至真观后生。第一解云。然佛地论说。
若馀三智。即由有根本。引起后得。即有本后二智各
别。若此成事智。既无根本引。如何成事智中。有后得
智。今者解云。其果上成事智。即以因中平等妙观后
得智。若因中十地菩萨。妙观平等后得智。不證真故。
故今此佛果上。成事智上。别用于以因因。中平等妙
观后得智不證者故。即以后得智故。佛果上成所作
智名后得皆。其体不是后得。第二解云。或佛果上成
事智。如他因中平等妙观后得智。唯依俗故。今此果
上成事智唯缘俗。所以果上成事智名后得。

疏因有二类种果唯一类种乃至未获述之者。解云。
十地因中根本智种。后得智若别种。若成佛有一类
种。而有二用也。若生二用。二用即迷现行忘也。然此
中应分别。且如从初地至五地巳来。即根本后得二
智各别种生。不可说一种子而生二现也。若从五地
巳上乃至佛果中巳来。即根本后得智而同一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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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种而生二用。或多个种同生现行。现行能有
二用。双缘真俗。独五地巳上。能了真俗二智。行相互
为会令相应。所以根本后得智。同一个种。由如大乘
中说。五受用别种生。其事云何。若欲界中在在五色
者。名苦名乐。在意地者。名喜名忧等。故欲界中五受。
各别种生。不得同种生也。若初二近分有喜有舍。亦
各别种。若第三禅中近分。根本中智乐。亦各别种生。
若第四禅巳上舍。各别种生。此等即同五地巳前本
后智各别种。唯初二根本地中。喜乐同种生。即一个
现行受。而有二用。能悦心故。即名为喜。能悦身故。即
名为乐。又动勇故。即名为喜。安静故即名为乐。故初
二根本地乃至利乐有情者。此师意说。第八识是前
七识之根本。故云第八能现自受用身。若第七识。是
前六识之依。故云能现他受用身。若成事智是末故。
现变化事耶。

疏诸智相见分别门如前等九卷解讫者。应是第八
卷中解。不是第九卷中解也。

疏有无漏门如随识中辨。解云。若解善无漏门。如随
前三能变中解也。

疏假实分别门者。此文意说。明诸心所几实等。如前
应知。

疏总有四种乃至故不说之者。虽转依义总有四种。
既前颂文云。舍二粗重故须得转依。须得转依即是
所證得。佛果上所生得。所显得故。今此中唯取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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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果。菩提涅槃。所生所显也。不取馀三转依。其馀三
中。虽有迷悟依。真如即十地菩萨所得十真如。即是
迷悟依中摄。若至十地中。真如即名悟依。若真如在
生死中。即名迷依。故此十真如迷悟依。即是因中位。
即能證得中摄。及前能断道。皆是因能断道故。十地
修行故。即断十鄣。而證十真如。故十真如十鄣。皆是
能修道之作具也。故真如迷悟依。能断道断十鄣十
行等。皆是因中能證得中摄。非是果上所證中摄。所
以此中皆不取也。

论云前修习位乃至究竟位相者。解云。意说。十地行
等。即名能證得。皆是因位摄故。前十地中行因所得
转依。谓佛果上菩提涅槃等。此佛果上涅槃。即是此
中究竟位体相。

疏此即离彼相应缚义者。若染心心所。即有相应缚。
然菩提涅槃。既是无漏故。离彼相应缚也。

疏非漏根增离二缚义者。谓离相应所缘缚也。

疏初性唯染者。即是相应缚。唯是染心心所也。

疏彼通一切有漏者。后所缘缚。即是有漏性善无取
法。若烦恼缘有漏善无记时。即烦恼毒气。入善无记
法中。令善无记法而成漏性。善无记时。即烦恼漏生。
由如以眼者。自答其眼根烦恼。有漏善无记法。亦复
如是。若烦恼缘无漏法。无漏法即损缘烦恼。由如以
眼观日。却损其眼根。烦恼缘他无漏法。亦复如是。

疏有第七所知障俱者。此中意。据实所言。唯第七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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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我执烦恼名漏。其所知不名为漏。今者约所知障。
与他漏法。为所依故。所知障亦得名漏。故前文云。又
所障为有漏依也。圆简二乘者。即简二乘无学。二乘
无学唯得生空智。同前三涅槃。不得法空智。及无住
处涅槃。及馀功德故。二乘无学。不名为圆。

疏长续尚字意乃为远者。此中应言。此菩提涅槃。即
是无漏界。此菩提涅槃。即是无漏界。此菩提涅槃。即
是不思议。此涅槃即是善。此菩提涅槃即是常。乃至
安乐解脱身等亦然。即此流至于下也。

疏无为功德所藏有为功德菩提所含者。若言涅槃
时。即含藏一切无为功德。即涅槃名能含。无为是所
含。此言含者。即约举时。摄得一切无为功德。即涅槃
名能含。无为所含。此言含者。即约举涅槃名时。摄得
一切无为功德名含。非如第八识能含藏诸种子名
含也。若言菩提时。即含一切有为功德。即菩提名能
含。馀有为功德名所含。此举菩提时。即一切有为功
德。皆名菩提。即如五种般若等。亦摄一切法故。亦非
如第八能含种。或是因义或为所缘乃至或为缘生
作他利乐事者。此疏文。即解论中或为因义能生第
五乘等论文也。然此中言佛果上菩提涅槃。涅槃为
因能生五乘者。非是将他佛果上菩提涅槃。为名言
种子。一分种子。即亲能生他菩提乘。一分种子。即生
他声闻乘等五乘善根。而为因缘。亦无是事。今者便
说佛为因。能生五乘者。即或约所缘。即佛果上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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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为缘境。即五乘起善心。缘佛果菩提。而欣乐故。
即生得他五乘道。或为增上缘者。即由佛果上菩提
涅槃故。即令五乘众生长善灭恶。广转传说者。或由
佛菩提根本智。亲證真如涅槃故。即生后得智。后得
智即生大悲。大悲能现佛身。说十二分教。令诸五乘
有情闻此教巳。即长善灭恶。故名展传说也。具此等
缘。方生五乘众生。生长善灭恶。得世出世利乐事故。
故名能生五乘也。

疏约于此位依于相体者。此第一解云。然彼胜鬘经。
及无上依经。所覆不得显故。即名在经。名如来藏。此
中即约佛果上二果。体能摄藏。谓菩提体相。能摄有
为功德。谓涅槃体相。能摄无为功德。或彼约有障无
鄣乃至故不同者。此第二解云。彼经说在缠名如来
藏者。即约有二鄣故。故名在缠名如来藏也。由无障
故。即出缠故。即名法身也。此中即约本末说。谓涅槃
为本。即能摄无为功德。由菩提为本。即摄得馀末有
为功德。

疏此馀大众部。解云。若大乘部说。一切如来。无有漏
法。

疏佛智通等者。智为四智。通谓六通也。

疏云时诃身语现起入灭现有背痛似苦集谛者。若
时诃调达时。而上亦努眼现嗔色。即是身业。上业中
出恶言云痴人。即是语业。此时诃即是似集谛。若王
宫生。即是现起也。若双树灭入涅槃。即是入灭。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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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痛等皆名似苦谛也。

论云集论等说乃至五外界者。此中问意。此中既说
佛身皆是无漏。彼集论即说。十五界唯有漏。既十五
界唯有有漏。如来是无漏。即佛果佛无漏法。即如来
无五根五境五外界等。

疏云十有色处法处少分者。十有色处者。即是五根
五尘。法处少分者。谓法处有命根同分等。皆是有漏
也。

疏非蕴处界有情所摄者。此第一师说。如来虽有十
八界。以绝名言故。即佛十八界。亦非是十八界系摄
等。

疏如来根境皆以意识妙定为先身乃至以相粗故
可受用故者。此第二师说。如来十八界中。唯有三界。
谓有意界法界意识界。佛无五根五尘五识等十五
界也。即诸如来五根五境。皆是法界中摄等。即不是
十五界摄。即如来由第六识入定。定力为先。变五根
五尘。其第八识。亦随他第六识。后变起五根尘等。五
根尘等虽是第八识变。然由第六识中定力。为先变
故。此第八所变五根五尘。皆是法界中摄。除佛巳外。
自馀菩萨。及异生等五识。即依此佛所变身上似扶
尘。及外五尘上。托为本质。菩萨异生等。又重变起五
尘影像相分。然佛所变五尘即细。既是定果色。即是
法界不摄。唯是外五境摄。又如佛由定力所变五根。
亦是五根。五根无发识用。由如无色界诸天变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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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色。泪下如雨。亦无五根。虽是五尘法界中摄。佛所
变五根。既是定果色。明知不是五根。如来无所依五
根。所缘五境。五识不得生色。识亦非有故。佛无十五
界也。虽定果色。似其五根五识。实非根也。若馀菩萨
异生等。所变起相分等。即是粗外尘摄。又馀菩萨等
五识所变起五尘相分。以相粗故。亦非是佛五尘摄。
然馀菩萨所变五尘。即是菩萨五尘。可受用之。然菩
萨等。不变起佛六根相分。又若由第六识中定果。变
起五尘等。即是外五尘类故。又是无情故。故定果所
变五尘。即是法界中摄。若执第六定果力。引起天眼
耳根。天眼耳根既是有情摄。天眼耳根即是内六处
摄。不是法界摄。又第六缘十八界。即是十八界摄。不
言是第六识缘故。即是法界摄。又五尘三识缘。谓五
识第六识八识。此之三识。皆能缘五尘。若五根二识
缘。谓第八识及第六识。此二识皆能缘五根。若第八
识为意根。亦有二识缘。谓第七第六。能缘第八识也。
若五识唯有一识缘。谓第六识能缘五识。又加自證
分。即有二识缘。谓五识自證分。各各缘五识见分也。
若法处所摄色有五种。若两个同种同色根。影光明
闇。为所碍色。即是极迥色。极略可知。遍计所起色中
有二释。一云。若大乘经部师说。镜中无面像。水中无
自。由镜面净故。遂令眼识返见自面等。若执镜中实
有面。水中实有自者。即是遍计所起色。若萨婆多宗
说。镜中实有面。水中实有自等。巳上即是实义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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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若第八识所变五根五尘。即是实也。若第六识变
五根五尘等。即是遍计所起色。此第二解。即是傍义
非正也。

疏及十八不共法经者。经中明十八不共法。即名十
八不共法也。非别有经。名名之为十八不共法。

疏前后刹那别异起故然行迅速。解云。或前念起观
智说法。后念起成所事智。而起变化身。或前念起成
所事智现化身。后念起妙观智说法。然前后二智。起
迅速故。然以并起二智也。

疏此平等智既能变起受用变化二身即为根境而
依之或乃至名平等智。此师意说。平等性智。既能变
化他受用身。及变化身。他受用身及变化身上。变起
五五根及前五境。此识皆依他受用身上五根。缘色
等五尘。化地上菩萨。即名平等性智。此平等智。若依
化身上五根。缘五色境。化地前异生等。此智则名成
所化智。据实言。唯是一个平等。有二种作用。则名平
等智成事智也。此师。由如一意识菩萨。意识虽是一
意识。若依所缘色。即名眼识等也。

论云如转生死者。问如何言有漏法。生者即是生起
现行。死者是灭相。若尔佛身中有法。既有生灭。应亦
有生死。

疏论此缘粗事乃至成事智转五识得者。此师意说。
若平等智品。缘粗事境时。即说此能缘粗事境平等
智。名为成事智也。故说成事智。转五识得。据成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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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他平等智上作用也。即是第二师缘佛唯三界
实馀十五界者。此师意说。佛唯有意界。意识界。法界。
馀十五界。皆名虚。谓五根五境。即是法界摄。若佛五
识。非是五识界摄也。

论云谓馀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后三通无漏者。谓馀
者。谓馀二乘。及十地菩萨。唯成十五界是有漏。后三
通无漏摄。谓馀成就等出粗识境者。即论文言。谓馀
十八界中后三界。馀十五界是。馀十五界是漏者。即
是出二乘十地菩萨十五界有漏。粗无之境体佛成
熟者等显知一切也者。后论文中意说。佛成熟十八
界。即是无漏。即显前论文云。非说一切。即约佛十八
界皆无漏。伹言佛即显菩萨及至识是识用者。意识
论中。但言约所成十八界。皆是无漏。即返显菩萨二
乘所成十五界皆通有漏。十五界皆通有漏故。即是
粗恶之境体。菩萨二乘。准知此有漏十五界。故知能
知能知十五界唯有漏者。即显我智之境。若如来十
五界唯无漏。诸根相续。一一无边。唯佛胜智。方能知
之。若馀十地菩萨二乘等。无不知也。又解粗浅者。粗
者即是所知十五界境体。浅者即是能知有漏十五
界之我也。

疏非说有情十五界等皆唯有漏者。今准此疏文。佛
亦名有情。佛是有情。十八界即唯无漏。

疏说如来妙色身者。此两行颂。即彰如来三身功德。
若如来妙色等四句。即彰如来化身功德。如来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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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智慧亦复然。即彰佛自受用功德。如来色无尽者。
即是转无常色获常色也。智慧亦复然者。即是转无
常受想行识四蕴。而获常受想行识四蕴。一切法常
住者。即彰法身功德也。

疏云智之与境皆具此二义者。智者谓四智菩提。境
者谓清净法界也。

疏云智微妙性相甚深者。智者谓四智。性者是清净
法界真如性也。

论云又善白法性故者。问何故此即说无漏法为白
法。乃馀黑白四种业中。即说无漏是非黑非白摄。合
具四义。四义者。能论文。一此又是善白法性故。二清
净界乃至极巧便故。三二种皆有顺益相故。四违不
善故。又云若违四不善合具四义。四义者。一自性故。
二远离生灭极安隐故。三妙用无方极巧便故。四顺
益相故。违四不善者。一不善之法。是恶法性故。二不
善之法。有生灭不安稳故。三不善之法。不巧便故。四
不善之法。违此四不善故。无漏名善也。

论云论处等八唯无记如来岂无五根三境。解云。此
文意说。此之四句。收他外难。谓有外难曰。既说如来
四智皆是善者。何故对法论说。十二处中。五根三境
是无记性。如来既无五根三境。问既说四智心心所
法是善。何故将五色根等。以难心法。答前论云。四智
品极摄一切有为功德。其五根三境。亦在四智心品
中摄。故说四智是善。即将五根等是无记以难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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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说四智是无漏界外人。即将十五界是有漏以难
之。今既说四智是善外人。即将五根等无记以难之。

论云此中三释广说如前者。此中答慧如前。答有漏
中。论文还应云。有义。如来功德身上土。甚深微妙。乃
至绝诸戏论。非蕴处界法门所摄。第二有义。如来五
根五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摄。乃至论说五识性散乱
等。第三有义。如来功德身上。如应摄在蕴处界中。后
三皆通善无记等。集论等说五根三境是无记者。彼
依二乘粗浅境既。非说一切。谓馀成就十二处。是无
记也。

论云一切如来身土等法皆灭道摄者。问如何身土
是有为即灭谛摄。答如愚意者。若佛法身及法性土。
是无为故。即是灭谛摄。若自受用身。及他受用身。变
化身。及自受用土。地受用土。变化土。皆是有为故。是
道谛摄。

疏次正解真如来五法者。谓清净法界。四智菩提。解
真如未五法者。谓清净法界。四智菩提。名之为五也。

疏然此二解并前四解。云一是灭谛摄。亦是善。二道
谛摄故是善也。故云有二解。此二解并前四令六解
者。如愚意者。一云。说佛身土灭道摄。二云说佛身土
非苦集故。并前四解即有六解。无断常者是根身乃
至是他身相属续常义者。然此文中且总相说。应言
若自受用身。即是不断者。即约成佛巳去。始终相续
不断绝也。若他用变化时时化缘将毕。即有愿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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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馀处还起身也。名为相续也。

疏庄严论说三种常如常施食乃至断别不尽相续
常义者。谓法身名凝然常。彼身不断常。化身相续常。
虽说报化二身是常。还有生灭。如言此人有施食。此
人举时等。即有施食。掖中即不施食。又如言此人家
势富贵常受快乐。然此人亦有不受快乐时。今言报
化是常者。非如法身常住不灭。报化身等还有生灭
也。问何故如来报化二身。得常有耶。答由如来昔在
因中。有法空智。断不所知障證法空理穷尽故。故成
佛巳即自受用不断常尽未来际故。声闻人。唯断烦
恼障。同假择灭无为法空智故。又不證法空理。即證
理不穷尽故。声闻人不得自受用身。即灰身灭智。又
如由昔日中有悲愿。誓度一切有情利乐他故。后成
佛时。即得他用。及变化身。亦无尽也。若声闻人。无悲
愿故。不拟利他故。声闻人。不得受用及变化身也。理
实断所知障。證法空理。正得自受用身。傍亦得他受
用身变化身。若悲愿正得他受用。及变化身。傍亦得
自受用身。由如所知障。正障菩提。兼障涅槃。说烦恼
鄣。正障涅槃。兼亦能障菩提。此断所知障。及悲愿等
亦尔也。

疏若初唯生得不灭者便违佛说乃至违比量故者。
此文即是破当常现常也。然智者法师。执有常当者。
说一切众生。若未得成佛。即色心是无常。若三大劫
修因。当来得成佛巳。众生若未得成佛。即色心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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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若三大劫修因。当来得成佛巳。佛色心即常住不
生灭。由如真如是凝然常也。现常者。智法师说。一切
众生身中。常有佛子。无生无灭。此佛子故。鼻眼耳一
切皆是。由如母胎中有娠儿。由母数数吃食津闰。今
此娠儿。渐渐长大。后即出胎。众生身中佛子亦尔。由
三大劫多闻令熏习。此身中佛子。渐渐长大。后时即
得成佛。今破云。生者皆灭。一向记故。又作量云。佛色
心等定有生灭。因云从因生故。由如凡夫。或应返显
凡夫色心应不生灭。从因生故。由如来也。

论云清净法界众相寂静故名安乐者者。此真如虽
十相。名众相永静乐者也。

论云四智心品永离恼害故名安乐者。此四智名安
乐者。即是五乐中觉法乐。

论云此二自性皆无忧根者。然真及四智。俱名为乐
者。即是五乐中。无根寂乐也。非如有漏善逼身亦受
生相。身亦受生相者。即是业系也。即由有漏福非福
不动善业故。灭三界中。令有情受生死身。安谓安足
者。诸经论中。即无别安体。二乘解脱身者。言解脱者。
即是依生空真如上所得假择灭。言身者。即是生空
真智名身故。彼名真如。是二乘解脱身乃至是五分
法身中解脱知见者。意说。二乘所得生空真如。生空
真如即是二乘解脱身故。二乘真如为解脱身。非是
五分法身。五分法身即是解脱数。此二乘解脱身。即
佛生空真如无为。名解脱身也。若二乘菩提。即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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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法身中解脱知见。解脱知见即是尽智无。然此五
分法身。唯是无漏法。不通有漏法。一戒香者。即取道
共戒也。二定香。即取八地中无漏定。三慧香者。即无
漏慧能缘有为。四解脱香者。即与无漏慧同时无漏
胜解数。能卞四谛理。苦我巳知。不复更知等。五解脱
知见香者。即是无漏慧能缘无为也。然此五分法身。
少分亦通前三果人也。若二乘无学身中。慧香解脱
知见香。即是尽智无生智也。能缘有为无为无为等。
若前三果人。有解脱知见香及慧香。即但取无为漏
慧。以为缘有为等。名慧香解脱知见香也。又云。戒者
谓道共戒。定者谓无谓非取第于定。慧者缘有为名
慧香。缘无为名解脱。现知见香。或无学名见慧解脱
者。即是与尽智无生智。俱时胜解脱数。解脱知见者。
即尽智无生智。若佛身中尽智者。烦恼无馀故名尽
智。烦恼更不生。名无生智。不初自求。以缘尽无生智。
以如来乐利他有情不息若二乘人。即约息求。以解
尽无生智。一切苦我巳知等。即名尽智。一切苦我巳
知不复更知等。名无生智也。

疏彼菩提果是五分法身中知见者。解云。二乘所得
菩提。即是五分法中。解脱知见。尽无生智是也。体生
义者。意说。三身皆有体。

疏依止义。解云。若如所有性为门。即将理摄事。即无
为摄有为。或四谛亦得一切法尽。何法不是四谛。或
二空亦摄得一切法尽。何法不是二空故。或三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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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亦摄得一切法尽。何法不是三解脱门。故经云。一
切法亦如也。众圣贤亦如也。若十八界中摄四谛。四
谛即名为事。若安立中摄四谛。四谛即唯是理故。如
所有性。即将理摄事。即有为依无为。若尽所有性。即
十八界十二处中。亦摄得一切有为无为法尽也。故
约尽所有性中。即是无为依有为也。依止义者。若法
身即与报化二身为依止。若自受用身。即有为法。更
互相依止。若他受用变化身亦然。众德众集义者。若
法身故。是所聚集处。即法身亦名聚也。若起化身。亦
有多法聚集也。故通三身若总若别者。如愚意者。若
总者。即三身总名法身。以体依穷义故名别者。唯清
净法界。得名为身。若自受用他受用变化。不得法身。
复有胜义别立三身者。即依前法身中。约胜义以分
三身。言依胜义者。即知论文云。自性身具足真常功
德等。若自受用身。即具诸如来。乃至广大法平等。乃
至他受用变化身亦准知。寻思路绝者。非是不定中
寻思。但约三界虚妄以以所。名为寻思也。

疏无十相者。谓无五尘相。男女相。生异灭相也。

疏积集有碍之体者。解云。佛自受用色身。亦名变碍
义是色义。虽十方一切佛自受用身。更互相遍。仍名
十八界摄。受碍以解之。如世间灯光是色法。更互尚
不相鄣碍。何况如来。而相障碍也。

疏第二五法摄三身门者。即将清净法界四智菩提。
此之五法。巳摄三身也。有义初二摄自性身。乃至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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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二身皆有实智者。如愚意者。此初师。又云为二。初
别解三身。后引證立理。就初中分三。初摄自性身。谓
从有义初二。至而證得故文是也。第二摄受用身。谓
从中二智品。至得受用身故是也。第二摄化身。谓从
后一智品。至难思化故是也。

疏第二师自性又有四一据举二引證三解违四立
理者。如愚意者。一据举者。谓从有义初一摄自性文
是。二引證者。谓从说自性身。至非色心故更是。就引
證中更分为四。一引庄严论。

疏庄严论说三种常。解云。谓凝然常。不断常。相续常。

疏佛地论云如馀论说竟不出是何论。解云。庄严论
中亦说也。然须勘折者。然庄严论。即无抄者。此中意
即勘复论文中义。具安此间唯识疏抄中著也。

论云有义初二摄自性身乃至故知三身皆有实智
者。然准论文中。此不正义师。即不立有自受用身。亦
不说用何智而成自受用。此师但说镜智实成法身。
平等智实成他受用身。若成事智实成佛身。观察智
唯说法也。若后正义师中。方立有受用身。用四智实
成自受用身。

疏云说法断疑者。菩萨既入见道巳。断二鄣中疑。今
者十地中断疑者。即断十地菩萨。于事不解之心名
疑也。

论云又智殊胜具备三身。解云。然摄论有十殊胜。谓
所知依所知因果差别智殊胜等。即说智殊胜中。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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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三身耶。二引取佛地论。及深密经。三引世亲菩萨
金刚论。四引佛地及对法摄大乘论。三解违者。谓从
然说转去藏识者。至彼实性故文是。四立理者。谓从
自性法身。至色心等物文是。

疏初据智摄者。如愚意者。谓从四智品中真实功德。
至种种身相。摄变化身文是。即据四智以摄三身。自
受用中有三。一别證。二解违。三说。如愚意者。一引證
者。谓从圆实镜智。至转诸转识得受用故文是。于中
有二。初引庄严论。二引摄论。二解违者。谓从虽转藏。
至云何身摄受是。三说相者。谓从又受用身摄初不
共。至下文有色心皆受用摄文是。

疏以为證得妙理者。意说。由平等智證得平等性故。
所以此智得自他平等。能化十地菩萨也。

疏据实二身亦四智俱现乃至相似后智用者。然此
四智。唯成自受用身。然第八识能变起实五尘。五尘
皆有实用。若馀三智皆能变似五根五尘。五根五尘
皆无实用。又此四智。皆能现他受用身。此四智俱能
现化身四智能说法。且如平等性智。系馀三智。馀三
智及平等智。即现化受用身。又由成所智。由生因中。
利他无漏成熟。即成所作智。系馀三智。馀三智及成
所作智。皆能现化身也。故知。四智皆能现他受用变
化二身。若大圆镜智。不能现他受用变化身者。岂可
镜智不能亲缘他用变化他身故。其镜智不能现二
身故。今但约相中他用身。似后平等智作用。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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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即似后成事智作用。即前例四智中镜智居先。馀
三智在后。故说平等成事。皆名后智。解化身等中有
三。初出理。次解违。后说相者。如愚意者。初出理也。谓
说又他受用事实智为体文即是。解违者。谓从虽说
化身。至发此二智自受用文是。于中有二。初合摄论。
后全摄论文。须说相者。谓从然变化身。至故别说有
文是。

疏但明二智现二身体非二身也者。但说平等成事
二智。能现他受用变化身二身。体非二身。即是二智
也。第三他化身相中有四。一据举。二立理。三引證。四
会违者。如愚意者。即就前文第三说相中。以分四段。
一据举者。谓从然变化身。至无明配质法文是。二分
现者。谓从若不尔者。谓从若不尔者。至尚不知故文
是。三引證者。谓从由此经说。至分现故。于中有三。初
引涅槃经。次引佛地经。后引深密经。四会违者。文谓
从随说变化。至故不说有文是。论无形质法者。即是
他心相分心也。

疏化无量化人之类皆令有心为引他故者。若佛欲
化变众生等师。即化作化人。方便接引。如须达长者。
最初见佛。不解礼佛之轨则。在佛边坐。是时如来。遂
化作一净居天。光明赫奕。威仪庠序。动止可观。即前
礼佛。以百千倍。而叹佛德。须达见巳。遂教学彼天威
仪。而作礼佛也。

疏此涅槃经下他地经。下他地经者。即论中引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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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云。又说如来成所作智化作三业。

论云何声闻及傍生等知如来心者。声闻知佛心者。
如者诸弟子五命年无欲须侍者。是时五百阿罗汉
作礼。而求作侍者。如来皆不许。是时阿那律入定。观
见如来心。如来心偏向阿难。如日初出照于高山等。
傍生知佛心者。如佛神往质师长者家。质师长者家
大富。无有男女。佛既与儿时。佛至一林边。有一猕猴。
从阿难索钵取蜜。阿难不与钵。如来许与钵。时猕猴
知佛心与钵。又从阿难索钵。即是傍生知如来心也。

论云虽说变化无根等用乃至故不说有者。此论文
云违。问瑜伽八十八说。四事不可作。一者五根。若化
作五根。即无发识等用。二者心有。三者心所。答化作
心心所。有先缘虑等用。四者业果。即是异熟。若化作
异熟色。即不能令受苦乐等用。若外等流色亦容作
也。如何此论文。如来能化心等。然此论会彼论文云。
一云彼瑜伽论说。四事不可化者。而依馀二乘菩萨
等。馀二乘菩萨等不能化四事故。不依如来。如来能
化作四事。故彼论言不说化事。又第二解云。如来虽
化作根心等。然化根无实发识用。作心无实缘虑用。
故瑜伽说。别化四事。或文为正也。又无根等用乃至
不尔者香等亦应然者。此文即会大论中四事不可
作。即佛化五根。即无实根等用。故大论说。不作根等
不同化色声即实用。若佛地色身。及化声说法。即于
欲色二界。皆有实用。馀化香味触三。即无实用。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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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等佛菩萨。于色界中。虽化香味触三尘。其色界
中有情。既不契段会。故于化香等法无实用。若作香
味等。于欲界中。亦有实用。谓佛化香等疑食。馀欲界
有情。亦得受用。

疏应以木石为难乃至不得为例者。外人难曰。他受
用及化身。既无实心。应如木石。解云。此他用变化身。
修生化有情。有十功德。不可将木石为例。

论云亦兼利他为增上缘乃至故俱利摄者。此段文
意。得明法身。亦通二利。其法身若与自受用身为依
故。故法身即是自利摄。其法身亦兼利他。即法身为
增上缘。与他受用变化身为依。令他用化身利有情
故。其法身即是利他。

论云而属佛法相性异者。若真如与四智觉为性。即
名为相故。真如即名为身。若与诸法为性。住持自性
故。真如即名为土也。故身土别。问自受用身。眼耳诸
根。一一皆遍法界。如何分出身土。且如人身。身为能
依。土为所依。即有身土差别。答若自受用身身土别
者。若与心心所与觉为依有执受。即名为身。若执受
用是所取缘。即名为土。由如人身。身中有执受。即名
为身。若人身中所有运熏等。即名为土也。

论云然随地其量无边者。意说。法身是性。馀色等有
为是相。相既遍一切处。其性随相。亦遍一切处。

论云谓圆镜智乃至利他无漏者。意显由因中平等
妙观智。修自利无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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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云诸根相好一一无边者。根谓五根。意说。若化身
上。即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若阿弥陀佛。即是第二
地菩萨所见他受用佛。其阿弥陀佛身上。即有八万
四千相。八万四千好。若令自受用佛身上。即有无量
相无量好也。

论云因圆无际者。若他受用土中。即有十六圆满。六
圆满中佛土名周圆者。其圆国土形量。即杆梯。犹如
蕗叶。即他役用身。于土上住。若他土及作用土。皆杆
梯为身及土。皆悉粗浅故。即土在下身在上安置。若
自受用国。及自受用身。其形量即圆国。由如鸡子。形
量身与土。皆悉遍满。其自受用土中。即无圆满。即自
受用身。及心功德及土。此三法即互相杂。一一皆遍。
由如解者一身令成微尘国。国一处令成人形。其人
即眼中有絺。絺中有眼。一一皆相续入含。此亦自受
身及土。功德智慧。此三即不可说在土下。若身巳上
无土。土则不遍。若土巳下无身。身应不遍。今者应言
土中有身有智慧。智慧中有身及土。身中有土及智
慧。即眼中有絺。絺中有眼等。四一一皆平遍也。故论
功德智慧。既非色法。随所依身。言遍一切处也。如愚
意者。相好可无边。其根但广大故名遍。非是有多五
根名无边也。前解胜。

论云或大或劣或胜者。若初地菩萨所见他受用佛。
名小名劣。二地所见他受用佛。名大名胜。乃至巳后
准知。如初地菩萨所见他受用佛。此初地菩萨。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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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时。此他受用佛。或时灭却身巳。又变作第二地
受用身。或时不灭。即转初地菩萨所见他受用身。转
作第二地中他受用佛。馀者准知。

疏唯见百佛见百世界化佛乃至变化身土者。若初
地菩萨。即一个他受用佛。见一百大化佛。见一百个
百亿一四天下小化佛。见一百个三千世界。后准知。

疏他受用法乐增同自受用乃至土变化者。若自受
用身佛。即自受用法乐。若他受用佛。令他十地菩萨
受用法乐。若十地菩萨见他受用佛。现神通等。其菩
萨心无不珍重。不生希奇相。菩萨若闻他受用佛。说
一四句法时。即心生敬重。作希奇想。菩萨即受用法
乐。故他受用身。同自受用身。俱名受用。然疏中错解
云。他受用法乐增者。难曰。既他受用佛。是相分心。不
是实心。如何受法乐。疏中应言。自受用即用受用法
乐增。若受用身。令他菩萨受用法乐增。既受用义意。
二身俱名受用。问变化身何故不名受用身。亦令他
二乘异生。受用法乐故。答若二乘凡夫。但闻佛说法
时。心亦不多生敬重。亦不作希奇想心生敬重。故化
身唯名变化。即不名受用故。后受用身。及变化身。即
约所化根机。以他用变化之名。又自受用佛。若第八
识唯舍受。若第六识即有喜乐舍受乐受。若五识唯
有乐舍受。又自受用身土中。佛土不说法。亦不舍。以
无法可说。无疑可破。以诸佛若知诸法尽故。诸佛无
相向说法可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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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云随未登地有情所宜化为佛或净或秽或大或
小者。或净者即是一三千界。一三千界中有一大化
佛。所变土名净名大。若一四天下。小化佛所变土。名
小名秽。又此四天下化佛土中。若人乘八万岁。海水
渐灭。处处皆有明珠妙。弥勒佛下生时。名净名大也。
若人寿百岁。海水渐增。有荆蕀沙砾时。即名小名秽。

论云馀二身土随诸如来乃至有共不共可然。此论
文唯摄大乘论第十卷中。为除外难故。有此文也。外
难曰。其十方诸佛。即有无边。何故今者一国土中。唯
有一个佛出世。不有百千佛同时出世耶。答然所化
生。有共不共。若共者即百千诸佛。同化作一身一土。
而来化生故。此一佛中。即有十方佛。以诸佛事相杂。
由如大海水。如百流水皆至于海。若取得海一滴水
时。即是取得一切河中水。今此亦尔。若见一个佛时。
即见一切佛也。乃至不共准知。若十地菩萨宜百千
佛者。即百千佛。同变化一个他受用佛。而成化之。若
十地菩萨。宜见一个佛。即一如来变化一个他受用
佛。而成化之。若十地菩萨。宜见一个佛。即一如来变
化。其化佛亦然。有何所以。一由有情种性故。或多属
一。或一属多。二由因中发佛力故。亦或多属一。或一
属多。

疏此文一往佛地大好者。然此论文。解三身同异少。
然佛地文大广。

疏引弥勒菩萨所化善根及熟等者。若弥勒当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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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时。三会第二会。度九十四亿人。九十四亿人曾得
向释迦遗教中受三归也。第三会度九十一亿人。九
十一亿人曾得人人向释迦佛遗教中。受三归也。第
三会度非非称佛名者。弥勒佛弟子。弥勒亦然度之。
名为共。若弥勒唯度曾结缘有情。名不共也。

论云无漏识上所变现者乃至十二等者。然此文中。
皆约有漏无漏八识上。亲相分说。不约疏相分说也。
又此无漏心。缘有漏无漏法时。其相分。与能缘见分。
同无漏善性。若约三科。即相与见别也。即见分是心
相。非心等故。明无漏处。即论中伹言蕴等识相不必
皆同。不言善等识相不必皆也。若有漏心中。缘漏无
漏法。实起相分时。是相分与见必同。是有漏善。约善
等三性即不是。或能缘见分唯无记。所缘通三性。或
能通三性。所缘相唯无记。或能缘是色故。论中明有
漏处。即双言善等识相不必皆同。蕴等识显此应知。
亦不必皆同。是此文之大意也。

疏第八身土虽实缘净秽者。应云八识皆通缘净秽。
下自当知。

疏自受用者唯无乃至非馀所知变故者。若自受用
土。有佛无漏八识。皆能变之。其土唯净。唯是无漏。唯
佛能知。唯佛能变。馀菩萨等。亦不能知不能变。

疏他受用土体唯是净乃至非有秽心之所变故者。
若他受用土中。如六识后得智所变者。即唯净唯无
漏。若十地菩萨第八识及五识所变者。即唯净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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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若第七识入无漏心后得智中所变者。即唯净唯
无漏。若有第八识。唯缘第八识。不能变土也。若第六
识。在七地巳前。有漏心所变土者。即唯净唯有漏。若
第六识入无漏后得智所变者。即唯净唯无漏。若八
地巳去第六识中无漏观常相续。即第六识所变者。
即唯无漏。设七地巳前六识中。暂时起烦恼。不久长。
所以所变土。亦名净摄。若化土中。虽二乘及馀异生。
亦起善心。而变土故。亦不久故。从长时说。亦是秽土
摄。

疏本质佛所变者非秽故能变之者乃至据相似者。
然疏中答不尽理。既佛菩萨更互相狡而本质如何。
及乃至本质唯佛所变。应答言他受用土。既其人生。
故唯是净。色界异生有漏善业。感色界身土。尚许是
净。何况他受用中土也。此据相似者。虽能变者。识通
有漏无漏。别有所变土。亦通漏无漏。而所变土相挟
相似。以有漏无漏土一种。皆名为净土。

疏若变化土本质通净秽乃舍利弗等所见异故者。
若变化土中。佛八识所变者。唯无漏通净秽。若十地
菩萨八识所变者。若第八识及五识所变者。即唯有
漏通净秽。若第六识无漏若变者。唯无漏通净秽。若
有漏第六识所变者。即唯有漏亦通净秽。若第六识
无漏后得智所变者。即唯无漏通净秽。若有漏第七
识。唯异熟识。不能变一土也。二乘有二解。第一云。谓
若随彼二乘等乃至即有漏心皆通净秽者。此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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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即约二乘后得智少分能变土也。谓若二乘第六
识中无漏后得智所变者。唯无漏通净秽。然二乘人
无漏后得智中。缘事狭少能变时。后得智中。犹缘事
也。不能多时缘事。即二乘人无漏心中。多少缘四谛
理故。又能缘事者。多分即与四谛理事合缘之。无唯
缘事后得智也。若菩萨无漏后得智时事也。若地前
菩萨。及二乘等。及馀异生有漏识中。馀七识所变者。
亦唯有漏通净秽。二云。或二乘人。全无缘事无漏后
得智。即二乘有漏心中所变土。唯是有漏通净秽。如
梵王见净。舍利见秽。净者即如生西方弥陀佛国土。
七宝为地等。或如佛足指按地。令三千界清。其馀异
生二乘中。第八识及前六识。亦能随佛所变净土系
时变净土。然五识上亲相分。亦名乃为土摄。非如第
八识所变土有处用。然许二乘有少分缘事后得智
胜中。即前解为胜。螺髻者。即故上髻。即发髻螺旋。由
如佛常佛中故。相似合梵王。即是八地巳上菩萨。第
四梵王也。

疏今此文中总约三法者。谓蕴处界三法也。净与不
净理必须同乃至非如有漏心相见性有别者。净者
即是土相分。不净者即是识土。此文之意说。若无漏
心变起净土秽土相分净秽。虽不同此相分。即从能
缘心制性。能缘心既是善是无漏。此所缘相分。是亦
善无漏故。约性言无。即独影唯从见。见与相分。同善
善无漏。若能缘心。缘蕴处界等。即是性境不从心。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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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缘是心。所缘蕴等。即通有色非色故。故云无漏心
所起相相分与见分。同是善无漏。非如有漏见分相
分。或别性或同性。具如鼻舌身三识。三识通三性。其
所缘香味触境。唯无记。即缘心所缘境生各别。或有
同性者。即如心无漏识变起变味触三境。变味触三
境即唯善唯无漏。馀异生等。鼻舌身识三。是善性时。
即托佛所变香味触三。似为本质。变起香味触三相
分。即有漏心中。能缘鼻舌身三识。是有漏是善性。所
缘香味等相分。从本质判性。亦是善也。故亲相分。亦
是有漏善性故。有漏心中相分。相分与见分一向同
是有漏性。善等三性。不安皆同。乃至无漏心。缘他有
漏贪嗔。是法本质时。所变起应相分。相分唯善唯无
漏。若有漏心缘无漏时。变起应相分。相分即是有漏
是善性。

疏蕴等识相分必皆同乃至亦各有异者。此文意说。
各心缘蕴处界等时。其所缘亲相分蕴处界等。不可
随能缘心。即识蕴摄中所缘蕴等。还来色心等十八
界。且如第八识亲分中。变起五根尘。即能缘十处。及
能缘法处中少分。谓定果实色。及五识缘五尘。及第
六识第缘十八界时。此等所缘十八界等。还是十八
界摄。不随能缘心判性。即是识界摄。及是法界摄。以
见分及十八界。非是一类种子故。各各从自色等心
等种生也。故所缘相分。不从能缘心。是识蕴摄。其见
分相分。既纯从无漏善种子生故。见相二分。同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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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同无漏也。

疏乃至相应法相分亦然等者。上来唯心王见相分。
此下明心所见相分。如所心中。且如来受蕴。缘十八
界时。此蕴界等。即不随于受。而是受蕴摄。色心别故。
乃至想等。皆准此知。作用法不同杂种生色心者。作
用者。谓心能缘虑作用。色有变碍作用。受有领纳作
用也。不可有漏同无漏难者。不可难言。有漏中相同
有漏。即能缘心。或道三性所缘。或无记。即见相不同
性。其无漏中见相。同是无漏。亦可能缘与所缘各别
性也。问如何佛能变秽土耶。答佛虽种子。皆是无漏。
而相中所缘。似秽土。秽土即荆蕀沙砾等。然佛所变
秽土相分。即因缘变摄。若馀有情。因佛神通。见他方
净土。他方净土众生难见。而不得受用。相分即是分
别变摄。

疏何故界系见相许而漏必同者。此中问意。且如身
在欲界。由得定力。引得色界中天眼耳根。即许欲界
第八识见分。缘上界天眼相分。其所缘相。与能缘见
分。同是有漏。同是无漏。而不许可是有漏。如是无漏
耶。

疏如无漏缘使相分唯有漏者。使者即是烦恼也。且
如有善心人。见佛之时。即受起亲相分。亲相分从本
质别性。即相分是善性。又是有漏能缘之心是善性。
亦是有漏也。或如佛起无漏五尘。馀有情五识。托为
本质变故。相分。相分约性言之。从本质判性。其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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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善性。约漏无漏言之。其相分从能缘心判性。即
是有漏。如有外道邪见人等。见佛之时。向外道等。嗔
心邪见。不善心。缘佛之时。所变现相分。相分是善性。
约漏无漏言之。其相分从能缘心判性。即是善性。相
分从本质判性。又相是有漏能缘心。是不善性摄。同
有漏。其三性别也。又解。若外道邪见人。起嗔见强威。
缘佛善色之时。虽本质是善无漏。此外道等所变地。
亲相分。相分从能缘心以判性。其相分亦是不善性。
是有漏能缘之心。亦是有漏不善。此解即与无漏心
无漏心上相分。相分是善无漏。能缘之心。亦是善无
漏也。

疏缘虚空等能缘心通三性相分唯无记。解云。此初
任运心缘虚故。故能缘通三性。所缘相分唯无记。然
大乘中。虚空非择灭。即是胜义无记。其能缘虚空等
心。即通三性。若皆纯种唯一性者。乃至应不成失者。
此文意说。若见相同一种生。即见相皆同一性者。难
曰。应能缘见从所缘相伴性者。其能缘三性。或见分
应是无记性。若所缘育等相分。而说能缘见判性者。
其所缘相分。应通三性。若言香等相分。而从能缘见
判性者。其所缘相分。应通三性。若言香等三境通三
性者。即诸论言香等三性无记。不成之过失故。相见
别性也。不可说约第八所变乃至例亦应然故者。亦
不可言第八识所变相分。即是无记性。以能缘见分
是无记。所缘相分应是无记。则说鼻舌身三识。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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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等三境。香等三境而通三性。次能缘见分通三性。所
缘三境亦应通三性。或三境通善无记二性。鼻等三
识所变相。即是香处味处触处摄。若言香等三境通
三性者。诸论中无文说也。诸论唯说八唯无记。难云。
若尔大乘中。说虚空非择灭是无记。其能缘空等之
心通三性。应能缘心既通三性。其所缘虚空等。亦应
通三性。既缘空之心通三性。所缘空等是无记故。其
鼻舌三识。能缘是三性。所缘是无记。

疏应言途三性诸法文故。解云。若香味触三境。唯通
善性。及无记性。若异生等所变香味触。即是无记性。
若佛所变香味触。即是善性。其香味触不通不善性。
诸论无文说故。蕴等识相。或相见分因。或相见分异。
类此应知。乃至明知相见分不必皆同者。如愚意者。
蕴等同异等见相同异。与前无漏中蕴等识中义相
似三身生灭门。皆此中应对。三身几身是有始有终
等。应捡前抄。

疏化自他身色俱非等者。此中应对三身业化自者。
即如天女自变身。如舍利弗有化他者。即如天女变
起舍利弗令如天女。无有亦变化者。非自非他者。如
变外山河等。三身相对四句门者。如弥勒疏中。即有
两重四句。有受用非变化。谓自受用。有变化非受用。
谓猿猴鹿马身。有亦受用亦变化。谓他受用变化身。
第四句者。即受用非变化。谓自受用。有变化非受用。
谓猿猴鹿马化身及变化身。有亦受用亦变化。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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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用身。生法二身于三身门者。生谓生智。唯摄他受
用变化身。不摄自受用。法身者。谓五分法身。若自受
用身中。即有实五分法身。若他用变化。即有五分法
身。

疏上来巳依略广及位等约能变识等讫者。略者。即
前由假说我法等一行半颂。广者次二十三行半。位
者即末后五颂明唯识位也。

疏变现所变名为行相者。此师意有二分。即说本质
境是所缘也。亲相分名行相。能缘之心。名之为事。唯
以难陀二分义少分有异者。然前难陀二分俱实。此
师即立二分。以似难陀师。然见实相虚。即与难陀有
异。此所现土如识变故者。此师既说相分虚疏。其他
用土中。珍宝国土相分。即是虚也。如日及轮者。此喻
二分也。轮者即是光也。意说。日喻自證分。光喻见分。
光所明之处。即喻相分。故光及所照处即是假也。如
灯及光者。亦喻三分说。灯涅槃喻自證分。光喻见分。
所照处喻相分故。见相见虚也。设缘色等乃至不及
于识者。意说。见分亦是不实。不及识自识是实。如缘
过未乃至见不及识自体分者。见分缘过未等时。变
起相分。相分是所缘。缘过未见分。未见分是行相。即
此相分虽有。仍不实故。其缘过未之见分。虽体非无。
以此见分缘虚境故。故能见分行相。即是不定心也。
故见及相分。皆不及自体分。相分虽有非稍实法者。
初师言。如第六识。缘过去未来之时。见分虽变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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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即不如缘现色等相分也。以现色相分。即稍实于
过去之相分也。此师即外境。是所缘相分名行相。见
分名事。同小乘解。彼内證故此所不论如缘自体者。
如愚意者。若真如是圆證故。若无分别智缘真时。真
如由如自證分。被见分缘。又此中唯明有为见相是
虚。亦不论无为真如故。真如与自證分皆实。不遮缘
过未但得似彼者。此师虽缘现在五尘相见俱实。亦
不遮缘过未时。相分是假也。前师相见即识种生此
师相见与识别种者。问何故前师相见与识自种生。
即识相见是虚。自證是实。后相见与识别种生。即说
三分俱实。答前是独影。后通性及带质故别。

疏若是似者应非缘真者。此文意说。不可说不可真
如是实智即不实也。不可实之智能缘真如实。故能
缘所缘俱是实也。内是依他外是遍计者。然有两重
外。一者即是依他是内。遍计所执性实法名外。二即
亲相分名内。疏所缘缘名外也。为破执故虽为愚夫
非真心之理岂佛非有者。此文意说。然论文中。但言
或诸愚夫迷执于境乃至解脱生死者。意说。为破愚
夫执故。所以论中。唯言为愚夫执。非心言理。即执有
心外之道理。故说唯识言为破愚夫执也。虽论中为
破愚夫执心外法。不为佛说唯识。岂佛非有唯识耶。
故知。愚夫迷故。遍言独言愚夫。佛以了唯识故。不了
与佛说法故。此文中不言为佛说唯识也。即佛后得
智无有相见乃至馀作二解故是所执者。然第三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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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二解。此第一解云。佛后得智。无见相分。若馀有
漏善心。及因中后得智中。有见相分者。即是法执。又
佛似有见相故。即现有净秽土相分。由佛不作二分
也解。故非所执。馀有情作见相二分解故。即是所执。
此等皆是不正义也。又佛自在了达三世乃至或佛
不现馀人自见者。此第二解云。即计有见相分以为
佛證。不可言性故。馀人不證不可言性故。故见相皆
执。故證文中言无见相者。依馀有情说。不依佛说也。
或佛虽不现净秽等土相分。然馀人即自见佛有净
秽土相分。此亦是不正义。

第三释结施愿分者。然论云此论三分乃至无增减
故者。此文即释也。言释者。意说。三十馀但名唯识。不
得名成唯识。故论云。此本论名唯识三十也。若十卷
长行。即名成唯识。不得单名唯识。即由长行。而来立
得三十颂唯识也。故论云。此论三分成立唯识。是故
长行论文。名为成唯识论。即此文中。释长行论文。得
成唯识之名故释也。结释施愿分者。此文到。应言释
结施愿分。从次前论然相分等依识变巳来即释也。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即是结也。后之二颂回施发愿
也。即第二师解论文者。如愚意者。即此第十来论文
中。既有明见相分。即是第二师明三分。阳实为正。而
科此文。又云此下即是测法师疏。故言第二师解论
文也。初一颂半名初。次二十三行半名中。后五行颂
名后。纯一名初。圆满名中。清白梵行名后。以教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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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即将长行及馀论教。成立此唯识三十颂教。教既
巳。即将成唯识道理也。以理成理者。即将此量道理。
此唯识道理。能疏中取初中后善等科此论文者。即
不当也。然瑜伽论。约论始终一代说短分初中后。言
净者乃至教理俱得者。意说。由修治故者。如得照净。
由教成教故。所成之教得明净。由理成理。理得明净
也。由三十颂显乃至非增减者。即前第一初中后科
三十颂。第二境行果科三十颂。第三依生相位科三
十颂。第三依性相位科三十颂故。依此三家。科三十
颂。即非增非减义也。

成唯识论疏抄卷第十八(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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